Raindrops on roses and whiskers on kittens……

About the title:

Anyone still remember this song as I do ?

My Favorite Things

Raindrops on roses and whiskers on kittens
Bright copper kettles and warm woolen mittens
Brown paper packages tied up with strings
These are a few of my favorite things

Cream colored ponies and crisp apple strudels
Door bells and sleigh bells and schnitzel with noodles
Wild geese that fly with the moon on their wings
These are a few of my favorite things

Girls in white dresses with blue satin sashes
Snowflakes that stay on my nose and eyelashes
Silver white winters that melt into Springs
These are a few of my favorite things

When the dog bites
When the bee stings
When I’m feeling sad
I simply remember my favorite things
And then I don’t feel so bad.

最后赞一下我家常在,颜色真是没话说。跟我那pc一比,高下立现。

生活vs.小说

曾经有一次跟蓝淋聊天,这妞儿在耽美小说界也算颇有名气的一名后妈,笔下有对人物,我现今想起来,还得心中一痛。闲话不表,说回我们那次聊天,我按着胸脯感叹说在她笔下认真凄惨,她却正色道,其实相对于真实生活中受的苦,小说里的人物,要好得多了。
我下了线想想,真是的,尤其是言情小说里的人物们,吃什么苦啊的,也不过我爱你你不爱我,或者我爱你你辜负了我云云。一天到晚,不必吃饭上班,或者吃饭上班统统一笔代过,就不断流泪伤心。真实生活,实在是要残酷很多。
周末到图书馆里借了一厚叠亦舒,从短篇集看起,〈竞价〉的灰,〈珍宝〉的无奈,〈女神〉的莫名,〈追求〉的啼笑皆非,看完掩卷,竟要一叹。
便想,言情小说里的人物实在是纯粹,生活中最大满足是爱的人也爱自己;最大的痛苦是爱的人不爱自己,啧啧。不过也好,吃喝拉撒真实是真实了,为生活奔走真实也是真实了,可是,看起来多么没有趣味。
开会期间,利用所有等的闲暇,看完两本亦舒短篇集,一本《憔悴三年》,一本《等待》。
于我来说,新书算不上,即使故事是不熟悉的,那些个句子也是看得极熟极熟的了。
“姿势那么难看,赢了也是输了。”
“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是另一些人。”
“如果她爱你,不会叫你等;如果你爱她,你也不会叫她等。”
“人至要紧是靠自己。”
看得我不住微笑,师太这哪里是要写小说,一边感怀身世,一边教育读者。
一直觉着看亦舒要时间正好,不能太小,太小看了不免有些灰;也不能太老,一定年纪以后看亦舒,大有自己的处世,不免认为师太绝对,大约也已经看不下去。
《憔悴三年》里有一篇《想像》,说的是个少女,想像着自己与情人的各种浪漫邂逅,车祸中,游船上,超市的婴儿用品栏,看得我不住发笑。生活里,哦,不,小说的生活里,这位少女在自己家书房,脂粉未施的被另一半遇见,花好月圆。最后师太还不忘总结一句:
“想像管想像;生活是生活。”
这篇我该是看过的,大约。不说别的,那什么打网球的毛茸茸(汗)高大英俊的男子,实在是熟客了。不过这个时候看,格外有感触些。
这些年日子越过越快,夏天回国的时候,看到高中时代的日记,一中午的看,真感觉耳朵边有呼呼的风声,看得我都要哭起来。不,不是因为写得感人(实际上写得叫一个矫情,我恨不得冲进去扇那小妞儿两耳光);而是不敢相信那么些年就这么过去了。那时侯的痛苦和失落,现在看起来是那么不值一提,可是,一笔一划写了那么多那么多页,通篇的我我我,又是对自己的鼓励,又是对未来的展望,实在又觉着真挚。
我期待的,并没有一一发生;终于,我也没有我希望成为的那种人。
有时候坐在家里,看到外面阳光灿烂的,照在公寓的小花园里,绿的草黄的墙白的花,颜色分明,我会觉得恐慌。怎么,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要过去了,我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我还有好些东西没学会,我还有,好多愿望没有实现。
我偶尔会回想生命中做的一些决定,不免叹息。觉着依着想象中的自己,自己应该更坚强,更坚定,更黑白分明,这些个事儿,办起来应该更决绝,或者更明白。然而实际是,大部分时候,我很容易便妥协,并不是障碍不可逾越,很多时候也并不是能力不逮,实在还是取易避难。
然后呢,就这么琢磨着琢磨着,就六七点了,我就得淘米做饭去了。
真是的!

会(完)

一些琐碎的事儿。
开会的地方在三藩市里的Union Square,鼎鼎大名的购物中区,从希尔顿出来,走几步就能到Macy’s, Saks Fifth Avenue, Neiman Marcuz, Nordstorm, Louis Vuitton, Gucci,等等等等。挨着酒店很多小馆子,还有若干间星巴克。
我最喜欢的一家馆子,叫Cafe Mason,其实没什么新鲜的菜式,不过是汉堡,牛肉汤和意大利面;饮料也有限,不过是热茶咖啡和各种显然是从罐中倒出来的果汁和软饮料;装潢也十分简单,从窗子上贴的广告和我几次在哪里吃饭的经验看,他们还很缺人手。
我开会第一天晚饭就在这家馆子里,与我的老板。这次晚饭是老板在华盛顿与我电话定好。我们讨论着第一天的行程安排,约定六点在大会议室前见面,然后,老板说,“We will have dinner after that.”我兀自发傻,问道,“We? As in you-and-me we?”他发笑,“yeah, that will make a ‘we’.”
我们按约定时间地点见了面,又听完Jared Diamond的开席演讲,遂出酒店找饭吃。那天三藩刮大风,他飞了十个多小时饿得穷凶恶极,我穿着薄套装在大风中根本站不住,遂走到这家几乎紧挨着酒店的Cafe Mason便进。店里很暖和,我点了杯热茶,上来的是一杯热开水,和用小碗装好的一叠茶袋儿:我选的是薄荷茶。
然后一顿饭时间,我们就互相询问近况,我问他婚礼的筹备进度,他问我在这边一切可好。再然后吃完饭,我就在酒店大堂遇上我的大学同学了。
第二天中午我自己吃的饭。我向来不擅革新,索性又去了这家Cafe Mason;还是喝的薄荷茶,因为一个人吃的饭,前些天从图书馆借出来的亦舒便派上了用场。说来奇怪,我看亦舒那么些年,以为再没自己没看过的她的书了,这次借出来好些本短篇集,居然看着都很新鲜。还是香港林白出版的,竖排本,繁体字,很旧很旧的书,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人的手。
再一次到这儿,是我们大学系里五个人的小聚。那天已经是夜里,二姐提议她住处附近的小店,我们跟着走。到了门口,赫然又是Cafe Mason。我还是喝茶,薄荷茶。你看,我真不是个有探险精神的人。那天我们只吃了少许夜宵,大家都就着自己的饮料,一直呆到深夜。到离开的时候,我那杯茶,颜色已经跟白开水差不多了,可是依然有薄荷的清香。这茶包,真不能小看。
最后一天开完会,我与二姐两人,又在这店里坐了半个下午。我喝了这五天来第四次薄荷茶。
那天中午便开始飘雨。我跟老板午饭完毕,走出来还有微微的太阳。我到Saks Fifth Avenue去转了一圈,试了试Bvlgari的茉莉香水。很淡的颜色,香气也很淡,并没有Diorissimo的纯粹,但有隐隐的草木花香,说不上来是什么,一层一层的。我买了一瓶,让人包起来预备送给二姐。就那么一会儿的功夫,外面就开始飘雨,细细密密的,把礼品袋都淋湿了。等我听完二姐的演讲,又跟她出来,才知道她没有可供托运的行李,不能带这香水走。我们两人于是又回到店里把香水退了,售货员们很热情,给了我们三支小小样品,说这么小带上飞机没问题。
那片街区里还有一间小小的发饰店,叫Halo,里面琳琅满目的,都是各种发夹发箍发带,店面雪白明亮,晶莹剔透,东西居然还都特别便宜。
当然我也去了Gucci, LV,NM这样只能过眼瘾的店,看看算数,也十分愉快。里面的人态度都极好,Gucci店里还有一位甜言蜜语的男导购,把我从头夸到脚,从脚夸到头,让我十分飘飘然。
每次到名牌店,便想起蜜月时候,跟贵妃两个人逛檀香山歪唧唧海滩的名店街,那满满一条街都是咱能看不能买的店。某日我们吃了晚饭,我便嚷着要挨个逛店。两个人,衣衫褴褛,头发蓬乱,从卡帝亚开始,把所有单价都在四位数以上的玩意儿评头品足了一番(主要是我,贵妃就尴尬的在旁边不断把我往外拉。)等到了蒂芬妮的店,咱总算理直气壮了。别的没有,咱手上的结婚戒指们,总是这家买回来的了;愈发得意,遂让柜台小姐把两三卡的方钻戒指拿出来试戴,又取下还她。柜台小姐十分会说话,指着我并非T家的订婚戒指上小如绿豆的钻石说,“Of course, the original one is priceless。 ”说得我与贵妃都十分欢喜。
说远了,还是折回来。
最后一天是周六了,那是这五天里第一次在白天下雨。雨后来越下越大,等到我送二姐到机场,已经颇有瓢泼之势,哗哗作响。我开了四十分钟回到还车的地方,又等到贵妃接我回家。那天后来一直下雨,很大很大的雨,到夜里入睡的时候,还能听到窗外面雨水打在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声音,劈劈啪啪的。
这会,就算开完了;而那些千里相会的惊喜感慨,大约,还够我记很久很久。

会(之三)

生活里的事情,往往是,偶遇到的人,往往是预料之外的;而一直在找的人,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偶遇得到。
这次来开会的,还有我大学宿舍里的二姐;这些年我们一直都在美国,联系没有断过,但终归比较稀疏。我早已知道她要来开这次会,但久久没有等到她的电话和电邮(关于此事是一个巨大的乌龙,容后再表),实在不知道她究竟是否前来。开会到第三天,终于收到她留在我手机上的消息,说道她在与会人员名单上没有查到我,以为我不来,直到碰上之前我碰上的那位男同学,方才知道我也在会上。
因她没有手机,联系十分不便;只能等到夜里回到旅馆借用她师姐的手机才能打给我,偏偏我没接上,她只好说,明天决定在会场上找找我,如果不成,只能等明晚再做联系。
顺便一句题外话啊,大家以后千万不要这样跟人家定约会,如果留消息要见面,可以参照我给我老板的格式,格式如下:如果你有闲暇与我午饭,我将在明日中午十一点五十到十二点在希尔顿三号楼电梯间等你,如果我等到十二点十分你不能前来,我就自己午饭了。对于没有手机可供联系,以及会议中不能接听手机的人们,这种死约才最有效。我跟我老板这五天就用午饭时间交流会议感想,统统用这个方法定下见面时间地点,从无延误。所以果真要见面,千万别说啥,我再给你电话,或者咱们回头再联系,或者,我尽量会场上找找你。须知你越是要找,越不能找到。
闲暇按下不表,我听到这个消息,焦虑坏了,第二天开会,除了听各个组的演讲,逢到女厕所必进,无数次穿行酒店大堂,并且走路十分东张西望,在每一个人多的场合都把所有在场人员都目光逡巡一遍才迈步继续走。就这样,到那天下午六点,我还是没遇上我二姐。倒是接到我在纽约上州教授的电话,他给我电话时在金门桥,约我下午茶却又预备玩“我回去再给你电话”的桥段,我连忙打断他,问他几点回来,然后斩钉截铁的说,“我六点在酒店大堂等你,我等二十分钟,不见你我们就再约。”后来果真顺利喝上下午茶,且按下不表。
话说我跟我纽约上州的同学教授们下午茶之前,还不忘站在酒店大堂的显著地形,期望能被二姐找到。
然而还是不成,直到我喝完茶,依然还是没有二姐的半点消息。那会天已经有点儿暗下来了,我叹口气,预备回家。出门的时候,掏手机看了看时间,看到一个未接来电(另外一个提醒,同学们啊,打来没有人接,能不能留个言啊),虽然电话完全陌生,我还是不放过任何一点可能性,按照显示的号码打回去了。
打过去是个男生接的,我不敢失礼,用英语问谁打我的电话,两人英语来去一会,他醒悟过来,用中文说,“我是xxx啊”,也是我们大学系里的同学。
天可怜见,总算是联系上了:原来她们一大帮子人,连二姐在内,都跑China town吃饭去了。
我身上只有一刀的现金,只好跑回大堂里问从前的教授借了二十刀,又飞快冲出来打车。大周末的,出租车司机们都要回家,对酒店门口大声吹哨的门童毫不在意,嗖的就开过去了。等了二十分钟才拦上一辆车,那车把我当游客,绕好大一圈,倒是给我秀了秀上坡下坡以及不远处的一线海天。可惜我心里实在着急,对那点儿景色根本不为所动。
好不容易,赶到饭店,他们都吃得差不多了,二姐非常好心的给我留了菜,我还轮上了最后一趟冰激凌甜点。
桌上一圈大约十多人,有方才电话我的那同学,我二姐,还有比我们高一级的师兄师姐,我都很不熟;再有几个便是我们那另一同学在美国的同学(这话说得,就跟绕口令似的)。大家热热闹闹吃了顿饭,然后,又走路回酒店。十几个人谈谈笑笑的,上坡下坡,一下子就走到了。
然后我们仨,原先同级的,又电话约上我第一天碰见的那男同学,加上大晚上又在大堂里偶遇上的另一个,凑成五人,到酒店旁边的小馆子继续夜宵喝茶去了。
五个人的会面,回忆过去的少,询问现在的多。我们挨个宿舍的点了点在美国的同学,数出十八个来;又交换着彼此所知的同学近况,谁生了孩子了,谁结婚了,等等等等。
偶尔说起从前实习的事儿,我说xx你当时还痢疾,我现在还记得你路过我们住处去厕所的路上喃喃自语说已经吃了八片黄连素;他说是啊是啊,都送当地医院了,当时实在是根本不知道黄连素不治痢疾,座上所有人一起大笑;我心里有点微微叹气,真正是一眨眼间。
交换彼此所知同学近况时,最易看出谁与谁亲近。当年读书,大家一般上课实习,总有些人投契些,有些人疏远些;时间最考验人,这么些年天涯海角还有着联系的,于每个人而言,也不过剩下那么寥寥数人。
到了夜深,我们五人拍了照,四下散去;有个男生住得远,我驱车送他。他说所住街区不甚安全,硬是不让我送到旅店门口,要我在热闹十字路口放下他,他自己步行回去,又叮嘱我开车小心,到家了一定给他电话,不顾我说我抵家一定夜深,劝他不必等。我拗不过他,只好在路口放慢,感叹到,当年真是没意识到系里男生居然今天会如此体贴周到。他笑,都有家的人了,要操心的人多啊。
他下车的地方正是三藩市里的大街,灯火辉煌;后来因为修路,我不得不绕到他步行的那条街上。他穿着白衬衣长裤,一件淡淡米色条纹的外套,手插在裤带里慢慢的走,看到我的车,招手示意了一下,树影斑驳,街灯昏暗,竟象一场电影。
他已经是一个两岁小姑娘的爸,是我们所有同学里最早有孩子的;今年夏天,他家里还有一个小娃娃要降生,这样,他也将是我们系里第一个,有两个宝宝的同学:)

会(之二)

第二次偶遇发生在第一天晚上。
我跟来开会的老板吃了晚饭,从外面走回来,预备到希而顿的停车场取车回家。五天里,这是唯一一次我停车在希而顿里,后来的四天,我都停在酒店隔壁的环形停车场里。三藩城里寸土寸金,希而顿停车一天的费用,换到休斯顿差不多够在城里Marriot住一晚上。
我们穿过大堂去三号楼的电梯,一路上且说且走。大堂旁边是酒吧,挨着酒吧的宽走道上,放着椅子案几瓶花,平常估计都是纯粹装饰,这些天开会人来人往,到处坐满了人。我说着话,浑不在意的四下一望,便见到那坐在椅子上的人,赫然便是我大学里的同学,大四时期曾经与我跟同一位教授做毕业论文的。
因为关系并不算密切,这些年辗转,我竟不知他已到了美国;好在虽是疏远,到底还记得他的名字。我又惊又喜,走过去拍他一记,兼之叫他一声。他看我半天,还凑过来翻我别在领子上的名牌,不知道是不是已经不记得我的名字。不幸我在会议登记的是英文名,我看他困惑,主动交代姓名,汕汕的道,“不记得我了呀。” 他说话跟从前一样,慢条斯理,非常镇定的说,当然记得当然记得,只是看看你现在在做什么。
我跟老板道别,便跟他坐下来。他大学毕业以后,先留在北京,然后去了香港,最后又来了美国。几番辗转,同学无数,我们坐在那儿的功夫,碰上无数个他各个阶段的同学,熙来攘往,十分热闹。我难得见一次旧同学,十分厚脸皮,硬是赖着不走,与他说到深夜十二点余。他的记性甚好,说起从前,我都忘却的琐事,他还能一条一条细数。
看别人记忆里的自己,尤其是自己不太熟悉的人的记忆里的自己,是件非常稀奇的事儿。我才知道,我原来有过愤青时代(!),还有,我居然曾经那么不快乐过。
大一第一个学期我们有一门必修课,叫军事理论,课上讲什么我也忘了,因为是大一公修课,所以考试比所有的科目都早。那年一月下大雪,我平生第一次见大雪,出去玩儿了两三趟,就发高烧了。然后考试,没及格(真丢人!)。虽然是军事理论,跟专业课无关,到底还是必修,不及格,系里所有的保送就没有希望了。
如今要我说,我大约会大笑一场,说,什么米粒大的小事儿,不及格就不及格,别说就是门军事理论,就是别的什么更重要的课,我的人生也没完蛋。
不过当时我显然没有那么想,虽然如今我已经记不真了;然而十一年后,在三藩市里的希尔顿,大堂里附设的酒吧间边,从一个我当年完全不熟识的人嘴里,我听到少年时代的我为此事深受的打击,以及其后的破罐破摔。这件事对我影响之深,甚至毕业前夕在班里与系办的会议发言上,我还特别提到过这件事,作为毕业生对系里的一点意见,第一希望班主任以后能通知新生病中可以延考,以及军事理论是不是一定需要做必修,或者这样的必修不及格是不是可以适当放宽。(我可真是怨天怨地怨社会,就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啊,哎~)
我听到这同学给我复述我当时的发言,以及顺便表示的对我的赞同和同情,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真是的,听起来当时真的是很难过很沮丧过,可是,听着他说的,据说几乎是一字不差的发言,我觉着难堪尴尬:我自己都忘了,却由另一个人记着;针尖大的一点儿事,当年居然如此大肆发挥。
所以说慎言慎言,太有道理。过去的丢脸事儿自己忘了吗?没关系,人家给你记着呢,原来少年时代开始就是这么个锱铢必较,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却怪社会的人物儿;屁大点儿事儿,自己不振作,只得到现在来悔过。
年轻一点儿的时候(不是说咱现在就很老了,但总归是不太年轻了),比较完美主义。我的生日在处女座和天秤座的交汇日期上,所有的星象学说都说集中了两个星座的特点。在我自己看来,似乎是少年时代比较有处女座的完美主义和较真儿,好在大部分运用在自己身上不敢去为难别人(真的末?);到现在,慢慢天秤座的特质显现出来,觉着自己开始优柔寡断。
还是抛去这个星象学不说。
从三藩回家,需要几乎一个小时的车程。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午夜,101上依然车流繁密,我有点儿神飞天外。我觉着自己幸运,真的,能这样平安尴尬的回头看,真是件运气的事儿。总要现今生活稍稍稳定满意,才能忘却那些从前的激愤和斤斤计较。
所以说时间是永恒不败的君主,真正真理。当年一定流过很多眼泪吧,以我那时的性格,一定也曾经默默在心里说,我永远不会忘记吧。可是你看,根本用不上永远,只得十一年而已,都在心里了无痕迹。
冰凉悲伤黯然的,没有什么不会过去;真正留得长久的,只有温暖的,幸福的,安全的。
我忘却了当年的不及格,忘却了自己所谓的“完了”的心态;但是,我一直记得我生命里第一次看到飘雪:那是高数课,教我们的老师姓文,课在一教上。那是个上午,上完课,文老师站在窗边,对我们说,“下雪了。”
我背着书包,一个人绕远路回宿舍,在静园草坪伸手去接飘落下来的雪。
小D,我记得我那天还在静园遇见你,你微笑说,“你这么高兴啊。”
那是一九九六年的十二月末,我没有忘记。

最后一个乐趣插曲,那天我们说到夜里十二点,然后我驱车送他回旅馆。两个地理学出身的人,一个博士候选人,一个硕士生,就着地图在三藩城里足足绕了三十分钟,终于把他安然送到旅馆。第二天早上我去开会,到了希尔顿的边角上,抬头一看,咦,这不就是昨天那哥儿的旅馆嘛。感情走路都不需要一分钟啊……

会(之一)

开了五天的会,从本周二到周六,美国地理协会的年会。
每天早上早起洗澡化妆穿套装,然后从圣何西开车一个小时去三藩市里的希而顿,呆到晚上,又开车一个小时回来。穿的都是三寸半的高根鞋,到晚上回到家脱下鞋,有种脚不是自己的感觉。
听起来是件颇辛苦的事,却让我觉得很欢喜。
也许终究是太久没有见人了,每天这样人模狗样的奔忙,一下子仿佛成了事业女性,顾盼生辉。
五天听了无数演讲,大学教授的,博士生们的,美国统计局的(US Census),美国地理测绘局(USGS)的,林林总总,有的非常让人振奋,有的我简直不敢相信居然被拿出来present;但无论如何,总让我觉得这一年虚度,没能认真把自己折腾一年的东西整理出来,自觉若能整理好,做两三个发言总是没问题的。
学术上的会见免去,说说那些让我惊喜的会面。
因为是地理年会,我们这个行业里最大的会,会上据说来了五千人。我遇见不少故人:在北大时候的同学,在纽约上州的同学和教授。
没有准备相约的遇见,是为偶遇。
第一次在第一天的下午,我在一个组里听了两个发言,听得非常疲倦,觉得这两人毫无建树居然也敢出来演讲,索性连剩下两个也不听了,从后门溜出来。
一出来就是大堂的厕所(),想想也没别的地方去,索性进去补妆。希而顿里的女厕所都非常体贴,进去就是补妆的地方,仿佛舞台后台,有类似梳妆台的桌子,前面是大镜子,还有供客人坐下的软凳;再进去一层是两排洗手池,也是密密麻麻的镜子,中间照例是休息的软凳;再进去一层才是厕所。
我在补妆间的镜子前梳头,梳完转过头,正看到隔壁洗手池边一个女孩子,擦完手抬起头;我们两下对上,都惊叫一声。
是我从前在纽约上州的同学,非常非常美的一个女孩子,是生活里我所见的,最接近玫瑰的女孩:东欧裔,雪白的皮肤,鼻梁挺直眼睛深陷,头发有密密的小卷儿,栗色的;当年在系里,我喜欢叫她Princess,因为她总让我想起金玫瑰洞里的那个公主。那么美丽的一个女孩子,却十分勤奋苦学,乐于助人,温柔可亲,课上的笔记被我们广为传抄,我当年为了辨认她那左撇写出来的字耗费好多眼神。一句话,这位美女,真叫无可挑剔。
我毕业的时候走得匆忙,没能跟她们一一道别,临走那天碰上她和系里另一个女孩子在校园里留影,三个人在学校入门处匆匆忙忙合影一张。
那时我知道,我自己南下华盛顿工作,这位美女同学去俄亥俄州立大学读博士,另一个女孩回纽约工作。我们都约着说夏天在华盛顿见面,彼此再聚。
我后来收到这位美女同学寄来的照片,三个人凑在一起,背后是学校的门牌,和大片大片青葱的草地。她在信里说, I certainly hope that we will get together this summer! Until then, take care.
然而,象所有没有下落的聚会一样,我们的这场华盛顿相会,四年后的今天依然没有完成。我在五个月以后换了一份工作,慢慢跟她们完全失去了联系。
这一句until then,沿绵了四年。
我们俩厕所里足足说了半个多小时,分别站在软凳的两端,却谁也没想到坐下。
从前过去,系里的人与事,学校里的湖光山色,真正是一眨眼间。
我们的同学里高我们一级的有一位意大利裔的男孩子,人长得高大英俊,态度可亲。这位美女同学一度跟他关系十分密切,为他代课改作业带东西(研究生须给本科生讲课),虽然她人本来热心,我心里总觉着她待这意大利男孩很不一般。然而学期末系里开圣诞晚会这男孩带来一女朋友,金发碧眼,模样十分普通。然后这意大利裔的男孩子就毕业了。我心里一直暗自可惜,这两人并坐着小声交谈的画面实在美丽,真正是一对金童玉女。
不知道是不是根本都是我的瞎想,那时候那么年轻,什么都未曾开始,放眼看去,统统是良辰美景,赏心悦目。
最后我跟她两下散去,我重新扑粉,重新描眼睛,涂口红,又呆了一会儿,才走出去。
外面太阳明晃晃的,透过落地的玻璃窗里投进来;人来人往。

哦,对,这位美女同学走了以后,还有个小插曲。我正扑粉的时候,一位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女教授过来跟我招呼,几句话就夸起我的包。我那天背的是我的竹节包,她凑过来问我,是gucci吧,我点头,她摸一下赞叹一会儿,然后又站远看看,夸说跟我套装搭得真好云云。我回来对贵妃陈述一遍,最后总结说,this is what i called “money well spent.”

食谱博再一篇

说真的,这菜我做了颇几次了;照片也拍了好些天,慑于大心的搪瓷碗批评,一直没敢贴出来。于是拿着照片问了好几个朋友,都夸说看起来不错,很有专业水准,所以咱……战战兢兢的,再来一食谱博?
鸣谢火焰童鞋提供做法。
对了,我第一次做这个菜的时候,贵妃吃着,突然说,想起蓉儿做的那道,二十四桥明月夜。
我当时,谦虚了几句,然后转过脸去,擦去若干滴激动的泪水~~~

蒸酿豆腐

1.老豆腐在冰箱冷冻室两天,解冻,切小方块;然后用小刀在小方块中心挖个小洞。
2.猪肉剁碎,和泡好的干虾米,葱末,还有方才挖出来的一点点冻老豆腐,和馅儿,加鸡蛋清半只,加少量盐、酱油调味。
3.把馅填在老豆腐块中间的洞里,上锅蒸。

4.酿豆腐蒸好以后,倒掉盘中的水(如果有的话),葱切段儿洒在盘面,浇上少许酱油,香油,合上锅盖用蒸汽余热焖一分钟,即可。

无事忙

昨天晚上在外面吃完饭回来,啊,关心我吃了什么的人,菜单如下:贵妃黄毛鸡(!),椒盐螃蟹,椒盐鳕鱼,莲藕什锦肉汤,炒豆苗,甜品是红豆西米露。
对,我说哪儿了。吃完饭回来,夜晚都过了一半,剩下的一半,我费老劲把从前pc上的书签,转到常在上。结果不知道为什么,输入过来的,只要是中文的标题,统统都是乱码。我就只好一个一个的,手动改名字,一大串儿网页,我一个一个改,等改完,也12点了。
真是虚度光阴。
从校园出来以后,发现自己虚度光阴的时候海了去了。经常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什么也没干。到晚上临睡前,自己都觉得怪对不住时间的。
然而有时候无事的感觉很好。
时常跟朋友电话,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其实就是说说最近看的小说电视还有不知道哪儿听来的八卦,完全没有任何建设性的谈话。
刚搬过来加州头一个月,没了办公室电话,小蓝给我所有的电话都打手机上了,月底一看帐单,妈呀,超时,严重严重超时,那个月的手机帐单赶上我去加拿大那个月的了,吓人。天可怜见,她第二个月就换了个手机供应商,正好换到跟我同一家公司,我高兴坏了,兴奋的说,太好了,咱们以后可以尽情打电话了,再不用怕超时。
真的,即使以前在dc有办公室电话可以用,每到月底,这人都会说,我不能跟你说多了啊,我的手机要超时了。搞得我千言万语经常就噎在喉咙里,别提多难受。
有时候打过去她没接上,我就留言,”哎,我最近看了xxxx,觉得不错啊,你去看,咱们讨论“;她有时候打过来我没接上,也会留言,”哎,你说那个xxx我看了,我觉着xxxx。我看了那xxx,挺好的,你也看去吧,在xxx上有。“她顶爱在留言的开头加一句,”我没什么事儿,你不用给我回了。“
我听着这样的开场白,心里总是很高兴。
小D有时候给我写email,也在尾巴加一句类似的,”你不用给我回email了,我说完就畅快了“之类之类的。
看的时候就觉得心里软软的,暖暖的。
我喜欢这样,彼此联系,不是因为有什么要紧的事儿(能有什么改变世界的大事儿轮上我们啊),就是彼此说一说,听一听。
多么好。

光阴似箭

时间过得快得要命,好像才从周末的长觉里睁眼,忽然之间就已经周三了,连用大步流星来形容,好像都不足够。
这些天都用来跟我的常在厮混,周日开始就对着它,装程序,玩儿,换了苹果连写博听歌都是新体验,欢喜鼓舞;贵妃给我新纳这一房,立即凭空安静不少,大周日的,在办公室呆了一天写他的专利文稿去了,回来以后发现我居然也不吵不闹,我心里觉得他肯定暗爽这个常在纳得太好了。
周六的时候,纳入小银之前,我们先去了一趟圣塔克鲁斯海边。那地方之前去过一次,搬家以后似乎更近了,开车只要30多分钟就能到。一路上公路弯弯曲曲折来折去,颇有一段满山的树是郁郁葱葱的,看着总觉得很眼熟,象我们从前读书的地方附近的某一段路。
不知道是谁,问过我,说我那么能回忆从前善感(真的末?),贵妃是不是也一样。我听这个问题,要忍住才能不哈哈大笑。善感他肯定是搭不上边的,不过呢,偶尔也能见到某些棱角峥嵘一现。上次我们去Point Reyes的路上,有一段路在上山,盘盘旋旋,他忽然说,这象从Binghamton去Cornell的路,那是我们读书的地方,去另一个地方的路,也是上山,蜿蜒来去的,很窄,赶上冬天,飘一点点雪,在车里会有一种很崎岖的感觉。
我听到这样的话,第一反应都是从副驾上凑过去,倚在他手边一下下(安全第一啊!),有时候想想,时间过得真快,两个人吵来闹去的,居然已经五年多了。
我还记得刚开始他带我去学校附近大一点的城市玩儿,据说有一家中餐馆很不错,大感恩节的,我们就满街乱转着找那家店。结果转啊转的,那么个小破地方,愣是转了大半天没找到那家中餐馆,两人只好饥肠辘辘的回去。他的那破车,不能放CD,连收听广播的功能都很差,离开城市就没有音乐听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我就唱歌娱乐司机。还饿着肚子!
还是说回上周六。
圣塔克鲁斯的海边那天很大风,我还好,因为臭美穿了件新买的牛仔外套,贵妃就一件单衣在海边呼呼的吹风,最后我把我带去的花毛巾,和用来垫坐的大毯子都给他披身上,各种花色的布从他背上拖到沙滩上,长长的,走在后面看,十分滑稽,象是三毛流浪记里的老头子。
实在太冷了,我们两人就轮流守着海滩边那毯子,挨个去沙滩边上的小卖铺弄东西吃。我花了比平常贵两三倍的价钱,买了一袋牛肉干和一杯樱桃雪泥,一边吃一边背对着海风看岸上游乐园里那些人被呼的拽到高空中,然后猛地放下来,伴随着尖叫声,和轰隆隆的鼓声音效,十分惊心动魄。
最后两人的风都吹够了,东西也吃完了,就去海边的游戏室打了一会儿游戏:并着开跑车,他第24名,我第32名;携手持枪打坏人,他在第四关挂掉,落了单的我勉强坚持到第五关,也挂了。
回来的路上,广播居然放Back at One,老得都要掉土渣儿的歌,我们谈恋爱的时候在他那破车里,无数遍听过的歌。
我们的歌。
还在口袋里发现还剩一个游戏币,算了算去也不知道哪里多出来的,十分不解。
希望这篇博不要跌入x房之乐或者晒幸福的类别,我自认为搬来北加以后日子过得比较混沌,想掉眼泪的时候我就看Love Actually,想笑的时候我就看Friends,想平静的时候我去游泳,想找碴儿的时候我就对着贵妃叨叨。
时间一忽儿就过去,来的时候是初冬,如今已经夏初。
最近贵妃在看义不容情,非常非常老的港片,我去年回国的时候特特嘱我带回来的。
这片子我早八百年看过了,却奇怪的记忆犹新。他一边看一边问我后续剧情发展。我凑过去看屏幕,一瞬间简直不敢相信中间那么多年已经过去了,还以为自己依然还在中学里,吃完饭,跟爸妈散步,然后回来等珠江台的九点剧场。
弹指一挥间。

与你相逢

周五在旋转寿司吃饭,看到人家门口挂了一个牌子,写,“我们保留拒绝向某些客人服务的权力”,我看得笑起来。 想起了Friends里的Gunther,这位永远暗恋Rachel的银白头发咖啡店人员,看到Rachel去搭讪店里帅哥,又急又怒,便拿着这牌子赶人去了。
时间过得多么快,一转眼,Friends已经完结快三年了,我有时候想起他们,会不由自主想,他们都怎样了,一切还好吗。
看到网上说莫尼卡的演员可尼的新戏里有她和小詹的对手戏,急急忙忙的下来看。在这一季的最后一集,因为前面都没看,我完全摸不着头脑,快进着找到了两人的对手戏部分。
似乎是扮演一对儿事业上的竞争对手曾经的朋友/情人,临别的时候,小詹还跟可尼嘴对嘴亲了一下。我看着,心里却有点儿难过。这样的噱头都拿出来了,可见这个片子的收视率有限。
Friends之后,Joey也勉勉强强公映了一季,我看了,却不得不说确实毫无魅力,最后被关掉,实在也是在意料之中。后来又传出新闻,Joey的演员马特与他太太离婚了,因为爱上剧中的女演员,真的,就象Joey。不过观众们对他,却不若对Joey多情。在People上看到读者写去的信,陈述对他前夫人Mellisa的无比同情。关于他离婚的新闻很快就下去了;我翻我的旧杂志,还能看到他在夏威夷结婚的旧新闻,三个女生都去了,在夏威夷的海滩上结伴晒着;另外两个男生却都没去,一个在伦敦,一个在芝加哥,Chandler的演员马修肉麻兮兮的说,我的肉身虽然不能前去,但我的灵魂与他同在。Joey第一季首播的时候,还有新闻传出,说马修会在第二季客串。然而Joey终究也是没熬到第二季。
马修在Friends之后也参演了一个电视剧,Studio 60,我一集也没看过,虽然每次都计划着要看看,时间来到的时候,总有点儿别的什么事儿耽搁了,终于也没看了。八卦说他也曾邀请小詹客串,却被小詹拒绝。花边新闻便把他的待遇与可尼相比,说道原来朋友也有远近亲疏,不是Always be there for you的。
Friends大结局的时候,NBC当时的皇牌主持人凯蒂还问过Pheobe的演员利莎,你会不会害怕别人以后提起你,就说你是Friends里的Phoebe,再也不能超越?你觉得你将来还会做得更好吗?
利莎很诚实,说,我觉得不会了,我觉得我的巅峰就在Friends。而且,我也不介意人家提起我就说Pheobe,我很骄傲,我演得很好啊。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我没再在电视剧里见过她。
也没见过Ross的扮演者大卫,据说,是转幕后了。
除了偶而见到小詹和可尼在一起的新闻,我再也没看到六人一起出现。对于他们来说,也许,那十年,真的,完完全全的过去了。
无论多么喧哗,多么巅峰,多么受瞩目。
江山待有新人新剧不断出现,换了一代又一代。
连我也变了心,守着fox看House,关心里面的谁和谁订了婚,谁会爱上谁。
只是,偶尔想起来,这个演House的休,若干年前,在Rachel飞机去往伦敦破坏Ross婚礼的途中,曾经与Rachel并排坐,戴着耳机拒绝听Rachel讲述从前,又振振有词的跟Rachel争辩Ross并不爱她。
总有这样那样的相逢,从前,现在,也许将来,一直一直提醒我,那六个人,还在世界某一处,亲密无间,嬉笑怒骂,永不褪色。
我爱他们。
我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