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小银

今日新纳常在一名, 银色MacBook Pro一台,还在磨合中,所以这篇就博不长了。特此表彰贵妃的高尚无私精神~~
还有,严重警告那谁谁(不点名了啊,你自己肯定知道我说你),你要是再给我扣什么宽松的帽子,我可就要抖搂你的购物史了,咩哈哈。

Heroes

我电脑里的电驴废寝忘食n天,我废寝忘食两天以后,终于把Heroes目前所出的前18集都看完了。
下的是高清版的mkv,一集就有一个多G,跟蝎子感叹说,真清楚啊,看到男演员脸上都是清清楚楚的毛孔胡渣,双面佳人Nikki/Jessica脸上都是细纹,就连青春无双的不死人Claire虽然年轻得脸蛋鼓鼓,也看出一片一片的雀斑;我可是再也回不到rmvb上去了,不说画面,但是那破碎的声音质量,都受不了。蝎子骂我说,你有病吗,你看着粗大毛孔,细纹,雀斑,在你面前晃来晃去的演戏,你很爽吗?
俺心里想啊,爽倒不一定,不过可以彻底打破所谓xx化妆品Botox打败时间的谎言了,没啥是无敌的,除了青春本身。
说回故事,Heroes整个故事情节,跟X-men十分相似,用它自己的介绍词来说,about ordinary people developed extradinary abilities……你说咱们,普通人们,怎么就那么不甘于平凡,非要有非凡的能力不可呢。而且,写个故事吧,还非得让这些有超能力的人嚷嚷,我就想做个普通人。你说,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不过呢,故事还是紧扣心弦的,几乎每集都要死人,而且那种死法,啧啧,真是够血腥的。看得我昨晚睡觉的时候,在黑暗里哆哆嗦嗦的,还暗自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安徒生童话清洗血腥,才安然闭上眼睛。
看完以后就想,哎,还是看早了,应该在4月23日下午正好看完,还可以赶上晚上放最新一集。这下子悬在空中,才是百爪挠心啊。
欢迎大家展开关于后情的积极讨论。
下面是俺的猜想(鉴于这个故事跟X-men那么相似,所以很多猜想基于电影X-men):
1. 不死人Claire之所以是拯救世界的关键,因为无论什么都不能伤到她,所以她会是最后能接近爆炸原(人或者物)而解除危机的人(这个猜想基于X-men第三集狼人解除世界危机的情节)
2. 印度帅哥Mohinder肯定没有死(这个似乎人人都猜出来了,因为preview里居然有他,哎,NBC这preview做的,太缺乏悬念了),而且他说不定曾经被他父亲拿来做过实验而不自知,因此一定有某种,后天培养的特异能力。
3. Claire的祖母,Peter和Nathan的母亲,一定有某种异常有力的超能力,她家这一脉,人人都有超能力啊,她怎可能没有。
4. 印度帅哥的姐姐,香提,我猜根本没有死,她是激发她父亲做实验的原因,所以涅….这个人物,一定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快出现吧快出现吧。
5. Claire的养父,显然,是不成了,估计要被组织干掉。
6. 应该还有若干有特异能力的人还未出现,例如,能让物件瞬间结冰的,虽然还没看出有什么用,不过涅,既然X-men里有,估计这里也会有吧。
……

还有感想一句,说真的,我实在想不出来为啥双面佳人一家居然为钱烦恼,他们家所有人的特殊能力,都可以挣大钱啊,哎。DL可以任意穿过组合,Michael可以从任何ATM取钱,Nikki/Jessica的力量可以摧毁任何东西………….
哦,对,还有那位隐身人的英国口音,挖赛,很迷人啊。

啊,而且自Sex and the City和Desperate Housewives之后,电视剧都偏好让一个剧中人在开头和结尾做哲理性总结发言,一下子把内容升华了,咩哈哈。这次轮到印度帅哥用他铿锵的英语,在每集开头和结尾发表关于进化的理论,听得我很信服,这个写本子的人,蛮有意思。
第四集开头他说,Sometimes questions are more powerful than answers,辣么,我的有力问题是(模仿郭靖的口吻):
后来呢?

与时俱进与不与时俱进

之一

周日千辛万苦,跟贵妃两人研究一天,终于把今年的联邦税和加州州税报了上去,维州的因为不能在线填写,而且截止日期到5月1号,又被我懒洋洋的搁下了。
得意洋洋的挂着“填好税表”的msn签名到处招摇,被火焰看到了,闲聊几句,伊发表感言道,“皇上也要交税啊……”我给这惊天动地的发言镇住了,不敢接茬儿;火焰继续感叹道,“时代真是进步了……”我犹豫半晌,是假装突然掉线了涅,还是羞答答接一句话涅,想了半天,决定接上一句“无语”,既表明了态度,又不至于羞死。结果人家根本不依不饶,继续说,“你可以勒博以记之啊……”想时代进步到如今,大事纪也要自己动笔啊,拖了一天,还是决定记之。

之二

夏天要来了,天气回暖。我早上反常的七点多就醒了,上线看到睫毛和阳光都在,三个人,法国中国美国,绕了地球一个圈,十分兴奋的Skype了快一个小时,各自说自己这一两天的经历事件,谁的朋友过生日做了个难看的蛋糕,谁在十字路口看到一帅哥警察,时笑时闹,十分生动。科技真好,先进的科技真好。
然而先进的科技也有闹脾气的时候,睫毛的线莫名其妙的断了,阳光于是下线睡觉,我兴致勃勃下楼游泳去。
公寓的游泳池边某一个房间,似乎有新搬进来的住户,我走过的时候一眼瞥见客厅里一角偌大的三角钢琴,一位帅哥在钢琴前面零零星星的弹着片断,听不出来是什么,清晨的阳光里,只觉得很动人。

之三

昨夜突然想起亦舒来,想着想着,便不住微微笑。前些天跟火焰说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本或几本亦舒,我的那几本,是流金岁月和朝花夕拾。
开始看亦舒的时候20岁左右,看到南孙和锁锁,只觉得她们功成名就历经沧桑,多少岁月都过去了。犹记得结尾处,南孙给锁锁推倒,雪雪呼痛,道再过几年就再经不住这一推。锁锁说你27我21,那王永正只似个局外人,看着永恒21岁的锁锁,勇气无双;和永远在锁锁身边的南孙,忠诚无比。
这两年回过头重看流金岁月,看到这句“永恒的21岁”,已经会得流泪。初看自己还不到21,不知道为什么锁锁要挑这个年龄来永恒,若要永远年轻,18不是更好;如今回头看,21岁,方出校园,一切还未开始,一切皆有可能,真正是青春好年华。
偶尔在网上看到言情小说,男主角动辄叫家明,我看了便不由自主地要笑,屏幕那一边,是谁,与我一般看着亦舒成长,看着亦舒自己写故事;去年朋友新生女儿,还未出世已经定好名唤丹薇,英文名字取的是玫瑰的法文型。与我说道,别人问呢,我也就说名字还未想好,只有碰上你们,才会说出来。不久前去猫家吃饭,饭毕她家路人冰箱里拿出一瓶类似小啤酒的饮料,告诉我说,这是云尼拉苏达。一瞬间仿佛他乡遇故知,百感交集…..
时间一变再变,我大学毕业了,我出国上研究生了,我工作了,我结婚了,只有在亦舒小说里的她们,永恒的风花雪月下去。
永远的家明玫瑰丹薇,永远的云尼拉苏达,永远的午夜飞行。

不解三则

之一

我绝不承认我是电器小白,实际上我也绝对不是。我可以自己从头到尾重装电脑系统,还会自己拆开笔记本的键盘又装回去,甚至会从注册表里删除Spyware;我还会设置电视录像机,会自己拆吸尘器修理清理,等等等等。我自认为我是个,精通电器的能干的人!(捂脸)但是,电器们有时候也会辨认不清楚我的女王真相。继跟睫毛Skype以后,我周五又试图在Skype上与蝎子通话,然而,才翻出来的新话筒,突然不能用了。无论我怎么试,录出来的都是巨大的毕波噪声。我无奈之下,周五冲到商店里买了个新的带耳机式话筒,还仔细挑选了在电脑音箱界颇有名气的Altec Lansing,且仔细对比价钱,买了比较贵的,皮面的耳机和有减噪功能的话筒。回来一试,果然很好用,录出来的声音清晰好听,耳机包着耳朵也很舒服。然后涅,就一直得意洋洋的在试来试去。
贵妃看到我新买的这个耳机话筒,十分疑惑,问我,家里不是已经有一个了吗,你不是那天才找出来?我振振有词,坏了,你那个破玩意儿真不经用,我才使了一次就坏了。他问我怎么坏了,我阐述了症状,他便拿去他的笔记本上试。几分钟后拿回来说,是好的呀。我不信邪,接上我的本本,果然………..是好的…….这下子一点儿杂音也没有,录出来也很清楚。
说真的,我一直对这种电器视人而动的行为,完全不能理解…….它们类属科学啊……怎么可以看人下菜呢!!!

之二

买耳机听筒的时候,看到店里有很好看的双肩背包,可以放大至17寸屏幕的本本的,又有减重垫肩,又有各种各样号称的人性化设计。我想到我原先的那个已经坏掉了,而且也小;公司新配的本本屏幕太大,一直不方便带出去,赶紧买了一个。
回来把本本装好,自己背着新书包在镜子前面左右比划,十分得意。
贵妃在旁边看到自顾自对着镜子审视新书包,半晌说,“我们公司上次发过一个一模一样的啊,就是别了个Y!的标志,你干嘛不用那个?”
我闻言差点儿一跤坐倒,幸好这次是真没见过那个书包,所以也可以振振有词,说道,“这个好,这个xxxxxx(省略说明书上看来的描述若干字)”
贵妃只一句话就把我枪杀,“看上去真的是一模一样的,就是标志不一样。”
我只好道,“那你去找出来我看看吧。”
结果,我们两人,花了半个下午的时间,把家里的橱柜翻了个底朝天,居然就没有找到。
话说我的科幻小说也看得不少,很听说过某些地方有异次元通道,有时候通到过去未来,有时候通到人类所不能到达的空间。
我以为这样的通道一般都在颇有历史的古堡里,原来它们也会与时俱进,选择在小公寓里安家啊。

之三

饭桌上又开始讨论技术问题。我自从与人语音通话以后,就十分惊奇,问道这个声音,到底是怎么传过去呢。我自觉贵妃也不是很通,因为他一言概之道,“就是传010101010的信号啊,不就跟传图片一样”。图片我能理解,这我的本行,那是栅格文件,每个栅格对应一个数值,决定这个栅格的颜色等等等等,0101010……记载文件大小每个栅格的数值读取顺序,如此这般如此这般;但是,我继续追问,“但是,声音的文件,也太不一样了吧,你说一个字,和我说一个字,是完全不同的声音也。”贵妃已经开始不耐烦,这通常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也不太能回答我的问题,二是他觉得太过浅显完全没法解释,他道,“有什么不同,电脑设定每隔xx时间采样啊,然后采的样照样转化为数字,接收的人同样再解码……”说完他也不理我了。
我自己暗想很久……还是……理解的不能。
有谁明白的,给我仔细说一下哈。谢谢,谢谢。

迷魂记

提头先向达达致谢,万分十万分感谢。
上周五上完课,我拿着琴仔细端详,发现,马子居然裂了一小口。我很傻眼,不知道怎么办好。先给老师打了个电话,老师倒是有个常使的琴行,就是忒远,得到了三藩那边,他说你等下周末我给你上课再看吧;我这急性子,又不愿意等,到网上找了几个琴行,电话去问,又都统统已经下班;写了email去,回来的给了价钱如何如何,我很拿不定主意。
万分危急之中想到了达达,周六便一边熬骨头汤一边给她电话,让她给问问她在这边的拉小提的朋友,有没有琴行介绍。达达爽快至极,放下电话就给我问,没两分钟便问回来了,电话,名字,且安慰我说,小事,你就给这人打电话。我向来对音乐人士充满敬畏,战战兢兢的问达达,就这么给他打电话?不太冒昧吗?达达使劲鼓励我,没事儿,你就这么打,反正也不认识,你问啥都行。
我于是鼓起勇气打了。那位老师是真热情,一通电话讲了二十多分钟,完全发散式的思维,从琴马讲到音柱讲到琴,最后归结到,“你把琴拿来我看看吧,要值得咱们就弄弄,不行就粘一粘将就吧。”
然后等了两天,今天晚上早早吃了饭,便把琴拿过去给他看。
那位老师家在山上,大晚上的,环来绕去,我在一片黑漆漆中算顺利找到他的屋子。他把我引进车库里,哗啦,一面墙都挂满了琴,有小提有中提,林林总总,桌上是一排一排的工具。
人家有多热情,我凑过去一看,他立马就把琴摘下来递过来,“你拉,你别光看。”
我能拉吗我?就我这水平?
结果还是架不住好奇心,把那边五六把小提中提都试着拉了一趟——当然我没敢在那儿真拉曲子丢人。
老师问我,你现在拉什么呢?我说拉xxx(曲名省略阿,免得丢人)呢。老师大惊,哈?你才拉xxx阿,我以为至少得拉个xxx了吧。
我垂头丧气,我中间停了好久,搬来了再找老师只好重头来过。
然后就聊开天了,从琴的制作史,音乐史,到提琴收藏家趣闻轶事,一个晚上我听了无数故事,简直可以写个半本。这位老师,说得兴起,抄起琴就拉半首,然后再接着聊。
人家原来中央音乐学院毕业的,又做过总政文工团二提首席,然后又上交音乐系做了老师,最后跑美国来读个音乐硕士。你说,盖我这样的菜鸟,还不容易得就跟吃盘菜似的。
于是半个晚上,我就跟人对面坐着。要有个动画效果,就得从我眼睛里刷刷刷的往外蹦红心。
以前达达就挤兑我,说,你这幸好(?)是在成长过程中没遇上搞音乐的男生,不然你完了,一早全军覆没了,不得甘心情愿的给人做牛做马。
闲话少说,我这半个晚上,听得五迷三道的,最后,因为琴马要打磨什么的比较花时间,实际上也没做,把琴留人老师家了;他给了我一把他的琴先拉着。
我又迷登登的开回来,兴致勃勃地拿着他借的琴拉。这把拿回来的琴比我那把大声好多,响亮得我都有点儿哆嗦,怕邻居找上门来。只不知道什么缘故,弦也伤手得很,我拉一会儿指尖就钻心的疼。
自己拉完了,想起晚上听的半首半首,还是颇难受,索性翻出CD,把之前听了一半的布鲁赫G小调和塔提尼的魔鬼颤音都狠狠听了几遍。
这夜晚很完美,唯一的缺陷是,去老师家里的时候穿的是薄裙丝袜,然而今天寒流来袭,只得五十多度,我坐在车库里,瑟瑟发抖。
看起来不是不像被音乐的魔力打击得坐立不安的。

p.s.与达达最近电话的时候遭她质问为何从来不在博中提自己学琴的事儿,我简单陈述说,没什么好说的,您半夜里突然思绪万千弹肖邦舒伯特那叫浪漫,我这种杀鸡似的声音,实在缺乏美感,不写也罢。今次获她帮助,特写一篇以资纪念。

科技vs. …

昨天晚上,在睫毛同学鱼跃式飞扑之后,她向我推荐(并撺掇我装上)了大名鼎鼎的Skype。然后睫毛且貌似不经意的提到,她使用Skype已达两年之久。
老实说,我知道我落后于科技时代已久(例如我不会用RSS,不会用蓝牙耳机,也没有PDA机器人吸尘器等等先进装置),但也不知道落后了那么那么久啊~
我于是呢,摁住自己对自己的鄙视,下载了最新版的Skype——话说下载的过程中还有个小花絮,我找来找去还找到一个收费的,诧异的问睫毛说怎么还要收钱,热心(可能内心还在鄙夷)的睫毛还主动要帮我找不要钱的Skype。总之倒腾来倒腾去,总算是把Skype给装上了。
然后,问题又来了。我本本上的话筒不知道怎么的,就是不能用(或者难道居然是没有?)。结果,好不容易Skype通了吧,便是睫毛省事儿了,我还得手敲。来回敲了两句,我就郁闷了,又往古早低科技的路子上走,主动提出要给睫毛打电话。睫毛可怜我,索性也挂断了回归敲字。
我不死心,把家翻了个底朝天,找出一个八百年前的旧小话筒,兴致勃勃地又把睫毛揪出来试。可怜的睫毛,耳朵被我这个角落里的话筒狠狠折磨了一把,又再度迅速挂断,总结说,“你是不是在工地里啊……”
最后,我向往高科技的心,终于于琐碎无望中解救了我。我从书房翻到厅里,差点儿把贵妃从沙发上掀起来,然后又翻到卧室,最后又翻到书房,最终才从贵妃书桌的最下层翻倒一个没有拆封的带话筒的耳机(为什么这个东西会没有被拆开又被扔在最底层,又是一个不解之谜啊)。
千辛万苦找到这个话筒,当然还是要试的。这次又是睫毛被揪出来试。天可怜见,总算这次顺利成功,让我这个落后于新科技的可怜人,享受到现代生活。两人唧唧刮刮说了一个多小时,直到贵妃大吼,睡觉了,我才慌忙挂断。
今早起来回味,(睫毛有一把可爱的声线啊,应该做声优去),享受之余,不免感叹科技的进步对人类社会的长足深远影响。
我与贵妃是非常不同的两种人。我父母皆是历史系毕业,两三岁的时候就开始让我把唐诗当儿歌背,少年时代因精力旺盛不曾睡午觉便把爸妈的书柜翻个底朝天,兼之连他们单位的图书馆也翻个底朝天。说到底却不过是看故事,大一点儿以后开始看电影看电视,依然是情节中文字中情境中打转。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的敏感(?!)等等因素都由这个背景而来。贵妃却不同,他父母都是理工出身,小时候的乐趣是在他父亲的实验室玩当时堪属新兴科技的鼠标键盘,以及那个时候售价上万美元现在堪比垃圾的计算机。他的爱好(除了某些低级趣味的名人八卦)是科技科技科技(却居然没有在我们家添置机器人吸尘器,我只好归结于他的吝啬)。我看Finding Nemo和Ice Age看得热泪盈眶热血沸腾,他却看画面的凝固处理以及鱼的名字(按,这有什么关系啊!)
这些不仅铸造了我们性格上的根本区别,也从根子上改变了对我们读物的选择。我的读物们,都是愈老弥坚型;他的读物却必须更新换代越新越有趣。我平日里捧着书对着电视百感交集思绪万千,他却对着什么解剖学图册(按,铜版印刷的书好贵的)优雅宇宙之类的翻来看去。(又按,我到底怎么跟他勾搭上的,不明~~)
是以我们争论非常之多,最近的一次是关于科技之不可或缺或是文学艺术之不可或缺。贵妃的理论其实很正确(我在博上偷偷说),没有新的技术,如今的社会绝对不能是现在的样子,我不会认识远在重洋外的大家,与我素未谋面却也来我这博参观的大家,也不能知道我周日去到海岸线边吹风。是科技带来无数可能。然而,我却不能不勉力辩驳,说无论什么样的科技,不能在深夜让我想起来辗转难眠,不能让我感动得流下眼泪(贵妃补充说科技让你看到哇……),不能让我念兹在兹,久久不忘。
Jun在她的《艺术魔鬼》里,说过一句话:
艺术家常常是讨厌可恶的, 做人颇无可取之处. 他们对社会没有具体的贡献, 又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国民生产总值, 又不曾救死扶伤. 可是我们这些凡人并不在意, 反而对他们念念不忘. 你知道是谁发明的电视机吗? 电冰箱? 汽车? 电脑? 地下铁? 抗生素(青霉素不是最早的抗生素)? 谁最早发现霍乱是靠饮用水传播的? 你又记不记得谁写过长恨歌? 谁画过日出和睡莲? 谁塑了大卫像? 谁设计的翡冷翠的圆顶教堂? 为什么艺术虽然无用, 它的生命倒长过任何一个人?
(题外话一句,霍乱靠水传播那个我能答上来,盖因这个乃是地图学里被广泛引用的例子,是地图直观的表现了霍乱患者和饮用水源的关系……自拍肩膀一下)
科技是且行且抛的,新的一出来,旧的就过时。别的不说,一台电脑,从拆封那一刻起不断掉价,最后几乎沦为与尘土等值。
艺术却是愈老愈珍贵,这种被称为没用的东西,倘若能穿越时光保留到现在,时间本身,就给它增加了价值。
我某日吃饭的时候曾经询问贵妃,圆周率这个东西,当年算到几位到底有什么现实意义(话说我们平常都讨论些什么呀,扑倒……);他不断解释又不断被我驳斥之下,恼羞成怒。我暗觉他倘若不是文学底子不够,一定会问我,那“关关雎鸠”这样的句子,留个几千年到底有什么意义?

二十四节气之夏至(小说)

一点声明:其实不必我说明大家也能看出来,本篇节气中的人物,出自泼墨前不久写的《当时明月》,甚至故事里男女主人公的重逢桥段,都出自泼墨的这篇故事。然而名字虽然是同样的名字,人物却不是一样的人物。并不是我想独辟蹊径重写这两个人物,我也绝没有跟泼墨打文字擂台的意思。实际上,写两个跟泼墨笔下一模一样(或者类似的)的秦三和夏至,然后给他们一个花好月圆的结局,才是我的初衷。然而我写了删,删了写,终于意识到以我的功力,不足以掌握泼墨创造的这两个人物。小D说得好,大部分写故事的人,创造的人物不可避免的带有自己的印记。我想我是最糟的一种,无论怎么写,人物都带着一股青涩气:若是故事放在校园里还不算突兀,如果突然想写事业型男女(类似于本篇里的尝试),就怎么写怎么奇怪。
要感谢吾友泼墨,首先大方的借出她笔下人物让我任意糟践,兼之十分宽厚的鼓励我写自己的秦三夏至(虽然无论她鼓励不鼓励我最终都得走上这条路)。这篇夏至,逾5000字,是目前节气中最长的一篇,送给亲爱的泼墨,祝她青春永驻,心想事成。
之夏至
鹿角解 蜩始鸣 半夏生

星期三的上午,天高云淡。夏至早早到了办公室,泡了咖啡靠在窗边往楼下看。十数层下,人与车都小如虫蚁,营营役役。
她正出神,珞珈从旁边过来,笑盈盈的说中午请她吃饭。
夏至怀疑的看珞珈,“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珞珈赔着笑,“哪里哪里,真的只是吃顿饭。”
结果当然不只是一顿饭:珞珈原定下周有个在南方的会议,然而昨天突然查出怀孕来,头三月不宜旅行,她自然而然的想到跟她一直齐头并进的夏至。
夏至至为讨厌出行,尤其讨厌没有准备的出行;然而孕妇最大,珞珈且浅笑盈盈围前绕后的给夏至陪着小心,就差没在脸上写个“行行好我爱你我对不起你”。夏至给她磨到下午,无可奈何中接过珞珈准备的一叠厚厚的会议行程,嘴里狠狠的说,“如果酒店被子不够软服务不够舒适会议没有附送精美礼物,你等着我回来收拾你。”
这话正好给来接珞珈的云雷听到,他赶紧点头哈腰的赔笑,“放心放心,如果会议没有礼物我给补上,要什么只要你大小姐开单。”
夏至扫云雷一眼,冷冷哼了一声。
珞珈头也不回,重重拍了云雷一下。云雷一声不敢出,咬牙笑着过去扶珞珈。
到这份上夏至只好临时抱佛脚,几天把文件草草读了一通就上了飞机。
会议在夏至读书的城市,对她也算故地重游;加之酒店确实舒适,会议配备的餐点也算美味。夏至于乌云上找到金边,感叹总算没来吃苦。
会开到最后一天,夏至精神倦怠,懒洋洋的去听预定的最后一场演讲。半下午的,夏至昏昏沉沉找了一圈才找到演讲厅,到了那儿大厅已经关着门,想是已经开始。
夏至向来不羁,找到后门推了就进。
门被推开的声音不小,台上发言的人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下,正对上夏至的眼睛。
夏至喃喃道,“珞珈,回去我要剥了你的皮。”
台上发言的人是秦三。
夏至与秦三,说起来是一笔糊涂帐,两人分了合合了分分了又合合了又分,足足折腾完两人从本科到研究生全部的学生时代,最后夏至终于受不了这种患得患失的折磨,一毕业就落荒而逃。相对于北上的秦三,夏至挑了极南的城市。本来以为要在南方扎根,却在一两年后寻得迁升契机折到北京。
夏至当然知道秦三也在北京,然而在这个偌大的城市,一生永不相见也不是绝无可能。谁知道避得过初一,避不过十五:北京城里安然无事的呆了几年,却跑到两人初识的地方重逢来了。
发言结束得比预定时间早了二十多分钟,夏至要随人流散去已是不能:秦三连发言的文案就没有拿就随人流冲她走过来。
夏至只好靠在墙上一动不动,心里遗憾的想,总以为一定在北京碰到,连见面的词儿都想好了,白白浪费掉。
便这瞬间,秦三已经来到她的面前,微微一笑,“终于又见面了。”
夏至挤出一个笑来,“真是好久不见。”
秦三伸手过来,在夏至肩上轻轻握了一下,说,“一起吃饭吧?我正好想回学校那边看看。”
这时再要扮无动于衷未免矫情,夏至叹口气,点点头说,“等我回房间换件衣服。”
故地重游并不总是让人愉快的。
秦三态度闲适,一边评论周围风景,一边不动声色的打听夏至这些年近况。夏至有点儿心不在焉,答得有一句没一句。走过从前旧地,秦三感叹一句,“这不是我们最后一次,”他稍停顿一秒,“最后一次出去玩儿的时候,约着等的地方?”
夏至抬头看一眼,不言不语。
秦三继续说,“我还记得我在那儿等你”,他伸手指了指,“你从路那边过来的时候,穿了条白色带花点儿的裙子。”
夏至百感交集,勉强答了一句,“你记性可真不错,八百年前的旧事儿了,你还没忘呢。”
秦三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夏至,笑一声说,“我这不也是选择式记忆,要你问我前天会上吃的什么,我可绝对答不上来。”
夏至赶紧答说,“我能。前天会上吃了炸乳鸽,还有苦瓜肉片汤。”
两人态度若近若远的吃完了一顿饭,晚上秦三把夏至送到房间门口,补一句说,“你记下我的手机吧,回到北京还可以联系。”
夏至熬了一晚上已经精神倦怠,一时没留神,脱口说,“我有你的手机号码啊,在同学录上不是吗?”
秦三笑笑,一手撑在门框上,“原来你看到了,那为什么到北京来不联系我?”
夏至话一出口已知说错,到这份上只好硬着头皮死撑,满面茫然的说,“啊,我可能打过你没接上?所以我就算了,换个新地方事情总是一堆一堆的。”
秦三一动不动的看了夏至一会儿,夏至在心里给自己鼓着劲儿支棱着脖子也直视秦三。
两人静默着僵持了几秒钟,秦三先笑起来,用拇指飞快的在夏至嘴唇上抚了一下,夏至还未及反应他已经收回手。
一瞬间夏至心中电闪雷鸣,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就地愣在那里。
秦三却态度自然,亲昵的拍拍夏至的肩膀,说,“晚安,明天见。”
到这份上夏至也不能再一惊一乍,只好默默地点头,心里暗道幸好明天是早班飞机;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
原本以为会一夜乱梦,不料什么都没有,夏至安安静静的睡到第二天凌晨前台打电话叫她起床。她一路奔波到了机场,慌慌张张赶到登机口。
登机口边上是巨大的玻璃墙,可以看到外面的飞机起落;还是清晨,整个城市仿佛还未醒来,迷迷蒙蒙的一片雾气。
夏至站在玻璃墙前出神,想起自己研究生毕业时从这个城市的狼狈逃离:那也是个迷蒙的清晨,列车一声哀鸣离开站台,她身边的好几个女孩子都哭成一团,她却没有。
算是情伤吗,如今的夏至想:根本不算是,人家只是风流,只是左右逢源,又何曾做过任何对不起她的事。只是于当时的她,怎么能受得了疑心重重。哪一个少女不似唐晓芙,希望自己爱的人在遇到自己之前是一张白纸。两人不断因此争执,分离又和好,和好又分离,最终夏至对秦三说,“只有千年做贼的,我怎么能千年防贼。”
她没有听秦三后来的话,甚至在秦三找到南方她所在的城市时,来了个彻底不见。
少女时候真是有力气,连那么心不甘情不愿的躲避都能躲得那么干脆利落竭尽全力。
宛如隔世。
夏至正出神间,感觉身后有人走过来。她微微偏过身子,还没回头,就被一个人重重拥在怀里。她低头看看,正好可以看到身后人的裤管和鞋,除了秦三还能有谁。
她心里翻江倒海,却一动不动的使劲盯着玻璃墙外:她要搭乘的飞机已经抵达,在外面缓缓的转着圈,延伸桥下好些人穿着明黄的背心,有板有眼的打着手势。
良久,秦三放开她,在她耳边轻轻说,“到北京给我电话。”
夏至微微点头,没有转身。
一夜未做的梦全部都在飞机上涌出来。一万公里的高空上,夏至梦到年少的自己,拉着秦三的手固执的问,“你爱不爱我?你会不会永远爱我?你会不会永远只爱我?”
傍晚的阳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的映在秦三的脸上,那个时候的他已经不似少年,总有同龄人没有的稳重。
那是个没有得到答案的问题,无论彼时,还是在梦里。
夏至在机长的通报声里醒过来,昏昏沉沉,心里茫然的想,啊,我还未来得及问候他的新女友。
周一夏至打点精神去上班,到的时候珞珈已经在了,连夏至的咖啡都为她泡好,阳光满面的冲着她笑。
夏至向来伸不出手打笑脸人,何况是个笑脸孕妇。她把包重重一放,哼一声道,“会议没有礼物,叫你们家云雷给我买瓶尼娜丽资的晨曦,要大瓶的啊,别拿试用版打发我。”
珞珈咯咯轻笑,“当然当然,您老辛苦。”
到下班珞珈已经听完夏至的会议奇遇,她十分希奇,问夏至,“那么,您老到底什么想法?”夏至偏头想想,“我没什么想法。”
珞珈再接再厉,“那您老当年年轻的时候什么想法?”
夏至拍拍桌子,“熟归熟,您再一口一个您老,我一样告你诽谤啊。”
珞珈笑,收拾收拾桌上的东西,“走吧走吧,别跟这儿卖命了,我给你买晨曦去。”
两人结伴下得楼来,夏至的手机也响了,她甫一接起就看到秦三在楼下不远处,拿着手机对她招了一下手。珞珈凑上去看了一下夏至的脸,似笑非笑地说,“嗯,看来你今天不是一个人,那我就撤了,晨曦就改天吧。”
夏至掐了电话,向秦三走过去。
北京的初夏,空气里微微的湿,欲热未热,欲绿未绿;总有什么仿佛呼之欲出。
秦三问她“去哪儿?”
夏至转脸聚精会神的看向秦三:他没戴领带,衣领开了两三颗,衣袖在手腕上挽了几下,态度闲适自然。
秦三见夏至看他,摸摸自己的脸,笑笑说,“这么火热的视线,让我很难把持得住啊,小姑娘。”
夏至哈哈大笑,“已经是老姑娘了。”
秦三又问一次,“去哪儿?”
夏至好奇,“你请了多久的假?吃个晚饭?夜里十二点之前?还是整个夜晚?”
秦三皱眉,“什么意思?”
夏至道,“呀,你女朋友管得原来不严,不需要请假啊,我的错我的错。我原先说呢,要是只有一个晚饭的假呢,咱们就转角那家汽锅鸡叙叙旧;要十二点才销假呢,咱们就先唐宫然后钱柜;如果居然有整个夜晚,你说哪儿就哪儿了。”
话到这儿正好红灯,秦三停下车来,看看夏至,“还有没有更长的安排?”
夏至被秦三看得心中一跳,一边暗骂自己没出息一边继续态度轻佻地说,“有啊,三天咱们就杀去南京上海,一周就去海南三亚,半个月就新马泰马尔代夫,只要您老买单,我的老板卖假,我对地方总是不太挑的。”
秦三伸出手去,在夏至交握的双手上轻轻拍了拍,就势放在那里,“这可是你说的啊。”
绿灯亮的时候,秦三单手把车掉了个头,“我明早还要出差,今晚就唐宫钱柜好了。”
夏至心中长出一口气,想把手偷偷抽出来。秦三却不放开,握住夏至的右手,淡淡说,“怎么还是跟从前一样,死要面子的臭脾气。”
夏至一口气没倒过来,差点儿就地闭过去,原想悲愤的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您说的是我?”可是手却给秦三紧紧握住抽不出来,又觉得这种假撇清未免矫情,索性不说话了。
西直门附近照例堵得天地变色,两人就窝在一动不能动的车子里比赛沉默。最终还是夏至没有熬住,清清嗓子问秦三,“秦三,你知道我们都不能回到从前,”她咽下后半句话没有说,心想且不说同学录上说你现在有娇小女友,就算没有,难道我们那七年分分合合折磨得还不够。
秦三笑笑,“一个晚上又何妨,夏至,你也喜欢月光宝盒不是吗?”
夏至听到这个已然泄气,不声不响的呆坐在侧座,等着外面的车流一点一点的移动。
从唐宫出来天色已经墨黑,夏至抬头,偏是这一片楼群挤挤挨挨,什么也看不见,不过是各种层次的雾蒙蒙上斑斑点点的灯光。
夏至叹口气,跟秦三说,“我要回家了。”
秦三看她,似笑非笑,“不去钱柜了?你不是最爱唱K?”
夏至摇头,“两个人没什么意思,再说再晚也是要散的,晚散不如早散。”
千里搭长棚,原来终有一别。
秦三默默看了夏至一会儿,说,“你今天累了。”
夏至摇摇头,“还好,就是懒得唱了。你送我一段吧。”
秦三伸手过去仿佛是要拥住夏至,夏至却格开他的手,目光严厉,“秦三!”
秦三笑笑,把手收回来,态度自若的说,“好,那我送你回去。我出差回来再找你。”
夏至看他,“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啊?”
秦三不理她,自顾自给夏至开了车门,低声说,“你不是我,你怎知道我有没有意思。”
夏至置若罔闻,一路无语回到自己家里。
转天夏至的表姐余欢从南京来访,晚饭时分找到夏至的办公室去。她两地常跑,跟珞珈也颇为熟络,一路把她俩都带出去吃饭。
席间话题又转到秦三身上,余欢诧异,“哟,你这么些年兜来转去的还跟他身上耗着呢?”
夏至白余欢一眼,“你小心我把你的陈年旧事拿出来说啊。”
珞珈在旁边目光灼灼的看着夏至,“你到底怕什么?干嘛畏首畏脚的?”
夏至思来想去,是听说他现在有女友?是对自己全无信心?还是觉得两人根本不能有善终?
她喃喃把自己少年时问来问去的三个问题说了一遍,一边说头一边往下底,自己都觉得无面目见人。
等她说完,余欢哈哈一声笑出来,然后正色问她,“那么,我亲爱的夏至小表妹,你爱他吗?你会永远爱他吗?你会永远只爱他吗?”
夏至嗫嚅,半天吞吞吐吐的说,“如果……他……能,那……我……也能。”
余欢和珞珈一起看着她,并不言语。
夏至心中有雷声翻滚: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数日后秦三出差回来,果然又来找夏至。
珞珈与夏至一起下楼,远远已经看到秦三在那儿等着,对夏至笑笑,凑到她耳边说,“我亲爱的夏至小表妹……”
夏至咬牙切齿,“要不是看在你现在一身两命,我立即就咔嚓了你。”
珞珈轻笑着跑走。
秦三在车边站着含笑看着夏至,夏至到他面前停下来,色厉内荏,“干嘛?!”
秦三不禁莞尔,“夏至,你到底在怕什么?”
夏至赌气,进到秦三车里,坚决的说,“去钱柜。”
一到钱柜夏至就啪啪啪点了一串儿陈奕迅,话筒不离手,一首一首唱下来。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小包间里格外沙哑:
“……怀抱如果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来年陌生的是今日最亲的某某……”
“……生活别过份地童话化,故事假使短过这五月落霞,没有需要惊诧……”
“.……忘掉我跟你恩怨,樱花开了几转,东京之旅一早比一世遥远……”
……
秦三坐在转角沙发上,定定的望着夏至唱歌,面容被电视屏幕映得一阵明一阵暗,不辩悲喜。
夏至唱得一个小时,精疲力尽,放下话筒挥挥手,“你不唱啊?”
秦三摇头,“你唱得很好听,你继续唱。”
夏至站起来,“唱完了,去吃饭。”
两人走出去,外面华灯异彩,秦三站在光亮处低头看夏至,“夏至,我开会回来的当天,已经跟我原来的女友分开。”
夏至轻咳一声,“谁又知道你将来会怎么样,我们不是没有试过,那七年还不够受吗?”
秦三凝视她,“我们再试试,我不甘心。”
夏至用手掌捂住眼睛,良久放下来,手心却是干燥的;她点点头。
他们两人在珞珈女儿满月之后结婚,蜜月选的地方是马尔代夫:秦三付账,夏至的老板也爽快的给了半个月的假。
麦兜说的没错,那里椰林树影,水清沙幼,蓝天白云,是南印度洋上的世外桃源。

直到世界尽头

到周末我就很不想睡,昨晚也一样,硬撑着不肯睡,趴网上东看西看看到三点多,早上却早早醒了。醒来不知道做什么好,转到小乐的网站上,先看了看他以前写的Gollum与郭襄,看完以后叹口气,鬼使神差的,点开了他的枫霁。这小说前后搁了数年才连载完毕,连载上在BL界名声鹊起的时候,我还未成为同人女;到小乐重新捡起枫霁写下的时候,我已经半个骨灰级了。
这个故事,按我的划分,是要算悲剧的,所以我到现在都没有看全,知道了结局以后就一直绕着最后一章走,虽然,明明知道了结果,却总觉得如果没有看,就不算真的有——我始终是一只鸵鸟啊。
今天当然也是不敢看全的,只把霁子和阿枫若干年后的重逢,以及重逢以后的分别挑出来看了看。正好在听浪子心声,听到“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眼泪哗啦啦的,擦了又流,擦了又流。
我一直对枫霁此文颇为好奇,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小乐,很明显的,是北大校友;另一方面,我一直很想知道,如今的这个结局,是不是小乐最初的构思。这中间断掉的数年,一定发生了很多事儿,他后来续上的,还能不能是他最初想写的?
我记得最初知道枫霁这个让我泪雨滂沱的悲剧结局之后,我还专门找到亦凡,看了数年前亦凡的论坛记录,研究了一晚上看小乐小酥小汉赋格等等人当时的简短发言,谁是谁的男友,谁和谁如何认识。记得当时看完还很感慨:多少年过去了,这些人早就不再去那地儿了;就那些论坛记录还鲜活的保存着,像化石。
后来想起图书馆里还有几本书在我这儿,就把听着的歌刻了张CD,出门去了。
先去图书馆还书,还完以后不知道去哪儿,就开着车随便找了条路一直开一直开,冲着山。
CD里都是些最近在听的老歌,有一些歌简直是我泪腺的按钮,一听就要掉眼泪。就这样我在艳阳天里,戴着墨镜,在陌生的路上漫无边际的开,一直一直的掉眼泪。一条路开到头,就转个弯换一条;碰上高速再转弯换一条:有时候路边是荒地,有时候路边是住家的漂亮小房子,有时候是很多很多的商店。
突然想起空镜子里面小陶虹说的,真想就这么一直走一直走下去。
直到世界尽头。

偶像大心的夸奖

我的偶像,以及后花园广大文学女中青年们的偶像,园心,昵称大心,居然!竟然!昨天在博上专门撰文夸了我一通。
我早起看到大心的这篇博,(含标题和空格共541个字),给我的喜悦和震撼无异于神六升空,福尔摩斯再生,靖蓉大漠相会,魔戒里Aragorn从水中复生,Viggo和Orli在首映式上的亲吻,(以上排名无先后),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我看了一遍,然后去厨房喝了一通水,又看一遍。
偶像对我人格这样赤果果的夸奖(虽然顺带讥讽了一下我做的菜,但是,要允许人家说出真理嘛,是不是),让我在美得云里雾里,在空中飘啊飘的找不着地面了。好在我家天花板坚固,我挣啊挣的,总算还是落到了地板上。
本来呢,论理说,大肆宣扬别人对自己的夸奖(尤其这夸奖的,我都不认识我自己了…….),是很不符合咱们中华民族谦虚含蓄的美德的。但是!这个不是别人啊!是园心啊!是大偶像园心啊!是我到现在还能背出一两句的《聚散》的作者啊!是写出我到现在还在引用的表达对某些悲剧结局不满的句式的原创人啊!!是我到现在还惦记着的《你是我的宗教》、《欲望城市》、《莲生》的挖坑人啊!!!(话说这些坑,是不是都没希望填平了啊?)
我拍拍小胸脯(老胸脯?)我一定不辜负大心的期望和厚待,要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
鞠躬退场。

—————————–我是激动得泪流满面的分割线—————————————-

透明的小E

一样是写字,写厅堂厨房那点事,有的文章就写得,怎么说呢,看着脏相。有时候这种文章是不意看到,有时是闲着没事儿闻着味儿自己找上门去的,看的时候也挺带劲,看完之后,又不免觉得跟吃了抹布似的。这时候,我的解药就是,说出来会让某人泪流满面呀,我就去看看小E的博客。
去看看她费劲巴拉没人搭理地一人在那儿作FRIENDS的考据研究。要是咱们跟研究红学似的整出一门F学来,那小E不是就可以当理事长了吗?
看她重看她爱的金庸和福尔摩斯,看到高兴处,喜悦之情无以言表,竟要站起来小跑一番,倒象日剧里神神刀刀但要样有样,要胸有胸,装嫩不招人讨厌,装老也挺优雅的长盘贵子们。
她有时候还作一两样菜,写在博客里。我很负责任地说,这真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她贴的那些菜的照片!象下午两点来钟在单位食堂里拍的似的—-一个破搪瓷碗,装着半满的白菜,她也好意思!
我喜欢看小E拍的婴孩儿的照片,我也总记得她给我儿拍照片的那个下雨的夏天的上午,她拍啊拍,水也不喝一口,我记得她最后停下来,甩着大拇指的样子。
小E对人的好,不仅是她对别人的善意,而是人在她面前,象对着面水晶镜子似的,能看到自己的好和不那么好。我一直坚信,认识一个心地善良透明的朋友,能让人少走一些弯路,小E就是这样玻璃心肝儿的可人儿。

Sane vs. …

最近有一集的House(Half Wit)很有意思,除了请来了Kurtwood Smith和Dave Matthews,故事的设定简直是太杰出,可以跟第一季里获奖的Three stories媲美。以至于我这两天不断地在重看这集,十分着迷。
故事说的是一个孩子Patrick(Dave Matthews)在童年遭遇事故,成为一个智能上有障碍的人。然而这次事故,使他成为了一个钢琴奇才。故事里面有相当长的Hugh Laurie自己弹奏钢琴的片断,旋律优美,楚楚动人。这位钢琴奇才,能够毫不困难地把困扰了House多年的旋律接下去,却不能顺利自己扣好一个扣子。结尾的部分,他的父亲最终选择让他动了一个脑部手术,成为一个正常(!)的可以自理的人,他却永远的失去了迷茫时候的音乐天分。
片中有一个片断,House给Patrick的脑部做Functional MRI,House让他想象自己在弹钢琴,背景音乐里响起流畅的琴声,与之呼应的,电脑屏幕上他的大脑也一片片的被点亮了。用House的话来说, “See the music”,技术上,看到了音乐(话说这个Functional MRI到底是个什么?)。
这一集我反复的看,除了是要听Hugh Laurie的弹奏片断,当然设在这个故事里的,理智与艺术,甚至理智与快乐的问题,也总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
Patrick的父亲在决定是否给他做脑部手术之前,问了Patrick一个问题,他问“Are you happy?”Patrick的智力并不足以理解这个问题,是以他只能重复了一遍“Are you happy。”他父亲抱着他哭了,连我也看得热泪盈眶。我们常说的“无知是福”(这句话在House里也出现过呢,Cameron说的,Igorance is bless.),看来不能用在这儿,我们不能想象真正无知无觉的世界,而真正身在那个世界里的人也不能真正给我们描述他们的感觉。
是什么让有些人格外敏感格外有艺术天分?是什么让有些人格外会算术甚至格外会做菜?为什么一句话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们可以训练一个人从小弹钢琴拉小提,也可以训练一个人从小修习算术,然而为什么众人之中总是有人一点就通有人觉得屡受折磨。禅学里的这个“悟”字,细想起来实在是玄之又玄。
人类的脑部构造还真是神奇,到底哪一片管艺术,哪一片管日常起居,哪一片管我们勇敢不勇敢,哪一片管我们快乐不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