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vs. …

昨天晚上,在睫毛同学鱼跃式飞扑之后,她向我推荐(并撺掇我装上)了大名鼎鼎的Skype。然后睫毛且貌似不经意的提到,她使用Skype已达两年之久。
老实说,我知道我落后于科技时代已久(例如我不会用RSS,不会用蓝牙耳机,也没有PDA机器人吸尘器等等先进装置),但也不知道落后了那么那么久啊~
我于是呢,摁住自己对自己的鄙视,下载了最新版的Skype——话说下载的过程中还有个小花絮,我找来找去还找到一个收费的,诧异的问睫毛说怎么还要收钱,热心(可能内心还在鄙夷)的睫毛还主动要帮我找不要钱的Skype。总之倒腾来倒腾去,总算是把Skype给装上了。
然后,问题又来了。我本本上的话筒不知道怎么的,就是不能用(或者难道居然是没有?)。结果,好不容易Skype通了吧,便是睫毛省事儿了,我还得手敲。来回敲了两句,我就郁闷了,又往古早低科技的路子上走,主动提出要给睫毛打电话。睫毛可怜我,索性也挂断了回归敲字。
我不死心,把家翻了个底朝天,找出一个八百年前的旧小话筒,兴致勃勃地又把睫毛揪出来试。可怜的睫毛,耳朵被我这个角落里的话筒狠狠折磨了一把,又再度迅速挂断,总结说,“你是不是在工地里啊……”
最后,我向往高科技的心,终于于琐碎无望中解救了我。我从书房翻到厅里,差点儿把贵妃从沙发上掀起来,然后又翻到卧室,最后又翻到书房,最终才从贵妃书桌的最下层翻倒一个没有拆封的带话筒的耳机(为什么这个东西会没有被拆开又被扔在最底层,又是一个不解之谜啊)。
千辛万苦找到这个话筒,当然还是要试的。这次又是睫毛被揪出来试。天可怜见,总算这次顺利成功,让我这个落后于新科技的可怜人,享受到现代生活。两人唧唧刮刮说了一个多小时,直到贵妃大吼,睡觉了,我才慌忙挂断。
今早起来回味,(睫毛有一把可爱的声线啊,应该做声优去),享受之余,不免感叹科技的进步对人类社会的长足深远影响。
我与贵妃是非常不同的两种人。我父母皆是历史系毕业,两三岁的时候就开始让我把唐诗当儿歌背,少年时代因精力旺盛不曾睡午觉便把爸妈的书柜翻个底朝天,兼之连他们单位的图书馆也翻个底朝天。说到底却不过是看故事,大一点儿以后开始看电影看电视,依然是情节中文字中情境中打转。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的敏感(?!)等等因素都由这个背景而来。贵妃却不同,他父母都是理工出身,小时候的乐趣是在他父亲的实验室玩当时堪属新兴科技的鼠标键盘,以及那个时候售价上万美元现在堪比垃圾的计算机。他的爱好(除了某些低级趣味的名人八卦)是科技科技科技(却居然没有在我们家添置机器人吸尘器,我只好归结于他的吝啬)。我看Finding Nemo和Ice Age看得热泪盈眶热血沸腾,他却看画面的凝固处理以及鱼的名字(按,这有什么关系啊!)
这些不仅铸造了我们性格上的根本区别,也从根子上改变了对我们读物的选择。我的读物们,都是愈老弥坚型;他的读物却必须更新换代越新越有趣。我平日里捧着书对着电视百感交集思绪万千,他却对着什么解剖学图册(按,铜版印刷的书好贵的)优雅宇宙之类的翻来看去。(又按,我到底怎么跟他勾搭上的,不明~~)
是以我们争论非常之多,最近的一次是关于科技之不可或缺或是文学艺术之不可或缺。贵妃的理论其实很正确(我在博上偷偷说),没有新的技术,如今的社会绝对不能是现在的样子,我不会认识远在重洋外的大家,与我素未谋面却也来我这博参观的大家,也不能知道我周日去到海岸线边吹风。是科技带来无数可能。然而,我却不能不勉力辩驳,说无论什么样的科技,不能在深夜让我想起来辗转难眠,不能让我感动得流下眼泪(贵妃补充说科技让你看到哇……),不能让我念兹在兹,久久不忘。
Jun在她的《艺术魔鬼》里,说过一句话:
艺术家常常是讨厌可恶的, 做人颇无可取之处. 他们对社会没有具体的贡献, 又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国民生产总值, 又不曾救死扶伤. 可是我们这些凡人并不在意, 反而对他们念念不忘. 你知道是谁发明的电视机吗? 电冰箱? 汽车? 电脑? 地下铁? 抗生素(青霉素不是最早的抗生素)? 谁最早发现霍乱是靠饮用水传播的? 你又记不记得谁写过长恨歌? 谁画过日出和睡莲? 谁塑了大卫像? 谁设计的翡冷翠的圆顶教堂? 为什么艺术虽然无用, 它的生命倒长过任何一个人?
(题外话一句,霍乱靠水传播那个我能答上来,盖因这个乃是地图学里被广泛引用的例子,是地图直观的表现了霍乱患者和饮用水源的关系……自拍肩膀一下)
科技是且行且抛的,新的一出来,旧的就过时。别的不说,一台电脑,从拆封那一刻起不断掉价,最后几乎沦为与尘土等值。
艺术却是愈老愈珍贵,这种被称为没用的东西,倘若能穿越时光保留到现在,时间本身,就给它增加了价值。
我某日吃饭的时候曾经询问贵妃,圆周率这个东西,当年算到几位到底有什么现实意义(话说我们平常都讨论些什么呀,扑倒……);他不断解释又不断被我驳斥之下,恼羞成怒。我暗觉他倘若不是文学底子不够,一定会问我,那“关关雎鸠”这样的句子,留个几千年到底有什么意义?

  1. 忍不住赞一句,都是写闺房之乐,你这个高明太多了

    caribbean at March 28, 2007 10:26 P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楼上,我说什么来着。

    大心 at March 28, 2007 11:17 P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我非常警惕的问,这也算闺房之乐啊?我这连房都没进啊…帽子盖太大了吧。

    jesuiselysee at March 29, 2007 04:07 P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繁华我觉得你真是很容易被撺掇啊~我推荐skype给N个人,肯配合我使用的,加上你一共只有两个人。
    泪、、、
    我第一次用skype是在两年前,却也有两年没用过了。不得不感叹,科技进步可真快,当年的1.X 跟现在的3.1真是没法比。

    chloe8317 at March 29, 2007 09:20 P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当然要算,有贵妃出现的都算,哈哈(话说我当年以为贵妃是只猫,就是因为看到你写“我跟贵妃商量。。。“,后来看到贵妃同你抬桌子。。。)
    另,偶像大心跟我说话了呀,而且说的不是“走开“!

    caribbean at March 29, 2007 10:35 P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闺房之乐,小e的阶段还在有甚于画眉者乎。我们这些老家伙们却又大大不同的感受。
    完毕。

    懒猫 at March 30, 2007 12:59 A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猫,不、不是吧…闺房之乐,这现如今在博上如果被点名说提到这个,可是贬义词啊…再说,别把我跟贵妃说得跟啥新婚夫妇似的,我那天一算,跟他都五年多了…呆滞….这时间过得…
    加勒比,嗯,恭喜恭喜,大心第一次没跟我说“走开”的时候,我也激动很久哇…

    jesuiselysee at March 30, 2007 01:41 A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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