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琐碎的事儿。
开会的地方在三藩市里的Union Square,鼎鼎大名的购物中区,从希尔顿出来,走几步就能到Macy’s, Saks Fifth Avenue, Neiman Marcuz, Nordstorm, Louis Vuitton, Gucci,等等等等。挨着酒店很多小馆子,还有若干间星巴克。
我最喜欢的一家馆子,叫Cafe Mason,其实没什么新鲜的菜式,不过是汉堡,牛肉汤和意大利面;饮料也有限,不过是热茶咖啡和各种显然是从罐中倒出来的果汁和软饮料;装潢也十分简单,从窗子上贴的广告和我几次在哪里吃饭的经验看,他们还很缺人手。
我开会第一天晚饭就在这家馆子里,与我的老板。这次晚饭是老板在华盛顿与我电话定好。我们讨论着第一天的行程安排,约定六点在大会议室前见面,然后,老板说,“We will have dinner after that.”我兀自发傻,问道,“We? As in you-and-me we?”他发笑,“yeah, that will make a ‘we’.”
我们按约定时间地点见了面,又听完Jared Diamond的开席演讲,遂出酒店找饭吃。那天三藩刮大风,他飞了十个多小时饿得穷凶恶极,我穿着薄套装在大风中根本站不住,遂走到这家几乎紧挨着酒店的Cafe Mason便进。店里很暖和,我点了杯热茶,上来的是一杯热开水,和用小碗装好的一叠茶袋儿:我选的是薄荷茶。
然后一顿饭时间,我们就互相询问近况,我问他婚礼的筹备进度,他问我在这边一切可好。再然后吃完饭,我就在酒店大堂遇上我的大学同学了。
第二天中午我自己吃的饭。我向来不擅革新,索性又去了这家Cafe Mason;还是喝的薄荷茶,因为一个人吃的饭,前些天从图书馆借出来的亦舒便派上了用场。说来奇怪,我看亦舒那么些年,以为再没自己没看过的她的书了,这次借出来好些本短篇集,居然看着都很新鲜。还是香港林白出版的,竖排本,繁体字,很旧很旧的书,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人的手。
再一次到这儿,是我们大学系里五个人的小聚。那天已经是夜里,二姐提议她住处附近的小店,我们跟着走。到了门口,赫然又是Cafe Mason。我还是喝茶,薄荷茶。你看,我真不是个有探险精神的人。那天我们只吃了少许夜宵,大家都就着自己的饮料,一直呆到深夜。到离开的时候,我那杯茶,颜色已经跟白开水差不多了,可是依然有薄荷的清香。这茶包,真不能小看。
最后一天开完会,我与二姐两人,又在这店里坐了半个下午。我喝了这五天来第四次薄荷茶。
那天中午便开始飘雨。我跟老板午饭完毕,走出来还有微微的太阳。我到Saks Fifth Avenue去转了一圈,试了试Bvlgari的茉莉香水。很淡的颜色,香气也很淡,并没有Diorissimo的纯粹,但有隐隐的草木花香,说不上来是什么,一层一层的。我买了一瓶,让人包起来预备送给二姐。就那么一会儿的功夫,外面就开始飘雨,细细密密的,把礼品袋都淋湿了。等我听完二姐的演讲,又跟她出来,才知道她没有可供托运的行李,不能带这香水走。我们两人于是又回到店里把香水退了,售货员们很热情,给了我们三支小小样品,说这么小带上飞机没问题。
那片街区里还有一间小小的发饰店,叫Halo,里面琳琅满目的,都是各种发夹发箍发带,店面雪白明亮,晶莹剔透,东西居然还都特别便宜。
当然我也去了Gucci, LV,NM这样只能过眼瘾的店,看看算数,也十分愉快。里面的人态度都极好,Gucci店里还有一位甜言蜜语的男导购,把我从头夸到脚,从脚夸到头,让我十分飘飘然。
每次到名牌店,便想起蜜月时候,跟贵妃两个人逛檀香山歪唧唧海滩的名店街,那满满一条街都是咱能看不能买的店。某日我们吃了晚饭,我便嚷着要挨个逛店。两个人,衣衫褴褛,头发蓬乱,从卡帝亚开始,把所有单价都在四位数以上的玩意儿评头品足了一番(主要是我,贵妃就尴尬的在旁边不断把我往外拉。)等到了蒂芬妮的店,咱总算理直气壮了。别的没有,咱手上的结婚戒指们,总是这家买回来的了;愈发得意,遂让柜台小姐把两三卡的方钻戒指拿出来试戴,又取下还她。柜台小姐十分会说话,指着我并非T家的订婚戒指上小如绿豆的钻石说,“Of course, the original one is priceless。 ”说得我与贵妃都十分欢喜。
说远了,还是折回来。
最后一天是周六了,那是这五天里第一次在白天下雨。雨后来越下越大,等到我送二姐到机场,已经颇有瓢泼之势,哗哗作响。我开了四十分钟回到还车的地方,又等到贵妃接我回家。那天后来一直下雨,很大很大的雨,到夜里入睡的时候,还能听到窗外面雨水打在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声音,劈劈啪啪的。
这会,就算开完了;而那些千里相会的惊喜感慨,大约,还够我记很久很久。
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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