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之三)

生活里的事情,往往是,偶遇到的人,往往是预料之外的;而一直在找的人,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偶遇得到。
这次来开会的,还有我大学宿舍里的二姐;这些年我们一直都在美国,联系没有断过,但终归比较稀疏。我早已知道她要来开这次会,但久久没有等到她的电话和电邮(关于此事是一个巨大的乌龙,容后再表),实在不知道她究竟是否前来。开会到第三天,终于收到她留在我手机上的消息,说道她在与会人员名单上没有查到我,以为我不来,直到碰上之前我碰上的那位男同学,方才知道我也在会上。
因她没有手机,联系十分不便;只能等到夜里回到旅馆借用她师姐的手机才能打给我,偏偏我没接上,她只好说,明天决定在会场上找找我,如果不成,只能等明晚再做联系。
顺便一句题外话啊,大家以后千万不要这样跟人家定约会,如果留消息要见面,可以参照我给我老板的格式,格式如下:如果你有闲暇与我午饭,我将在明日中午十一点五十到十二点在希尔顿三号楼电梯间等你,如果我等到十二点十分你不能前来,我就自己午饭了。对于没有手机可供联系,以及会议中不能接听手机的人们,这种死约才最有效。我跟我老板这五天就用午饭时间交流会议感想,统统用这个方法定下见面时间地点,从无延误。所以果真要见面,千万别说啥,我再给你电话,或者咱们回头再联系,或者,我尽量会场上找找你。须知你越是要找,越不能找到。
闲暇按下不表,我听到这个消息,焦虑坏了,第二天开会,除了听各个组的演讲,逢到女厕所必进,无数次穿行酒店大堂,并且走路十分东张西望,在每一个人多的场合都把所有在场人员都目光逡巡一遍才迈步继续走。就这样,到那天下午六点,我还是没遇上我二姐。倒是接到我在纽约上州教授的电话,他给我电话时在金门桥,约我下午茶却又预备玩“我回去再给你电话”的桥段,我连忙打断他,问他几点回来,然后斩钉截铁的说,“我六点在酒店大堂等你,我等二十分钟,不见你我们就再约。”后来果真顺利喝上下午茶,且按下不表。
话说我跟我纽约上州的同学教授们下午茶之前,还不忘站在酒店大堂的显著地形,期望能被二姐找到。
然而还是不成,直到我喝完茶,依然还是没有二姐的半点消息。那会天已经有点儿暗下来了,我叹口气,预备回家。出门的时候,掏手机看了看时间,看到一个未接来电(另外一个提醒,同学们啊,打来没有人接,能不能留个言啊),虽然电话完全陌生,我还是不放过任何一点可能性,按照显示的号码打回去了。
打过去是个男生接的,我不敢失礼,用英语问谁打我的电话,两人英语来去一会,他醒悟过来,用中文说,“我是xxx啊”,也是我们大学系里的同学。
天可怜见,总算是联系上了:原来她们一大帮子人,连二姐在内,都跑China town吃饭去了。
我身上只有一刀的现金,只好跑回大堂里问从前的教授借了二十刀,又飞快冲出来打车。大周末的,出租车司机们都要回家,对酒店门口大声吹哨的门童毫不在意,嗖的就开过去了。等了二十分钟才拦上一辆车,那车把我当游客,绕好大一圈,倒是给我秀了秀上坡下坡以及不远处的一线海天。可惜我心里实在着急,对那点儿景色根本不为所动。
好不容易,赶到饭店,他们都吃得差不多了,二姐非常好心的给我留了菜,我还轮上了最后一趟冰激凌甜点。
桌上一圈大约十多人,有方才电话我的那同学,我二姐,还有比我们高一级的师兄师姐,我都很不熟;再有几个便是我们那另一同学在美国的同学(这话说得,就跟绕口令似的)。大家热热闹闹吃了顿饭,然后,又走路回酒店。十几个人谈谈笑笑的,上坡下坡,一下子就走到了。
然后我们仨,原先同级的,又电话约上我第一天碰见的那男同学,加上大晚上又在大堂里偶遇上的另一个,凑成五人,到酒店旁边的小馆子继续夜宵喝茶去了。
五个人的会面,回忆过去的少,询问现在的多。我们挨个宿舍的点了点在美国的同学,数出十八个来;又交换着彼此所知的同学近况,谁生了孩子了,谁结婚了,等等等等。
偶尔说起从前实习的事儿,我说xx你当时还痢疾,我现在还记得你路过我们住处去厕所的路上喃喃自语说已经吃了八片黄连素;他说是啊是啊,都送当地医院了,当时实在是根本不知道黄连素不治痢疾,座上所有人一起大笑;我心里有点微微叹气,真正是一眨眼间。
交换彼此所知同学近况时,最易看出谁与谁亲近。当年读书,大家一般上课实习,总有些人投契些,有些人疏远些;时间最考验人,这么些年天涯海角还有着联系的,于每个人而言,也不过剩下那么寥寥数人。
到了夜深,我们五人拍了照,四下散去;有个男生住得远,我驱车送他。他说所住街区不甚安全,硬是不让我送到旅店门口,要我在热闹十字路口放下他,他自己步行回去,又叮嘱我开车小心,到家了一定给他电话,不顾我说我抵家一定夜深,劝他不必等。我拗不过他,只好在路口放慢,感叹到,当年真是没意识到系里男生居然今天会如此体贴周到。他笑,都有家的人了,要操心的人多啊。
他下车的地方正是三藩市里的大街,灯火辉煌;后来因为修路,我不得不绕到他步行的那条街上。他穿着白衬衣长裤,一件淡淡米色条纹的外套,手插在裤带里慢慢的走,看到我的车,招手示意了一下,树影斑驳,街灯昏暗,竟象一场电影。
他已经是一个两岁小姑娘的爸,是我们所有同学里最早有孩子的;今年夏天,他家里还有一个小娃娃要降生,这样,他也将是我们系里第一个,有两个宝宝的同学:)

  1. 真是太好看了,结尾这一段,果真是象电影呐,而且想到了我最爱的偷情电影,English patient.
    嘻嘻。

    你真是写得越来越好乐,(比俺写得好看多了)虽然又不是俺带你出师,不象俺拍照是你带俺出师,但俺都特觉得高兴,真滴,俺太喜欢你啦,看到你在大堂女厕中来回找二姐。。。还没找着的样子,跟人S约下午茶的样子,俺真想过去拧你的脸!!乖孩子啊,乖孩子,我头一回觉得贵妃有时受点欺负也应该,因为你太好乐,真滴。便宜他啦!!!!

    大心 at April 25, 2007 10:23 A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啊,大心啊。。。你再夸下去,我真是要飘到空中了。。。脸红得都可以煮鸡蛋了~~
    写字虽然你没正式收过我,我天天看天天看的,难免耳濡目染学着你啊,“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嘛;不过我是不成的,你是真有天赋的。类似于”时间长得象一条河,然而河水没有一点暖意”,和“缘分有可能是错的,但只要不错得离谱,总有转机”这样的话,我是永远永远,写不出来的。(上面这些句子,都是我背出来的啊,不是复制粘贴出来的啊,给你说一声)。
    我是非常非常爱你的;也是非常非常爱大头的;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妈妈之一了,真的,跟我妈一样好。

    jesuiselysee at April 25, 2007 01:33 P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啊,没有没有,别别别。我这还是头一次被人夸得不好意思啦。

    我觉得直有真正活得象散文似的人才能写出你写的这些文章,真的。心里有点不快,或看见了什么恶心人,一看你写的,气全平了,觉得人都应该象你这么美好地活着:)

    句号!谢绝你重新夸我一次哈,请把麻药留给更需要的同志!!

    大心 at April 25, 2007 01:58 P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小E的久别重逢真好啊,咱们万里千山隔着屏幕都替你高兴
    热烈拥抱大心一下,我也最爱English Patient啦,真是荡气回肠啊,另外一个最爱是The Age of Innocence–结果我表姐问,你喜欢的怎么都是一个主题的,我十分不好意思,想撇清可是怕越描越黑,嘿嘿。

    caribbean at April 25, 2007 08:50 P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啊,纯真年代我是极其喜欢的,画面拍得真是极美,可是我实在不喜欢凯伦啊…
    英国病人嘛,我看的时候只得二十岁左右,完全没看懂那么晦涩的结构,就光觉得画面真是美啊,结尾男主角抱着白色长裙子的女主角走在沙漠上那段,哇啊,实在是太浪漫了哈。

    elysee at April 26, 2007 04:06 A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是Ellen Olenska?
    纯真年代是少数小说好,电影也好看的例子。电影我只看过几遍,其实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几个主角的演员贴切的不得了,再选不出比他们更合适的了。如果有时间,建议你看看原著,我还是很爱Edith Wharton那个调调的

    caribbean at April 28, 2007 11:33 P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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