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快得要命,好像才从周末的长觉里睁眼,忽然之间就已经周三了,连用大步流星来形容,好像都不足够。
这些天都用来跟我的常在厮混,周日开始就对着它,装程序,玩儿,换了苹果连写博听歌都是新体验,欢喜鼓舞;贵妃给我新纳这一房,立即凭空安静不少,大周日的,在办公室呆了一天写他的专利文稿去了,回来以后发现我居然也不吵不闹,我心里觉得他肯定暗爽这个常在纳得太好了。
周六的时候,纳入小银之前,我们先去了一趟圣塔克鲁斯海边。那地方之前去过一次,搬家以后似乎更近了,开车只要30多分钟就能到。一路上公路弯弯曲曲折来折去,颇有一段满山的树是郁郁葱葱的,看着总觉得很眼熟,象我们从前读书的地方附近的某一段路。
不知道是谁,问过我,说我那么能回忆从前善感(真的末?),贵妃是不是也一样。我听这个问题,要忍住才能不哈哈大笑。善感他肯定是搭不上边的,不过呢,偶尔也能见到某些棱角峥嵘一现。上次我们去Point Reyes的路上,有一段路在上山,盘盘旋旋,他忽然说,这象从Binghamton去Cornell的路,那是我们读书的地方,去另一个地方的路,也是上山,蜿蜒来去的,很窄,赶上冬天,飘一点点雪,在车里会有一种很崎岖的感觉。
我听到这样的话,第一反应都是从副驾上凑过去,倚在他手边一下下(安全第一啊!),有时候想想,时间过得真快,两个人吵来闹去的,居然已经五年多了。
我还记得刚开始他带我去学校附近大一点的城市玩儿,据说有一家中餐馆很不错,大感恩节的,我们就满街乱转着找那家店。结果转啊转的,那么个小破地方,愣是转了大半天没找到那家中餐馆,两人只好饥肠辘辘的回去。他的那破车,不能放CD,连收听广播的功能都很差,离开城市就没有音乐听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我就唱歌娱乐司机。还饿着肚子!
还是说回上周六。
圣塔克鲁斯的海边那天很大风,我还好,因为臭美穿了件新买的牛仔外套,贵妃就一件单衣在海边呼呼的吹风,最后我把我带去的花毛巾,和用来垫坐的大毯子都给他披身上,各种花色的布从他背上拖到沙滩上,长长的,走在后面看,十分滑稽,象是三毛流浪记里的老头子。
实在太冷了,我们两人就轮流守着海滩边那毯子,挨个去沙滩边上的小卖铺弄东西吃。我花了比平常贵两三倍的价钱,买了一袋牛肉干和一杯樱桃雪泥,一边吃一边背对着海风看岸上游乐园里那些人被呼的拽到高空中,然后猛地放下来,伴随着尖叫声,和轰隆隆的鼓声音效,十分惊心动魄。
最后两人的风都吹够了,东西也吃完了,就去海边的游戏室打了一会儿游戏:并着开跑车,他第24名,我第32名;携手持枪打坏人,他在第四关挂掉,落了单的我勉强坚持到第五关,也挂了。
回来的路上,广播居然放Back at One,老得都要掉土渣儿的歌,我们谈恋爱的时候在他那破车里,无数遍听过的歌。
我们的歌。
还在口袋里发现还剩一个游戏币,算了算去也不知道哪里多出来的,十分不解。
希望这篇博不要跌入x房之乐或者晒幸福的类别,我自认为搬来北加以后日子过得比较混沌,想掉眼泪的时候我就看Love Actually,想笑的时候我就看Friends,想平静的时候我去游泳,想找碴儿的时候我就对着贵妃叨叨。
时间一忽儿就过去,来的时候是初冬,如今已经夏初。
最近贵妃在看义不容情,非常非常老的港片,我去年回国的时候特特嘱我带回来的。
这片子我早八百年看过了,却奇怪的记忆犹新。他一边看一边问我后续剧情发展。我凑过去看屏幕,一瞬间简直不敢相信中间那么多年已经过去了,还以为自己依然还在中学里,吃完饭,跟爸妈散步,然后回来等珠江台的九点剧场。
弹指一挥间。
光阴似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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