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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的孤单情人节

要说我从来不在意情人节,一定不是真的。然而屡屡看到别人鲜花抱满怀而自己空着手以后,我已经习惯一个人过情人节,也已经学会,忽略这个节日。
前几天订了车准备今天去做护照延期,后来收到租车确认,看看日子,猛然醒悟,啊,原来今天是情人节来着。
不是说我忘了,实际上上一周就被几个小朋友们吵吵嚷嚷的提醒过了,不过到底没有具体落实到星期几。所以看到租车确认上的2月14,还是颇有迎头一击的感觉。
昨天一上班,msn上寥寥落落的挂着几个人,繁华先上来说,“情人节快乐啊!”我送个笑脸,“我们这儿还没到呢,得明天……”
然后过不了十几分钟,阿胖也冲上来送了同样的一句话。我倒是吃了一惊:这家伙在北京时间入夜以后根本不在msn上露脸。当然人家下了班从来是老婆孩子(将来式)热炕头,哪有时间理会我跟繁华这俩孤魂野鬼。
上去一问,原来这厮在广州出差。
阿胖把繁华也加进对话,三人好不容易凑一次齐,可真是不容易。
后来是谁说了一句,这么说,今年我们三人都是一个人过情人节了?
我一想,可不是。
而且,还在三个地儿。
阿胖出差在广州,胖嫂还在北京;我们中间最炙手可热的繁华还是单身,在香港读高深晦涩的博士;而我,这三年一直在两地分居的状态,在美帝国主义的首都呆着。
倒是颇觉得有纪念意义。
三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贫了一阵。我还酸兮兮的说,那我们三人一起过吧,在网上。
当然三碰一块儿,总是互相踩着,先是我跟阿胖踩繁华同学,说伊是愤青路人皆知;然后我跟繁华踩阿胖,说又长了30斤只怕胖得能睡人上去;然后今天接着聊他俩又踩我,说我动不动掉眼泪定是泪腺坏了赶紧医院检查去。
我一边敲着字儿一边擦着眼泪对屏幕笑。
真好,那么多年,还是一样。
只是换了地点,不是从前的青葱校园,也不是地学楼七楼的平台。
我还记得那里,楼梯上积着厚厚一层灰,一走上去就尘埃飞扬。推开门去,是北京灰扑扑的天;趴着围栏看下去,是白颐路和成府路熙来攘往的车与人群:白天是挤挤挨挨的一片,晚上是雪亮的灯光。
从电脑里翻出老久不听的老狼,上来就是他和黄耀明和的那首《来》:
一辈子,比想象来得更快。
我一下子眼睛就潮了(哎,是啊,泪腺坏了是该检查检查去…….)
我原也不知道,时间,它会过得那么快。
仔细想想,到今年,我们仨就认识了十年了。
十年前的朋友,现在还留下来,保持密切联系,我一有话就想对着说,就能对着说的,也就剩下他俩了。
这一路,走散的人很多,好些个当年以为天长地久两情不愉的朋友,现在连联系方式都没有。
我不抱怨,反而多少还是有些侥幸。
幸好,我还有他俩。
周末看篇小说,那作者也是个浪漫的人,安排了个贯穿全故事的配角,然后在后记里说:朋友,是一辈子的事儿。
我不敢奢望一辈子。
说实话,十年,我觉得,已经很长。
我本不敢希望那么长。
我依然记得我走前不久,跟阿胖在校园里走,路过勺园前的网球场,那时候。那时候是冬天,网球场里没有人,北京的路上结着一块一块脏兮兮的冰。我说,“你肯定很快就会忘了我。”阿胖说,“我会写email啊。”;也记得我刚开始收到拒信的时候,去艺园吃饭,把喝剩的啤酒罐一个一个搭起来,阿胖说,“求你了,别喝了。”
我当然也记得,走前一年,跟着繁华一起上历史系的课。虽然因为我不久搬离北大而中断,但那几节课,着实有趣;还有我们一起去洛阳,在不知道谁的坟堆上吃吃喝喝;更记得,我们在雕刻时光的那个夜晚,冬天,很冷:顶上的灯光是昏黄的。
还有晚一些的,我来美国第一年的暑假回北京,跟着他们走遍北大的校园,离开的时候他们说起我彼时的男友,阿胖和繁华齐齐教训,而我委屈得直掉眼泪;
还有早一些的,从清西陵回来的夜晚,我们仨一块儿去老虎洞吃饭,这俩人都不肯付账,最后不知道是谁结了那笔饭钱;
还有更早一些,一次我说,你们一个像我的哥哥,一个像我的弟弟,然后是谁哈一声笑说,可要说清楚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啊。
最后到底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呢:P
……
有一路走过的朋友是幸运的,我知道我要回忆过去的时候,他们可以听懂;也知道我真的需要倾诉的时候,无论什么时间,他们都会听。
这些年大家漂流三方,各过各的,偶尔能三人一起在网上碰见一次,也就贫一阵而已。
生活越发琐碎,跟我们当时出发的时候想象得都不一样。
然而好在,他们,还是一样。
偶尔夜里做梦,还会回到从前:看到他俩坐在饭桌的那一边,各自抽着烟,阿胖笑起来会露出一颗没有长好的虎牙;繁华最礼貌,每次对着我抽烟都会用手把烟雾拂去……
是的,我都记得,依旧栩栩如生。
我想我是老了,除了不断回忆,还慢慢屈从于生活,渐渐的消磨梦想。
我开始承认,有些我无比向往的东西,终一生都不会得到了。我偶尔会对着他们诉说遗憾,有时候,只是心里暗暗念叨就放下了。
其实我并不真的唏嘘,因为仔细想想,我得到的,有很多我并不曾期望。

老狼在我电脑里唱了整整一天,这次我的孤单情人节,仿佛成了青青校园日。
而且我知道,在太平洋的那一边,有两个人,跟我一样,也孤单的过着,他们的情人节。
三个人,三个地方,孤单的情人节。
只因为我们仨,是十年的好朋友,所以倒似乎有了特别的意义。
也许不会有下一次了。
也许从前也不曾有过第一次。
就借老狼的歌吧,对这两个陪我最久我最爱的朋友,说说我平时不太说得出口的肉麻话,虽然,我从不曾住过他们的上下铺,也从不曾分过他们的烟(顺便说一句,你俩都戒了吧,虽然抽的时候很帅,对身体还是怪不好的),谢他们分给我的,无数快乐往昔:
每当我回头看夕阳红,每当我又听到晚钟,从前的点点滴滴,也会涌起,
在我来不及难过的心里。
谢谢你们,这十年。

(好了,你们可以下去吐了,朕恩准了……)

E
2006.02.14

偶然

买到Alfred Brendel演出的票纯属侥幸。
12月我去买Perlman和Zukerman二重奏的票的时候,同样在4月演出的马友友的票早已挂上了售空的牌子。我买完票不抱希望的问了问2月里Alfred Brendel的演出是否还有余票,问话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收钱包拉皮包拉链——根本就是等着那人一个不字好叫自己彻底死心。然而卖票的人看了看计算机,居然说,我们还有二楼左翼的票,以及一层靠后的票。
我简直惊喜交加,比较了一下位置,还是买了二楼左翼的位子。肯尼迪中心音乐大厅所有高层的位置都呈环绕状,在二楼左翼,虽然高了些,离舞台还算近。
7号那天下了班我匆匆忙忙赶到肯尼迪中心,去早了,音乐大厅还没开门。人群三三两两的站着说话,也偶有一些人坐在铺着红地毯的台阶上。
我四下看看,那天不知道为什么,非常累,也顾不得什么,索性也靠着边角坐下来。
然后终于熬到开场放人,我已经疲倦得几乎要靠着走廊睡着了。
进去以后翻了翻当天的演出曲目,先是海顿的奏鸣曲(Sonata in D Major, Hob. XVI:42  ),然后是舒伯特的奏鸣曲(Sonata No. 18 in G Major, D. 894  ),然后中场休息,跟着是莫扎特的幻想曲(Fantasia in C minor, KV 396 )和回旋曲(Rondo in A minor, K. 511),最后依然用海顿的奏鸣曲结尾(Sonata in C Major, Hob: XVI:50  ),几乎都算是他的经典作品。
我模糊觉得Brendel的海顿颇有好评的,然而我听海顿听得极少,钢琴奏鸣曲基本可以说没听过。舒伯特这首奏鸣曲我倒稍稍有些印象,仿佛是最初发表的时候曾经被当作幻想曲发表的,后来相当长的时间都与幻想曲混淆,现在偶尔有些唱片印名字还印作Sonata/Fantasia,可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旋律了。
又在椅子上东张西望了一会儿,感叹了一下离舞台到底还是远。终于,等到Alfred Brendel出场,我才稍稍振奋了一下。
他的模样跟唱片封面上看来区别不大,善眉善目,戴着眼睛,远远看过去似乎是微微的笑着鞠躬的,头发稀疏花白,然而精神颇好。
他甫一坐下稍稍停顿就开始了,他的海顿轻快幽默,我仿佛在哪儿还读过别人的乐评,说“没有人能把海顿的幽默感弹得这么恰到好处”。结束最后一个音符的时候他飞快收了双手,往膝盖一放,转身向舞台下一笑,场下顿时笑声与掌声一片。
然而,非常不幸,这个时候,我身边坐的一个人,垂着脑袋睡着了,还发着清晰的鼾声。
我便在这鼾声里,听完了舒伯特的奏鸣曲。
我不是个特别喜欢浪漫派的人(老柴可说是唯一的例外),因此伯辽兹舒伯特肖邦等等,我都涉猎甚少。然而这样疲倦的夜晚,在人群中听舒伯特,确实再合适不过了。
音乐大厅里的玻璃吊灯只余一点昏暗的黄光,我依然可以听见身边这人的轻微鼾声,还有场中偶尔有的咳嗽声。
场中唯一清明的是透亮的舞台,舞台中央的黑色三角钢琴,当然,还有钢琴前的Alfred Brendel。因为坐在钢琴这一面,我始终没能看到弹奏中他的手,这样也好,我索性可以放下望远镜闭上眼睛倾听。
Brendel的舒伯特,就我平时偶尔的阅读印象得来,广受好评。这一次听来,确实成熟纯净。舒伯特这套奏鸣曲有相当多的重复段落,主旋律在几个音阶上反复回旋滚动,交替出现,让整套曲子延绵长久。
我向来觉得暗夜听钢琴过于脆亮轻浮,然而这个夜晚的舒伯特,抒情悠扬,极富吟唱性,我在极度困倦中听来,无比安慰。尤其第一乐章起始部分高音处短暂的回旋,清亮却又缠绵,总归是似曾相识的旋律,犹如清风流水,暗夜群星,充满抚慰。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身边那睡着的人走了,下半场开始也没回来。下半场的莫扎特与海顿,因为没了他,仿佛倒遥远了一些,起始的两套莫扎特,听得我有些昏昏欲睡,心思也模糊的游离,仿佛脱离了身体,浮在半空用奇怪的目光来回逡巡。用以结尾的海顿的钢琴奏鸣曲节奏急促强劲,一下子把我惊醒,被无数的短音符带着起伏跌宕。
结束的时候自是掌声如雷。因为上次听帕尔曼无返场的缘故,我对这次年迈的Brendel也没有报很大的返场希望。然而掌声长久不息,他两度出来鞠躬以后,复又在钢琴边坐下。
起立的人群也赶紧收了掌声随着坐下,我自然是又惊又喜。
第一个音符一响起来,我心里便一动。这曲子,我是听过,且听过很多次的。
然而叫不出名字,只依稀觉得,该是莫扎特。
演出的安可曲,当然是在最后。那个时候该是深夜了,我当天的疲倦,在撑了整整一个晚上,又屡次鼓掌之后,已经攀升顶峰。然而这一曲温暖宁静,仿佛从音乐里伸出一只手来,温柔的抚了抚我的眉尖。
美,是极美。
音符往复回旋,铺成一片,在大厅里听着,居然感觉铺天盖地,都是柔美的若有似无的欢欣,与悲伤。
那一夜的所有曲子里,竟然属这支最后的安可,最让我安宁欢喜。
而我平时,其实不是个特别喜欢莫扎特的人。

回来的路上,我在心里默默的哼了一下最后安可曲的主旋律,指望着回到家能问一下达达曲子的名目。然而回来以后才意识到,达达回国了,这一时半会儿,根本联系不上她。
只好有点儿失望的去睡了,梦里依然是那段音乐,无边无际的淹上来,跟着那晚舞台上灿烂的灯光,和晶莹的吊灯上隐隐透出的暗光。
我想,那一定是莫扎特。
第二天上班,前一夜的兴奋还没完全过去。便翻了张从前买的Brendel的莫扎特来听。
上班的时候听音乐自然是只分了小半边心,背景里只有一阵一阵的音符,全神投入当然是没有的。
然而听了一会儿,昨夜梦里听了一夜的旋律突然响了起来。我几乎是飞快的拧过头去,拿过CD盒子来看:Piano Sonata in A minor, K310。
我不由自主地便是一笑,困扰了我一夜的问题,总算,有了解答。
当时已近正午,我方才睡了长长的一觉,神志清明;窗外阳光灿烂,可以看到楼下马路上,车流熙攘。
这个时候的我,听这套曲子里的慢板,觉得优美,却不爱。
音乐从音响里飘出也是流畅温柔,我听着,微笑的想起昨夜。
原来,爱上一套曲子,也需要偶然:疲倦与深夜,之前振奋强劲的海顿,还有,安静的大厅,和那方灿烂明黄里的,那个人。

紫花地丁二月蓝

看到蚕挂着这个名字上线,第一个反应是,咦,怎么,是二月兰,不是四月兰吗?
上去一问,果然呢,原来这么多年,我一直把名字搞错。
蚕说,想家了。
我叹口气,也贴了个默默噘嘴的犯愁小脸儿。
那花儿,在这儿怕是看不着。
我是记得我第一次见二月兰的,那是一九九七年的春天。
我在南方长大,见惯了一年四季绿树如茵,从来不知道所谓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到底是个什么情形。
一九九六年我到了北京,先是在秋天见到宿舍旁边的银杏叶一片一片被染成金黄,然后,又一层一层的落在地上。
宛如梦境。
然后冬天来了,枝干真的是墨黑无一片树叶。
再然后,春天来了。
那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春天:我第一次看到积雪之下翻出的点点嫩绿,第一次看到一夜之间,连翘迎春争相吐出嫩黄。
那也是,第一次,我看到二月兰。
二月兰是淡淡的紫蓝,极小的四瓣花,一片一片铺天盖地的,在校园里满地都是。往往是在树与树之间,密密麻麻的一片。
我记得我小时候看过一篇课文的,形容春天的满地花多么多么繁荣,然后写文章的那个人用了个比喻,说是像大地铺上了一床绣好的被子。
我一直没明白这个比喻,所以一直疑惑的记着。
那一年我终于明白了:满山满谷的茵绿,再点缀上这一朵一朵的紫蓝,可不就是像一床锦被。
原来这便是繁花盛开。
那时候宿舍里大家都爱这花,有时候下课回来我们中间一人甚至会到一教后面的小树林里采上一束带回来。第一个这么干的,我记得,是宿舍里的老大。
那会儿屋子里连一个花瓶都没有,我们就拿一个小小的杯子,放上水,把花满满的插进去。
那样一小束紫蓝的花,能在水杯活上两三天,几乎没什么香味,只有夜晚的时候,偶尔能觉得有一种碎碎的气息。
那是我们自己给自己的花,简单的,朴素的(摘花是不对的……),我们自己给自己的春天。
那样的日子后来渐渐没有了。北大附近不久开了一个花房,我们各自也有了各自的男朋友。他们都间或的往宿舍里送花,大束大束的百合与玫瑰,名贵精致,整个小小的宿舍里,都是浓郁粘厚的香。
有时候花香太浓重,我们睡觉前要找个塑料袋把花罩起来放在书架高处,免得夜里熏得睡不着。
然而那么久以后我记得的始终是最初的那几捧紫蓝,也许在二月,也许不在。
肯定是早春的季节,树还未完全回绿,还没有真正的百花齐放,也还没有和暖温湿。
那花,纵是漫山遍野铺天盖地,也只得短短不到一个月。
是为早春,匆匆一霎。
离开这些年我一直记着北京的春天,不是因为狂风暴沙,而是一夜之间便改变的城市容颜。
我记得嫩黄、粉红和淡紫蓝,我记得繁花盛开姹紫嫣红,我记得苏醒的回暖。
我还记得,那些个春天里的从前。
现下我们宿舍的老大,该是躺在家里,抱着她新生不足三月的宝宝,享受母女天伦了吧。
那个风风火火推门进来,拿着一捧二月兰的女孩子,不知道,还会不会偶尔在她梦里。
红颜弹指老,
刹那芳华。
E
2006.01.16
 

弦的美丽与忧愁

上周下了整整一周的雨,周五下午正要下班的时候,一个同事冲进我办公室大喊,快看,天晴了。
我转头往窗外看去,果然,阴霾了整整一周的天,突然变得如水洗一般,碧蓝一片。金色的阳光铺下来,温暖灿烂。
真正是个美丽的秋日午后。
周日的下午我带着新买的相机出去河边草地晒太阳。天高云淡,我拿着相机对着河边跑道。景框里不停进入骑自行车,慢跑和散步的人。我看了一会儿,累了,半躺着。
远处河边坐了一对儿父女,女儿大约是三四岁上,一头蓬乱的卷发,不停歇的跟着海鸥奔跑;而父亲就一直原地坐着看女儿来回奔忙——远看像是个非常英俊的人,金褐色的头发,个子很高,很宽的肩膀。
我那会儿想我该带着CD机,这样美丽的时光,不能少了门德尔松。
如此水光天色,微凉的秋日午后,温暖的金色阳光,和幸福的父亲与孩子,都该有门德尔松的小提琴协奏曲做画外,清丽优美的高音,如蝶,双翼翻飞,穿行天地。
那天回家听了半个晚上,把第一乐章的起首反复的放,自己也捏着嗓子跟着哼小提琴独奏部分,一波三折,层层上升又回旋着坠落。一遍又一遍,每次都到了伴奏出现以后又重放,直到我的声音完全嘶哑,才静下心来细听。
门德尔松的曲子每一套都极尽优美幸福,清纯恬静,大约因为这个缘故,我对他一直有点儿无可无不可。
唯独对他的这套小提琴协奏曲毫无抵抗力。
这里面的小提琴独奏部分华丽抒情,细高且充满吟唱性。第一乐章快结束部分的华彩乐段尤其精彩纷呈,音符急促的跳跃旋转,犹如夜空中看烟花,往复不休:繁花之上还有繁花,层层叠叠的颜色,在暗蓝的夜幕下不断绽开,眼花缭乱,让人晕眩;鼓声之后,大管悠悠的带出一个长音,缓慢的进入第二乐章的慢板,节奏突然柔软下来,迤逦悠扬,欲语还休。

周一的夜晚,下了班去DuPont Circle附近的希尔顿去看一位父执。父亲的这个朋友,我叫叔叔的,当年我还在北大的时候,一直受他全家的照顾: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去我宿舍看望;他夫人周末带我出去剪头发;我看着他儿子从比我还矮的小淘气长成一米八四的大男孩儿;还有一次我盛夏发高烧,他跟他的儿子侄女一起,买了两个大西瓜,深夜来我宿舍探病。
DuPont Circle地铁站到希尔顿的那段路正好是康街的繁华处,沿路都是小饭馆和商店,都有透亮的玻璃橱窗,各色的灯光映着店里美丽的物事:彩色的秋装和化妆品;各种主题的书本封面;还有不同大小的竹编篮子里装满可爱的面包苹果橙子……
我走了一路,在希尔顿的七楼坐了两个多小时,说起从前种种,北大拥挤的宿舍,他儿子给我从工地找来做书架的床边木板;还有现在种种,我宿舍里的老大今年十一月要生了,老二婚了,老三(就是我)还在婚不婚中摇摆,老五国庆才婚了,老四老六都挺好……
直聊到不得不走,两人又从希尔顿走到地铁站;然后到了地铁里想起忘记照相,又从地铁走回希尔顿,然后又从希尔顿走回地铁站。
一路上看着有些小饭馆开始收桌椅,有些书店开始黑灯。
夜晚,已近结束。
我们慢慢的走,漫无边际的说。我遗憾的说可惜他停留的时间太短,我不能带他附近走走;他也惋惜,这仅有的一天因为是大使馆请吃饭,不能跑出来,不然就可以赴我请的晚饭;一边还哈哈笑着说,“小E你请吃饭啊,可不容易啊,你都可以请叔叔吃饭了。”
后来终于在快十二点回到家里,手里拎着他夫人嘱他万里遥遥带给我的礼物。
我回到家打开,是一套CD的Capture眼霜日霜晚霜:精致的瓶子佩着小勺子,灯光下看像艺术品。说明书上写着,留住岁月,抵抗皱纹。
我顺手打开CD机,依然是前一天在放的门德尔松。已经是第二乐章的中间部分,独奏的小提琴仿佛哨音,高而婉转,犹如云霄上的独唱,孤独又凄清,颤抖着往复盘旋,充满追忆的忧伤与遐想,迟迟不得归去;伴奏部分清晰却又遥远,更衬得独奏远在云端,可望不可及。
年华似水,逝去的一切,终不可追。
进入第三乐章的终结篇,旋律复又急促欢快,愉悦的弹跳着下落;最后独奏的小提琴带着一串儿长长的颤音,伴奏的管弦乐突然洪亮起来,在鼓声中猛地收住。
万籁俱静。
所有的绚丽都如一梦,了无痕迹。

我旋开手中的眼霜,柔腻芳香。
它说,它能留住时光,让我永远面如青春少女。
我后来迷迷糊糊的睡过去,梦里依稀重回过去。我推开宿舍的门,小屋里挨着桌子满满的坐了人,叽叽喳喳的说着早市的草莓,农园的麻辣鸡翅,下午的文化地理课。

青春不再,
终于不再。

E
2005.10.19
 

那些我听过的歌(之三)

拉赫曼尼诺夫之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第十八变奏

我有个囤积CD的毛病,很多时候买CD纯属一时性起,一下子买个十几张,然后买回来经常是反复的听其中的一两张;其他的常常就这么藏起来落了尘,过了很久才恍然醒悟,咦,我居然有这么一张CD。
因为这个原因,我也常有意外之喜。很多时候听旧CD倒像是掀盖相见,在最想不到的时候惊见故友。更有甚者,某一段时间突然想起某一套曲子,回家翻一圈,居然就能找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心情买下来,简直就像是在自己家里发现宝藏,喜不胜致。
我跟老拉这套曲子的重会更加巧合一些。
有一段日子猛买钢琴小品,看到这张鲁宾斯坦的合集就顺手买回来了,却因为同买的CD太多,便把它扔在办公室里,彻底忘了。
一天办公室一人来借CD,那人点名要莫扎特的钢琴。我因为一直对莫扎特无可无不可,并没有专门买过他的CD,翻来找去,就找到这一张里有一套莫扎特的钢协。
他拿去不久,我正好到他办公室问个问题,便在那儿,第一次听到我自己的这张CD。进他办公室的时候,正好放到老拉的帕格尼尼狂想曲,我才说了几句话,就到了十八变奏:那旋律极其熟悉,每一个音符都像从心里敲出来,闭上眼睛竟然能见画面栩栩如生:仿佛是夏日午后,阳光灿烂的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我一时间竟是呆在那里,忘了自己所为何事,听完了整个十八变奏(鲁宾斯坦这一版大约3分钟左右),才愣愣的说,这曲子真动人。
那人啼笑皆非,拍着桌子说“这是你的CD啊~~~”。
我后来回到自己办公室里,还静静坐了一会儿。这曲子,这画面,是从哪里得来?倒像是相逢梦里,疑幻疑真。
到那天晚上,我回家看着电视,才猛的一激灵,想起我第一次从哪儿听来这曲子:
是啊,当然是夏日午后了,而且是在水边,阳光把那两个美丽的人剪出朦胧的暗影,在树荫下并肩。是个远远的镜头,所以还能看到人影后水面波光灿烂,七彩斑斓。
他从一幅画像上爱上她;为了找到她,他苦苦寻求回到过去的方法。总算不负苦心,他在某一次尝试中重回过去,得亲见画上伊人一面,然后两人相爱。依稀记得,有一个画面,便是两人并肩走在河边。还有两人初见第二日,他便带着她去漫步,水上泛舟,他轻轻哼歌,哼的,便是老拉的这段曲子:缠绵悱恻,又隐隐带着宿命的愁苦,仿佛昭示着两人最后不得不分离的命运。
最后一枚硬币出卖了他的真正时代,两人便如此匆匆分离。他回到自己所在的时代,无论如何努力,再回不到过去,才恍然明白故事开首的那一幕:一位垂垂老妪,颤微微的找上狂欢夜的他,递给他一块怀表,叫他去找她:那是时间另一端的她和他,一个已经在漫长的等待里耗尽了自己的青春与美貌;一个仍然懵懂不知前路,不知自己会跨越七十年,爱上眼前这个陌生的老妇人——在时间的彼端。
这部电影,Somewhere in time, 有个极其浪漫的中文名字,叫时光倒流七十年。
少年时代第一次看这部电影,便被这里面传奇的感情深深打动。两人在水边第一次相见,她有如画的容颜,在柔和的光中转过头来,她看着他,轻轻问:Is it you?
一见钟情,相爱,然后又被时间分离:再没有比这更动人,更美丽,更催人泪下的感情。
十数年后重听这支曲子,时光也恍如倒流,我又再回到少年时代,坐在小小的电视机前,看两人相遇,相爱,再等待他们不可避免的被命运分离。
一切依然如此清晰,我似乎仍能看到那个时候我脸颊上的泪水,我紧握的双手,能触摸到我砰砰直跳的心。
那也是我的时间彼端,无论如何努力,
永远,也回不去。
E

2005年9月27日

那些我听过的歌(之二)

心中的歌

这首歌我是在初中时代第一次听到的。
那时候我前面坐了个个子高高的男生,有一双比女孩子还漂亮的眼睛。这男孩几乎是我迄今为止认识的最聪明的孩子:每次都考第一,但是无论上课下课,都不安宁的动来动去,说话聊天,不一而足。
那时候我也一样淘,带得我同桌的乖乖女孩也跟我似的,上课聊天说话画画儿,无所不为。
市面上正流行细川知荣子的尼罗河女儿,我不知道从哪里借来的,没日没夜的跟她一起看,上课也不能罢手。记得好像是一次考试停课复习的时候,那书出了新的。我们俩一边上着课,一边把书藏在桌肚里,埋着头看。正好那会儿老师走过来了,我前面那男孩飞快的撞了一下桌子,我更加神速的拍了那书一把,书掉到前面他的椅子下。我跟我同桌两个人若无其事就桌上的习题集轻轻讨论起来。
老师走过去以后,那男孩回过头来,崇拜的赞扬了一句我的镇定。
这首《心中的歌》,大约就是那前后在学生里流行起来的。
我是借的前面那男孩的磁带,这首歌,是B面第一首。我们都喜欢,我们都轻轻跟着唱过:

快乐飘过,冷漠飘过 / 独行仍一个 / 怀念昨日昨日一起哼过的歌

那时候我们都是班里的班干部,考试完了一起到学校统计分数,做排名表。统计完了就在教室里天南海北的聊天,那时候我们看十六岁的花季都觉得陌生,那时候我们以为十八岁遥遥远远,永远也走不到。
那时候我跟我同桌的女孩是最好最好的朋友,形影不离。两人住在同一所大院,只在前后楼。早上会一起上学,下午一起放学。我还记得,我准备上学的时候,在厨房对着她们的楼大喊她的名字,冬天的六点多天还蒙蒙亮,我一喊,半座楼都依次亮起来。还有她来我家楼下叫我上学,我动作特别慢,每次她叫了我,我都说等一下等一下,然后一等就是上十分钟,最后两人只能小跑去学校。
初三的时候我们都在想要去哪所高中,他们都已经认定一所重点,我却想高中住校。那男孩在某一个课间,用极其恐怖的词句,给我描述了那所住校重点的难受,劝说我放弃那个念头。
后来我们初中毕业,三个人都去了同一所高中,却是不同的班级;然后我搬家,不再跟那个女孩一起上学;再然后,我们高中毕业,那男孩去了清华,我去了北大,我的同桌女孩去了南开。我们一起去看初中的语文老师,那老师开着玩笑说,你们仨加起来,可不就是西南联校。
刚开始我跟那女孩还互相写明信片,写信,在每一封信末肉麻的写着,“时间冲不淡感情,距离拉不开友谊的手”。
刚开始她来北京玩儿,我们还一起去清华找那男孩,他带我们去清华的图书馆,一边嘲笑我们穿得太过讲究(那天是早春,我们都穿着小短裙子,戴着有沿儿的帽子),肯定混不进去。他一本正经的说,你们得戴上眼镜儿,抱着一摞书,然后目不斜视飞快的走,才能冒充清华的女生。
可我们最终还是疏远了。
时间,距离,真的能拉开所有。
我印象里最后一次见那男孩是他来北大找一个什么人,顺便去了趟我宿舍。他很高,我跟宿舍里的老五都坐在上铺跟他说话,他说了几句就走了。老五还感叹地说,真高啊,我坐这儿居然还能看到他的眼睛。因为这个男孩的关系,我直到现在对别人的身高无法掌握,1米80的男孩,我老以为只有1米72、73,所有的人都给我减去5-7厘米。
我跟那个女孩的友谊保持得更长一些,我们在大学里还一起去过泰山,我们还互相串过门,北京,天津;也互相说过彼此最亲密的心事。她长得美,学校里追求她的男孩加起来足有一个排,可她喜欢的那个人,最终没有选择她。我还记得,六年前的今天,我坐在未名湖边陪她哭,她泪眼模糊的看着我,不住的问为什么。
为什么,那时候我不知道,现在我也不知道;世间不公,不是每个为什么,都有答案。
曾经如此亲密,曾经以为能做最好的朋友到老,最后还是没有实现。也许是我的懒惰,也许,就是时间和距离。 到现在我们俩即使在msn上碰见,也说不了两句,就各自散了。而那个男孩,我只辗转听说他也在美国,下落,都不清了。
想起很早以前在读者看过的一篇短文,里面一句话说“一生都投契的朋友只是偶然。”不知道为什么对那句话始终记忆犹新,也许少年时代强说愁的时候,就隐隐的对天长地久抱有怀疑。
这世界变动太快,今天比肩,明天或者就天南海北。我如今只想,能有过促膝而谈,便是难得了。
十数年后再来听这首歌,总算听到最后的这句:

每当孤单之中漆黑一角 / 唱着这首歌 / 我必依稀感应到,自会低调的叹和 / 借首诗歌祝福快乐 / 跨过未来 / 无论每日幻变,处境如何。

无论他们在哪儿,无论他们是不是还记得我如我希望的样子。曾经一起唱过的歌,看过的漫画,憧憬过的未来,那些日子,总是在的。
我的朋友们,你们,可好?

E
2005年9月19日

那些我听过的歌(之一)

这篇字想写很久了,起因却非常无稽。
去年感恩节的时候,跟bf去纽约,到他表哥家里坐了坐。他表哥当时新婚,娶了个非常年轻漂亮的小姑娘,
在他们家里的时候,那小姑娘要放周杰伦,他表哥在一边笑着说别放周杰伦,一边指我说她是听蔡琴的人,当然不会听这个时代里热火朝天的周杰伦。
我想起早前他们来DC的时候,我开着车,车里一遍一遍的放蔡琴。
那次是夜晚,没有谁比蔡琴更适合黑夜,她的声音像高贵的丝绒,柔软熨贴的抚过我心。
当然最后那天晚上还是在他们家里听了周杰伦。
离开的路上我愤愤地说,是,我老了,我跟不上这个时代,我喜欢的都是开始掉渣儿的歌,可我就是喜欢。总有一天,我要把这些陪伴我长大,感动过我的老歌,一首一首写出来。
哪怕他们会泄漏我可怖的年龄。
离那一次又过了快一年。
前几天写雨生的时候,我一边在回帖里说“再见雨生”,一边觉得眼睛里发热。
我在msn上跟猫咪抱怨说,看,我真是老了,我喜欢的人,大都不在了。
她安慰地说,不在又如何。
是啊,不在又如何,那些记忆,那些成长的日子,那些第一次的感动,还有之后一次又一次的反复吟唱,总是在的。
天长地久,无论我多么想青春常驻,我不能否认我成长的时代,我不能抹掉心上的那些歌。
等有一天周杰伦也成了昨日黄花,那些今天听周杰伦的小姑娘也长到我今天的年纪,她们也许会懂我对蔡琴念兹在兹,紧抓不放的理由。

我要从这首歌开始:

五百年桑田沧海

这首歌是跟着西游记的火热一起,大江南北的唱起来的。现在回头看西游记,会忍不住哈哈大笑:那时候的特技太粗糙,人会在一阵烟以后刷的变形,还有空中飞的悟空边缘明显是从哪里剪下来贴上去的。可这些丝毫不妨碍这部片子的受欢迎程度,我一集一集的跟着看,然后在每个寒假暑假的重播时间,忠诚的在电视前一动不动。
我从小一直努力做一个好孩子,并没有很多叛逆的念头。所以悟空大闹龙宫和天宫,在我看来格外吸引:他多么意气风发多么豪情万丈,没有人能阻挡,没有人能抵抗。
然后悟空被镇压了,我记得电视里是这样,一边放着这首歌,屏幕上一边交错放着玉皇大帝那里觥筹交错仙女起舞的仙境,和悟空被镇压在五指山下风霜雨雪的情形。那时候我还不懂什么叫蒙太奇,可是每次看到这天上地下的五百年,眼泪总是哗啦啦的流。
直到今天,听到高亢的男声在和声中唱出“哪怕是野火焚烧,哪怕是冰雪覆盖”,我还是会心中一酸:那是我心中无所不能的悟空啊,他只能这样一年一年的挣扎在山下,等五百年后的那个人前来解救。雪一片一片落在他身上。然后春天来了,桃花开满,那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孩,已经成了老头儿,悟空从小小的洞里招呼他,“哎~,老头儿,给我个桃儿吃。”
不,我不相信什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我要五指山之前的悟空,逍遥自在,任性妄为。
那个时候的我还没看过西游记全本,还没看到后面悟空被唐僧屡屡镇压,一次又一次中途放弃又回头,没看到无数的误会惩罚求饶妥协。我只在电视前掉着眼泪诅咒可恨的玉皇大帝和如来,一边期待着山崩地裂的那一天,看悟空重新张扬起来。
后来才知道,从山下出来那一刻,磨难,才真的开始;而那个时候,我却以为,磨难,已经结束。
多像人生。
蹉跎了岁月,伤透了情怀,为什么,为什么,偏有这样的安排。

(之一)
E

2005年9月17

永远不回头—-怀念张雨生

张雨生车祸的时候我刚刚才买到他的再见女郎,看到他在歌词本里感谢街角买鸡翅的小摊。
那时候好像互联网还没有现在那么深入我的生活,我都不知道我是从哪里听来的他车祸的噩耗,然后听说他的朋友都为他祈祷,再然后听说张惠妹为他专门唱歌。
到底天不从人愿,谁也没留住他。
所以我对他最后的印象是口是心非,那一首跟他以往所有都风格迥异的歌。
多么可惜,在刚刚转型的时刻,就这样撒手。
突然想起他是因为前几天在网上瞎逛,看到一个帖子的标题说,“还记得他吗,比天还要高的男子”,点进去看,都是些老照片,他的发型也好,衣服也好,都属于那个一去不回的年代。本来没什么感觉,正要关掉窗口出去的时候,音乐响了。
一个回帖的人,贴了他一首极老极老的歌。
是天天想你。
他的声音跟所有人都不同,高亢清亮,每一个男声几乎不能拔上去的音符,他都能毫不费力的唱下去。
我还依稀记得那首歌的MTV,一个傻傻的男孩子,时而站在路中间,时而站在路边,穿着半蓝半白的衣服。
现在想起来实在是有点儿傻的。
可那时候我们都喜欢唱,懵懂的年纪,不知所云的跟着抒发感情

当我伫立在窗前,你越走越远
我的每一次心跳,你是否听见
当我徘徊在深夜,你在我心田
你的每一句誓言,回荡在耳边
……
天天想你,天天问自己
到什么时候才能告诉你
天天想你,天天守住一颗心
把我最好的爱留给你
天知道我那时候哪里知道什么叫“最好的爱留给你”,但这首歌真的给我翻来覆去的唱得滚瓜烂熟。它跟我少年时代所有的记忆一样,蒙着尘,上着锁,不知道关在哪里。就等着哪天伺机而动,跳出来给我迎头一下。
有一次去卡拉OK还点了这首歌,唱到一半发现唱不下去,我的嗓子再也高不到那句“天天想你”;bf跟着点了他的大海,我惊奇的发现这个平常看来闷得扎不出一声吃饭睡觉都能冷不丁掏出笔来写算法的人,也能一字不拉的唱下大海,甚至能把那句“如果大海能够,带走所有哀愁”唱下来。
看,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青春时代,我们都喜欢过自己都不明白的歌,我们都在少年时代自以为是的佯愁过。
我会在南宁长满人面果树的园湖路上,边放开双手骑着自行车,边大声唱着这首歌。人面果开花的时候是一种灿烂的紫红色,空气中会有柔软的花瓣的气味。直到现在,重翻过去的日记,还会看到从前的自己,矫情地写着,这美丽的花,如何让我目弛神迷;我又如何不由自主地想到,这花凋谢的惨状。你看,少年时代的日记现在看起来,真是要捂着脸大哭。
那以后我好像很久很久没再听张雨生,直到大学里,买到那张再见女郎。那首歌并不流行,以至于今天我在百度上没法找到它的mp3。光记得他幽默地说“她想走就让她走,留来留去留成仇。”
再然后张雨生果然就走了。
真像我仓促的青春,匆匆精彩了几次,就一去不回。
不,不是不想回,而是再也不敢回。我害怕看到从前那个满怀梦想的女孩;害怕看到她满面的青春痘;害怕看到她充满幻想的眼睛;害怕看到她一笔一笔认真的算题写字……
前段时间写程序,发现从前抬手就来的平面几何公式已经被我完全忘记。我满头大汗的推算了半天,终于推了出来。看看时间,如果还在学生时代,肯定是要不及格了。你看你看,我怎么敢回头,从前我心无旁骛努力过的一切,都被我统统丢掉。
我都不知道,我走了这么长一段路,总共得了些什么。
那天晚上我跑去百度上把张雨生所有能下的歌都下到电脑里,一个人在办公室,大声地放着。一遍一遍,直到深夜。
最后一首歌是七匹狼时代的,永远不回头。那个时代,王杰还是忧郁王子,邰正宵还没有叠千纸鹤,张雨生,还年轻,还在。

痛苦和骄傲,这一生都要拥有;
……
永远不回头,不管天有多高,
忧伤和寂寞,感动和快乐
都在我心中

E

2005.09.15

四年

四年

小的时候学语文,学过一个成语,叫“白驹过隙”,说的是时间的飞快,好比一匹白马经过狭窄的缝隙;还学了孔老夫子的一句传诵千年的话,他站在水边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可那个时候的我怎么能知道年华似水,一去不回,我只盼望时间快快过去,我可以一夜成长。
当时看来怎么走也走不到头的初中和高中,如今回头过去,才发现真正是白驹过隙,甚至连一眨眼的工夫都没有。大学四年更是如此,到我们去南门送第一个离开北京的老六,众人在门口抱头痛哭之际,初会种种仍然历历在目。真的不敢相信,时间,居然就这样过去。
今天早上我在南湾的公寓中醒来,是美国太平洋时间早晨八点多,倘或是在底特律,该是上午十点,四年前的这一年,我第一次抵达美国这个陌生的国度。
真的是要回头看去才知道沧桑。我依然记得那一天的栩栩细节:我们同行四人在海关等着把自己硕大的行李转出来,在底特律巨大的机场里漫无目的的瞎走,饿着肚子可谁也舍不得掏出折成人民币已经是两位数的钱来买一个汉堡;那时候老zhu还没有做爸爸, aaron还是黄金单身,小5还顶着娃娃般的短碎发,我的头发还长长的在腰上飘。大家都懵懂而天真,茫然无措。
那天底特律是阴雨,降落的时候地面看去一片阴晦;转机的时候碰上晚点,在候机的地方我们等了一个又一个小时。每一个机场里天顶都格外的高,底特律也不例外;从坐着的地方还可以看到外面潮湿的地面和灰暗的天,仿佛心底那一点点茫然的眼泪,毛绒绒的润了一片暗淡。
那颠簸得跟过山车似的小小飞机终于降落的时候,我们走出来看到那机场那么的小,谁也不用费劲儿就找到了来接我们的人:真的,左右看来,也就稀稀落落几张脸。
只是,啊,只是,那稀稀落落的几张脸里,就有我此刻的身边人。直到昨夜入睡前我还在细细逼问,你说,当时看到我是什么感觉,我穿得什么衣服,什么表情,梳的什么头发。
时光在闲言碎语里静静流回从前,我记得我那天的样子,可是,我却不记得他,如果不是同行的人一再确定,我甚至不相信当时他也在机场。我只记得那一路下到市里的路荒凉寂寞,很久以后我依然一遍又一遍的顺着它开到山顶寂寞的机场。
故国遥遥,我老觉得,那是那座城市里离家最近的地方。
可是,真的只有四年而已吗,亲爱的,你们说,这样沧海桑田的变过,真的只有四年吗?
我们换了城市,换了身边的人,换了容颜,甚至,换了梦里呼喊的语言,这一切一切,真的,只有四年?
四年,足够让我们从无措到如今的从容?
四年,足够让我们从茫然到如今的更加茫然?
四年,足够让老zhu当了两个小姑娘的爸爸,足够让aaron快乐的告别黄金单身,足够让小5把头发一遍一遍的送给药水熨烫,足够让我让我为他每个月飞跃美国大陆?
真的,亲爱的,你们说,这一切一切,真的,只需要四年?

E
2005.08.16

送给跟我同班飞机到达美国的老zhu,aaron,和亲爱的小5

速度与帕格尼尼

有一个人的音乐是我开车的时候不太敢听的,这个人是帕格尼尼。
不是没听过,很早以前拿到阿卡尔多那张魔鬼的颤音,忙不迭的要听,正好要出门,顺手就塞进车里开音响。
那天能顺利抵达真是万幸,我一路在阿卡尔多飞快跳跃的弓与弦上,无意识的不停踩油门。车窗外风景飞快的退去,万物游离,而我是一粒小小松香,跟着阿卡尔多在帕格尼尼的魔鬼音符腾跃飞翔。
每个喜欢小提琴的人都会喜欢帕格尼尼吧,我想。前段时间摸上一小提琴论坛,抬头就看到人题着,“这里是信仰帕格尼尼的”,吓得我惶惶然退出来。
也对,也许对每个小提琴手来说,帕格尼尼就该是神,他的音乐仿佛全为了挑战极限而来,短得不能再短的音符,急速的跳弓,拨弦,双泛音,弦与弦之间的变换。弦乐一半多以悠扬抒情见长,唯独帕格尼尼,他的音乐以电光石火为名。非有炉火纯青的技术,绝不能驾驭帕格尼尼。
每每说到一个少年成名的小提琴手,多半要说他/她几岁开始拉帕格尼尼;又或者说到一位小提琴家,多半要说他录的帕格尼尼随想和无伴奏。这个人,不仅是小提琴手们的神,也是他们的试金石。
这样说来,好像帕格尼尼的音乐已经不需要感情,只需要技术。然而仿佛又不是,目前在生的小提琴手里,阿卡尔多是当之无愧的帕格尼尼最佳诠释者,他鲜少录非意大利作曲家的曲子——基本上就只拉帕格尼尼,因之知名度远不如帕尔曼。他的帕格尼尼跟别人格外不一般,不仅因为他速度和精确度在现今几乎无可匹敌,还有他的琴声自有一股无法按捺掩饰的激情,奔放而热烈。
我每每听阿卡尔多的帕格尼尼随想曲5号(Caprice in A minor),开头那一段暴风骤雨的音符总让我坐立不安,帕格尼尼,总与速度相联。我不能急速的运弓,只好奔跑,只好急舞,不能安静。
当然帕格尼尼也有让我沉迷的时候,他的钟声(La Campelle,出自帕格尼尼第二号小提琴协奏曲第三乐章)便是之一。这支曲子被李斯特改编成钢琴以后广为流传,原来的小提琴版听的人倒少了。相对于钢琴,我更喜欢小提琴,弦乐有太多钢琴无法替代的引诱、缠绵、深沉和欲语还休,所以卡门、西班牙舞曲不能用钢琴,茨冈、流浪者之歌不能用钢琴,甚至勃拉姆斯在克拉拉墓前倾诉衷肠的,也是小提琴。钟声的钢琴版当然是改得相当成功的,把原先乐曲里三角铁的部分用高音代替,隐隐约约约,似有若无,然而小提琴协奏版的钟声缥缈细致,于背景中宏大的交响乐中以极细极细的婉转清越脱出,遐想无边。
麦克拉宾(Michael Rabin)的帕格尼尼也直击我心。他的帕格尼尼充满了焦躁和渴望。他生有天赋——传说有非常有力的小指,技术纯熟且感情充沛,却不幸壮年辞世。公开的说法是在浴室里不慎滑倒致死,私下的传言有说他是吸食毒品过量。
我比较相信后一种说法,他的帕格尼尼急促中透着不能解脱的焦虑,少了开拓的奔放,更多是压抑的激情。他所有的曲子,几乎都露着少年起就渴望与海菲茨比肩的焦躁。至盛年他虽然有过数次颇有好评的演出,仍然不能攀到事业高峰。他的声名斐然是在死后达成的。麦克拉宾辞世后百代发表他生前的录音,一时惊艳四方,后来有人评说他兼有海菲茨的技术和帕尔曼的感情,可惜斯人已逝,任凭活着的人如何赞誉,他的琴声永远不再改变,进步或退步。
这两个人,仿佛都有一点儿帕格尼尼的影子。
帕格尼尼本身当然是个无双的小提琴天才,以至后世流传此人的手指生得必与旁人不同,不然怎能如此驾驭小提琴。这个天才同时也非常狭隘藏私,即便是他的学生,也没有人真正得到他完全的指点。他在生时就不断毁掉自己的琴谱,以免指法流传于世。好像不怎么符合我们对应该有着伟大胸襟的艺术家的想象吧?这个帕格尼尼,还没辞世,就盘算着让自己流传个身后无人可超越的名声。
他确实得到了这个称号,和无数的关于他左手的传言。

E
200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