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从来不在意情人节,一定不是真的。然而屡屡看到别人鲜花抱满怀而自己空着手以后,我已经习惯一个人过情人节,也已经学会,忽略这个节日。
前几天订了车准备今天去做护照延期,后来收到租车确认,看看日子,猛然醒悟,啊,原来今天是情人节来着。
不是说我忘了,实际上上一周就被几个小朋友们吵吵嚷嚷的提醒过了,不过到底没有具体落实到星期几。所以看到租车确认上的2月14,还是颇有迎头一击的感觉。
昨天一上班,msn上寥寥落落的挂着几个人,繁华先上来说,“情人节快乐啊!”我送个笑脸,“我们这儿还没到呢,得明天……”
然后过不了十几分钟,阿胖也冲上来送了同样的一句话。我倒是吃了一惊:这家伙在北京时间入夜以后根本不在msn上露脸。当然人家下了班从来是老婆孩子(将来式)热炕头,哪有时间理会我跟繁华这俩孤魂野鬼。
上去一问,原来这厮在广州出差。
阿胖把繁华也加进对话,三人好不容易凑一次齐,可真是不容易。
后来是谁说了一句,这么说,今年我们三人都是一个人过情人节了?
我一想,可不是。
而且,还在三个地儿。
阿胖出差在广州,胖嫂还在北京;我们中间最炙手可热的繁华还是单身,在香港读高深晦涩的博士;而我,这三年一直在两地分居的状态,在美帝国主义的首都呆着。
倒是颇觉得有纪念意义。
三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贫了一阵。我还酸兮兮的说,那我们三人一起过吧,在网上。
当然三碰一块儿,总是互相踩着,先是我跟阿胖踩繁华同学,说伊是愤青路人皆知;然后我跟繁华踩阿胖,说又长了30斤只怕胖得能睡人上去;然后今天接着聊他俩又踩我,说我动不动掉眼泪定是泪腺坏了赶紧医院检查去。
我一边敲着字儿一边擦着眼泪对屏幕笑。
真好,那么多年,还是一样。
只是换了地点,不是从前的青葱校园,也不是地学楼七楼的平台。
我还记得那里,楼梯上积着厚厚一层灰,一走上去就尘埃飞扬。推开门去,是北京灰扑扑的天;趴着围栏看下去,是白颐路和成府路熙来攘往的车与人群:白天是挤挤挨挨的一片,晚上是雪亮的灯光。
从电脑里翻出老久不听的老狼,上来就是他和黄耀明和的那首《来》:
一辈子,比想象来得更快。
我一下子眼睛就潮了(哎,是啊,泪腺坏了是该检查检查去…….)
我原也不知道,时间,它会过得那么快。
仔细想想,到今年,我们仨就认识了十年了。
十年前的朋友,现在还留下来,保持密切联系,我一有话就想对着说,就能对着说的,也就剩下他俩了。
这一路,走散的人很多,好些个当年以为天长地久两情不愉的朋友,现在连联系方式都没有。
我不抱怨,反而多少还是有些侥幸。
幸好,我还有他俩。
周末看篇小说,那作者也是个浪漫的人,安排了个贯穿全故事的配角,然后在后记里说:朋友,是一辈子的事儿。
我不敢奢望一辈子。
说实话,十年,我觉得,已经很长。
我本不敢希望那么长。
我依然记得我走前不久,跟阿胖在校园里走,路过勺园前的网球场,那时候。那时候是冬天,网球场里没有人,北京的路上结着一块一块脏兮兮的冰。我说,“你肯定很快就会忘了我。”阿胖说,“我会写email啊。”;也记得我刚开始收到拒信的时候,去艺园吃饭,把喝剩的啤酒罐一个一个搭起来,阿胖说,“求你了,别喝了。”
我当然也记得,走前一年,跟着繁华一起上历史系的课。虽然因为我不久搬离北大而中断,但那几节课,着实有趣;还有我们一起去洛阳,在不知道谁的坟堆上吃吃喝喝;更记得,我们在雕刻时光的那个夜晚,冬天,很冷:顶上的灯光是昏黄的。
还有晚一些的,我来美国第一年的暑假回北京,跟着他们走遍北大的校园,离开的时候他们说起我彼时的男友,阿胖和繁华齐齐教训,而我委屈得直掉眼泪;
还有早一些的,从清西陵回来的夜晚,我们仨一块儿去老虎洞吃饭,这俩人都不肯付账,最后不知道是谁结了那笔饭钱;
还有更早一些,一次我说,你们一个像我的哥哥,一个像我的弟弟,然后是谁哈一声笑说,可要说清楚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啊。
最后到底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呢:P
……
有一路走过的朋友是幸运的,我知道我要回忆过去的时候,他们可以听懂;也知道我真的需要倾诉的时候,无论什么时间,他们都会听。
这些年大家漂流三方,各过各的,偶尔能三人一起在网上碰见一次,也就贫一阵而已。
生活越发琐碎,跟我们当时出发的时候想象得都不一样。
然而好在,他们,还是一样。
偶尔夜里做梦,还会回到从前:看到他俩坐在饭桌的那一边,各自抽着烟,阿胖笑起来会露出一颗没有长好的虎牙;繁华最礼貌,每次对着我抽烟都会用手把烟雾拂去……
是的,我都记得,依旧栩栩如生。
我想我是老了,除了不断回忆,还慢慢屈从于生活,渐渐的消磨梦想。
我开始承认,有些我无比向往的东西,终一生都不会得到了。我偶尔会对着他们诉说遗憾,有时候,只是心里暗暗念叨就放下了。
其实我并不真的唏嘘,因为仔细想想,我得到的,有很多我并不曾期望。
老狼在我电脑里唱了整整一天,这次我的孤单情人节,仿佛成了青青校园日。
而且我知道,在太平洋的那一边,有两个人,跟我一样,也孤单的过着,他们的情人节。
三个人,三个地方,孤单的情人节。
只因为我们仨,是十年的好朋友,所以倒似乎有了特别的意义。
也许不会有下一次了。
也许从前也不曾有过第一次。
就借老狼的歌吧,对这两个陪我最久我最爱的朋友,说说我平时不太说得出口的肉麻话,虽然,我从不曾住过他们的上下铺,也从不曾分过他们的烟(顺便说一句,你俩都戒了吧,虽然抽的时候很帅,对身体还是怪不好的),谢他们分给我的,无数快乐往昔:
每当我回头看夕阳红,每当我又听到晚钟,从前的点点滴滴,也会涌起,
在我来不及难过的心里。
谢谢你们,这十年。
(好了,你们可以下去吐了,朕恩准了……)
E
200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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