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菜鸟游LA(第二天)

一年以后再来回忆去年的LA游记,真是件让人羞耻的事。
但我是个坚决不留坑的品德良好的挖坑人(目光诚恳),并且为了让后来人能前仆后继的在LA玩好吃好,我决定不顾面子问题,把这篇游记写完。
现在,让我们穿越一下,回到去年的7月的国庆长假。为了跟历史朝代配合默契,本篇里就暂时不使用贵妃这个称号,继续跟一年前一样,使用家猪,请读者们注意。(我是个多么有时间意识的穿越人啊)

在LA的第二天我跟家猪在极度的疲倦中醒来。这次我打算一定要在旅馆吃了早饭再走,遂兴致勃勃地洗漱完毕,开门预备出去。
才一开门,便看到有张纸条在门缝下躺着。
我捡起来一看,哗啦,巨大的黑字,清清楚楚地说,由于发现厨房的紧急卫生问题,暂停这几天的早午晚餐供应。我摸摸额头,一头冷汗:真是的,幸好前一天没有在餐厅吃早饭啊,不然谁知道这今天发生的卫生问题会不会穿越到昨天啊。
幸好前一天晚上吃的脑满肠肥,还足够支撑我们一段儿相当的时间。
我们遂一边退房,一边又向DaDa电话咨询关于LA的中餐馆的地理位置。DaDa指向清楚:很好找的,就是xx高速上xx出口(我现在已经彻底忘记了,请LA地头蛇们出来补充)。
于是我跟家猪振奋精神,收拾了细软上车,我且害怕到时候还是不方便走,把车里导航系统上的中餐馆图标打开,预备在高速上招子放亮仔细查看。
事实证明DaDa的路指得很好,我们按着她说的方向,稍稍的穿过LA城里,很顺利的就到了中餐馆密集的地区。当时车上的导航系统地图上,那是密密麻麻的一片深蓝色刀叉标志(中餐馆的图标),其密集程度,基本上连地图都看不清楚了。
鉴于DaDa没有给我们推荐任何一家餐馆(她老人家的原话是:到了那儿随便一家都不错,你们挑一家就行了),我们两个人,就蒙头在大街上来回开了一圈,挑了一个看起来还比较顺眼的小广场进去了,又在小广场上挑了一家看起来比较顺眼的川菜馆进去了,施施然坐了下来。
那天我们点了一道重庆辣子鸡,一道水煮鱼片,一个含夫妻肺片的冷拼盘,大约还有一个素菜。
LA真不愧是中餐天堂,上来的菜式不仅色香味美,而且居然十分十分便宜,每道菜不过4、5刀。
(以下省略关于菜式的描述若干字)
我跟家猪吃得志得意满,满头冒汗。最后结账之前,我小心翼翼的问家猪,你说,咱们是不是再点几个菜下午带回家吃?
家猪大手一挥,临走之前再来吃晚饭,吃完再点带回去的菜,那样还新鲜点儿。
我放心了,开开心心的上了车,奔好莱坞去。
事实证明,上述决定是非常错误,非常失败,非常不靠谱的。劝告大家旅行人,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啊。
话说我们皮肤发亮嘴唇鲜红(吃辣吃出来的)的上了车,直奔好莱坞星光大道去。
那地方倒好找,就是停车的地方不那么好找。我们把车停在大约半个迈以外,沿着星光大道往中国剧院走去。
一路上果然是星光灿灿,满地红色的砖上写满了名字。
那是我第二次到LA,家猪却是第一次。两人一边走,一边辨认地砖上的名字;路两旁的小卖部自然是琳琅满目的在卖旅游纪念品,10刀4、5件写着“我来到了好莱坞”的t恤,小饰品,不一而足。
之前说过,LA的7月,真是能把人活活烤死。我为了怕热,穿了件肩背敞露的粉红小吊带,也还是烤得发昏。
这么一路走过去,间或的在小店里避避阳,总算是慢慢走到了中国大剧院门口。
远远的就看到不少人穿着各种电影服饰在那一带晃悠,等着人与他们合影:白雪公主和王子,超人和怪物史来客,蜘蛛侠和魔戒诸人,玛丽莲梦露和卓别林。
真是关公战秦琼,一片热闹喧哗。
我拿了相机在手上,想偷偷拍他们几张,却被玛丽莲梦露发现了,热情地招呼我们过去合影。
我跟家猪闪躲不过,扭扭捏捏的到他们身边去了。卓别林严肃地说,我们这个合影是要收小费的,你们不介意吧?
我介意也没有用吧,都被你们拉过来了。
我跟家猪每人各与他们合影一张,然后贵妃发派小费。玛丽莲梦露离开之前对家猪把我的容貌身材统统夸赞了一通,听得我十分飘飘然。
嗯,来自玛丽莲梦露的夸赞,只需要五刀,真是太便宜了!
我们反正开了这闸门,索性把那街上看着比较喜欢的人物都拉来合影了一番,跟白雪公主和王子合影的时候,王子还非常慷慨的把他的佩剑给了我一把拿在手上照相,威风十足。
一通合影下来,下一个节目自然是开始在中国大剧院门口找名人手印。
我前一次来是与妈妈一起跟的旅游团,来去匆匆,糊里糊涂的只找了找玛丽莲梦露的手印就撤退了。
这一次我决定把所有的手印都看一遍,遂跟家猪两下分散,把中国大剧院前面那么一点点地方,一块砖一块砖的看了个遍:秀兰邓波儿的小手小脚;玛丽莲梦露和另一个不知道谁的”Forever Blonde”,还有盖博,吴宇森,加里戈兰特,汤姆汉克斯……
等我们全部看完,走到阴处,才觉得眼前一阵一阵的发黑,金光乱闪。
稍稍缓过一阵我们便到柯达大剧院里瞎转了一会儿,那里面却没什么特别。电视上红地毯时分的繁华,少了衣鬓香影,也不过就是个有个大影院的大商场。
商场里跟一般商场的货色也差不多,就震撼程度来说,还不如歪唧唧海滩上的店面。
我绕了几圈,很快失去兴趣。
这个时候已经是半下午时分,我跟家猪在刚才的艳阳下这么晒了半会儿,又加上前一天的疲倦,基本上已经是个恹恹的状态,彼此都生了撤退回家的心。
如此我们又踩着满街的星光回到了停车的地方。
可恨的当时两个人都不太饿,合计了一下,家猪说听说Pasadena的中餐也不错,不如先开出去再到那儿吃。
我想想很有道理,便上了车。
不料由于这两天积晒下我太累了,上了车就披上毯子睡着了。
少了我这两只发亮的招子,家猪轻而易举的就忘记了在Pasadena停下来吃晚饭的话。两人几乎是马不停蹄的,一路从5号公路开了回去。
快到家的时候我们从5号路上换下来,从乡间路上预备上101。路上依然挂着来时看到的卖樱桃的牌子,店面却都关门了。
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去时路上堵车的地方,一条窄小的单车道,两边有高高的树:回来的时刻,车却稀少得叫人稀罕。
(完)

黑白片时代(大饭店)

周末看了两部极老极老的黑白片,一部《大饭店》,一部《罗马假日》。《大饭店》是第一次看,《罗马假日》,大约已经是第十一次看都不止。
几十年前的老片子,现在看起来,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尤其以《大饭店》为甚,表演比较造作,情节略微生硬。不过美人依然是美人,嘉宝,琼克劳馥,和奥黛丽赫本,今天看来依然艳光四射;乔巴里摩和格里高利派克,十十足足的旧式绅士派头,我十分倾倒。

1.大饭店 (老电影了,咱们还要放spoiler标志吗?) Grand Hotel

因为从来没看过这电影,也没看过小说,在看的过程中,我以现代惯常的目光揣测,猜测出很多险恶的转折,最后故事平淡的收场,我十分惊诧,几乎是不敢相信就这么完结了。

故事发生在柏林最昂贵奢华的大饭店,人物众多:嘉宝(Greta Garbo)扮演一有名的芭蕾舞娘葛蕾丝卡娅,乔巴里摩(John Barrymore)扮演一虽然破产依然风度翩翩风流倜傥(哦原谅我我一定得在这儿给他点儿形容词)的男爵,利奥纳巴里摩(Lionel Barrymore)扮演一病危的工厂小职员克林格兰,华勒斯比里(Wallace Beery)扮演克林格兰所在工厂的大头儿普莱辛,琼克劳馥(Joan Crawford)扮演速记员小娘弗莱明切,路易斯斯通(Lewis Stone)扮演一似乎是常驻饭店的医生。
故事从一群人纷纷扰扰的打电话开始,葛蕾丝卡娅的女仆打电话取消她的车子,男爵打电话要钱,克林格兰打电话给自己的遗嘱律师要求取消遗嘱,预备用自己的一生积蓄来奢华的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普莱辛打电话给自己的线人催促敲定曼切斯特合同的事儿以及为会见约了一个速记员,还有一名饭店员工给自己老婆的产科医生打电话询问孩子是否顺利出生了。
这个时候所有的人似乎都是不相干的,除了克林格兰在电话里稍微的提到了老板普莱辛也住在这个饭店,没有人彼此之间认识。
医生出来在熙熙攘攘的大堂说了一句类似于咱们戏剧里的题词,大饭店,人来人往,从来没什么事儿发生。(People come, people go. Nothing ever happens)
然后所有的人开始相缠。
克林格兰在前台叫叫嚷嚷,要求住最好最大的房间,跟他的老板普莱辛一样的房间;男爵在前台要求前台把一个礼盒转交于葛蕾丝卡娅;克林格兰叫嚷中男爵认识了他。克林格兰对于男爵的热情受宠若惊,诚惶诚恐。
克林格兰于是被安排到与葛蕾丝卡娅,普莱辛,男爵同一层的大房间。不久速记员弗莱明彻应普莱辛的要求前来,在屋外等待的过程中,男爵稍稍调戏了这小娘一把,弗莱明彻就一头栽下了情网。两人约好第二天一起在大饭店的舞厅跳舞。
弗莱明彻在普莱辛的房间为他速记的过程中,这位普莱辛先生显而易见的为这位美女速记员着迷,不久他受到电报,来自曼彻斯特的合约已遭彻底取消。这意味着他的破产,以及他第二日的合并再无希望。他赶走速记员,非常绝望。
与此同时,格雷斯卡娅被女仆叫醒,预备要去剧院演出。然而她情绪十分狂躁彷徨,因为前一夜演出时座下只有半满舞毕没有掌声因而绝望,不愿意前去演出。她的经纪人赶来,骗她说今夜票全售空很多贵人等着她跳舞,把她哄到了剧院。男爵等待葛蕾丝卡娅离去以后,从窗外翻过,穿过普莱辛和克林格兰的阳台,到了葛蕾丝卡娅的房间,窃取了她的珍珠项链。待他得手以后正要离去,却发现普莱辛由于曼彻斯特的合约中止因而在阳台上苦闷的抽烟,他不能再从阳台上取道。打扫卫生的女仆们又进来,他只得躲到橱柜里,两下耽搁,他碰上了从剧院逃跑回来的葛蕾丝卡娅。葛蕾丝卡娅绝望过度,正要自杀,男爵于是从藏身处跳出来阻止她,又表达了爱慕。两人互诉衷肠到早上,男爵终于耐不住内心的谴责,说出自己是个小偷,葛蕾丝卡娅又惊又怒又伤心,要赶男爵走。男爵一再表达爱慕,说如果这不是真爱,我怎么会如此,然后两人对视半晌,葛蕾丝卡娅大约也是感觉到了真爱降临,忽然的活了过来,兴奋的要跳舞,又跟男爵约好是夜同上维也纳的火车,跟着她的演出,然后两人一起去她的乡间别墅度假。男爵拒绝了葛蕾丝卡娅的经济协助,说自己一定在一天内找到钱。葛蕾丝卡娅于是依依不舍的上了去剧院的车。
克林格兰在大饭店门口遇上送别葛蕾丝卡娅以后又跟他的小偷组织退出偷葛蕾丝卡娅项链计划的男爵,男爵此时十分十分的需要钱,很多钱。克林格兰不断向男爵炫耀他终身积蓄的六千多马克,又提出要赌博,两人于是约了若干人包括医生到克林格兰的房间进行赌牌,男爵把身上所有的钱都输了出去,克林格兰的运气却很好,赢回很多钱,合计有了一万多马克。众人散去以后,克林格兰因为饮酒过多发作起来,男爵趁机偷了克林格兰的钱包。正要离开的时候,克林格兰发现钱包不见了,绝望的四处寻找,男爵良心发现,又假做找到钱包,把钱包还给了克林格兰。医生意味深长的说,我很高兴你帮克林格兰找回了钱包。
普莱辛那边,来跟他合并的人对他的工厂缺乏信任,决定取消合并计划。普莱辛情急之下,撒谎说自己跟曼彻斯特那边合约巨大,希望对方退出合并不要后悔。来合并的人果然被他打动,赶紧签字。普莱辛心觉自己既然能够撒这种弥天大谎,那便没什么不能做的。
五点钟弗莱明彻满心欢喜的来到跳舞大厅等待男爵,却发现男爵比之昨天冷淡许多,彬彬有礼。男爵跟她说自己陷入爱河了,又让弗莱明彻去约可怜的克林格兰跳舞。
普莱辛来到跳舞大厅,找到弗莱明彻,又与正在与弗兰明彻跳舞的克林格兰发生冲突。两人大打出手,普莱辛扬言要开出克林格兰,克林格兰大呼小叫,说自己反正是要死了,谁也不能再对他做什么。
众人劝走克林格兰之后,普莱辛隐讳的向弗莱明彻表达要抱养她一个月到曼彻斯特的意愿,并为弗莱明彻在自己的房间旁边,又订了一个房间。
晚上,弗莱明彻带着自己的细软搬来大饭店,又在房间外面遇上了男爵。男爵到此时依然没有找到钱,他明白了弗莱明彻的前途,十分惋惜的叹了一声;弗莱明彻愈发对他着迷。
等弗莱明彻进到房间,普莱辛与她调情之际,男爵潜入普莱辛的房间偷了他的钱包,却被普莱辛发现。普莱辛与他厮打几下,即将男爵打死。弗莱明彻大骇,奔到克林格兰的房间,让他去看男爵,克林格兰打电话报告了普莱辛的谋杀,警察将普莱辛带走,也将男爵的尸体带走。
葛蕾丝卡娅在这之后演出归来,她是夜的演出异常成功,收获无数花篮,她畅想着与男爵的未来,却忽然意识到大饭店里的音乐停止了,一片鲜花竞象葬礼的气氛。她百般寻找男爵而不得,被已知情的经纪人和女仆哄骗上了火车。
克林格兰安慰着因男爵死去而无限伤心弗莱明彻,他说自己现在赢了很多钱,可以带着弗莱明彻去巴黎,去她想去的地方,直到自己死去。弗莱明彻阻止了他说伤心的话,立即打电话定了去巴黎的火车票,两人高高兴兴的离开了大饭店,沿途弗莱明彻拿着一叠钱不断地给服务生小费。
而那位焦急等待老婆生孩子的服务生,终于接到医生电话,他的孩子出生了,母子平安。
又有新婚的夫妇入住大饭店,医生在大堂里又感叹了一句,人来人往,从没有什么发生。
电影就这么结束了。
(妈呀,总结得累死我了)
这个故事发生前后,不过两天,这里面所有人的命运,都有了彻底的改变:葛蕾丝卡娅从抑郁绝望到得到爱而欢欣艺术生命勃发,男爵由生而死,普莱辛先焦灼于生意的成败而后终于靠欺骗签到和约又因谋杀被捕,弗莱明彻小娘从贫困得一天只能吃一顿的速记员终于傍上善良而有钱的克林格兰,卑微的克林格兰扬眉吐气了一把,还有那个饭店服务生,成了欢喜的父亲。
电影只有112分钟,却讲了一个颇为复杂的故事,并且还获得了当年的奥斯卡最佳影片奖。
电影结束得意味深长,我看完以后,还不由的想,葛蕾丝卡娅得知男爵死讯的难过,克林格兰和弗莱明彻在巴黎的欢喜,普莱辛之后的生活。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旁人的生活也就是发生的时候略有唏嘘,过去了,自己依然要活自己的。男爵的死亡,对于大部分人并无影响,欢喜的依旧欢喜,享乐的照旧享乐。
克林格兰离开大饭店的时候,服务生问他,您的下一个地址是什么,他答曰巴黎的大饭店;弗莱明彻问他,你怎么知道巴黎也有大饭店。克林格兰大笑,哦,世界各地,都有大饭店。
世界各地的每一个大饭店,该也是如此人物来往轮转不休。
某种程度上来说,医生的发言并没有错,虽然于这些人而言,很多的事情发生了,他们的人生改变了,对于大饭店,一切依旧如常。服务生们甚至连一句感叹还没来得及发完,就要急着接待新入住的住客。
前面说过,我在看的过程中,有过不少险恶猜测,例如我对男爵,一开始就很不信任,甚至他对葛蕾丝卡娅表达爱慕的时候,我依然还以为是一种手段,至于他对克林格兰的和气,我就更不相信,直到他最后掏出克林格兰的钱包还给他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部电影,实际上十分相信人性的善良。还有弗莱明彻,我一直都不能相信她是真的爱慕男爵,以为她是趋炎附势,看到后来她对克林格兰的安慰体贴,我又在心里恨恨的鞭笞了自己一番。
那个年代的电影,真是善良而温馨,简单明快。
1932年的电影,在今天看来,表演方式十分陈旧,带着浓烈的舞台气息,这其中尤以嘉宝饰演的葛蕾丝卡娅为甚,这位芭蕾舞娘,每一个动作每一句台词都是戏剧化的,每一步每一举手抬头,都有浓烈的舞蹈色彩,如果不是在那个气氛里,能让人肉麻得起鸡皮疙瘩。然而嘉宝的魅力就在于,无论她多么夸张,表情多么多变而丰富,她的眼睛有让人信服的力量。片末她欢欢喜喜的从剧院回来,在房中遍寻男爵而不得,忽然说,音乐停了,转而抚摸花朵说,象葬礼;然后又忽然欢喜的谴责自己的悲观,看得我十分心酸。
琼克劳馥这个人,我在盖博传记里屡次看到他被提及,却是第一次看到她的电影。她的眼睛大得出奇,脸颊深深削下去,即使是笑的时候都隐隐充满愁苦。美女是美女,看着却不让人欢喜。演一个拜金的速记小娘正好,从外貌上来看,绝对不能演葛蕾丝卡娅那样的角色。
老片子有时候简直可以当娱乐历史资料来看,例如咱们看射雕英雄传会看到如今大名鼎鼎的星爷当年只是匪兵甲,大饭店这部老片,也算是好莱坞一史料片。这部片子出现了美国表演世家巴里摩家族早期的两名人物:乔巴里摩和利奥纳巴里摩兄弟俩。大饭店是这两兄弟合作的四部电影之一。
乔巴里摩是如今赫赫有名的甜美女星德鲁巴里摩(Drew Barrymore)的祖父,美国戏剧史上最受赞誉的哈姆雷特之一,有声电影早期有名的言情男主角,生就一副旧时代贵族的彬彬有礼相,十分,不,十万分英俊优雅。可惜他本人却是个传奇式的悲剧,尽管影片里一副贵族相,生活中却据说是个经年酒鬼。巴里摩家族大约有遗传的不安定血统,乔巴里摩的酒瘾到了德鲁巴里摩这一代,表现出来,是不是就是她少年时代异常的叛逆。
虽然是兄弟,利奥纳巴里摩却是与乔很不一样。首先外貌上就逊色很多,整个人长一副窝囊相,若不是查过一番,我真不相信他和乔居然是亲兄弟。电影里两人在大饭店前台,克里格林嘟嘟囔囔的拉着男爵,一脸卑躬屈膝,百般奉承,又欢喜无限的神情,之后又在他们的楼层里,在男爵与弗莱明彻调情的功夫,懵懵懂懂小心翼翼的邀请男爵去他的房间吃鱼子酱喝香槟,可怜兮兮的模样,我看着都觉得难堪。
电影里他们所住的大饭店乃是圆形构造,除了房间和前台,大部分场景发生在这个楼层的圆环状走廊上,所有的人物,或多或少的,都曾站在这个走廊上一时半会儿:在那儿一站,往上往下都是一环一环的圆形走廊,最下层是繁华的大堂。男爵与弗莱明彻搭讪时说,我一直想知道,如果有人从此处往下跳,又会如何。
这种无限延长的景深,总让我想起一条永远没有头的两边竖着整齐梁柱的走廊,或者一条两边种满高高杨树的土路,永远只是个通道,每一个人都走过,但每一个人都不会记得。

贵妃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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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梯

都看过三毛吧,我就不破题了。
看到大心在博上说开车的事儿,也来说说我学车时候的……算是趣事吧。
我临出国之前,我爸妈就说让我学学车垫底,免得异乡里还得求人。当时大夏天,我妈不舍得我上驾校,觉着驾校里开车又晒又热,还得一大班的人轮着等摸方向盘,索性叫我爸让他的司机抽了两天空教我。
上来学的就是自动档,没两天就学会了,得意洋洋的,让师傅坐旁边,我开着全家去了趟桂林。——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一头冷汗啊。
然后就到美国来了。
以为来了这儿不用再学就可以直接考照,咨询之下才知道,合着我在国内学的那点儿,只够大路上直来直去的;纽约州考照还得考平趴,这平趴,简直是一大难题。
于是便开始找人练平趴。
我们学校女生其实并不少,会开车的女生当然也不少,可是,却从来没有人找过女生教开车的;无论是谁,男生女生,都是找系里的师兄,或者同学,或者有条件的,找男朋友或者先生教。
我读的系是小系,因为专业冷僻,没有中国人;在我之前仅有的一个中国师兄,也在我入校那一年转到了计算机系。
贵妃那会儿和我还在半明不白的阶段,好在总算是认识,所以只好先拜托他教。
谁知虽然那会儿两人关系还在蒙昧,表现在开车上却居然很像老夫老妻了。贵妃在车上指手画脚,左看不顺眼,右看不妥;平时一棒子打不出个哼声的人,到了副驾驶上简直成了一碎嘴老太婆,把我从头数落到脚,又从脚数落到头。
我年轻时候(!)最听不得人数落我,从来连我的爹娘都是斟酌着评述缺点;更不要说那时候的贵妃。
我趴了几次都不成功,正是满肚子气的时候,又被他狠狠批评了一通,终于翻脸了。猛地把车开到路边,一下打开门,恶狠狠的说,“你给我下去。”
贵妃那会儿也是个硬脾气,根本不管那地方荒郊野岭的有没有车,马上就推开门走了出去。我犹觉得不解气,抓起他放在我车上的CD盒子,狠狠扔在地上。
听到CD盒子掉在地上四分五裂的脆响,我一脚油门踩下去,几乎是志得意满的扬长而去。
在照后镜里看到贵妃站在路边——当时还是早上,阳光灿烂的——,瘦瘦高高的,斜背着书包,好像在弯腰捡地上的CD盒子。
我那会儿怒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才开了个拐弯,立即就后悔了:我们读书的小镇交通并不方便,公车不到的地方根本也不会有出租车到;练车的地方也是挑了偏僻的地方,我把他这么一扔,他基本只能腿着到学校——少说要走两小时。
我于是讪讪的,又折了回去,看到他还站在路边,慢慢的在往前走。
我把车靠他边上停了,似乎是叫了他一声——也很可能一句话没有。他看我一眼就坐了进来,估计是审度形势,志气这个时候不那么重要。
那条路一面靠着小镇上一片住宅区,一片一片草地上,各式各色的小房子;另一面是稀落的树林,好像是冬末春初的样子,枝叶都稀稀拉拉的;树林再过去,是高速路,再然后,是一条河。
我们那一路基本都没怎么说话,后来怎么和好的,我也忘了;但记得那之后就没怎么找他教车,最多只是让他坐着我随便开出去转转。
找了那个转去计算机系的师兄,还有跟我同一趟飞机到美国的一个男生,两人轮着两三次。
我落到了别人手上,彼此都彬彬有礼:连我师兄发现我左右不分,他明明指左我却转右的时候,他都没有抓狂,只是非常克制的笑了一阵,此后给我指方向都用手掌比着方向示意。
我很快就基本学会了平趴,剩下的也就是自己练习。
纽约州的考照程序是先给发个Learner Permit,持此照期间,可以由一个有正式驾照的人坐在副驾上指点上路。
我给人带了几次,胆子大起来;加上刚买了车手十分的痒,一天到晚没事儿都要开出去转一圈。跟我同住的姑娘小5在这个时候发挥了伟大的友爱精神,牺牲自我,在大部分时间里为我扮演坐在副驾上有驾照的指点者形象——虽然她自己连Learner Permit都没有。
我们经常大半夜的,开出去到山顶转一圈;或者开到商店里逛一会儿;又或者开到学校瞎走走。
贵妃警告过我很多次,让我小心,没有驾照前不要这么野着开,到底不能二十四小时盯着我。
寒假过去,我决定新学期开车上学,学期开始前的周末,便又拉着小5,两人早上去学校买新学期的停车证。
我那会儿惯常早上洗澡,洗完澡出来,小5小心翼翼地说,贵妃打来电话了,让我洗完澡给他回电话。
我琢磨倘若打了电话,他多半马上就要过来,那么这种偷偷摸摸开车出去的行为,肯定是要被制止的了;两下一合计,决定立即出发到学校,买完停车证就回来,只当洗了一个漫长的澡。
当下说做就做,两个人匆匆忙忙的出了门,着急忙慌的一路开到学校。
买停车证的地方就在学校的入门处,一个小亭子似的房子,四下没有停车的地方,我便把车停在马路对面,小5留在车子里看着,我走过去买停车证。
在屋子里填了表,交了钱,搞了一会儿才拿到挂在车上的一个小牌子。
我欢欢喜喜的拿着牌子往车边走,远远的便看见小5在我车子里杀鸡抹脖子的使眼色。我隔着马路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她到底什么意思,低头看自己手上拿的牌子一切安好,又回头看办停车证的小亭子,也没见人追出来说我没交钱。
正疑惑着转回头来,预备再打手势问问小5怎么回事儿,就看到贵妃隔着马路大踏步地走过来,满脸怒气。
我当时吓得就站住了,目瞪口呆的看着贵妃几步走到我面前,一把把我搂在怀里。
后来自然是贵妃把车开回去的,我缩着脖子坐在副驾上,小5坐在后面,看到车开过自己系的教学楼,就赶紧要求下车去实验室。
那是冬天,小镇上满地积雪,贵妃穿的是深蓝色的羽绒服,肥肥的一大件,贴在我的脸颊上,混杂着衣橱里樟脑和不太干净的气味。
过去很久,我都记得贵妃走过来的时候,脚踩在雪上咯吱咯吱的声音。
不过夜路走多了,总要见鬼。
贵妃终归还是管不住我,跟了几次,也跟不了时时刻刻,也就算了。
那阵子我晚上偶尔还去学校体育馆游泳,贵妃晚上基本都是泡实验室。
一次我从游泳池出来,预备左拐回家,不知道是不是游泳游得发昏,忘了出来的这条小路不是单行线,自以为是的想,既然是左拐,那我就停在Stop Sign前面路左边好了。停下来左右张望一下,两边没车,便开了出去。
才开上了学校的主干道,后面警车的灯就亮了。
我当时心哗啦的就凉了,——不管我当时有错没错,警察一上来总是要先查驾照的,我手上却还没有驾照,只有Leaner Permit而已。
后来车就被扣学校警察局里了,让我找个有驾照的人来把车开回去。
好在还是在学校里,我湿着头发小跑到贵妃的实验室,用力把门敲开。
他一开门,我就扑了进去,哭哭啼啼的说,“车被警察扣了。”
等我把原委细述完毕,贵妃倒也没抓住机会教训我,只问我怎么取车。我战战兢兢地说,警察说直接去警察局说我的名字就可以取车。他便去了,我呆在他办公室里,忐忑不安。
车倒是很顺利的取回来了。
我一到家,立即上网约驾照的路考。
这一年的3月19,我顺利拿到了驾照。
但那两张罚单——一张逆行一张无照驾驶,在我的纪录上一直留了三年。
等真的驾照到了手,狠狠地开了一阵,慢慢的也就失去了开车的热情。
我们俩人在一起的时候,不管去哪儿,长途短途,我都再也不开车了。后来从华盛顿去波士顿参加朋友的婚礼,全程七、八个小时,我都不曾碰方向盘:贵妃连夜开车回来,我呢,就在车上睡了一路。
最后第二天上班,我早起昏昏沉沉,还没出停车场就把车给撞了。
于是又跑回去把在睡觉的贵妃摇醒,他简直无可奈何,“明明昨天你都没开车,怎么还会累得昏头?”
再后来换了辆新车,再再后来我们都到了西岸。
去年夏天,国庆节放假,我们开车去洛杉矶。出门晚了,买了麦当劳,一边吃一边开,我在餐馆里吃好了,于是先开了一段。
贵妃正低头咬他的汉堡,我并线的时候旁边的车愤怒的呼啸着而过。贵妃吓得要死,几口吃完,赶紧说,“快,从下个出口下去,我来开得了。”
我讪讪的,把车开了出去,在加油站里非常谄媚的,恭维了他一番——从前那种赶人下车的行为,那是再也没有了。
然后我就盖着小毯子,在耀眼的阳光,和冰凉的冷气的袭击下,睡了一路。
最后一个故事没有贵妃。
年初小涵回来了,回去的时候我自告奋勇把她开车送去机场;她家大头开着另一辆车在后面跟着。一路有惊无险,总算是把她平安的送到机场。
告别时候,依依不舍的说了半天,她家大头在旁边看着,最后过来叮嘱一句,“回去开车要小心啊,要小心啊。”
一脸的心有余悸。
 

咫尺(小说,17)

NC-17,非常慎入~
限制级片断,感谢蝎子再度友情捉刀!

17.

范卿卿

我在入冬的时候离开北京。
这一年的雪来得特别晚,直到我离开,北京依然日日艳阳高照。我总希望在离开之前遇到一场雪,却怎么也没有等到。
叶文一直没有搬走,租金一直与我合交着,交到我搬走的前一天;但他的人却不在这儿住了,我一日一日的收拾着行李,有时候一直收拾到深夜。
从前以往,都在一夜一夜的收拾里,被我埋到各个箱子的深处;或者一团一团的,被我打包丢弃。
叶文偶尔下午回来,问问我的进程,也搭手帮忙;只是,并不怎么说话。那样的夜晚,我们就在灯光里默默的对着收拾行李,也并不是不像一对相濡以沫的情人。
无论多晚,叶文最后总要离开。
我从来没有问过他这段日子住在哪儿;他也从来不提我马上就要离去的事。我们守着最后的一点默契,仿佛彼此只是暂别。
东西收拾好以后,我请了几天假回了一趟家,把暂时不用的东西一并带了回去。爸妈自然都很高兴,团团转着的恭喜;偶尔问起叶文,也给我搪塞过去了。
在家呆完这几天,我带着爸妈殷勤的期待和嘱咐,又飞回了北京。不料到了北京机场,却看到叶文等在门口,对我微微一笑。
我原地愣住,不知所措的看着他。他走过来接过我的行李,笑笑说,“伯母给我打了电话了,说你今天回来,让我接你一下。”
一瞬间我胸如撞石,站在原地泪就下来了。出口处人来人往的,不时有人别过头来看我,顺带也奇怪的打量叶文几眼。
叶文并不说话,站在身边安静的看着我。我抽抽噎噎的示意他先走,他便拖着行李往外,我跟在后面。
空气是冰凉干燥的,北京灿烂的阳光从楼外洒进来,我泪眼婆娑的看向叶文的背影,知道离别已经不可避免的来临。
那一路,我们都默默不语。我想起大四那年寒假归来他从机场把我接回来,我一路上甜蜜蜜的心思,竟已经像上一世的事情。
那一天回到家,我屋里从前属于叶文的东西,已经全部搬走。
叶文帮我把行李安置好,在厅里坐下来,抬头冲我笑笑,说,“你过几天就走了吧?”
我无语的点点头,一时间千言万语涌上来,不知道先说哪一句。
叶文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声音沉得几乎听不见,“我就不去送你了,卿卿,先祝你一路平安。”
我依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坐不下去,也移动不了。
叶文站起身来,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轻轻拥了我一下。
我顿时泪如泉涌,用尽力气回抱住他,喃喃说道,“叶文,你别走,我不去了,我哪儿也不去,我们明天就去结婚。”
叶文笑了,拨开我的手,把房门钥匙从他的钥匙圈上取下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铜的钥匙碰在玻璃面上,清脆的一声响。
然后他走了。
我离开北京的那一天依然是晴天,从登机口的玻璃窗往外看,阳光把737的机身照得明晃晃的,耀眼得让人不能逼视。
这个冬天的北京,在我的记忆里,没有一片雪花;可我不久从新闻里听说,稍后不久北京就下了一场大雪,把整个城市,变成了一个偌大的停车场。
那已经是我不知道的日子:风晴雨雪,从飞机起飞的那一刻,一切都不再与我相关。

郡拾

我不知道从哪儿辗转听来了小叶和范卿卿又掰了的消息,倒解释了这孩子在张治勤婚礼上的颠倒。
这些天忙忙乱乱的,林芳不知道怎么搞,忽然也冒出不少事儿让我跟着她;虽然一直想着要找叶文来安慰安慰,却一直没腾出空来。
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床上,听着林芳在身边轻轻的呼吸声;看着天花板上一片晕乎乎的黑,心里却清楚明白的知道:也不是真的腾不出空,更多的,是故意用这忙乱来抵挡我想要见他的迫切。
张治勤婚礼那一夜,小叶的落魄失意,活生生的是在我心里泼了一瓶硫酸,我整颗心都被蚀得一塌糊涂;那夜若不是林芳一直在旁边拉着圆场,我只怕马上就要过去把他拉到怀里,问问究竟。
回来以后的那个夜晚,林芳一直窝在我怀里,低声地回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从前读书的往事,实习与工作,还有我们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婚礼。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胳膊上能感到林芳脸颊上的眼泪,又冷又湿。
真不敢相信,这十多年居然一眨眼就过去了。
再见到小叶的时候便是在客户的酒会上了,明明白白的像是跟秦若混在了一起。他依然是从前谦和勤勉的孩子样,可是与秦若举手投足之间,自然而然的带着暧昧依赖。
我眼前猛地炸开了。这些日子过去,秦若与那个高个儿男孩夜里在停车场拉拉扯扯的情形在我记忆里有些淡了;这一下灯光酒杯之间,小叶与秦若两人倒是把那一幕刷的又带我面前演了一遍。
我找了个由头让关晋卫宁的伴儿林芳先送了回去,又让关晋卫宁盯着我们最近瞄上的人使劲儿,才从人群中把小叶单独揪了出来。
小家伙看到我眉开眼笑,倒是比张治勤婚礼那天脸色好看多了。
我叹口气,示意他跟我到外面抽根烟。他四下看了看,跟着我走了。
我才一站定,烟还没点着,就问他,“你跟秦若怎么回事儿?你明知道他是……”我吞下了后面半句话,目光灼灼的看着他。
小叶被我的单刀直入打懵了,原地愣住了,然后才嗫嚅道,“啊,我……我跟卿卿分开了,在秦若家客房住着。”
我有点儿不耐烦,一根烟在手里使劲的捏,半天盯着他说,“你……你跟他……”
叶文不说话,低头看着脚下,轻轻的咳了几声。
我用力咬着牙才克制住自己伸手捏他下巴的冲动,手里的烟已经被我捏碎了,掉下一片烟丝。
我把烟扔掉,拍拍手又拿出根新的烟来,这次马上就点上了,在嘴上吸了一会儿。
小叶抬起头来,眼珠子黑漆漆的,嘴紧紧的抿着;一脸倔强的脾气。
我没来由的生气,压制了一下,极力平静的说,“你明知道秦若他是喜欢男人的,非要跟他淌这浑水做什么。人家那是在那里面出不来,你这就是睁着眼睛往里跳,是存心跟自己过不去吗?”
小叶轻轻嗯了一声。
我更加怒火万丈,用力拍拍他的肩膀,“不就是跟范卿卿掰了嘛,男子汉大丈夫,跟个女孩子身上栽跟头就自暴自弃了?住人家家里去做什么,明天就周五了,我带你找房子去,你这周末就搬出来,别跟着秦若瞎混。”
小叶看我,轻声说,“不了,我明天跟秦若约好了一块儿吃饭。”
我用力把烟头往地下一扔,踩成一片黑灰,然后说,“约好了怎么了,约好了也可以改,我明儿过去接你,我帮你跟他说。”
小叶笑笑,没说不,也没说好。
第二天我硬是从牙缝里挤出点时间来,提前下了班跑小叶单位去接人了。他办公室里的人说,叶文中午跑客户那儿去了,估计得快下班了才能回来,也有可能就直接下班了。
我一口气没顺过来,出来就给小叶拨电话,却怎么拨怎么占线;我愈发恼火,愤愤地把电话揣怀里,一边点了支烟平息情绪。才刚点燃了烟,电话响了,我二话不说接起来,一句“叶文”差点儿冲口而出。
是林芳,话语里有掩饰不住的喜气,她说, “郡拾,你要做爹了。”
我捏紧手心的电话,想了又想,终于还是给小叶发了个短信,跟他说我今天不过来了,改天再找他。
那天很阴很阴,半下午的仿佛黄昏,我离开小叶他们单位的门口,空气中已经俨然有飞沙走石之势。

叶文

秦若过来接我的时候,天已经完全的暗了下来,灰蒙蒙的黑糊糊的一片,已经是夜晚的天色。秦若的车挨着路边靠着,一下一下的闪着紧急灯;天色太暗了,我看不清楚他的脸,只能看到红色的灯,一亮一灭的,远远看着都觉着急促。
我慌慌张张的跑上车,秦若正皱着眉听广播,广播里说,一会儿会下雪。他转过头来看看我,飞快的握了一下我的手,没等我反应过来又收了回去,熄了紧急灯,点了火。
我们的车才开出一小会儿,雪就下下来了:空中飘飘洒洒的,并不太大。路上的车显著的慢了下来,原本已经极堵的路面愈发没法动了。
秦若当机立断,就近找了地方停车,把我拉出车里,为我整整衣领说,“我们搭地铁回去?不过要走挺长一段了。”
我点头,反正是周末,我也没什么事儿;最近心里乱乱的,走走也好。
如此我们旁观了北京这一场史无前例的交通大瘫痪:车一辆一辆的,怎么也动弹不得;雪密密麻麻的下,越下越大,渐渐的漫天都是飘飞的白絮。我们这么冒着雪走了一路,总算到了地铁里。
地铁里也早涌满了人,大约不少是我们这般弃车而逃的。我们几乎是被推着上的车,前后左右塞满了人,真跟沙丁鱼罐头似的。
我跟秦若面对面地站着,整个人被挤到他的怀里。他微微的笑,费劲的张开手,先是往上伸了伸,大约是想抓住头顶的悬杆;可是晃了两下,手却转了一下,落在我的肩上。
我顿时觉得脸上发烫,小心翼翼的四处看了看:发现大家都被挤得面无人色,根本没人注意;才放下心来,跟秦若的眼睛对上,轻轻笑了笑。
地铁开得晃晃当当的,把我愈发往秦若的怀里抛去。我见实在不可能站稳,索性就靠在秦若身上。他并不比我高很多,这样站着,他的嘴唇,正靠着我的耳朵,温湿的呼吸,一下一下的,贴着我脸颊。
这一段地铁无比漫长,仿佛绕着北京城走了一圈又一圈,怎么也走不到头。等我们终于从地铁里挤出来,我就跟被人从头到脚打了一顿似的,全身酸痛。
出了地铁站离秦若的家还有漫长的一段路;行人很多,大都低头小心翼翼的走着路。
我们并肩走着,脚下一层薄薄的冰,影影绰绰的可以看到我们自己,还有秦若手上燃着的烟,一点晃动的红光。
我们沉默了整整一支烟的功夫,秦若去扔烟头的时候,回来明显的滑了一下。我伸手握住他,然后捏住他的掌心。
他似乎愣了愣,然后冲着我笑了,翻握住我的手腕。
后来的路我们就一直这么走着,秦若的拇指正扣在我的手腕上,轻轻摩挲。车道上依然有笛声此起彼伏,还有人叫骂的声音,打电话给家人报平安的声音,吵吵嚷嚷的,似乎在从另一个世界传来,遥远而模糊。
快到秦若家的时候,我们看到路中间一辆破旧的公共汽车,被一群人围着,大家都费劲的喊着号子,一二三的推着。秦若似乎玩兴大起,拽着我就往车那儿跑。
才一起步,我们就摔倒了。俩人莫名其妙的躺在了冰面上,手还紧紧拉着,对着天空哈哈大笑。
折磨我好多天的阴霾,在这雪地里,忽然云开雾散了。
我就着秦若的手站起来,猛的抱住他。他完全没有停顿,也反手抱住我;一边抱着,一边一下一下的,咬我的耳朵。
路上的人依然低头赶自己的路,这样的大风雪天,没人注意我们这俩疯子。
我们之后蹭啊蹭的,总算蹭到那公车边,跟无数乘客一起,使劲把那大破车一步一步的往前退。秦若一直紧挨着我,大雪天的,我依然能感到他身上散发的热,烧得我半边身子都热腾腾的。
我们费了半天的劲,跟大家一起把车推到下一个路口,公车司机便招呼大家上车。秦若在车边看着与我们并肩推车的人鱼贯而上,边嘻嘻哈哈的跟人插科打诨。有人招呼他上车,他笑了,“不上了,哥儿们不坐车,就住这儿,今儿高兴,跟你们学雷锋来了。”
车上诸人笑笑闹闹的,我与秦若站在原地,看着车慢吞吞的,混入车流中,一步一步的挪远了。
秦若回过头来,定定的看着我;什么也不说。我抿了抿嘴,伸手握住他,快步的跟他往他家走。
整栋楼都静悄悄的,电梯的门才一关上,秦若就把我摁在墙上,狠狠的吻了下来。
回到他家,我们都没想到开灯。秦若一路握着我的手到了他的卧室,第一次,我没有留在客房。
漆黑中我依然能看到他的眼睛,映着窗外的雪光,深深地看住我。半晌他贴上来,手伸向我的皮带,轻轻在我耳边说,“我们做吧。”
我脑子嗡的一声就空白了,后来秦若说,我那时候傻愣愣的看了他好久;他说他爱的就是我那副白痴的样子,纯净得像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和纯净这两个字沾边;但我记得秦若那看似光滑的下巴在我脸上磨蹭的感觉:跟块砂板似的,尤其是他给我口交的时候,总是蹭着我大腿内侧,分不清是疼还是痒。
整个过程我都很被动:被动的被他抚摸,被他吻,被他口交,被他翻过来,反趴在床上。
我记得秦若的呼吸很沉重,手指上沾的东西和雪落在脸上的感觉一样冰凉;我也记得他进来的时候那种撕裂的痛感,似乎整个人活生生的被劈成两半。。
我记得他在我耳边轻声抚慰,还记得我一口就咬住了他杵在我嘴边的胳膊。
那牙印在他胳膊上留了很久,秦若说,这就叫刻骨铭心。
即使是深冬的夜,我们依然一身汗湿。有那么一会儿,秦若伏在我上面,汗水顺着他的眼睫毛流下来,一直滴到我的嘴里。
有点儿咸;也有点儿苦。
外面的车声人声,一直到凌晨三四点才慢慢寂静下来。再然后,清晨的微光,慢慢的涂上窗框。
我后来知道,那个晚上,整个城市都不曾入睡;很多人,在飘雪的北京街头走了整整一夜。

一看再看Love Actually

我的泪腺颇有些按钮,一碰就要江河狂涌的。这些按钮,有些是开过一次以后坚决不能再碰的——因为碰过以后要辗转难眠很多个夜晚;有些呢,是不时要碰一碰的,碰过以后脸庞湿漉漉,心里却十分欢喜。Love Actually对我而言,是后面一种按钮。
这些天看到有人说起Love Actually,自己也找出来又看了一遍。这部电影,不过短短两小时,让我哭,也让我笑。九个小故事,千丝万缕的缠绕在一起,皆大欢喜的,梦想成真的,爱而不得的,苦不能言的……乱而有序,紧密相连。
故事从伦敦希思罗机场开始,也到同一机场结束,穿插了婚礼与葬礼,开始与告别,离去与重聚,林林总总,不言而足。我总在某些片断里流泪:Joanna的葬礼,Karen拆开圣诞礼物后的数秒,Mark的纸板表白,小Joanna的演唱,还有,Sam的机场穿行……
已经是老电影了,大约并没有陈述剧情必要,只是不得不感叹再度编剧的精良,简直没有一句话是浪费的,甚至包括Daniel死去的太太Joanna的一句戏言:她说希望Daniel带着Claudia Schiffer来参加葬礼。当然是一句玩笑的不能再玩笑的话,到得片末圣诞大聚会的时刻,Claudia Schiffer扮演的Carol携儿子与Daniel见面了。那会面只得短短一两秒,Daniel的震惊与钟情,Carol的含蓄与镇定,简直又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故事。
我这人有点儿鸵鸟脾气,从小我爸自行车带着我的时候,一遇上紧急情况我就闭眼睛,这毛病一直到自己学自行车,学开车,都没完全纠正过来。有一次贵妃开车带着我遇上险情,我一紧张,尖叫一声闭着眼整个人缩到副驾前的空洞里。他哈哈大笑,拍拍我说,“ 闭眼有什么用啊?”
跟我爸当年教训我的话一样一样的。
说远了啊,其实是想说,我是知道这世界上有很多悲剧的,也知道人世间不如意十之八九,更知道Love Actually里这九个故事天马行空,虽然算不上童话,心想事成的奇幻程度也是足够了的。
这部电影,中文的翻译,似乎叫“真爱无敌”,也算碰上了最近各家博上热门的“真爱”话题。
要给“真爱”下定义,是一件难之又难的事,科学青年有科学青年的说法,文艺青年有文艺青年的说法,宗教信仰者有宗教信仰者的说法。我哪边儿都不太能沾上,就不定义了。
我唯一一点儿感觉,爱本身,真爱本身,多少应该有点儿天真:对孩子也是,对爱人也是,对父母也是,对陌生人也是。
像Daniel和Sam在河边那一段对话:Daniel问Sam最近如何;Sam说发生了天大的事儿,我爱上了一个人;Daniel如释重负,却被Sam横来一眼,“怎么,爱之苦恼难道不是世界上最糟的事?”;
像David因为一己对Natalie的爱恋,而改变初衷对来访的美国总统大开枪炮;
也象Sam横穿整个希思罗机场,一路上都有贵人相助,顺顺利利的冲过了登机口安检,只为了跟他心仪的女孩说一句“喜欢”;而他被机场安全人员架出来之后,Joanna居然又追了出来,给了他一个亲吻;
还象Jamie与他的葡萄牙女仆莫名其妙的爱情,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鸳侣真能从天而降;
甚至象Colin对自己毫无理由的自信,只身万里远赴美国寻求艳遇,还居然一切顺利的想什么得了什么。
是,理智一点儿说,上述种种,莫不在规矩之外,生活之外,常识之外。虽然没有那句“在很久很久以前”开头,没有魔术棒没有火龙和城堡,也没有飞毯;可是多多少少的,这些个心想事成,都有点儿奇幻色彩。
妙就妙在,谁也不必去追求这些故事说不说得圆——没人介意这个;我们都愿意相信,爱的力量,可以撼天动地;可以让六月飞雪可以让寒冬如暖春。
因为相信,所以天真。
也不是所有的片断都那么的美如童话。
爱的力量,不仅仅是让我们为人所不能为;更多的时候,是让我们在琐碎平凡的尘埃里,在人生困苦不堪的绝望里,绚烂地开一朵花。
如果说上述种种童话,让我感动得流泪;更有些片断,让我伤感得流泪。
像Daniel的亡妻Joanna的葬礼: Joanna对人世的留恋与爱,统统寄予葬礼上那首歌,和交换出现的幻灯——她与孩子,她与爱人。人世之伤,莫过于与挚爱死别。Joanna选了不一般地方式来说再见:世间纵然种种不平,她不得看着Sam健康长大听他倾诉他倾慕的女孩;她不得与Daniel携手白头;最后的时刻,她只愿他们记得她的好,她的快乐与欢笑。
像Mark无望的表白:“明年今日,我或者已与魔鬼身材天使面孔的女子偕行,然而今日我要说,于我而言你完美无缺,我会爱你,至天荒地老。”;我之所爱不仅不爱我,且与我最好的朋友深深相爱,这是个最破旧的桥断,却被一遍又一遍的讲了又讲;实在不是因为这样的故事新鲜,实在是,这样的爱与绝望,永远难堪而感伤。爱本身,也许并无尊严;只是去爱的人,实在不能没有尊严。“Enough, enough……”,圣诞夜里,伦敦街上的这一句,有多少心酸,就有多少幸福。
还有Karen拆开圣诞礼物的瞬间,她满怀期望,以为会看到一条项链,得到的却是Joni Mitchell的CD。“Tears and fears and feeling proud/ To say I love you right out loud/ Dreams and schemes and circus crowds/I’ve looked at life that way……”Joni Mitchell这一支歌,以后每每听到,我眼前浮现的,都是艾玛汤普生一人在屋中勉力整床单衣服,仰头控制眼泪的情景。——我总记得白金镶钻在评《离婚》的时候说过的一句话: “坚持多少才算坚持,放弃多少才算妥协。”如果所有的爱都不会被辜负;如果所有的爱都有一样丰沛的回报;这个世界,原本该多么美多么好。
当然,还有Sarah与她弟弟孤单的圣诞夜。她爱他,他也爱她;可他们却并不能花前月下。Sarah的弟弟Michael需要她,更甚于她需要英俊的Karl。尽管,Michael本身并不能知道,她与他相拥着过圣诞节,对她而言,究竟意味着怎样的牺牲。那个夜晚,Karl熄灯拿着图纸,走过Sarah身边,那一句“Good night”,与Sarah而言,岂不是同样是“Good bye”。两情相悦的爱是圆满;那么,一颗心要分几瓣的爱要怎么圆满?姐弟相拥的夜晚,Sarah熟练的握住Michael挥出的拳头,低声说道,“不要这样。”;不离不弃,也不求回报;这样的爱,是会叫人痛的。
爱之忧伤与爱之喜悦,一百二十分钟的电影,仔仔细细的,让我品尝一遍。
悬浮于整个故事之上的,有歌手Billy Mack,他跟他的经纪人与其它的人物并没有交集,可是在每一个小故事里都露了一脸——他的这支歌,从头唱到尾,把圣诞节一天一天带近。终于熬到圣诞,他从盛大宴会回来,与他的胖子经纪人一起,尴尬拥抱:“圣诞节该是相爱的人一起度过,而我意识到,这些年来,我爱的,只有你。”荣辱与共,福祸同享;深的爱,原不必言明,自在无声深处。

这部电影的编剧是Richard Curtis,与写《Four Wedding and a Funeral》的,乃是同一个人。Love Actually,实际上是“Love Actually, is All Around”的节选,与《四婚一葬》的主题曲之一“Love is All Around”,不谋而合(或者有谋而合吧);而这部电影本身的主题曲,乃是“All you need is love。”
终你所需,不过是爱。
而真爱,无处不在。

E

2007.06.25

咫尺(小说,16-下)

秦若

婚礼是个让人迷惑的场所,我看到我英明神武的姐姐,在那一天忽然变得传统而毫无主意,只注重粉均匀不均匀,头纱有没有摆正;一向颇有主张的张哥,那天也是跟个牵线木偶没什么两样,司仪让他站哪儿他就站哪儿,让他拿什么就拿什么, 我在旁看得心中滑稽,若不是实在害怕我姐的威严,我只怕是要大声笑出声来。
满屋子的焰火味儿扎得我眼睛疼,可我还得绷着脸,默默背诵司仪的话,按部就班的来。
“不能咧嘴大笑,也不能不笑;不能走快了,也不能走慢;不要扯着新娘,但也不能放松。”
我看我也够傻的。
一个晚上过得跟飞一样快,偌大的一个花厅,好像怎么绕也绕不完;我所有的力气都用出去了:不知道是用来控制自己不要大笑,还是控制自己不要大哭。
总之半个晚上过去,我觉着筋疲力尽,看我姐和张哥还依然微微笑着跟宾客们道别,我都怀疑两人是糊了一张笑脸在皮肤上。
整个过程里,我还分了半边心在看叶文。
他从一来就有些恹恹的,神不守舍,一直一直的喝酒,不管什么时候我转过去看他,他手里都有一支半空的酒杯。
我简直有点儿啼笑皆非:要不是太了解他,我还以为他爱上我姐了呢。看他一脸醉相,活脱脱就是个“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的模范样本。
就是当年Simon结婚,我也比他镇定有礼。
后来大晚上的,他也醉糊涂了;非要拽着我说自己无处可去要跟我回去。
他旁边那姑娘大概跟我说了说,意思仿佛是范卿卿似乎又有个什么事儿所以叶文如此这般了。我心里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这两人,到底有多年轻啊,还真能折腾。
最后我没办法,只好拖着他上我家。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半夜,酒店大堂依然亮堂堂的,我把他半拖半抱的,总算弄上我的车里。
好在我白天来得早,没把车停地下,就挨着入门处的露天停车处放的。
叶文安安静静的,任由我使劲往车里塞,虽然是深夜,街上依然车来车往。街上不是传来车呼啸而过的声音,车灯一道一道的扫过来,停车场里一阵明亮,一阵黑暗。
我点火之前下意识的张望了一下酒店的职工停车场,明灏的那辆路虎还搁那儿,正停灯光下,暖暖的一团颜色。
路上我一边开,一边给明灏电话:响了好多声,他才接起来,声音十分疲倦。我嘻嘻哈哈的问他有没有来参观我姐盛大的婚礼。他低声笑笑,说看着了,又夸我十分好看;我得意洋洋了一阵,还等他接着夸呢,他却不再说话了。我们就这么握着电话沉默相对半天,过会儿他就说有事儿,要挂了。
我疑疑惑惑的,听着手机里的嘟嘟声;神不守舍的半天,好歹安全开到家里。
叶文的酒德是我见过最好的了,不声不响,让他靠着走就走,让他躺下就躺;可这么大个人儿,再指挥如意也把我累坏了。等我把他平放在我家客房里,已经用完了我所有的劲儿。
我喘着气靠在墙上,没力气挪开身子和眼睛。客房的窗帘没拉,外面亮堂堂的光从窗户直照进来,正对着叶文的眼睛。他移了一下,也没什么声儿,只伸手掩住了半边脸。
我心中一动,忽然口干舌燥:我意识到这是我与叶文说开以后,第一次独处。
虽然,他并不清醒。
那之后的半个夜晚我一直睡不着,大半夜的,我在房间里把从前Simon结婚时候的照片翻出来细细看了一遍:那是蒙特利尔的夏天,我记得;艳阳万里,Simon的眼睛在阳光下看,几乎是透明的。
我想起这次回去,他对我说的,“你不试,怎么知道我一定不会爱你?”
一个晚上,也不知道是寐过去了还是没有;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儿是高中时候Simon教我搭讪女孩用的法语,一边教一边哈哈大笑,整个人在雪地里看着闪闪发光;一会儿又是叶文,暮色里站在我的身边,把名片在手上一边弹着抿嘴笑;再一会儿似乎我又到了青海湖边,湖水上金光万丈。
然后我惊醒过来:原来眼里的一片灿烂不是湖边的日出,不过是天亮了。
我到客房去看了看叶文:这小子睡了一个晚上居然姿势都没改,一直用手臂遮着他的半张脸。
窗外透过来的光,早就转了方向。
我把他的手拿下来,一个晚上,他的脸上被手臂压住深深的一道红。我伸出手去,轻轻靠住他的脸颊。

关晋

秦琳婚礼不久我们又收到请柬,上次的那个客户学洋样儿,开工之前集合所有人来个酒会;说是项目相关的商家政府统统来个会面,也算是个开工的彩头。
我们各自西装革履地去了,郡拾带着林芳,我跟老卫随便叫了俩公司里的小姑娘。
酒会就在秦琳婚礼的那个酒店,这次包下酒店里所有的花厅统统打通,所有人都有模有样的拿着半杯要满不满的香槟,衣鬓香影,颇有些气氛。
这种场合最是拉关系的好时候,我们跟郡拾林芳各自分开,碰上熟面孔便上去哈哈哈,遇上生面孔便赶紧递名片又花天胡地的吹自己。
中间歇下来我跟老卫开玩笑,说旧上海滩的交际花,也不过如此吧。老卫十分鄙视,从鼻子里哧一口气说,“你也配。”
正笑呢,看到老卫抬头招呼了一声,我跟着看过去:见到叶文拨开人群走过来,秦若衣着简单的跟在他旁边。
叶文像过去一样,十分斯文有礼,与老卫有问有答;秦若在旁也不说话,只拿着酒杯四下张望,非常闲适温和。
我问秦若怎么来了,他们公司莫不是也要分这一块肉。他笑得别有深意,看得我心中不住打鼓。半晌他说,不,他们公司跟这档事儿不沾边,他只是陪叶文来的。
我听了,先是松口气,然后不知道怎么的,又咯噔一下。
正聊着呢,郡拾他们也过来了。
郡拾先招呼了小叶,闲聊几句又转向秦若,跟我问了一模一样的问题。
秦若正端着酒杯喝,叶文就顺着答了,说秦若是跟他来的。
郡拾仿佛没反应过来,很明显的楞了一下;林芳就在旁边笑开了,问起秦琳的婚礼和蜜月来。
秦若彬彬有礼的细细回答,又感谢我们之前的到场。
这下话题一转,我们都不好意思顺着方才的生意经接着问了。
没说多久我们又都四散开来,我跟郡拾走了几步。他想起个什么似的,原地站住回过头去,我便也停住,顺着他的眼光看。
叶文和秦若两人,没在人群里;我隐隐约约的看着秦若贴着叶文的耳朵说了句话,然后便离开了大堂。
郡拾往小叶的方向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表情犹豫;正好我逮住我们的客户,赶紧拉上郡拾吹开了。
后来过去很久,再想起那天,才恍然大悟:一切隐没的线索,从那一天起,慢慢显现。
命运与生活;所有种种,期待的,不过都是这样一个转折。

幸福这件事

先是在草草的博上看到一句凄凉的话,说是烟狗在《警察与流氓》的连载里说到的,“原来,所谓的幸福,应该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可是,更多的时候,很多的事情,我们,只是在一厢情愿……”;还说,“爱情,也许就是——愿赌服输。”
看了就吓一跳,不是说没见过这样的话,而是没想到这样的话是烟狗说出来的。
当然我并不认识烟狗,不过是把她写的若干个故事看过几遍,且买下了她在时雨堂出的所有书,《警察故事》,《燕飞》,《爱,不可错过》。我平生只买过一个人的bl小说,就是她的——其余的都是作者送的——:让在香港的朋友买的,他又托他在北京的朋友买来,快递到香港,他又给我快递到华盛顿。隔着偌大一个海洋,周周转转,不到一个礼拜,书就到了我的手里。
之所以不相信烟狗会说这样的话,实在觉得,她旁观苏微与陈东的幸福,最不该如此灰色才对。
于是大晚上的忽然非常紧张,爬上很久不去的,烟狗的个人主页坐看云起,惴惴不安的瞎翻了一通,也不知道自己是想翻出什么来。翻到大约第三页,看到有人发了个帖子说,苏微和陈东是不是十周年了;烟在下面回说,是啊是啊。
突然明白自己方才在找什么:是要看这两人是不是还好好地在一起;生怕烟狗这句凄凉的话事出有因。
看到这个,便放心了,安安心心的睡了一觉。
X某次听我说起认识的阳光与他的暧昧小羊进展顺利,十分为他高兴的话;非常困惑,说,你们同人女真是奇怪,明明与你毫不相干的两个人,你们兴奋个什么劲儿。我在电脑这边运指如飞的还描述着自己的高兴,被他这话一盆水泼下来。想了又想,也不知道为什么,闹了个大红脸。
真的,为什么呢。
若说我与阳光尚是因为认识颇有时日,一直很为他担心;那,那些个网络上,与我从未见面,从未交谈,我甚至从未回过他们的博的人,很多时候,我也会因为他们一点点幸福的陈述,而觉得非常,非常高兴。前些日子三男一宅博客因为网络故障连不上去,我还坐立不安,生怕是他们那一家或有变故。
不是不自作多情的。
早起抽空把烟狗从前写过的关于苏微陈东的杂谈都翻出来看了一通,从前早就看熟的片断,一行一行的在我眼里走得飞快。倒是看到一篇以前不曾注意的短篇,叫《无题》的,说的是给苏微陈东说起叶川江宁那边的事儿,他们的反应。
该是四、五年前的事儿了,不知道那一对儿,不,那边那很多很多对儿,现在是不是还在一起,是不是还幸福。
顺着便把Mobba的老婆(这是一个id)的来自北京的访谈录看了看。以前没有怎么仔细看过:那个系列都有让人心碎的名字,Point of No Return,You Go Your Way, …,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喜欢音乐剧。
而访谈录本身,比题目更让人心碎。我看到故事里的人,在生活中如何挣扎,与自己的父母亲人,同事朋友;爱上了同性,他们承受的,便是如此沉重;生活中点点的亮片,便能让他们欢欣鼓舞。
真的能天长地久吗?真的能白头到老吗?
很多时候,我总是非常杞人忧天,甚至甚于当事人自己。
幸福这件事,是需要相信,需要天真,也需要执著的。
我尤其喜欢看别人博上或者听人说,非常非常细小琐碎的幸福,孩子的笑与成长,身边人的体贴与扶持,工作上的满足与成就,甚至,商场里便宜买来的衣服首饰。
幽默的,温柔的,平静的,炫耀的;什么样都行。我永远愿意相信,这世界上,很多很多人,都幸福美满。
感谢所有把自己的幸福晒给大众看的人;因为他们的幸福,我也觉得幸福——即使,我们从不相识,从不交谈。
谢谢你们,让我相信幸福。

我们这儿是端午节的下午了,在中国,应该是已经过完端午了吧。
迟到的端午节祝福给大家:愿所有的人,都幸福快乐。

海、阳光与风

周六全家去圣塔克鲁斯了。
现在的全家,包括太后,我,与贵妃;嗯,通俗一点儿说,就是我娘,我,和我家先生。
圣塔克鲁斯大约是离我们最近的海滩了,我跟贵妃常常去,周末天气稍好一些就往那儿去,但是,十次里有九次,属于吃完早饭以后临时起意。
这次也不例外。
我们一行人早起吃了饭,晃荡晃荡的跑去洗车,洗完了路上开着开着,就说海边去吧。
17号公路一路上弯弯曲曲,路两边是加州少有的绿树成荫状;我东张西望着,发现路边居然有“You Cut Lavender”,又叫又闹的要下车去采摘,被贵妃彻底的忽略了;半路上我又指着风景尚佳的大湖两个,要求就地停车,也被贵妃忽略了。
总之,我们直奔圣塔克鲁斯海边,一溜烟开到码头停了车。
海边阳光灿烂,然而空气沁凉,时有海风迎面刮来。我早起穿了条真丝长裙,在严寒的考验下,立即发抖了。又想到早上完全没有抹防晒霜,也没有带防晒霜;于是乎,最后我在海滩上的形象是酱:穿着鱼尾摆的真丝长裙,和镶有亮宝石的高跟鞋,肩膀上围着从车上翻出来的开司米长围巾,还打了把据说能防紫外线的伞。
我娘离我有三步远的走在后面,一边走一边拍照留念,我很怕她走丢了,不住停下来等她。她最后发言说,“不会丢,太好找了,整个海滩上就你一个人打着伞。”
我们视察了码头上钓鱼的人们,分享了若干人钓上大鱼的喜悦,还跟一个会说中文的钓者,问了问鱼的种类——他说,他也不知道。
又从码头上走到与海面几乎齐平的甲板上,瞅了瞅趴上面晒肚皮的海狮。——这次来海狮很少,从前那些一片一片晒着的旧识大约都水里歇着了,我们只看着两只很胖很胖的大海狮,带着一只小小的在边上晒,一只还扭捏地表演了一下入水和上岸。
在码头上有大面窗海景的餐馆里吃了一顿饭,见到邻座一小男孩儿与他父亲穿着一色一样的墨绿色球衣,他是40号,他爸爸是17号;他爸爸带着他去楼上上厕所的时候,两人一高一矮挨着走,让我想起老早以前看过的,贝克汉姆带着小布鲁克林穿着曼联球衣走草地的情形——那该是七、八年前的事儿了吧。
第一次看到了硅谷排球组织的活动,洋洋一片海滩,搭满排球网子,一队儿一队儿的帅哥美女,都穿得少之又少,大多身材火辣,皮肤深棕;我们一路看过去,最后几组,显见是亚洲人,衣服的保守度立即就上升了,男女都悟得严严实实。
欣赏沙滩排球的当儿还看到路边一个跑步的小帅哥,十七八岁年纪,眉目清秀,及肩的栗色头发弯弯曲曲,整个人像从画里走出来。我在贵妃的掩护下看了又看,十分后悔没有带我的偷拍装置在身边。
当然也去了海边的游乐场,把上次玩剩下的币用上了,还补上不少钱。贵妃上来就开始骑摩托比赛——那游戏机的规则是,如果第一名可以免费接着玩儿。我站在旁边——当然伞和围巾都已经收掉了——不住跺脚吆喝下追赶命令,若不是条件不允许,简直要大声吹口哨挥舞头巾;最后贵妃只得了第二名,跟第一名只差那么一丁点儿。
其余玩儿的游戏还包括打枪,有单手的有联手的,成绩都很烂;我且打了一次搏击,特地挑了个输双髻的中国女孩形象,结果在第二轮就被一少林高僧打扮的人物给踢下去了;还跟贵妃并着开了一次车,他第一,我第二,没有第三了……
总之游戏室里日月短,我们从黑暗重新走到阳光下的时候,下午已经快过完了。
我依然全副武装的走在街上,碰巧前面有一人抱着一个大约一岁的男孩儿,全身除了尿布再没有多的一块布,小家伙晒得全身浅棕,目光呆滞,被他妈揽在腰上,眼珠子一转不转看着我这个奇异打扮的阿姨。
我顶住这天真的探寻的目光的压力,一路走到车边。
回来的路上依旧弯弯曲曲,路两边也依旧满山青翠;路上来的风景,包括那个“You Cut Lavender”,又被我看了一遍。
我们都晒坏了,回到家扑到床上补了短短的一个觉。
醒来的时候,发现我跟贵妃拉着手。
这是我的周六,盛夏里的清凉周末。

园艺生涯

从圣路易斯带回来的Basil种子,在阳光水分下,顺利发了一小盆密密的芽儿。

从华盛顿经历千里飞行回来的薄荷苗儿,五株里活下一株。——当然,这是仅有一株被我连根种下的,其余四株因为太高太长,被我从中剪掉插种;此经验证明,薄荷插种不易。

西红柿苗儿,在诸多墨绿拇指,绿拇指,不绿不黑拇指,以及黑拇指的指点下,似乎活得还好,今天开放小花儿一朵。

最后,兰花被我顺利抢救回来,似乎是活下来了,当然,花落了一桌子,之前盛放十几朵花儿的枝头,如今只有硕果仅存的两朵孤零零的相互依靠。

(国内的大家,看不到图是因为Flickr据说被封了~~泪……希望过段日子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