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命运——读曲阑斜之魔力大道

两年多以前写的一篇推荐,今天突然翻出来,看了一遍,感慨万千。
以前从来没在博上贴过,现在贴出来,大家都去看吧,非常苍凉的一篇文字,看了让人心里有呼呼的风声。想起这首歌,也找来听了听,心里酸得要掉眼泪。
泼墨今天说,婚姻的幸福,在平静与平淡之中;听得我心柔软。
能与自己相爱的人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一起下棋,一起拥着入眠,又一起在早晨醒来,最后一起慢慢变老,真正幸运。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E 2006.12.06

所谓命运
—— 读魔力大道

先要感谢于小睫推荐这篇文给我看。跟着她给的link过去看了,习惯性的先拖到最下面,飞快的扫了一眼。
结尾是小蛮坐在魔力大道上等,悲喜不明。
于小睫说看吧,不算是悲剧。
于是还是留下了这个link。
半下午的时候,头昏脑涨,于是点开了开始一行一行的看。
初冬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斜斜的照到办公室的墙上,我影子长长的投在柜子上,头压着放在高处的一盆万年青。

不长的文,我看得很快。
小蛮和君宝的簌簌数年,在我,就是鼠标的几下拖移。
看的时候心里灰扑扑的,不知道是为这两个人,还是为捉弄他们的命运。
小的时候被教育,人定胜天。
渐渐大了却明白,很多的事情,根本在人力掌握之外。很多时候不是要屈服,而是没有别的选择。

好比,魔力大道上那个被偷了钱包的老人。
好比,那个时候掉到河里的乐华;
好比,魔力餐厅里那个挂壁电视;
好比,最后时刻跑到君宝车前的小孩;

什么都不迟不早,不远不近。
这样正正好的狭路相逢,大约就是命运。

乐华说得好:
如果你不救我,也许一切都会不同。
首先,我不会还活着。
其次,你可以和君宝永远在一起。
最后,乐荣也不会爱上你。
如果小蛮知道是这个结果,他还会不会救乐华?
我想多半不会。
但他毕竟是救了。
又有谁能真正知道,我们生命中的路人,哪一个对自己举足轻重,哪一个对自己只是过眼云烟呢。

命运本来就是环环相扣,处处相连。
一步走出来,后面的每一步都会不一样。
仿佛博尔赫斯的花园小径,每一步都把游园的人带向一个分岔;每一个分岔又通向更多的分岔。
如此走下去,再也回不到最早的出发点。

小蛮早在跳下水的一刻,命运就关上了他生命中通向君宝的这一扇门。
而君宝,君宝的命运之门在哪里。
两个人,两次约在魔力大道相会,每一个人都说了一次,怎么办,他还在魔力大道上等我呢。
仿佛一个命运的寓言,可怖的,循环的。
等待与错过;
错过与等待。
永无休止。

故事的结尾虽然是开放的。我对这两个人却并不乐观。
那个被偷了钱包的老人,把小蛮和君宝都带得太远。
他们如今的魔力大道,不过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
仿佛那首歌冷冷的昭示:陌生的语言,毫无关联的故事,寂寞凄清的心情,还有一条并不存在的大道。

那个7点15分亮起的灯,让我想起很多年前看的电影,艾玛汤普森和安东尼霍普金斯的 告别有情天,他试图挽回多年前放她走的错误,开了口,却发现终于还是不能回到从前。结尾的时候两人在一个广场上慢慢的走,广场的灯瞬间亮了起来,背景有微微的喧闹声。两人就这么并肩走着,仿佛是一对相濡以沫的爱人。
以后每每重看,看到年轻时候的艾玛汤普森赌气收拾行李离开庄园,心里就微微叹气。
她走的时候她在想,我很快就会回来,这只是一场短暂的赌气;
她走的时候他在看,大约也认为,重逢在即,不必懊恼挽回。
然而银幕下的我却知道,此去经年,两人的缘分就此断裂,再也不能修补恢复。
再会,有时近在咫尺,有时悠悠经年,有时遥遥无期。
所谓命运之凄怆无奈,由此可见一斑。

E 2004-11-10

曲阑斜–魔力大道

Magic boulevard, the song

大宋提刑官与下象棋

话说昨天晚上,我跟贵妃两人饭后看这段时间湾区中文台热播的《大宋提刑官》。我本来对这样的戏兴趣一般的,但是看到何冰在演,就赶紧打起精神来看。这一个故事拆成起因经过结果好几集,也给贵妃和我增加很多谈资。两人经常是看了个开头就开始各抒己见,贵妃说我觉得是xx杀的,因为xxxxxx;我就说我觉得xx根本没死这一个是个假尸体为了xxxxxx。两人讨论一番,然后等第二天再放一集,提供新线索以后再接着讨论。
如此这般,如此这般。
昨天看的这集,看着看着,我突然转头对贵妃说,“你看这刁县令,是不是像那个谁谁?”他说,“谁啊?”我手舞足蹈,“就是那个,就是那个,老跟蔡明演小品的那个。”
正在此时,电视上刁县令邪恶的一笑,我茅塞顿开,大喊,“郭达!”贵妃点头,“我也觉得很像。”
两人难得意见相同,激动的拥抱一下。
我喊完以后,刁县令抿着嘴,对他的狗腿说,“你知道卒子过了河是什么,卒过了河,那就是车!”
我于是又灵光一现,“咱们下棋,咱们一会儿看完了下象棋。”
后来这集演完了,尸体果然是假的,刁县令果然是郭达演的,我心满意足的开始摆棋盘。
话说我童年时代也曾经是下棋好手,曾经在六岁幼龄十步之内下赢过隔壁家的叔叔——当然附属原因很多,不过真的是将死了——后来生疏下来,而且每每跟我爸下棋都被他的气势吓倒,最终完全不成了。
昨夜我小宇宙爆发,说服贵妃让我半壁江山以后,沉着迎战,精心布局,不到半个小时,把他将死了。我下完最后一步邪笑一下,说“你要死了。”贵妃注视棋盘半晌,站起来说,“不下了。”
我盯着棋盘良久,很想拿相机把这历史性的棋盘拍下来,最后照顾到贵妃的自尊心,终于还是作罢。
晚上躺在床上,依然愤愤,那是多么好的一个布局啊~~~

周末记事

泼墨批评我,说最近博都不写了。
实在也不是我懒,而是没什么可写的了。早起吃饭,贵妃上班以后我也就在家上班,然后中午吃饭可能看一会儿动画片,然后下午上班,然后做饭,然后吃饭,然后过晚上——有时候是两人一起看电视,有时候贵妃看电视我看书,然后睡觉。
就这样,一个人的时间比过去少了不少,但凡有点儿也赶紧上网当读者了,很少感怀,更没时间听雨看风。
最近最文艺的几次活动,一个是结婚一周年看了场电影出去吃了顿龙虾然后回来自拍数张非常三十年代的纪念合影;另一个是买了加长版金刚重看一遍哭得哗啦啦。
当时都想着,嗯,可以写在博上,结果转头睡觉去了,隔天也都统统忘掉。
上周五摸鱼去了趟胜何夕图书馆,四五层楼,宽大明亮,书一排一排的,我心狂喜之。但是去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只有一个小时时间便要闭馆,我匆匆忙忙拿了三张霍洛维兹的肖邦,和Anderson Cooper的战场回忆录便回来了。周六意犹未尽,吃过了早午饭遂拉着贵妃一起又去图书馆。
两人还坐轻轨去的。
这胜何夕的轻轨也颇有趣,基本上就是沿着铁轨走的公共汽车,轨道就在路上,也没有检票口,没有人查票,乘客们全凭自觉买票,我实在对此地的民风人民素质大大咂舌。
啊,说远了,话说我们两人坐轻轨,坐得十分充满活力。先是去的时候,远远看到反方向的车已经到站,经验告诉我我们要坐的车很快也要来,于是两人在路上狂奔到站台,结果一阵好等;回来的时候更妙,我们沿着车要来的方向走,我的眼睛一向尖——在长期实践生活中锻炼出来的——远远看到车已经在上一个站停住了,于是两人又一阵狂奔,路上行人都奇怪的看着我们沿着铁轨跑,视线充满了怀疑。等到了站台,车已经十分逼近,贵妃催促说快买票快买票,我跑得全身发抖,还用颤抖的双手掏硬币,心里发狠想,惹急了老娘我不买票就上车。
轻轨车里簇新,跟我多年来恨爱交缠的DC地铁相比,都可算非常非常新,而且明亮宽敞,还兼有放自行车的架子。我在旁观察人家把自行车举过人头高然后挂上去,遗憾的对贵妃说,我就算骑自行车来,也没有力气举起它挂起来啊;还是走路好了,兼可减肥。
基本上贵妃和我都属于公共交通热爱者,因为在车上自己不需担心,可以尽情聊天八卦做小动作;而且慢点儿曲折点儿的道路,感觉非常浪漫。我兼之“深情地”回忆起在纽约上州读书时候,贵妃的家和我的在一条公车/校车线上,我比他早两站,时常在去往学校或者从学校回来的车上偶遇上他,非常可乐。有一次公车和校车几乎同时抵达,在我家附近的站公车先到,我于是上了公车;然而车开到贵妃家附近的站以后,校车却先到,我在车上看到贵妃上了校车,心里直骂笨蛋。
啊,又说远了,说回图书馆。
话说我们到了图书馆,先从一楼参观到五楼,然后,贵妃问来中文期刊的收藏点,我捧了一沓明报周刊和中文的玛丽嘉尔;贵妃捧了一叠人民日报海外版(!!!),两人找了个沙发,就这样看了一个下午。
图书馆后面是大幅玻璃墙,我详细研究完如何追求无毛孔晶莹剔透皮肤以后,抬头看去,外面已经从阳光灿烂,变成华灯初上。我们于是又在微寒的傍晚,拉手走了几条街坐车回去。
路上我怀念地说,我想念从前阿灵顿的图书馆,虽然我家离主馆很远,但是可以在网上调书,在帐号里把书从别的馆要过来,什么都在网上做好了,最后去家旁边的分馆取就行。贵妃从鼻子里冷哼一声,说,你以为这是哪儿,这是硅谷,别的地方能在网上做的事儿,这儿统统都能做。
我回家一看,果然如此;不仅如此,这边图书馆甚至还可以用中文关键字查询,我赶紧定上肖想以久的张洁的《无字》。
晚上我继续研究我那本Anderson Cooper,我把书封面上伊沉着英俊的照片摆在贵妃脸旁边,左右扫描着连看数眼,叹口气,悻悻收回。
理想和现实,终究隔着深深的鸿沟啊~~

E
2006.12.04

二十四节气之惊蛰(小说)

之惊蛰
獭祭鱼 鸿雁来 草木萌动

即使是接近午夜时分,大学的校门口依然人来人往,灯火辉煌。
苏涵就在这时稀时密的人流里,与秦欢林墨擦身而过。
是秦欢先看到的苏涵。
苏涵听到秦欢叫他,便停住,然后看到秦欢一身红衣,从树影间向她跑过来。待秦欢跑到面前,苏涵才说,“我收到你的邮件了,怎么,兜兜转转那么多年,还是回到林墨身边了?恭喜你啊!”
秦欢却不答,急急忙忙的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说一声?”
苏涵顾左右而言他,“怎么这么巧你们也来这儿故地重游?”
两三句寒暄的功夫,林墨已经走了过来。他冲苏涵点点头,揽住秦欢,“欢花儿,晚了,我们也该回去了,你让苏涵自己走走吧。”
苏涵感激他的细心,秦欢却不依不饶,问出了苏涵在这儿的联系方式方才离开。
苏涵看着他们并肩而去,却是没了再进这校园故地重游的心情。
两情相悦以后回来看旧时旧事,是要看流年变幻而人不变;自己这般,却是物换人非事事休,又有什么趣味。
他点了支烟,站在大门口。
便是这一支烟的时间里,苏涵想到,原来,今天是雨水,难怪秦欢林墨要选此时访此地。
雨水过后,便是惊蛰了。
苏涵原本并不是对节气敏感的人,然而大学里认识了秦欢,受了她的影响,不免对节气也注意起来。
苏涵是林墨的大学同学,因他而认识秦欢,跟秦欢却比跟林墨要亲近很多;归根到底,也是因为十年多前惊蛰那天吧。
秦欢那天原来是跟林墨约好了来找他的,结果因为出门晚了忙中出乱一头扎进苏涵的宿舍,迎面就撞见苏涵用刀在自己的手腕上划拉。
他记得秦欢貌似镇定的给他包扎好以后,揪着他说闲话,“苏涵,你知道吗,今天是惊蛰。节气上来说,今天的雷,是要惊醒蛰伏在地下的冬虫的。”
当时的自己漠不关心的笑了一下。
如今想来,确实讥讽,自己选来向喜欢的人出柜表白的那天,居然如此蕴涵深意。
苏涵踩灭了烟,伸手出来看了看:一晃十数年,当年留下的伤疤已经淡了,只有一片杂乱无章的白痕,自己多年来不离身戴着的手镯留在手腕上的印子,似乎倒还深些。
无论如何,苏涵想,他还是要感谢秦欢那天的匆忙,也感谢自己居然没有锁门。
很多事情,冲破了关口,回头再看,便是一片清明;只是当时,总是一片迷茫。
那之后是苏涵搬到了林墨所在的宿舍,与从前形影不离的朋友突然变成陌路。身边好奇和劝和的人,都一拨接着一拨,甚至一直到毕业散伙饭上,还有人劝酒。
没有人知道真相,苏涵不说,那个人当然更不会说。
直到大家各奔东西,只有秦欢,这个苏涵因缘际会交上的朋友,才知道始末。
真相其实简单,只是没人猜到:苏涵爱上他的朋友;而他的朋友听到表白以后对他避如蛇蝎。
同性恋,即使今天,在社会得到的接受程度尚且有限;何况是十数年前不知所以的大学男生。
后来苏涵飘洋过海,跟从前几乎所有的同学朋友都失散了联系。
一个人在异乡,仿佛是可以从头再来的。只是,走得再远再陌生,总归还是有想回来的一天。
人生长远,不能忘的,似乎总是起点。
那个起点,对苏涵来说,是多年前的惊蛰,惨烈的告白,和更加惨烈的绝望。
第二天苏涵果然接到秦欢电话,上来第一句话居然就是“苏涵你还是一个人?”
苏涵无可奈何,“秦欢,你新婚燕尔怎么不出去蜜月旅行,还在这儿耗着干吗?”
秦欢继续问他,“你是回来发展,还是只是探亲旅游。”
苏涵说是探亲,一两个礼拜以后就回去。
秦欢立即约了见面的时间,她说,“倘若你回来发展,来日方长,我们慢慢再见不迟;既然你马上要走,咱们这就见。”
他们约在雕刻时光,两层楼的新地方,新装潢:透亮的玻璃和宽敞的场地,再也没有从前的挤逼。
一杯咖啡,喝了两个多小时,最后苏涵也不得不放弃抵抗,答应秦欢的相亲。
秦欢得意洋洋,“我给你物色很久了,机缘巧合,也是最近才辗转从朋友那儿认识这个人,人家也是单身,也跟家里出了柜,我考察过了,无论才华相貌性格在同志里都算拔尖儿。”
苏涵到这会儿要苦笑也笑不出了,只叹口气说,“我对你们家林墨,真是充满敬意。”
秦欢态度强硬,拍拍他说,“我已经跟人家约好明天了,就这儿,下午三点。你没事儿吧?”
苏涵翻个白眼,“大姐,我说有事儿你能让我不来吗?”
秦欢点头,“很好,大姐我明天下午两点给你电话,免得你忘了。”
苏涵第二天如约到了雕刻时光,暗想,祖国大地还真风气开化,连同志相亲都遍地开花了。
这么想着,后来跟方礼桐把杯言欢的时候,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儿游戏心理。
方礼桐后来说,“咱们第一次见面,你怎么总是个神游太虚的表情,我哪儿入不了你的眼,让你目光游离神情可笑啊?”
那已经是数个月后在苏涵湾区的家里,方礼桐坐在苏涵床上,衣冠不整的翻阅苏涵过去的照片簿。
苏涵看着他,百思不得其解,“你这样的人,怎么会答应秦欢的相亲主意?”
方礼桐嘻皮笑脸,“我回去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秦欢把你吹得天上有地下无,我想见识见识,再不成也可以解决一夜。”
苏涵想也不想就把手里的东西砸出去,方礼桐顺手接住,给了另一个答案,“我看了我今年的星象书,说我红鸾星动,必有奇缘。然后我看到你手上样式古怪的手镯,觉得异人就是你了。”
苏涵懒得理他,方礼桐却在这时刻合上相本,正色说,“我其实是好奇。你知道,那天我跟我堂姐喝茶,因为是在她们公司的茶餐厅,那么巧就赶上秦欢坐在旁边。堂姐要把我掰直,一顿饭不断给我介绍她认识的适龄姑娘,我只好重申自己只爱男人,秦欢就从旁插口了,问了我半天,然后她就说她可以给我安排相亲,跟男人的。我拗不过她,又想摆脱堂姐,就答应了。”
苏涵揉揉额头,不错,这个原因最像真的。
方礼桐却看着他说,“我答应以后以为秦欢过段时间就忘了,不料没几天她就电话我订了时间地点。我去之前也觉得不可能是真的,天下那么大,哪里有那么巧,两个都在湾区呆着的中国同志,都挑了那一小段时间回去探亲,又赶上秦欢这样的人物给牵在一起。我看咱俩就该一块儿,想跑也跑不掉。”
苏涵嘴上一笑,说,“有什么稀罕,一半以上的海外中国同志都在湾区,那里面一半以上的人都挑春节过后回去探亲,避免拜年的麻烦。”
话虽如此说,苏涵也换到了床边,挨着方礼桐坐下,翻开照片簿给他说照片里的掌故。
方礼桐不久退掉自己的房子,搬来与苏涵同住;连苏涵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样一个蹊跷的起点,两人居然安定下去。
第二年苏涵和方礼桐联名给秦欢寄去一张庆祝结婚一周年的贺卡,落款的时候,方礼桐看苏涵落了个xx年雨水,好奇地说“想不到你对节气还有研究。”
苏涵放下笔,对方礼桐一笑,“是啊,雨水下来,是惊蛰。节气上来说,惊蛰那天的雷,是要惊醒蛰伏在地下的冬虫的。”
方礼桐瞪着苏涵,不知所以。
苏涵揉着左手腕上的手镯,戴得久了,这手镯竟如长在自己手上一般。他问方礼桐,“你知道我跟秦欢怎么认识的?”
方礼桐摇头。
苏涵继续说,“她先生林墨,是我大学同学,我大学的头两年,宿舍跟林墨的正好挨着。”
苏涵本来以为会讲很久,不料短短数句,就把前因后果全部交待明白。方礼桐听完很镇定,还拿来苏涵的相本,问他可有此人照片。
苏涵摇头,那仿佛已经是前生的事了。
十数日后便是惊蛰,苏涵回到家,发现方礼桐一个人坐在黑暗里。
他顺手拧开灯,问方礼桐“干吗啊你,一个人在家也不开灯?”
方礼桐走上来,一本正经地说,“苏涵同学,我爱你。”
苏涵平地打个冷颤,推开方礼桐,“神经病。”方礼桐笑起来,凑上来看苏涵的手腕,不等苏涵反应过来就拨了他的手镯,轻轻说,“已经看不见了。”
苏涵沉默的一笑,方礼桐继续说,“从今以后,惊蛰,就是我向你表白而且你欣然接受的日子。我们要每年庆祝,一直到老。”
苏涵这才醒悟过来,神色复杂的看向方礼桐。
后来秦欢致电苏涵,说,“你知道事情有多巧,如果那天我和林墨不是正好在那个点儿从你们学校出来,如果我那天在公司午餐选了另一张桌子,如果方礼桐的堂姐没有逼到他在茶餐厅表明同志身份,你们就见不着了。”秦欢叹口气,“真巧啊,我说你俩是缘分天注定。”
苏涵闷声说,“秦欢你是想说你自己是天吗?”
秦欢在哈哈大笑中挂了电话,正好方礼桐推门而入,说,“啊,原来你也在啊。我们公司安排了周末烧烤,要携带家属,我们一起去吧。”
苏涵微笑。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遇见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原来你也在这里。”

~~~

给XX,你喜欢的节气,写来祝你平安喜乐。
人物名字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

2006.11.30

三年四个月又二十四天

我是在两千零三年的春末搬到DC。
来的时候是暮春时分,樱花全都谢了,一路上看到高速两边郁郁葱葱,仿佛从森林里穿行而来。
那一年发生了好的事儿,也发生了不好的事儿;认识了新朋友,也认识了新敌人。
无论如何,年底的时候,总算安顿下来:换了一份心仪的工作,买了一辆新车,熟悉了生活的地方。
那时候我以为,我会一直在这里生活下去,天长地久。
正因为认为岁月长远,所以每年春天DC著名的樱花节,我总是被这样那样的事儿绊住,不能前去。
心里想:办公室下面那条路,也是满满一路两排樱花,开起来,一样如云似雾;既然如此,何必赶着游客的趟儿去DC里面人挤人。樱花总在开的,总会有一年,人少了,我再去看那个经典的临湖樱花:天蓝樱粉,水青砖白。
于是每次都只在花落人散以后,到湖边走一圈。
樱花落了以后,叶就抽出来了,一树一树的绿。映着蓝天白云,或者潮湿的雨后残像,也别有情致。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
去年开始我在美国东西两岸频繁的飞来飞去,经常是在临着波多马克河的里根机场起飞;起飞的时候,如果风向合适,会在空中经过五角大楼、国会大厦、华盛顿纪念碑……
那些景象老让我想起那些跟国家机密或者国家安全相关的电影电视剧。跟同事吃饭的时候我们经常拿这些片子开玩笑,说某片中某人如何英明神武,居然在一分钟之内从某街飞驰到十五分钟以外的另一条街。
然后到今年过完春天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大约是要走了。那时候心里无比懊恼:我还没来得及看那幅经典的凭湖花开呢。
人生总是这样,计划赶不上变化;还有,总以为在那儿不会走开的,其实最后换了自己远离。

夏天的时候,回了一趟国,把过去从前怀念到烂熟于心的几个地方,走了一遍。每一处都变了,每一个地方,都已面目全非。
在故乡胡吃海喝呼朋唤友腐败半个多月回来以后,一个人的家格外显得冷清孤单。我一边为搬走做准备,一边恋恋不舍的想,将来回来,这里,会不会,也变得我完全无法辨认呢?
朋友同事,都开始为我的离开吃饭喝酒庆祝:最后的几个礼拜,几乎每个周末都排满。
去意大利馆子跟姑娘们回忆过去;去同事家刻南瓜看查理布朗;去贩卖上百种啤酒的酒吧一醉方休;去动物园看振奋了整个DC地区的新生小熊猫;去杜邦圈边上小有名气的书店背后的早餐吧;去早听说却从来没有进过的西班牙餐馆;去鱼市场到从前我最常光顾的螃蟹摊买螃蟹;也去公寓旁边吃了再吃念念不忘的海鲜餐馆。
到最后,似乎吃是能让我记住这个地方的唯一活动。中午晚上,都在说,去哪儿吃饭;一直吃到上飞机前的三个小时。
饭局把我事先计划的离开前开车绕一圈的计划排挤掉,而离开的飞机,我又史无前例的被排在非窗口座位,因此也失去如平常一般在高空看风景的机会。
这一趟西去的飞行,竟然比之前所有上十次,看到的别去风景,要少得多。预料中的眼泪,因此也没有流下来。

转机的地方是丹佛。
这个城市,我之前因为开会来过一次。那是在2005年的樱花节,离开的那个周末,正碰上丹佛的春季暴风雪,整个机场关闭,上万人被滞留在机场;而我也因此失去了观看那年樱花节湖边且歌且舞表演的机会。
那次在丹佛耽搁了一天多,在原定计划的第二天半夜,才抵达巴尔地摩机场,又搭乘大巴回家,精疲力尽的回到家里,已经是凌晨的两三点。
我尚记得在睡前给上司的答录机留言,告诉他我第二天估计要过了中午才能到。
那个时候的我,还没有开始在美东过西部时间。
后来家猪跨越整个大陆到了湾区,我来回奔波,公司且宽容灵活,我才开始习惯昼伏夜出:时常踩着午饭的点儿到办公室,且在别人的睡觉时间回家。
公司里除了我,其实也有不少夜猫子。于是我们习惯了在众人散去以后聚众天南海北聊天;他们也都在夜里回家之前先不顺路的送我到公寓楼门口;有一位时常出差的,若是搭了晚班飞机抵达里根机场,多半要回公司到我办公室瞄一眼,看我是不是还在。十次里有九次,我听到他远远的从过道里喊,“I knew you would be here.”
你看,其实我离开DC,舍弃良多:良辰美景,密友亲朋。
少年时候写明信片,说“时间拉不开友情的手;距离隔不断关怀的心。”
然而如今我却已经知道,out of sight, out of mind。人走茶凉,原是自然规律。
曾经那么多的朋友,都因为一再别离渐渐疏远。我只得慢慢接受,生命的经历,是不断的告别,在分手的时候藏住“你会忘记我吗”那句话,然后,在遥远的未来,期待重逢:哪怕,只是一顿饭的时间。

飞机抵达湾区的时候,是晚秋的午夜。因为飞机的早到,和安排在当天的搬家,我在机场门口坐等了快半个小时,家猪才到。
我在门口看着身边的人一拨一拨的被接走,身边的玻璃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飞机上没有掉下来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
真正离开了,才能开始怀念。
公寓后面临河的公园,有一条长达数英里的自行车道。道旁绿草如茵,几乎全程傍水;一边接着乔治城边的钥匙桥;另一边,平着乔治华盛顿纪念路几乎通到华盛顿故居。夏天的时候,我每每沿着这条路骑车,草色青青,湖水碧蓝,偶有飞机从顶上飞过,真正叫人心旷神怡。
环绕而建的环形高速495,让所有缺乏足够地理概念的新人迷失。在我刚到的数个月里,习惯了纽约上州直来直去的路,在DC套用从南向下便从北向返回的规则。然而每次南北向下了,到返回的时刻却只看到东西。我蒙头乱猜一个,十次里有八次猜错。最离谱的一次,开着开着,风景越来越陌生,最后居然看到“巴尔地摩市区XX英里”的告示牌,才知道自己走错了路。
第一年的老兵退伍节,我自动请缨带外地来的同学游DC城内。三个人,开着车,绕着湖边的路开了一遍又一遍,怎么也绕不上返回北维州的纪念桥。最后终于到了家,同车的同学说,方才路口的警察一定警惕了,咱们这辆车十分钟内从他面前开过三次,每一次都慢吞吞,形容可疑。
当然还有跟DC姑娘们一次又一次的腐败:声势浩大的,几个人静悄悄的;从早上到中午,从中午到下午,从下午又到晚上。三年多里,我们把DC附近有名的与默默无名的餐馆,吃了一遍又一遍。
我刚到的时候,还未养猪;悄巧还一个人住在马里兰州做着出租雅舍的房东;闲云还没有生天下无双的9p媳妇儿;洛洛还远远住在弗吉尼亚海滩;lj尚未海归;魔戒三部曲还未有公映完全,蓝莲花还没有写出名震耽美界的《只是当时》;Jun还未离开又再归来;我们的招牌小Joy美女还每腐必出现;寻寻也还是DC地区新人;教育我们如何培养家明的gigi还没有加入腐败大队伍;连现在上窜下跳活力四射的泥螺,也都还未在后花园里注册……
三年多,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够很多很多的变化发生。

曾经跟大学的死党聊天说起,汉字被运用了数千年,到如今,已经没有未说过的句子,没被形容的情境。
赋别也罢,喜归也罢,离愁也罢,怀念也罢;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被前人千百遍漂亮的说过。我原也写不出什么有新意的句子,别致的心情。
我能说的,也只有我会记得。
过了很久很久,我相信,我还会跟人说起:波多马克河的水光;漫山遍野五彩斑斓的秋叶;夜晚飞机降落时满地的星光;更有,这三年四个月又二十四天里,我们曾经一起看过的花儿,吃过的螃蟹,游过的湖,讨论过的电影,一起买下的衣服鞋帽,煲过的无数无数电话粥。
没有这些,这个城市,对我,原本也只是又一个美丽的风景。
这个感恩节前夕,让我说,谢谢遇见,谢谢陪伴,谢谢分享。
城市如是;人亦如是。
E

(2003.05.10 — 2006.11.04)
2006.11.20

给现在,以及过去三年多里,曾经在DC地区居住的后花园jm们

印趣

行李终于到了,继上个月艰苦卓绝的打包以后,又开始了现在艰苦卓绝的“开包”。
不过破坏总比建立容易,两个人干活儿比一个人有趣。我与家猪两人,买书架,订书架,开箱子,活泼吵闹的干了一天,倒也初有雏形。
晚上正休息,家猪拿着两盒子过来问我,“你把这个拿来干嘛?”
我打开看,哈,原来是我之前的印章数枚。
像我这一个伪装的文学女青年(中年?),印章当然还是有的,而且是不止一枚。最普通的当然是自己名字的一个单字,再有便是最实用的”XX藏书”,可惜来了这儿总是不太用得上。在一套金庸上或者纳兰词笺扉页上盖这么一下,是附庸风雅;在哈里波特的扉页盖上曲里拐弯的几个红色小篆,就是怪异。再有一个,是父亲当年帮我刻的一个马,因我肖马。
我最喜欢的两个,都与名字无关。
一个,嘿嘿,是“秋分”;另一个,是我过去曾经用来做签名数年的,“无忧无怖”,当然是取自那句著名的“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当然我并不信佛,当然我并不清心寡欲。
这么些年来,我反而觉得,人世不易,唯有尽情享受,放纵悲欢,方不枉世界一趟。

E

2006.11.19

二十四节气之雨水(小说)

之雨水
桃始花,食庚鸣,鹰化为鸠。

前往自由女神像岛的渡轮上,无数对夫妻情侣,静静拥抱。船上气氛温柔和暖,把纽约早春的彻寒,软软融化。
哈德逊河两岸仍有残冰败雪,天空碧蓝如洗。
这是二月末,春寒料峭。
秦欢一个人站在船边,看着河水翻卷上来打着船身,又带着灰白退去,没一会儿,露在外面的耳朵就冻得麻木。
船经过自由女神像岛的时候,停下来放人。
秦欢跟着人流走下来,看看手机,是美国的东部时间下午四点;在北京,应该是凌晨五点。林墨,应该还没醒吧。
她找到背风的地方,拨了长长一串儿数字,电话只响了一声,便听到林墨闷闷的声音问“谁呀?”
秦欢笑,“早啊,墨子。”
林墨叹口气,“哎,欢花儿,猜也知道是你。这年头,没人在这点儿给人电话。什么事儿?”
秦欢嘴上说,“没事儿,就想扰你清梦,”心里却悄悄补充一句,“今天是雨水,墨子。你还记得吗?”
仿佛回答她心里的这句话,林墨在那边说,“今天是雨水了吧?我上个礼拜看了看日历,想着你说不定会打电话来。”
雨水这个节气,对于秦欢,一直别有意义:十四年前的雨水那天,十五岁的她,初见林墨。
那也是个晴天,过完寒假后的第一个礼拜。
班主任从外面带进一个个子高高的男孩,跟大家说,“这是林墨,这个学期开始在我们班学习。”然后就把林墨安插在秦欢的旁边坐。
这是最最老套的一种开始:将近三年的同窗与同桌,两人都是老师的掌心肉;一起被开小灶;一起参加各种竞赛;一起上台领奖;也一齐背地里狠狠咒骂可恶的考试比赛课本作业周而复始。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平常的起头;他们之间,才永无以后。
其实并不是从没绮丽过:大学以后,两人因为在同一座城市,林墨几乎每天到秦欢宿舍楼下报道。两人还没拉上手,秦欢宿舍的姑娘们都已经自觉自发的管林墨叫秦欢家那位。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吧,两人开始每年庆祝雨水这天。
秦欢说,“这不大不小,也是个节气,是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林墨就在旁边配合的笑,然后两人就手拉手到小南门外的川菜馆子吃饭:一道京酱肉丝,一道蚂蚁上树,一道鱼香肉丝,还有给林墨的两瓶燕京啤酒。
两人总是吃得满头冒热气的出门;然后晃悠悠走一趟校园;再然后在秦欢宿舍楼下不依不舍的上演一场生离死别戏;最后秦欢伴着楼长每夜例行的“姑娘们,回来了,明天还见呢”的叫唤声,频频回顾着进楼。
这样一晃便是四年。
秦欢原以为和林墨会这样天长地久,相依相偎。
人世间不如意十之八九,可与人说无一二。
争端的开始是因为毕业:对于校园里你侬我侬的鸳鸯,毕业是一场大限:情深绵绵的,干柴烈火的,统统逃不过这一波未卜的未来。
那年的雨水,秦欢记得,是他俩最后一个一起度过的纪念日。
学期开始不久林墨便签了之前谈好一个公司,不料不几日却被告知工作前半年便要外派海外。他来与秦欢商量,能否一毕业就结婚,外派的时候便好申请秦欢一起。
秦欢怎肯愿意,大好青春大好年华,想象中毕业的时候正要大展拳脚。她且说,“何况,你签下这公司的时候,并未与我商量,可见你心中也没有我,谈什么婚,论什么嫁!”
若干年后秦欢回想那夜,总觉得事情本来可以完全不同。然而少年时候怎能知道,彼时真是嘴唯恐不利;心里受挫,愈发要在嘴上讨回来,势必要两人一起鲜血淋淋方能结束。
就这样两人开始冷战。
是时正好秦欢的论文导师谈下来一个海外项目,那边的学校说可以接收一个学生。
秦欢赌气想,“只有你能去海外吗”,遂草草答应导师,迅速补上各种材料,没一个月就收到奖学金录取通知书,然后开始兵荒马乱的护照体检签证。
忙碌的时候时间过得飞快,等林墨终于知道秦欢的去向,已是夏初:一切,已成定局。
秦欢签证成功,被BBS上认识的签友们拉去吃吃喝喝。满座觥筹交错,欢声笑语,她却暗暗心惊:这一条路,再回不了头了吗?
晚上回来,秦欢远远便看到林墨坐在她宿舍楼下的花坛边等。昏黄的路灯把他的影子投在花坛上,折了一折,铺在地上一片暧昧的灰暗。
秦欢心里怦怦直跳,一边佯似镇静的走过去,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他开口留我,如果他让我别走,我一定留下来,再怎么样折腾也不怕。”
然而林墨没有。
林墨也有自己的骄傲:他是来告别的,他来祝秦欢一切顺利学业有成一路平安,然后说希望以后仍然是朋友。
秦欢听到自己微笑说谢谢,然后说很顺利,签证已经拿下来,家里已经在准备行装,还有,“当然,我们当然还是好朋友,墨子”。
那之后林墨再没有到秦欢的宿舍找过她。
秦欢出国之前,高中班同学聚会,两人才又见面。两人神情平静的碰杯,秦欢说“墨子一切顺利”,林墨说“欢花儿你也一切顺利。”
然后又是若干年。
秦欢顺利的拿到学位,签了一个可以四处游历的公司,一路勤勤勉勉的工作,职位稳定缓慢的上升。
她真的和林墨继续做着朋友:不远不近,不亲不疏。
她知道林墨毕业后如约进了那家公司,外派了;回去了;然后升职了;又外派了;又回去了。
并且,秦欢辗转从以前同学哪儿听来,林墨交了论及婚嫁的女朋友,然而不知为何又崩了。
她还知道,林墨的工作,也经常全球天南海北的飞;有些时候,她与林墨两人竟然前脚后脚的到了同一个城市,又前脚后脚的离开。
只是,他们总是相互知道得太迟。总是回到家里以后,打开网络对话,才知道彼此曾经前后几天,走在同一片天空下,甚至,走过同一家商店,看过同一场游行。
是哪里出了错呢,秦欢想,为什么,那么广大的世界,他们被送到同一个地方,却没有遇见。小说里不是常有撼动人心的重逢吗: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角,一举目,一转头,便看进对方的眼睛里,天荒地老。
难道他们的缘分,只得那么多而已。
秦欢二十九岁那年的立春,与同事一起参加公司里老好方端女儿的生日宴会。
那姑娘十五岁,粉红脸颊笑起来有深深酒窝。宴会完毕秦欢留下来帮忙收拾,旁听那姑娘与母亲娇嗔的对话,又是可爱又是可气,一时不觉怔忡:十五岁,那是她与林墨初识的岁数。
一转眼,已经那么多年;一切却还在原点:两人是朋友,也只是朋友。
入夏不久秦欢适逢公差回到从前读书的城市。
那并不是她第一次重返故里,却是第一次重游故地。
她摸索着找到从前跟林墨吃饭的地方。饭馆却是没有了,只有一条宽敞的马路,载着滚滚车流。
盛夏的下午,她孤零零的在路上走来走去,舍不得离开,却也找不到能坐下缅怀的地方。
一切都已太迟,她想。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然而命运却不这么想。
秦欢在路上来回走了几趟,失魂落魄的站到路牙边要打的,却有车猛地从中间换了两三条线别到路边,吱一声停下。
秦欢疑惑的低头,看到林墨在驾驶座上,对她微微一笑。
又过了两年,秦欢向公司请调,要求调回从前自己读书的城市,林墨也换了个不再满世界跑的职位。
秦欢和林墨认识后第十七年的雨水,他们结婚了:静悄悄的领了证,然后在一个小小的饭馆里,点了三个菜,两瓶啤酒;再然后,林墨一路开着车到从前秦欢的学校里,远远的停了,两人慢慢走到秦欢过去宿舍前的花坛。
那一带已经在一修再修下变得面目全非,周围却仍然围满了依依不舍道晚安的年轻情侣。
夜幕里没人注意秦欢和林墨这对不合时宜的中年人。
林墨就着黑握着秦欢的手,两人天南海北的闲聊,说从前一起去过却错过的城市与风景。他突然问秦欢,去过的地方,她最喜欢哪里。
秦欢笑笑而过,并不回答,很快岔过这个话题。
两人转了一小圈便自离开。秦欢抬头看路灯,这灯奇异的数年不变,连灯光都一样的昏暗。她看到脚下两人的影子拖得长长的,并在一起。
“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地方,
是你身边数尺方圆。”

二十四节气之立春(小说)

楔子: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
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之立春
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

梅红在二十三岁那年的立春上午,生了一个女儿:雪白粉嫩,可爱异常。
下午她婆婆来探访的时候,除了带例行的各种月子食品,还带了薄薄一叠春饼;尽着夸梅红这个时间挑得好:立春生女儿,万象更新,这姑娘势必活泼喜人。
梅红疲惫的倚着床微笑,女儿生下来以后她还没仔细看过,只依稀记得是红彤彤的脸蛋和手脚,肉乎乎的一团。
年轻到底占尽优势,梅红产假还没休完就已经恢复了从前的青春活力。百日抓周的时候,梅红穿着白底大花边的阔摆裙抱着女儿拍照,两张脸都眉目秀丽,比招贴画还要可人。
梅红想,这女儿还是生对了。当时意外怀孕的时候,她如何失措如何紧张,魏林和她如何左右摇摆权衡利弊;如今看来,生下来的决定,到底还是正确的。
梅红坚持要让女儿的小名叫立春。魏林拗不过,只好放得她满屋子“立春立春”的叫唤,只偶尔笑话她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屋里呆了个研究种庄稼的痴人,每天介埋故纸堆里研究节气。梅红对此报之一笑。
最后报户口的时候当然还是取了个大名,叫魏琦,写着绮丽,读着端庄。魏林揶揄梅红说,你一定懊悔没生个儿子,不然一定哭着喊着要给他取名叫魏无忌。
梅红没理他,把魏琦这个名字翻来覆去写了几遍,想想又在每个魏琦下面添上立春两个字,心满意足的笑了。
年轻夫妇,情意绵绵,又新添千金,旁人看着都替梅红甜蜜蜜。
立春三岁那年魏林觉得自己在北京的工作发展有限,白日里上班,晚上看书,翌年便申请了个国外的学校去读。走的时候他对梅红母女说,一定会快接她们过去。
梅红本欲阻拦,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让魏林去了:决心一旦下定,不在此时,便在彼时。
魏林一走就是两三年,最终把梅红母女都接出去以后,却跟她说,这两三年他在异乡寂寞无助,跟学校里的一个女同学相互扶持相互爱慕,已是难舍难分。
梅红震惊之下,脱口而出的第一个问题却是:“既然如此,你接我们母女过来做什么?直接回去签字不就好?”
魏林低头,“我觉得对不起你们俩,把你们接出来是我能为你们做的。签字的事儿可以等你找到学校或者别的什么身份以后再做。”
梅红简直啼笑皆非,想甩魏林一耳光却又伸不出手,只得愤愤的在屋里乱转。若是照她少女时代的脾气,这个时候她早就摔门而去;然而日下人生地不熟,女儿又还在屋里睡觉,她要走,也无处可去。
最终梅红还是留了下来,申请了一个跟她从前所学毫不相关的专业学着。
魏林还算长情,一手负责了梅红所有的学费,以及梅红读书期间她们母女的一半生活费。
梅红也不跟他客气,她的积蓄有限,再说,没有了爱,有钱也是好的。
她把魏琦的名字换掉,改叫梅立春。女儿已经半大不小,所幸这三年过的基本都是没有父亲的生活,并不觉得生活里没有了父亲,是多大的缺憾。
梅红飞快的读完了书,带着立春去了明尼阿波利斯工作。
立春在那所城市度过了她剩余的儿童时代,很习惯于冬天绵绵大雪,仿佛永无尽头的寒冷冰封。
梅红告诉她,她的生日,农历上说,是春天的开始:暖风始来,白日也会慢慢变长。
立春因此格外盼望自己的生日,甚至自做主张要把自己的名字改做Spring。梅红帮她到户籍处改了,只是,在家里依然管她叫立春。
立春每年假期到纽约魏林家里过几个礼拜,最初梅红还把她送过去,很快她就发现各大航空公司都有良好的托运小孩的服务,遂放心的把立春交给空姐们。
家庭变故时立春虽小,在后来的岁月里却也慢慢明白了事情始末。最初几年她还会回来跟梅红说有了一个小弟弟,渐渐的她再回到家对纽约之行已经缄默不语。
梅红并没注意,单身妈妈当久了,她的敏感细胞慢慢死亡。
一次立春从纽约回来,进了卧室又着急的扑出来说,“妈妈我拿错别人的行李了。”
梅红与她回屋去查看:果然,行李箱打开里面全是男子的衬衣领带。梅红赶紧合上箱子,却见箱子颜色样式都与立春之前带的显著不同,不禁略有薄怒,指责立春过分粗心。
立春正垂头丧气间,电话响了,是那位拿到立春一箱子少女装的倒霉人。
梅红道歉不迭,那人也不甚介意,只约了个时间地点交换箱子。梅红携立春前去,摁着她道歉。丢失箱子的是位中年男士,文质彬彬,姓方名端,看名字就似个谦谦君子。
他非常幽默有礼,说跟随自己多年的陈旧破烂儿,能跟立春的箱子搞混,十分荣幸。他且补充,为了这个难得可贵的巧合,能否请梅红母女共进晚餐。
那一年立春十二岁,亭亭玉立,人小鬼大,不等梅红犹豫就一口答应。
方端此人性格并不若名字迂腐,言谈有趣,一顿饭宾主尽欢。
梅红才得知原来方端公司总部在纽约,他在明尼阿波利斯和纽约之间,也是常来常往。他听说立春每年至少飞两次纽约,还遗憾的说,可惜没有早点儿被拿错行李。
饭后方端几番坚持要送梅红立春返回,都被梅红驳回,终于还是在饭店门口看着她们母女搭车远去。
立春十四岁的时候,梅红嫁给了方端,并随方端一起迁至纽约。
梅红到了纽约才意识到,她到美国那么多年,从未真正游历过纽约。这个城市,与魏林连接在一起,是她生命中一大伤疤。
立春在纽约的第一个生日,梅红给她买了春饼和烤鸭一起吃。立春吃得满嘴油乎乎的,眉眼都眯在一起。梅红心酸的发觉,立春整张脸,似从魏林的模样复印过来。
春暖花开以后,方端带着梅红逛纽约:鳞次比栉的高楼,呼啸的地铁,水波漾漾的哈德逊河,还有,标志性的自由女神像。
在前往自由女神像岛的轮渡上,梅红看到了魏林一家:魏林的父母,魏林和他后来的妻子,还有两个相差大约三四岁的男孩儿。
躲避已是不及,魏林的母亲先看到了梅红,微微点头示意。魏林见状回过头来也看到了梅红,犹豫一会儿,撇下家人走了过来。
这是数年来梅红和魏林首次见面。
魏林拨开人群向她走过来的时候,梅红突然想起,很多年前,他俩谈恋爱的时候,原是在自由女神像下合影过的。只不过,那是在北京的世界公园,自由女神像在那儿是水池里一个小小的微缩雕像。
重过阊门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归。
正感慨间,魏林已经到了面前。方端握住梅红的手,冲魏林微微点头。
梅红神色如常的介绍魏林给方端,方端给魏林。两位男士握手寒暄,交换名片,然后又客气道别。
梅红耸肩,拉着方端要往另一边去。方端却捉住她说,“梅红我有件事儿要坦白。”
梅红抬头,满脸问号。
方端说,“那次立春拿错我的行李,其实,是我们故意安排的。我俩在飞机上飞来飞去碰到过两三次,她主动搭讪我,问我是否有妻室,是否愿意结识她的妈妈。”
梅红大笑,“立春早就告诉我了。不然以立春的糊涂,怎可能记得在行李箱上拴着家里号码的标签。”
方端握住她的手,意在言外的说,“我觉得立春开始我才觉得冬天原来那么长,她叫这个名字再好不过。”
梅红轻轻抱住方端,脸埋在他怀里,“是。我也这么想。”
春天的纽约,天高云淡,哈德逊河映着如洗的天色,泛着一片碧蓝。
人来人往的渡轮上,无数对夫妻情侣,在春天微寒的风中,静静拥抱着,看河中骄傲的自由女神像,慢慢逼近。
梅红与方端,也是其中一对。
E

2006.11.13

p.s.短篇系列,都跟节气相关。严格来说,这该是第二篇,很多年前我的第一篇小说秋分,才是第一篇,嘿嘿。
 

二十四节气之立春(小说)

楔子: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
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之立春
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

梅红在二十三岁那年的立春上午,生了一个女儿:雪白粉嫩,可爱异常。
下午她婆婆来探访的时候,除了带例行的各种月子食品,还带了薄薄一叠春饼;尽着夸梅红这个时间挑得好:立春生女儿,万象更新,这姑娘势必活泼喜人。
梅红疲惫的倚着床微笑,女儿生下来以后她还没仔细看过,只依稀记得是红彤彤的脸蛋和手脚,肉乎乎的一团。
年轻到底占尽优势,梅红产假还没休完就已经恢复了从前的青春活力。百日抓周的时候,梅红穿着白底大花边的阔摆裙抱着女儿拍照,两张脸都眉目秀丽,比招贴画还要可人。
梅红想,这女儿还是生对了。当时意外怀孕的时候,她如何失措如何紧张,魏林和她如何左右摇摆权衡利弊;如今看来,生下来的决定,到底还是正确的。
梅红坚持要让女儿的小名叫立春。魏林拗不过,只好放得她满屋子“立春立春”的叫唤,只偶尔笑话她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屋里呆了个研究种庄稼的痴人,每天介埋故纸堆里研究节气。梅红对此报之一笑。
最后报户口的时候当然还是取了个大名,叫魏琦,写着绮丽,读着端庄。魏林揶揄梅红说,你一定懊悔没生个儿子,不然一定哭着喊着要给他取名叫魏无忌。
梅红没理他,把魏琦这个名字翻来覆去写了几遍,想想又在每个魏琦下面添上立春两个字,心满意足的笑了。
年轻夫妇,情意绵绵,又新添千金,旁人看着都替梅红甜蜜蜜。
立春三岁那年魏林觉得自己在北京的工作发展有限,白日里上班,晚上看书,翌年便申请了个国外的学校去读。走的时候他对梅红母女说,一定会快接她们过去。
梅红本欲阻拦,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让魏林去了:决心一旦下定,不在此时,便在彼时。
魏林一走就是两三年,最终把梅红母女都接出去以后,却跟她说,这两三年他在异乡寂寞无助,跟学校里的一个女同学相互扶持相互爱慕,已是难舍难分。
梅红震惊之下,脱口而出的第一个问题却是:“既然如此,你接我们母女过来做什么?直接回去签字不就好?”
魏林低头,“我觉得对不起你们俩,把你们接出来是我能为你们做的。签字的事儿可以等你找到学校或者别的什么身份以后再做。”
梅红简直啼笑皆非,想甩魏林一耳光却又伸不出手,只得愤愤的在屋里乱转。若是照她少女时代的脾气,这个时候她早就摔门而去;然而日下人生地不熟,女儿又还在屋里睡觉,她要走,也无处可去。
最终梅红还是留了下来,申请了一个跟她从前所学毫不相关的专业学着。
魏林还算长情,一手负责了梅红所有的学费,以及梅红读书期间她们母女的一半生活费。
梅红也不跟他客气,她的积蓄有限,再说,没有了爱,有钱也是好的。
她把魏琦的名字换掉,改叫梅立春。女儿已经半大不小,所幸这三年过的基本都是没有父亲的生活,并不觉得生活里没有了父亲,是多大的缺憾。
梅红飞快的读完了书,带着立春去了明尼阿波利斯工作。
立春在那所城市度过了她剩余的儿童时代,很习惯于冬天绵绵大雪,仿佛永无尽头的寒冷冰封。
梅红告诉她,她的生日,农历上说,是春天的开始:暖风始来,白日也会慢慢变长。
立春因此格外盼望自己的生日,甚至自做主张要把自己的名字改做Spring。梅红帮她到户籍处改了,只是,在家里依然管她叫立春。
立春每年假期到纽约魏林家里过几个礼拜,最初梅红还把她送过去,很快她就发现各大航空公司都有良好的托运小孩的服务,遂放心的把立春交给空姐们。
家庭变故时立春虽小,在后来的岁月里却也慢慢明白了事情始末。最初几年她还会回来跟梅红说有了一个小弟弟,渐渐的她再回到家对纽约之行已经缄默不语。
梅红并没注意,单身妈妈当久了,她的敏感细胞慢慢死亡。
一次立春从纽约回来,进了卧室又着急的扑出来说,“妈妈我拿错别人的行李了。”
梅红与她回屋去查看:果然,行李箱打开里面全是男子的衬衣领带。梅红赶紧合上箱子,却见箱子颜色样式都与立春之前带的显著不同,不禁略有薄怒,指责立春过分粗心。
立春正垂头丧气间,电话响了,是那位拿到立春一箱子少女装的倒霉人。
梅红道歉不迭,那人也不甚介意,只约了个时间地点交换箱子。梅红携立春前去,摁着她道歉。丢失箱子的是位中年男士,文质彬彬,姓方名端,看名字就似个谦谦君子。
他非常幽默有礼,说跟随自己多年的陈旧破烂儿,能跟立春的箱子搞混,十分荣幸。他且补充,为了这个难得可贵的巧合,能否请梅红母女共进晚餐。
那一年立春十二岁,亭亭玉立,人小鬼大,不等梅红犹豫就一口答应。
方端此人性格并不若名字迂腐,言谈有趣,一顿饭宾主尽欢。
梅红才得知原来方端公司总部在纽约,他在明尼阿波利斯和纽约之间,也是常来常往。他听说立春每年至少飞两次纽约,还遗憾的说,可惜没有早点儿被拿错行李。
饭后方端几番坚持要送梅红立春返回,都被梅红驳回,终于还是在饭店门口看着她们母女搭车远去。
立春十四岁的时候,梅红嫁给了方端,并随方端一起迁至纽约。
梅红到了纽约才意识到,她到美国那么多年,从未真正游历过纽约。这个城市,与魏林连接在一起,是她生命中一大伤疤。
立春在纽约的第一个生日,梅红给她买了春饼和烤鸭一起吃。立春吃得满嘴油乎乎的,眉眼都眯在一起。梅红心酸的发觉,立春整张脸,似从魏林的模样复印过来。
春暖花开以后,方端带着梅红逛纽约:鳞次比栉的高楼,呼啸的地铁,水波漾漾的哈德逊河,还有,标志性的自由女神像。
在前往自由女神像岛的轮渡上,梅红看到了魏林一家:魏林的父母,魏林和他后来的妻子,还有两个相差大约三四岁的男孩儿。
躲避已是不及,魏林的母亲先看到了梅红,微微点头示意。魏林见状回过头来也看到了梅红,犹豫一会儿,撇下家人走了过来。
这是数年来梅红和魏林首次见面。
魏林拨开人群向她走过来的时候,梅红突然想起,很多年前,他俩谈恋爱的时候,原是在自由女神像下合影过的。只不过,那是在北京的世界公园,自由女神像在那儿是水池里一个小小的微缩雕像。
重过阊门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归。
正感慨间,魏林已经到了面前。方端握住梅红的手,冲魏林微微点头。
梅红神色如常的介绍魏林给方端,方端给魏林。两位男士握手寒暄,交换名片,然后又客气道别。
梅红耸肩,拉着方端要往另一边去。方端却捉住她说,“梅红我有件事儿要坦白。”
梅红抬头,满脸问号。
方端说,“那次立春拿错我的行李,其实,是我们故意安排的。我俩在飞机上飞来飞去碰到过两三次,她主动搭讪我,问我是否有妻室,是否愿意结识她的妈妈。”
梅红大笑,“立春早就告诉我了。不然以立春的糊涂,怎可能记得在行李箱上拴着家里号码的标签。”
方端握住她的手,意在言外的说,“我觉得立春开始我才觉得冬天原来那么长,她叫这个名字再好不过。”
梅红轻轻抱住方端,脸埋在他怀里,“是。我也这么想。”
春天的纽约,天高云淡,哈德逊河映着如洗的天色,泛着一片碧蓝。
人来人往的渡轮上,无数对夫妻情侣,在春天微寒的风中,静静拥抱着,看河中骄傲的自由女神像,慢慢逼近。
梅红与方端,也是其中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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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3

p.s.短篇系列,都跟节气相关。严格来说,这该是第二篇,很多年前我的第一篇小说秋分,才是第一篇,嘿嘿。

伪主妇杂记

之一 不配

新搬了家,厨房很漂亮,心潮澎湃的去买东西配新厨房。
对红色的喜好延伸到家居,买Rug,买Kitchen Towel,烤箱手套,隔热垫,统统都买压着暗红边的。在商店里不厌其烦的挑,家猪旁观,帮我把Rug拿下来放地上,又折起来放回架上,很不理解的说,差不多就行了。
我怒,你懂啥,什么都要相配。
然后回来整理家具,发现他之前的小书柜颜色款式跟我构想的家居统统不配,于是发配到衣橱里做鞋柜,居然正合适。
此人下班回来,听闻这个噩耗,目瞪口呆。我依然用“ 不配”两字打发他。
于是发现,原来,俺心底下,是个Monica(没看过Friends的人,请自行补习)。
突然想起之前的一个笑话,说女人买了衣服配裙子,买了裙子配鞋子,买了鞋子配包包,全配完了,发现身边的这个人不配了~~
又一个笑话是,主妇把家家具摆设全部配了一遍,最后不配的,是屋里俩人~

之二 夕阳红

新公寓有一个巨大的草坪,真的很大,走一圈要十几分钟之久。
晚饭过后跟家猪散步,我感叹说,咱俩可就这么老了啊,饭后散步,后面最好再来一个斜阳晚照,巨大的一团橙红色,配上画外音:最美就是夕阳红……
家猪骇笑。
散步回来,家猪在沙发上看东西,我躺他腿上,再度感叹:你说咱们会不会就这么变老啊?他专心致志看律师寄来的文件,不理我。
我爬起来拿一本漫画,继续躺下,嘴里念叨说,不能就这么老,我看着漫画就不老了,你自己慢慢老吧。

之三 迷藏

周一因为办公室的电脑没寄过来,没法上班。我在家里收拾一上午,半下午终于累了,找了个被子睡沙发上。
家猪下班回来,开门的时候,滴滴滴的警报声音把我弄醒。我不动,继续缩在被子里,听他把两个卧室和阳台都走了一遍,最后到了沙发边上,把被子一掀,我哗啦叫起来,他惊叫:“怎么跑这儿睡来了。”
受了这个灵感促使,昨天我又继续躲:一听到他开门就飞快跑到卧室的衣橱里。然而这次,听到他脚步坚定的走过来,打开门,我只来得及尖叫一声扑上去,连鬼脸都还没想好。结果惊骇程度大大降低,倒像是我给他吓了一跳。

之四 万恶的DHL

我憎恨DHL,他们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糟糕最糟糕的邮寄公司。
昨天因为有东西要寄回公司,特地安排了DHL的取件。他们来一趟,说进不了门,居然不通知一声就走掉了。我等到下午快3点,满腔愤怒的打电话去,接电话的人态度极坏,说找不到地方。我惊怒,说这不是我的问题,再说你们天天送件都能找到,怎么取件就不行。最后终于再度安排人来,还是找不到门,我扛着包裹自己下楼找他。找到了,又说要填单子,我给了公司的账号也不成。我说你等等我填单子,那人坚定地说我没时间了我还有16个取件任务。
最终还是没有寄成。
我自言自语骂骂咧咧的回了家,电话把家猪叫回来,让他把东西拿到邮局寄了。
谁说竞争就一定好,目前为止,我在usps的经历,远远好过这些其他莫名其妙的邮递公司。

之五 冷暖自知

我生长于亚热带,虽然最近十年都在冬天较冷的地方度过,然而早已习惯热。只要低于华氏70度就需要开暖气,而且必要开到75到80度能在家里穿着小背心到处走动的份儿。
家猪却不成,他进屋只脱外套,这些天天天进门第一句话就是,怎么那么热啊。
我头两天还答一句,后来只横他一眼,拿锅勺敲着锅表示不满。
终于,前天开始,他一进屋就换衣服。
我心满意足,两人世界,求同存异,暖如果不能压倒冷,就势要被冷压倒!!!

之六 最后一句感叹

书画琴棋诗酒花,当年件件不离它。 而今七字都更变,柴米油盐酱醋茶。

E

2006.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