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节气之雨水(小说)

之雨水
桃始花,食庚鸣,鹰化为鸠。

前往自由女神像岛的渡轮上,无数对夫妻情侣,静静拥抱。船上气氛温柔和暖,把纽约早春的彻寒,软软融化。
哈德逊河两岸仍有残冰败雪,天空碧蓝如洗。
这是二月末,春寒料峭。
秦欢一个人站在船边,看着河水翻卷上来打着船身,又带着灰白退去,没一会儿,露在外面的耳朵就冻得麻木。
船经过自由女神像岛的时候,停下来放人。
秦欢跟着人流走下来,看看手机,是美国的东部时间下午四点;在北京,应该是凌晨五点。林墨,应该还没醒吧。
她找到背风的地方,拨了长长一串儿数字,电话只响了一声,便听到林墨闷闷的声音问“谁呀?”
秦欢笑,“早啊,墨子。”
林墨叹口气,“哎,欢花儿,猜也知道是你。这年头,没人在这点儿给人电话。什么事儿?”
秦欢嘴上说,“没事儿,就想扰你清梦,”心里却悄悄补充一句,“今天是雨水,墨子。你还记得吗?”
仿佛回答她心里的这句话,林墨在那边说,“今天是雨水了吧?我上个礼拜看了看日历,想着你说不定会打电话来。”
雨水这个节气,对于秦欢,一直别有意义:十四年前的雨水那天,十五岁的她,初见林墨。
那也是个晴天,过完寒假后的第一个礼拜。
班主任从外面带进一个个子高高的男孩,跟大家说,“这是林墨,这个学期开始在我们班学习。”然后就把林墨安插在秦欢的旁边坐。
这是最最老套的一种开始:将近三年的同窗与同桌,两人都是老师的掌心肉;一起被开小灶;一起参加各种竞赛;一起上台领奖;也一齐背地里狠狠咒骂可恶的考试比赛课本作业周而复始。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平常的起头;他们之间,才永无以后。
其实并不是从没绮丽过:大学以后,两人因为在同一座城市,林墨几乎每天到秦欢宿舍楼下报道。两人还没拉上手,秦欢宿舍的姑娘们都已经自觉自发的管林墨叫秦欢家那位。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吧,两人开始每年庆祝雨水这天。
秦欢说,“这不大不小,也是个节气,是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林墨就在旁边配合的笑,然后两人就手拉手到小南门外的川菜馆子吃饭:一道京酱肉丝,一道蚂蚁上树,一道鱼香肉丝,还有给林墨的两瓶燕京啤酒。
两人总是吃得满头冒热气的出门;然后晃悠悠走一趟校园;再然后在秦欢宿舍楼下不依不舍的上演一场生离死别戏;最后秦欢伴着楼长每夜例行的“姑娘们,回来了,明天还见呢”的叫唤声,频频回顾着进楼。
这样一晃便是四年。
秦欢原以为和林墨会这样天长地久,相依相偎。
人世间不如意十之八九,可与人说无一二。
争端的开始是因为毕业:对于校园里你侬我侬的鸳鸯,毕业是一场大限:情深绵绵的,干柴烈火的,统统逃不过这一波未卜的未来。
那年的雨水,秦欢记得,是他俩最后一个一起度过的纪念日。
学期开始不久林墨便签了之前谈好一个公司,不料不几日却被告知工作前半年便要外派海外。他来与秦欢商量,能否一毕业就结婚,外派的时候便好申请秦欢一起。
秦欢怎肯愿意,大好青春大好年华,想象中毕业的时候正要大展拳脚。她且说,“何况,你签下这公司的时候,并未与我商量,可见你心中也没有我,谈什么婚,论什么嫁!”
若干年后秦欢回想那夜,总觉得事情本来可以完全不同。然而少年时候怎能知道,彼时真是嘴唯恐不利;心里受挫,愈发要在嘴上讨回来,势必要两人一起鲜血淋淋方能结束。
就这样两人开始冷战。
是时正好秦欢的论文导师谈下来一个海外项目,那边的学校说可以接收一个学生。
秦欢赌气想,“只有你能去海外吗”,遂草草答应导师,迅速补上各种材料,没一个月就收到奖学金录取通知书,然后开始兵荒马乱的护照体检签证。
忙碌的时候时间过得飞快,等林墨终于知道秦欢的去向,已是夏初:一切,已成定局。
秦欢签证成功,被BBS上认识的签友们拉去吃吃喝喝。满座觥筹交错,欢声笑语,她却暗暗心惊:这一条路,再回不了头了吗?
晚上回来,秦欢远远便看到林墨坐在她宿舍楼下的花坛边等。昏黄的路灯把他的影子投在花坛上,折了一折,铺在地上一片暧昧的灰暗。
秦欢心里怦怦直跳,一边佯似镇静的走过去,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他开口留我,如果他让我别走,我一定留下来,再怎么样折腾也不怕。”
然而林墨没有。
林墨也有自己的骄傲:他是来告别的,他来祝秦欢一切顺利学业有成一路平安,然后说希望以后仍然是朋友。
秦欢听到自己微笑说谢谢,然后说很顺利,签证已经拿下来,家里已经在准备行装,还有,“当然,我们当然还是好朋友,墨子”。
那之后林墨再没有到秦欢的宿舍找过她。
秦欢出国之前,高中班同学聚会,两人才又见面。两人神情平静的碰杯,秦欢说“墨子一切顺利”,林墨说“欢花儿你也一切顺利。”
然后又是若干年。
秦欢顺利的拿到学位,签了一个可以四处游历的公司,一路勤勤勉勉的工作,职位稳定缓慢的上升。
她真的和林墨继续做着朋友:不远不近,不亲不疏。
她知道林墨毕业后如约进了那家公司,外派了;回去了;然后升职了;又外派了;又回去了。
并且,秦欢辗转从以前同学哪儿听来,林墨交了论及婚嫁的女朋友,然而不知为何又崩了。
她还知道,林墨的工作,也经常全球天南海北的飞;有些时候,她与林墨两人竟然前脚后脚的到了同一个城市,又前脚后脚的离开。
只是,他们总是相互知道得太迟。总是回到家里以后,打开网络对话,才知道彼此曾经前后几天,走在同一片天空下,甚至,走过同一家商店,看过同一场游行。
是哪里出了错呢,秦欢想,为什么,那么广大的世界,他们被送到同一个地方,却没有遇见。小说里不是常有撼动人心的重逢吗: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角,一举目,一转头,便看进对方的眼睛里,天荒地老。
难道他们的缘分,只得那么多而已。
秦欢二十九岁那年的立春,与同事一起参加公司里老好方端女儿的生日宴会。
那姑娘十五岁,粉红脸颊笑起来有深深酒窝。宴会完毕秦欢留下来帮忙收拾,旁听那姑娘与母亲娇嗔的对话,又是可爱又是可气,一时不觉怔忡:十五岁,那是她与林墨初识的岁数。
一转眼,已经那么多年;一切却还在原点:两人是朋友,也只是朋友。
入夏不久秦欢适逢公差回到从前读书的城市。
那并不是她第一次重返故里,却是第一次重游故地。
她摸索着找到从前跟林墨吃饭的地方。饭馆却是没有了,只有一条宽敞的马路,载着滚滚车流。
盛夏的下午,她孤零零的在路上走来走去,舍不得离开,却也找不到能坐下缅怀的地方。
一切都已太迟,她想。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然而命运却不这么想。
秦欢在路上来回走了几趟,失魂落魄的站到路牙边要打的,却有车猛地从中间换了两三条线别到路边,吱一声停下。
秦欢疑惑的低头,看到林墨在驾驶座上,对她微微一笑。
又过了两年,秦欢向公司请调,要求调回从前自己读书的城市,林墨也换了个不再满世界跑的职位。
秦欢和林墨认识后第十七年的雨水,他们结婚了:静悄悄的领了证,然后在一个小小的饭馆里,点了三个菜,两瓶啤酒;再然后,林墨一路开着车到从前秦欢的学校里,远远的停了,两人慢慢走到秦欢过去宿舍前的花坛。
那一带已经在一修再修下变得面目全非,周围却仍然围满了依依不舍道晚安的年轻情侣。
夜幕里没人注意秦欢和林墨这对不合时宜的中年人。
林墨就着黑握着秦欢的手,两人天南海北的闲聊,说从前一起去过却错过的城市与风景。他突然问秦欢,去过的地方,她最喜欢哪里。
秦欢笑笑而过,并不回答,很快岔过这个话题。
两人转了一小圈便自离开。秦欢抬头看路灯,这灯奇异的数年不变,连灯光都一样的昏暗。她看到脚下两人的影子拖得长长的,并在一起。
“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地方,
是你身边数尺方圆。”

  1. 这一对最初分手的原因我能理解,尤其是“心里受挫,愈发要在嘴上讨回来”的情况。
    嘿嘿,这一对原来跟立春一家也认识呀。

    chloe 于 November 21, 2006 10:33 PM 回应 | | 删除 | 设为隐藏

    叹,最后一句话.

    还好还好,最后还是在一起.

    夏至 于 January 6, 2007 07:56 PM 回应 | | 删除 | 设为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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