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摄影爱好者与地理系学生手记篇,之一)

(本篇请与图片篇结合着看,之前贴过的图就不再贴了)

去风光胜地回来,看照片的时候就一个感觉:失望。不是照片拍得不好,其实都没什么大毛病,用光颜色取景,都不过不失;可要命就要命在这不过不失,不少照片象是翻拍的哪张明信片,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或者,还是我技术有所不逮的缘故。从前学摄影的时候,老师们说起西藏新疆,都感叹说,是个人在那儿都能拍出叫人呼吸停止的照片。一个字,美!
但这些地方,大约都是我这样摄影水平一般的,摄影爱好者的噩梦。不是拍得不美,而是每一个角度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树每一座山每一道水,都已经被前人拍过千万遍,再无新意可言。这样的美景里,单反和傻瓜并没有区别,甚至虚了的图片,也自有虚掉的意境。没有不美的照片,只有不够独特的照片。
太浩湖一带景致胜在湖光山色。湖极大极深,颜色幽蓝,暗得得像谁心里的一汪眼泪;远处则是山,若是冬天前来,该是可以看到雪山尖儿的。我们头一天抵达是傍晚,沿着湖往南开,刚开出去的时候还是阳光灿烂,我们方才在一个湖边石滩稍稍逗留了一阵,太阳就迅速的坠落下去。一路上弯弯曲曲的上山下山,看着日光越来越晦暗,湖光山色在暮色里也逐渐成为深浅的暗影,我们在某一个山顶停下来的时候,还有余晖在山的尖顶上,温暖的橙黄。湖水在这片山下有心形的一圈,晦暗的日光下愈发显得蓝得深而忧郁。我在这个地方看到一棵树桩,被拦腰砍断的时候,应该也是它的高龄了,可以清楚的看到一圈一圈细细的年轮,和中心锯齿状的裂纹。我们离开这里天从之前的蔚蓝变得浅而暗,再然后就彻底的黑了。
途中一个扎营处,密密麻麻搭了不少帐篷:各种颜色各种样式各种大小;还有不少人在帐篷或者房车前点了篝火,车一掠而过的时分,还可以看到那些人脸被篝火映的光亮的一片。虽然人、帐篷和房车都不少,四下却出奇的并不喧闹。
安静,这是那个傍晚太浩湖给我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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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准备篇)

我与贵妃的性格、爱好与生活习惯都南辕北辙,为数不多的几个共同点里,就包括对出游的态度。我大学时代实习受够了餐风露宿爬山涉水的苦,因此对于大部分野味十足的旅游,都兴趣缺缺;不要说在外搭营,但凡是住处床不够软单子不够干净热水不够充裕,我都觉得完全失去旅游兴趣;好在贵妃与我在这点上完全契合,故而每每计划旅行,彼此都很放心对方的定旅馆定路线。
这次的出行全属临时兴起,最早的计划只是趁着劳动节放假一天前往太浩湖(Lake Tahoe)看看风景,正在看旅馆的时候,某晚贵妃说起预备度假数日。我一听,择日不如撞日,赶紧上网查了查附近的森林公园,发现著名的优胜美地(Yosemite)也还算在可以开车抵达的距离范围,再一查旅馆,天可怜见,居然还能定上公园里的Bed&Breakfast Wawona Hotel里的两间房,顿时喜心翻倒,便跟贵妃一起顺着劳动节又请假3天,度个从太浩湖到优胜美地的短假。定下了假期,才又去看太浩湖的住处,好在那里胜在冬天滑雪,夏天倒也不十分难定,最后定到奥林匹克谷里的公寓式酒店,因为是三人出行,便订了个Loft,上下两层,两间浴室,还含有厨房。
我一向有化简为繁的本领,这次又是开车出行,第一天又是住的公寓式酒店,行李可着劲的准备:Jun推荐的露德清SPF55的防晒霜带了两管,常用的防过敏洋柑橘花水和薰衣草花水也拿两个小瓶子分装了两瓶,连平常用的精油都带了两瓶过去,一瓶茶树油防虫,另一瓶熏衣草预备万一住处不够舒适滴在枕头上帮助入眠;差点儿没打算把枕头被子一起打包带走。好在之前定制度假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自己的麻烦劲儿,特别空出一天来准备行李,也还算绰绰有余。
而我妈在这方面比我有过之无不及,药箱无法取舍,索性整个带去,水果分门别类的在塑料盒里装好,还有削水果的刀,茶水饮料,铺在地上用的毯子。最后到了出发那天,我们装行李都装了十分钟,林林总总的塞了满满一车后厢。
临出发的前一天,Discovery上正好放了一段关于优胜美地的介绍,旁白说,这个公园有一个罗德岛大小。看的时候只有一个虚的概念,真到了那个公园里,才知道这个面积意味着什么。
后话略去,这趟出行,是我来了加州以后我们第一次长途开车旅行,自从上次写了《天梯》以后(以及经历达达对我的教育以后),我对自己的懒惰进行了深刻忏悔,这次主动请缨与贵妃分担开车。开出家门的第一段路便是由我掌方向盘的;出去的路十分熟悉,是我每周上小提琴课的必经之路,我一路开着一路与贵妃和坐在后座的妈妈指点江山;稍后又开到我不久以前曾经面试的一个公司,我又指给他们观看。
就这样我们开出了湾区地界。

出行(图片篇)

游记还没动笔,继续照片凑数吧。

Tree

On the road

Yosem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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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归来

出去度假了,下午刚回到家,还来不及处理全部的照片,随便找了几张处理了一下先放上来。
游记,和其他的照片随后附上:)

Lake Tahoe

St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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咫尺(小说,18-上)

18.

秦琳

我与治勤蜜月其实并不长,回来以后却各自被公司单位拎着四脚离地的忙。小若还是隔三岔五得来我们这儿见一面,吃个饭;可是总是太匆忙,说不了几句就走了。
治勤的爸妈自从婚礼上见了小若,无端端便想把他的妹妹说给小若,说反正也是一家人,亲上加亲岂不是好。
那张末宁倒确实是个好姑娘,年轻干练爽利,婚礼上我见她穿梭来去,不知道背地里帮我们处理多少我们没看到的紧急变故。可是,别说小若不喜欢女孩子,就算他喜欢女孩子,我还能给他安排设计?
可我心中腹诽是腹诽,明面里当然不好说出来。
要命的是小姑娘对父母居然言听计从,说是学校那边现在只留下实习的事儿,这在北京也可以干,竟然真在北京找了个大酒店呆下来,还就找的我们婚礼的那家酒店。
我接过治勤爸妈几次电话,嘴里虚来实去的打太极,可是实在架不住老人家说只是一家人坐坐吃个饭,千求万请的把小若也弄去了。
我们这边三个人心中忐忑,人家张末宁却不,跟着父母哥哥撒娇谈笑,对我跟小若又招呼得落落大方,处处可人。
我坐立不安,对着满桌子的菜食不下咽:治勤父母的这个主意,我当然没跟小若提起过,想着我跟治勤两个人总能压下来。这一趟鸿门宴,虽然治勤父母没有明着表现出来,这下面的心思,凭小若怎么能看不出来。
好不容易吃完这顿饭,我的公婆们又发话了,“宁宁一会儿不跟我们回家,要去酒店一趟,秦琳你弟弟是不是在那附近住着?能不能顺便带我们宁宁一段儿?”
我捏着手心,一手掌的汗。治勤在旁边说,“哪用得上小若,我带宁宁过去不就好了。我正好要过去取些我们结婚时候拉那儿的东西。”
婆婆很明显的白了治勤一眼,治勤佯装不见,用不高不低的声音跟我说,“你让小若绕一下送你回去?”
我还没点头呢,小若却发话了,“别了,不如张哥你还是跟我姐走得了,我送张末宁过去好了。你拉下什么我给你取,周末我反正得去你们那儿,再给你们送过去得了。过了那么久,也差不了这一天两天的功夫”
治勤犹豫一下,看看我,我则看看小若;他给了我一个安抚的笑,站起来到张末宁身边。
我无可奈何,这顿饭,便这么散了。
过了两天就是周末,小若果然来了。
我一下午就跟治勤两人叫了菜,收拾了收拾。小若按门铃的时候,我正在屋里,治勤去开的门。
等我从屋里走出来,看到叶文站在小若身边:两人穿着几乎一色一样的淡色衬衣,一样笔挺英俊。
叶文看到我,十分羞涩的笑了笑,点点头招呼我说,“秦琳姐”。
治勤飞快的转头看了我一眼,又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来。我站在原地,看到小若伸手拉住叶文,仿佛是重重的握了握。
我想我只愣住了不过一秒,就赶紧迎上去把他们引到桌旁坐下。
吃饭的时候正赶上央视的不知道什么晚会,热热闹闹的,倒也省了我们不少尴尬;四个人围绕着晚会,各抒己见,俨然也是亲密的一家人。
晚饭后治勤叫住叶文,佯似说起单位里的事儿,我便拉上小若收拾。
小若乖乖的跟在厨房里给我递这递那的打下手,半天才收拾完。我又搬出之前准备好的水果盘,要往客厅里搬,小若接过来,看看我。
我笑起来,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脑袋,什么都没说,在他前面走进了客厅。
叶文和治勤并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的,似乎在看图纸;听到响动他抬起头来,冲我和小若一笑。
那之后小若几乎每次来我们这儿都带着叶文,一直到快过元旦。我问叶文要不要在我们这儿一起过年,叶文却说,家是在北京的,要回家去跟爸妈一块儿。
我听到这话下意识的看了小若一眼,他正靠在窗边抽烟,一只手夹着烟搁在窗外;像是要下雪的天气,一片阴沉沉的。

林芳

一月里我去项红那儿做了个彻查,确定了预产期是在九月初。
回来跟郡拾一说,他兴高采烈,“九月好啊,若是个女儿就叫久悦,永久喜悦。”他一边说,一边满面憧憬。
我取笑他,“现在哪儿能知道是男孩儿女孩儿啊,要是个男孩儿你叫他九月,看人上了小学恨死你。”
郡拾想了想,无声的笑起来。
我窝在窗边的沙发里,从我这儿看过去,郡拾正迎着光坐着。他笑的时候,眼角散开一片细细的笑纹,阳光在他眼睛里耀出一片亮光;俨然还是十多年前,我们同学时候的模样。
有时候真不敢相信,那么多年,居然一眨眼就过去了。
我的早孕反应很强烈,每天都很疲倦,肌肉酸痛,又总觉得冷,虽然没有传闻里说的日日孕吐,可是每天都没有胃口,勉强吃下去的又总感觉在胃里不住翻腾。
郡拾让我跟单位说说,能不能停薪留职个一年半年。我听了啼笑皆非,转头问他,如果他麾下有姑娘生孩子要求停薪留职一年半年,他能不能答应。
郡拾抿嘴,不再说话了。
我盯着他看半晌,知道他心里还有半句话没说出来,不过他能憋住这半句叫我辞职在家的话,我也足够感激了。
我怀孕的事儿还没有跟单位报备:我准备捂到不能再捂,再说出来,不然平白被人看低半尺,或者万一不幸有什么糟糕的发展,白白给众人看了一场空欢喜,岂不是难堪。
郡拾听了我的所思所想,一脸匪夷所思不可置信,就差没指着我的脑袋说“女人你神经病”。
我知道我心中有些别扭,也知道我为什么别扭;我甚至怀疑郡拾也知道我为什么患得患失。
两个人并枕睡了十年,若还不能从皮到骨的相互了解,未免可悲。

周六晚上去看了电影《星尘》(以下略有剧透,慎入)。哈利波特之后我无可救药的迷上皆大欢喜的神话式故事,这部电影也不例外的是一部可以给(女)孩子在床头读的童话:一个在伦敦的小村庄,被一堵墙与外界隔离。跟这世界上所有的墙一样,这墙也有缺口,有垂垂老者守着这缺口禁止人出入。一位少年跑了出去,在附近的魔术城里与一位被女巫锁住的公主春风一度,生下一个儿子。这儿子长大后为了取悦村中心爱的女子,誓为她爬山涉水取来那夜坠落凡间的星星。这星星是美女一枚,被附近国王临死前抛出的判决王位继承人的红宝石项链砸中而坠落。除了这少年,国王幸存的两位儿子,还有期望得到星星的心而获取青春的女巫们,也在一起追着这星星走。
这是个看到开头就能猜到结尾的故事:星星最后与少年相爱,成为新的王位继承人,王子们在追逐中被彼此或敌人杀死,女巫也在最后被星星烧死。
虽然是个平白得不能再平白的童话故事,阵容却强:星星是卡莱尔丹丝,女巫是不老大美女米歇费佛,cc的海盗船船长是罗伯特德尼洛,少年最早迷恋的村姑维多利亚是西娅娜米勒,故事的旁白居然用的还是伊恩麦克勒
故事里对白象从童话里直接抠出来,可爱动人:
星星对着被女巫变成老鼠的少年表白,”My heart… It feels like my chest can barely contain it. Like it’s trying to escape because it doesn’t belong to me any more. It belongs to you. And if you wanted it, I’d wish for nothing in exchange – no fits. No goods. No demonstrations of devotion. Nothing but knowing you loved me too. Just your heart, in exchange for mine. ”
最可爱是对女巫的最后一场戏,星星让少年闭上眼睛,少年困惑,她说,”What do stars do?” “They shine!”然后画面上一片绚烂的亮,所有的一切皆成土成尘。
结尾的结尾,少年继承了王位,十八年后,又与星星回到天空,永远的——因为他得到了她的心——永远的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看完电影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多,出来可以看到天上很多很多的星星。我跟贵妃一路不断打着哈欠,迷迷糊糊的回到家里,倒头就睡。
永恒,这几乎是所有的童话故事的线索,从东到西,唐僧肉与星星的心,九天仙女与Elf,凡人把永恒的生命与永恒的青春赋予仙人,又在凡间留下契机,千难万险,希望让凡人也不朽。
周日起来,跑到我日常泡着的耽美文库,随便点开一个bl故事,却居然颇有惊喜。我看耽美故事向来从结局看起,若有番外,则从番外看起,以保证结局的大团圆,免得自己投入太多感情落得大哭一场。这次从番外看起,却看到是故事的局外人若干年后回头从新闻片纸中捉摸故事中两人的过去。因为时间差距,番外里那对情人早已双双离世,番外里的“我”从图书馆里看到两人中一个的书信以及他写给情人的一张明信片,词句平淡温和,感情内敛克制,文字上来说还是稍稍有些生硬——大约要真的模仿一个人,即使是自己笔下创造的人,来写书信,总不是件十分自然的事儿。
到周日晚上终于把正文也看完了,结尾结得很圆满,温柔缠绵,意犹未尽。——此时这俩人的后半生尚未展开,故事停在和美的携手上。而我是看完番外才来看的故事,因此不免黯然。再长久再完美的感情,都不敌时间。到头来终有一日撒手,凭后人附会。
大心以前评《印方华玳》的时候说,看到一篇写得好的小说,总恨不得是自己写的。这大约是写得好的人的心态。对于我这样的读者,看到一篇写得好的小说,总是特别想揪住作者问,怎么写出来的?心里的原型是谁?又是为谁,为哪些事儿,哪些个场景说这些话?
这个故事并没有写到任何我熟悉的场景,硬要说有,只能说主角之一是摄影师,但是我的猜测是作者本身并不见得擅于此道,很多地方避实就虚,我甚至不曾看到这位摄影师的器材详述(似乎也没有这个必要)。然而故事里却有些让我觉得熟悉的地方,尤其是小说里有一幕,主角之一在之前的情人(是个导演)病危的时候赶到病房,却被他太太拦下的场景,让我想起传闻里史宾塞病危时分他太太与赫本的对峙。
大约天下所有的故事,皆有类似的面目。看得多了长了,这个总是那个的影子,那个总有这个的痕迹。
在结尾的花絮里作者说,“日影里记录了两个人最后的历程,我也害怕死亡和衰老,但是越是长久的感情,越是和这二者的阴影相伴。我知道这并不愉快,也不振奋,然而也相信,死亡是句号,不是终点。 ”
这让我想起《星尘》里双双升上天空的少年和爱他的星星。少年说,若没有一个相爱的人,永恒未免太过枯燥。
对于幸福的人来说,一瞬即逝的人生,也许本身就是悲剧;而永恒不逝的岁月,若无人相伴,岂不同样是枯燥漫长的悲剧。
又或者,正是因为我们朝生暮死,才会有竭尽全力握住的紧迫——怕来不及一起走过以后有限的岁月,怕来不及看到孩子们长大结婚生子,怕来不及跟我们爱的人度过更多更好的日子。因为有期限,一切都宝贵美好起来,因为这个大限,我们在紧迫里学会宽容忍让,学会融合体谅;因为一切有限,所以格外珍惜所得,每一个时刻都是得来不易的珍宝。
这么看来,永恒,并不见得是件多么快乐的事儿(钱老不是说,永远快乐,就如同圆的方一般诡异)。如果我们有无限的时间,可以把所有的事情一件一件的慢慢做完做好,大约,所有的乐趣,也就从此失去。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自己种蔬菜以后,意识到农民们的不易。
我的辣椒和番茄,都先后经历了开花不结果,结果了开始长虫,长虫以后开始大蒜水,烟头水除虫的种种困难。
番茄第一趟开花儿没声没息的谢了,一个番茄丁儿都没看到。第二次开花我警惕了,拿着棉签一点一点的沾沾这朵花儿,碰碰那朵花儿。天可怜见,终于有一个花儿谢了结出小番茄来。而且小番茄稳步成长,长成了罗马番茄标准大小的青番茄。
辣椒还比番茄更加折腾人些,因为虫长得泛滥,我连续捡了四天的烟头,每天晚上散步就带着手套拿着空瓶子在小区里转着捡人家扔地上的烟头,我娘和贵妃还在旁陪同帮我在昏暗的路灯下贴着路边找。这么着搞了四天,虫下去不少,可是叶子上都是虫的尸体。因为在阳台上,怕用水洗叶子水从阳台漏人家楼下去,于是全家人扛着一大盆辣椒到公寓外面的荒地,贵妃提水,我一点一点泼水上去洗辣椒叶。
这么搞了一阵,辣椒好了一阵,茂密的结了一树几十个小辣椒。可是,前几天一看,蚜虫们又卷土重来了。没办法,这下只好去买杀虫剂。
今天大太阳天里,我跟我娘跑Home Depot去,挑来挑去,总算挑出一瓶蔬菜专用的杀虫剂。
希望蚜虫们放过我的辣椒,让它继续,健康茁壮的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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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末

湾区的夏天终于热到了我在家不需要穿两双袜子的温度,虽然看预报上说,只是这一两天。
周三照例是上课的日子,我早早吃了晚饭,开了车去老师家。
我上课是晚上八点半到九点一刻,七点五十从家里出发,这夏天里,正好可以看到天色慢慢的从明黄的亮到淡灰。更早的月份,出门的时候还需要戴墨镜,避免在天边的阳光扎到眼睛里;昨天傍晚却发现,离开公寓的停车场,天已经灰暗,再不需要戴墨镜。
老师家在离我家大约半个小时车程的山边,从高速上下来,要绕上一条僻静的小路,然后经过一道铁轨。我上课上了大约一个月以后,发现可以换一条路绕到山脚下开过去。那以后我就一直那样开,贴着山脚,有时候会看到一两只鹿,在山脚和不知道谁家的后院之间徘徊。
看到鹿的时候,我总是要开得很慢很慢,紧张的盯着它们怕它们受惊冲我的车来。最接近的一次,我缓缓的从一只鹿身边滑过去,傍晚的天色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眼睛,黑漆漆湿漉漉。
湾区夏天的山是土黄的一片,从山脚下开过的时候,可以看到满山满山的枯草。山边很安静,路边总是停满了车,房子每一栋都长得不一样:有些是现代式有落地大玻璃,有些是维多利亚式入门处有一个巨大的凉台,摆满五颜六色的花儿。
我老师的房子在路口附近,要先推开一座木门,入门头顶上就是一片密蓬蓬的紫藤——从前北大校园里很常见,静园和35楼都有;两边还有几大丛不知道什么花儿,灌木样,开着白色的花儿;院子不大,放了椅子在紫藤边的凉棚下。紫藤现在已经结了一串儿一串儿的荚果,从上垂下来,十分茂密。
我总是到早,等待的时候,总坐椅子上听我前面的学生上课。
在我前面的是一个大约八、九岁的女孩儿,拉的进度大约比我慢一些,我坐在外面听的时候,经常能辨认出她拉的曲子,断断续续的,时强时弱,很可爱;偶尔还能听到远处的火车的声音,或者外面路上车来往的声音,有那么些象某场香港电影。——没有名字,大约是每场青春电影都有过的场景,傍晚的院子,天色微暗,有凉的风,有植物的香,有破碎的琴声,还有车声。

The Sixth

我是2001年8月16日到的美国,搭乘的西北的航班,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发,到底特律入境,然后转了一架小小的飞机到我读书的小镇B,我们昵称它冰屯儿。与我同行的还有三位同学, 如今分散在美中、美东和美西。
现在回想起来,在我后来经过的几十个机场里,底特律机场是我记忆里最大最枯燥的机场:怎么走也走不完的漫长走道,整面整面偌大的玻璃墙,玻璃外面是零落的飞机,天阴沉沉的,飘细碎的雨。我们四个人清晨入了关,饥肠辘辘,想要去买东西吃,然而到了机场里的Subway,看看上面的标价,大约心里都折价算了算人民币价值,最后都默默的走开。那班从底特律飞往冰屯儿的飞机,因为天气原因严重晚点了,到我们起飞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从早上抵达到再度起飞,我们仅仅吃了点儿随身带着没有被收走的饼干。我想,这是我后来落地后吐得昏天黑地的主要原因。
我后来又去过一次底特律机场,大约是2004年 底,贵妃来湾区开会,我来陪玩儿。我们搭的又是西北航班,到了底特律,他转机飞回屯里,我转机飞回华盛顿。那天我们到底特律的时候已经是晚上,走的似乎不是从前熟悉的走道,又或者是后来翻修,漫长的通道上,有一个室内喷泉,在斑驳灯光下看格外魅惑。水里一片一片的黄铜色,是游人扔进去的分币。我跟贵妃不在同一个登机口,我的航班早些,他的晚些。两人便一起走了一段,最后时间紧迫,我不得不急急忙忙的搭上机场内的轻轨车。轻轨车架在空中,我跑进去,然后门迅速的关上,贵妃就走了,车也开走了。
那次从底特律回去,我开始一份新的工作,一直做到如今。
这么说起来,底特律似乎总是我的某一个起点,学习的,工作的,甚至生活的。
我第一次到屯里的那个下午,其实是我与贵妃的初见。那个飘雨的下午,我们都在机场,虽然我们谁也没瞅见谁。我是因为晕机精神不振,贵妃呢,去机场的原因根本就不是为我,而是去接我们同机的另一个男生——他要租贵妃公寓里空出来的一间卧室。
贵妃比我早到几年,我到的那一年,他的两名室友们毕业了,公寓里空出两间卧室。他在中国学生会的通讯录上发信,问新生里有没有人要租房子。我来之前恰好与 同机的小5约好到了屯里一起住,贵妃的名字拼音写起来甚似女生,我们便欢欢喜喜的发了email去问公寓的情形。他的回信很快,说公寓离校车公车都很近, 离学校也很方便,他也有车,如果不忙可以载我们去学校云云,最后闲闲提了一句,我是名男生,不知道你们是否介意。我来美国之前,从不知男女可以混住,自然 是义正词严的回信说,不,我不与男生同住,谢谢你的讯息。到现在我都自认那回信写得甚是礼貌,贵妃后来却说,你那什么语气,好像我要占你什么便宜似的。他从此便不再理我了 。
机场接上我们大家以后,学生会为我们安顿好,大家便一块去吃晚饭。贵妃带着跟他同住的两个男生一起来的,因为要远些,比我们来得都晚。进门的时候大家相互介绍,我听到他的名字,好不容易人生地不熟见到原来见过的名字,非常热情的迎上去说,“啊,原来你就是xxx 啊,我是xx,我们通过email的。”贵妃看着天花板(实际上他比我高太多,用不着这种朝上看的神情也可以达到藐视漠视的效果),含糊冷淡地说,“啊, 你好,你好。”,非常有领导气质。我被迎面泼一盆冷水,讪讪的退开了。
那是个破旧的中式快餐馆子,名字却颇有气势,叫远东;点上来的菜每一 盘里都有椰菜花,桌子需要两个拼起来才能坐下那么多人。最后吃完饭大家AA,每个人5刀35分,新生可以免去这35分——师兄说,照顾到我们可能没有零钱。吃完饭师兄带我去旁边的店里买了一点香蕉一点面包,第二天可以当早餐吃。交钱的时候,售货员问我,“paper or plastic?”,我完全没懂,原地呆住,与售货员茫然对视。师兄退回来给我解释了一句,“她问你是要纸袋儿还是塑料袋儿。”,我恍然大悟,赶紧说, “paper, paper。”
从店里回学生会为我的安排的临时住处是很短的一段路,我在师兄的车里,别过头去,对着玻璃窗默默地流了一点点眼泪。
第二天早起下着朦朦胧胧的细雨,然后又晴了。我跟小5当天就找了房子,第二天就搬了进去。我们左右也不认识任何人,只好拜托跟我们同机的男生来帮忙也请人吃饭作为答谢。因为天黑怕他们不好走,便把与他们同住的,属于有车阶级的贵妃,一起叫来。那时候我与小5都不会做饭,家里也没有饭桌,几个人手忙脚乱的,坐在地上,菜放在拆下来的一个门板上,把人叫来一个多小时以后,才将就着做出了些吃的。贵妃来的比那俩男生晚,进门看到我们一片忙乱,发了句感慨说,“咦,我还以为一来就有饭吃呢,原来你们还没做。”总之那天他有很多言论,让我和小5对他的印象都不佳。然而佳与不佳,他却是与我们住得比较近的,有车,又愿意开车带我们出去的人;我们识时务为俊杰,对他十分殷勤。
我对贵妃印象的改观源于开学前系里的一次活动,系里老师在家里招待全体研究生开聚餐,同学把我接去,我谁也不认识,非常沉闷的坐了一个晚上,要回去的时候发现没人可以送我。便打了贵妃的电话,他一点儿也没犹豫,问了地址就来了;把我送到了也没有多话便走了。
我对与很多人的初会印象很深,然而与贵妃却并不是如此。我记得跟很多人——很多只见过一面的人——见面的时候他们穿的衣服,我与贵妃理论上的第一次见面,我却根本没看到他。到快开学的时候,我在学校教务办公室附近办学生证,正好看到贵妃迎面走过来,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胸前一格灰一格黑,还有一个“;-)” 符号。若说初见,这大约是我们初识期间,我对贵妃最深的印象——一件有笑脸的t恤,从教务办公楼窄窄的走道上走过来,窗外仿佛是晴天。
其实故事若要说起来,无论是与谁,每一个开头都可以讲得万分风光旖旎,是回忆美化了细节,生活本身,大约是平淡无奇绝不明媚的。我与贵妃刚开始在一块儿的经历并不愉快,有一段时间不愉快到了我几乎每隔几天要大哭一场的程度,小5一度发表言论,说,“行了行了,你现在一个礼拜不哭一次就算稀罕了。”后来居然坚持了这么些年,有时候想起来也不是不觉得希奇。每一个转角我们都可以彼此放手,后来为什么没有,我们也都记不住。历程里彼此的眼泪和折磨都被有意的淡忘了;人生苦短,总要捡好的,温暖的,甜蜜的记忆同行。
六年时间比想象中来得快,来得急。我们搬来搬去,从北往南,从东向西,最远的时候隔着偌大的美国大陆;到现在我知道生命的美好在于未知,然而我也愿意抓住些许确定。我不知道未来还会去哪儿,到什么地方,前面还有什么在等着;只但愿六以后还有七,七以后还有八、八以后还有九与十,更多、更长、更久。
夏天里我妈来了,给我们整理从前的衣服,从贵妃的旧衣里翻出来那件如今已经发黄的t恤,上面的符号笑脸居然没有脱落,真正可爱。我妈问我要不要留下,我笑,说,“留下吧,这是他的衣服里,我最喜欢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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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聚有时,别离有时

今天同事T,也就是我们组的头儿,离开公司了。
因为新近结婚,他与妻子R决定搬到离R家比较近的地方,方便亲戚走动。兼之他一向兴趣在于研究,思量之下决定去密歇根读博士。
这个消息我在T来三藩开会的时候便已知晓——他说,知会我一声,以便我早做打算;去参加T的婚礼,又再听说了一次。
当时因为觉得遥远,掩耳盗铃的想,将来再说,将来再说。
到六月份的时候,终于开始试着找工作了。跟一两个公司接洽过;本地并不是地理工作者的大本营,即使挂着我们这职位的号,多半也需要电子背景;跟我接了头的,或者离住家太远,或者呢,听说我的工作签证已经用到第4年(仅有6年期限),大都却步。跟我电话面试的一个Hiring Manager,问我为什么要找工作。我说二十四小时呆在家里不免气闷,希望出去与人接触;他尴尬的笑——他自己便常年在家工作,六年前已迁到堪萨斯州。正当这时候美国移民局大开闸门,我久已僵持的绿卡申请居然大有进展。虽说我一开始就没对我们公司这边抱有希望,基本上只指望贵妃的公司;然而这当然还是好消息一桩,只是,这一来,愈发走不成了。
最后终于还是决定留下来,静观其变。
犹犹豫豫间便拖到了T离开的这周。周三大家集体开电话会议,T做临走前最后一次工作交待。我记挂着手上六十多份要交某海军基地的图,开会开得十分疲倦。
会开完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我赶紧又投入疯狂的作图,心里直觉得不真实。
然而再不真实,周五还是来了。
这是T在公司里的最后一天。
偏巧今天奇忙无比,早起就不停的打电话,到得下午一点多,T和我目前跟进到项目经理一起打过来,说这是他最后的电话,若有问题就问;不然他就不再沾手了。
那个时刻,T要走的事情,才忽然深刻的真实起来。
当然我们还照常相互打趣,我跟项目经理说,65幅地图,您只给90个小时,还需要交送含有metadata的文件,给我的表格还错了几处,干得好啊。
两人在电话那边齐齐发笑。
一切如常,就象T明天只是过周末,而不是打包离开DC一样。
放下电话一阵,T的电话又来了,说有个别的客户需要某某修改,让我暂时放下某海军基地那边,赶紧改了这个。
我又着急忙慌的开始改,改了又赶紧发过去。
一切都象一个平常的周五,只是,有点儿忙乱。
email刚刚发出去一分钟不到,T的电话又来了。
我笑起来,“你还需要什么?”
T也笑,“没什么,只是告诉你我收到了,谢谢你。”
两人闲聊一会儿,我问他,“这是你今天给我的最后一个电话?”
T说,“我不知道,但先假设它就是最后一个吧。(I can’t gurantee it. But let’s say this is the last one.)”
我于是把想好的话说了,自然是祝他一切顺利,学业有成,保持联系,如果有了孩子记得通知我,如果来湾区记得来找我,象T夫人问好——我问他R喜欢被称为T夫人吗?还是R;T说还是R;我又改口说那么向R问好,等等,等等。
都是格式过的道别辞,可我也说不出更好的。
他也笑起来,说了些感谢的赞扬的话,相互保重的话。
我又说,“你们都走了,xx(公司名字)还留下什么啊?(You guys all left, what does xx leave me?)”
他笑起来,”xx has left you since last November”
我有点儿短路,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又说,“Of course, you left for good*. We all are.”
我又笑。
两人再说了说最近相互推荐的书,对哈里波特的再一点感想,最后实在不得不挂了。
他说,“Keep up the good work, as I always said. And take care.”
我说,“Have a good weekend, and have a good move.”
真的,一切就跟平常的周五一样,除了我最后的那句“have a good move.”
我甚至没有哭。
我一直神色如常的继续作图,然后,到了点儿又别着随身听出去跑步。跑步机上跑了两英里,又在自行车上骑了三英里。
回来的路上,满头满脸的汗水。
回到家查了查email,正好收到T发出来的告别email。
他说,谢谢大家,珍重,再见。
那已经是东部的晚上九点多。他办公室的窗外,该是街灯闪烁的夜;即使是这个点儿,依然也有车熙来攘往。
我清楚的记得他窗外望出去的街景,过去从前,有过无数次,我们在彼此的办公室里聊天,从黄昏,到华灯四起。
很多时候,我们还放着若有似无的巴赫或者拉赫曼尼诺夫,淡淡的一点音符,夹在我们的谈话声里,飘散在空气中。
This is the scene I remember him by, alw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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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good also = permanent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