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晚上去看了电影《星尘》(以下略有剧透,慎入)。哈利波特之后我无可救药的迷上皆大欢喜的神话式故事,这部电影也不例外的是一部可以给(女)孩子在床头读的童话:一个在伦敦的小村庄,被一堵墙与外界隔离。跟这世界上所有的墙一样,这墙也有缺口,有垂垂老者守着这缺口禁止人出入。一位少年跑了出去,在附近的魔术城里与一位被女巫锁住的公主春风一度,生下一个儿子。这儿子长大后为了取悦村中心爱的女子,誓为她爬山涉水取来那夜坠落凡间的星星。这星星是美女一枚,被附近国王临死前抛出的判决王位继承人的红宝石项链砸中而坠落。除了这少年,国王幸存的两位儿子,还有期望得到星星的心而获取青春的女巫们,也在一起追着这星星走。
这是个看到开头就能猜到结尾的故事:星星最后与少年相爱,成为新的王位继承人,王子们在追逐中被彼此或敌人杀死,女巫也在最后被星星烧死。
虽然是个平白得不能再平白的童话故事,阵容却强:星星是卡莱尔丹丝,女巫是不老大美女米歇费佛,cc的海盗船船长是罗伯特德尼洛,少年最早迷恋的村姑维多利亚是西娅娜米勒,故事的旁白居然用的还是伊恩麦克勒。
故事里对白象从童话里直接抠出来,可爱动人:
星星对着被女巫变成老鼠的少年表白,”My heart… It feels like my chest can barely contain it. Like it’s trying to escape because it doesn’t belong to me any more. It belongs to you. And if you wanted it, I’d wish for nothing in exchange – no fits. No goods. No demonstrations of devotion. Nothing but knowing you loved me too. Just your heart, in exchange for mine. ”
最可爱是对女巫的最后一场戏,星星让少年闭上眼睛,少年困惑,她说,”What do stars do?” “They shine!”然后画面上一片绚烂的亮,所有的一切皆成土成尘。
结尾的结尾,少年继承了王位,十八年后,又与星星回到天空,永远的——因为他得到了她的心——永远的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看完电影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多,出来可以看到天上很多很多的星星。我跟贵妃一路不断打着哈欠,迷迷糊糊的回到家里,倒头就睡。
永恒,这几乎是所有的童话故事的线索,从东到西,唐僧肉与星星的心,九天仙女与Elf,凡人把永恒的生命与永恒的青春赋予仙人,又在凡间留下契机,千难万险,希望让凡人也不朽。
周日起来,跑到我日常泡着的耽美文库,随便点开一个bl故事,却居然颇有惊喜。我看耽美故事向来从结局看起,若有番外,则从番外看起,以保证结局的大团圆,免得自己投入太多感情落得大哭一场。这次从番外看起,却看到是故事的局外人若干年后回头从新闻片纸中捉摸故事中两人的过去。因为时间差距,番外里那对情人早已双双离世,番外里的“我”从图书馆里看到两人中一个的书信以及他写给情人的一张明信片,词句平淡温和,感情内敛克制,文字上来说还是稍稍有些生硬——大约要真的模仿一个人,即使是自己笔下创造的人,来写书信,总不是件十分自然的事儿。
到周日晚上终于把正文也看完了,结尾结得很圆满,温柔缠绵,意犹未尽。——此时这俩人的后半生尚未展开,故事停在和美的携手上。而我是看完番外才来看的故事,因此不免黯然。再长久再完美的感情,都不敌时间。到头来终有一日撒手,凭后人附会。
大心以前评《印方华玳》的时候说,看到一篇写得好的小说,总恨不得是自己写的。这大约是写得好的人的心态。对于我这样的读者,看到一篇写得好的小说,总是特别想揪住作者问,怎么写出来的?心里的原型是谁?又是为谁,为哪些事儿,哪些个场景说这些话?
这个故事并没有写到任何我熟悉的场景,硬要说有,只能说主角之一是摄影师,但是我的猜测是作者本身并不见得擅于此道,很多地方避实就虚,我甚至不曾看到这位摄影师的器材详述(似乎也没有这个必要)。然而故事里却有些让我觉得熟悉的地方,尤其是小说里有一幕,主角之一在之前的情人(是个导演)病危的时候赶到病房,却被他太太拦下的场景,让我想起传闻里史宾塞病危时分他太太与赫本的对峙。
大约天下所有的故事,皆有类似的面目。看得多了长了,这个总是那个的影子,那个总有这个的痕迹。
在结尾的花絮里作者说,“日影里记录了两个人最后的历程,我也害怕死亡和衰老,但是越是长久的感情,越是和这二者的阴影相伴。我知道这并不愉快,也不振奋,然而也相信,死亡是句号,不是终点。 ”
这让我想起《星尘》里双双升上天空的少年和爱他的星星。少年说,若没有一个相爱的人,永恒未免太过枯燥。
对于幸福的人来说,一瞬即逝的人生,也许本身就是悲剧;而永恒不逝的岁月,若无人相伴,岂不同样是枯燥漫长的悲剧。
又或者,正是因为我们朝生暮死,才会有竭尽全力握住的紧迫——怕来不及一起走过以后有限的岁月,怕来不及看到孩子们长大结婚生子,怕来不及跟我们爱的人度过更多更好的日子。因为有期限,一切都宝贵美好起来,因为这个大限,我们在紧迫里学会宽容忍让,学会融合体谅;因为一切有限,所以格外珍惜所得,每一个时刻都是得来不易的珍宝。
这么看来,永恒,并不见得是件多么快乐的事儿(钱老不是说,永远快乐,就如同圆的方一般诡异)。如果我们有无限的时间,可以把所有的事情一件一件的慢慢做完做好,大约,所有的乐趣,也就从此失去。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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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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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爱看你写的剧透,看过了好像连电影都不必看了,正适合我这样的懒人。那天在mall里对着众电影的海报我还奇怪,Michelle Pfeiffer 和 Robert Deniro, 多么奇怪的组合.
说起永恒,我又想起Wowbagger the Infinitely Prolonged,看了那个,谁还希望永生。
当然是夸你哪。
我们自CPR出生还没去过电影院呢,最近在考虑去看哪一个。
“只能说主角之一是摄影师,但是我的猜测是作者本身并不见得擅于此道,很多地方避实就虚,我甚至不曾看到这位摄影师的器材详述(似乎也没有这个必要)。”
哈哈可爱的你!!! 什么?您现在专门看男同性恋的恋爱小说了??
俺最近特忙,所以没怎么写。
阿,久违久违,这部电影是好电影,我到了这把年纪才爱上这种纯粹的浪漫和完美结局的电影和小说。
你写了后,估计我博里又不需要写了(其实是因为我写的糟,哈哈。。。)
《印方华玳》仿佛有印象,看那个太多了,有点迷糊记不起来了,但是写的好作者真是多,也常常迷惑,哪里来的题材,哪里来的对白,哪里来的那些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