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十二天小记——关于逛街的乌龙

这次去湾区,算是我从去年7月开始,去得最长的一次。首先赶上Memorial Day休假我就多了一天,结果订票的时候又乌龙起来,本来想Memorial Day当天走的,看错日期,过完了才走,平白浪费我一天的假期。

为什么说浪费呢,因为,万恶的雅虎选择在Memorial Day以后上新的录像搜索,我为了这个录像搜索捐献了我本次大部分假期——我在湾区前后十二天总共五天休假,一对儿周六周日,还有一天国殇日,家猪有四天都去办公室呆了3-4小时。因此我强烈推荐明天以后(据说是明天启用)所有人都去雅虎上观赏一下这个新的录像搜索,也算支持一下我捐献的美丽假期。

我跟家猪的工作繁忙步调总是不一致,我这一周,堪称悠闲,经常放羊。每天睡到11点,象征性的上上班,然后出去吃午饭,吃完下午三四点在商场逛逛,然后看太阳下山,又是一天。五天休假,一天用来去小涵指点的湾区南线旅游吃海鲜,另外四天都是在附近活动。家猪去加班,我就只好去商场,每次去2-3小时,就等他老人家加完班以后召见。圣荷西的Valley Fair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够我逛个三五天的。我这么着逛了两三天,逛出趣闻数件。

其一,我自从上次去纽约买了韩国产可爱兔子头狮子头发夹以后,对可爱发夹的兴趣高涨,逢到一个摊点就要进去看有没有小发夹卖。Valley Fair里跟所有大mall一样,有不少小小摊点。梅溪百货门口有一小摊点,琳琅满目的摆了一大排发夹。我遂凑前细细去看,其中有一排粉红色Kitty猫的,还算可爱。我正凝神看着,卖东西的姑娘过来了”Are you buying for your daughter?”一瞬间晴天炸响无数个惊雷,我被钉在地上半天动弹不得,过一会儿解冻,我勉强点点头,走了。一会儿家猪加完班继续陪我逛,我远远指着那家发夹摊(不敢过去了)悲愤的说,就是她,就是她,就是她问我是不是给我女儿买发夹。我继而可怜巴巴的拉着家猪的手问,你说,我看起来像个有七八岁女儿的人吗?哈?家猪远远看了一会儿那女人,先发表意见说,这人真怪,哪有买东西的人动辄上这么敏感的句子的。然后又安慰我说,我想肯定是因为她看到了你手上的结婚戒指,才会以为你有女儿的,前几天不还有人说你看起来才十几岁嘛……..我一路伤心的抹眼泪一路看别的店,硬是找了条短短的热裤粉红的小吊带,非要在我这老皮上刷上一层绿油油的漆再插上倒刺儿,看谁还问我是不是给女儿买东西!!

其二,依然是梅溪百货附近的小摊点儿,是个卖拉直头发的烫板儿的。话说我昂首阔步的冲着梅溪冲过去(与其一不是同一天)的时候,旁边一美女上来叫我,小姐,你愿意看看我只用一分钟就改变你的头发吗?我一个犹豫,就给她拉住了。她取过身边一个烫直板,梳出我一小缕头发就拉,头发冒出一阵烟,然后,果然,笔直了。她拉着我那缕笔直的头发说,你看,多么直多么亮,对比一下你原来的头发,不一样吧?我看看镜子,是不一样。可是我不喜欢笔直的头发啊。我委婉表达了我对直发的观感,小姐立即因地制宜,又拉出我一缕头发,在直发板上缠了一圈儿,然后放开,做出一个漂亮的卷儿来。我一看,这下动心了,于是问她,多少钱啊。她殷勤地说,啊,我们这个原价190,今天特卖,给你五折,89。9,你看怎样。我一听差点儿翻倒,问她,你这烫发板怎恁贵涅?我看人家超市里都卖30刀,也都说是True Ceramic啊。她赶紧反驳说,那怎么一样呢,我这个是从内到外全部都是Ceramic的,超市里卖的那些都是表层Ceramic里面金属可伤头发了。再说,她再接再厉的补充,我这儿卖的可是意大利原产的,可不是超市里那些中国制造的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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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31

I heart New York

纽约对我来说,是一个奇怪的所在。我从来没有在这座城市里长期居住过,然而我对她的感情,绝不低于我居住过的其他任何一座城市。 
我每逢写故事,都爱安排女主角住在纽约。总觉得那是个最适合单身的城市,这个城市本身,就让人倾心爱恋,又怎么有闲暇爱上别人。 
这次去纽约,我三番五次的在阿都车上感叹,纽约真好,纽约真好。阿都后来估计耳朵起茧,遂温和的抗议说,大约我纽约住久了,好多你们眼中看来值得惊讶赞叹的事儿,我已经习惯到不再惊艳了。我很不好意思,结结巴巴的解释:啊,可是,纽约多么好;然而待我要发表失去以后才会珍惜的言论,却意识到,我从来不曾拥有过。 
我从来没有,真的拥有过,享受过,居住在纽约的种种美好。 
我住的地方,不能让我在凌晨1点兴起时去喝粥;我住的地方,没有奇怪陌生的小店可以转进去看到可爱的粉红兔子头发夹;我住的地方,没有错综通达迷宫一样的地铁;我住的地方,不能用1块钱买到3个素菜包子;…… 
(上天作证,我也爱DC,我爱这里免费的博物馆和动物园,我爱这里蔚蓝的天,我爱肯尼迪纪念堂,我爱GW观景路,我爱乔治城~~~我爱跑题~~~) 
纽约在我记忆里,永远只是片断,半天,一天,两天。记忆总像是电影中闪回的镜头:某一片被大楼割碎的天空;某一次在吃饭的地方听到久远的流行歌;某一条街上店面的惊鸿一瞥;某一个地铁站里悠悠的二胡声;某一片玻璃橱窗里的温暖黄光笼罩着的皮面笔记本。 
每一个片断都毫无来由;然而,每一个片断都充满了故事。 
我在这个城市里从来只是游客;也因为我始终是游客,似乎每一个记忆都关联着不知疲倦的行走。我在纽约的时刻惊人的相似:我总是疲倦的,然而我又总是清醒而亢奋的。永恒的别离在即,永远的迷路和迷惑,因此要一次又一次不住挑战极限:不,我拒绝坐下;不,我拒绝停嘴;不,我拒绝睡觉。 
周日离开纽约的路上,下雨了。预告要下一个周末的雨,终于在我离开纽约的车上,暮色四合的马里兰途中,哗啦啦的下了下来。
细想起来我几乎每次傍晚时分离开纽约,都会在途中遇雨。前年夏天载远道而来的父母去纽约,前年冬天去纽约腐败,回程的路上总是大雨,水总是仿似天上倾倒下来,前路永远模糊,清晰的是身后,远离的纽约。归途中还见过月亮,也见过夕阳。整理下来,离开纽约的路程,也是纷呈多彩,如同在纽约的每时每刻。
我依然记得第一次在灰狗上隔着隧道看到曼哈顿密集的高楼;也记得第一次走进大都会博物馆时震撼至哑口无言:至今梦里我还依稀记得埃及馆里昏暗的灯,偌大的仿金字塔,记得满墙的莫奈:光影稀疏恍如梦境;我还记得自然历史博物馆里那装着九大行星的玻璃墙面,记得问路问到站岗的巡警人家却热情的请我吃午饭;记得穿越中央公园时看到巴士从身边呼啸而过的沮丧;记得第一次在第五大道上拖着大包瞎走的茫然。
我也依然记得在美国的第一个冬天,跟同系的师兄去纽约闲逛。那是圣诞前后,通往洛克希勒中心的路上人群拥挤,一路的树上都缠满挂灯,灿烂的黄光映在两边的玻璃橱窗上,喧闹华丽。我从头到脚除了脸上一小片,都裹在厚厚的衣物里,不断地被来往的人碰撞挤开。那一夜,人来人往中我真想握住谁的手,然而没有:没有雪,没有风,没有人可以让我拉住他的手,只有尽头洛克希勒大厦前几层楼高的圣诞树,斑斓耀眼,熠熠生辉。
纽约还有什么,我有时候困惑,到底,是什么让我念念不忘,是什么让我一去再去,是什么,即使游客如我,也怦然心动,是什么,让我在电视上看到”I heart New York”都会泪盈于睫,是什么,让我听到Sarah Jessica Parker在领奖时候说,“For New York”也要掩面而起。
我分明不曾常驻,我分明从未拥有。
我分明,只是,游客。
从纽约一回来我就病倒了,感冒,流鼻涕,嗓子沙哑,头昏眼花。天气也病倒了,淅淅沥沥的下雨,又出些太阳,然后又下雨。夜晚浸凉,我洗滚烫的热水澡盖厚厚的被子犹自觉得哆嗦。简直不能相信这是DC的五月末。
周四的下午,DC又恢复了阳光灿烂,然而站在窗边往外看,可以看到艳阳下密密的雨。隔着玻璃,阳光下看闪亮若蚕丝的雨,疑幻疑真。
从前,小的时候,我们叫这样的雨,太阳雨。这样的雨总是下一阵就晴了,阳光下雨线总是落在地上片刻就了无踪迹。不在雨中,不留心,几乎不能觉察水的降临。
像什么,像盛夏夜里的晚香玉,不见花,不见蕊,只有暗暗幽香沉在夜色之中;像从前的肆情岁月,从少年开始就期盼的无忧无虑无所顾忌的青春,总以为没有到来,一晃眼却已经过去;还像什么,像我这五年里一次又一次的纽约游历,去之前兴奋难耐,游历之中慌张失措,回程中又觉一切太快仿似还未发生。
这次离开纽约的时候我在车上说,但愿我有Herimone的Time Turner,让我把时间倒转回四十八小时以前,让我再度从那巨大的巴士里扛着行李下来,下到唐人街脏乱的街角,跟往来的人挤挤挨挨,让我错误的直觉,指引我在这迷乱的城市中肆意而行。
五分钟,只要五分钟。
然后阿都会打来电话,告诉我如何去到地铁站与大家汇合,然后我们会吃饭,再吃饭,再吃饭;说话,再说话,再说话……阳光会一点一点爬上阿都家的窗,再渐渐西沉,一遍,又一遍。
我们会重新聚在一起,在看得见曼哈顿的房间里,嬉笑怒骂,吃喝玩乐;然后,又一个一个的拥抱告别。
我们始终只是游客,既来了,总还是要走。
昨天夜里久未通讯的大学旧友打来电话,我们两人闲聊着八百年前往事,她突然冒出一句,“我到现在也没法想象,你怎么会是一个坐在办公室里的程序员。这太不像你,我根本没法想象你一天八小时乖乖坐在办公室里。”我迟疑一下,先争辩说“我不是程序员,我可是地图家,偶尔写程序帮助我做地图。”,然后又思索“那你觉得我该是什么样子?”旧友遂描述了一个仿佛是不羁如风的流浪女子。我沉思良久,奇怪,什么时候,我会给她这个印象。
小时候看席慕容(啊~身为文学女青年怎么能没有看过她),记得有一本书的后记里她说:

我一直致力于做一个循规蹈矩的人。
我一直致力于做一个不循规蹈矩的人。

当时还是少年,看到这两行字就心中一震,要拥着书轻轻按在胸口,让心也把这两行字读一遍。
还有婆娑罗的开篇,田村由美说:

婆娑罗,Basara, 代表自由豁达,随心所欲的生存意志,语源钻石。

这世上,有很多路,都是我一度崇仰一度向往,而终于没有走上的。
犹如纽约,是我深深爱慕,却终于没有居住的城市。
然而我真能在纽约长住下去么?
从前系里的师兄说起曾经有一次跟几位导师在纽约开会,三四个人边走边说,居然迷了方向怎么也找不回去。师兄一边笑一边感叹,太丢人了,两个地理系的教授和几个地理系的硕士生,在纽约这样四十五街下面就是四十六街的地方迷路,说出去大家都不要做人了。
那会儿我还没有去过纽约,一边听着,一边在旁边附和着抿嘴。
然而等我真的去到,在高楼大厦间漫无目的的走着的时刻,便想起这一桩事儿来;然后我想,那又怎地,纽约这个城市,最适合迷路,最适合等人,最适合对她一无所知的游客:每一个迷失等待的转角,都有奇怪的店面,能找到久寻不见的书、录影带、精致可爱的发夹、或者可握掌中的水晶苹果。然而每一次告别重来,却再也寻不到上次的那个门面,仿佛童话里古董店,只一次,只一刻,只一时。
让我窥见那一瞬艳光,便迅速隐藏,不再得见。
于是我想,我对于纽约,也许,只适合做游客:我需要这样一个巨大的城市,让我永远觉得陌生,永远觉得向往,永远觉得依恋,却又永远不得不离开。
永恒的分离,造就经久不变历历如新的爱恋。
I  http://www.wxsj.net/images/emot/00/30.gif  New York,给我这样的游客:经过,流连,不舍,
然后,我们说再见。

2006.05.23

加拿大签证和杯盏蛋糕

最近的博(加上昨天的,以及未来的预告),以及最近的闲暇时间,似乎就三个主题:6月的加拿大旅行,跟烤箱面粉烘烤苏达等等的相亲相爱,还有,就是我永恒不变的伴侣:书与电视。

书和电视就不说它了,算是我的老情人了,抒情来抒情去怪无味的。

而加拿大的旅行,哎呀呀,虽然只有两天多一点,我也在这边翻来覆去的准备折腾。其实明明是为了去签证的,可自己来回计划,倒忘了这个最初目的,全心全意地往度假路线上走了。昨天上午早早起来签证去了。加拿大的大使馆,从前在DC里玩儿的时候走过好几次,门口是巨大的柱子,还有细细的一层水从做基石的墙上流下来,盖了一层水漆似的。以前还曾经把手指按上去,看着水流绕过手指,又合成一股,很是可爱。话说我九点一刻就到了使馆,想着很快就会回去,穿着三寸半的细高跟鞋进去了。那签证的房间就是一极小的屋子,石头的地板,我一走上去鞋跟就发出咔咔咔的响声,听得我发碜。我去得还算早,前面也已经有个十几人,我进去不久就到一对中年的中国夫妇,在窗口说了两句就退出来,我听到那男的问,“那我们复印行吗?”,里面的女人说不成。我盯了他们半晌,闲极无聊,左右看着贴在桌上的说明,立时明白了他们要复印什么,感情对于某些指定国家(这些指定国家里包括中国),申请表格要求一式两分。幸好我之前多打了一份表备用,这会儿掏出来签个名就算了。

加拿大签证的照片要求非常古怪,当然标准要求例如六个月之内的近照,照片上不能戴帽子,不能遮住面孔之类的,还是一一列上了。但是,有条奇怪的要求是,照片上不能微笑,嘴要闭合不能看到牙齿。首先我及其讨厌照证件照,出国之前(也就是大约六年前)为护照的缘故拍了个三四张,我爸一口气给我冲了各种尺寸各十数张,这些年因为也没怎么用上,都还原封不动的在那儿。上次护照延期我就混水摸鱼的把六年前的照片剪了剪交上去充当近照了,这次申请加拿大签证,我又打算原班照抄用旧照片。可是,我自小照相,就被摄影师要求,笑一点笑一点,因此每张照片上,都是嘴弯弯裂开露出牙齿的——且不去管它笑得好看不好看。我前天晚上把照片翻出来,挑了半天,从四张模板里挑出一张浅蓝底稍稍笑一点只能看到一米米门牙的照片,然后拿到镜子旁边跟自己比了比,自欺欺人地说,还不错,看着没啥区别,剪了剪就装文件袋里了。——好在护照上的照片是另一张笑得裂开嘴的,我前夜看着护照上那盈盈笑着的小妞儿,还是感叹了一下这些年。

因为上述原因,我在等待被叫到窗口的时间里,一直担心那女人把我的照片扔出来说:不能笑,回去重照——倒没怎么担心人给看出来不是六个月内的近照。结果发现担心纯属多余,她就连我漏拿我的H1B签证上联的事儿都没计较,问了我见我没有也就算了,收了东西就叫我等。

等待的时间里就看出三寸半细高跟鞋的坏处了。因为房间小,座位也少,我此后一个多小时几乎一直站着,把重心从左边换到右边,又从右边换到左边,到最后两只脚都麻木了。我并且深深后悔自己居然没带本书来看,只好先把附近的地砖数了数——地砖太大,一共也就五六块一下子就数完了,又把天顶上灯数了数——一共三排,每排数量各不一样。最后实在无聊,就靠在墙上悄悄的把四周的人观察一遍:我刚才看到的那对中国夫妇,是昨天签证里被来回折腾最多次的,他们交完材料稍后又被面试一下,然后又出来补填一表,来回几趟,最后差不多跟我同样时间拿到签证走的。我后面的是一个金头发的姑娘,也不是很亮的金,有点儿稻草的感觉,她一直捧着本书看,我那个嫉妒,坐等的时候一直偷偷瞄她的书,结果,人家看的不是英文——我于是偷瞄的时间里就在琢磨,她这本书到底是西班牙文,还是德文,还是别的什么文(我的法文水平也就够勉强看出不是法文)。还有几名看起来是来自印度的帅哥以及不帅的哥,大都西装笔挺;快关门的时候来了一个极高大的女子,中年,金发,穿着奇突:裤子是普通的牛仔裤,鞋子是极其花哨的金边绣花T字鞋,上衣及其繁复:里面是绣金的花花小背心,外面披了一件(层?片?)淡紫色薄纱,袖子部分层层叠叠的卷在一起,乍一看就跟胳膊上绕了巨大的绷带似的。她进来一会儿到窗口问了几句话又走了,我一直想啊想,这身衣服到底咋回事儿呢,后来,终于,想起来了,她这披风的袖子部分,让我想起某年乌玛瑟曼的红地毯亮相。

11店关门以后还陆续有人来,每个人的理由还各不相同,一个人说,你们明明说是12点关门,门卫很耐心,一遍一遍地说,我们是周一、二、四、五12点关,周三11点;那人还不死心,拼命争辩,我在一边看着心里嘀咕不知道门卫会不会放人,最后那人悻悻地走了;然后又来了一对儿夫妇,看起来像是中国人,女孩子很年轻,门卫说关门了,那姑娘立即说,我们开了三个小时云云,说了一会儿,门卫依然很冷血的说,”There’s nothing I can do”,最后人家也很伤心地走了。

等我的两只脚和小腿都基本麻木得失去知觉以后,我总算拿回了护照,回去了。那会儿已经在使馆里耗了两个半小时。回来的地铁上碰上几个海军军官,都一身雪白的制服,有一堆人身后还站着俩黑色西装及其笔挺的人,我后来的十几分钟,就一直控制着自己不上去问人是不是保镖:无论从服装还是站姿上看(两人都是微微叉着腿,双手交叠在前面站着),都很像啊。

这些天不用加班,回去也早,还可以赶在House开演之前给自己做饭。然后,翻出自己找来的杯盏蛋糕的食谱,从面粉鸡蛋开始,喜滋滋的做了六个杯盏蛋糕。

最后烤出来有些焦,吃起来也总有点儿小苏打的碱味(为什么呢,我明明是按照剂量加的阿),我期待的柠檬香几乎完全品尝不出来。但是,这仍然是一次成功的烘烤经历:首先他们都熟了,发得也很合适,既不太软也不太硬;再有杯盏蛋糕果然是杯盏蛋糕的样子(虽然这条90%以上要归功于模具);而且我昨晚吃了一个今早起来依然很健康;最重要的一点,我不得不强调,这些杯盏蛋糕,全部都是从面粉鸡蛋苏达牛奶这些原料开始着手的,能成型就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胜利了。

我于是怀着巨大的满足睡觉去了,感觉我在烘烤的万里长征路上,又前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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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04

(呀,今天居然是五四青年节啊!!!)

人生最大的忠告

最近忙疯了,时间差混乱,经常3点钟睡,11点起,白白错过大好春光。连续好多个礼拜工作50个小时以上,自诩加班拿到的钱,买一个LV大包都足够了,并下定决心项目完毕以后绝对要买一个。

没时间写博,然而在于睫的博上看来这个,估计也是转载的人生忠告,本来三部分,一给女人,二给男人,三给所有人。从排序来看,这篇忠告是女人写的,而且,是写给女人看的。说真的,还真少见哪个男的在网上津津有味的看人生忠告的,唯独女人们,看了不算,长吁短叹,还转来转去。我就不转给男人的部分的,挑些自己看来有意思的转一下,顺便发发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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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2

一、送给女人

工作计划与男友约会档期冲突,取前者……前者不会辜负你,而且越老越不会,除非你目前的工作是当三陪小姐。

(前者的确不会辜负我,并且总有合理酬劳,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然而无论多么不辜负,前者不能拥抱我温暖我亲吻我,不能在我生病的时候慰问我不能在我哭泣的时候借给我肩膀不能在我醒来的时候吻我的头发不能在我噩梦的时候安抚我。工作狂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工作狂能给人带来的满足也永远有限。)

只有小女孩才会用吸烟、夜游、多交男友表示成熟,你就不必了。

(也许不是为了成熟,何必一梆子打死。)

最好不要让初次约会的男人知道你住所,若对方坚持送,那么到楼下即可……相信我,他不“顺便上去喝杯茶”也不会渴死。

(如果你需要,为什么不,只是别期待这样发展的关系能长久。.)

若连续六个月每月置衫超过十件,考虑买房。

酒吧里认识的男人就不必留电话了。

(同三)

如果没车,不要买白皮鞋。

(莫名其妙)

若不幸你爱的男人有另一个女人,请不要留恋,随时离开!

(这一点倒颇有道理,可惜知易行难。大部分女人和男人都一样,喜欢打仗,稀缺品总是仿佛价高。)

男人对自己的好色就象律师对罪犯:明知有罪也要辩护……你知道就是啦。即使你美若天仙,也要讲道理。

(如果这个男人承认自己与猩猩同等,那我也没话说。)

爱你的工作,但不要爱你的老板。

(!!!)

不要逼男人撒谎,他会恨你。也不要把他的话当真,你会恨他。

(所以基本上就是说男人说的话都要当作撒谎,而且还得让他自然的舒服的撒谎免得被恨?愈发证明了这忠告是女人写给女人看的。我并且险恶的猜测,是情路不顺的女人写来给女人看的,以资借鉴?)

再爱他,也不必为他去隆胸。

(不仅隆胸,任何一件事情,包括生孩子,都应该记得是为自己做,只有为自己做的事,将来才不会后悔。)

三、送给所有人

视爱情为奢侈品:有最好,没有也能活。

(什么什么什么)

签任何合同之前至少看三遍……如果是婚约,更要仔细掂量。
随缘,但不是说不努力。
为了你的身心健康可养一只宠物,为了宠物的身心健康,就不要养了……据说它们太孤独了也会得忧郁症。
每天吃维生素丸,坚持补钙,否则在浴缸里面一跤摔断腿,即使你能爬出来打急救电话并在医生赶来之前披上衣服,恐怕也得在床上躺3月,一个夏天不能**.
人越少则冰箱越要大,精神空虚可用食物填充。若打开冰箱没有食物,可鼓励你努力工作。
食物尽量选择高蛋白、多纤维、低脂肪、少热量的,少食多餐。
要买保险。
在办公室里备一件厚外套,一把伞。
同事的恭维就象香水,可以闻闻,但不要喝。
永远不要问这个问题:“为什么不爱我?”
不要预先说出决心。

(啊,这一点我要大字写了贴墙上)

没有任何事任何人,会重要到需要你过了半夜12点还苦想不睡。

(有一种人叫夜猫子)

真诚地微笑,别怕皱纹。
元宵节、中秋节、情人节若无节目可主动要求加班……免得出门触景生情或回家独自神伤,而且可以给老板一个好印象。

(进一步证实我的险恶猜测)

以前的恋人打电话来问你最近好不好……要说好。

(统统不要接,最不耐烦还要跟从前的恋人假装好朋友的桥断。)

……..   

多赚点钱,但不要多到谁看上你你都要疑心的地步。

(这一条怎么排名怎么后)

有望得到的要努力,无望得到的不介意,这样无论输赢,姿态都会好看。
其实,人生即使有伴也是寂寞的……不如及早培养兴趣,比如中年之后种花养鱼。
真喜欢一样东西,就买吧。

(所以多赚钱很重要很重要啊)

对于一个错误的诺言,你要有勇气违背它。

(这句很对,错误的工作错误的男朋友错误的婚姻,统统需要勇气说不,重头再来)

……
不要在想让你哭的人面前哭。
……
不必好奇别人怎样评价你,想想你是怎样评价他的。
……   

别和道德观和你不同的人有私交。

(那要看不同到什么程度,水至清则无鱼。)

一个人,从出生到18岁,需要好的家庭。18岁到35岁,需要好的外表。35岁到55岁,需要好的个性。55岁以后,需要好多钱。

(这女人一定看亦舒,精神毒药阿精神毒药)

当然应该等待那个对的人最终出现……但在漫长的等待中,你也可以先和不对的人聊聊天。
要快乐!
要记住你只能活一辈子。

(所以要对得起自己,因为一切都只有一次机会)

往生

网络是一件很奇怪的东西,仔细想想,无论在上面怎么亲密过,谈天说地过,不认识,其实还是不认识。倘或真死了心关掉电脑删除记录,再也不去,对曾经在某一个地方认识的人来说,就跟自己死过一遍一样,了无痕迹。
昨天寒雪上msn来,给了我新的SG论坛的地址,说是有空去看看。我兴高采烈的跑过去了,要注册可儿这个id,居然注册不上;好在寒雪没有马上下线,他说,纪录都是从前转过来的,你试试以前的密码。好在我八百年密码从来不变,一试,居然进去了。
论坛果然是从前保留下来的,上一次的留言,已经是2003年,还留着那个时候的联系方式,如今是密码都忘掉了。
惊奇的是,居然还真有不少旧人找了回来,虽然不是所有的人都用着从前的id,然而,依稀仿佛都能看到从前的他们。
这个从前,已经是六、七年前的事儿了。那个时候我疯狂的爱玩青涩宝贝(Sentimental Graffiti)的游戏,一遍一遍的通关,看周边,写感想,用PS做图,不亦乐乎。那个时候的bf,有一次为个什么纪念日,便做了个SG的网站给我,说是纪念日快乐。是什么纪念日我如今也忘了,就连做网站的那个人,如今也不知去处了。然而那是我跟第一次互动的办自己的网站,挂着更新,写字,放图片,回论坛。还认识了好些人,都是SG的粉丝。大家做了青涩网站的还结了盟,挂在寒雪的青涩总站下。差一点点,寒雪的网站就被官方用作青涩的大陆主站。
也是我的一段青涩快乐时光。
后来各大网站都收回免费空间,一时间所有的网站都纷纷倒塌,寒雪那站点也被官方关掉。一下子,树倒了,人散了。
我第一次意识到网络的不真实性:前一天还在论坛上留言欢笑的人,一下子,全都找不到了。
我勉强跟几个人还保持了一阵子email联系,后来也散掉了。然后毕业,工作,搬家。我忘掉了这个游戏,也几乎忘掉了那段时光。偶尔在google上想起古一下自己从前的网站,还能看到如今活跃的青涩网站上,挂着从前的链接,还有介绍说是少有的女性站长的青涩同人站。有时候看这会微微黯然,更多的时候看完顺手就关掉了。
大部分时候,我也是个只往前走,不回头看的人。夜里偶尔软弱,会恋旧听听音乐盒的叮咚,看看从前的风花雪月。然而早上天一亮,我照例衣着整齐的上班去,做图,写程序,喝茶谈笑。
昨夜韶华重现,看到曾经熟悉的名字曾经熟悉的地方,一下子百感交集:仿佛上一辈子在自己面前重现,从前的人,从前的地方,从前的时光。
只是青春一去不回,过往种种,俱已湮灭。留住的只是往生里的名字,带着碎裂陈旧的痕迹。再怎么找,也不能回到从前。
谁也不能回到从前。
E

2006.03.15

[转载]Silkworm 阅读笔记: 萝蕤

首先要感谢蚕宝答应转载。
蚕的阅读笔记以及名人八卦,一直是我在后花园里的至爱。她有时候笑说自己是摘抄大王,我心底却是十分仰慕佩服的,书人人都读,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读出来文字背后的东西,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字里行间看到岁月滔滔。很多时候蚕的名人八卦,让我想起从前看陆键东的《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仿佛只是时间地点的考证,然而文字背后那么多深厚的感情,隐忍不发,看似平述,实则澎湃。
我老想应该有个人请蚕去做个名人专题,把我们从无数似是而非的文人猎奇中拯救出来。
这篇萝蕤,我在蚕的草稿期间就看过一次。当时还有很多需补全的地方,但看起来已经相当流畅大气。当时看到结尾部分蚕感想曰“君子不忧不惧”,我一时百感交集。
这是个什么都快都公开都自由的年代,从前广为传颂的很多品质,现在都几乎被称为笑谈。每个人都争着为自己委屈,每个人都争着在大众面前——认识也罢不认识也罢——争个是非黑白,我几乎都要忘记曾经有一些人,曾经用另一种方式生活。
芳馨如兰。
一个人的际遇是不能自己选择,然而用怎样的态度生活,却是可以自己掌握的。无论时间怎么变,我敬仰萝蕤这样的女子。
E

200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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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笔记: 萝蕤

Silkworm

写在前面
萝蕤,这是一个女子的名字,她姓赵。这个名字,很久以前就听到过,拥有这美好名字的人,却不甚了解。只隐约知道她是西语系的教授,旧时代的燕京大学、新时代的北京大学,她亲身都经历过,和燕园有着不解之缘。
萝蕤,每当念出这个名字,我眼前就浮现出一幅图景。
从西面的大门进入燕园,略微偏东南的方向上,有六个精巧的院落,三个一组均匀地排布在静园的东西两侧。燕京时期,这里是女生宿舍。北大时期这里变成文科院系的办公室。推开窄窄的院门,正面和两侧是二层的木制结构小楼,雕梁画壁,古色古香。深绿色的爬山虎附满了小楼的青砖外墙,因而环绕在中间的,那一个幽静典雅的小院子,无冬例夏总是散发着清凉。暮春初夏的时节,院子门顶的一架藤萝重重地缀下来,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绿色的叶子和深紫浅紫的花瓣,筛出一丝一丝金色的花纹。叶子和花瓣挤挤挨挨,都是乱的,里面有风。
藤萝葳蕤。萝蕤,这个名字,是绿颜色掺着各样紫色的一片春花,是对生机的歌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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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杨绛先生的书里,零星读到过有关赵萝蕤的事情。一次杨绛先生说到年轻时在清华外文研究所求学,“我和比我高一级的赵萝蕤,都是获得奖学金的”。另一次是杨绛先生和钱钟书回南结婚,同学赵萝蕤和陈梦家列席。陈梦家后来就是赵萝蕤的夫君。
说起来,杨绛和赵萝蕤的先生,钱钟书和陈梦家,也算得上旗鼓相当。有故事说,在某次清华大学中文系研究生学科考试答辩会上。两人相遇,陈先生见钱先生进来,招呼道:“江南才子钱钟书”,钱钟书应口对答:“上虞诗人陈梦家。”
为什么称陈梦家为诗人?翻看有关徐志摩的文字,新月社的长串人名中,总是见到陈梦家这个名字。虽然陈梦家先生后来治学,并不以诗歌见长,但是年轻时代那股热情洋溢的诗人气质,终其一生也没有完全磨灭。
赵萝蕤、陈梦家,这一对夫妇的名字,多象两首诗。套句俗话,神仙眷侣不过如此。
去年在赵珩先生的《老饕漫笔》中读到一篇《灶温》。文中记述,陈梦家先生虽是南方人,却带领赵珩家人看豫剧、吃北京小馆子“灶温”。在赵珩先生的记忆中,陈梦家先生是位知识渊博,而又兴趣广泛、平易近人的长者。读后,我暗暗迟疑:算算年头,那时陈梦家先生已经和赵萝蕤先生结合多年,为何陈梦家先生会以单身汉的面貌出现?赵萝蕤先生到哪里去了?
最近多看了几篇文章,才解开了其中的疑窦,边看边叹,边叹边看。容我还是一切从头说起吧。
她的一生
赵萝蕤生于1912年5月,自幼长在苏州。她的父亲赵紫宸早年就读于东吴大学,后留学美国。到赵萝蕤上学时,父亲职任东吴大学教授兼教务长。赵萝蕤在苏州圣约翰堂附近的幼稚园玩了3年,7岁进景海女子师范学校就读。1926年,因为父亲赵紫宸接任了燕京大学宗教学院院长一职,他们全家离开苏州、迁往北京。
这一年,赵萝蕤14岁。她考上了燕京大学附属中学高三,父亲因爱女年幼,嘱她改读高二。两年后,16岁的她直接升入燕京大学中文系,受业于郭绍虞、马鉴、周作人、顾随、谢冰心等教授。翌年,美国老师包贵思女士劝她改学外国文学。她征得父亲同意后,转系攻读英国文学。
1932年从燕大毕业时,赵萝蕤20岁。她在追忆当年的情境时说:“作为女性,我能够选择的生活道路够狭窄的。我大学毕业时才二十岁。父亲说怎么办呢,还是上学吧。清华大学就在隔壁,去试试考一考。那里有个外国文学研究所。”“当时清华的外国文学研究所除了英语外,还要考两门外语。结果,赵萝蕤法语及格了,德语却吃了一个零分。不过,她的英语确实过硬,考了一百分。吴宓老师说,行,德语等入学后再补吧。就这样,赵萝蕤被录取了,并且还得了1年360元的奖学金。”
赵萝蕤在清华学习了三年,听了吴宓的“中西诗的比较”,叶公超的“文艺理论”,温德的许多法国文学课:司汤达、波德莱尔、梵乐希等,还跟吴可读读了英意对照的但丁的《神曲》。
进入清华第3年,应诗人戴望舒之约,赵萝蕤开始翻译美国诗人爱略特(T.S.Eliot)以艰涩难懂闻名的长诗《荒原》(The Waste Land)。”“《荒原》发表于1922年,全诗分5章,共400多行,它揭示了一战以后年轻一代产生的迷茫、空虚及悲观情绪,诗作一问世即在世界文坛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早期注意到艾略特文学成就的有温源宁、卞之琳、叶公超等。”但《荒原》一书却迟到1937年才全部翻译过来,完成重任的是还在读书的学生赵萝蕤。
1935年,赵萝蕤从清华外国文学研究所毕业。杨绛先生不只一次地写过,当时清华大学公费(官费)出国学习的机会不少,可是外国文学研究所的毕业生没有机会报考,所以当钱钟书先生考取留学机会,她毫不犹豫地肄业、结婚,随钱先生去了英国学习。赵萝蕤没有出国,毕业后转入西语系任助教。
1936年赵萝蕤与先前在燕园相识的陈梦家结婚。陈梦家,1911年生,原籍浙江上虞。毕业于南京大央大学法律系,但是一天律师也没有做过,反倒对诗歌很有兴趣。他曾师从徐志摩、闻一多,是新月派的重要成员之一。1932年,陈梦家到燕京大学宗教学院学习。赵萝蕤的父亲赵紫宸时任燕京大学宗教学院院长。赵萝蕤与陈梦家,大概是这个时期相识相爱的。陈梦家1934年起,改攻古文字学,后留校任助教。古文字学和考古学,成了陈梦家毕生的事业。
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后,赵萝蕤、陈梦家夫妇辗转到达云南昆明。陈梦家任教于西南联大中文系。西南联大由清华、北大、南开组成,因循清华“夫妻不能在同一学府任教”的旧规。于是,赵萝蕤便作出牺牲,在家操持家务,但仍然勤读不辍。1939年至1944年,她在云南大学和云大附中任教,同时翻译出版了意大利作家西洛内的反法西斯小说《死了的山村》。
1944年秋,费正清和金岳霖先生帮忙,为陈梦家联系到芝加哥大学东方学院讲授古文字学的机会。有关陈梦家的工作,赵萝蕤回忆道,“选读他这门课的美国学生寥寥无几,只四五人,但正像他初到纽约答一家小报的记者问时说的,他到美国来主要是要编一部全美所藏中国铜器图录。在美国三年中,他就是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奋斗。从第二年开始他遍访美国藏有青铜器的人家、博物馆、古董商,然后回到芝加哥大学的办公室整理所收集到的资料,打出清样。多数私人收藏家都是富贵之家。否则谁买得起一件、两件,乃至数件精美绝伦、价值昂贵的中国青铜器呢?梦家是无所顾忌的,只要是有器之家,他是必然要叩门的。他和所有藏家、古董商、博物馆几乎都有通信关系,并留有信件的存底。他胜利地完成了他尽全力想要完成的工作。在美国的三年中,除编写庞大的流美铜器图录外,他还用英文撰写并发表了《中国铜器的艺术风格》、《周代的伟大》等文章,并和芝加哥艺术馆的凯莱合编了《白金汉所藏中国铜器图录》。”
赵萝蕤与陈梦家同往美国芝加哥大学。陈梦家工作,赵萝蕤深造。陈梦家的合同只有三年,但他说服妻子,一定要取得博士学位,于是赵萝蕤选择了四年的博士学习。此后的四年,赵萝蕤把它称之为“我一生中很重要的四年”。
“40年代的芝大英语系正是它的全盛时代,聚集了不少世界知名的一流学者。赵萝蕤得以在他们的门下学习和研究。文艺理论与18世纪英国文学的专家是克莱恩教授;莎士比亚与玄学派诗人的专家是乔治.威廉森教授;19世纪小说文本精读的专家是法国著名学者卡萨缅的高足布朗教授;狄更斯与英国文学专家是沙伯尔教授;古英语、中世纪英语与乔叟专家是赫伯特教授;美国文学专家是维尔特教授,他同时任系主任和文学院院长。”
1947年陈梦家先行回国,任教清华大学中文系。赵萝蕤留在芝加哥大学继续学业。据赵萝蕤在芝加哥大学后期的学弟巫宁坤回忆,“当时已有数十名中国研究生在那里深造,多半在国际公寓寄宿,我到校后也住在那里,结识了其中不少人。在英文系研究生中有赵萝蕤、周珏良、查良铮(穆旦)等人,他们都是国内英语界的精英,我的良师益友,后来数十年中的患难之交。……当时萝蕤已完成研究美国小说家詹姆斯(Henry James)小说的博士论文,颇得系主任威尔特(Napier Wilt)等教授的赞赏。几年的寒窗苦读已大功告成,这时丈夫陈梦家教授已于一九四七年先行回国,任教清华,她有富余的时间常与珏良和我讨论文学理论和批评的问题。我们三人都师从克莱恩(Ronald S. Crane)教授等大师,钻研他们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原理创建的新亚里士多德学派(或称芝加哥学派)的文学批评理论。萝蕤熟谙中外文学名著和文学理论,分析研究常有独到的见解,说来娓娓动听。但不论日常交往,或谈诗论文,一向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从来没有一点资深前辈居高临下的神气。在全体中国留学生中,她是德高望重的大姐”。
巫宁坤还记得,“1948年秋冬之间,萝蕤通过了博士论文答辩,来年6月就可在著名的洛克菲勒教堂登台接受博士学位。这时平、津局势紧张,万一南北交通受阻,萝蕤深恐不能实现学成回国的愿望,便毅然决然在年底以前不顾一切兼程回国,几经周折才在一九四九年初回到了当时的围城北平”。
回程的周折,赵萝蕤自己是这样回忆的,“那时美国码头工人正闹罢工,罢工结束,我搭乘第一条运兵船离开西海岸驶向上海。船上有三个人的目的地是北京。登船时听到广播,北京西郊清华大学与燕京大学已经解放,傅作义部队已陷入重围。1948年12月31日,梅格斯将军号进泊上海港,这时去北京的火车与海轮已停驶。我在昆明郊外居住时熟识了欧亚航空公司经理查阜西先生,我就找到他想办法。果然,有一架给傅作义运粮食的飞机正要飞往北京。我们三人便搭乘这架完全没有座位的简陋飞行器飞到了北京,在天坛的柏树丛中降落,过天津时解放军的高射炮向我们射击,但是我们平安抵达了目的地。飞机没有扶梯可以使乘坐者下到地上,遂找来一个带着铁钩的竹梯,钩在机门口,但离地还有一米多,那就往铺设在地上的两床棉被上跳吧。进入市区,我先到北大的汤用彤先生家里。厨房里有两三棵大白菜,几个鸡蛋。我发明了每家住一夜的办法。在昆明的八年中,我们结下了无数心照不宣的朋友,可以轮流住上一个月的。我又到骑河楼清华办事处托人带信给梦家,告诉他我已平安抵京,哪天开城门,哪天就来接我回家。三周后城门开了,北京已和平解放。于是我回到了清华园,也回到了燕京大学我即将任职的母校。”
赵萝蕤和陈梦家把家安在燕京大学北部朗润园的一幢中式平房里。据回忆,“室内一色明代家具,都是陈先生亲手搜集的精品,客厅里安放着萝蕤的斯坦威钢琴”。陈梦家收藏的明代家具,当时在北京乃至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王世襄先生在《怀念梦家》一文中写到,“梦家此时已有鸿篇巨著问世,稿酬收入比我多,可以买我买不起的家具。例如那对明紫檀直棂架格,在鲁班馆南口路东的家具店里摆了一两年,我去看过多次,力不能致,终为梦家所得。但我不像他那样把大量的精力倾注于学术研究中,经常骑辆破车,叩故家门,逛鬼市摊,不惜费工夫,所以能买到梦家未能见到的东西。”
1949年解放初期,赵萝蕤在燕京大学西语系任教授。抗美援朝的战事爆发后,燕京大学的美国教授纷纷回国,赵萝蕤接任了系主任职务。当时西语系师资不足,只有赵萝蕤、吴兴华两位青年,和俞大遒、胡稼胎两位前辈,一共四位教授。赵萝蕤报请陆志韦校长,电聘芝加哥大学的学弟巫宁坤回国来共事。在赵萝蕤的努力下,1951年8月中旬,巫宁坤放弃即将完成的博士论文,毅然归国就职。赵萝蕤亲自到前门火车站接他。
不料几个月后,“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打响了,“北京市委工作组进驻燕园,发动全校师生批斗赵紫宸、陆志韦、哲学系主任张东荪,要求人人和他们划清界限。”赵萝蕤是赵紫宸的女儿,又是陆志韦的干女儿,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作为西语系系主任,萝蕤不仅仅要检讨个人的资产阶级思想,还要参加各种大、小会议,没完没了地检讨在领导教学工作中‘重业务,轻政治’的错误倾向,她疲于奔命了。”
1952年7月,思想改造运动告一段落,紧接着就是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教会大学一律解散,燕京和辅仁按不同科系分别并入北大、清华、北师大,人员听候统一分配。燕京大学西语系的五名教授中,赵萝蕤和其他三位教授分配到北京大学西语系,唯巫宁坤前往天津南开大学。
而陈梦家先生,在清华大学的“思想改造运动”中也遭受了猛烈的批判。随后由于清华大学取消中文系,转到中国科学院考古所工作。清华、北大都在北京西郊,而考古所位于城里。1956年陈梦家用稿费在东城钱粮胡同买了一所房子,“一个人占有了一间很大的寝室兼书房,在里面摆下了两张画桌。这一大一小两画桌拼在一起成了他的书桌,上面堆满了各种需要不时翻阅的图籍、稿本、文具和一盏台灯”。
1957年,陈梦家被打成右派,”降级使用”。罪名之一是”反对文字改革”,其实他只是说过”文字改革应该慎重”,可惜这篇文章和领袖立意推行文字改革的文章,同一天见报,自然成了批判的靶子。另外,他的诗人气质,使他不能容忍一切不合理的东西,并且要大声发言,下场怎么可能乐观。打成右派以后,陈梦家被剥夺了发表学术论著的权力,由于考古所领导夏鼐的关照,1959年曾借调到甘肃整理新出土的武威汉简,有幸并未中断学术研究。可是,赵萝蕤遭此沉重打击,精神分裂。前面提到的,赵珩先生笔下的陈梦家过着一种单身汉生活,原来答案在这里。
在六十年代初期的“小阳春”中,陈梦家被调回考古所,他的著作《汉简缀述》也得以出版。正当他正准备大展身手的时候,1966年初夏,“史无前例”的文革又开始了。1966年8月,陈梦家在考古所被批判、斗争。赵萝蕤两次发病,送不进医院。陈梦家告诉朋友说:“我不能再让别人把我当猴子耍了。”8月24日夜里,他写下遗书,服大量安眠药片自杀。由于安眠药量不足以致死,他没有死。十天以后,陈梦家又一次自杀。自缢,死于1966年9月3日,年五十五岁。
赵萝蕤和陈梦家没有子女。赵萝蕤从此孓然一身。当年从燕京大学调入新北大的四位英语教授,其他三位都在浩劫中死于非命。赵萝蕤总算硕果仅存地活下来了。但她不但失去了伴侣和同事,她的健康、她和陈梦家在东城钱粮胡同的家,以及家中陈梦家生前精心搜集的明代家具和字画、她的斯坦威钢琴,都没逃脱“横扫”的命运。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赵萝蕤健康有所好转,继续执教北京大学西语系,任博士生导师,传道授业,是学生眼中“既慈祥又严格”的老师。她读了近十余年来美国新出版的有关惠特曼(Whitman)的著作,又借赴美探亲的机会到国会图书馆查阅惠特曼的手稿,终以12年工夫完成了带有大量注释的《草叶集》全译本,这一成就震惊了学术界。上海译文出版社约她翻译一部詹姆斯短篇小说选,她在忙于翻译《草叶集》的工作中,抽空翻译了《黛茜.密勒》和《丛林猛兽》两篇。
1991年,芝加哥大学邀请赵萝蕤博士回母校参加建校一百周年活动,并授予“专业成就奖”。
1998年元旦,赵萝蕤走完了她八十六年风雨人生的道路。
她的文字
赵萝蕤的主要成就在翻译上,但是她也有一些其它的文字留下来。报人姜德明先生曾经评述过赵萝蕤回忆师友的散文,“她写在清华教她法文的温德老师,称赞这位教授在学校曾掩护过数不清的左派人士,亦与西山的草莽英雄打过交道,是中国人民的好朋友。同时,她并不掩饰老师教法语时发音有缺欠。在捕捉老师的性格特征时,作者更有神来之笔:他在中国住了七八十年,两件事情证明他终是个美国佬。一,他把冬天的炉火烧到30度以上,一定要热到穿单衣才罢休;二,他的学生都是中国人,他却始终讲着地道美国口音的英语,不会说中国话。”(见《我记忆中的温德老师》)她对老师的尊敬、感情全包含在这坦直的叙述中了。”杨绛先生也写过老温德,两篇文章对照着,能看出作者性格的异同。
“另有一篇《杨刚二三事》也很动人。杨刚与赵萝蕤在燕京大学是同班同学,生活道路却有很大差异。杨刚是风暴中的女战士,赵萝蕤是温室里的闺秀。赵萝蕤诚恳地写出在校期间的这种差异:‘我的政治神经发育极晚’、‘我们几乎从不谈政治,谈的都是自己对文学的爱好和生活琐事,如评论同学与教师等。’‘我在各方面都是十分幼稚的。我出身大学教授家庭,上学又很早,是地道的温室里培育出来的花朵,十分脆弱无知。’抗战爆发后,她们分离了。直到1944年秋,两人突然在印度孟买的大街上巧遇。当时她们都在候船赴美,一个是奉命去美工作,一个是到芝加哥大学继续深造。这时候两位老同学已经谈起了政治,杨刚批评赵萝蕤在对待人生问题上的思想‘愚蠢’,批评她的‘好人哲学’和‘好人政治’,甚至批评赵在抗战的大后方当了‘贤妻良母’,一切都以丈夫陈梦家的利益是从。全国解放初期,杨刚又直言批评赵萝蕤是‘学院派’、‘十足的书生气‘。接着赵先生深情而骄傲地说:‘但是革命志士和书生也还是可以结成好友的。’”
姜德明写到,“杨刚是我敬畏的老领导,她确有这样直爽强烈的性格;赵萝蕤是我尊敬的前辈,她果真如此善良温和。赵先生无疑地在赞美杨刚的人性,我从她的直白中也看到她的真诚。她们的率真都是一种美”。
杨刚是一颗红心、铁骨铮铮的革命女性。她后来的际遇,不提也罢。革命志士和书生最终也不过殊途同归。就象民主党派那位章先生不理解为什么好友张先生贡献了国宝《平复贴》还免不了右派的帽子,而张先生的回答是,“你是个懂政治的人,都成了右派。那么,我这个不懂政治的人划成右派,也就不足为怪。再说,右派帽子对你可能是要紧的,因为你以政治为业;这顶帽子对我并不怎么要紧,我是个散淡之人,生活是琴棋书画。共产党用我,我是这样。共产党不用我,我也是这样。”。
可是,对于赵萝蕤来说,不仅是“用”不“用”的问题,而且是生与死的问题。
最为苦痛的一部分经历,她却没有留下什么文字。姜德明先生曾建议赵萝蕤写一篇回忆陈梦家先生的文章,“多年来,人们都很关注这位早年新月派的诗人,而有关他的文章又是那么少。”赵先生给他复信:“三四年前三联书店曾委托我写一本10万字的书,写陈梦家。我实在没那么多的话可说。5万字都写不出。他写诗的生涯只有短短六七年,绝大半辈子都是搞古文字和古文献,每天至少工作10小时,有什么好写的呢?而且我对考古一窍不通,没有任何发言权。我建议编一本诗选,写一个一万多字的序,他们又毫无兴趣。只得作罢。情况就是这样。”
回信那么那么平静。“我实在没那么多的话可说”。她真的没有话要说么?还是不想说?她的心真的是一直这么平静么?巫宁坤回忆院系调整时,“萝蕤来访,向我传达本系教师分配情况。五名教授中,她本人和其他三位教授都去北大,唯有我的去处是天津南开大学。话一出口,她就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我明白她的心情。当初是她让我放弃未完成的博士论文,万里来归,而现在却只能让我任人摆布,无可奈何,吉凶莫测,她怎能不感到由衷的负疚?当初,她满怀信心,要壮大燕京的英语教授阵容,以芝大英语系为蓝本建立一个优异的英语专业。如今她以稀有的才华构建的象牙之塔在狂风暴雨中化为灰烬,美好的梦想成为镜花水月,她怎能不伤心欲绝?”
可是,巫宁坤写到,“和沈从文一样,她从来不谈个人的苦难经历。正如杨宪益和戴乃迭从来不提在浩劫中痛失独子之痛一样,她也从来没有提到过她的丧夫之痛。”这让我想起黄永玉形容表叔沈从文,“眼见他捏着三个烧红的故事,哼也不哼一声”。
十年浩劫过去以后,巫宁坤去看望赵萝蕤,“她已搬到父母生前寓居的、美术馆后街二十二号一座历史悠久的四合院内两间朝西的小屋,里面一间放了一张小床、一张小书桌、两三把椅子。这是她的卧室兼书房,也是她接待国内外来访者的小天地。外面一间放着几个书架,藏书中包括她当年在美国搜集的全套初版詹姆斯小说和艾略特签名的诗作。她毕生以读书为乐,可是目力衰退,不得不有所节制。她热爱音乐,现在唯一的消遣是坐在小屋里倾听西方古典音乐的录音。”
“我知道她为精神分裂症仍在服药。有一天,我注意到她的嘴唇不时抽搐,便问她是否可以减少剂量。她的脸立刻变色,质问我:‘你要让我犯病吗?’我后悔说话唐突,同时也突然认识到,这么些年来她形影相吊,不定受到过怎样的梦境的煎熬。哪怕一个詹姆斯式的悲剧女主人公,也不可能以如此的勇气和尊严承受她的苦难。令我感到惊喜的是,泰山压顶的苦难并没有使她顾影自怜,一蹶不振。”
冯亦代先生说,赵萝蕤先生“晚年有件快乐的事,她把钱粮胡同的旧宅交给公家,得了一笔回报,借此去欧洲做了一次旅行。”大彻大悟的洒脱,莫过于此。
赵萝蕤先生多年的老友巫宁坤先生,由于种种原因,自80年代末期一直居留海外。赵萝蕤深情地邀请他们回国,周到的关切一如当年要求巫宁坤回燕京大学任教:““你和怡楷来京可住我处,我们现在西屋是客房,有全套卫生设备。我仍有保姆,可和我同饭。”
阿城曾经用“甚是谦谦,骨子里却侠”来形容一位友人,我借来用在赵萝蕤身上。
陈梦家有一首诗叫《一朵野花》
一朵野花在荒原里开了又落了,
不想到这小生命,向着太阳发笑,
上帝给他的聪明他自己知道,
他的欢喜,他的诗,在风前轻摇。
一朵野花在荒原里开了又落了,
他看见青天,看不见自己的藐小,
听惯风的温柔,听惯风的怒号,
就连他自己的梦也容易忘掉。
成诗在一九二九年一月,那时赵萝蕤还没有翻译《荒原》。这朵野花,也可以葳蕤的。
写在后面—有关无关的些许感想
在对赵萝蕤先生生平的梳理过程中,我第一万遍地感慨一个人的力量在一个大时代里面是多么的微不足道。然而,转念想想,所谓大时代,也正是千千万万个人力量的总和。在受到外力催化的时候,力量的总和有时会在霎那间掀起惊涛骇浪,不管个人意志如何,把某些人送上风口浪尖,把某些人拍成粉末。但是,再猛烈的暴风雨,终归会慢慢归于平静,即使所需时间相当长久。当个人力量被允许单独存在的时候,就要看一个人具备不具备把握个人力量的能力了。有的人能任何境遇都宠辱不惊,有的人却不能把持平静与寂寞。能否避开动荡不堪的大时代,不以个人意愿为转移。但是,珍视和保有把握个人力量的能力,这是可以选择的。所谓“君子不忧不惧”。
说到君子,拥有同样的学养和智慧,锋芒毕露类型的人,一般会名声响得多,而内敛含蓄的,就常常不为人知——这“知”,不仅是“知道”的“知”,更是“相知”的“知”。其实,所谓风骨、脊梁、底蕴,都是倾向于含而不发的。有些学者,因了这样那样的机缘,到了晚年才忽然爆得大名。我一方面想为他们叫屈,怎么没有人一早相知。可是同时又觉得如是甚好,清静多久算多久,该相知的自会相知。真人错过了,我们还可以看书,相知不分早晚。有书在那里,就好。

暗暗欢喜

今天无聊,跑去古狗了一下只如初见,居然真古狗出几个相关的帖子来。大多数是文库转过去的,然后古出一个孩子在自己的博上写的读后感(?),或者说是读后感慨。先转一下~~
以下为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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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0.hotqq.com/cgi-bin/bbs/club/v_log.aspx?lunquid=s&id=4648577&j=0

单恋/暗恋  yest  posted at 2005-9-7 22:40 管理

《只如初见》繁华过后
先前看腻了京味文,连带对所有跟北京相关的都腻味起来(我家宝贝未央除外~笑)。差点错过这个发生在北大校园的故事,呵呵。
一个单恋的故事,嘻嘻,最有感觉的依然是这个类型,平凡生活中的单恋,每次看都心动不已啊。
有时候会怀疑是不是自己高中时候那次所谓的单恋给我印象太过深刻,所以自此以后对这类的文都爱不释手呢?
但是那次……算得上单恋吗?汗汗……如果算是,我的感情可够平淡的……再汗下!
如果现在是在单恋的话,那对象……大概只有泉了……默……
文还没看完,看完再继续写。

http://www0.hotqq.com/cgi-bin/bbs/club/v_log.aspx?lunquid=s&id=4648725&j=0

《只如初见》繁华过后  yest  posted at 2005-9-8 0:24 管理

看完后痛哭一场。
也许是从男主角的身上看到自己。
但是也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喜欢苏涵,但是也知道即使这样辛苦地坚持,等待他的也不一定是想要得到的幸福。
男主角太过怯弱,连拼死一搏失败了才屈服都没有,就那样放弃了,是爱得不够还是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坚持呢?
可是,很多人都这样吧,也许我也是其中一个,即使不是爱情。
喜欢克林的家庭,他的两个姐姐,他的父母,他温暖的绿眼睛。看的时候想到Harry Potter了,不是罗琳的那个,而是众多同人文里的那个。好像是怀念很久远以前情人的感觉呢。笑……
对男主角最后的选择,选择父母和家庭,选择社会的认同,不想多说什么,如果他觉得值得,并且在多年以后不会后悔,无论他曾把克林伤得多深,那么也算是做对了吧,但如果后悔的话……
据说这个故事有现实中的原型,如果早就知道的话,我不会期待它有个圆满的结局,害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痛哭一场……
亲情、友情、爱情……谁说它们之间没有对立来着?
一个人的心总共就那么大,怎么可能装得下等质同量足以满足所有所爱之人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呢?
ps:根据这文来看北大青华的优秀学子似乎真的都出国去了呢,而且还尽往美国跑。我很是汗了下……以前听说时还不大相信,以为总有几个觉得对别国水土不服的人吧,结果……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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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对被称为京味文吃了一惊,我自己觉得那篇写得一点儿京味都不没有啊;然后对他最后这个p.s.有点儿汗,哎哎~不过更多的有点儿偷偷的暗喜,写字的欣喜当然有一大半是在自己动手写的时候,还有一小半,便是在看到别人读的时候感同身受。能把一个陌生人写哭,大约是每个写手的至大成就。这篇文写哭的人不少,就我知道的,也有十数个(当然数目是很少…….但是我也只得那个水平而已,汗死~~~)。遗憾的是,我最希望打动的几个人里,有一个完全无动于衷(嗬嗬,如果你在看,你该知道我说的是谁),说是觉得疏离,我真是挫败。
想想这篇文已经写了快半年了,最后终结大约是在去年9月底。开始写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写完,后来居然有相当时间保持每日一章,自己都不免佩服一下。那会儿好像是因为看完1994去借了本艾略特诗集,然后突然就想起于睫说的这个故事,有一瞬觉得艾略特哪几首配给于枫再合适不过了,然后就先写了结局。我想我还是是有点儿悲情情结的人,当时想到最后的场景,自己就觉得很满意。可以说全文八万字,基本上就是靠着对这个结局的满意写下来的。苏涵是最多读者喜欢的人物,这一点我很满意,嗬嗬,因为,亲爱的XX,如果你在看,你便知道,苏涵便是以你为原型的,虽然,你并不最喜欢这篇小说。
当时写完了觉得完成大事一件。初见是我迄今写得最长的一篇小说,不敢说最好,至少也是目前为止最满意的。然而写完了自己却没有从头到尾看过,大约还是害怕中间有些部分写得矫情吧。今天看到这个陌生的孩子,说痛哭一场,心里觉得感动。我并不是好写手,互联网是这样神奇的一个东西,让我可以知道,有这样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被我打动过。
而那些在无数工作压顶时赶写的辛苦,便因为这一句“痛哭一场”,便觉得值得了。

真好。

E

2006.02.26

工作狂

2005年AEDT的死线定在了4月底,虽然我们都知道东西交上去FAA是不会马上看的,然而在我们手里却是拖延不得。老板于是把最后做regression的数据分了分,也是我自己蒙眼瞎,居然挑了娱乐和交通部分的指数,算起来奇难无比。而且跟全美挑出来的95个大大小小机场做斗争,半死不活。
于是开始疯狂加班。周末都没过好。
我从小是哪种越是死线压境越要玩的人,于是周日下午把活儿推开,开始玩游戏。一边玩儿一边听巴赫的勃兰登堡,六套曲子翻来覆去听了无数遍,游戏还是没打通关。吃了晚饭意识到不得不干活儿了,总算收了心开始写程序。
换了张CD放穆特的门德尔松和布鲁赫,不知道隔壁有没有人给吵得睡不了觉。总算,在凌晨4点多把程序写出来,又把结果算了查了email出去(自拍肩膀一下~~~),然后洗澡睡觉。
迷迷糊糊入睡的时候依稀听到似乎公车已经开始繁忙,看不出天亮了没有。
夜过也,东窗未白孤灯灭。
然后早上9点多起来继续上班,蝎子问干嘛,我说继续写下一个程序啊:一个程序倒下去,千万个程序站起来。
真是的,我明明只是个地图家,为什么也要写程序,郁闷。
E

2005.02.20 半梦半醒中于办公室……

某年某月某一天——写给金刚和我挚爱的PJ

金刚这电影,要先从Peter Jackson说起。
还在Lord of Rings三部曲享誉全球的时候,我看过PJ的一个采访。他彼时还是那个胖胖的霍比人的样子,毛发旺盛,一副乐呵呵的笑容。他说起金刚,说自己年幼时看金刚看得目驰神迷,便立下决心从此以后要进入电影行业。他接着说,只希望将来有一天,也有人会说,我是因为看到LOTR系列,因此想要从事电影工作,如此而已。
我彼时是没看过金刚的,只依稀知道有个巨型猩猩(ape)闯入纽约城的场景,还是跟妈妈在LA的Universal Studio参观过的。那是个四下俱黑的短短长廊,我们乘坐在观光火车里,灯光音响在黑暗的地方格外惊心动魄,我记得那有类人面容的巨大黑色怪兽,嘴似乎一张一合,观光火车还配合着震动摇晃。虽然明知道是假的,还是不少人惊声尖叫,平添些恐怖气氛。
后来听小蓝说PJ原是恐怖片出身,又联想到LOTR里Aragorn,Legolas和Gimmli进山洞的万众骷髅情形,我倒自以为理解了PJ对电影里一些令人惊颤场面的喜好。
我想每个电影人进入这个行业的最初目的都是不同,也因为这些不同,他们个人对电影的阐述也各不相同。这一点犹以导演为甚,他的整个电影理念,会贯彻他的所有作品。所以无论风格题材如何变幻,总会偶尔有些似曾相识的旧情形。
例如吴宇森镜头里永恒的白鸽和教堂;李安镜头里看似无意的静物;Sydney Pollack镜头里悠远浪漫的长景和动荡模糊的近景(The Way We Were, Out of Africa, Sabrina1995, The Interpreter),Clint Eastwood的灰暗与残酷。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连观者如我们都看出来的东西,敏感如他们自己不会没有意识到。然而植根在深处的东西是很难改变的,就像我不能想象李安镜头下的喋血双雄,我也同样不能想象Clint Eastwood镜头下的走出非洲。同样一个故事,在不同的导演执行下,会是完全不同的气质。
歌者非歌,是导演本身,而不是情节,让电影或煽情或冷酷或柔软或坚硬。
仍然说回PJ,上次看到谁写过,说PJ心里其实是个浪漫的人,所以才有Legolas历经劫难纹丝不乱的金发,也才有Ann在丛林里数度生死挣扎而仍然保有的干净清新的脸。
我不能再同意了。
我没看过旧版金刚,因此也无从比较情节。然而PJ这一版的金刚,与其说是怪兽爱美人闯纽约的恐怖剧,不若说是感性的他,对从前种种的回忆。
三个小时的片子,有那么多的似曾相识:歌舞剧台上的彩妆众人的往复腾跃;纽约城里小摊上的苹果;破旧的船舱里摇晃的灯罩;慢格的打字动作和飘摇破碎的画外音;狂风破浪里破旧的船;甲板上夕阳中男女主角的谈情说爱;史前恐龙的悠然齐聚;印第安那琼斯似的旧式服装旧式人;飘摇的挂藤上来回荡着的扫射;帝国大厦的剪影;还有,Ann与金刚在纽约再会时那一层飘摇的浓雾……
三个小时的故事,其实只用短短几行就能写完;然而PJ用了漫长的胶片,用自己的眼睛,复制了从前无数经典,无论情节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这个长长的故事,为场景服务,为PJ温柔的怀念服务。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熟识:仿佛从前,某年某月某一天里,在另一个地点,另一个银幕下,与另外的一群人,同样对着这些场景长吁短叹过。
所以不必纠缠那船是否能运下金刚,也不必纠缠丛林里时而出现时而隐没的怪物;甚至不必纠缠金刚究竟是不是爱着Ann,Ann是不是爱着金刚。
故事是个说不圆的故事;人物是说不圆的人物;只有PJ,是完整合理的,让我不得不颔首而笑的。
他是对的,也只有他,能这样拍金刚:不仅仅是美女与野兽,不仅仅是纽约的大破坏,不仅仅是丛林之神,不仅仅是朝阳落日;更是PJ从影之前之后,在他心里印记过的无数场景。
也是这许多年,我在各式各样的屏幕上与心境下,看过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伤,恐惧牵念,美丑忧怖……
片末的纽约的街头,美人一身白衣,仿佛自卡萨布兰卡的片尾走来:那曾经是一段伟大友谊的开始,一部伟大电影满含暗示的结束。
在这里,却是一个结束的开始,从Ann自浓雾中慢慢走到金刚身边以后,电影正式进入收尾部分:观者如我,几乎可以清晰看见这一段看似宁静的美轮美奂下,集结的暗涛汹涌。

无人处悬崖上的夕阳,与繁华都市里至高厦的朝阳;是一个呼应,也是一个温柔的手势:并不若结局的苍凉悲伤,这个都市,在天边一片温暖热闹中醒来;众人齐聚看过金刚以后,又喧闹的散去。
尘世的淡漠,与世外桃源的淡漠,事出两因:一是因为人多而喧杂,一是因为荒无人烟。
恍如电影和娱乐圈的两个时代:如今的层出不穷,和从前的稀缺珍贵。
一晃已是七十二年(1933-2005),便是伊时落地的婴儿,如今若幸而在世,也已经是鬓发如霜眉目浑浊。
只有银幕上的所有是永恒的在:依然有方外的落日闹市的朝阳,有史前的恐龙,有三十年代的英雄主义,有美女野兽的情深:有阴森恐怖,也有温暖多情。
一切如故,栩栩如新。

Ann最后对着纽约城中冉冉朝阳,轻轻说“真美!”
而我流着眼泪,在心里说,“谢谢!”
余生已晚,我已经不能说,这个人,这一幕,让我投身电影行业;然而我依旧能感谢,这近百年来,无数与PJ一样,深深爱着电影,并把它带给我们的电影人。
因为他们,我得以在平凡的生活里,终于体会我终生不可望及的人生。

让我借Kate Winslet给American express做的广告(http://www.mylifemycard.com/commercials/spot8/index.html),来结尾

“At 17 I went to prison for murder (Heavenly Creatures)
By 19 I was penniless and heartbroken (Sense and Sensibility)
I almost drown at 20 (Titanic)
My mind started to go at 24(??);
Then I have my memories erased at 28(Eternal Sunshine of a spotless mind);
And by 29, I was in Neverland (Finding Neverland)”

My real life doesn’t have any drama
But movies are my forever Neverland.

E
2006.02.20

少年意气风发事

前几天于睫小朋友跑来,说要写篇抗日背景的故事,需要一首诗,问我能不能捉刀。我先是假意推托一下,然后就答应下来。那天白天忙了一阵,半下午想起这事儿,便对着屏幕死憋。
太久不写了,完全没有头绪,平仄都忘了,勉强记得七言律诗里大概的结构,连韵脚押在哪几句都记不起来,只好硬着头皮押一二四六八,心里觉得似乎是不对的,也顾不得了。再说从来也没写过啥意气风发壮志激昂的东西,一下子给绊住了,满脑子飞的都是凄凄惨惨切切,执手相看泪眼,长亭短亭,呜呼哀哉。翻来覆去,只不断想起从前看老杜,听他意气风发的“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有一阵子顶顶喜欢他那句“漫卷诗书喜欲狂”,翻来覆去,恨不得大字写了贴墙上。
对着屏幕愁了半天,想起好在还有万能的古狗。便上去找辛弃疾。一找二找,倒找出他跟陈同父你来我往的贺新郎。看得喜欢得很,在嘴里一遍一遍念着,一时心中汹涌澎湃,豪情万丈。于是又翻了个本子出来,拿了笔,一个字一个字的抄了一遍。太久不写字,都不太认识自己的字儿了。这样一个字儿一个字儿抄诗词的情形,倒像回到从前。
想起小蓝写在只是当时后面的话,她说不懂得中文的人,有多么可惜,这一生里有一种美,他们永远无法体会。
今天加班,在办公室里看到那天抄下来的,又看一遍,还是喜欢。索性在这儿再敲一遍(下面可不是copy+paste的,每一个字儿,都是微软拼音敲出来的,呵呵)

辛弃疾 * 贺新郎

把酒长亭说。看渊明,风流酷似,卧龙诸葛。何处飞来林间鹊?綮踏松梢微雪,要破帽多添华发。剩水残山无态度,被疏梅料理成风月。两三雁,也萧瑟。
佳人重约还轻别。怅清江,天寒不度,水深冰合。路断车轮生四角,此地行人销骨,问谁使君来愁绝?铸就而今相思错,料当初,费尽人间铁。长夜笛,莫吹裂。

陈同父 * 贺新郎

老去凭谁说?看几番,神奇丑腐,夏裘冬葛。父老长安今余几,后死无仇可雪。犹未燥当时生发。二十五弦多少恨,算世间、哪有平分月!胡妇弄,汉宫瑟。
树犹如此堪重别?只使君从来与我,话头多合。行矣置之无足问,谁换妍皮痴骨。但莫使伯牙弦绝。九转丹砂牢拾取,管精金,只是寻常铁。龙共虎,应声裂。

辛弃疾 * 贺新郎

老大那堪说。似而今,元龙臭味,孟公瓜葛。我病君来高歌饮,惊散楼头飞雪。笑富贵千钧如发。硬语盘空谁来听?记当时,只有西窗月。重进酒,换鸣瑟。
事无两样人心别。问渠侬:神州毕竟,几番离合?汗血盐车无人顾,千里空收骏骨。正目断,关山路绝。我最怜君中宵舞,道“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

E
2006.02.18

p.s.给睫毛写的诗

千里刀光千里人,声色无欢渐断魂。
冷酒暖花明月夜,长亭断柳空山门。
涛生云灭人焉寐?国破山崩家安存。
烽火平定中原日,放歌纵酒共黄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