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尺(小说,5)

5.

范卿卿

大四向来是歌舞升平醉生梦死的时节,课很少,有课也只是走过场;所有的人的时间精力都投入到自己的毕设中去,当然,还有毕业以后的去向。
我们中间十之八九都已经找好了毕业以后的去处,少数几个还没有确定去处的人里,就有叶文这个大傻瓜。
不过我不担心,他家在北京,晚找早找没什么分别。再说他在韩老这棵大树下乘过凉以后,还怕没有地方要他。
我就不行了,毕业之前没有去处,一办毕业手续就得把户口往回迁;之后就算再找到,迁回来也是难上加难了。
好在我做暑假实习的地儿不错,老板对我很满意,给了我个口头承诺;又说只要一过了年,明年的指标经费一下来就给我发正式的录取信。
我且又跟班导问了问,他说还有两个保研的指标,只要寒假之前跟他招呼就行。
我放下心来,一边做着毕设一边跟叶文继续漫游北京。
秋天快过完的时候叶文带着我去郡师兄和林芳姐家吃了顿饭,说是林芳姐一再盛情邀请的。
郡师兄家在建国门附近的一个小区里,顶楼复式,房间里只有白与黑两种颜色,连厕所墙面上瓷砖都是黑白间犹如棋盘。卧室夹道尽头放着半月型的黑色高脚几,上面整整齐齐的摆着水晶制的国际象棋,做工精致,王后象马骑士都纤毫毕现。整个装饰一看就是林芳姐的手笔。
那一段饭从中午吃饭晚上,叶文和郡师兄且闹且笑,勾肩搭背的夹菜敬酒;我跟林芳姐则微笑着在旁陪同。到了半下午叶文和郡师兄都醺醺微醉,两人还不住你上句我下句的抢话头,话题还都半荤不素的。
我在旁边看着无可奈何,真是平常一个礼拜也未必见叶文说那么多话。林芳姐一边收拾还一边跟我道歉,说郡拾平常都还挺妥贴稳重的一个人,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儿。
我上去帮手,一边说没关系没关系。
“咳,你们以后常来玩儿。我看郡拾跟小叶挺投缘,那么长日子不见他肯定想小叶了,不然能跟今儿这样,没大没小没轻没重的。”
快午夜了我们才走,林芳姐开车送的。
郡师兄非要搂着小叶下走楼梯,我跟林芳姐只好在后面盯着。一路上就听郡师兄含混的说“叶子你走了还常回来哈,有什么事儿就找你师哥,保证给你办得妥妥贴贴的~”叶文就边拍着楼梯边下楼,还小小哼着曲儿,几层楼的灯都给惊亮了,一路明晃晃的。

叶文

韩老实验室里总是很忙,大的小的事儿接连不断的。手里现在比较大的便是在美术学院的图书馆扩建,隔三岔五的要跑。
我总算也在实验室里见了从前卿卿说的那个学艺术的小孩,原来他是美院的,据大师姐的玩笑话说,是林末师兄的青梅竹马。
卿卿的毕设稍微闲一些,想的就多,不时在我耳边吹风让我抓紧毕业去向的事儿。
我本来也没怎么想过,给她三番五次的说来说去,自己也不得不着急起来。在卿卿的监督下把自己的简历改了又改,重新整了整,一份一份的发了出去。
不出所料,这些简历都石沉大海一去不回。
一来二去的,我灰了心,卿卿则更加着急,愈发催着我再写再发。
冬天的时候秦若来学校找我,总算让他跟卿卿碰面了一次。我们三人饭桌上嘻嘻哈哈的玩笑,卿卿不知道怎么说起我工作的话头,我正要挡她呢,秦若却说,他或许能帮上忙。
“你不是也认识张治勤嘛?”秦若夹了一筷子菜悠然自得的说,“上次吃饭你们还一块儿说话呢,中建的那个?”
卿卿在旁边狠狠拍了我一把,“你怎么不早说你认识中建里的人?!”
我吞吞吐吐,这人我统共就见了一面,还是郡师哥辗转介绍的,根本没什么直接接触,怎么上去跟人家提啊。
秦若想了想,漫不经心的敲敲桌子,让我把简历发他一份。他说他跟张治勤还算熟,帮忙递一下问题不大,成不成的就不能保证了。
吃完饭还没回到宿舍呢卿卿就拉扯着我去实验室再打一份简历,她说这种事打铁得趁热。
想不到秦若面子还挺大,我简历转给他没一个礼拜就接到了张治勤的电话,上来就很熟络的称兄道弟,而且也不提秦若半个字儿,只说从郡拾那儿听过我不少好话,简历上奖项成绩都强,让我准备准备,下礼拜抽个时间面试一下。
后来的事儿出奇的顺利:连一般听说的过五关斩六将都没有,没一个月就收到了正式的录取信。
收到信那天卿卿比我还高兴,把中国建筑设计院那信头看了几遍,扑上来抱着我又哭又笑。
后来我还专门谢秦若去了。他却挥挥手完全不当回事儿,说跟他没关系,他不过就是转个了手而已,谢也不用谢他。
郡师哥听了也不太意外,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说你小子不去谁还能去啊。
不久卿卿的录取信也来了,就她暑假实习的那地儿。
她长出一口气,说总算定下来了,谢天谢地。
那天晚上我俩出去吃吃喝喝到半夜,又绕着学校走了一圈又一圈。已经是初冬时分,夜晚的空气能冻到人骨头里。
卿卿的脸和手都冰凉着,却怎么也不肯回去,一个劲儿的往我怀里缩。
快黎明的时候我们躲到图书馆里,我坐在楼梯上,卿卿则上上下下的绕着走来走去。最后她累了,靠在我的肩膀上昏昏沉沉的睡过去。我搂着她坐着,看到清晨的阳光从长长的玻璃窗里透过来,空气中一片清晰明亮的橙黄,卿卿的头发丝儿在这阳光下,闪闪发光。

秦若

姐这次回来以后,终于下定了海归的决心。说回去把房子交托个公司代管出租,再收拾收拾就回来。
她说了以后我暗地拍拍胸口:幸好没真的把她带到从前我们长大还有她读书的地儿去看,不然她这个决定可悬。
姐在这段时间,我冷眼看着,那张治勤可跟他名字名副其实,跑得那叫一个勤。我姐久居国外,不知道是对殷勤习惯了呢,还是不便扫故人面,反正我没见她拒绝过。
我只好偷偷嘱咐张治勤别带我姐去从前他们读书的地儿,也别带去我姐大学的地儿。我跟他说,“我不夸张,我姐这人爱怀旧,你带她去那些地儿她一看往事不再,说不定当街哭起来。这还小事儿,最怕她伤心失望,不海归了,你就自食恶果吧。”
我最后这句话重刀利刃,张治勤郑而重之的点头,果然只带着姐在城里转,
姐走的前一天晚上他跟我们一块儿吃饭,说第二天请假去机场送,给我姐挡下了。张治勤还要坚持,姐已经转开话题说起回国感言,一副这件事就这么定的表情。
我看他俩说得热闹,在旁边憋着口气,看也不看,恶狠狠的夹菜吃饭。
晚上回去姐一边打箱子一边跟我闲话家常,我不搭不理,窝在沙发旁边不理她。
她自说自话一会儿看我没声音,转过来坐我旁边,半笑不笑的看着我。我赌气问她,“干嘛,看我干嘛,我又没有毛毛虫。”
姐大笑起来,上气不接下气的拍着我肩膀说,“都多少岁了还以为自己小孩儿呢?你倒是再给我捉一书包去?”
我怒气冲冲的拍沙发扶手,“捉就捉,你以为我不敢啊?我几岁,我只有二——十——四——岁!”
我最后那句话几乎是喊出来的,喊完了觉得好受了,靠在沙发背上喘气儿。
姐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眼珠子一动不动。然后她凑过来抱着我的脑袋,轻轻说,“小若,姐姐永远最爱你,你知道的。”
我眼睛一热,连忙把姐推开仰头看着天花板。
客厅里的灯还是姐这次回来给我新买的,罩上一层一层的,在天花板上映着一片一片亮晶晶的瓣儿。
隔天送姐去机场,她托运了行李以后看看表,拉着我要去旁边坐。我有点儿不好意思,抽回手来跟着她走了几步。
她笑笑,也不说什么,只跟我说她跟张治勤没什么,只是张治勤最近闲愿意带她到处走走。她看我又忙,就顺着出去几次,免得我一天都挂着她跑。
我心里暗暗冷笑,闲,谁相信啊,说谎也不带打草稿的。
我的这声冷笑还没来得及到脸上,就给姐的下一句话给冻住了。她问我,这几年在北京安定下来没有,有没有合适的男孩子,带给她看看。
我差点儿没哆嗦一下,要让姐知道我这几年在这边夜夜狂欢有今天没明朝的日子,还不得活活气死。
姐抬眼看着我,一脸期待的神气。我心思转了三四十转,陪着笑脸说,“哪那么容易啊,姐。我们这种人少,有缘分能碰上的就更少,有缘分碰上了又情投意合的就更少更少了。”
姐看我半天,不说话;我心里直毛,把家里所有的细节过了一遍,没想到什么疏忽了的;愈发挤着笑脸凑过去。
姐良久叹口气,收收包站起来,我赶紧跟上去。她朝安检走着,一边嘱咐我注意这注意那,不一会儿就到了“送客止步”的牌子旁边。我站住,她停一下,回头抱了一把,排在队尾跟着进去。
我一直在线外等到看不到她了才走。
出了候机厅的大门一阵热风扑面过来,我站在路沿上,掏了支烟,拿出手机看了看,舒了口气。

林芳

郡拾这段日子很忙,我却闲了一点儿。闲下来我就去百安居把之前一直心仪的那套灯给买回来了,周末等人来运送安装。
郡拾前一个晚上半夜才回来,照例一身酒气。我睡得半梦半醒还被他轻薄一番,真是哭笑不得。
早上起来我迅速洗了洗就到厅里等人。百安居果然有效率,约定时间没半个小时,就有人按了铃。我开了去看,几个大小伙子,带着我那灯来了。他们手脚也快,没一个小时装好,我签了字,他们收拾得好好的才走。
过一会儿郡拾下来,嘴里不清不楚的埋怨大早上不让人好好睡觉,我又笑又气,指着钟说,“你看看几点了?”
他靠在楼梯边眯着眼一会儿,耍赖说,“早叫你别买这什么莫瓦多,连个刻度都没有,我怎么看?”
“是MOVADO,还有现在已经十一点一刻了”,我一边说一边去给他热早餐,又招呼他过来。
他坐下来,从屁股下面抽出一本书来,随手翻了翻。我看看似乎是刚才百安居随盒子一起的一本目录,就没理他继续进厨房了。
等我出来却看见他看的津津有味,一页上停半天也不翻。我凑过去,才发现那是个什么太阳灯的广告,一大页上就是一裸着身子的小孩儿坐在水里,明晃晃的灯,一地汪汪的亮。
郡拾看我出来把目录放下,接过我的碗,闷头吃了一会儿,突然问,“你说,咱啥时候要个孩子啊?”
我从刚才就等着他这话,这会儿不慌不忙的说“明年猪年,小姑娘属猪多不好。”
他愤愤的放下筷子,“那后年就鼠年了,不是更不好!”
我笑起来,凑过去吻他的额头,“咱们说好要给女儿挑个好属相的,你别着急啊。”然后敲敲桌子,“快点儿吃,今儿没事儿咱们出去逛逛,别一天闷家里。”
郡拾重新拿起筷子,闷闷的说了一句,“总是你有理,你永远有理。”

Baby Grace

去看了泥螺新生三月的小妞儿小凤凰,小家伙真是堪称软玉温香,肤若凝脂啊:) 狠狠吃了一顿豆腐,又狠狠拍了一些照片。回来手痒,做了两张海报,盯着看了好半天。实在是美丽的女娃儿啊

咫尺(小说,1-4)

声明一。同志小说,慎入
声明二。本故事纯属瞎编,如有雷同,一定是巧合

1.

郡拾

我认识叶文的时候,已经是新中年。
中国人有个极好的词形容新中年,叫而立。三十而立,意思是这个时候的自己,该是站稳了脚跟,家业小成的时刻。
那样形容我也不错:林芳是个可爱的妻子,而我,事业上也算得意,拿了建筑师牌照,跟几个朋友合钱开了个不大的公司。虽然刚刚起步,可我与几个哥们儿路子广,倒也不愁吃穿。
为了稳妥起见,林芳仍然留在她毕业后去的大公司里,笑说要做这个家的顶梁柱。
她是我的同门师妹,班里当时女生不多,像她这样标致灵活的姑娘,追求者少说也有一个排。我那时候年少气盛,实习的时候大家出去,我在街边买了花儿就地跪下求爱。
女孩子最怕攻其不备,我这一下,击溃所有林芳的仰慕者,一举夺魁。
后来的一切就顺理成章,成家,立业。
我想我这辈子差不多就这样了:再添个女儿或者儿子,再把公司做大些,到老了跟林芳携手游祖国大地。
一辈子似乎长,可有时候也短。
我以为我能宁静的过一生。
那是个夏天,关晋跟我说找到一个Q大的男孩儿,愿意来我们这儿做一个夏天的实习。
我边笑边骂,Q大建筑系的男孩子哪儿不好找,怎么被骗到我们这儿来了,别不是个混日子的草包。关晋赶紧拐弯抹角的邀功,说是这小孩绝对一流,大二的时候已经拿过设计奖,自己舌灿莲花,才好不容易弄来的,也算给公司做点儿小贡献。
那天关晋说完我也就忘了。公司开张两年,每个夏天都能搞到几个实习生,关晋卫宁都属于相识满天下的混混,别看我们公司小,搞来的实习生还都来自赫赫有名的地儿。
然后暑假伊始关晋就带着他来了。
我那天正忙,上次送上去的一份图纸明明验过的,交上去却出了问题,我对着电话满嘴脏字儿地吼了半天,愤怒的摔了话机。等我歇口气儿转过头一看,关晋半笑不笑的倚在门上,一个极年轻的男孩儿有点儿受惊的样子,目瞪口呆的站在旁边。
那是我跟叶文第一次见面。
我老想他心里说不定一开始以为我是个准混混来着。
 叶文

我是因为关晋认识的郡拾。
我们这批Q大学建筑的,因为考进来极不容易,大都是天之骄子。考分高不算,还几乎人人都有点儿特长,素描不用说,人人擅长;书法,摄影,XX奖金银铜牌,不一而足。总之人人都牛B哄哄的,甚至不是眼睛长头顶上,根本是眼睛都高到看不到的地儿了的。
到大二下的时候大家都开始纷纷找实习,我还算顺利,因为之前拿过一个小奖,到北京城建院这棵大树下吃喝玩乐了一阵。
大三暑假也是个实习的高峰期,这个时候找得好的往往毕业设计就能跟着做,然后说不定连工作都有保,因此大家都卯准了几个大地方猛投简历。
我当时有点儿犯傻,简历投得有点儿晚,好在还是凭着之前的奖和实习经验混上了个面试。但晚了到底还是晚了,人家遗憾的说,只能给我个备用名额,暂时还说不准。我沮丧的出门,便被关晋叫住。
我是在北京城建院实习的时候认识的关晋。那人说话做事都极大气,跟我当时的项目负责人似乎很熟,勾肩搭背的交情。几次吃饭都有他,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我那天耷拉着脸,也提不起精神跟关晋说话。关晋见状问了问,然后热情地说他跟朋友开了个公司,我可以到那儿实习,直到这个中建给最后的消息。
我其实很不起劲,那种几个人混玩儿的小地方,我不太想去,写在简历上纯属鸡肋,弃之不舍,食之无味。
但关晋实在能说,又是个自来熟的人,那天带上我吃饭散心,又说反正我是在等消息,中建一给位置他们马上放人。我当时也没想到怎么可能说放就放,项目在手上了总是一时半会儿走不了的。
不过总之最后我是答应了。
给了关晋我的简历和联系方式,就准备考试什么去了。
关晋很热情,后来我也不好意思。说实在的我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实在当不起人家把我太当回事儿。
一来二去的,我一考完就乖乖的找到关晋报道去了。
关晋把我往他们老大那儿带,一边走一边介绍着。说这人也是我Q大建筑的,比我大十级之多,叫郡拾,说着还详细解释了下这俩字儿的写法。
我心里一边暗笑这人的名字,一边琢磨着他该很老了。
二十冒头的时候,青春奔放,简直狂妄的不得了,看谁都是垂垂老者。
所以跟着关晋进门听到郡拾中气十足的满嘴国骂很让我震惊了一下,想象跟现实相去甚远。我一时不知所措,只能呆呆的站着。
后来郡拾老说他被我这第一面给骗了,那么一惊呆了的小孩儿站门边儿,瞅着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哪承想你丫根本是装了个纯样儿,”他后来且笑且骂。
关晋

我跟郡拾林芳都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不敢随便跟谁说有过命的交情。但我对郡拾林芳一家,绝对是赤胆忠诚的。
所以现在要问我这一辈子最后悔的事儿有什么,把叶文介绍到我跟郡拾的公司做实习,绝对能排上前三。
不过这人世间没有卖后悔药的;再有就是我们老祖宗老说百年修得同船渡,我想这俩人前世肯定是修够百年了,所以有我没我,估计也都得认识。
这样想想,我也就算了。
倒是有时候看到林芳的憔悴,总有点儿于心不忍。
你说人在这世上,是不是一个人总是欠另一个人的。周而复始,谁也还不清。
那么郡拾和叶文,到底是谁欠了谁?
闲的时候我老这么想,然后庆幸这事儿好歹没挨我头上。
我情愿平平淡淡跟一个人相守到老,谁也别来招惹我。
我不要火焰不要惊喜;也不相信生命在好不在长。
我只要功成名就,有钱有闲。
到老了到海边买个小房子,跟着我那会儿的伴儿,对着落日余晖,天天数钱。

叶文

小公司有个特点,就是上下左右就那么几个人。秘书兼接线员兼会议记录,老板兼主设计师兼图纸总监兼实习生领导,我没几天就跟郡拾公司上下混了个烂熟。
关晋在这儿算个跑外联的,专管到处跑项目拉钱;还有上层人物叫卫宁,半外联半技术;公司里高层里技术一把抓的人算是郡拾。剩余的就是跟我差不多的小兵喽罗,既管设计,也得自己做图纸。
我实在是觉得郡拾这个名字衰得很,每次叫起来都要带个诡异的笑,一方面仗着自己不过是个实习生反正呆不长,另一个方面,郡拾这人真是一点儿老板架子都没有。
后来他看不得我每次叫他都带一个脸部抽搐的模样,便叫我叫他师哥。他说反正都一个学校出来的,也就长了一点儿。再说公司小,也犯不着一本正经的叫郡总。
我当时原打算说怎么叫师哥,这年纪,我好叫师叔了。后来不知怎么的,这话在嘴里转了一圈,就是没说出来。
那以后我就乖乖的管郡拾叫师哥了。
他也挺逗,叫我小叶叫了几趟,被秘书瑞儿听到,笑嘻嘻的说让她想起动画片一休,于是全公司上下齐齐叫我小叶子。我几番抗争,最后总算达成一致,省掉“小”字,叫“叶子”。
刚开始实习我根本漫不经心,那会儿总觉得中建时刻会通知我,随时抱了要走的心。每天虽然按时上班下班的,总是插科打诨,图纸也做得有一搭没一搭,总觉得交上去了事,没什么好担心的,郡拾肯定跟那儿把着关呢。
于是每天介下了班把图纸一推就跑去跟卿卿约会。
卿卿却忙。这小姑娘在我面前虽然是娇嗔可爱,真出去找实习还是有路子。她几乎没费什么劲就进了北京建筑设计院,还跟了个据说挺牛的人。暑假刚开始还在北京呆了几天,不管多晚都陪着我耗。后来好,一下子给派到密云去了,我可怜兮兮的落了单。
可还是没静下心来干活儿,直到后来出了个事故,虽然不在我身上,才总算让我正了正态度。
那天郡拾出去跟客户看工地,半中间打了个电话回来,说是要查个图纸。
我在电脑上找了半天,原来是个去年的实习生做的。
郡拾说要看看楼梯的宽度,我打开文件一量,脑子里就嗡的一声,叫唤一声不好。
图上显示的楼梯只得十英寸,比公用楼梯的硬指标十一英寸,整整短了一英寸。这个作图的人只怕当时是直接拷贝的民用住宅标准,忘了细查便交上去了。
图纸过五关斩六将居然也没被揪出这个错儿来,然后就这么施工了。
再事不关己,我还是吓出一头冷汗,跟郡拾细细说了。
就听到他在那边大骂一声,二话不说挂了电话。
那天我头一次下了班没走,一个人在办公室里一遍一遍检查自己今天的图纸;然后就是对着旧的那份图纸发呆。
并不是我的错,是那个现在已经不知所在的实习生的手笔。
可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即使是实习也要担待工程中真实的责任。
北京的夜晚灯火辉煌,在窗上映出一片星星点点的亮。我抬头看到自己的脸隔着重重隔板远远的映在窗上,色彩斑斓。
一点迷茫,一点恍惚。
我一个人在办公室呆了很久,正要走的时候,听到门响,转头一看,郡拾走进来了。
他显然喝了不少酒,老远就一股极冲的酒气;然而神情极清明,他看到我,露了个很惊诧的表情,转过头去看了看墙上的挂钟。
我扬了扬打出来的旧图纸,没说话。

郡拾

夏天的时候我去查个工地,承包商是个关晋的哥们儿。去年夏天的图纸,我依稀记得好像也是个Q大建筑的实习生做的。
结果到了工地一看,怎么看怎么觉得楼梯有点儿不对,于是赶紧打回去叫人查图纸。
正好是叶文接的,小家伙一阵翻腾,再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有点儿抖,说是图纸上楼梯只留了十英寸。
我当时真是满肚子火没处撒,只能愤愤地挂了电话。
中国这种事儿,最后也都是饭桌上了结。我那天摔了电话以后立即联系关晋。
这家伙路子广认识的人多,一倒腾给了我好几个部局的电话。我那天呼啦啦叫来一群人,饭桌上围着吃了喝,喝了吃,愣是喝翻了几个人。最后承包商和甲方都大着舌头说没关系没关系,不就是楼梯规格嘛,反正有电梯,横竖大家都坐电梯算了。各个局的监管人员虽然酒经考验,到那份上晃晃悠悠的,举着杯子碰着揽着肩膀吹着,统统给了放行的绿灯。
我还好,从小跟我老爸练出来的酒量派上了用场,在饭店门口跟他们一一分别以后,还自觉清醒,就打算回公司把那图纸再拿出来看看有没有别的纰漏。
进了办公楼还顺便给林芳挂了个电话,她声音迷迷糊糊的,说是已经睡下了。老夫老妻那么久,她一听我说话就知道我醉了,两句话就问我在哪儿。我说在公司呢,她埋怨一句,问要不要她开车来接我,一边说一边担心地问“你不是自己开车去公司的吧?”
我正要要进电梯,还没来得及答她的话,信号就断掉了。
等我出来正要再拨过去,却看到公司里依然亮着灯,推门进去一看,叶文还在呢,埋头对着图纸,一脸孩子气的认真。
他回头看到我,眼神打了个招呼,又继续收拾图纸,看来是要走的样子。
我几步走过去到他身边,展开图纸,果然就是今天工地上那一份。叶文还贴上了一张一张的便易贴,上面细细的标注着他检查过这份图纸以后另外发现的问题。
我才发现这小家伙写得一手好字。
其实也没什么好吃惊的,我们做建筑的,如今再电子化,课堂上也是一笔一笔练出来的,人人都一手漂亮的仿宋,跟从字帖上剪下来的一样。
只不过叶文这些日子在我这儿,我冷眼旁观着,人聪明是极聪明的,只是,漫不经心的时候多,显见也没把我这儿太当回事儿。
我也没什么着恼的,Q大的孩子们,都心比天高,没在现实中碰个头破血流之前,人人都是唯我独尊的,我们当年也都那样。
叶文看我细细的看他的便易贴,索性跟我一条一条讲起来。他的整个思路严谨细密,看来我这些天,还真是小看他了。
我抬头看他,小家伙看来在这儿呆了一整夜,头发有点儿乱乱的。下班以后大楼也停了冷气,他一头密密的水,额前的头发紧紧地贴在头上,一脸稚气,却又认真。
我忍不住笑了笑,正要拍拍他嘉奖几句,门开了。
我们一起转头,林芳微笑着走过来,摇摇手里的车钥匙。
林芳

很久以后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叶文。不因为别的,因为叶文这个小孩确实让人印象深刻。
他们这一代人比我们这一代要幸运多了:得天独厚的好年代,又赶上计划生育,第一代的掌中宝,什么东西家里都上赶着给。
你别以为十年不算一个时代。我们中间隔的这十年,可以把我们和他们分成完全不同的两代人,说夸张一点儿,叶文给我的感觉,就跟我一儿子似的。
当然,那是说,如果我有儿子的话。
还是说回我们初次见面。
那是个夏天,我记得很清楚。
那天他穿着一见白底蓝条纹的短袖衬衣,郡拾穿着暗蓝的衬衣。两个人站在一起真的有点儿像父子,叶文的稚气在郡拾的沉稳旁边,尤其明显。
那一幅画面很久以后都被我拿出来反复的回想,谁能知道那么美丽的一个开头,到了后来会是这样。
叶文那天也是第一次见到我,但这个聪明的孩子显然马上猜我了我的身份,笑着说,“您一定是林芳姐吧?我是叶文,在这儿实习。我们对您可都久仰大名了。”
小孩子笑起来非常甜蜜,嘴咧得很大,眼角一点儿纹路都没有,牙齿雪白眼睛明亮,简直连他身后的满城灯火都要失色。
我也微微笑一下,只能微微的,要顾及眼角嘴边。然后我说郡拾,“你是自己开车过来的吧,醉成这样还要自己开车,你不要命了?”
郡拾摸了摸鼻子,没说话。
他每每心虚就是这个动作,我也不以为意。然后我对叶文说,“小家伙,那么晚你也不回家,还真给我们郡拾卖命不成?”
他可爱的缩一下头,看了一眼郡拾。
我站在原地晃钥匙,叫他们快收拾了一起走,一边问叶文住在哪儿。那么晚了,我当然也得把他一块儿送了。
叶文一边推托一边稀里哗啦的收拾桌子。男孩子毛毛躁躁的,图纸没卷好,倒碰翻了桌上的工具盒,笔啊尺啊哗啦啦掉了一地。
我叹口气,几步走过去帮他收拾了,站起来看到他不知所措的站在旁边看着我,眼睛又大又亮,睫毛密密的一排像小扇子一样,额角还湿湿的贴着一小片头发。
我抬起手拍拍他的肩膀,笑起来,“走吧,小家伙。”
叶文背着包跟着我跟郡拾走出办公室,还细心的检查了一下门。
我们仨站在电梯间,都不说话。我看着深夜唯一一架运行的电梯,上面的数字一个一个的跳。
很奇怪,那么久以后回想起来,我还记得所有的细节,我甚至能感觉到那个夜晚郡拾站在我身边的气息:醉醺醺的散发着热。

2.

郡拾

那次图纸事件以后,叶文整个人认真了很多,连关晋都看出来了。有次午饭时候,我听到关晋嘻嘻哈哈的问叶文,是不是中建的事儿彻底黄了,他才安下心来。
叶文只笑,即不否认也不承认。
我稍后把关晋叫进来问,才知道原来叶文本来盯上了中建,但是名额被占住了被叫住等。我听了心里暗笑一下,这种有什么等的,如果朝中有人,叫个人说一句就进去了,左不过是实习生而已,哪里还真的用到什么名额不名额的。不过我也不跟叶文说穿。他还小,再有,也就是一个夏天的实习,有没有没啥区别。中建多他不多少他不少,我这儿可以用他的地方可大了。
林芳见过叶文以后一直印象挺深刻,时不常的问起他。我就奇了,还打趣她说难不成她这十年跟我呆厌烦了,这当口红杏要出墙。林芳听了这话一下子拉下脸,恨恨的骂了我一句没大没小,说叶文这年纪都可以做她儿子了,我说出这种话也不觉得恶心。
我赶紧顺着梯子往上爬,问她咱俩啥时候真要个儿子,别没得看到人家漂亮小孩就爱心泛滥自己升级做爹妈,平白给人占了便宜去。
林芳白我一眼,不再说话了。
我只好讪讪的继续看报纸。
然后不久林芳跟我有一次在王府井里瞎晃,就碰上了叶文和他的女朋友。
那小姑娘据我看来姿色十分有限,不要说跟林芳年轻时候比,便是现在,林芳往她身边一站也端得是仪态万方。
不过叶文显然不这么想。他一双眼睛就粘在那姑娘身上,跟我们几乎擦肩而过都没认出来,还是林芳把他叫住。
叶文介绍说这是他女朋友,叫范卿卿,还特地说明是卿卿我我的那个卿卿,我一下子没忍住,哈的笑出声来。
小姑娘有点儿脸红,林芳反应却大,狠狠地在我手臂上掐了一下。
林芳亲热的拉着范卿卿问她哪儿的,我们才知原来大家都师出同门。林芳更加高兴,非说一起吃晚饭去。卿卿征询似的看看叶文,叶文点点头。
然后我们一干人就杀向饭馆。
范卿卿看到我的黑色切诺基的时候突然笑起来,推着叶文说,“哎,这不是你的梦想坐骑。”
叶文搂着她笑,也不说话。
我吹声口哨,“叶子你见师哥这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怎么也不跟我说这是你的梦想坐骑,我也好给你试试手啊。”说着我就把钥匙递过去。
叶文看着范卿卿,一脸跃跃欲试却又不敢接的表情。
林芳在旁边问“小叶你有驾照吗?以前开过车没有?”
叶文不好意思地笑,点点头。
林芳于是也在旁边撺掇起来,鼓动叶文接钥匙。
这是我爱林芳的地方,美丽懂事不说,且又细心大方。
叶文架不住我和林芳的鼓励,看了范卿卿一眼,把钥匙接了过去。

范卿卿

我爱叶文,非常爱,但是他不知道。
他以为是他排除万难追求的我。
叶文是那种有天赋有才华而不知道利用的人,好比这次大三暑假找实习,人人都作为头等大事。离毕业只有一年了,不管是要留京工作还是争取下学期保研,甚至联系出国,一个好的实习单位,都是最重的砝码。
叶文居然慢了半拍,最后落到一个几个人的小公司去。按我的意见,还不如不去,抓紧时间留在学校盯着都比去那儿强。我问他毕业以后有什么打算,他支支吾吾的,说还没想呢。
真让我气也不是,笑也不是。
不过没关系,他不想,我来想就好了。
叶文虽然漫不经心,却是聪明能干的。我去密云之前碰上韩老,他算是我们系的大牛,我听说他下个学期有个香港的项目,很缺人,便主动请缨要跟他做毕业设计。韩老哈哈的笑,说目前还没定,不过因为可能跑得太多,女孩子辛苦哦。我灵机一动,索性把叶文推了出去。
韩老看了看我拿给他的,上学期叶文为了学校设计奖作的图纸,没说话。
我觉得这事儿十成已经有了六七成,就放心去密云了。
回来问了问叶文,他说韩老已经托研究生跟他说了,下学期如果愿意可以跟他做毕设。我长出一口气,兴高采烈的拉着叶文去王府井,那边的新天地里有个小馆子,粤菜做得一绝。
然后我们就碰上了叶文作实习那个小公司的老板和老板的夫人。
他们居然是我们的师兄师姐。那位老板举止豪爽粗放,听到我的名字都哈哈笑了好久;他夫人却非常端庄温婉,笑的时候连牙齿都不露。
我们便说一起去吃饭。
结果到了停车场见到了他们家的黑色切诺基,我一说漏嘴,他们就不住撺掇叶文开车。
我没好意思阻止,叶文就上了。
这下我和林芳姐坐后排,郡师兄和叶文坐前排。
我心里其实有点儿打嘀咕:我有限的几次坐叶文开的车,都非常惊险,那且还是小车。这四驱切诺基,到他手里,不定怎么样呢。
关晋

周一上班我看到郡拾居然是林芳送过来的,吃了一惊。我上去问怎么回事儿,这家怎么主次颠倒了。林芳只笑,也不说话;郡拾摇摇头,一副廉颇老矣无可奈何的表情,却也没说什么。
到中午吃饭我才从叶文那儿听来,原来这小子周末碰上郡拾一家,开着人家切诺基上路了。本来一切安好,结果到了地下停车场自己没开惯大车,一个直角没转过去,愣是把车门给碰塌下去一块儿。
郡拾也没怎么当回事儿,只说当时右边的门都开不了,他只好爬到左边下车。一边说一边大笑。叶文不住道歉,羞愧得恨不得死了的模样。
我事后安慰叶文,说这没什么,用不着哭那一张脸。郡拾这个人向来大而化之,一个车门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钱,林芳也不会介意的。
我了解他们,真正介意的人,哪里会把自己的车给叶文这样的毛小伙子开。
叶文还是一副难受的样子。我只好随他。
下班的时候林芳电话来了,说自己有事儿走不开,让郡拾自己回去。
郡拾哪能自己回去呢。我正好有个饭局,跟新认识的几个检测部门里管章的吃,便要拉上郡拾。他反正没了林芳也没地方吃饭。郡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下了班我们就一块儿走,电梯门边碰上叶文,小伙子几乎跟郡拾齐高的个子,缩着点头。
郡拾爽朗的拍拍他,把他一块儿带饭局上去了。
我反正无所谓,多一个人多一份热闹。
就那次饭局上我们认识了秦若。
以后谁要说这世上没有冥冥中的注定我就跟谁急,这人生就跟一写好的剧本,每一步都早就安排好了,早一秒不行,晚一秒,也不行。
全都得刚刚好。
秦若

遇见叶文之前,我在情场上的经历可以用所向披靡来形容。
啊,对,我是个同志。
不过这不碍着我什么。我家老头子老太太走得早,我姐又能干,很年轻就技术移民到渥太华,她家那条街上都住着几户结了婚的同志。所以我十七八岁跟她出柜的时候她除了眼睛多眨了几下,基本没什么哭天抢地的行为,只说让我注意安全。
后来我大学毕业了决定海归,至少先回国混几年。
渥太华这地方,用我姐文艺的话来说,什么都干净漂亮,天特别蓝风特别清满街城堡,可是没劲,那样一个慢悠悠的城市,不适合我。
我于是大学毕业就卷了包裹投靠原来我姐在北京的朋友,人家又把我转给另一个朋友,倒来倒去的,好一阵才安定下来。先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跑外联,仗着我姐给我留的那些关系户吃饭。然后跑了几年升了上去,在个不大不小的公司混一公关主任的职位。
稳定下来我就开始花天酒地了,北京这地方比我想象得要花花世界得多,加上我姐也不在身边盯着我,我简直就跟那什么,突然被放回山的猴子一样,得意非凡。
不是我自夸,我是最最大众情人的那一种,长得虽然算不上什么沉鱼落雁型——那种形容女人的词儿放我身上我还恶心呢,但我大方挺拔,会调情,手上又松快,还真没在谁身上吃过不字儿。
我也没对谁下过什么苦功夫。凭什么啊,大家都是过个痛快,有今天没明天的。我知道北京的大多数同志们都打着老婆老二都满意的主意,我跟谁认真我才傻呢。
那个夏天特别热,我一个礼拜换了两个情人,觉得腻歪。
有一天我姐当年的一个追求者给我电话,说上次我托他联系的人他给约好了,今儿吃饭去,但是还有另一个小建筑公司的人。
我也不介意,反正我不吃建筑这行饭,爱谁谁,多认识几个人总没坏处。
然后就去了。
在门口就碰上了叶文,当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叫叶文,甚至不知道他那天晚上跟我赴同一场饭局。
他们一行三人,中间一个哥儿们把车扔给门童,三个人就往里走。
叶文比其他两人拉后一些,一边走一边看着他们说话,自己只把手插口袋里笑,有点儿置身事外的感觉。
然后他就撞上我了。
真的是撞上,就有那么邪门儿:我好好的站那儿他好好地看着前面走路,就一头撞上我的肩膀。
我当时正站着抽烟,他这一撞烟从我手里掉下来,正打他胳膊上。
他哎哟一声,吸口气,就这份上还不住跟我道歉,说自己不好没看路。
这小孩,真有意思。
可惜是个直的。
你别以为我没看出来;到我这份上,谁弯谁直,还不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而且我向来的原则是,不招惹直人。人家好好的过日子,我没事儿撩拨人做什么,给自己找没劲。
不过世事总有例外,可惜开始的时候谁也不知道。
如今你问我,如果有一天我能重头再来,我要选哪天。我铁定选那一天。选好了,在家里锁好门乖乖的呆着,哪儿也不去,谁也不见。
如果从来就没有认识过,就不会有后来那么长的折磨。

3.

秦琳

小若从小就不是个让人省心的男孩儿,活泼跳脱,一点就通,可劲儿总不使在刀刃上,没上小学之前把整个大院折腾得鸡飞狗跳。我妈在生的时候老说,小若如果有我一半勤勉懂事儿,她跟爸不知道能少操多少心,多活多少年。
我当然知道妈这也是随便说说的话。小若虽然皮,对家人实在是让人贴心的好。
我俩岁数差得大,我上高中了他还在小学五年级,就这,还是跳了两级的。那会儿班里有个男孩子老找我麻烦。到我现在这岁数当然已经知道那时候的找麻烦跟如今送花送礼物一样,是小男孩表达爱意的方式。可那时候多小,只觉得讨厌得慌,尤其看他放了学不远不近的跟着,就心里烦,连带着回家对小若都没好气儿。
小家伙却不对我着恼,只缠着我问,“姐姐姐姐谁让你不高兴了,小若知道你不是对小若生气。”
这小孩子,一要讨喜就用名字称呼自己,简直可爱到骨子里。
后来没两天就不见那男孩跟着我了,我还奇怪,一天拉了东西回学校去拿,才在回去的路上看到小若堵着他。这小家伙也知道个头不够不能打架生事儿,就揪着那男孩的书包哭,说自己的东西丢了找不到回家的路,要大哥哥帮忙。
我真是哭笑不得。
只是不知道那男孩回家从书包里能翻出什么,小若这孩子胆子从小贼大,什么都敢抓,我用我的高考志愿打赌他手里肯定一把什么恶心的东西要放那男孩子包里。
就这样我们一起长大。
到了大学里小若来看我的时候,还虎视眈眈的看着我那时候的男朋友,一脸你配不上我姐的表情,把那人吓得不轻。
可惜爸妈去得早,没能看到小若真的长大成器。
小若高中还没毕业呢他们就去了,我在医院里给他们合上眼觉得天都黑了地也塌了。是小若那时候在我身边抱着我说,“姐姐你别难过小若来保护你。”
小孩子的甜言蜜语让人心疼又心酸。
我那时候就发誓要好好照顾小若,让他怎么高兴怎么过,代替爸妈,让他健康长大。
那阵子正流行移民热,我赶着小若还没满18岁,把他带着一起移民到加拿大了。
那是个好国家,自由放松。
小若一直对我很好,嘴上虽然越来越满不在乎越来越蛮横,我知道他其实心疼我。
他跟我出柜的时候我心里第一个想法是,幸好爸妈不在了,要不然还不得气死。
然后本来想劝,心里转了几个弯,想起我从前发的誓,还是没说出来,只让他小心再小心。
他那天出门以后我偷偷哭了一场,后来也就认了。再后来小若要海归我也就由得他了,男孩子大了,还真能在姐姐身边一辈子不成。
在机场里小若抱着我说姐姐我走了你认真谈几场恋爱吧,你的精算师牌照也考下来了,我也不需要你照顾了。那谁和那谁谁我觉得都不错,我打听过了。
我真是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只看着他眼睛跟他说姐姐只有你一个人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希望他知道我指的是什么。

叶文

我跟秦若是饭局上认识的,但却投缘。大约是因为我们那天饭局里唯二跟那些管章的部局们没有直接利益的人吧。饭桌上就看郡师哥和关晋来来回回的劝酒,我们俩就私下说起话来。
说起来我俩长大的地方居然很近,而且秦若的比我想象的要年轻不少。他说是他小学中学都跳过级,国外读大学也不用读够四年,一来二去的比我们这些按部就班的孩子省下不少时间。
我可真羡慕他,跟我差不多的年纪,已经小有作为了。
我们那天都没怎么喝,后来散席以后大家在门口站着说话,我就远远听关晋打着哈哈说以后多关照郡师哥也大笑着跟其他人说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我跟秦若在旁边站着,秦若突然说,“你家住哪儿,我送你回去得了。”
我想也是,跟这儿耗着做什么,就过去跟关晋郡师哥打了个招呼。
秦若的车是辆暗蓝的奥迪,整个车表盘是鲜红的颜色,夜晚看来有点儿惊心动魄。
开了一阵儿秦若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下号码接起来,口气很横,表情却是温暖的。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偷偷看他,表盘的红光和窗外的灯光映在他脸上,五彩斑斓。
他这边漫不经心的对着电话嗯嗯啊啊的应付着,最后很大而化之的说了一句“知道了知道了,都跟你说了别担心啊。”
电话打完我住的地方也到了,秦若把车停在路边,等我下了车,让我有空给他打电话,然后挥挥手就开走了。
那时候我以为,两人不会再见了。
偌大的北京城,挤挤挨挨的塞满了,满街都是跟你见过一面或者几面的陌生人。

郡拾

一个夏天过得飞快,没多久小叶的实习期就快完了。我有次问起他大四的安排,他说是找上了韩老做毕设。我很是欣慰,跟他说前途不可限量啊。
到这分上我基本上认为,要他毕业后来我这小破公司几乎是没什么可能的了。他临走那周我把他带去吃饭,特地叫关晋安排了个中建里的人。路上我跟他说,“这年头呢,有才华不够,还得有点儿关系。”
我说这话的时候看了看他,他沉默着,眼睛一眨一眨的。
我继续说,也不管他一路不说话。
小孩子刚见世界的时候,都架不住这么些,久了就好了。
到了吃饭的地儿满座除了我叫的那些人,还有些杂七杂八带来的,不知哪儿的人。
每次吃饭都是这样,一个带一个的,网越拉越大,关系线越拖越长,到你认识这线上所有人的时候,基本上就可以高枕无忧的吃现成饭了。
不过这次吃饭小叶倒是有个认识的人,一落座就主动跟对面的人笑。我看过去,是张挺熟的脸,也很年轻,浓眉大眼的,俊俏程度跟小叶也不相上下;就是看着圆熟很多,有年轻人的朝气和满不在乎劲儿,可又隐隐有点儿我这个年纪的霸气,这一点压过小叶太多,一看就是摸爬滚打过的人。
小叶跟他也没怎么说话。人全部进完以后,大家互相举杯,然后就着皇城脚下的事儿胡诌了一番。那些个大名字在我们这些人嘴里倒来倒去,就跟我们跟他们多熟似的,其实我想大多也是东家长李家短的传来传去罢了。
小叶吃了一会儿就不吃了,只专心致志的听。我看时机正好,扳着他的肩膀跟我那哥儿们说,“这小孩在我那做了一个夏天,手脚勤快着呢,人还聪明能干,将来人要找到您头上,可得给几分面子啊。”
那人赶紧笑,说小意思包在哥哥身上。小叶赶紧敬他,两人老熟人似的哈哈笑了一阵。我见好就收,让那哥儿跟小叶交换了联系方式,就歇了。
我只能带到这儿,剩下的一半看造化一半看小叶自己了。
我看小叶跟那人说起来,便去了一趟厕所。
中间正好林芳打来个电话,说起周末回家的事儿,我们俩拉锯半天,等我再进去就发现我刚才的座位有人坐了。
坐那儿的是刚才小叶打过招呼的那个人,奇怪,他看起来跟中建那哥儿似乎很熟,两个人勾肩搭背的大笑。
张治勤

被秦若认出来是件大出我意外的事儿。
毕竟,十几年前的旧事儿,谁能老挂心上呢。
后来熟了才知道,这小孩子聪明到每一根头发丝儿。不要说我这么被他处心积虑过的折腾过的人,便是偶尔见过一面说过几句话的,他若盯一会儿,几个月以后还能想起来,一点儿不差的把当时的情形给你复述一遍。
他初时跟我招呼我很困惑了一阵,他主动说起我从前读书的学校,说他姐跟我同学过。
他一提秦琳我就想起来了,那天晚上回去一书包的刺毛虫不仅吓坏了我和我妹,还把我的手扎得一片红肿,足足有半个礼拜不能握笔。两下一联系我才恍然大悟的指着他说,“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
他不好意思的吹了声口哨,说“是啊,好久不见。”
我一瞬间真是感慨万千。
我好久没这种情绪了:成人世界乏味简单,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时间对于我,很久以来,只是简单的日升日落。
我们偶尔也有同学聚会。大部分人都留在了北京,东西南北的分着,见了面不过是点头吃饭哈哈哈,大家都明里暗里的比着谁过得好谁过得不好。
倒是秦琳这样,很早就离开北京的,偶尔提起来,大家或有唏嘘。
我从没期待过与过去重逢,有那个时间我不如琢磨头儿又有什么新花样,或者帮郭媛搞搞她爱看的演出的票。
不过那天,也许是酒桌上微醺的气氛,我鬼使神差的感伤起来,问起秦若他姐一切可好。
秦若微笑,“很好,她拿了精算师执照,才听说有个美国公司驻华北的分部给了她个大offer,可能年底要海归了。”
秦若

人家说一回生二回熟说的就是我跟叶文。
第二次在饭局上碰上以后,我跟他飞快的热络起来。
那天又是我送的他,路上我没再问,一路天南海北的胡扯,一边熟门熟路的给他开回去了。
他快下车的时候有点儿犹豫,然后问我,“秦若,你的名片能不能再给我一次?”
我哈哈大笑,“怎么,你丫上次一回去就给我扔了吧?”,一边掏了张名片,在背面刷刷的把我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写上了,然后给他,开玩笑说,“同志,接头暗号是去年今日此门中……”
他接过名片弹弹,在车门边抿一下嘴,“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您别笑我,就那么一霎那,我的心猛的跳了几下。
那天我回去的路上在西直门桥上兜来转去半天,愣是没找到自己要开的那个口。前后左右的车灯晃得我有点儿茫然,好半天才从那奇门遁甲的桥上开下来。
那个接头暗号是我小时候故事会上看来的,年代久了记得有点儿不清楚,好像说是什么民国时代两地下党接头的,暗号用的就是这首崔颢。地下党之一是一有钱的翩翩公子,平日里要多风流倜傥有多风流倜傥,接头的这另一方压根儿没往他那上想就被接上了。再后来这公子被盯上了,时间逼近,他就用油锅毁了容仍旧跑出来, 真正是“人面不知何处去”。
我那会儿小,光觉得这两地下党忒暧昧,见了面不光交换信息还未语泪先流,由此也可见我的性向是骨子里带来的,跟后天没什么关系。
叶文这小孩子也有意思,第二天就给了打了电话,打的还是我写在名片背面的电话。我看个陌生号码正纳闷儿呢,他上来就说轻咳一声,压低了声音说,“去年今日…”
我恨不得他当时就在我面前我好狂笑着扔个东西到他身上,可惜他不在。最后我们在电话里又笑又闹的,敲半天才定下那天晚上一块儿吃饭。
那一顿饭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他家附近一个小小的馆子里吃的。
好巧不巧的,就在那馆子里我碰上从前一个相好的。所谓相好,也就是先认识到床上然后又床下熟了,再然后在床上又认识几次的人。
你别说这样的人其实对我来说也不多,大部分时候床上认识了床下也就懒得再认识了是不是。不过这人稍微有点儿特殊,那次我俩都有点儿醉醺醺的,他带去了个地方闹腾大半夜,早起才知道这人原来就在这家酒店里做公关。也合该我跟他还能认识,我们公司那次不久后要开个小发布会,原先定好的场地临时黄了,找来找去找到他那家。
那天发布会完了我也没回家,直接跟他上了那酒店的楼。
后来头儿还夸我人脉广,说那家酒店可不好定,一般没个一两个月的排期根本轮不上。我心里暗笑,谁让这天下小呢。
这天下还真就那么小。
我跟叶文正吃饭呢他走过来招呼,先是飞快的扫了叶文几眼,然后探询的看了我几眼。
我一边啃嘴里的骨头一边递了个眼色,他立马明白,哈哈了两声就走了。走之前拍拍我的肩膀,暗里还捏了一把,说让我有空找他。
我有的是空,跟叶文吃完饭一散了就一边往他那儿开一边给他电话。到了酒店里他房间早就开好了,我一进门他就扑上来拔我的皮带。
完事儿以后我们一块儿洗澡,一边还编派着自己工作碰上的破事儿。
他低头的时候,有一个角度,居然让我想起叶文来。

4.

叶文

我是在开学后一周才离开郡师哥的公司。
最后的一周基本就是收拾,从早到晚,收图纸收标尺收所有这几个月在这儿用或者没用的东西,还兼要把手上剩下的活儿整理了交上去。
我可记得那楼梯尺寸出了问题的实习生,每一张图纸都查了再查才归档。
关晋和郡师哥那礼拜天天拉着我出去饭局,一次关晋还晃悠悠的说,“没想到你小子真的呆了一个夏天,我开头还天天悬了个心,以为你迟早走人。”
郡师兄说林芳姐问起我,让我有空带上卿卿一起去吃饭。他还说,“好歹师哥师姐一场,可别不在我这儿干了就丢开了啊。”
我慌忙保证肯定保持联系;他索性定下我带着卿卿去他家吃饭的日子,还说林芳一早催他的。我不好推辞,也答应了。
走的那天拿了那公司里所有人所有的联系方式:手机电话email,也给每个人留了我的email电话手机;然后一身轻松走出办公楼。
正午时分,太阳正当热烈,我走出大楼的阴影,低头看看,自己的影子短至几乎没有,暗黑的一小片。
我回头看看,待了一个暑假的大楼这个时候看起来分外陌生,大约几乎从来没有在正午时分站在这儿仰视过。
从那儿回学校有四十多分钟的车程,郡师兄本来说让我下班走,他顺便送我一段;关晋也热情的说让我等下午一块儿走。
我都婉辞了。
韩老跟我说今天晚上他所有的学生一块儿吃饭,我不能不去。这算我跟韩老组里所有人的正式见面;当然,其中不少人都是预先认识的,就算不认识在系里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
我一路上在车里神飞天外,想起这个夏天开头的时候我没见到郡师哥之前想象着他的龙钟老态,和见到他的时候满嘴的国骂,暗暗发笑。然后又想到秦若,这哥儿们是我这次暑假实习的最大亮色,我们后来的这段时间隔三差五的碰头,每次都吃得声色俱全。他在饭桌上说起他从前捣蛋的事儿,还有去加拿大以后在学校里的五光十色,让我神往不已。
他和郡师哥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却总有点儿神似。我说不上来是哪儿,就老有这么一感觉。
可惜卿卿从来没见过秦若,她一准能看出来。
回到学校先到宿舍里放下东西,屋里正好有一哥儿们趴床上睡着,见我进来跟我说,“刚才林末来找你了,说韩老定了晚上在天外天。”
我憋半天才没冒出一句天外天有啥好。
摸着门找上林末的宿舍,他是韩老的得意门生,也是在Q大一路读上来的,人是出了名的杰出又规矩。他毕业了没出国反而留在韩老那儿读研,很让韩老欣慰,愈发偏重赏识,在我们系里一直小有名气。
我跟他半熟不熟,当然点头之交是不止,不过要说认识呢也不太认识,只是彼此能叫名字的交情。卿卿跟他似乎还熟一些,也不知道怎么熟起来的,不过从她那儿听来的话来看,韩老实验室里的每一个人她都认识,甚至还认识一个老跑来找林末的小孩。“那小孩长得跟画上一样,还是学艺术的。”我记得有一次卿卿这么说。
林末这会儿却也不在宿舍,他屋里的人懒洋洋的说,“肯定在实验室。”
我琢磨着还没被正式引见呢,不知道该不该跑实验室,就犹犹豫豫的给卿卿打了个电话。她听我说完,咋呼一声,说有什么关系啊,直接上门去,韩老那儿因为管事儿的大师姐和蔼,大家都可随便了。
我于是还是遛到实验室去张望了一圈,顺便确认了今晚天外天的时间。
卿卿说得没错,韩老那儿确实随便,大家都一边埋头做图纸嘴里还七七八八的说笑,倒让我想起郡师哥那儿了。
时间过得还真快,我跟着大家出门的时候,心里这么想。
一忽儿,就是整整一夏天。

张治勤

最近这些天郭媛很不高兴,我说话做事都得陪着十二万分小心。
我俩开始得非常平淡,就是一次大伙儿吃饭唱歌;一堆人闹哄哄的交换了联系方式,一来二去的,跟她老撞面,就越走越近了。虽然不能说有什么天雷地火荡气回肠的情节,但我对她绝对是认真负责的;女孩子有点儿脾气爱好虚荣原也无可厚非,我对她,大部分时候是千依百顺。
我这人很少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郭媛基本符合我的一切要求:聪明懂事,漂亮能干,是个带出去绝对不丢面子的女朋友。
我们这已经到了第五年上,我想着如果一切平静,过了年就跟她提结婚的事儿。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总得结婚。我爸妈虽然从来没催过我,我知道他们是想我早点儿安定的。
不过她公司里近来似乎不顺,她原本期待了好久的升迁,居然给了部门了一个新来的人。她非常气愤,在上司面前不敢真的甩脸色,就跑我这儿怒气冲冲来了。
我安慰了几次,也不见效,只好住嘴听她一个人说。
她口才好而且有劲儿,经常能自己连着说十几分钟都不松气儿,喝口水还能把那男人的生平倒一遍。
我听了几次见听不出新意也不能有什么建设性作为,只好一边给她耳朵一边走神。
我好几次想打断她说别再怨了,不升就不升呗,这家庙不行还不能去下家,天下还就这么一个地方可以供她不成。
不过我当然只是心里想想,真说出来她能整整一礼拜不跟我说话,最后还不是要我去点头哈腰赔小心。
有个周末她明明约了我一块儿去丰联广场,等我紧赶慢赶到了又停好了车,她大小姐却不来了,说是公司里临时有事儿把她叫去。她声音里分明有着得意,“果然还是少了我不行啊。”
我无可奈何,只好说没关系没关系。没办法四周转了一圈,正要下去取车回去,却被人叫住了。
是秦若。
上次饭局以后就没再见过秦若,不过他的联系方式我是没丢,一直夹在名片簿里。
告别的时候总觉得还能再见,这种情绪对我来实在是十分稀罕,大约是他跟故人相连的缘故吧。
秦若在我身后张望一下,“你一个人来?”
我有点儿尴尬,“没,临时被人放了鸽子,正要走呢。”
正跟秦若说着,就看他突然整张脸明亮的笑起来,对着我后面招手,“姐,这里。”
我自然而然的回头看了一下。
是秦琳。
她一身淡淡的白,在人来人往的人群中格外清晰。
我一瞬间仿佛被冻住,从头到脚僵硬着,一阵冷,又一阵热。我勉强冲她点点头;她仿佛没认出我,微微诧异的看了一眼秦若,然后冲我们走过来。
秦琳

重回北京是件叫人惊心动魄的事儿。
我战战兢兢的从飞机上下来,在小若的车上沉默良久。他也不招我,一路上只有音乐往复回旋。
我知道这是他的体贴,他从小就不爱听古典,这一路的贝多芬,肯定是为了我买的。
虽然已经过了炎夏,北京却依然如记忆中溽热。我原想着周末回从前读书的地方去看看,小若却揪住我不放,非说去街上走走,“别大周末的往学校跑,那片儿多远,还是看看现今北京的物质生活吧”,他这么说。
我只好依他。
丰联广场一片繁华,人群和商品都精彩纷呈。我在渥太华呆久了,一下子给这些琳琅满目的颜色扑倒,不知所措起来。
小若拼命张罗着我买这买那儿,把我支得团团转,恨不得把我从头到脚都换上几身。我一边试衣服一边不由自主的想,哪承想当年那捣蛋鬼能如今天这样的事事周全。
从试衣间出来却看到小若跟旁人在一起,说说笑笑的,似乎还挺熟。
那人回过头来看我,还颇熟络的冲我招呼了一下。
我一头雾水,走到身边才听小若介绍,“姐,这个是张治勤,你还记得不?”
我有点儿困惑,名字很熟,应该是我认识的人。
张治勤在旁边有点儿尴尬的笑,“我们从前同学过,高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还被秦若整过一次,放学路上放了我一书包的毛毛虫。”
我恍然大悟,指着他笑起来,心里也感激他说得周全。
十数年后重遇故人让我感慨万千;即使是张治勤这样一个当年并不算有很深交情的人,如此相遇,也让我微微感伤。
时间到哪里去了,当年那个总捉弄我的男孩子,怎么俨然成了个成功人士?
张治勤除了最初的片刻表现得颇为热情,后来一直有点儿神不守舍。
我以为他有事儿,跟他说让他忙去,我们以后有空再约;他却说没有,一天都是闲的。
三个人就这么站在原地说话。周围人群熙攘,我因为背向人流站着,给撞了又撞。
张治勤不露声色的换了个位置,站到我的侧后,这样来往的人流便给他挡下了。我一下轻快很多,抬头对他微微的笑了一下。
小若虽然心疼人,到底还小,心不够细;这张治勤,十年多不见,不想如今沉稳体贴至此。
再站一会儿小若也意识到人流汹涌,便做了要告别的姿态,说“张哥不如咱们今儿就这样,改天约你吃饭?”
张治勤稍顿了片刻,笑着说,“择日不如撞日,不如就今天好了。你们还有些什么要买,我跟你们一块儿好,我反正一天闲着。”
小若扬了扬眉,显然有点儿吃惊;他看我,眼里带点儿询问。
我本想婉拒,然而张治勤在旁边温和的注视着,我一时心酸便点了点头。
岁月悠悠,人生能有几次,与过往重逢。
结果不到晚饭时间我就困得昏昏沉沉的了,勉强在旁边的星巴克坐了坐。小若和张治勤都争着说去给我买杯热饮,我按下张治勤,让小若给我买热巧克力去。
队其实不太长,但还没等他回来,我就已经迷糊上了。
十二个小时的时差,力大无穷。
最后只好取消晚饭,小若把我载回家去了。
我拼命支撑着眼睛跟张治勤道歉道别,回到家就倒在床上不省人事。
醒过来是半夜,屋子里黑乎乎的一团,门缝里透着悄悄一线光。
我起来,看到小若还缩在沙发上看电视。他看我走出来,忙拧亮一点灯。我过去坐下,问他怎么还不睡。
他不答,歪头狡黠的一笑,“姐,这次还要我去放毛毛虫吗?”
“神经病!”我骂他,一边揉他的头发。

郡拾

叶文走了以后整个公司显得空旷很多,虽然只是少了一个人。
我有时候说完一句笑话以后习惯性的转头去看他的桌子,以为能看到那小孩哈哈的笑脸:他笑的时候嘴总是裂得很大,牙齿雪白。
他的桌子在他走那天收拾的干净清爽,之后就一直维持原样。我没再安排谁坐过去,我这公司小,绝对不少这一张桌子的地儿。有一天晚上我很晚去公司取份图纸,不知道是谁开了他桌上的灯,我进门的一瞬,心猛跳了好几下;然后才如梦方醒的笑话自己,人家连钥匙都退了,大半夜难道爬窗进来不成。
我拿了图纸,绕到他桌前准备关灯,一抬头看到自己的影子映在玻璃窗上,窗外是星星点点的城市灯光。
不知道怎么的,我一时怅然若失,默默的坐下来,看着他桌上放得整整齐齐的笔尺。
是谁说的,只有失去以后,你才会知道有他的时候生活的不同。
又或者,只是夏天过去了,我想念属于夏天的热。

太阳花

昨天去牙医那儿,照例,在回来的路上的小花摊上买了一束花。
这已经成了习惯了,每次看牙回来,买一束花。冬天买郁金香,玫瑰,夏天买太阳花。
就像给自己的补偿,呵呵~~~
美丽的花儿人人爱。
我将来走了,一定会想念的

嘴里的LV包

俺今天又看牙医去了,把之前定做的牙冠装上。我并且心痛的了解到,我今年的牙医保险已经超支了。
一年的牙医保险,我们公司给保的三角,上限是$1500。而我今年所有的钱,都花在这一颗牙上,19号,左边靠下从里往外数第2颗。
再加上上我自己付的部分,再加上去年花在上面的。
妈妈米娅~~~买两个LV大包绰绰有余。
这颗牙给我带来的麻烦最多最多,从小开始,到大学,都毛病不断,因为位置不是最里面,也总是想拔拔不了。最严重的一次,大学一年级,突然犯牙痛,引起高烧,我几次痛得在医生那儿哭起来。
这么多年,这颗牙,总共做过两次根管道,三个牙冠(含这次这个)。
我那天跟泼墨玩笑说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也不过在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上,带着个四五十寸的液晶电视满街走。
现在我严肃的更正,我全身上下最值钱的是在我嘴里的19号牙。
下次有人抢劫,我决定张开嘴把牙送给他。
“大哥阿您就把我这19号牙拿去吧,省点儿花足够吃大半年”
也了我多年想拔而被牙医屡屡阻止的心愿。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昨天晚上看了一篇自述性的小文,很短,叫《我等你到35岁》,一个同志写的,写他的同伴结婚去了。
这篇本没什么,然而同时转过来的,还有他几年前写的吧,《浮生六记》,满篇满篇都是言若有憾心则喜之的埋怨。我看完前面那篇,再来看这篇,真正叫万箭穿心,一下子就哭了。
小D笑话我,说您老时不常按摩您的泪腺啊。
我很是无言。
所以我总是尽量避免写现今快乐。这世间原有什么能长久,今天的花好月圆人安好,明天就是无可奈何花落去;倒是愁云惨雾值得大书特书,将来倘或顺风顺水,回头看时还能庆幸总算熬过来。
看到有人回帖的时候用了汤显祖写在牡丹亭题记的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大半夜睡不着,索性把自己的牡丹亭翻出来看。
我这本牡丹亭很不好,当时托爸妈在国内买的,买的居然是个选注版,一页里那个夹注的人叽叽歪歪的说半天,只有一曲皂罗袍而已,我翻了几页就看不下去了。
估计也不能怪版本,果真是一本线装竖排夹排注的,我说不定还嫌伤眼睛。
是谁说的,年纪大了,渐渐经不住这些生离死别。
从前看杜丽娘思春,觉得小孩心性,新鲜可爱;现在来看“良辰美景奈何天”,触景生情,倒忘了后面的皆大欢喜。
每看一次,黯然神伤一次。
情深不寿,还是一切淡淡的好。
于是在床上发呆,把贝多芬那曲大公三重奏的第三乐章听了又听,枕头都湿了一小片,才迷迷糊糊睡过去。
似乎都没有做梦就醒过来了,窗外亮的天透过百叶窗一格一格的亮。
又是新的一天。

早上跟小D说谭其骧,这位历史地理博士很看不起我,大惊曰,你还知道谭其骧啊。
我极其愤愤,我好歹跟你一个系毕业出来啊,再说,当时还跟你去万圣找谭其骧传记呢。
这人更加愈发吃惊,也不掩饰轻蔑了,说,哈?什么,悠悠长水是跟你一块儿去找的?
我为了去除他的疑惑,只好说,当然了,那本书在万圣进门最右边那面墙那边,跟万圣对门的墙的夹角书柜。
他这才相信。
我却因为这话,想起东门出门那一片来。
我有时候会奇怪的记得某些场景,非常非常清晰,很久以后,还可以在脑中复原某一天的某一个场景,当时阳光的方向,当时人物的穿着。
我到现在还记得万圣入门以后左手边挂书包和大衣的木架的样子,原木清漆的,很多个交叉的菱形,交汇点上是支出来挂包和大衣的木钉。后来我在宜家见过很多次,却从来没买过。对我来说,那个架子是万圣的一部分——虽然并不是万圣伊建就有,跟万圣的书桌和椅子,以及万圣里到天花板的书架一样,属于过去。
小D说大约是因为你的记忆从未更新。
或许是。
我在东门那片刚刚被推倒的时分离开北京,后来回去,也只是匆匆一眼。那里在我的记忆里,永远是从前那个样子。
我始终记得冒着雨去万圣,然后缩在那暗沉沉的屋里,那里面总有若有似无的音乐,窗外雨声风声仿佛完全被隔绝;
我当然也还记得风入松,那书店在地下,进到书店之前,先要走过一段不长不短的廊,两边挂着出售的画,入门之前先有黑板,写着最新的排行榜。大一期间,陆键东那本《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在榜首悬数月之久;
我也始终记得夜晚去雕刻时光,会路过一个日本馆子,我从来没进去过,但是总记得他家挂在外面的红色纸灯笼,上面写着“千鹤”;
还有大四吃完散伙饭,跟阿胖从武侯祠走回来,走得是东边外墙和胡同隔的那条路,我走在靠北大那边,他走在靠胡同那边;那天有一点点风,有一点点月光,两边有高大的白杨树,树叶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

北京在我心里是一个永远不能替代的存在;不仅仅因为燕园。
我毕业以后在北京住了将近一年,先在双榆树,后来在西直门。
那一年我几乎无所事事,把困惑无数人的西直门地理搞得滚瓜烂熟,哪一个地下道通向哪儿,哪一个地铁口出来是什么方向;
我还从新街口走回西直门:那年好像是五一放假,我们从西直门打算坐公共汽车去西单,才一上车就给人群吓坏了。前面的人跟我就是胸贴胸的站在一起,我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我是个男人,那天真是占尽便宜。后来我忍无可忍,站了两站就下了车,穿着细高跟鞋从新街口走了回去。下车的地方有一个唱片店,里面有一间专门卖进口原装CD,一张要一百多。那时候,真是过生日过节都不敢让自己那么奢侈。
我也还记得人大对面当代旁边有一间电影海报店,我每个礼拜去看一次,买是肯定买不起的,过过眼瘾而已。不知道那个店,现在还在不在。
。。。。。。
是的,你可以说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不能重来每一个阶段都不能互相取代;但是那四五年是不一样的,至少对我。

越逼近回国的时间,越是患得患失。
近乡情怯,或者就是如此。
我开始担心我的头发是不是剪得不好,脸上是不是有了皱纹斑点,眼睛眉目是不是没法辨认,见到从前的室友会不会抱头痛哭。
我心中的这个城市,是不是还在那里。

E
2006.07.24

写写写

最近承蒙小蓝不弃,夸奖我越写越好,我借着余勇,把从前写的一个开头捡起来接着写,每天介对着电脑敲敲敲,几天就写了一万多字。
老好小D,每天给我看草稿不算,还非常善良的跟我说了好多好多夸奖的话。他这个写文科博士论文在历史古籍里钻研的人,夸奖我还不是杀鸡用牛刀,举重若轻,把我说得轻飘飘,愈发对着电脑卖命。
那天跟小蓝聊天,说起在晋江上看到人家投稿的屡屡挫折,我很感叹了一下。我没投过稿,不过七八万字的小说是敲过的,不说别的,但对着电脑这么不停的打出七八万方块字,就是一项苦活儿。
给出版社草草对待当然不平,给读者忽略当然更加不平。是以作者写完若没有排山倒海的称赞往往牢骚满篇。
然而人生而有缺陷,是个人都得承认写字儿需要天赋。同样一件事儿,有的人笔下妙趣横生,有的人笔下客观冷静,有的人笔下风花雪月,有的人笔下只是平铺直叙,句子一摆出来,高下立分。
barb很早以前写过一篇看云门舞集的,叫我的乡愁我的歌。快结尾的时候她这么写:

最动人的一幕,是开头,女领舞身着灰暗的白袍,在一一走上台来的各色青年们中间不知此身何属,而青年们定格了一下,顷刻离散,记忆中的一岁一年,在时光中不过是这惊心的一秒。

这样让人过目不忘的句子,我自认我写不出来。后来好久,我一而再再而三想起,甚至改头换面的用在自己的小说里。
文字的力量,和操持文字的人的天赋,由此可见。
这几年互联网愈发方便,网上看书也容易起来。看到一篇好的小说/散文/读后观后感,我总是惊艳惊讶惊喜,却又嫉妒,她/他怎么可以写得那么好,他/她怎么可以看的那么透彻,加之愈发对自己沮丧失望。
所以还是毛姆那句话:
The moral I draw is that the writer should seek his reward in the pleasure of his work and in release from the burden of his thoughts; and, indifferent to aught else, care nothing for praise or censure, failure or success.

晚上一个人缩在沙发上码字儿,挑了一张Perlman,Ashkenzy和Harrell的贝多芬钢琴三重奏(”Archduke”)来听。这张CD也买了有些日子了,集中了我最喜欢的三种乐器,却总当背景音乐放着,从来不认真听。
结果刚才写着写着突然卡壳了,正卡在一段钢琴和提琴中间,愣愣的就听到钢琴玻璃一样的滚动中,小提琴如泣如诉。我就这么呆呆的听了一个乐章,如梦方醒。
我实在是喜欢贝多芬,音符在他手上就是对我的胃口,每一个都有魔力,每一个都在我心上颤颤的敲一下。疲惫的白天,寂寞的夜晚,甚至,从来不能风花雪月的正午,贝多芬都能让我一下子不知所措。
才发现周围没开灯,一片黑漆漆的,只有电脑屏幕的一点点光。赶紧去开了灯,一下子一片雪亮。
想想我这么写写写的,也有不少年了。这是我保留最久坚持最长的一个兴趣爱好~呵呵,从来没从中得到过什么,却从来也没放弃过。我并不真正掌握哪种乐器,所以也没法干出激动快乐悲伤沮丧寂寞的时候来支曲子的风雅事儿。——为这个,将来我若有个孩子,拼了被他/她恨也得逼他/她学会一种乐器
我老记得我们大三实习的时候,住在山里,晚上整理完植物标本,有一个师兄坐在楼梯上吹口琴。山里的星星特别多特别亮,山里的风特别清特别凉,那个场景,我永远也忘不了。
我跟那师兄很不熟,而且年纪小很害羞,站在那儿听完就走了,一直没跟那位师兄说曲子多么好听场景多么动人。
即使现在想想,也还是觉得没有勇气说。

对我来说,字就是我的音符,我的口琴,我的钢琴,我的弦和弓。
写出来,有人听到,很好;没人听到,写出来,就已经很好。

E
2006.07.23

世界上最甜蜜的求婚词

QAF第五季的DVD终于出了,我赶紧从Netflix定了来,慢慢的看。——虽然我道听途说了结果以后,曾经发誓说不再看了的。
制作依然精良,剪接,灯光,配乐,都堪与电影媲美。
然后,终于,到了第11集,Babeylon大火以后,Brain终于对Justin说了我爱你,不止如此,他还向他求了婚。
我可爱的Justin啊,他那么了解Brian,当即就回绝了。
然后呢,然后Brian就用行动再求一次了。
这真正是我听过最浪漫,最动人,最甜蜜的求婚词,我把这一段反复看了好几遍。一边看一边不由自主的微笑。
浪子回头,这是写过一千遍一万遍的陈旧戏码,为什么我们还爱看还看听还始终相信?
因为,那真的甜蜜,真的让人心醉神迷。
看完这一集我就关了电视。
就在这儿结束吧,我的QAF,我看到这儿就好。
嘲笑我老吧,嘲笑我喜好花好月圆天下筵席永恒不散,因为,我就是这么相信的。

E
2006.07.23

===

QAF Season Five Episode Eleven : One Good Reason
……

J: Wooo
B: Wait will you see the tennis court, and the pool, and the stables……
J: Stables, who lives here?
B: We do.
J: What?
B: I bought it.
J: You bought this house?
(inside the house)
B: You said that your small, but charm-less studio would have to do until your country manor came along
B: I hope this would be what you dreamt of
J: And more, But I told you…
B: ……that you won’t marry me. Well, who could blame you. I am, without doubt, the worst candidate for marriage alive. But conversely, that’s also the reason that I am the best cancdidate.
J: And how’s that
B: Because as strongly as I am opposed to the idea, now that I am behind it. I am as fervently and passionately committed.
J: Uh-huh, and what changed your mind?
B: I found one good reason to do it
J: what’s that one good reason?
B: To prove to the person that I love how much I love him. That I would give him anything, I would do anything, I would be anything to make him happy.
J: You are fucking unbelievable
B: It’s true. I am.
J: You bought this… You bought this palace?
B. It’s for my prince…….And I also selling the loft and the club.
J: Without even knowing what my answer would be?
B: I am taking a chance on love.
J: Then you meant it.
B: I’ve never meant anything more.

……

紧张房市

我夏天要回国了,从离开DC,到回来,整整一个月。俺一看俺的房租,就嘀咕上了,四位数啊,不住人简直是把钞票哗啦啦的往水里扔。
跟同事感叹了一下,他们建议我,你干吗不把屋子租出去,可以把钱拿回来呢。
我听了,在craigslist上登了个广告。
本来还半信半疑的,昨天跟家猪说起来,他还说,谁会只租一个月啊。
然而,今天下午一看,哗啦,四、五个人email我要求看公寓啊。
夏天果然是DC的房市热季啊,到处都是年轻小朋友们来做实习,都着急找地方住,都要交通方便一切都有。我得意地想了想,我的公寓真的什么都符合呢,开始后悔价钱说低了,啊咔咔。
想起去年朋友的朋友来这边实习,着急的找公寓的事儿了。

嘿嘿,这可是我平生第一次准备做房东呐

如果有一天

一位女朋友看了我新写的那篇重逢(http://www.wretch.cc/blog/jesuiselysee&article_id=5198683),说起她最近和她ex的重逢。
整件事儿就像一场电影,她去参加一场会议,入门的时候已经迟了。她从后门进去,听到发言的人声音很熟悉,抬头一看,居然,就是早些年,因为时机不当分开的恋人。
那位在台上发言的他,也看到了她。
当时已经是上午十点,他在上午十一点还有一场记者招待会,而下午两点要飞机离开。
他于是用几分钟结束了发言,在主席台上就给她发消息。
然后两人短短的说了半个钟头,就各自分开了。
她说,他穿着灰西装而她穿着黑西装,最后十分钟里,他一边抽烟一边说着话。说起他们从前第一次第二次出去玩儿,她穿了什么衣服碰见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儿,过往栩栩如生。
我说你怎么说,她说我当时还得故作轻松,说,难怪你是最年轻的XX家啊,工作那么忙,记忆力还那么好。他微笑,说他也是选择性记忆。
我没敢问她又接着说了什么。
我的好奇心又问,他过得好吗,我其实是想问,没有了你,他的日子是不是一团糟?
然而我的这位女朋友却说,大家过得都很好,不过可能青春的记忆比较难忘。
我听到这里,已经开始哗啦啦的流眼泪。
真的吗,真的只是这样而已?
她说彼此偶尔还有点儿联系,也就是逢年过节群发一下短消息。前段时间她生孩子,发消息通知亲朋好友,所有的人都短信祝贺,只有他,发了一句,生孩子很辛苦,真难为你。
我一下子捂住脸,一个人在房间里哭起来。
我那位女朋友却还说的镇定,只说那天在他走了以后,自己也感慨了好久。
我说很好啊,你这位ex很好啊,那么有成就,看到这样的他,真是对少年时候自己的,无声嘉奖。
她说是,至少觉得,不必为爱过这个人而羞愧。
我问她有没有觉得遗憾。
她说那也不会,当时只能如此。
再然后我们就岔开了话题。

但我的心思老在那上面打转儿。
与旧爱重逢,如果当年分得无可奈何,总会有些百感交集吧。
白天的时候,我们都清醒健康,义无反顾的往前走,绝不回头;然而到了夜晚呢,夜晚寂静无声,总适合追想,偶尔忍不住,想起从前时间不对而不得不放弃的种种。
回忆里总是只记得美好的部分
从前过往,蓝天白云,鲜花青草,青春单纯美丽无双;
还有还有,那个时候的爱人。
虽然也许笨手笨脚,虽然也许一无所有,虽然也许不合时宜;可是,那时候的爱人,总跟自己的青春岁月挂在一起。
我们一起看过朝阳落日,我们一起听过涛声云起,我们一起经过雨雪天晴,也许,还有第一次的拉手,第一次的亲吻,第一次一起淋着雨看夜市,第一次冒着雾并肩爬山……
因为是年轻的,所以总是新鲜的。
很久很久以后,回头看去,无论如何,都是会落泪的吧。
那是再也不能重来,再也不能回头的岁月;
那里面,也许有再也不能携手再也不能并肩的恋人。

我跟我的ex分开以后,也见过一面。
没有我这位女朋友那么有戏剧性,我们是电话约好了见面的。
我记得那是在北京王府井的麦当劳咖啡店里,他穿着我从前送他的一件薄T-恤,很暗的颜色,我们去吃了一顿午饭。他点的菜,每一道都是我爱吃的,从前我们没有钱的时候,挨了好多天有了足够的钱,才到店里点一次的小菜。
我把他父母送给我的东西装在信封里还了回去,他怎么也不要,说是已经送给我的了。我却没有收回,只说,你送的东西我都留下了;你爸妈送的,我实在不便保留。于是他收下了。
然后我们走出来,握了握手,我说,以后也许不会再见面了,你多保重。
再然后我就走了。
北京那天是大晴天,非常非常烈的太阳,又热又干。
过后不久我们就断了联系。
他的email换掉了,电话也换掉了,我几番辗转,联系方式也换了个彻底。
我有时候会突然想起他,并没有遗憾的意思,我知道一切重头再来我还会做同样的选择。
只是,那一道门关上以后,我总不得不暗暗感叹,有一些故事,有一些片断,有一些清晨的微光夜晚的徐风,从那以后,再无人可以分享。

我的这位女朋友,现在生活美满幸福,所以我不必问她,离开他以后,她的生活有没有一团糟。
而她的这位ex,也有太太,如此年轻有为,想必平日里也是春风得意的。
两人的生活,都平静圆满;离开了彼此,他们都没有颓废倒退,也没有一塌糊涂。
我没有问过,当时的他和她,有没有好多个夜晚不能入眠,有没有好多个白天以泪洗面。
就算有,也都过去了吧。
平常人的生活,没有终生不放的戏剧性。大多数时候,我们都继续生活下去了,柴米油盐,生儿育女,也许不是跟最初拉我们手亲吻我们的那个人,可是,也一样能温暖长远。
只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见面,
我们要如何微笑,如何回忆,如何抓住这一点点重返的时间,把深深关在记忆里的千丝万缕,拿出来和眼前人再说一遍。
也许为了旧爱,也许为了遗憾,也许为了感慨。
也许,也许,
只是因为,
别离之后,千山万水;这些往事,又再度,
无人可说,
无人可听。
E

2006.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