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我昨天才试验过的。
前段日子不知道什么东西放在冰箱忘了取出来,虽然清了又清,冰箱里老觉得有点儿味儿。这周末我决定好好清理一下,遂做了一大壶茉莉花茶,然后把热茶放在两个大碗里,冒着热气的时候就放进冰箱,在然后用paper towel把茶叶包起来,放进冰箱。
一天哦,冰箱就一点儿气味都没有了。
微波炉也可如法炮制~~~
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呢~~~,因为老早以前不知道在哪儿看到过茶叶能吸味儿,就琢磨出这个法儿了。
嘿嘿,我昨天才试验过的。
前段日子不知道什么东西放在冰箱忘了取出来,虽然清了又清,冰箱里老觉得有点儿味儿。这周末我决定好好清理一下,遂做了一大壶茉莉花茶,然后把热茶放在两个大碗里,冒着热气的时候就放进冰箱,在然后用paper towel把茶叶包起来,放进冰箱。
一天哦,冰箱就一点儿气味都没有了。
微波炉也可如法炮制~~~
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呢~~~,因为老早以前不知道在哪儿看到过茶叶能吸味儿,就琢磨出这个法儿了。
周末看了三场电影。真的。是三场,一场在家看的,两场在电影院看的。
先是周五晚上看了1947版的Mr. & Mrs. Smith,看之前还以为是小布和小安拍的那部的原始版,正想看看希区柯克怎么演绎的,还有,娇美的卡洛尔隆巴德怎么揭露女特务身份的。结果,搞半天,居然是部爱情喜剧片。
真是大吃一惊。
后来看特别部分,才看人说,这是希区柯克向他喜爱的卡洛尔隆巴德特地制作的,是他所有作品中的异数。于是笑,漂亮的女孩子啊,谁也拒绝不了啊。
还想起在环球影城坐小车参观的时候,还开过希区柯克在世时的工作房间,门口还画了一个,他抽着烟斗的剪影。
然后今天去了电影院,去之前就先看好了时间表。先看了The Devil Wears Prada,然后看了新近打破首周票房纪录的Pirates of the Caribbean。
前一部就像看时装秀,一件一件的展示服装来着,从故事一开始我就猜到了结局,不过最后还是小小掉了点儿眼泪:做一个事业女性不容易啊,非常不容易。
后一部看得怪让人恶心的,没搞明白为什么那么火,我中间看着看着好几次把围巾拿下来挡脸——真是又害怕又得看下去,只好在朦胧中看大屏幕,似乎这样就减轻点儿恐怖感。
回来累极了又困极了,在黑暗的电影院里连坐5个小时可够受的。赶紧吃了饭,敷了脸——啊是现在我坚持每天敷脸一丝不苟的保养着俺的这层珍珠皮啊——不到 10点就上床睡觉了。昏昏沉沉睡过去,还做了个梦,梦到跟从前的初中同学吵架,而且是很久不见的初中同学,梦中我逼真的生着气,非常用力的在她面前摔东西。
这个同学,一度是我最好的朋友的,非常非常宠我,每天陪我骑自行车回家,虽然她家根本跟我家不一个方向,容忍我提出的无数无理要求,等等等等。
上了高中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吵了一架,我非常生气,她每天在我们班门口等着我我都假装没看到,她给我写信我也不看。
然而当时那么生气现在也忘了为什么,就记得后来真的就疏远了。再和好已经过了很久很久,久到只能做普通朋友了。
后来大学她去了天津,我在北京。
有一次我去天津找我另一个朋友玩儿,却在火车上,同一节车厢里,意外的遇见了她。当时真是又惊又喜,对这个巧合惊诧了很久。后来才知道,她当时正好在北京,我那个朋友跟她说了我的火车班次和车厢号,她特地买了同样的票,来遇见我的。
那几乎是我们最后一次,非常亲热的见面和说话。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她了,也几乎从来没有梦见过她。
今天这梦,真奇怪。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回国之行的感应。
然后我就在黑暗中醒过来了。
我自己也不太意外的。我自己一个人睡觉的时候,这几年我的生物钟从来没有让我从晚上9点睡到天亮的先例。
只是,本来我想着怎么也得凌晨4、5点了吧,正好起来锻炼锻炼,在晨曦中骑自行车,结果,爬起来一看,
才十二点多一点点。
怒!
周末就这么过去了。
相机翻出来总是要疯几天,加上想到冬天就要搬走,身边这些琐碎的,陪伴过我读过无数美好夜晚与白天的物件,突然都珍贵起来。早上在办公室,环顾一圈,看到周一新买的太阳花,因为这几天下雨一直没见太阳,都蔫蔫的耷拉下来来,窗玻璃上映着它可怜兮兮的模样,怪可爱的。

要搬走这事儿我总是一阵一阵的,一会儿觉得搬了好,一会儿觉得搬了不好。从前看一个星相解说也说,天秤座的人,最大的特点是优柔寡断犹豫不决,我当时一看,狠狠一拍,这说的可不就是我嘛。
今天照例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当然也是最后一个到办公室的,我进门人家都吃午饭去了
——出来的时候,天还有那么一些灰灰的亮,我回过头,正好看到大路牌在那儿竖着,后面就是办公室。一时想,将来走了,不知道多么怀念呢。遂拍了一张。走了一半看到路边花圃正盛,还想拍一张呢,警卫过来了,说不能拍照,说这一带都属于安全特区,不能拍照。我惊奇,没看到标志说不能拍啊;他严肃地说,所以我要在这儿看着啊。
好吧,我认输,谁要我们在五角大楼附近呢……
我一路背着相机走回家,路上看到一片灯,美极了,想偷偷拍。回头一看,那警卫,那跟着另一个警卫,远远的跟着我呢。——我这么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我能干嘛啊我。
只好哭笑不得的回家了。

最后~~~跟我一起走,从办公室到家的短短几分钟;更重要的,跟我一起飞,从DC到湾区,长达7、8个小时的飞行的,我最最忠诚的,她和他:)

E
2006.07.14
自从接受了给大心的宝贝大头拍照的任务,我就很紧张,非常紧张。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认真拍照了,这一上来就来个这么艰巨的任务,我感到肩上沉甸甸的,快要被压垮了。
我于是这两天把相机翻出来,又研究了一遍芝麻女士的网站,越研究越出汗。孩子的照片可不好拍啊,孩子的室内照可更不好拍啊。
我想起我初中时候去参加摄影比赛,整整一天,被关在幼儿园里,要求就拍一卷,然后出门前把胶卷上缴,有比赛单位统一冲印。我那会儿才十一岁啊我的天,自己还是个孩子呢,就要在幼儿园里观察陪同幼儿,还要兼拍照。所以,那谁和那谁谁,你们以为我爱偷拍孩子是什么心理折射,其实才不是,我那是第一次摄影比赛留下的阴影啊阴影。
最后那次比赛结果让俺老爸以及俺的摄影指导老师自以为惊喜地发现了我的才能,从此以后一直被揪住不放,上了高中参加高中的摄影小组,上了大学又继续参加大学的摄影学会。其实我啥也没干出来,倒是我老爸对我痴心不改,隔三差五地问我,最近有没有拍啥好照片啊?
其实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哈,越是被揪着越是不爱干!
哎,闲话扯远了。总之我今天在家里开始试闪光灯,我也没什么模特可以试手,左不过也就拍拍静物。我折腾来折腾去,瞄上我的门链儿。开着闪光灯拍一张,关掉闪光灯又来一张。
那对比是相当的鲜明啊。
高光下,门链锈迹斑斑,每一划撞痕都清晰,画面平且苍白;而灯光下,门链的疮痍居然有了些浪漫情调。
我算是明白为啥吃个晚餐也要灯光昏暗了,门链儿尚且如此,到了高光下,成人的皮肤,哪里可以细观啊。![]()


一直很想写写这两部电影,Before Sunrise和Before Sunset,两个人,两次相逢,两段短短的时间,中间,间隔九年。
故事与生活一致,同样的一班制作人马和演员,九年后再度重来,把九年前拉下的分离拾起,让这个两个人,再来一遍。
这两部电影我看的顺序非常奇怪,先看了九年之后的Before Sunset,过了很久,才又看了Before Sunrise,看完以后马上又把Before Sunset看了一遍。
时间仿佛一个圆,兜兜转转的,从结尾开始,到开头,又再回到结尾。
或者那也是不算是结尾,生活兀自漫长,还有很多可能,还有很多无法预料的重逢。
还是让我从头说起。
单就Before Sunrise来说,其实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爱情故事:两个年轻人,在欧洲的火车上相逢,然后交谈,然后倾心,然后男孩子约着女孩子在维也纳下车。两人就在维也纳度过了14个小时,黎明时分,两人在车站分开,相约着再过数月,在威尼斯再见。
这部电影在1995拍摄,男主角Jesse由25岁的伊森霍克扮演,女主角Celine由26岁的朱丽迪普雷扮演。朱丽迪普雷彼时长发,皮肤粉红柔嫩,整个人犹如波提切利笔下的维纳斯,新鲜而柔美。伊森霍克当时还是个小混混的模样——奇怪,好看的男孩子大多年轻的时候逃不掉小混混的感觉——,在火车上搭讪的那段话,让人又是微笑又是替他害羞。
如果没有后来的Before Sunset,这部片子也就是一部普通的青春爱情片,一见钟情,一夜旖旎,又在风光优美的维也纳。年轻的,温暖的,柔和的,暧昧的,飞扬的,甜蜜的,浪漫的,所有你能想到的美好词语,你都能用来形容这部电影。
结尾部分有个大约一两秒钟的镜头:清晨时分,朱丽迪普雷站在一家乐器店外面,在晨曦中向伊森霍克微笑。金色的阳光投在她的面容上,她的金发束在两边,那一刻,是一张完美的图画。她年轻、美好,每一个细节,都闪闪发光。
是,这个故事就有那么简单,每一分钟,都顺其自然的发展到下一分钟,简单流畅。
无论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你会相信这两个人:欧洲的风情让人迷惑,年轻美丽的两个人儿,更让人迷惑。
2004年,这个故事,这两个人,才再度与我们重逢。
演员依然是伊森霍克和朱丽迪普雷,他们在那一年,分别34岁、35岁。电影里的这两个人,与生活中的他们一起,老了九岁。
依然是短暂的相逢,只是,Jesse不再是那个小混混般坐火车游欧洲一无所有的年轻人,他成了小有名气的作家,到巴黎来签售他的新书。在书店里回答记者与读者的时候,Celine来了。
像所有的久别重逢一样,Jesse看到Celine那一瞬间,有一刹的失神。
然后记者会结束了,Jesse要赶飞机,却执意在赶飞机之前,要与Celine在巴黎转转,喝杯咖啡,聊聊天。这一次相逢,没有十四个小时,只有飞机起飞前的这二十多分钟。
成长让时间变得急促而珍贵,再也不能从容而闲适。
最开始的时候两人都端着,说着彼此的生活与工作,说着不相关的世界环境与其他,都一式一样的你好我好,一式一样的轻轻试探。Celine不断提醒Jesse他那马上要起飞的飞机,而Jesse不断找机会拖延两人的再度分离。
两人都在若有似无地撒着谎,她问他后来有没有去威尼斯他说没去;她貌似不经意的说我们当时根本没有做爱你怎么能在书里这么写。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两人也渐渐摘下一切安好的成人面具。
伪装在时间的催促下分崩离析。
他说他一直想她,说在纽约的时候结婚当天的车上,都在车窗外看到她的身影。然后她说,我那个时候,就住在那儿附近;
她说她那么多年交了那么些男朋友,依然不由自主会把他们拿来跟他比较,她说为什么我们要相信一个人一生只能有这么一个,与你灵魂交通的对象。而这个人,怎么会居然出现了又错过了;
他说我写这本书就是为了要找到你;
她说,你的这本书让我发现原来我曾经有过这么年轻的时刻这么美好的过去,你这本书让我恼怒,原来我的记忆没有欺骗我,原来我现在的生活居然一团糟!
在塞纳河的游船上,他说,我们怎么能没有交换电话号码;
她说,因为我们年轻而愚蠢,她说我们年轻的时候总以为世界上有许多人可以跟我们灵犀相通,然而成长以后我们发现这样的人实际上凤毛麟角。
……
一个小时里,两个人能说多少话,这两人就说了多少话。
谎言,真话,试探,退缩;句子与句子之间几乎没有停顿,他们走着,风景无意识的变幻着,谁也不在意。
他本不是为了看巴黎,他只是为了与她再次相逢相处;她本也不是带他看巴黎,所有的力气都用在克制自己不流泪。
而我在看着的时候,几乎落泪。
分离让时间凝固,对于他们来说,彼此依然还是那个在维也纳车站分别的年轻人,期待重逢,期待相爱,期待未来悠长美好。
只是,岁月呼啸而过,他有了抬头纹,她没了少时娇嫩。
更沮丧的是,从前向往过并以为一定会得到的种种,并没有如期到来。
她说,我23岁的时候做了一个噩梦,以为自己32岁了,然后醒来,发现自己仍然23岁,如释重负;然而这次我在生活中惊醒,我真的32岁了。
湖光山色,晨曦落日,一样的风景,年轻时候看来,风情万种;成长以后看去,满目疮痍。
我第一次看Before Sunset,以为这是个旧爱重逢的故事。
是啊,谁没有想过与从前深爱的被命运无奈分开的人,再度相逢?
流行歌里也要一遍一遍的唱:如果有一天,我们再见面,时间会不会,倒退一点……
然而看完了Before Sunrise,再看一遍Before Sunset,流泪之余,突然醒悟,这岂止是旧爱重逢,分明是与青春重逢,与过往重逢。
这个人,在他们生命中,才不只是一个一夜缠绵的旧情人,她/他甚至是那个时候的风,那个时候的阳光,那个时候的空气,那个时候金光闪闪的清晨,还有那个时候肆无忌惮充满憧憬的青春。
谁想回到从前?
谁能回到从前?
花好月圆,倘或重来,难道真能如记忆中婉婉动人?
倘或紧握,难道真能天长地久永恒不变?
她说,回忆是一件美好的东西,如果不须与过往纠缠。(Memories are wonderful things, if you don’t have to deal with the past.)
最后,他到了她的公寓,巴黎的小角落里的小房间,有音乐,有床,有茶,有书。
成人的世界,安逸而稳定,即使,再怎么破碎再怎么不甘。
她说,亲爱的,你要误飞机了。
他伸展身躯,意味深长的笑,我知道……
岁月漫长,还有很多很多的未来供我们再来回忆痛悔此刻;
而在此刻,且让我们忘记未来。
E
2006.07.13
我最近有一个可怕的发现,随着我结婚日子的渐久,我这颗从前的珍珠(看客不要乱呕吐,呕吐要罚款的哈!),已经江河日下,一日千里的,往鱼目进发。几个可怕的佐证如下:
1。我已经开始不修边幅了,这次去加州的两周,迷上一个新游戏,打外星人的,我每天介废寝忘食的打,早起临睡都在跟外星人们作战斗。经常是一大白天就光着腿穿着一大T-恤,头发胡乱在头上扎起来,对着屏幕疯狂的按鼠标。老公早上出去上班前我穿什么,他回来我还穿什么。最可怕的一点,从前被我宝贝的皮肤——一天喷水擦乳液忙活个不停的——,现在已经放在仓库里糟蹋了。
2。俺越来越经不得精致的美丽的易碎的玩意儿了,那谁,猫咪新写了一篇精致的夜来风急的前篇,又繁复又细致,喜爱者众。我在人群里着急啊,我看不懂啊,我看着那些石鼠皮孔雀毛挖心掏肺的衣服玉的玛瑙的物件,我就头晕目眩,找不到方向了。后来没办法,我只好向小蓝求救,我说你去看看吧,看完要把故事的概要给我总结一下,我已经彻底昏了。
3。更可怕的一点,我变粗俗了!!!有一天我在一个bbs上看到有色笑话大全,我不仅没有像从前那样愤而关掉,居然还津津有味的看完了,看完了还都看懂了,而且笑了半天,最后,还挑了些我觉得比较像样的,复述给俺家猪听了
吾每日三省吾身,意识到了,这个趋势非常不妙,非常不妙,岂止不妙而已,简直是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为了减缓我从珍珠往鱼目蜕变的过程,为了保持珍珠的假皮久一点儿时间,我决定,针对性的,过则改之一下。
1。俺的皮肤需要急救,需要急救!!!我的头发、衣服、手指、脚趾,全部需要急救!!!
2。精致美丽的玩意儿也不能扔,我得从物质做起,往精神方向进发,所以本周末计划去买一点儿精致的东西
3。粗俗的东西咱也不能再看再笑再转达了,为了不被粗俗的东西吸引,第二条要往深里做往广里做!!!
4。总之,为了减缓珍珠往鱼目的变化,金钱大大的需要,时间大大的需要,精力大大的需要。但是咱不能害怕,咱要发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就怕珍珠变鱼目的精神,把1、2、3条贯彻到底。
又,我意识到家猪对我说的甜言蜜语的比例和力度,都大大大大的下降了,比我的皮肤质量下降得还要快!!!当年俺暑假回家,电话问他有多想我,人家还能说出诸如,我想你就像宇宙大爆炸到现在那么长那么多的时间之类之类又有知识又有文化又动人的话,又或者你的皮肤比丝绸还要光滑之类之类又恶心又好听的话。现在呢,现在的对话大致如下,今天吃什么啊,今天吃了没有啊,今天办公室里XXX又找碴儿了,对于这样的对话内容,我非常不高兴非常不满意!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样跟刷牙一样的对话,只会加速我变鱼目的过程,也是万万要不得的。希望某人有则改之无则嘉勉。
完了。
我的加拿大之行,最主要的一站,其实还是渥太华。
无论我怎么忽视它,无论我在计划的时候对这个城市怎样漫不经心,这毕竟是此行的主要目的。我是要去签证的,签好了美国的签证,才能按计划在夏天回国。
我抵达渥太华的时候,是在夜里将近十二点。在那儿我订了一家Bed & Breakfast,被困在蒙特利尔的时候,我给那家B&B老板Brian打电话,焦急地说,我一定会去,请他等着我给我留床位。
后来他果然一直等着我,出租车在深夜的渥太华小街上慢慢找号的时候,这一家小小的屋子,亮着灯,他一个人坐在门外的走廊上。看到车经过,他站了起来,我们也立即意识到,就是这家。
我拖着行李下来,他给我开了门:房子是普通的老房子,有两层,走在上面,木地板会发出支亚支亚的呻吟;底层有一间书房,远远的似乎是吃饭厅。我跟着他进了书房签名拿收据,一只猫咪,眼睛闪亮亮的,卧在沙发上,远远的冲我叫了几声。
我问Brian,这猫多大了,他一边啪啪的敲电脑,一边答,十九岁了。
我震惊,这对于猫来说,是长寿的长寿了吧?!
我很快签了字拿着行李上了楼,他给我指了我的房间,又大概说了一下公用浴室等等。我问起早上共用浴室的时间,他说起其他房间客人的日程,还说到了,他的伴侣(partner)Sid。我注意到他戴着结婚戒指,心中一动,原来这一家,是gay couple开的呢。
我这一觉睡得很不安稳,零零碎碎的,也没有做梦,总觉得有人在房间里走动,木地板支亚支亚的。似乎没躺下多久,闹钟就响了。我只得仓皇爬起来洗澡换衣服下楼吃饭。
饭桌上还有其他房间的客人,以及Sid的那只,十五岁多的狗。
这房间里,猫和狗都长寿得让人吃惊;还有,早饭也丰盛得让人吃惊:西瓜猕猴桃蜜瓜和草莓的水果拼盘,新鲜的培根和鸡蛋,各式各样的糕点,还有,Brian烧水给我冲泡的茶;所有的餐具都闪闪发亮,样式繁复,连餐巾都用银环扣住放在盘子上。我给这阵势吓住了,也不敢大鸣大放的吃,小心翼翼的一口一口咬,半只草莓都分了三口吃下去。
Brian很热情,在一边不停的说话,给我介绍附近的景点,还有从前来他这儿住的一个韩国女孩子,据他说,跟我长的一模一样,昨天晚上他几乎都以为是同一个人()
我一边吃着,一边忍住好奇心,总算没问出你和你的partner认识多久了之类的问题。
实际上直到我离开,我都没见到Sid。晚上我到的时候,他已经睡了;早上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没起来;等我再回到B&B,他又已经出去了。我心里还感叹了一下,看来即使是gay couple,也有主内主外之分啊。
整个签证过程,除了漫长的等待,一切都很顺利。签证官取了指模,问了不到5分钟的问题,就扔给我一个号让我走了。
从大使馆回B&B的路上,我路过一家书店,面对路的整面玻璃橱窗里,摆满了各种版本的小王子。我走了过去,又折回来,进了书店。
先迎上来的,是个留齐肩金发的帅哥。
我想起我多年前学了一年半的法语,结结巴巴地说,我看到你们有小王子啊?
他温柔的看着我,问”Qui(谁)?”
我在帅哥美丽的蓝眼睛注视下,彻底失去了说法语的勇气,用英语又重复了一遍问题。这下他明白了,把我引到书柜前指了一排。我挑了半天,选了一本,薄薄的,蓝紫色的封面,表皮用金线画着孤独的站在星球上的小王子,还贴了圆圆的红签,写着限量版。
我承认我就是被这限量版吸引的。
我把书捏在手心里,心满意足的出来了。
然后便是退房,租车,去蒙特利尔。
再回到渥太华,已经是第二天中午。
我到早了,退完车到领签证,还有好几个小时。我就用这几个小时,在渥太华城市里瞎转了一圈。
那儿最不一般的,大约就是满街的城堡吧。虽然之前在蒙特利尔已经略有感受,毕竟还是在车里,一掠而过。真自己挨着墙沿一路走,才真体会到这满街的城堡,得占地儿多大。
我就跟每一个游客一样,举着相机,转换着角度,把城堡拍了又拍:正面,侧面,不正不侧的面,背面;阳光下,阴影下……
那天的太阳很好,空气却是凉的,这样舒适的气候,收敛了我的伤春悲秋情绪。
不,我没有感叹这些城堡该有多老;也没有感叹这些城堡都曾经住过谁;阳光下,微风中,城堡只是城堡,美轮美奂。
加拿大旅行的结束,对我来说,在美国大使馆的那条街上。
我拿到了护照,翻了看看没有问题,在屡屡波折中支撑我的力气,便一下子泄掉了。我在大使馆出来的行人椅上坐了很久,看着对街往来的行人:有时候是一群游客,有时候是一对情侣,有时候独自一人,还有时候,是跟我一样,拿着护照检查的人。
那椅子在阴影里,而对街在艳阳中;坐久了,身上会有一点点凉,眼睛中会有一片暗色的花点。
我终于收拾了东西走了,也没有再在城市里再转,找了一家大酒店搭了去机场的车,就这样一路昏昏欲睡的坐到机场。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把新买的小王子拿出来翻开。
一翻,就翻到最后一页,左边是一幅几笔画出来的空空地面,和一颗寂寞的星星;右边的那页,打头就是这句:
Ca c’est, pour moi, le plus beau et le plus triste paysage du monde. C’est le même paysage que celui de la page précédente, mais je l’ai dessiné une fois encore pour bien vous le montrer. C’est ici que le petit prince a apparu sur terre, puis disparu.
我仅剩的一点残破法语,只能勉勉强强看懂第一句:这就是,对于我来说,地球上最美丽也最悲伤的地方……
后面的句子,我要到回到家里,翻了中译本,才明白:
对我来说,这是世界上最美也是最凄凉的地方。它与前一页画的是同一个地方。我再一次将它画出来,为的是好让你们看清楚。就是在这里,小王子出现在地球上,后来,也正是在这里消失了的。
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把中译本又看一遍以后,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居然还是这句话。不是那句狐狸的驯养,也不是那句满天的星星与繁花,就是这句,“对于我来说,这是……”
这是这本书的倒数第二段,是一个行将结束的示意。
这让我想起我每一次外出旅行。每一个开始,和结束,都在机场。
我常常在下午离开,深夜回来,也总是坐在靠窗的位置。飞机将要降落的时候,从小小的窗户看出去,地面上总是一片灿烂,仿佛繁星满天。
我知道,那一片星星中,有一个黑的窗子,是我的家。
对于我来说,那是这个地球上,最美丽的地方。
E
2006.07.11
(加拿大游记,完)
不知道该说啥了,用草草的话来说,我的世界杯,圆满了。
他离开了,37岁;我只看过他两次世界杯。
真的,很好。
再见,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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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日加周末,放了四天长假。
我早早就问家猪,要去哪儿玩儿啊?家猪先兴致勃勃地说,我们去拉斯韦加斯吧,我一听,立即驳回:“哪有人夏天去拉斯韦加斯的,晒成人干儿了,还玩儿呢。”于是他又提议,去漂流。听起来非常有模有样,我就不再问了。
然而周四上午,这个人早起饭也没吃,就打电话;在房间里叽叽咕咕地说了一会儿,出来跟我说,漂流船没位子了,去不成了。
废话,周六上午的位子,周四早上才定,要能有才叫六月飞雪呢。
好在我有个备用计划,去不成漂流,没关系,那我们就去LA吧,早听闻那里中餐一绝,上次去还没来得及吃上呢,也算这次补上。
不过我这个备用计划提出来到最后两人讨论通过,居然又用了两天时间。周六早上起来,我们一边看球赛,一边订旅馆;东磨西蹭的,才算在priceline上订到一间机场附近的Courteyard。
然后收拾收拾行李,出发了。
出门的时候已经快4点钟,我还幻想着到了LA吃顿晚饭;然而上路没多久,这个愿望就迅速化成肥皂泡儿,飘阿飘的越飘越高,眼看着就要破了。
嗯,原因是,原定走的5号高速公路,离着入口还有三、四十英里就开始堵车,我们爬阿爬的,就看到路两边不断出现卖樱桃的字样,但就是到不了樱桃铺。最后我当机立断,掉头,咱走101。
这才顺畅起来~~~
然而101路程比5号要长好多,我被太阳晒得昏昏欲睡,拿来小毯子在椅子上睡了又醒醒了又睡,居然都还没到圣塔巴巴拉。最后夜色四合中,总算,看到了圣塔巴巴拉的城市灯光。
走101的好处,就在这圣塔巴巴拉附近。那一带101沿海,趴在窗边就可以看到外面海水连天,打开窗子就是一阵阵淡淡的海腥味儿,开阔温柔。
最后我们到旅馆的时候,已经接近夜里十点。
我还抱着一线希望,想也许还有中餐馆开着门儿,但是家猪已经给长途旅行累坏了,坚持不出去找餐馆,强行逼迫我吃汉堡包快餐。我反抗无效,只好一个人默默地坐在快餐店门口掉眼泪,最后,索性汉堡也不吃了,空着肚子上床睡觉。
第二天一早我就醒了,兴奋的冲下楼去看早餐,可惜旅馆早餐不好,不过是pancake, toast的大陆货;我搞醒家猪,两人洗漱完毕,兴冲冲的往环球影城去了。
走之前我想到不能摸瞎,于是给达达电话了一下。伟大的可怜的达达,到了加拿大还要给我这个LA菜鸟指路找餐馆,后来她听说我要去环球影城,遂干脆的一句“环球影城旁边有个希尔顿,那里面的自助餐是个香港人开的,非常好,非常的好,成龙吴宇森都在那儿吃呢。”
我于是一拍大腿,好,就那儿了。
然后两人就开上车乐颠颠地去了。大早上的LA已经又热又晒,我在车里晃着,还四处张望着找山上那个著名的好莱坞标志。
再然后到了环球影城,两个人,看看希尔顿还远,就先在City Walk里随便吃了点儿,打算晚上再杀到希尔顿,大吃一顿。
环球影城好玩是好玩儿,队伍也真是长阿长。十五分钟的电影,恨不得排一个小时的队。
盛夏的LA,那是又热又干,我在阳光下排着队,几乎两眼一翻倒过去。
好在那里还挂着大电扇,电扇心儿里就吹出冷气来——这还真是个可爱的发明——我们就这么着,坚持着排完了队看水世界演出,看Shrek和终结者的立体电影——这俩真好看啊;然后又坐了小车参观——今次居然看到Desperate Housewives的Wisteria Lane布景,我兴奋的指着小房子滔滔不绝的给家猪说,你看这是Gabriel的房子这是Lynette的房子……,这么几项下来,加上排队的功夫,已经是黄昏时分。我们又去看了特效制作,又排了长长的队预备坐新进产品过山车之木乃伊的报复。
结果,那昏暗暗的气氛彻底把我吓住了。我们排了漫长的一个多小时的队,最后关头,等我俩坐上车的时候,我一看椅子上挂着的网状小兜,还有惨兮兮烂糟糟的木头表面,再加上暗洞里传出来的尖叫声,终于扛不住,又叫又跳,要求下车。工作人员和前排的姑娘都过来安慰了一下,然而无效;最后还是给我打开保险锁,我哆哆嗦嗦的跑了下去,临阵脱逃前想起我这么不义气,赶紧扑上去亲了家猪十几下,说我在出口等着。
结果没十分钟就出来了,家猪说,很好玩儿,是今天最好玩儿的一项,过山车加上特效,还往你脚边吹气模仿虫子掉下来的效果。
我听完了,一点儿也没后悔,深深觉得自己跑出来,是一个最最正确的决定。
然后就到了那天的重头戏,希尔顿的自助餐。
我们从门口出去,看到希尔顿就在眼前的样子,想到停车场还远,索性决定走过去。
两人拖着一整天被太阳烘烤的疲惫身躯,怀着对成龙吴宇森都吃的自助餐的美好向往,一步一步的往希尔顿挪。
然而天晚了,我们又被太阳晒昏了,希尔顿的入口又隐蔽又晦暗,我们两人愣是走了过去没看见,还自信满满的往坡下走。下了一个长长的坡以后,家猪说,这不对吧,这是车道啊,怎么能走人呢?我想了想,再走走看看吧。
于是两人继续走,扛着重重的相机,满头满脸的汗水,在车道上,缓步跋涉。
到第四辆车呼啸着从我们身边开过的时候,我终于发现问题大了:这肯定不是去希尔顿的路,因为出门的指示牌明明写着去希尔顿人行桥,这是不是山中旱桥且不去说它,人行是肯定不对的。
于是,我们又从高速飞驰的汽车上抢下一点点走路的位置,又挪回方才下来的地方,慢慢的开始爬那个又长又陡的坡。
我一边爬一边说,那个自助餐一定要很好吃,不然我们这么辛苦,可就白挨了啊。
等我们终于找到希尔顿的入口处,两人又有了新的忧虑:会不会,太晚了,关门了?
我当时一边战战兢兢的往里走,一边想,万一关门了,真是白流了长坡高速路上的血和汗啊。
总算天神保佑,自助餐还有一个小时。
两人一坐下来,放下包,就拿了盘子饿虎扑羊式往餐点进发。我转了一大圈,盛了鱼翅汤,拿了半只龙虾,还有排骨,鱿鱼沙拉,河蚌沙拉,烟熏鲑鱼,虾饺,etc, etc.
等我左手拿着汤,右手拿着盘子回到座位上,正看到美丽的女招待要给我们桌子点蜡烛放一束气球。家猪在旁边摆手,不用了不用了不用了。女招待困惑的说,不用吗?这很浪漫呢。我从她身边经过,坐下来,女招待更加热情地笑了,看看,这蜡烛,很浪漫呢。
最后蜡烛和气球还是留在桌上了。
我俩对视一眼,埋头大吃。我吃到一半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问,你说他们会让我们把气球拿走吗?家猪抬头看一眼:不会吧,你也不能把灯拿走啊。我遂失望的低下头,又去拿了半只龙虾一碗鱼翅汤,弥补失望的心情。
快十点的时候,热情的女招待又来了,提示我们,他们很快要收盘了,要拿甜品现在可以先去拿了,放着等会儿吃。
我一听,刷的站起身来,赶紧冲到甜品台去。
到了那儿我又忧虑开了,这么多,吃什么好呢。最后我在十几种花色翻新的甜品里,选了保守路线,挑了一块焦糖布丁,一块芒果布丁,又顺便拿了棉花糖沾巧克力,路过冰激淋的时候,我犹豫又犹豫,还是走了。
这样我们成了大厅里最后离开的两人,我挣扎着把最后一块鱿鱼塞下去,然后打开帐单,看了一眼,倒吸一口凉气。
家猪隔着桌子问,多少钱,多少钱?
我镇定地说,你还是不看为好。
两人酒饱饭足的走向停车场,家猪念叨着说真贵啊真贵啊,这是我们吃过最贵的自助餐了。我遂不耐烦的打断他,贵什么贵,我们两人每人吃了一只龙虾,你还嫌不够。我只可惜我们没有早一点儿找到希尔顿的入口,不然还可以再多吃半个小时。
家猪听我说完,扫了我一眼,你还能吃下吗?
我按按肚子,不说话。
就这样,我们结束了在LA度假的第一天。
E
2006.07.05
睡一觉醒来,神清气爽,又饱饱的吃了一碗有豆芽有鸡丝有咸蛋的龙须面,世界立即通畅明亮起来;昨晚睡觉前那种若有似乎的惆怅,在日光下顿时灰飞烟灭。
仍然还是要再听动力火车的,即使窗外已经是阳光灿烂。
还有什么,还有什么曾经被我们一听再听的?
啊,对了,还有这个,
如果你没勇气陪我到, 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倒不如就算了就放了, 空虚的昨天的昨天
你就在我眼前, 但别再爱我一天
别看我别爱我, 别怪我闭上双眼
少年时代向往永恒,一旦开始,以为就会到尽头。那时候宿舍里夜谈,我们也爱说长远。
有一天夜里熄了灯胡聊,说咱们宿舍平日里花了那么精神力气给彼此做感情咨询,怎么也该用这经验,办一个专门的热线网站。那天夜里我们越说越起劲,把每个人的职责都派好了,甚至连每个人男朋友的职责都派好了。
后来,这些人,这些在我们的企业规划里做技术支持的人,都去了哪里呢。
不用明天的明天的明天,只一个明天,大部分就各奔东西了。
岁月的魔力,就在于它不可预计不可抗拒吧。
一个人要去东,另一个要去西;少年时候,哪里能为旁人稍停留,我们都只顾走,向前走。
因为所有人都说,前方的天更蓝更高,前方的月亮更大更圆,前方的花儿更香更鲜。
于是我们都走,义无反顾,心无旁骛。
很久以后再回头,那不可避免的别离,倒因为这踌躇满志而少了愁肠百结。
所以少年时代的残忍,倒也不是不好。
只是,前方的风景,真的更美更好?
只要不醒过来, 这就不是梦
请拥抱我, 请看着我, 体温别溜走
好多话想说, 好多事要做
请天空给我, 请时间给我
再多一点停留
我有个恋旧的毛病,越到夜晚发作得越厉害。
总是身在其中而不知珍惜,到无可挽回了才开始痛悔。
高中时代我怀念初中的教室桌椅同学朋友;大学时代我怀念高中时代的篮球赛夏天暴雨里的足球赛;出国以后怀念大学的食堂操场银杏树合欢花;结婚以后怀念单身时代不管不顾……
所以,你看,生命中的每一个时刻,我都在痛惜失去:因为几乎每一个该珍惜的现在,我都用来怀念过去。
夜里做梦总是时光倒流,旧时的音容笑貌,旧时的清风明月,旧时的亭台画廊露水阳光;有时候我甚至能明白这是在梦里,我会睁大眼睛拼命的看,一边着急的想,不要现在醒来,不要现在醒来。
梦里我是浮士德,每一个转弯每一个重逢,我都轻喊
这多美啊,请你停留一下!
正因为知道分离在即,正因为知道马上就要醒来,才这样急迫才这样不舍。
小半生里,因为这些梦境,因为这些怀念,统统都在别离。
也许人生就是不断的告别,一次一次,挽留,哭泣,转身,惦念,最后,
忘却。
只是,再多一点时间吧,
再多一点。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
当河水不再流
当时间停住日月不分
当天地万物化为虚有
有谁真的认认真真把还珠格格一集一集从头看到尾?
我有。
临出国之前我左边长了一颗智齿,但是位置没长好,在牙床里怎么长也长不出来,又痛又麻。
去看了牙医,他当机立断,拔,马上要拔,划开牙床拔。
于是上了麻药,被一块布盖住脸,只露出嘴上一个洞;感觉他在我牙床上捣了一会儿,没有十分钟,他把我扶起来,把盘子上一颗血淋淋的牙指给我看。
下午,麻药过去了,半边脸肿起来;我就趴在沙发上一集一集的看小燕子胡搅蛮缠。
笑倒没怎么笑出来,却确实分散不少注意力。
就这样,三天过后,脸消肿了,还珠格格我也看完了。
那颗牙我带回了家,因为从来没见过天日,这是我最完好的一颗牙:洁白无瑕。
只是,不在我的嘴里。
跟我最长最久的,都负伤累累千疮百孔。
其中几颗,还曾经让我夜里甚至白日大街上痛哭不已。
我一次一次的忍痛,一次一次的修补;甚至一度跟医生提出连根拔掉了事。
然而医生说,再好的,也不如自己的。
只要还能补救,就要保留。
所以我一直保留,听医生的话,刷牙,用牙线,用漱口水。
只希望它们都能坚持住,陪我到最后一天。
除了爱你,还能爱谁。
E
200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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