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咫尺(小说,16-下)

秦若

婚礼是个让人迷惑的场所,我看到我英明神武的姐姐,在那一天忽然变得传统而毫无主意,只注重粉均匀不均匀,头纱有没有摆正;一向颇有主张的张哥,那天也是跟个牵线木偶没什么两样,司仪让他站哪儿他就站哪儿,让他拿什么就拿什么, 我在旁看得心中滑稽,若不是实在害怕我姐的威严,我只怕是要大声笑出声来。
满屋子的焰火味儿扎得我眼睛疼,可我还得绷着脸,默默背诵司仪的话,按部就班的来。
“不能咧嘴大笑,也不能不笑;不能走快了,也不能走慢;不要扯着新娘,但也不能放松。”
我看我也够傻的。
一个晚上过得跟飞一样快,偌大的一个花厅,好像怎么绕也绕不完;我所有的力气都用出去了:不知道是用来控制自己不要大笑,还是控制自己不要大哭。
总之半个晚上过去,我觉着筋疲力尽,看我姐和张哥还依然微微笑着跟宾客们道别,我都怀疑两人是糊了一张笑脸在皮肤上。
整个过程里,我还分了半边心在看叶文。
他从一来就有些恹恹的,神不守舍,一直一直的喝酒,不管什么时候我转过去看他,他手里都有一支半空的酒杯。
我简直有点儿啼笑皆非:要不是太了解他,我还以为他爱上我姐了呢。看他一脸醉相,活脱脱就是个“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的模范样本。
就是当年Simon结婚,我也比他镇定有礼。
后来大晚上的,他也醉糊涂了;非要拽着我说自己无处可去要跟我回去。
他旁边那姑娘大概跟我说了说,意思仿佛是范卿卿似乎又有个什么事儿所以叶文如此这般了。我心里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这两人,到底有多年轻啊,还真能折腾。
最后我没办法,只好拖着他上我家。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半夜,酒店大堂依然亮堂堂的,我把他半拖半抱的,总算弄上我的车里。
好在我白天来得早,没把车停地下,就挨着入门处的露天停车处放的。
叶文安安静静的,任由我使劲往车里塞,虽然是深夜,街上依然车来车往。街上不是传来车呼啸而过的声音,车灯一道一道的扫过来,停车场里一阵明亮,一阵黑暗。
我点火之前下意识的张望了一下酒店的职工停车场,明灏的那辆路虎还搁那儿,正停灯光下,暖暖的一团颜色。
路上我一边开,一边给明灏电话:响了好多声,他才接起来,声音十分疲倦。我嘻嘻哈哈的问他有没有来参观我姐盛大的婚礼。他低声笑笑,说看着了,又夸我十分好看;我得意洋洋了一阵,还等他接着夸呢,他却不再说话了。我们就这么握着电话沉默相对半天,过会儿他就说有事儿,要挂了。
我疑疑惑惑的,听着手机里的嘟嘟声;神不守舍的半天,好歹安全开到家里。
叶文的酒德是我见过最好的了,不声不响,让他靠着走就走,让他躺下就躺;可这么大个人儿,再指挥如意也把我累坏了。等我把他平放在我家客房里,已经用完了我所有的劲儿。
我喘着气靠在墙上,没力气挪开身子和眼睛。客房的窗帘没拉,外面亮堂堂的光从窗户直照进来,正对着叶文的眼睛。他移了一下,也没什么声儿,只伸手掩住了半边脸。
我心中一动,忽然口干舌燥:我意识到这是我与叶文说开以后,第一次独处。
虽然,他并不清醒。
那之后的半个夜晚我一直睡不着,大半夜的,我在房间里把从前Simon结婚时候的照片翻出来细细看了一遍:那是蒙特利尔的夏天,我记得;艳阳万里,Simon的眼睛在阳光下看,几乎是透明的。
我想起这次回去,他对我说的,“你不试,怎么知道我一定不会爱你?”
一个晚上,也不知道是寐过去了还是没有;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儿是高中时候Simon教我搭讪女孩用的法语,一边教一边哈哈大笑,整个人在雪地里看着闪闪发光;一会儿又是叶文,暮色里站在我的身边,把名片在手上一边弹着抿嘴笑;再一会儿似乎我又到了青海湖边,湖水上金光万丈。
然后我惊醒过来:原来眼里的一片灿烂不是湖边的日出,不过是天亮了。
我到客房去看了看叶文:这小子睡了一个晚上居然姿势都没改,一直用手臂遮着他的半张脸。
窗外透过来的光,早就转了方向。
我把他的手拿下来,一个晚上,他的脸上被手臂压住深深的一道红。我伸出手去,轻轻靠住他的脸颊。

关晋

秦琳婚礼不久我们又收到请柬,上次的那个客户学洋样儿,开工之前集合所有人来个酒会;说是项目相关的商家政府统统来个会面,也算是个开工的彩头。
我们各自西装革履地去了,郡拾带着林芳,我跟老卫随便叫了俩公司里的小姑娘。
酒会就在秦琳婚礼的那个酒店,这次包下酒店里所有的花厅统统打通,所有人都有模有样的拿着半杯要满不满的香槟,衣鬓香影,颇有些气氛。
这种场合最是拉关系的好时候,我们跟郡拾林芳各自分开,碰上熟面孔便上去哈哈哈,遇上生面孔便赶紧递名片又花天胡地的吹自己。
中间歇下来我跟老卫开玩笑,说旧上海滩的交际花,也不过如此吧。老卫十分鄙视,从鼻子里哧一口气说,“你也配。”
正笑呢,看到老卫抬头招呼了一声,我跟着看过去:见到叶文拨开人群走过来,秦若衣着简单的跟在他旁边。
叶文像过去一样,十分斯文有礼,与老卫有问有答;秦若在旁也不说话,只拿着酒杯四下张望,非常闲适温和。
我问秦若怎么来了,他们公司莫不是也要分这一块肉。他笑得别有深意,看得我心中不住打鼓。半晌他说,不,他们公司跟这档事儿不沾边,他只是陪叶文来的。
我听了,先是松口气,然后不知道怎么的,又咯噔一下。
正聊着呢,郡拾他们也过来了。
郡拾先招呼了小叶,闲聊几句又转向秦若,跟我问了一模一样的问题。
秦若正端着酒杯喝,叶文就顺着答了,说秦若是跟他来的。
郡拾仿佛没反应过来,很明显的楞了一下;林芳就在旁边笑开了,问起秦琳的婚礼和蜜月来。
秦若彬彬有礼的细细回答,又感谢我们之前的到场。
这下话题一转,我们都不好意思顺着方才的生意经接着问了。
没说多久我们又都四散开来,我跟郡拾走了几步。他想起个什么似的,原地站住回过头去,我便也停住,顺着他的眼光看。
叶文和秦若两人,没在人群里;我隐隐约约的看着秦若贴着叶文的耳朵说了句话,然后便离开了大堂。
郡拾往小叶的方向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表情犹豫;正好我逮住我们的客户,赶紧拉上郡拾吹开了。
后来过去很久,再想起那天,才恍然大悟:一切隐没的线索,从那一天起,慢慢显现。
命运与生活;所有种种,期待的,不过都是这样一个转折。

双木成林(小说,十七路公车+晚安+每一天+樱桃)

还是BL,大家慎入吧。
贴给追《咫尺》的诸位看。《双木成林》是我以前写的一个短篇系列,所以也没啥坑不坑的说法,这里面的人物,在《咫尺》里也出现了,也算我出外旅行之前,给大家消磨时光的小番外吧。
至少,这俩儿是幸福的。

双木成林

十七路公车

林鑫和林末第一次见面,是在17路公车的站牌下。
那年林鑫的父母因为工作调动到B城,林鑫也跟着转到家附近的一所小学。
周一的时候他母亲给他整好小书包,又给他背在背上,牵着他的手到了车站,指着站牌说,“鑫鑫,妈妈今天有工作,不能送你到学校了,你自己去上学好吗?”
林鑫人小心大,咬着牙悲壮的点点头,主动松开了母亲的手。他母亲指着站牌说,“等会儿17路车来了,你就上去,坐4站就到了,知道了吗?”
林鑫挺起小胸脯,用力用手心儿拍了拍,说“知道了,妈妈去上班吧,鑫鑫自己会去的。”林鑫的母亲蹲下来在他的小脸蛋上亲一下,依依不舍的要走,在旁边一直看着的林末说话了,“阿姨这个弟弟是要去天桃学校吧,我也是那个学校的,我带他去好了。”
林鑫的母亲看看林末,一个穿着天蓝色校服的男孩子,浓眉大眼。
林末那年已经是个初中生了,而且他生得结实高大,看起来倒有小大人的样子。
林鑫母亲放心了,站起来拍拍林末的肩膀,说“谢谢你啊,小伙子,那我家鑫鑫就拜托你了。”说完轻轻点了点头,然后拉一下林鑫说,“鑫鑫快谢谢哥哥。”
林鑫从小听话,这会儿一点儿也不迟疑的仰起头冲着林末笑了一下,响亮地说了一句“谢谢哥哥,我叫林鑫,是天桃小学三年级四班的学生。”
林末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赶紧跟着说,“我叫林末,是天桃初中部二年级四班的。”
林鑫母亲在一边笑起来,“啊,那么巧啊,也是双木林吗?”
林末点头,一边过去站在林鑫身边说,“阿姨放心吧,我一定把鑫鑫送到他教室去。”
正说着公车来了,林末一边跟林鑫母亲道别一边拉着林鑫的手跟着人群走,林鑫一边走着一边还别过头来跟母亲挥手,大声喊着“妈妈再见。”
林鑫母亲一边挥着手一边嘱咐林鑫说“鑫鑫听哥哥的话,放学妈妈去学校接你。”
因为是大清早,公车的人并不太多,林鑫和林末很快上了车,坐在车尾,两人都转头把脸贴在玻璃窗上,依然冲着林鑫母亲挥手。
公车吭哧一下慢慢开走了,林鑫母亲看着那两个小脑袋越来越远,低下头微微笑一下,骑上自行车走了。
那一年林鑫九岁,林末十三岁。
没多久林鑫和林末就混得烂熟,如果不是林末在这间学校里小有名气,大概会有不少人认为林鑫是林末的亲弟弟。
毕竟,若果不是亲兄弟,谁会每天牵着手把人送到班里,课间操吃点心的时候还时不常来看一下,晚上放学还来管接——林鑫的母亲在最初的一两周从林末手里接过林鑫数次以后,就放心的把送林鑫回家的任务,也交给了林末。
实在是林鑫的母亲上班的地方太远,他父亲因为跑新闻长年在外。而林末又是天桃学校里闪闪发亮的一颗小明星:入校门的玻璃橱窗上就贴着他的大头照片,下面巨大的一行黑色楷体:林末,初中二年四班,优秀班干部,升旗手,还有密密麻麻一行小字写着他历年的奖项。
当家长的都希望孩子交个成绩优异的朋友,林末的优秀,让林鑫的母亲彻底的把林鑫交给了他。
林鑫却资质平平,成绩一直不上不下,唯一出众的是画得一手漂亮的画,没多久就在美术课上崭露头角。此后逢年过节学校评展,必定有林鑫的画。
林鑫五年级的时候林末初中毕业了,以本市中考第五名的成绩考上了离天桃学校有五六站路的高中。那年暑假天桃学校在校门口放了好长一串鞭炮,还贴了大大的红榜,林末的名字也在红榜上面,是从上面数下来第三个。
秋天开学的时候林鑫看到林末穿着新的校服站在17路车站牌下等他。十五岁的林末俨然是个小帅哥,长身玉立,淡绿的校服在他身上无比熨贴。
林鑫小跑几步过去拉住林末的手,兴高采烈的说,“林末哥你今天上高中了呢。”
林末笑,“是啊,不跟你一个学校了,你以后要自己回家了啊。”
林鑫正待说什么,车已经来了。两人小跑上了车。
三站以后林鑫小步跳下车,且跑且回头的冲学校里去了。林末一个人坐在后排看着林鑫跑远,摸摸身边的座位,还是温热的。
那天以后林鑫和林末每天的相处时间就剩下17路车站牌下等车的一会儿和车上的这三站。
三站路并不长,经常不够林鑫说完前一天学校里发生的事儿。
每次车在天桃学校吭哧一声停下来,林鑫就很不尽兴的停下来,噘着嘴慢慢走下去。然后站在路牙上等车开走了,冲着坐在车里的林末招招手,才一晃一晃的进学校。
成长的时间里,三站路是太短的一段,两人都听不完对方的故事,就被迫要分离。
再三年林末考了大学。他依然优异,很顺利地就考上Q大建筑。而林鑫那一年还在初三。
林末大学以后就不再坐公车,林鑫也因为搬了家,离学校近起来。父母给他买了辆漂亮的山地车,他之后就每天骑自行车上学。
一年以后他也升了高中。他没有林末的优异,即使是美术大赛的加分全部算上,他也只上了一所普通的高中,并不是,林末从前的母校。
他依然每天骑自行车上学,很快,就有了新的结伴上学的伙伴。
高中里男孩子都开始摆酷学拽,一个赛一个的拿大,叫人哥哥什么的事儿,林鑫是彻底不会做,也不记得做过了。
林末像17路车一样,渐渐从他生活消弭无迹。
等林鑫熬高考的那年,夏天特别的热。新闻上不时报道说,有考生在考场上晕倒云云。林鑫千辛万苦考完三天,感觉自己都掉了一层皮。
他摇摇晃晃的背着书包出了考场,在那所学校的大门前靠了一会儿,看到无数的家长迎着走出来的学生走过去。他笑笑,扒拉扒拉头发去找自行车:他的父母在这个关键时候并没有守在他身边,反而双双出差去了。林鑫也不在意,他反正也不要考重点,他已经报了美院,文化分只要不太难看,凭他之前拿过的奖,应该问题不大。
林鑫推着车随着人流走出来,迎面开过来一辆公车,上面一个熟悉的数字:17。他才恍然想起来,原来他们学校的考场,是林末从前的母校。
他回头看看这所本市数一数二的重点,想想里面的桌椅,深觉也不过如此。
然而刚刚考完试的轻松和喜悦时总要发泄的,林鑫蹬上自行车,猛踩几脚跟上方才的公车,一路飞快的踩着踏板一路哼着小曲。
就这样他一路跟到他和林末第一次见面的车站那儿。
林鑫不知道为什么就下了车。扶着车子在站牌下站了一会儿,17路车放下了人,又慢悠悠的开远了。
林鑫抬眼望过去:车尾的座位只坐了一个人,背对着玻璃窗,仿佛穿着件白的衣服,不甚清晰。
他模模糊糊的想起从前自己站在路牙上看着17路车开走的情形,居然一晃已经过了那么多年。
他想,林末呢,林末到哪里去了?

林末这个时候大学已经毕业了。
他直接保了本校的研究生,他的同学里出国的居多,他却懒得折腾;加上他做毕业论文的导师颇有名气,又喜欢他,跟他的研对林末而言,可比出国熬着要好多了。
事实也对也不对。一个有名的导师罩着,当然论文的时候选题开题没人敢为难,而且出去做横向课题的时候,地方的人也会无微不至的照顾。然而硬币总有两面,一个有名的导师,当然项目是铺天盖地的来。林末他们从本科论文时期,就跟着这老板山南水北的跑,暑假寒假都不得休息,一群人倘若不是吃得好住得好,估计早就纷纷下马了。
这年暑假他老板拿了个香港的项目,钦点了几个平常最爱的学生带去了,林末也在其中。
本来大家都一团兴奋,以为是看花花世界去。然而到了香港七天一行人居然几乎没出过楼,都没日没夜的赶图纸了。到第七天上,所有的人都濒临疯狂,抬起头来互相看看彼此黑黑的眼圈,愤而扔笔大叫了一阵。
老板看他们实在辛苦,于是答应放他们半天休息。
林末跟着师兄师姐到中环去逛商场。他一个大男孩子,也没什么可买的。同行的女孩子里也没有他想讨好的,走着走着就走散了,无意进了一间小小的画廊。
那画廊正在展前一阵子大陆一个画展的作品。林末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阵,很快乏味了,琢磨着回去睡觉。到了门口看到同行的师兄师姐兴致勃勃地拎着大大的购物袋冲他这边走过来,他立即缩了回去,专心致志的对着面前的画看了一下。
那幅画是少年组的一等奖,名牌上写写小小的一个名字:“林鑫”。
林末一阵恍惚,想起很多年前17路车站牌下那个用力拍着胸膛的小男孩,他想,哎呀,居然已经这么多年了啊。鑫鑫,鑫鑫,你好吗?

高中时代最后一个夏天过得飞一样的快。林鑫最后整理好行装到美院报道的时候,还在感叹曰难怪说时间如白驹过隙啊,自己觉还没睡几场就开学了。
然而怨归怨,林鑫这么多年依然还是个乖孩子。他自己扛着行李去了学校,没让父母多费一份心。
美院这年要扩建图书馆,设计由各个大学里投标;最后中标的是林末的老板。林末秋天伊始便是这老头儿的新晋研究生,他老板当然也就带着他去了。
项目先是甲方乙方开会,地点就挑在美院旧馆里。第一天的会议最冗长乏味,互相吹捧,互相提要求。林末在会议室里笔直的坐了半个上午,佯似认真的写会议记录。快中午的时候,他开始扭来扭去;旁边的师兄告诉他要上厕所就自己去,话音刚落林末就扔下笔溜出去了。
美院旧馆的厕所布局很怪:一层是女生,一层是男生;而且两层的厕所完全不在一个地方。
林末他们开会这层碰巧是女生层,他只得抓了个人问了又东拐西绕的找到上一层的男生厕所。
等他神清气爽的跑出来,看看周围,他立即意识到,他冲得太急,以至于不记得回去的路。
好在是午饭时分,已经有学生稀稀落落的走出来。
林末抓住一人问XX会议室,那人停下来,想了一想,又从书包里掏了张平面图仔细的看。
林末在一边急得跳脚,伸手去抓那张图,一边说,“我来看吧,我比较熟图纸。”
那人抬头看他一眼,林末因为抢图正好跟他的眼睛对上。两人静一会儿,林末先大笑起来,指着林鑫喊,“鑫鑫?”
图书馆是个安静地方,林末这一声一出来,整个走廊里的人都停了一下脚,疑惑的回头看了看。林鑫站在原地,感觉自己从头到脚都蒸熟了似的冒热气,他小声说,“林末你别叫那么响啊。”
林末却不依了,“哟,小家伙你从前叫我哥的,怎么现在不叫了。”
林鑫不搭理他了,把平面图抢过来看了看,指着前面的楼梯说,“你从前面下楼,然后左转再左转,右边第三间。”
林末才想起楼下还有个会来,他一边小声笑着说,“你们学校图书馆这啥破设计”一边从身上掏了根笔。
林鑫不理他,把图收好了就要走。林末一把抓过他的手,在他手心飞快写了个号码,说“鑫鑫你打电话给我,哥下午请你吃饭。”
林鑫一下没缩回来,皱着眉抱怨“你写我手上干嘛,我包里有本子。”说话间林末已经写完了,把笔塞他手里然后自己也张开手,“你赶紧把你的电话也给我写写。”
林鑫故意一笔一划慢慢的写。林末只觉得自己手心儿跟有小虫爬一样,又刺又痒,缩也缩不得,笑也不敢大声笑。看到林鑫写到最后一个字赶紧飞快抽出手来,便见那圆珠笔从他手心到手腕,长长划出一道,发着幽幽的蓝。
林末挂着下面的会,拍拍林鑫的肩膀就走了。倒是林鑫,拿着林末的笔在原地还呆呆的站了一阵子。
中午林鑫刚吃完饭要去洗饭盒的时候,看到手上的号码了,赶紧从包里翻了本子出来抄上。他在本子上写了“林末”两个字儿,然后自己轻轻念一下,忍不住笑起来。
正笑着林末的电话就响了,他在那边咋咋呼呼的问林鑫下午干嘛。林鑫看看课表,说一直要上课到六点。林末在那边模模糊糊的念了句“啊对了你才大一呢。”然后就说自己下午开完会就得跟着老板回去了,怕是等不及林鑫了。
林鑫也不恼,很自然的说好啊那就改天吧。
这一改就改掉大半个学期。
林末再见到林鑫,已经是第二年的冬天了。
林末那天刚好跟师兄师姐们出去看工地,照例吃了一顿才回来。
那甲方也不小气,大冬天的带着他们一干人吃的药膳,什么枸杞羊肉汤啊,百合花生炖猪脚啊,五花八门的补汤吃得一伙人头上冒汽儿。吃完饭大伙儿都热得不行,谢绝了甲方的车送,一队几个人顶着雪花敞着怀就往回走。
这路上正好经过17路公车的车站。
林末远远的就看到林鑫站在那儿等车。倒不是说林鑫有多高多壮多显眼,实在是大雪天里,也就他一人孤零零的站在那儿,背了个大包。
林末三步并两步跑过去,热情洋溢的从后面抱住林鑫,大喊一声“鑫鑫!”
林鑫吓一哆嗦,差点儿一跤坐倒。好在林末就在他身后,才挡住他下滑的身子。
这会儿功夫林末的师兄师姐也都来到跟前了,他师姐已经升直搏,向来倚老卖老,上来指着林鑫就说,“好漂亮的小孩儿,那么唇红齿白的,跟画报上的少年哪吒一样。”说话间就要动手上来捏林鑫的脸蛋儿。
林鑫红了脸,原地站着说,“我十八岁了。”
一群人哄笑起来,都看着林末,林末一边放开林鑫一边挡开他师姐的手,说“是真的,这家伙我从小看到大,都没怎么变模样。”
林末改站到林鑫边上,勾着他脖子问“鑫鑫怎么没给我打电话,哥都说请你吃饭了,你还不希罕这一顿?”
林鑫有点儿不好意思,“你也没给我打过啊。”
林末看看车牌问,“你这等车呢?”林鑫点头,“周末回家。”
林末想想这周末他好像没什么事儿,便跟师兄师姐们招招手说,“我先不回学校了,送鑫鑫回家去。”
林鑫推他,“不用不用,我又不是小学生。”林末却笑,“没事儿,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回头下午饿了哥正好请你吃饭,补上上回那顿。”
他师兄师姐们也不搭理,就走。他师姐走出几步又回头冲着林鑫招手“小哪吒再见啊~”
林鑫也招手,却不知道怎么称呼,便简单的说了句再见。
林末在他身边看着,心想师姐这话倒确实是贴切,看这小家伙皮肤冻得粉红,可不就是少年哪吒的可爱劲儿。
那以后林鑫和林末来往就密切多了。每次林末到美院开会,都得上林鑫宿舍一趟,只要那天下午林鑫没课,林末就带着他到工地晃;如果不是林鑫一再推辞,林末还非得把林鑫带到吃饭的场去。
而林鑫也没少跑林末他们实验室。时常是周末回家之前,先往林末那拐一圈,先蹭着吃了晚饭,再让林末占着点儿公款打车把他送回去。
林末他们实验室里管钱的是他那师姐,看林鑫就跟看小孩儿似的,每次来都瓜果糖水的招呼,所以林末送林鑫的的钱,她从来眼也不眨的就报掉了。她说得好,“大黑天儿的小哪吒回家多折腾,打个车也没几个钱,反正林末也得回去。”
这么一来林鑫就更爱跑林末那儿。林末呢,千辛万苦才逼得林鑫重新叫了声“林末哥”,自然是毫不松懈的继续哥的责任起来了。
这样一晃便是三年,林末又到了毕业的时候。
他反复琢磨,实在是不想继续在学校里耗下去了;出国呢,又觉得既辛苦又没劲。好在老板够硬,他这些年也够优秀,于是混了设计院下面的大公司,自己得意洋洋的开始挣钱了。
林鑫还在学校里熬着,大三是最好的年头,课少了,又还没到毕业大军压阵的时候。所以林末鼓动他出来一块儿住的时候,林鑫几乎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林末这人爱享受,所以虽然挣得不少,花得也不少。具体就体现在他这新租的房子上,透亮宽敞的一室一厅,家具热水器什么的都配了半齐。
林末这屋子对林鑫来说好在离他学校近,而且也在17路公车的线上,回家也方便。虽然自己没个独立的卧室吧,怎么也比学校里六个人挤一屋一层楼挤几个厕所强多了。
林鑫搬去那天下午林末不在,林鑫就自己跑客厅沙发上躺着睡。翻来覆去睡不着,就顺手抽了本书。
那是本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林鑫一翻就翻到折了页的地方,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d;
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
By chance 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d;
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st;
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er’st in his shade,
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
而你是更可爱,更沉静
总有狂风吹落五月的花蕾,那些小而美好的
仿佛这一季光景,短暂如寄

忽尔,天神之眼灼伤你我
忽尔,他的黄金之面,被乌云遮蔽
每一种美,终将失去美而凋落
而这不息的循环,于偶然,是必然

而长夏永恒,你的风韵不会消逝
死神的影子无法随你的足印趋前
呵,亲爱的
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存
只要世间的人,呼吸不止,有眼可视
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

这莫名其妙的英文看得林鑫一头雾水,果然就昏昏沉沉睡过去了。
林末回家的时候林鑫还没醒,那本书早就掉到地上,林末捡起来,看看沙发上林鑫张着嘴的傻样子,头发乱七八糟的搭在额头上。
林末想起他师姐一直以来对林鑫外貌的评价,轻轻笑了一下,第一次没有恶作剧的念头,把书收了,自己到了房间里。
林鑫在翌年夏天顺利毕业,彼时林末已经过了社会新鲜人的劲儿。一年的社会生活,加上之前林末在研究生三年的摸爬滚打,林末俨然已经是个成功人士的模样。
林鑫毕业典礼的前几天,他跟林末说了一声,说是爸妈要来一起跟他照相,问林末有没有空一起去。林末听了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林鑫在旁边等得不耐烦便扑上去在他面前晃手掌。
林末就着林鑫扑过来的势头一下子抱住林鑫又按在旁边的沙发上,上上下下的挠他的痒,直到林鑫又哭又笑的求了半天饶才放手。林末一松手林鑫就弹起来缩到沙发的另一边,警惕的看着林末,却也还记得自己方才的事儿,又追着问了一句说“林末你到底去不去啊?我毕业呢,还有学士服穿。”
林末没答他,反而问林鑫“你上研以后要住哪儿?”。林鑫之前早告诉他说自己已经报送本校油画系的研究生了,他说自己反正胸无大志,报送的这个导师好,要混得好最好能留校当老师。林鑫当时还补了一句,“还是学校里好,你看你一天到晚那应酬的劲儿,午夜了才能见到你。”
林鑫不知怎么的,突然有意要气林末,便把当时的话原封不动的搬出来说“我住学校,还是学校里好,反正我一天到晚在这儿也见不到你,闷死了。”
林末有一瞬间的怅然若失,却很快抹去,他站起来把外套脱了,又顺手拧开厅里的灯,又一边说着“啧啧,你这小孩真不知我苦心,不是我每天在外面摸爬滚打,你想着在这儿吃想喝辣呢。”
林鑫待要反驳一句,却还是挂着自己的毕业典礼,不依不饶得扑上去揪林末的衣角问,“哎你别岔开话题啊,你到底去不去啊。”
林末笑着回过头抱他,顺手把他的头发揉得满头满脸,“我也不知道,那天要下工地,如果顺利来得及我就去,不然就没办法了。”
林鑫闻言有点儿不高兴,就着缩在沙发里,也不说话也不动。林末听他静了折回头来看,看见林鑫一脸委屈的模样,哈哈笑着说“哎,鑫鑫你不是吧,不就是个毕业典礼。你还真把它当回事儿了?”
林鑫顿时愤愤,拍了一下沙发扯着嗓子说“可那是我的毕业典礼!”他一边说一边把“我”字儿咬得很重。其实林鑫本来也没把这毕业典礼当回事儿,班里的人大都有一搭没一搭,尤其自己毕业以后根本还要在学校里再呆三年,所谓什么照相学士服的,也就是走个形式。可是林末这一拒绝他却火开了,明明自己不当回事儿,可他就是不容林末也不把它当回事儿。
林末看了他一下,走过来拉他“好了好了,别委屈了,走,我请你出去吃饭去。庆祝鑫鑫毕业,好不好?”
林鑫一把甩开他的手,把头扭开。林末过去扳他脑袋,粗声粗气的说“别犯拧,我争取去还不行吗?走,快吃饭去。”
林鑫这才起身穿衣服,一边穿一边问“你今天居然没吃饭就回来了?”
林末拿起方才脱下来的外套,心里暗暗骂了自己一声。他当然是吃了饭回来的;然而方才形势,不知道怎么下台,只好用请吃饭的老一套。
两人去的也是平常去惯了的馆子,刚坐下便有人过来招呼说“呀,大林小林,今天吃什么啊?”
林末翻一下眼皮,这馆子在居住小区边上,做的是熟客生意。他们俩进出多了,而且林鑫长得讨喜,这上下所有人都爱招呼他们。本来爱招呼也是好事儿,可是林鑫嘴快,一下子把两人名字交待出去,这下好,馆子里上下的人张口都称呼他们“大林小林”,林末想,还大林小林,我还舒克贝塔呢,整一个儿童乐园。
林鑫也不客气,菜单也不待看,张嘴就报了五六个菜名,林末在一边听着,只暗暗叫苦。他此刻根本什么也吃不下,林鑫却按照两人平常的食量点,只怕未来两三天都得吃剩菜。
好在林鑫毕业在望兴奋不已,对林末几乎不动筷的异常完全没在意,一边吃一边叽叽喳喳的说着学校里诸般琐事。
林鑫他们这个班里有大半人要去欧洲,小半人里一半读研,另一半则早已寻了出路。林鑫当时也不是没有去欧洲的机会,他母亲一早问过他要不要家里帮申请一下。林鑫家境不坏,父母人脉也广,加上自己自幼颇有天赋,拿几份像样的推荐信申请学校,还是很有戏的。然而林鑫当时想也没想就回绝了母亲,他嘴上说懒得出去吃苦,父母还一个劲儿说都是被林末带坏的。然而林鑫毕竟是家里唯一的孩子,父母问问也就算了,自己的心头肉,还是留在眼睛能看到的地方为好,所以他家里也没特别鼓励他。林鑫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儿,他琢磨自己若是一走,天长地远,怕是再也见不到林末了。
跟林末失散数年重聚,才发现没有他的日子,和有他的,原来完全不一样。林鑫自己想,之前没有林末的生活,就像,就像油画之前打底的炭画草稿,轮廓是有的,深浅层次都是有的,可是,就是个未完成品;有了林末,才有了之后层层叠叠的油彩,生活,才有声有色。
这些话林鑫当然没跟林末说过,他怕林末说他酸,更怕林末听了以后犯拽。

正式的毕业典礼之前先是散伙饭。
林鑫他们班里的散伙饭吃得比别的院系都晚,到了毕业典礼前一天晚上才定了地方通知大家去。林鑫跟林末电话了一下,说自己可能会很晚回,甚至可能不回了。毕竟散伙饭之后,大家就差不多算正式各奔东西了。按照别的院系的经验,那一天能神志清醒地走出饭馆的,绝对是屈指可数。这一顿饭好算总结四年恩怨的饭,根本不是为了吃,大半人上来就是为了醉。
前路茫茫,多少人这一顿饭以后,便是此生不再见。情侣也好,挚友也好,敌人也好,这一顿饭的时刻,大家都是临行的路人。
林末听了林鑫说晚上可能不回来就急了,在电话那边几乎咆哮着说,“你给我说个地方,多醉我都把你扛回来。你明天就毕业典礼,今天晚上你闹什么闹。”
林鑫那边正好有人在催,他于是飞快的说了地方就挂了电话,根本没顾上林末在那边心急火燎的问地址电话。
那晚上的散伙饭果真很疯狂,林鑫他们班里一伙人浩浩荡荡杀进定好的包厢里,服务小姐正要拿菜单,班长挥挥手,“不用看了,前三页每样来一道,然后,”他点点人头,“四箱啤酒。”说完豪迈的一挥手,“今天我们谁也不许竖着出去。”
服务小姐这段日子看吃散伙饭也看得平常,眼睛都没眨就出去了。
菜一道一道的上,还没换过一轮,啤酒就已经下去一箱。桌上女生里已经有人开始掉眼泪,从前好过又散的情侣,好过又交恶的朋友,这个时候纷纷相互敬酒。林鑫也开始有点醉眼迷蒙,开始还能认出上来一起喝酒的人,后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来者无论男女,上来一个人就干一杯。
好在啤酒这东西上得快下得也快,林鑫跑了几趟厕所以后回来,又勉强清醒了不少。
他推门进去的时候正看到班长跟他从前的一个室友在喝。这俩人大一伊始就形影不离,直到大三班长交了女友,两人就奇迹般的不再来往。他那室友甚至换了一个宿舍,后来一年多都独来独往。
这俩人,林鑫知道,毕业以后都已经联系了欧洲的学校。
班长的室友联系得早些,通知书也拿到得早,是在伦敦,并算不上很有名的学校;然而不到一个月以后班长的通知书也到了,居然也是那个学校。林鑫记得当时班里大家都纷纷掉眼镜,班长家境殷实,获奖既多且广,传闻是可以去巴黎艺术学院的人才,居然最后落那么个地方去了。
班长拿到通知书那天还请班里所有人吃饭庆祝,虽然吃饭的人心里都暗暗觉得以他的能力,去这个学校根本应该大哭一场而不是强颜欢笑的庆祝。不过林鑫倒记得,那天班长是真的高兴,说话时候的笑容是完全不能掩饰的真心喜悦。
不过那天,他那室友并没有到场。
这么一想林鑫倒依稀记起来,似乎这么久这是第一次看班长又跟这个男孩在一起并肩低语,上一次,该是一年多以前的事儿了。他特地看了那两人一眼,班长看起来居然依旧神情清明,完全没有半点儿醉相;那男孩倒仿佛是有点儿醉了,也不说话,只一个劲儿握着杯子往嘴里倒,根本没注意他那杯子已经空了。
林鑫正要绕过他们,已经被班中其他人发现拉走了。上来又是铺天盖地的酒。他一忽儿就忘了这俩人。
散场的时候已经过了午夜,他们是被饭馆的老板赶出来的——人家已经打烊一个多小时了。
二十几号人勾肩搭背的走出来,林鑫踉踉跄跄的又跑厕所。正要进门的时候却听见有人在里面说话,居然是班长的声音,清清楚楚地说“XX,我喜欢你,是真的,我爱你。你相信我。”
林鑫在门口给冷风一吹给醒了,一时间也不敢推门,自己憋得在门口乱转。
好容易门从里面被推开了,看到班长扶着他那室友出来,两人脸都通红,像是醉了的样子。他们抬眼看了林鑫一下。林鑫靠着墙不知道该说什么,班长却好像下了什么决心,看着他笑了一会儿,然后拉了那男孩一下,凑过去吻在他的唇上。
只一刻闪电的功夫,林鑫觉得自己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憋的,都快尿裤子了。他于是急急忙忙的冲进厕所去,再出来那两人已经走了。
林鑫磨磨蹭蹭的到了门口,方才七颠八倒的一群人已经走掉一半。他东张西望的看了一会儿,打算到谁的宿舍里凑合一晚上,却被人从背后狠狠揽住,还拍着他的脑袋喊了一声“鑫鑫,鑫鑫!”
林鑫脑袋上挨了那么一下更昏了,挣扎着回过头去,正看到林末的脸。
林末连拖带抗的,把林鑫架上车,又给他系上安全带,然后绕过车子准备进驾驶座。
林鑫摸摸安全带的铁扣,上面有一点点暖,好像是方才林末手上的温度。他喃喃地说了一句“林末哥,我喜欢你……”然后头一歪,睡了过去。
林末正在这会儿开了驾驶座的车门坐进来,侧头看了看林鑫昏睡的面容,不由自主地笑了笑,拍拍他的脸,发动了车子。

晚安

第二天林鑫是被头疼整醒的,大清早的,他翻过身,全身就跟给卡车碾过一样,碎碎的疼,头就更不用说了,就跟有谁在太阳上狠狠敲,敲得他不得不睁开眼睛呻吟一声。
睁开眼他才发现自己睡在林末床上。林末还没醒的样子,面向他,眉毛眼睛都放松着。林鑫伸头过去凑着看,才一动,林末就猛地睁开眼睛,吓得他往后一闪,咚的掉到地上。
林末哈哈大笑起来,一边伸头看他。
林鑫宿醉初醒,很迷糊。他从地上茫然的坐起来,还愣愣的看着林末。
林末继续大笑一边伸出手去把林鑫拉回床上,一边还问着“鑫鑫还活着不?”
林鑫先是莫名其妙的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显然对林末的问题完全没有理解。
林末看林鑫的傻样子实在憋不住,几乎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边伸出手来揉林鑫的脑袋一边说“鑫鑫快醒醒吧,今天是你的毕业典礼。”
林鑫用了几乎五分钟才反应过来,推开林末就手忙脚乱的起床。一起来又被床上乱七八糟的被子绊住,以头朝下的姿势往地上栽去。好在林末眼明手快,一把拉住林鑫的手腕。
这下大头着地是不会了,然而下坠的力量仍然牵着,林鑫还是斜斜的跪倒在地上。
他捂着膝盖大叫一声,仿佛是一下子清醒了,跌跌撞撞的冲进浴室。十五分钟以后,林鑫出来已经恢复了清爽笔挺。
林末已经在厅里烤好了面包盛好了牛奶,他示意林鑫坐下来吃;然后自己也洗澡换衣服,嘴里叼了块剩下的面包两人就一起出门。
林末在校门口放下林鑫的时候林鑫还可怜巴巴的抓着门说“林末哥我们毕业典礼下午三点啊,我爸妈四点来帮我拍照……”
林末看他的可怜劲儿本想伸手捏一下林鑫的鼻子,电光石火间换了主意转了个弯在他头顶上揉一揉,说,“好,我尽量争取。”
然而林末那天却是忙疯了。他们大早上收到消防局来的审批意见,之前的一个工程因为总图上在安排停车位时把消防登高面给忽略了,这阵子临近交图,突然让消防局给堵死,必须一天之内补全所有登高场所。全组人马只好修改总平面,地块里的车行道、绿化、诸多指标全部要重新计算。所有人一整天都一心扑在补救上,焦头烂额。
等这补救活儿告一段落,已经是下午六点多。
夏天的六点多依然还是阳光普照的时刻。林末急急忙忙跟组里人说了一声,卷上图纸就走。一出门就碰上B城可怕的堵车。
他一路上心急火燎的给林鑫拨了好几个电话,都无人接听。
他一步一挨到林鑫的学校,又满头大汗的找了半天车位。等他冲进校园里,暮色已经微微降下,学校里楼与树的暗影投在地上,隐约有些狰狞。
林末在校园里漫无目的的走了一会儿,没碰上林鑫,只见到满校园里都是穿着学士服的孩子和家长,三三两两的走着,想是已经拍完照散去。
平日喧闹的校园因为这些人,颇有了些曲终人散的寂寥。
林末乱转一阵不得要领,只得到林鑫宿舍等着。
毕业生宿舍总是兵荒马乱,林鑫宿舍里只有一个人。他也是要留校读研的,叫舒宁,在宿舍里住林鑫的下铺。舒宁一边脱着学士服一边跟林末说话。过了一阵他走了,让林末看着门。
林末一直等到天完全黑下来林鑫才和他的父母进来。
林鑫一见他眼睛先亮了一下,然后稍稍抱怨说“林末哥你怎么照相的时候都不来。”,却也不怎么生气的样子。
林末松一口气,先跟林鑫父母问了好,又邀请他们一起吃饭去。林鑫却说他和父母早吃过了,说完又跟林末说这几天晚上都要住宿舍,因为没几天大家都要散伙了,今天跟舍友们说好了大家都要一直住到清楼。
林末又跟林鑫父母闲聊了一阵,不得不先走。林鑫主动站起来说送他,林鑫的父母则留在林鑫宿舍里帮他清东西。
林鑫跟着林末默默的在楼梯上走。男生的宿舍楼里所有的大门都敞着,有人稀稀落落的唱着歌,大约是因为东西搬空了,歌声很空旷。
林鑫看起来很累,一直不说话。
送到楼门口以后林末拍拍林鑫的脑袋说“鑫鑫回去吧,你什么时候回去我那儿住啊?”
林鑫想了想,“清楼以后可能要先回家了,放暑假嘛~快开学再找你。”
林末听了一惊,却又觉得自己惊得毫无来由。只得从怀里掏出包装好的盒子给林鑫,这是他前些天就买好的给林鑫的毕业礼物。
林鑫接过来抬头冲林末一笑,摆摆手,“林末哥快回去吧,你还没吃饭吧。”
林末走了,过了一阵转回头,发现林鑫还在楼门口,看他回头又冲他摆了摆手。他于是一路走着一路回头,林鑫总是看到他回头就冲他摆摆手,直到他回过头去再也看不到林鑫。
校园里的路灯突然亮了起来,在空气中投出一圈一圈温柔的光晕。
林末回到自己车上,打着了火顺手看了看手机,才发现林鑫给他发了一条短消息。看时间大约就是送了自己以后发的。只有短短的几个字:
“晚安,林末哥。”

每一天

林鑫的父母陪着他过了毕业典礼那天不久,又双双出差去了。
林鑫几乎是一个人度过了整个七月:毕业典礼完以后他就没有再去找过林末——七月的北京已经热得不可开交,林鑫一到夏天就缩减行动,躲在屋子里。
林末每两天给他打一次电话,时间从早上到中午到晚上不等:开始总是要叫他出去吃饭或者要带他出去玩儿,但林鑫懒得跑;就连林末说管来回打空调车的费用他都不想动。
林末想来也是太忙,两边隔得太远,大热天的跑半个城吃个饭确实也劳累得很。
后来林末索性也不提这话茬儿了,林鑫说得好,“又不是我以后就不去你那儿了,你给我省着钱等天气凉,我吃死你。”
清楼以后林鑫是宿舍里最后一个搬走的。其实他本来也没什么东西留在宿舍里,不过是一套卧具还有些画具和几套衣服。一个大纸箱就抱走了。
他搬出来那天还忘了先告诉林末,等当天晚上林末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才想起来说。林末在那边替他懊恼:“怎么搬宿舍这么大的事儿也不跟我说 ,我今天其实正好在你们那个区有个工地看,你早说了我过去帮你把手,顺便拍拍照什么的。”
林鑫不屑:“我又不是搬不动,等如果哪天我要从你那儿搬出来你再给我帮把手好了。再说照片都拍了不少了,那地方,我闭着眼睛就能画出来,拍什么拍!”
林末在那边高高低低的说了几声。彼端很吵闹,想来是在吃饭的地方,听起来有很多人。林鑫正想起要说什么那边突然有人叫林末。林末于是让林鑫等着跟那人说了几句,因为太闹,林鑫完全听不到,只能勉强辨认出林末的声音。
等林末转回来林鑫已经忘了自己要说什么,两人随便闲扯了几句就互道晚安了。
林鑫洗完澡要上床睡觉的时候才想起来,他本来要跟林末说他跟舒宁他们约好了过两天去承德。
林鑫迷迷糊糊睡去前还想,没关系,明天再说好了。
不料第二天一大早就被舒宁电话吵醒了。原来他跟原本计划一起去的几个人路上碰见了班长和班长的密友,两人很快就要出发去伦敦了。他们问能不能一起去,而且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提前一天去,因为他们还安排了稍后一起去黄山玩儿。
舒宁想反正也放假了没什么火烧眉毛的事儿,索性就挨个问过去。大家都被北京的夏天折磨得不行,都想着早一天出发早一天好。
林鑫只好跟风,赶紧收拾了几件衣服就到车站汇合去了。
一行七八个男孩子,浩浩荡荡的挤上车,又浩浩荡荡的杀到了承德。一下车林鑫就舒爽的叹口气,承德不愧是盛名远播的避暑胜地,空气沁凉温柔。他一边享受着一边想要给林末通知一声;可手机还没掏出来,急性子的舒宁就一个劲儿的催,说要先找落脚的地方。
一队人呼啦啦的找了地方,放下东西,买了地图就要去搭车去避暑山庄。
路上等车的时候林鑫想,这会儿可以打电话了。
然而手机一摸没摸着,再摸还是没摸着。他吓出一身冷汗来。赶紧拉住舒宁问,“咱们出门以后你看我打过电话吗?”
舒宁莫名其妙,想也没想就说“没有啊,你一到站我们就看见你了,还没来得及打电话呢。小样儿大夏天穿那么花哨,整一个流动的调色板,吓死人。”
林鑫愤愤地抱怨一声,“都是你催,我的衣服都还没来得及洗,本来想今天晚上整理的。衣橱里只剩这件我爸夏威夷买回来的了。”
他说完长出口气,“我手机估计拉家里了,你的借我一下。”他琢磨着还是通知林末一声,他们打算在承德呆个两三天,别林末找不着他着急。
等拿到舒宁的手机林鑫才傻眼了,他不记得林末的电话……
林末的号码是他给林鑫存在林鑫的手机里的,虽然每次电话林鑫都瞄一眼,但那11位数毫无逻辑加上林鑫向来对数字缺乏天分,那么久了他也不知道林末的号码,只知道快捷键2是手机,快捷键3是办公室,快捷键4是林末家里。
他呆了一会儿,想,算了,不打就不打,也就两三天。
三天后林鑫一身臭汗精疲力尽的爬回自己家,发现家门口上别着纸条。
打开门一看,手机果然乖乖的躺在门边的小桌上,大约是因为没电了,已经自己关掉。
他先拧开空调,给手机接上电,然后叉开腿躺倒在木地板上打开门口别着的纸条儿。白纸上几个洋洋洒洒的大字儿,没有落款:
“心心跑哪儿去了,回来给哥打电话。”
林鑫看着闷笑:林末老说他的名字取得麻烦——“缺钱也不能要那么多金啊,以前写考卷儿岂不是老吃亏,别人都写完第一面儿你还跟那儿填名字。”
他躺了一会儿,凉快下来正要爬起来给林末打电话,电话就先响了。他先瞄了一眼来电,自己心里默默记了一下;又歪头听了听铃声:那是他最近从一首老掉牙的歌里截下来的,林末还没听过:

“每一天,想你一遍,
又一遍,
再一遍。”

樱桃

林末接到林鑫电话的时候,正从京郊往城内赶。电话铃惊天动地的在车厢里响着,林末一边接一边嘴角上扬着。林鑫说自己才从承德回来,全身累散架了;林末赶紧说,“那别说那么多了,你好好家里休息着,我从这边回去要经过你家,我接上你咱俩吃饭去吧。”林鑫躺在地板上四下看看,想起父母好像是出差去了,便有气没力的应了一声。
林末挂了电话止不住的笑,油门放松了些,便看到路边一个巨大的牌子,上面手写着歪歪斜斜的几个字“樱桃,前方500米”。
林鑫听到外面敲门的时候,已经在地板上昏昏沉沉的快睡过去了。他挣扎着爬起来开了门,看到林末在外面,就软了巴几顺着门往下滑,一家伙坐地上,然后可怜巴巴的说“林末哥,我累坏了,不想动了。今儿不吃饭了成吗?”
林末看过去,林鑫家厅中间一个潮潮的人形儿,旁边还躺着自己挂在林鑫门口的那张纸条。他笑起来,拍拍林鑫的脑袋说,“小家伙,这怎么行,这会儿你不觉得,真不吃饭晚上你就知道苦了。”一边说一边伸手要拉林鑫起来,林鑫硬坐在地上,动也不动,就抬着头看林末。
林末给他看得没办法,弯下腰去把手伸进林鑫手臂下,把他一把架起来靠自己胳膊上,边拖边抱的把林鑫弄下楼又弄上车。
等林末回到自己位子点上火,林鑫头一歪靠着车窗,眼睛又闭上了。
林末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伸手抹了抹林鑫一头一脸的汗,关上窗子开强冷气,又伸手从后座拿了张薄薄的被子给林鑫蒙上,才一脚油门走了。
林末一直开到自己家楼下才搞醒林鑫,林鑫迷迷糊糊的给弄起来了,居然神志还清楚,含糊的问了一句“是哪家馆子啊?”
林末给弄得哭笑不得,赶紧下了车跑另一边把林鑫又半抱上,嘴里念着“鑫鑫咱们到家了,你再坚持一会儿,啊?”
林鑫也算醒过来了,推开林末自己上了楼梯,一进屋又要往地上躺。林末一把揪住他就往浴室里推,一边推一边给他解衣服,“鑫鑫你赶紧洗个热水澡,洗完咱们就有饭吃了,洗完你就不累了。”
林鑫还要抵抗,林末早把他上衣拨下来,又开了温水花洒,把林鑫一把推进去,淋得他一头一脸。
林末合上玻璃门,在外面敲敲“你好好洗洗啊,哎呀呀,刚才那身汗味儿,熏得我车子里跟什么似的。”
林鑫在里面听到又羞又气,脱下裤子就往门上砸。衣物合着水碰到门上,重重的一声。
而林末早哈哈笑着走远了。
林鑫在温水下冲了二十多分钟,总算神清气爽。他抱着毛巾走出来,看到林末早就把换洗的衣服给他放外面了。
他探头探脑的到厅里一看,林末已经摆好了一小桌。林鑫走过去嗅嗅,假装失望的说“哎,原来是大林小林馆子的啊。”
林末在一边笑,那家馆子惯常管他们叫大林小林,后来林鑫索性就管那馆子叫大林小林了;他接过林鑫手里的毛巾给他擦头,一边说“想带你吃好的呢,你小子累成一摊泥了,我就只好趁你洗澡去买了点儿。”他擦完顺手在林鑫鼻子上点了点,“你先吃点儿饭菜,我买了新鲜的樱桃,回头咱们吃。”
林鑫伸手摸摸自己的鼻子,觉得被林末点过的地方,热热的,麻麻的。他看着林末在自己对面坐下来,敲着筷子说,“看什么看啊,看了能到你肚子里去?快吃!”
林鑫洗了一个澡,精神起来,一边吃一边眉飞色舞地说着承德这承德那儿,过了好半天两人才吃完。
林鑫吃完摸着肚子往沙发上一坐,林末从厨房里拿着一碗樱桃就出来了。
樱桃红得发暗,一颗一颗饱满无暇,还带着青绿的把儿。林鑫伸手拿了一颗,突然鬼头鬼脑的笑了笑,对林末说“林末哥,你知道吗,我听同学说,能用舌头把这樱桃把儿打个结儿的人,都是……”他脸红了一下,想了一会儿词儿才接着说“都是嘴上功夫厉害的人。”
林末把碗放在茶几上,哈哈笑起来,“原话说的是能打结儿的嘴,接吻比较厉害吧?”
林鑫一下子从头到脚的冒起热气儿,话也不敢说了,赶紧把樱桃往嘴里一塞,假装专心致志的吃起来。不料一下子吃得太急,樱桃核跟着肉一起下去,呛在林末喉咙里,上下不得。他又咳又喘,把一边的林末也吓坏了,赶紧上去抱住他往上抛,两下子,才见林鑫扑的一声把樱桃核吐出来。
林鑫既惊且羞,眼睛都红了。林末也不放开他,就着抱他的架势坐在他旁边,拍拍他脑袋说,“鑫鑫,你吓死我了。”
林鑫也不说话,整个人缩起来,伸手又去拿樱桃吃。这下子吃得小心,先把核吐出来,才仔仔细细的嚼起来。
林末提心吊胆的看着林鑫好好的又吃了好些樱桃,才放下心来。
看了一会儿,林末突然想起什么,神秘的一笑,伸手也拿了一颗樱桃,拍拍林鑫示意他看。
林鑫不解的转过头来,就见林末把樱桃把儿含在嘴里,不到一秒钟功夫,拿出来,已经歪歪斜斜的,打了一个结儿。

咫尺(小说,16-上)

16.

林芳

张治勤和秦琳的婚礼很盛大,偌大的一个酒店花厅,坐了洋洋上百人。我们被安排在不远不近的桌子上——这跟开会似的,大约代表我们跟他们的关系不是最亲也不是最疏远。
花厅里用香槟色玫瑰花缠了心型的拱门,在花厅正中心砌出一个走道来;桌上的香槟的标签都印着张治勤和秦琳的英文名字,每个位置上都放了雪白的小小名牌,名牌边上还放着个小孩儿拳头大小的仿水晶镇纸,里面用激光打着他们的名字和婚礼日期,还有一双握着的手的全息像。
我把这水晶镇纸握手里:沉甸甸的,冰凉的,晶莹剔透的;真没想到,这些年来,婚礼事业已经发展得如此豪华。
我想起我跟郡拾的婚礼,数十个人的几桌酒菜,吵吵闹闹的一个晚上,竟已经过去十年。
我转头去看郡拾,他正跟关晋卫宁一块儿,跟我们桌上另一个官中同行套近乎。
桌上还有林末,算是我们这一行里年轻一代的个中翘楚。他带着个眉目如画的男孩子来的,两人交头接耳的说话,间或对着笑一笑。我无意中看到他握着这个男孩子的手,放在自己腿上,态度自然。
不知道为什么,男孩子间这种亲昵让我有些坐如针毡。我伸手握住郡拾,他有些不解,转头过来笑了笑;我还没说话,却见他抬头向我身后扬了扬眉。
我拧过头去看,叶文正从外面走进来,一个身着旗袍的小姑娘正给他引路,看方向,是要往很前面的桌子去。他看上去有点儿疲倦,神不守舍,很明显并没有看到郡拾的招呼。
我按住郡拾,凑过去笑道,“看看人家这婚礼豪华得,真是吓人。你还记得咱们的婚礼吗?”
郡拾回过神来,回握住我的手,笑笑答道,“当然记得,在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饭馆。”
我摸摸自己的脸颊,叹口气道,“真是的,十多年了。”
郡拾探过头来,摸摸我的脸颊,轻轻凑在我耳边说,“还跟小姑娘一样。”
我笑起来,转过头轻轻擦了擦眼角。
正在这个时候,整个花厅的灯猛地黑了下来,然后有细微的哔啵声从门边传来。我与所有人一样,都转过身去看入门出,两列漂亮的小姑娘,每人手里举着一支小小燃放着烟花,鱼贯而入。
那一小丛一小丛五彩雪亮的花,在一片漆黑中格外灿烂耀眼。烟花的大小一定是经过设计,我想;每排小姑娘走到花厅最前端的时候,烟花就在她们手上熄灭了;花厅再度陷入黑暗中。
不几秒,音乐就起来了,然后灯光从门口往前面依次晕染着亮起来,我看到秦琳一身雪白,在秦若的伴随下走进来;竟是像是她带着柔光走进来。
饶是我这般年纪,和这些年的见识,碰上这般良辰美景,也不得不感叹一声。
无论将来会有怎样的风浪,我知道,这一夜,他们是幸福,是相信天长地久两情不渝的。
我伸手握住郡拾,微光中我看到他转头看向我,眼睛里都是温柔的笑意。

叶文

秦若姐姐的这场婚礼,真是我参加过的婚礼里,最最隆重的一趟儿。
我赶巧被安排到最前面的桌子,跟秦若他们的桌子几乎是挨着,大半桌上都是不认识的人,却有一张熟面孔:姜凝。
她见到我先笑了笑,大约是我注意到了我是一人前来,并没有过来搭讪。
我看到她却是心中一沉,上一次卿卿离开,在她家住过相当长时间,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卿卿才走的日子里,有些个夜晚,我也想过要到姜凝家求她回来;到底被自尊心拉住,没有前往。
后来卿卿去而复返,我固然狂喜,也隐隐觉察到一切不能重来。这个时候再见到姜凝,简直像个昭示:生命中不属于我的,无论如何都留不住;跟我是否渴望、是否努力,都没有关系。
我觉得有些心灰意懒。
离开席大约还有一小段时间,大家都在小声交谈。我这桌上没什么我认识的人,我便四下张望,见到远一些的桌子上郡师哥、林芳姐和关晋老卫还有林末林鑫他们坐在一桌上。我有些奇怪自己没跟他们排在一桌,便要过去跟他们打招呼;却看到林芳姐凑过去跟郡师哥说了句什么,两人相顾一笑,十分温柔甜蜜的模样,旁边的人仿佛都不存在了。
我看到这情形,心中一酸,想起我与卿卿的从前,终于还是没站起来。
就这一会儿工夫,大堂里突然全黑下来;然后前门打开了,有很多人拿着烟花走进来。
黑暗里那些烟花很刺眼,扎得我眼睛生疼;空气里因为这些烟花有些许火药味儿,我摸摸鼻子,却在脸颊上摸到眼泪:大约是眼睛被这烟花刺激到了。
后来的过程很长,我都记不太清楚了,就记得秦若跟着他姐一桌一桌的敬酒,然后不时地回到我们这桌来问我是不是还好。
我觉得奇怪,我挺好的呀,他干嘛老来问我。
中间郡师哥也来我这桌儿一次,也是我问我是不是还好。我抬头看郡师哥,他看起来很担心,手放在我的肩膀上,暖暖的。我还没说话呢,就看到林芳姐也过来了,看起来也很担心,给我递过来一杯水;水烫极了,我接过来的时候差点儿把杯子打碎。
我用力对他们笑了笑,便见到林芳姐拉着郡师哥走了,郡师哥临走前在我头上用力按了按。
林末林鑫大约是快散席的时候才看到我。他们两人一块儿过来跟我招呼,林末还跟学校里似的态度豪爽,过来就大声呼喝的拍我。我给他一掌差点儿拍桌上去,半天才拨开他的手。
林鑫凑过来看我,关心地问我怎么了。
今天怎么回事儿,我脸上是写着“我不好”吗?
他们俩陪我坐了一会儿,说起韩老手下其他人的动向什么的。林末看我恹恹的,不一会儿就叫着林鑫走了。我清楚看到,他跟林鑫的手,握在一起。
这世道,没有人孤单,只除了我。
看到他们走了,姜凝坐过来,低声问我要不要叫卿卿过来接我一下。
我觉得我是笑了,因为我说我很好,不用卿卿过来,她忙着准备去加拿大的事儿呢;可是姜凝却递给我一张纸巾。
我把纸巾在手里展开,这大约是张头儿他们特别定做的纸巾,上面用淡淡的橙色印了一行花体字儿,我看了半天,才看出来是那句经典的婚礼辞
“For better or for worse, for richer, for poorer,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to love and to cherish; from this day forward until death do us part.”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居然是哭了。
宴会已经到了尾声,四下零零落落。有人走过来问了姜凝一句什么,姜凝叹口气,没说话。
我用力抹了一把脸,抬起头来:来人是秦若。
我笑起来,问他婚礼是不是结束了。他点头,说张头儿和他姐已经回酒店去了,明天早上的飞机去蜜月,他在这儿交代一下收拾残局。
我靠向椅子,模模糊糊的说,“那我在这儿再歇一会儿,你收拾完了再叫我吧,我们一块儿走。”
秦若不说话,看向姜凝,姜凝笑了笑,“我不是跟他一起来的,我只是卿卿的朋友。”
秦若似乎是皱了皱眉,小声问了姜凝句什么,姜凝也低声回了一句话。
我什么也听不清楚,索性闭目养神。过会儿有人过来拍拍我,我睁开眼,发现是姜凝。她居高临下的看着我,轻声说,“那我先走了,那位秦先生说会负责送你回去。”
我点点头。
再过一会儿,秦若过来了,拉扯我一下,问我道,“自己还能走吧?”
我点头,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他低声笑道,“小子酒品还不错,要是敢在我姐婚礼上闹起来,我把你劈了。”
我哼了一声,没说话。他继续问我,“送你回哪儿啊?”
我转头看向秦若,醉眼朦胧中,也能看出他皱着眉头,似乎是疲倦,又似乎是不耐烦的模样。
我把心一横,靠过去说,“我没地方去,带我去你家吧。”
无论谁都可以,别让我一个人待着。

咫尺(小说,15-下)

鸣谢草草提供技术支持

叶文

卿卿被外派到了加拿大参与工程的时候,她回到我身边,已有大约一年。
我们慢慢适应了这种破镜重圆的生活,我几乎可以认为,她从来未曾离开。
她去加拿大不久,我给顶头总工叫去了。甫一进门,他就递给我一叠图纸。我展开了看:是我去年做的,给济南的一家大型商场的设计图。
我对这商场印象挺深,一则这是少数让我担纲设计师的项目之一,上头的意思是,大型商场颇有模式可循,也算让我练练手;二则,接下这个商场的项目的时候,卿卿方才离开我不久。
我把图纸扫视一遍,不知所以的抬头看我们头儿;他摇摇头,把数层的图纸叠在一起,示意我比较通风管道。
我扫视一眼,冒了一身汗,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开口。
头儿坐下来,拿了支笔手中转着,“今天早上工地来的电话,说你这第一层通风管道的位置就跟管井对不上。问我这管井是不是要敲掉重来,我翻了翻你的图纸,发现不仅第一层和管井不符合,三层和五层的通风管道位置也很突兀……”
我点头哈腰,急急忙忙的道,“我今天就跟通风设计的人联系,做个设计备忘录出来,把所有的通风管位置调整一遍。”
他抬头看我,沉默一会儿说,“这事儿我已经跟张头儿报备了一下,你也知道,敲掉管井重砌不是一笔小费用。”
我咬着牙点头,心中一阵凉一阵热。总工继续看向我,“张头儿让你一会儿过去一下,你有个准备,估计做完设计备忘录以后,你得下济南一趟,亲自跟工地那边……”他停一会儿,似乎在想词儿,半天说,“跟他们讨论一下。”
我脚步虚浮的走出来,擦擦额头,以为会一手汗,却感觉额头是干燥冰凉的。
我连着赶了一两天图纸,顺便把其他所有细节都彻查了一番,总算是没发现别的什么要命的错儿。
张治勤那天完全没有对我有任何苛责,只是安慰我不要过分拼命,甚至还简单总结了一下我来这儿以后的几项微小成功;这愈发让我难堪。我觉得无力而挫败:这个错误,与才华无关,甚至与责任心无关;完完全全,因我心不在焉引起。
飞往济南的飞机上,我心里一遍一遍的过着才失去卿卿的那段日子。 我记得自己没白天黑夜的泡在办公室和郡师哥那儿,还和秦若把北京大大小小的娱乐场所踩了个遍:我害怕回去面对一屋子的黑暗,我更害怕我自己在黑暗里期待卿卿推门而入的懦弱。
最可怕的是,等我终于熬过去,卿卿却回来了,她对我说“叶文我依然爱你。”
她有坚定的信心,因为她不用问也知道,我一定还爱着她。
好在济南那边没有拿这事儿大做文章,我的备忘录交过去,又实地看了看管井和第一层的通风口吻合情况,总算安然回来。
卿卿就在我远在济南的时候返回,等我精疲力尽的回到家,发现她时差都已经倒好,容光焕发。
我花了几天整理了一下济南那边的情况,跟我们总工报备了一下。他看起来很平静,听我说完以后又把报告拿过去翻了翻,完了跟我说会交给张治勤,让我放心。
我不放心也只能放心:不放下,难道还永远背着这错误走。
傍晚回家的时候正好在门口遇上张治勤,他靠在车边与秦若说话,秦若对他很没大没小的模样,连敲带打。
我走过他们的身边,不由自主停下来冲他们笑。秦若审视我一番,突然对张治勤说,“行啊你,张哥儿,把下面的人都整得面如菜色,你自己倒春风得意的。”
张治勤哈哈大笑,拍拍秦若的肩膀说,“你小子别瞎说,”一边转向我,“小叶,你别有什么心理负担,你还年轻,路还长得很。”
我点点头,预备离开;秦若从后面上来拍了我一下,递了个淡紫色的信封过来,“我姐明儿结婚,你来啊。这是给你的请柬,带上你的小女朋友。”他冲我眨眨眼,又拧回去跟张治勤勾肩搭背。
我回到家,还没来得及跟卿卿提起这场婚礼,她就告诉我,她要外派加拿大一年。
“叶文,我爱你,一年是很短的时间。你等我回来,好吗?”她望着我的眼睛,用很轻很轻的声音对我说。

秦若

姐出嫁前一天跟我住着,大半夜了也不睡,尽揪着我絮絮叨叨,连我不住威胁她明天会有黑眼圈都不管不顾。
后来我决定什么也不说了,就听着,她什么时候累了我什么时候陪她歇下。
我安静下来,她倒不说话了,就定定的看着我,眼眶里湿漉漉的。
我吓得要死,差点儿没跪在地上求她;一边诚惶诚恐地说,“拜托啊,老大,你在我这儿住一个晚上而已,你明天可是要结婚的人啊…….”我一边说一边做了个戴头冠穿长裙的模样。
姐给我这副滑稽的样子逗笑了;我看到她的眼泪从眼眶里被挤出来,一滴一滴掉在她的手背上。
她笑完以后伸手抱住我,说,“小若,睡觉去吧。”
我警惕的看她,“你呢?你不睡?”
她赶紧也站起来,往主卧里走,“我也睡,你今天睡客房啊。”
第二天早上天没亮我就被姐摇起来了,我一边呻吟一边敬佩,“姐啊,你的精力真是比打了鸡血还充足。”
她不搭理我的玩笑,一边扔衣服过来给我,说道,“还不快点儿,你忘了你今天是什么。”
对,我今天是伴郎,不是新郎的伴郎,是新娘的。
当时我姐执意要让我做伴郎不要伴娘的时候,我还旁敲侧击的跟她说,这么做人家会以为她是个没有亲密未婚女友的loser;她完全不介意,还说什么“对极了,我告儿你,我就是因为你所以现在才嫁成,你给我好好的,出了什么岔子我让你赔偿我的青春。”
听听!
结果我这一天就陪她消耗了:化妆,照相,拿包,拎裙角儿,只要男人能参与的过程我全参与了。
她选的地儿是明灏工作的酒店,配套服务豪华的没话说。我跟进跟出几次,从没碰上过明灏,实际上我从加拿大回来以后还没有见过他:电话打过几次,身体可没接触过。
我琢磨着等我姐他们蜜月去了我可得跟明灏好好亲热亲热。
这世上肯定有那什么,说曹操曹操到的事儿;我正这么想呢,看到明灏从另一个大厅里过来,身边似乎还跟着几个客户,一边小声交谈着一边四处指点。
他没看见我,我也没敢跟他招呼:那会儿我正陪着姐在酒店门口迎来送往,不,没有送往,光对着不断涌来的人群微笑罢了。
等到快开席的时分我还没有见到叶文,不禁有些纳闷:这不像他,那么礼貌的小孩子,早该到了;就算是不能来,肯定也会给我说一声。
我瞅着快开席了,有些累,便离我姐远了点儿,背过去找了个墙角靠着抽烟。
正抽着呢,叶文过来了,一个人:穿着一身铁灰色的西装,十分像模像样;人却有些疲倦,然而依旧满面笑容的迎上我姐他们,嘴里还不住说着恭喜。
等我姐迎下他,他四处张望了一下,似乎在找人。
我直觉着他是在找我,便走上去。正这工夫,他似乎是被我姐庞大的裙摆绊了一下,一个踉跄;我腾出手来扶他,烟却往下掉。
我恐怕这烟头弄我姐裙子上,生生的就用手把它接了下来。燃着的烟头在我手心火辣辣地扎了一下,我忍着没叫,把它甩一边儿去。
叶文抬头见是我,一边道歉,一边就笑起来。
秋天的夜晚来得早,天已经是微微的暗下来了:俨然是我跟他初次见面的模样。

咫尺(小说,15-上)

大家五一长假快乐啊

15.

范卿卿

在加拿大一切都很完美,回到北京总部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儿。
老板把我叫去谈话,小道消息果然都是真的:公司居然愿意出钱出力把我送到加拿大培训一年半,条件是必须签个三年的卖身契。
我当场就答应下来。
三年算什么,我本来就对宝佳甚是满意;总要在一个地方呆够了再往高处跳。再说了,这种卖身契总是签的时候条条框框,到时候真要走办法一箩筐一箩筐的。
只是想到我在加拿大一个月,叶文也并没有跟从前分别那样细细碎碎追着电话询问,甚至我回来那天他因为出差,根本都没在北京。
我觉得受冷落,可是转念又一想,这样不儿女情长的他,不正是我希望的。
消息下来我很振奋,早早就回了我跟叶文的家。他还没回来,正中我下怀:我做了几道我所知的西餐,细细化了妆,点了蜡烛,开了红酒。
我想跟他说,我会永远爱他;只是我现在有我要走的路。
他进门的时候满面疲惫,夹着包手里拿着一卷图纸;看到我,他笑笑,放下东西凑过来吻了一下我的脸颊。
我迎上去接过叶文的东西,又把他引到椅子上坐下。
他环顾一周,眯起眼询问的看着我。我在他对面坐下,伸手握住他。他的手心干燥温暖,我轻轻摩挲一阵子,然后拿酒杯向他示意。
两人安安静静吃完了这一顿饭,我不说,叶文也不发问,只拿些单位里的琐事来填着安静的空隙。
我在烛火下审视他,不知道怎么的,想起一年前与他分手的那个傍晚,他那时的凄惶和失措。
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叶文已经长成了我曾经希望他成为的那种人:
成熟的,镇定的,冷淡的。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是悲是喜,也不知道我等会儿要说的话,对他还有什么意义。
一顿我精心策划的浪漫晚餐,最后吃得七零八落。最后我们收拾完毕,小叶展开图纸就要去书房。我拉住他,扯到沙发边,看着他的眼睛。
他放下东西,叹口气,坐下来。
我想了一个晚上,措辞语气都在心里过了千百遍,只用了两三分钟就说完了我的决定。
叶文笑笑,没有一点意外的表情,甚至没有一点道别的惋惜。他伸手抚开我的额发,说,“卿卿,我早知道这一天迟早要来的。祝贺你。”
他的语气很平淡,甚至有点儿如释重负。
我期待的看着他,隐隐约约在等什么。具体的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只觉得我期待他再多说一些,也许,会有真正想听的话。
无论我等的是什么,我没有等到。
叶文说完就站了起来,在我头顶上轻轻吻了吻,就到房间里去了。
我原地坐着,坐了好久好久。
那是个喧哗的夜晚,窗外的人声车声,我一直记得。

张治勤

从加拿大回来,总算和秦琳把所有的事儿都搞得差不离了。
婚期定在下个月,请柬发出去几百张,光写帖子就写得我头昏;不过抬头看看秦琳一脸安静的在我身边贴邮票,我又觉着满足。
酒店是秦琳选的,去看场子的时候我看小若表情颇有些不自然,一直在旁边有点儿神不守舍。酒店那边派出的负责人出来以后,他才安静点儿。
秦琳看来是没有注意,一直细心的跟酒店负责人讨论菜式鲜花等等细节。
结婚大件事,张末宁终于从英国千里迢迢赶回来。一进家就跟我说,“哥,我到你选的那家酒店做临时公关?你的婚礼,我全权负责了。”
我拍她,“谁敢要你这生手,你给我安心做人客。”
张末宁大笑,斜眼看我说,“我原来以为肯定是郭媛姐。谁想半路里杀出个秦琳来。”
我不附和,心中暗道,“若说半路杀出来,郭媛才是那个半路杀出来的。”
一切安定下来,我倒突然惴惴不安起来,仿佛有点儿什么事会发生。夜晚回到我们辛辛苦苦搭起来的新家,屋里每一个细节都从我跟秦琳手中精心做出,美仑美奂。
我总觉得不太像真的:似乎我总该在哪儿突然一觉醒来,发现我依然还是少年,整张手都是误抓了一把毛毛虫的热辣。
婚礼前一天,秦琳坚持要按习俗,说两人不能见面,提前一天把我赶回家里;自己又到小若家里住去,第二天婚礼上再见。
我简直无可奈何到极点:再聪明勇敢现代智慧的女人,到婚礼这一天,统统不过一个架势;恨不得把所有繁琐华丽的规矩统统来一遍,再没有例外。
婚礼前夜回家住真是最不智的行为,先是被爸妈围着回忆了一通过去。我在厅里的沙发上坐如针毡,张末宁倒好,幸灾乐祸状从厅中间穿进穿出,一会儿试她明天的耳环,一会儿试她明天的礼服,再一会儿又试她明天的发饰。
总算爸妈看不过眼她花蝴蝶似的来来去去,喝了她一句。我好不容易喘口气儿,抓住这个当儿塞了她一句道,“张末宁我跟你说,你就别费这个劲儿,明天那是婚礼,客人只会注意新娘,你着什么急!”
张末宁给我这句话给噎得脸都紫了,我心里正暗笑呢,我妈在旁边补了一句,“哎哟,哪有做哥这么说话的,婚礼上可是认识人的好地方,指不定谁就爱上我们宁宁了呢。宁宁你别搭理你哥,我说你方才那件藕荷色的好。”
我爸喝一口水,也念叨起来,“说的也是,宁宁啊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不妨仔细看看。哎,对了,治勤啊,上次我们跟秦琳她们吃饭,她不还有个弟弟,我看着人也端正也正当年纪,你给问问秦琳?”
我心里吓出一身冷汗,还没张口,张末宁跟旁边先叫唤上了,“啊,谁稀罕他,不就他小时候放我哥一书包毛毛虫,那么个年纪就一肚子坏水儿。”
我哭笑不得,心里暗道,“你千万别稀罕他才好。”,表面上还得安抚爸妈说,“我们宁宁的事儿,该她自己操心,咱们再这么胡诌,说不定小妞儿还得恨上我们呢。”
张末宁对我做个鬼脸,笑笑进屋去了。
这一夜似乎特别漫长,我跟爸妈说完话又看他们进屋睡觉,到自己的屋里坐了下来。
我自从工作以后就不太回家住了,爸妈倒还把我的房间维持原样;张末宁的也是。这简直跟个时光隧道似的,多少年过去,一回来,还是从前的模样。
我听到张末宁在隔壁走来走去的收拾东西,顺手在墙壁上敲了一下。她立马走过来,从房门探了个头,冲我微微一笑。
我招手让她进来,她过来往地上一坐,仰头看向我,轻轻说,“恭喜你,哥!”
我走过去摸了摸她的头顶:张末宁高中毕业就被爸妈送去欧洲读书,我跟她之间远没有秦琳和小若朝夕相处的那种亲密。一时之间,我不知道怎么接她这句话,只好顺便问了句,“你明儿是一个人呢,还是带上朋友啊?”
张末宁偏头想了想,说“哦,我带姜凝去,她在她们公司里也是做酒店服务的,万一有个什么需要应急的,我们俩还能给你们帮把手。”
我笑了笑,说了句“谢谢。”
 

二十四节气之夏至(小说)

一点声明:其实不必我说明大家也能看出来,本篇节气中的人物,出自泼墨前不久写的《当时明月》,甚至故事里男女主人公的重逢桥段,都出自泼墨的这篇故事。然而名字虽然是同样的名字,人物却不是一样的人物。并不是我想独辟蹊径重写这两个人物,我也绝没有跟泼墨打文字擂台的意思。实际上,写两个跟泼墨笔下一模一样(或者类似的)的秦三和夏至,然后给他们一个花好月圆的结局,才是我的初衷。然而我写了删,删了写,终于意识到以我的功力,不足以掌握泼墨创造的这两个人物。小D说得好,大部分写故事的人,创造的人物不可避免的带有自己的印记。我想我是最糟的一种,无论怎么写,人物都带着一股青涩气:若是故事放在校园里还不算突兀,如果突然想写事业型男女(类似于本篇里的尝试),就怎么写怎么奇怪。
要感谢吾友泼墨,首先大方的借出她笔下人物让我任意糟践,兼之十分宽厚的鼓励我写自己的秦三夏至(虽然无论她鼓励不鼓励我最终都得走上这条路)。这篇夏至,逾5000字,是目前节气中最长的一篇,送给亲爱的泼墨,祝她青春永驻,心想事成。
之夏至
鹿角解 蜩始鸣 半夏生

星期三的上午,天高云淡。夏至早早到了办公室,泡了咖啡靠在窗边往楼下看。十数层下,人与车都小如虫蚁,营营役役。
她正出神,珞珈从旁边过来,笑盈盈的说中午请她吃饭。
夏至怀疑的看珞珈,“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珞珈赔着笑,“哪里哪里,真的只是吃顿饭。”
结果当然不只是一顿饭:珞珈原定下周有个在南方的会议,然而昨天突然查出怀孕来,头三月不宜旅行,她自然而然的想到跟她一直齐头并进的夏至。
夏至至为讨厌出行,尤其讨厌没有准备的出行;然而孕妇最大,珞珈且浅笑盈盈围前绕后的给夏至陪着小心,就差没在脸上写个“行行好我爱你我对不起你”。夏至给她磨到下午,无可奈何中接过珞珈准备的一叠厚厚的会议行程,嘴里狠狠的说,“如果酒店被子不够软服务不够舒适会议没有附送精美礼物,你等着我回来收拾你。”
这话正好给来接珞珈的云雷听到,他赶紧点头哈腰的赔笑,“放心放心,如果会议没有礼物我给补上,要什么只要你大小姐开单。”
夏至扫云雷一眼,冷冷哼了一声。
珞珈头也不回,重重拍了云雷一下。云雷一声不敢出,咬牙笑着过去扶珞珈。
到这份上夏至只好临时抱佛脚,几天把文件草草读了一通就上了飞机。
会议在夏至读书的城市,对她也算故地重游;加之酒店确实舒适,会议配备的餐点也算美味。夏至于乌云上找到金边,感叹总算没来吃苦。
会开到最后一天,夏至精神倦怠,懒洋洋的去听预定的最后一场演讲。半下午的,夏至昏昏沉沉找了一圈才找到演讲厅,到了那儿大厅已经关着门,想是已经开始。
夏至向来不羁,找到后门推了就进。
门被推开的声音不小,台上发言的人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下,正对上夏至的眼睛。
夏至喃喃道,“珞珈,回去我要剥了你的皮。”
台上发言的人是秦三。
夏至与秦三,说起来是一笔糊涂帐,两人分了合合了分分了又合合了又分,足足折腾完两人从本科到研究生全部的学生时代,最后夏至终于受不了这种患得患失的折磨,一毕业就落荒而逃。相对于北上的秦三,夏至挑了极南的城市。本来以为要在南方扎根,却在一两年后寻得迁升契机折到北京。
夏至当然知道秦三也在北京,然而在这个偌大的城市,一生永不相见也不是绝无可能。谁知道避得过初一,避不过十五:北京城里安然无事的呆了几年,却跑到两人初识的地方重逢来了。
发言结束得比预定时间早了二十多分钟,夏至要随人流散去已是不能:秦三连发言的文案就没有拿就随人流冲她走过来。
夏至只好靠在墙上一动不动,心里遗憾的想,总以为一定在北京碰到,连见面的词儿都想好了,白白浪费掉。
便这瞬间,秦三已经来到她的面前,微微一笑,“终于又见面了。”
夏至挤出一个笑来,“真是好久不见。”
秦三伸手过来,在夏至肩上轻轻握了一下,说,“一起吃饭吧?我正好想回学校那边看看。”
这时再要扮无动于衷未免矫情,夏至叹口气,点点头说,“等我回房间换件衣服。”
故地重游并不总是让人愉快的。
秦三态度闲适,一边评论周围风景,一边不动声色的打听夏至这些年近况。夏至有点儿心不在焉,答得有一句没一句。走过从前旧地,秦三感叹一句,“这不是我们最后一次,”他稍停顿一秒,“最后一次出去玩儿的时候,约着等的地方?”
夏至抬头看一眼,不言不语。
秦三继续说,“我还记得我在那儿等你”,他伸手指了指,“你从路那边过来的时候,穿了条白色带花点儿的裙子。”
夏至百感交集,勉强答了一句,“你记性可真不错,八百年前的旧事儿了,你还没忘呢。”
秦三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夏至,笑一声说,“我这不也是选择式记忆,要你问我前天会上吃的什么,我可绝对答不上来。”
夏至赶紧答说,“我能。前天会上吃了炸乳鸽,还有苦瓜肉片汤。”
两人态度若近若远的吃完了一顿饭,晚上秦三把夏至送到房间门口,补一句说,“你记下我的手机吧,回到北京还可以联系。”
夏至熬了一晚上已经精神倦怠,一时没留神,脱口说,“我有你的手机号码啊,在同学录上不是吗?”
秦三笑笑,一手撑在门框上,“原来你看到了,那为什么到北京来不联系我?”
夏至话一出口已知说错,到这份上只好硬着头皮死撑,满面茫然的说,“啊,我可能打过你没接上?所以我就算了,换个新地方事情总是一堆一堆的。”
秦三一动不动的看了夏至一会儿,夏至在心里给自己鼓着劲儿支棱着脖子也直视秦三。
两人静默着僵持了几秒钟,秦三先笑起来,用拇指飞快的在夏至嘴唇上抚了一下,夏至还未及反应他已经收回手。
一瞬间夏至心中电闪雷鸣,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就地愣在那里。
秦三却态度自然,亲昵的拍拍夏至的肩膀,说,“晚安,明天见。”
到这份上夏至也不能再一惊一乍,只好默默地点头,心里暗道幸好明天是早班飞机;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
原本以为会一夜乱梦,不料什么都没有,夏至安安静静的睡到第二天凌晨前台打电话叫她起床。她一路奔波到了机场,慌慌张张赶到登机口。
登机口边上是巨大的玻璃墙,可以看到外面的飞机起落;还是清晨,整个城市仿佛还未醒来,迷迷蒙蒙的一片雾气。
夏至站在玻璃墙前出神,想起自己研究生毕业时从这个城市的狼狈逃离:那也是个迷蒙的清晨,列车一声哀鸣离开站台,她身边的好几个女孩子都哭成一团,她却没有。
算是情伤吗,如今的夏至想:根本不算是,人家只是风流,只是左右逢源,又何曾做过任何对不起她的事。只是于当时的她,怎么能受得了疑心重重。哪一个少女不似唐晓芙,希望自己爱的人在遇到自己之前是一张白纸。两人不断因此争执,分离又和好,和好又分离,最终夏至对秦三说,“只有千年做贼的,我怎么能千年防贼。”
她没有听秦三后来的话,甚至在秦三找到南方她所在的城市时,来了个彻底不见。
少女时候真是有力气,连那么心不甘情不愿的躲避都能躲得那么干脆利落竭尽全力。
宛如隔世。
夏至正出神间,感觉身后有人走过来。她微微偏过身子,还没回头,就被一个人重重拥在怀里。她低头看看,正好可以看到身后人的裤管和鞋,除了秦三还能有谁。
她心里翻江倒海,却一动不动的使劲盯着玻璃墙外:她要搭乘的飞机已经抵达,在外面缓缓的转着圈,延伸桥下好些人穿着明黄的背心,有板有眼的打着手势。
良久,秦三放开她,在她耳边轻轻说,“到北京给我电话。”
夏至微微点头,没有转身。
一夜未做的梦全部都在飞机上涌出来。一万公里的高空上,夏至梦到年少的自己,拉着秦三的手固执的问,“你爱不爱我?你会不会永远爱我?你会不会永远只爱我?”
傍晚的阳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的映在秦三的脸上,那个时候的他已经不似少年,总有同龄人没有的稳重。
那是个没有得到答案的问题,无论彼时,还是在梦里。
夏至在机长的通报声里醒过来,昏昏沉沉,心里茫然的想,啊,我还未来得及问候他的新女友。
周一夏至打点精神去上班,到的时候珞珈已经在了,连夏至的咖啡都为她泡好,阳光满面的冲着她笑。
夏至向来伸不出手打笑脸人,何况是个笑脸孕妇。她把包重重一放,哼一声道,“会议没有礼物,叫你们家云雷给我买瓶尼娜丽资的晨曦,要大瓶的啊,别拿试用版打发我。”
珞珈咯咯轻笑,“当然当然,您老辛苦。”
到下班珞珈已经听完夏至的会议奇遇,她十分希奇,问夏至,“那么,您老到底什么想法?”夏至偏头想想,“我没什么想法。”
珞珈再接再厉,“那您老当年年轻的时候什么想法?”
夏至拍拍桌子,“熟归熟,您再一口一个您老,我一样告你诽谤啊。”
珞珈笑,收拾收拾桌上的东西,“走吧走吧,别跟这儿卖命了,我给你买晨曦去。”
两人结伴下得楼来,夏至的手机也响了,她甫一接起就看到秦三在楼下不远处,拿着手机对她招了一下手。珞珈凑上去看了一下夏至的脸,似笑非笑地说,“嗯,看来你今天不是一个人,那我就撤了,晨曦就改天吧。”
夏至掐了电话,向秦三走过去。
北京的初夏,空气里微微的湿,欲热未热,欲绿未绿;总有什么仿佛呼之欲出。
秦三问她“去哪儿?”
夏至转脸聚精会神的看向秦三:他没戴领带,衣领开了两三颗,衣袖在手腕上挽了几下,态度闲适自然。
秦三见夏至看他,摸摸自己的脸,笑笑说,“这么火热的视线,让我很难把持得住啊,小姑娘。”
夏至哈哈大笑,“已经是老姑娘了。”
秦三又问一次,“去哪儿?”
夏至好奇,“你请了多久的假?吃个晚饭?夜里十二点之前?还是整个夜晚?”
秦三皱眉,“什么意思?”
夏至道,“呀,你女朋友管得原来不严,不需要请假啊,我的错我的错。我原先说呢,要是只有一个晚饭的假呢,咱们就转角那家汽锅鸡叙叙旧;要十二点才销假呢,咱们就先唐宫然后钱柜;如果居然有整个夜晚,你说哪儿就哪儿了。”
话到这儿正好红灯,秦三停下车来,看看夏至,“还有没有更长的安排?”
夏至被秦三看得心中一跳,一边暗骂自己没出息一边继续态度轻佻地说,“有啊,三天咱们就杀去南京上海,一周就去海南三亚,半个月就新马泰马尔代夫,只要您老买单,我的老板卖假,我对地方总是不太挑的。”
秦三伸出手去,在夏至交握的双手上轻轻拍了拍,就势放在那里,“这可是你说的啊。”
绿灯亮的时候,秦三单手把车掉了个头,“我明早还要出差,今晚就唐宫钱柜好了。”
夏至心中长出一口气,想把手偷偷抽出来。秦三却不放开,握住夏至的右手,淡淡说,“怎么还是跟从前一样,死要面子的臭脾气。”
夏至一口气没倒过来,差点儿就地闭过去,原想悲愤的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您说的是我?”可是手却给秦三紧紧握住抽不出来,又觉得这种假撇清未免矫情,索性不说话了。
西直门附近照例堵得天地变色,两人就窝在一动不能动的车子里比赛沉默。最终还是夏至没有熬住,清清嗓子问秦三,“秦三,你知道我们都不能回到从前,”她咽下后半句话没有说,心想且不说同学录上说你现在有娇小女友,就算没有,难道我们那七年分分合合折磨得还不够。
秦三笑笑,“一个晚上又何妨,夏至,你也喜欢月光宝盒不是吗?”
夏至听到这个已然泄气,不声不响的呆坐在侧座,等着外面的车流一点一点的移动。
从唐宫出来天色已经墨黑,夏至抬头,偏是这一片楼群挤挤挨挨,什么也看不见,不过是各种层次的雾蒙蒙上斑斑点点的灯光。
夏至叹口气,跟秦三说,“我要回家了。”
秦三看她,似笑非笑,“不去钱柜了?你不是最爱唱K?”
夏至摇头,“两个人没什么意思,再说再晚也是要散的,晚散不如早散。”
千里搭长棚,原来终有一别。
秦三默默看了夏至一会儿,说,“你今天累了。”
夏至摇摇头,“还好,就是懒得唱了。你送我一段吧。”
秦三伸手过去仿佛是要拥住夏至,夏至却格开他的手,目光严厉,“秦三!”
秦三笑笑,把手收回来,态度自若的说,“好,那我送你回去。我出差回来再找你。”
夏至看他,“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啊?”
秦三不理她,自顾自给夏至开了车门,低声说,“你不是我,你怎知道我有没有意思。”
夏至置若罔闻,一路无语回到自己家里。
转天夏至的表姐余欢从南京来访,晚饭时分找到夏至的办公室去。她两地常跑,跟珞珈也颇为熟络,一路把她俩都带出去吃饭。
席间话题又转到秦三身上,余欢诧异,“哟,你这么些年兜来转去的还跟他身上耗着呢?”
夏至白余欢一眼,“你小心我把你的陈年旧事拿出来说啊。”
珞珈在旁边目光灼灼的看着夏至,“你到底怕什么?干嘛畏首畏脚的?”
夏至思来想去,是听说他现在有女友?是对自己全无信心?还是觉得两人根本不能有善终?
她喃喃把自己少年时问来问去的三个问题说了一遍,一边说头一边往下底,自己都觉得无面目见人。
等她说完,余欢哈哈一声笑出来,然后正色问她,“那么,我亲爱的夏至小表妹,你爱他吗?你会永远爱他吗?你会永远只爱他吗?”
夏至嗫嚅,半天吞吞吐吐的说,“如果……他……能,那……我……也能。”
余欢和珞珈一起看着她,并不言语。
夏至心中有雷声翻滚: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数日后秦三出差回来,果然又来找夏至。
珞珈与夏至一起下楼,远远已经看到秦三在那儿等着,对夏至笑笑,凑到她耳边说,“我亲爱的夏至小表妹……”
夏至咬牙切齿,“要不是看在你现在一身两命,我立即就咔嚓了你。”
珞珈轻笑着跑走。
秦三在车边站着含笑看着夏至,夏至到他面前停下来,色厉内荏,“干嘛?!”
秦三不禁莞尔,“夏至,你到底在怕什么?”
夏至赌气,进到秦三车里,坚决的说,“去钱柜。”
一到钱柜夏至就啪啪啪点了一串儿陈奕迅,话筒不离手,一首一首唱下来。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小包间里格外沙哑:
“……怀抱如果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来年陌生的是今日最亲的某某……”
“……生活别过份地童话化,故事假使短过这五月落霞,没有需要惊诧……”
“.……忘掉我跟你恩怨,樱花开了几转,东京之旅一早比一世遥远……”
……
秦三坐在转角沙发上,定定的望着夏至唱歌,面容被电视屏幕映得一阵明一阵暗,不辩悲喜。
夏至唱得一个小时,精疲力尽,放下话筒挥挥手,“你不唱啊?”
秦三摇头,“你唱得很好听,你继续唱。”
夏至站起来,“唱完了,去吃饭。”
两人走出去,外面华灯异彩,秦三站在光亮处低头看夏至,“夏至,我开会回来的当天,已经跟我原来的女友分开。”
夏至轻咳一声,“谁又知道你将来会怎么样,我们不是没有试过,那七年还不够受吗?”
秦三凝视她,“我们再试试,我不甘心。”
夏至用手掌捂住眼睛,良久放下来,手心却是干燥的;她点点头。
他们两人在珞珈女儿满月之后结婚,蜜月选的地方是马尔代夫:秦三付账,夏至的老板也爽快的给了半个月的假。
麦兜说的没错,那里椰林树影,水清沙幼,蓝天白云,是南印度洋上的世外桃源。

二十四节气之芒种(小说)

之芒种
螳螂生 鶰始鸣 反舌无声

云雷对珞珈是一见钟情。
很久以后云雷想起,那天是芒种。
是个晚上,云雷在西直门附近预备搭乘运通106,在人民医院附近过马路的时分,身边五六个人嘻嘻闹闹的,有人不住大声笑。
云雷自然而然的转头看去,这时分正好有车开过,车灯扫过一片雪亮,站在路边的珞珈便在这车灯中闪亮现了一下,又自隐去。
那一瞬间于云雷而言,犹如晴空闪电,自己正被劈中的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黑暗了,云雷的眼睛里只残留了珞珈的身影。
天公作美,珞珈也是要搭乘运通106的。
这于云雷而言其实一点儿也不重要,那个夜晚他愿意陪珞珈走遍整个北京城。
两人站在运通106的站台下,云雷不住转头看珞珈,越看越是心神荡漾,却不知道怎么搭讪。
要怎么开头,才能不像登徒子?问她时间?问她路线?还是,直接上去问她姓甚名谁请她准许自己握她的手?
这时代所有年轻女孩子都充满了警惕,云雷总不能上去就表衷肠,“这位女孩,我对你一见钟情,请你做我女友?”
就这么焦急等待的时分,运通106来了,明黄的车身,雪亮的前灯把珞珈又扫了一遍。
云雷在旁边看着珞珈的身影又一次从黑暗中生动地浮现,又再沉入黑暗去,心中竟是欢喜得隐隐发痛。
两人就这么在公车上坐了一路,云雷坐在珞珈的斜后面,一遍一遍的用目光抚摸她;用力之大,眼眶里竟然微微的湿了。
老天爷那天真的很开眼,珞珈不仅跟云雷同路,而且终点一致。
原来两人竟是校友。
云雷看到珞珈站起身准备下车的时候,心都欢喜得要炸掉,还要佯自镇定的跟她前后下车。
下车的时候珞珈疑惑的回头,想是云雷一路的注视到底还是让她不舒坦了。然而回头看到云雷,一脸忠厚老实甚至有些木讷的神情,珞珈放下心来。
云雷跟着珞珈进了校门,心知再不抓紧机会只怕这个夜晚就算白费,鼓足勇气走上去叫住珞珈,“同学。”
珞珈停住,回头看他。
云雷心里翻来覆去无数个对白,实在不知道哪一句好,竟自停住。
珞珈看他不语,掉头就走。
云雷赶紧追上去,“同学!”
珞珈不耐,在前面快步走起来;云雷也赶紧加快脚步跟上,一时情急,倒也不及细挑,在后面呼喊着问,“同学,请问你是哪一级的?”
珞珈站住,愤怒的看他,“你干什么?”
云雷情急之下倒有机智,马上答道,“你别误会,我也是这学校里的。”他一边说一边主动掏了学生证出来递到珞珈面前。珞珈一把拨开他的手,云雷接着说,“我是心理系xx级的,因为要毕业了需要做论文,想找几个被试做实验。 ”
珞珈一脸怀疑,“那你到三角地贴个海报不就好了。”
云雷把头点得似鸡啄米,“是,是,我是要贴的,这不是正好在106上碰到你,我这试题跟公共汽车有关的,心想正好嘛。”
珞珈露出更加怀疑的目光,“你是心理系的,但是实验跟公共汽车有关?”
云雷一头的汗,继续编下去,“啊,是,是我自己设计的题目,想看看……那个……常乘公共交通的人的……啊,常乘……公共汽车……对……那个性格有没有明显影响。”
珞珈上下打量云雷,云雷心里不住给自己鼓气,硬是把这个不着谱的实验给说完了。
珞珈此刻已经认定云雷是登徒子,谅他在校园里也不敢如何,倒是冷静下来。她克制心中暴怒,故意做了个文质彬彬的模样,“原来是心理系的师兄,请问兄台怎么称呼?”
云雷猛地拨云见日,心中狂喜,赶紧颔首做了个抱拳状,“不敢当不敢当,在下云雷。”
珞珈听来认为他有意戏弄,更加生气,转到脸上倒是一笑,“这下可巧,鄙人云重,可称兄台一声妹也。”
云雷见她笑了,心中欢喜,嘴上便轻薄起来,顿足道,“你这人好不解风情,这当口,不是应该说你行不改姓坐不改名,张丹枫是也。”
珞珈眼珠一转,继续顿首,“不敢不敢,在下一不喜着白衣,二不喜吹笛,实在不敢掠美。”
云雷倒没了辄,想了想说,“那我委屈一下也罢,就权且复姓澹台吧。”
珞珈大笑,半天直不起腰来。云雷看着她笑,心情舒畅。
珞珈笑了半天,看云雷一直在旁边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倒不好意思起来,最后终于说,“好了好了,不跟你闹了,我叫珞珈。”
云雷诚恳地说,“我真的叫云雷,云朵的云,雷雨的雷。”
珞珈瞠目结舌。
云雷再度掏出学生证,递到珞珈眼前,“真的,你看,我是心理系xx级,我真的没有骗你。”
珞珈这次接过来看了看,半天笑起来,“云雷……你爸妈看来真的不是武侠爱好者。”
云雷这一生第一次为自己的名字谢谢父母,嘴上继续说,“是啊是啊,不然至少该给我取名云重,也跟我性别比较符合。”*
两人经此一役,便是认识了。
珞珈其实个性外向活泼,如此警惕,实在是因为陌生人搭讪,又是夜间,委实让人不得不目光炯炯的审视。
云雷那夜死皮赖脸,终于套出珞珈的系别年级,十分欣喜;又一路跟着珞珈到了她宿舍楼下,看着她进了楼才依依不舍的回去。
之后他就常常报道,早出晚归,在珞珈的宿舍楼下迎接清晨,送走夜晚。
不出三周珞珈的室友们都开始纷纷取笑,珞珈十分难堪。她们尚没有在这学校里混出老皮老脸,不及见识男生们的死缠烂打手段;乍见云雷如此无赖风趣,又是好笑又是惊诧。
好在云雷并未使出送花跑早操的烂段数,不过时时日日围着珞珈,舌灿莲花,十分自然。
看到珞珈因为自己说的话笑得前仰后合,于云雷是巨大奖赏。他沾沾自喜想,“我能让她笑,这有多么好。”
一日午饭完毕,珞珈出了食堂,找了个地方坐下;云雷并不坐,只站在旁边,俯视珞珈。
珞珈给他看得无奈,挥挥手示意他也坐。云雷不动,笑着说,“我给你挡太阳,大夏天的,别晒坏了你。”
珞珈看看自己,果然是笼在云雷阴影之中,她看云雷,“你要干吗?天天绕着我转不烦吗?直说了吧?”
云雷见机不可失,赶紧上前俯身拉住珞珈;珞珈挣开;云雷做苦脸状,“我要什么你不是很清楚,又来问我做什么。”
珞珈哼一声,“总要等你说出来我才能拒绝你,不然平白让你说我孔雀开屏,不是很无趣。”
云雷叹气,“我这不是怕你拒绝所以干脆不说啊。”
珞珈斜眼看他,“你倒聪明。”
云雷赶紧自我吹捧,“是,那是,你到我们系打听打听,我年年都考第一名,肯定是今年的优秀毕业生,优秀论文~~”
珞珈对云雷这一套已经很熟悉,无可奈何,最后只好说,“你去死!”
云雷嬉皮笑脸,“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珞珈放弃抵抗,站起身来意欲走开。云雷一把拉住她,难得的文艺腔起来,他看着珞珈说,“珞珈,珞珈,我……喜欢你。”
珞珈摇头,“我知道啊。但是我一定要喜欢你吗?”
云雷点头,“当然,你不喜欢我的话,怎么叫两情相悦啊?”
珞珈实在气极,倒笑起来,一边转身就走;想想又想撂句狠话,回过头来。云雷站在后面期待的看着她,背后的阳光把云雷勾出一个金光闪闪的轮廓;他的表情无比的严肃,眉眼在逆光里模模糊糊的,让珞珈心中一动。
这一幕仿佛在什么地方出现过,熟悉得竟象从她心底抽取出来:从阳光到阴影,从云雷的眉目到身边人经过时的自行车铃声,一切都细致得栩栩如生。
是哪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相逢好处无一言。
珞珈十分茫然,呆了很久,终于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云雷留在原地,一直看着珞珈到路的尽头,又拐了个弯。夏天的银杏树郁郁葱葱,阳光下看,绿得要滴出来。
珞珈走到转角站住,回过头来看云雷;云雷如梦方醒,赶紧追了上去,拉住珞珈的手。
这次珞珈没有甩开。
很久以后,云雷都记得珞珈的背影和她转头的瞬间;背景里的一片绿荫把短短的片刻衬得如同电影里的画面,美好得不像真的。
到两人拍婚纱照的时候,云雷对摄影师千求万请,硬是一车拉到校园里在林荫道下拍了他和珞珈无数合影。
珞珈不肯招摇,是以两人都是便装。
拍完照回来两人坐在影楼的车里,一起看外面的车来车往,人群熙攘。
云雷问珞珈,“你不问我为什么非要到那儿去拍一套?”
珞珈笑起来,“你这张嘴,我不问你也要啰嗦到我老死,我还是省省力气。”
云雷也笑,“如果能在你身边啰嗦到老死,那有多好。”
珞珈难得没有跟云雷斗起来,非常感慨的叹口气,接着说,“嗯,那多好。”
前面的摄影师和助手齐齐回头,“拜托小夫妻不要那么肉麻,我们还想平安开回家去。”
一车人俱哈哈大笑,十分热闹。
车开过运通106的车站,一辆公车慢慢悠悠的从站台离开,云雷转回头去看它,突然贴着珞珈耳朵说,“珞珈你知道我其实在运通106站台上瞄上你”
珞珈躲开,“对,你说过了,一百遍,不,一万遍。”
云雷补充,“我昨天才知道,原来我们遇见那天是芒种。”
珞珈挑挑眉,询问的看云雷。
云雷解释说,“是个农历节气,据说是一年里最忙的季节,要收要种要播。”
珞珈取笑,“所以你那么着急忙慌,死皮赖脸?”
云雷点头,“是啊是啊,不然赶不及,这一生的收成就毁了。”
珞珈笑也不是,气也不是,表情走马灯一样在脸上变换。
芒种之日,有芒之麦需收;有芒之稻可种。
时机一纵即逝,当然要快快抓紧。
云雷珍惜的看着身边珞珈的眉眼,从心底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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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这一段需要一点点武侠小说背景知识,因为太基础了,就不详细说了,若是没有看懂的同学,嗯嗯,你们一定是没有看过梁羽生先生的《萍踪侠影》,我强烈推荐去看一下哈,个人认为算梁老的精品,非常短,一天不吃不喝就能看完。
那本书的大致人物关系是酱:云重云蕾是兄妹,张丹枫云蕾(嘿嘿,话说云蕾出场是女扮男装,所以张丹枫一直管她叫小兄弟)是一对儿;美女澹台镜明本来暗恋张丹枫;云重对澹台镜明一见钟情后来两人也成了一对儿;所以云雷同学说自己复姓澹台的时候,实际上稍稍占了珞珈一点儿便宜。
俺这篇稿子事先给三个人看过,两个一看就懂,一个完全没看懂。这个没看懂的铜子儿说,谈个恋爱真不容易,还要通武侠天文地理……,同鞋们啊,武侠小说,难道不应该是我们的中学必修课本嘛,哎呀呀~~~

咫尺(小说,14)

14.

秦琳

入秋以后我让小若跟我们一起回加拿大一趟,他答应了;结果他的假拿得顺利,我和治勤的却一拖再拖。最后只好小若先走,我们拉后一个礼拜。
小若上飞机那天不是周末,他千求万请的劝我去上了班,自己一个人去的机场。我一天坐立不安,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不住喝水,晚上回到家还神不守舍。治勤见我紧张,不住过来安慰我,还绘声绘色表演在单位听来的笑话。若是平常我早已前仰后合,或许还有小若在旁边的夹枪带棒;可是今天我完全不得要领,一脸茫然。
治勤过来拥住我,劝我不必紧张;我沉默半会儿,说,“治勤,你没有失去过亲人,你不知道那种感觉。”
治勤没有接腔,只叹口气拥住我,在我额头上亲了亲。
凌晨三四点钟小若打来电话,我才长出一口气,安然睡去。夜晚只剩下少少的些许,但这些许已经足够我休息。
我跟治勤在一周后也飞往渥太华,长途飞机十分辛苦,而且机舱内的嗡嗡声对人的精神是极大考验。我靠在治勤身边毫无睡意,这样一路睁着眼到了渥太华。
十几个小时的时间,半生的记忆翻江倒海:我看着身边合眼假寐的治勤,想起若干年前被小若找碴儿的小男孩,从心里笑起来。
人生真是充满意外。
小若来接的我们,9月的渥太华已是沁凉,他却穿得很单薄,笑容满面。我们说说笑笑的到了家,跟时差打着仗,撑住不睡。
这是治勤第一次到渥太华,我们放下行李便带着他到四处走走;走过我们家附近那对同志爱人的屋子前,还看到他俩并坐在房前阳台上的吊椅上,有说有笑。
小若跟他们打了个招呼,我顺口问他先回来这周都干嘛了。小若停顿一下,说去了趟蒙特利尔。
我抬眼看他一下,低声问,“去见Simon?”
他点头,笑着说,“他儿子出世了,半岁多大的小毛头,家里简直进不得,一开门就一股扑鼻的尿骚味儿。”
我心里暗暗叹息一声,表面上却是毫不在意状,拉住治勤给他指点附近的景致。
Simon是小若高中大学同学,一度住在我们家附近。小若初来时,实在要感谢Simon的热情照顾才让他立即把他乡认作了故乡;小若的半口法语,也都归功于这个金发碧眼的英俊男孩儿。
只是,如今小若喜欢男人,只怕,也有半数因Simon而起;或者也不能怪他,如果不是Simon,也会有别人。
小若在十八岁上意识到自己喜欢Simon,喜欢他的亲近他的肉体;可惜Simon不,Simon只是纯粹对来自东方客人的热心和对朋友的两肋插刀;他早有交往亲密青梅竹马的女友。
那两三年我旁观小若,真叫坐如针毡;每天回来都先看他表情,生怕他悲痛生怕他颓丧生怕他突然跟我说了无生趣。
我太低估小若。
他根本神色如常学习优异,跟Simon友谊常青。Simon结婚的时候小若还专门跑蒙特利尔给他做了伴郎,欢欢喜喜的带回来几百张照片,照片上他一身黑色西装,笑容可掬;在我这个做姐姐的眼里看来,英俊无敌。
他从Simon婚礼回来不久就说要回中国发展,然后便发展得如鱼得水。
也许治勤说得对,我太过操心: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我们三人在外面一直走到天黑,吃了饭才回来,我跟治勤再也撑不住,倒头就睡。
天未亮我就醒来,走到厅里看到小若的房间透出光来,我敲敲门走进去,他转头看我,“这么早就醒了?”
我挨着他坐下,“你是没睡?还是也这么早就醒了?”
小若笑笑,把头靠过来,说,“姐你是明知故问。”
我看看他手里,一本厚厚的相册,他仿佛刚才正往里夹照片,手里还拿着张他和Simon的合影,中间抱着软软的一个婴儿,圆脑袋蓝眼睛,头发是淡淡的白色。
小若抬头看我,沉吟一会儿问,“姐也希望我结婚生孩子吗?”
我赶紧按住他表白,“不,不!姐姐只希望你高兴。”
我是真心的。

林芳

答应郡拾生孩子当然不只是一时冲动,我这一两年一直在考虑,虽然并不见得时机已经完全成熟,总归也是个好时间。
是谁说的,生孩子这件事儿,你永远不可能准备完毕。
我借这个机会劝郡拾戒烟少喝酒,他当然不会马上实现;不过罗马并非一日建成,我也不心急;少一点儿是一点儿,我还有漫漫一生时间慢慢把他的不健康习惯改过来。
拿定主意以后我决定去医生那儿询问意见,顺便想开些合适的维他命,给我也给郡拾。
高龄父母总是需要多注意些。
我特地挑项红当班的时候去,我多年来的例行检查都是从她这儿做的,她是我最信任的妇科医生。这些年下来,我们不仅是医生和病人,更是朋友;这几年我能顶住郡拾的期待不要孩子,项红的支持鼓励功不可没。
中国这边虽然不能真的约定医生,其实在我看来,如果好好计划,把自己交付给一个信任的医生是完全可行的。
一点点麻烦不算什么,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健康更加重要。
我是在下午两点多到的,妇科人不少,不过我很快就见上了项红。
我跟她说了说计划,她看着我笑,恭喜我说“你终于准备好了,真是可喜可贺!”
我看她,充满期待的颔首,“当然这要仰仗你多多指点帮忙了。”
项红耸肩,“这也没什么啊,我最多也只能给你开点儿孕妇维生素,补充点儿叶酸什么的。其他的,等你怀上了再说吧。”
我轻轻拉住她,说我想检查一下。
项红皱眉,问我,“你也没试多久啊,上来就检查做什么,又不是什么好事儿。”
我凑过去低声说,“你也知道,我已经是高龄,不想再浪费时间,先检查心里有个数也放心。如果有什么问题也好早发现早治疗,不必再耽误时间。”
我这张乌鸦嘴。
项红给我安排了子宫输卵管照影,果然是坏消息。她看着检查结果,慢慢说,“你……单侧输卵管阻塞,不能算不孕,不过可能会有点儿困难。”
我虽然来之前就做了心理建设,想高龄肯定有高龄的问题,却也没想到这个词儿真会落在我头上。
我呆了一下,项红过来握住我的手,“你别慌张,这没什么,你这只是单侧,不过是把你的受孕机会降低了一半;你先试一阵,如果需要我们再治疗。”
我赶紧笑出来,真是的,英明神武的事业女性,怎么听到可能不孕还是眼前一黑,我都看不起自己。
项红看我笑了,低头刷刷的写了几笔,递给我说,“这就是些孕妇维他命,你先吃着,试几个月。应该没什么问题,你不用紧张。”
我接过来不住道谢,她甩甩手,看也没看我一眼,只淡淡说了一句“好了好了,就别再做刚才那种天塌的表情给我就好。”
我笑起来,摸摸脸。
哎,以前还跟郡拾开玩笑说什么一辈子不要孩子做丁克家庭;果真要被剥夺了这个权利,简直天昏地暗。
女人这植根在基因里做母亲的欲望,真是可怕。
从医院出来已经半下午,我索性不再去公司,打了个车到商店里买了几套衣服几条丝巾,顺便给郡拾带了条领带,拎着大包小包的回去了。
我决定对郡拾隐瞒这个消息。

郡拾

这些天什么都上了轨道,我自觉我冲着事业家庭双丰收的大道上,又大大前进了一步。
若说这些金光万丈有什么些微不妥,还是就小叶这孩子。
这些天我多会儿安静下来,都不由自主想起来他那天脸灰扑扑的走进我办公室的模样:那感觉,就跟谁拿针在我心上扎了一下,没有流血,也没啥破口,可就能让你痛得全身发抖。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真把这孩子当我的一部分了,看不得他一点儿不高兴。
我把他关进我办公室,就等他跟我说缘由。他坐在椅子上,我倚在桌子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头顶上一个发旋儿。
他抬眼看我,黑白分明的眼睛看起来湿漉漉的,让人想用手指轻轻的按。他说他觉得卿卿说不定还会离开,他说他希望跟过去一样和秦若做哥儿们,他希望啥都停留着,啥都不变。
那种天真,真是个孩子。
他看着我问,“师哥,你说,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为什么他们都离开我。”
我心酸得要死,真想把他紧紧抱怀里,说他什么都没错,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他,让他别乌七八糟的瞎想。
如果不是以前看到过秦若跟他那情儿的亲热有了心理障碍,我指不定已经那会儿已经把小叶抱怀里了。可我不能,只好伸手在他头上重重的按了一下。
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我实在忍不住,手顺着他的额头下来,拇指在他眼睛上轻轻的抚了一下。
他仿佛受了惊,垂下眼睛去,眼睫毛正好在我大拇指腹上一刷,痒痒的,我的半个手臂都麻起来。
我半天才收回手来,感觉整只右手都不属于自己了,留留恋恋的长在小叶的脸颊上,发心里。
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哭,只那么低声轻轻的说话,也没有埋怨,只细细碎碎地说:他和卿卿的过去,他跟秦若的瞎混;充满怀念。
那天晚上我躺在林芳旁边,耳边依然还有下午小叶的声音,恍恍惚惚的。
林芳转过来看我,眼睛在黑暗里也能看出水灵灵的;我还是毛头小伙子的时候就架不住她这一看。
我探头过去摸她,她一笑,眼睛眯了一下,睫毛正好刷过我的右手。
我下意识的抬起右手,把她整个儿摁在我怀里。她挨着我低声地笑,热气一阵一阵喷在我胸膛上,弄得我心痒难搔,一把把她掀在下面。
她抬头看我;我低下头去吻她,嘴唇碰在她眼睛上;很轻,很轻。
有那么一瞬间我不知道我怀里抱的是谁,右手的拇指又麻又痒的,即使按在林芳的皮肤上,依然清清楚楚地记得被一排密密的睫毛刷过的感觉。

秦若

我去加拿大之前给明灏打过个电话,他当时仿佛正在忙,接听的时候很心不在焉。
我打趣他,问是不是床上等着人,他骂了我一句,然后问我还有事儿没有。
我当然没事儿了,听他干脆利落的挂了我也放心了。
后来飞加拿大的时候碰上叶文那小女朋友还真是出我意外,可惜小姑娘跟我说话的时候惊疑不定,弄得我也不好意思打听向她打听叶文。
回到渥太华跟Simon电话了一下,他大呼小叫的把我匡到蒙特利尔去了,说要给我介绍个举世无双惊天地泣鬼神的帅哥。
结果那帅哥穿着尿布连身衣,只得我半支多手臂长,倒是有一双我喜欢的大眼睛,湛蓝湛蓝的像海洋,跟他老爹一样。
我跟这帅哥着实亲热了一阵,然后就看Simon过来抢走他,麻利的扒开他的裤子。
我远远的让开,让Simon处理他儿子的排泄物,他拉开嗓子问我,“中国可好玩儿?”
我笑,“北京是我的故乡。”
他转头看我,我不知所以,也莫名其妙的回看他。半天他把他儿子干净利落的包好给我扔过来,然后问,“还一个人?”
我捧着他的儿子说,“我已经决定等这位惊世帅哥长大。”
他笑起来,给了我脑门上一下。
我仔细的看他,惋惜的说,“Simon,你是直人真是个浪费,我们这个世界都会为你疯狂的。”
他严肃地看了我一会儿,突然说,“屎!你他妈的不再爱我了。”
我耸耸肩,“谁他妈的爱过你。”
他把他儿子放摇篮里,走过来揽住我,“太好了,秦,你爱上谁了?”
我无声无息,他凑过来看我,“那么严重吗?”
我一肚子苦水在陌生的语言里突然变得容易出口,我叹一口气,问他,“为什么好男人都爱女人。”
Simon哈哈大笑起来,“你这话应该说给我老婆听,她从来说为什么好男人都爱男人。譬如,”他挤挤眼睛,“你。”
“听我说,秦,这世界上所有人的取向是个正弦曲线分布,只有一丁点儿人只爱女人,也只有一丁点儿人只爱男人,还有大多数人,都是可以爱男人,也可以爱女人,不过看他自己往那边偏,你知道?”
我斜眼看他,半天,说,“数学是一切科学的基础,是不?”
他哈哈大笑起来,我突然说,“如果你真的相信你说的这些狗屎,你就是那只爱女人的最小一部分?”
Simon收住笑声,看我一会儿,然后说,“秦,你从来没有真的承认过你爱我。你不试,怎么知道我一定不会爱你?”
我不看他,走过去把他儿子从摇篮床里抱出来,小子从刚才被放下开始,就一直小哭小闹;方才Simon一笑,这小子倒放声大哭起来。
屋里又哭又笑的,倒像在演舞台剧。

二十四节气之小满(小说)

之小满
苦菜秀 靡草死 小暑至

南京的孟夏已经微微的热起来,天并不一直晴明,空气中总有微微的潮气,满是缠绵之意。
余欢在明立夏的学校与他午饭,评价这天气说是最适合年轻学生恋爱。
明立夏觉得不通;余欢解释说,这会儿已经热得能让小姑娘穿花枝招展的夏装,却又没有热到人与人之间都不能亲密的接近;可不是正好恋爱。
明立夏失笑,只得无可奈何的拂拂余欢的头发,感叹道,“你这小姑娘家。”
两人正笑着,旁边一个男学生走过,又折回来,唤了一声余欢。
余欢一见,欢喜不及,大喊一声“小满”,便高高兴兴的去拉那个男生。
这一喊那男生身边一个女生也回过头来,满面疑惑。
明立夏正这当口也看到那个女生,对她微微一点头招呼道,“俞小满。”
俞小满也礼貌的停住,点头回礼,“明教授。”
余欢和她身边的那个男生都是一呆,遂问那个女孩,“你也叫小满?”
女学生甫遭陌生人发问有些害羞,嗫嚅道,“是,俞小满。”
余欢旁边的男生嚣张的大笑起来,“那么巧啊,你不会也是小满那天生的吧?”
俞小满十分难堪,想走也走不掉,脸红透到脖子,半天才吐出一句,“是。”
余欢旁边的男生十分活泼主动,伸出手去,“我叫岑小满,岑参的岑,也生在小满,二十七,在物理系读博士。”
俞小满轻轻伸手碰了他手掌边缘一下,“我也二十七,读经济地理。”
余欢使了老劲儿,才把那句“你们同年同月同日生”给憋住,把眼前的菜默不作声的拨来拨去,直到明立夏一筷子打下去。
俞小满见他们不再说话,对明立夏点点头,转身要走。
岑小满对余欢做了个手势,赶紧追上去;余欢从鼻子里嗤出一声,“见色忘义。”
岑小满追上俞小满,笑容满面,“我送你回宿舍吧。”
俞小满不搭理,自顾自走着。到了俞小满楼下,岑小满伸手拉住她的书包带,嬉皮笑脸的说,“小满同学,你住哪间屋啊?我将来怎么找你?”
俞小满哼一声,正好与俞小满同宿舍的女生走过,先招呼了俞小满,转眼看到岑小满,十分惊诧,“啊,岑小满,你也在?你们认识了?”
两个小满都十分疑惑;那女生捂脸,揪住俞小满说,“硕士一年级的时候啊,我不是跟你说要给你介绍我的中学同学,就是他了!我当时还跟你说跟你名字一样呐,你忘了?”
俞小满更加难堪,刚褪下的红潮又再浮上来。
岑小满抓住这个机会问那女生,“哎,你们住哪间屋啊?”
那女生抬头指指窗户,“323,哎,我跟你说啊,小满对百合花的香味过敏,不喜欢大红色的玫瑰,你别马屁拍马腿上。”
俞小满听得愈发不好意思,一把挣开这女生,顿顿脚就跑进宿舍去了。
那女生依然站在楼下,对岑小满不住指点,指点完毕以后趾高气昂的说,“当时说要给你介绍,你还推推托托,说什么不敢当,虚伪个什么劲!”
岑小满哼哼哈哈,态度异常顺从。
有这女生的里应外合,岑小满很快拿下俞小满,出双入对。
两人因为毕业在即,倒也不是十分繁忙,每日在办公室里给导师干活儿,给本科生带课改作业,剩余的时间都在图书馆写论文。
时间很容易就过去,一晃就是两三个月。
两人周末有时候在南京城里转转,有时候就在校园里四处走走,岑小满外向多话,俞小满内向羞涩,两人在一起的时候,经常是岑小满一个人夸夸其谈,俞小满半天不冒几句话。
一日他们一起在图书馆里看书,岑小满的计算器电池告罄,翻个备用电池把书包翻得底朝天;俞小满嫌他动作太大,轻轻拍他一下。就这一下间,啪的从岑小满书包掉出一个饰品。
那是件颇为流行的手编书包挂饰,配色十分别致:乃是深绿和雪白的线绳搅在一起制成,缠缠绕绕的布满细小装饰,显见用过很多心思。
俞小满看到这个一阵怔忡,岑小满转头看她表情变幻,想她肯定误会,慌慌张张的飞快解释,“这个不是我的,也不是别人给我的,是我有次在图书馆的自习室捡到。我想这么精致的东西,肯定不是人家丢的,将来还得回来找,就留了个条儿给了我的宿舍号,谁知道那人也没来找我,我都忘了这回事儿。”岑小满一边说一边觉得这话儿听起来就像假的,偏偏又是真事,急得满头大汗。
俞小满笑起来,伸手在岑小满额头上敲了一下,“我知道不是你的,也不是别人给你的。”
岑小满不相信自己的运气,傻愣愣的呆住。俞小满补充一句,“因为这个是我做的,本来是我的。”
岑小满松口气,说,“那你当时怎么不来找我要回,我留了个条儿在那个位置上,又在入门的黑板也写过。”
俞小满笑笑不语,这挂件她并非做给自己,当时因为那人喜欢墨绿特地花了心思配色配件;不料不待有机会送出就跟预定收这礼物的人形成陌路。心灰意冷之间,顺手就扔了,却没想到竟给岑小满拾去。
这个粗人,机缘巧合居然一留就那么久,也是奇事一桩。
岑小满后来就把这挂件留下,也不挂书包上,反而挂床头,说是“穿越时空早到了的信物。”他且补充,“一看这个,我就觉得咱俩是天生该绑一块儿,你说,能有那么巧的事儿?”
俞小满但笑不语。
暑假过半俞小满回苏州家里。岑小满死皮赖脸的跟去,住在她家附近不远的招待所,天天报道。
俞小满虽不让岑小满进自己的家,却也带着他日日在苏州游玩。苏州城里园林无数,每个有每个的风情。俞小满自小在这儿长大,自然熟门熟路,解说起来莺声燕语十分可人。
岑小满醉翁之意不在酒,只要日日能跟俞小满逛园林,无论亭台楼苑画壁水榭,都是风景十万分。
两人去到留园的时候,正是紫藤花开,庭中花架密密一片淡紫,空气中且有浅浅的芬芳。岑小满看了一会儿,突然叫唤道,“啊,我原先来过这儿,前几年有次五一长假,跟几个朋友一起来苏州,感觉是看过一个什么园的,原来是这儿。”
俞小满白他一眼,“瞧你这记性,进来这半天才想起来。”
岑小满嬉皮笑脸,“反正都差不多了,我记得也就是因为这花儿。那会儿我们路过前面,”他伸手远远了指了下背向花架的一处,“有一对老夫妇要我给他们照相,我就拍了。他们还说是结婚五十周年呢。”
岑小满没说当时他们同行的还有几个女生,其中有一个是当时自己朦朦胧胧心仪的,还借这个机会让那对老夫妇也给自己和那女生合影了一张。
那老先生拍完以后,十分感叹,一边把相机递给他一边频频说,“年轻真好,年轻真好。”他当时看到须发皆白颤颤巍巍的两位老人,也是感慨万千,是以对这个地方印象颇深。
俞小满偏头想想,“说起来,我外公外婆,结婚五十周年就是三年前的五月初,也是在这儿玩儿了一天,拍了不少照片。”她转过头去远远的看岑小满指的地方,思索的低语,“有一张,也确实像是在那儿拍的。”
岑小满伸手过去羞她脸颊,“好啊,你外公外婆五十周年纪念你都不全程陪着,你这外孙女儿做得!”
俞小满拍开他的手说,“我在啊,不过路过这儿的时候我给我外公买水去了。”
岑小满耸耸肩,“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反正我那会儿没见到你。”
俞小满掐他一下,岑小满赶紧凑过去在俞小满脸上亲一下,嘴里说,“那会儿没见到,现在见到了,也不迟。”
终于有一天俞小满把岑小满迎进自己家里,向母亲介绍。
岑小满外向健谈,十数分钟就把俞小满的母亲捧得心花怒放。
俞小满母亲问起岑小满来自何处,岑小满笑,“北京啊。”
俞母伸手抚俞小满的头发,笑着说,“我们小满也生在北京呢,到她三四岁我跟她爸工作调动,才来了苏州。”
岑小满十分惊诧,望俞小满一眼说,“啊,是嘛,我都没听她说起过。你们家原先住在哪儿啊?”
俞母想一下,“在官园桥附近,小满还是在人民医院出生的呢。”
岑小满刷的站起来,嘴都傻傻张开,“我也是!我妈是人民医院的医生,所以我也是那儿出生的。”
俞母也惊讶起来,“还有这么巧的事儿!说起来,当时跟我同病房的,是有一个是医院里的医生呢,你妈妈是牙科的?”
岑小满说不出话来,只不住点头,连一直在旁边佯似漠不关心的俞小满都给惊得说不话来。
这世界,转来转去,还真的只有那么小?
俞母伸手去拉岑小满,细细看了他半晌,最终感叹说,“时间久了,也记不清你妈当时的模样,不过这么说来,十有八九你妈就是当时跟我同病房的姑娘。你爸是记者不是?我记得那会儿你妈还说是你姨给送过来的,在病房里没呆多久我们就一块儿被推进产房了,你爸还到了下午才赶来。”
岑小满频频点头,“是,是!我妈说我早产了几周,我爸当时根本不知道,还在丰台那边采访,接了电话才往回赶。”
岑小满赶紧给他母亲电话,甫一接通就三言两语说了来龙去脉。两位母亲在电话两端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放下电话,俞母眼圈都红起来,感叹说,“一晃这么些年啊,你们都是大人了。”
第二年岑小满和俞小满顺利毕业,都去了在北京的研究所。
俞小满全家与她一起北上安置,岑小满的父母还专门到了车站迎接。两位母亲见面十分激动,当晚就拉着两个小满去了人民医院,在外面指指点点说当年。
岑小满心满意足,揽着俞小满站在夜里;俞小满抬头看天,北京的夜空是迷蒙的暗蓝,几乎看不见星星。
岑小满感叹,“原来我们一开始就认识了,可惜后来错过那么多次;还好最后还是找回来了。”
俞小满笑,“美死你了,我说怎么这么倒霉躲了那么多次也没躲开,最后还是得认识。”
岑俞两家一起哄然,岑小满有怨也不敢发,只好念念叨叨的跟着干笑。
有风轻轻的吹过,来往的车辆照出一片彻亮。
千山万水沧海桑田,有生之年,一定遇见。

咫尺(小说,13-下)

关晋

最近我们做的一大开发商的项目书接近揭晓时分,我和老卫心知这次竞争对手中太多大型公司,我们这种中小型,取胜可能性极小,多少有些气馁。
郡拾却是兴致昂扬,即使我跟老卫出发之前对他频频暗示不要希望过高,他依然斗志蓬勃的大笑。
后来果然在客户这儿吃鳖,他们连项目书都没认真看完,上来就说这个项目倾向于给中大型公司,绝无对我们看不起的意思云云。
我和老卫有备而来,倒也不十分难过,失望却是有的。这项目如果拿下来,也许就是我们从小型向中型跨越的跳板,这次受挫,虽然意料之中,也不免沮丧。
郡拾却不以为意,依然爽朗的跟人握手问候,言谈间自信满满,抓住告别的几分钟把项目书里的要点提纲挈领的说了出来。他的态度倒把人家弄得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拒绝又收回来,说是再给郡拾十分钟,让他到会议室里演示一下。
我和老卫见事有转机,赶紧把来之前带来的演示文件递给郡拾,却给他拂去不用。他也不用会议室,就在会客厅里侃侃而谈十分钟,先自己承认我们这边人力的不足,言谈一转却说到我们最近的几个项目,短处不避,长处着重,大开大阖,倒把开放商这边的人给留住了。他们私下讨论一阵,说是一时半会儿不得要领;郡拾见好就收,说时间已晚,不如直接吃饭,示意我和老卫定无名居。
那地方菜不错,环境价钱更不错。郡拾饭桌上只字不提合同,尽挑着京城脚下轶闻取笑,宾主尽欢。出门的时候客户已经转了态度,殷勤十分。
郡拾含笑,上去握手说不必勉强不必勉强,即使不成仁义也在。
我跟老卫也跟那边下面的人嘻嘻哈哈,各怀鬼胎。早上准备好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全没用上,非常庆幸。
郡拾这人的个人魅力,我们当然是久有领会,不然不至于这么些年跟他不离不弃。商场上无父子,所谓为朋友两肋插刀,也得你这朋友值得。
对我和老卫,郡拾就是这个值得的朋友。
人走完了我跟老卫缠上郡拾,问他最近什么事儿那么高兴,连带自信膨胀所向披靡,是不是搭了什么好线,可不好瞒着我俩。
郡拾神秘的摇头。
我们问不出来,只好作罢。
转天林芳来了,浅笑盈盈。前台的女孩子直恭维说林姐驻颜有术青春不老,把林芳逗得哈哈大笑,说我这年龄做你妈都有余;我心思一动,转头去看郡拾,他靠窗台站着,满面幸福的看着林芳。
我心中恍然大悟,不禁为郡拾高兴:他想做爸想了好些年,林芳终于首肯,难怪他最近总是一副喜从天降的模样。
林芳走了以后我跟进郡拾的办公室,上来就说恭喜,又问他是不是已经在读爸爸经了;郡拾摆手,说林芳只是点头了,革命还在努力中。
我大笑,要拉他去庆祝。他却摇头,说从现在开始,要节制烟酒,配合造人。
正谈笑间,老卫带着小叶进来了。老卫春风满面;小叶却有点儿蔫。
老卫进来先说,开发商那边有消息了,说是虽然不能整个给我们,却可以介绍我们做下层合同,应该可以负责三分之一左右。
我听得心花怒放,这项目太大,本来要一口吃下来就有难度,这个结果最好不过。小叶在旁边听了,也强打着精神恭喜我们。
郡拾当然也注意到小叶的沮丧,示意我们出去,把小叶关在他屋里说了好久。
出来的时候小叶的模样稍稍振作了些,倒是郡拾的笑,这些天来头一次见打了点儿折扣。

范卿卿

公司新近下达最新指示,说是北京这边的公司可以派两个人跟进加拿大那边的项目;而且指明了是一名老人带一名新人,潜台词当然是要提拔新人中间的一个。我们这些新进人员都削尖了脑袋头悬梁锥刺骨,恨不得在额头上贴个纸条儿写“请选我吧我是最优。”
我已顾不上叶文最近的时忧时喜,关键时候,必须得天天泡公司,恨不得以公司为家,生怕稍有落后已经被人抢在前面给上头看去。
叶文的夜晚结束得早,我回去的时候他往往已经入睡良久,不过他总给我在厅里留盏灯,夜里回来,看到一室橙黄,温暖无限。
我们俩难得的交流都在早上,对着餐桌打仗一样的吃早餐。我看到叶文最近沮丧不振,问他是不是工作不妥;他点头,说遇到瓶颈,十二万分烦恼。我指点他去张治勤或者郡师兄那儿取经:他们两人既是引他入行,又经验老道,想必主意多多;我且说张治勤比郡拾更好,因为毕竟同在一起,如果跟他关系够铁,日后自然一切顺畅。
叶文沉默的看我,说卿卿你果然很有主意,没有了你我可怎么好。我听出他言语里的些许颓废,赶紧打住不再发挥。
毕业一年多,叶文实在也是一帆风顺,不然怎么至于至今依然白纸一张,以为一切都靠个人努力。
叶文转而问我最近忙什么,我说了原委,但吞下了从上层传来的小道消息不说。
他们都说,这次选中的人,如果项目完成得好,公司会出钱送到加拿大培训两年。这项目重头其实并不在我们这边,说是中国分公司派人参与,其实也就是去熟悉那边行事作风,成也罢败也罢,其实跟我们这边过去的两人不可能有很大关系。如果传闻属实,基本上就是说被选中的人有九成的希望被送出去学习两年。
我听到这小道消息的时候也不算特别兴奋,这一两年我早已经明白,没有得到之前,再怎么欢喜期待,都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几句话的功夫,早饭就吃完了。我们两人携手下了楼,我跟叶文不走一个方向,我往西他向东。
我走了几步,回过头去,竟见到叶文原地站着,愣愣的看着我走的方向。阳光从他身后照过来,他一身轮廓都染着金。
我心中一酸,跑过去扑到他怀里,他回拥住我。
我抬头看他身后的太阳,即使是早晨,也已经灿烂得让人不能逼视。我想起很久以前我们在学校的时候一起迎接的黎明:其实只是一年多以前的事儿,想起来竟如隔世,恍恍惚惚。
叶文紧紧抱我一下,又拍拍我说,“快走吧,不是要给领导好印象吗?”
我点头,飞跑走了,不敢问自己:如果我真的拿到那个去加拿大的机会,我要如何。
不料我居然真的心想事成了一次。翌日公司就宣布了这两个指标由我和李焕经理获得,让我们缴上护照,一个月内就要出发。
回家的路上我不住雀跃,几乎是蹦着扑进了公寓,叶文却不在。
一室漆黑,我坐在静悄悄的厅里想,原来这些天叶文早归,都要一个人面对这样的夜晚,难为他一直为我留灯。
这些天太过忙乱,我最终支撑不住,未入夜就睡着了,到第二天早上醒来才见到叶文。他安静的睡在我身边,手搭在我的腰上,眉目平静。
我轻轻凑过去吻他,我想我即使拿到了加拿大培训的机会,也不会离开他。两年说过就过,只要他等我;我们一定不会有波折。
公司说是月内出发,其实签证啊交涉啊,也拖了很久,直到秋天里才走成。
叶文一直送我到机场,我依依不舍,让他好好照顾自己,又让他夜里在家等我电话,细细说了很久,才过了安检。李经理早已经进去了,看到我进来,含蓄的调侃了我几句。我陪笑一会儿,找地方坐下来。
才转身,便看到一个熟面孔:竟是秦若。
我远远的冲他点头,他抛下身边人走到我旁边,非常礼貌的寒暄了很多句,我心中直打鼓,不知道他所为何来。
他却行止自然,又问候了叶文几句,才走开。
飞机冲天而起的时候,我微微的晕眩,这一两年我并不顺利,终于扬眉吐气一次,我不是不痛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