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要上飞机了,回国的飞机,全家一起。
早上给安宝儿喂完饭,把他留在高椅子里消化着他吃下去的水果泥和米糊,我则例行打开gmail,看看有些什么email。
一进去,赫然有一封,标题是“我最后的日记”,发信人,是D。我心咚咚的猛跳了几下,手都有些发抖。
2008年于我绝不是容易的一年,不仅仅因为怀孕生子,还因为接连失去两位至亲的朋友。一个,当然是安安,我三番五次的提到过,在很长时间都以泪洗面的想起她。
还有一个人,我在今天之前,从未为他的离开流过一滴眼泪,也没有提起过我的失去。
这个人,是D。
如果说安安的离去让我措手不及,D的离去,我却并不十分意外。
D在2007年里几乎整整一年都在抑郁症的痛苦中煎熬。中国的大环境不好,看病治病条件有限,医生也好求助热线也好,也不那么随手可得,医保对此也缺乏保密意识。D下意识的十分抵抗这件事,我几乎是苦苦哀求着他去看了病,医生开了药,他吃了几天,反应太大,便自行停了,也没再去看。后来辗转看了中医,诱因又远离了他的生活,他好像慢慢的好起来了。
1月安安走的时候,我对他痛哭一场,他却忽然说,你有了这个做底,将来我走了,你也可以不那么难过。
我当时大怒,狠狠的骂了他一顿,说如果你这样做了,我绝对不会原谅你,不会为你哭,也绝对不会纪念你。然后愤然下线了,很多天很多天,都没有搭理他。
后来再见到,他说他不再这么说话了,而且似乎积极的在工作和生活,一切仿佛风平浪静了。
去年的清明节前,我跟他聊天,说起安宝儿的事——他是我们安宝儿的干爹,以前就说好的——,还有,他以后如果有机会来美国看望我们的事儿。是个晚上,我很快要去睡了,他说临时计划来不及买离开北京的车票,恐怕假期没地方去了。
我劝他附近走走,然后说节后再见。
节后过了几天,我没见到他,倒也没怎么往心上去——他偶尔也会这么突然消失几天。
然后,很久不上线的阿胖上来了。从前大学时期,我们仨经常一块儿吃饭花差,后来阿胖娶了个他的所爱,就脱离我们了。阿胖上来就问我,你听说了D的事儿了吗?
我一听他这个问法,心里嗡的一声,马上意识到D走了。
果然是。
后来的一两天,不断的有人给我越洋打电话通知我D走了的事儿,理由都是,知道你跟他关系挺好的,通知你一下。
于是这个消息一次又一次的向我迎面劈来,还要跟电话那边的人礼貌的道谢,说我已经知道了谢谢你通知我。
人的好意,有时候比刀子还要更可怕。
我说话算话,不原谅他,没有纪念他,也没有为他掉眼泪。
大学同学们积极的为他筹款给他出论文集子,给他父母钱,我没有参与;
出了集子以后班长说要给我,我说不要,他的东西我都有,班长很纳闷的沉默了,也许心里还在想多么无情啊我;
唯一的一次,我发了email,是看到同学们说要收集他电脑里的东西出版,我群发了email说请尊重他的隐私。
日子慢慢的过去,隔着遥遥大洋不用面对面,久了,甚至以为这件事不是真的。
我真的认识过他吗?
我真的跟他一起在地学楼上谈天说地过,看七层楼下面小小的人和车,看七层楼上面很远的天和云?
我真的听他说过他生命中那些煎熬,那些没有回应的爱情,无法得到的渴望?
一切都会过去;
一切也都会被忘记。
D的信不长,两封,分别写在2008年的4月1号和3号,看情形原定他是要4月1号走的,结果出了什么事儿居然没能按计划行事,4月3号才走成。
我看了,心里先抽打着他说,小样儿说你矫情真不冤枉你,还跟张国荣学,你以为你是谁啊。
然后抱着安宝儿哭了一场,小朋友在我怀里,挥舞他刚刚熟练掌握技能的手,拼命的拔拉我的眼睛,还带着笑。
D说,好好保护他的干儿子,让他长得很开心,未来也很开心,一定要努力做到。
还有,说他肯定是要喝孟婆汤的,所以也不用想他了,反正他也不会记得我了。
开头的那一句,我是知道他会说的,他说,别怪他,反正已经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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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忘记
飞机书单
这些天一直在琢磨要带上飞机的书,间或的收拾收拾行李。
回国最难熬的,就是飞机上这十几个小时,要电没电,笔记本也只够看个2、3小时,勉强只有一部电影,飞机上的电影呢,也放不满那么长时间。我最惨的是,交通工具上除了卧铺火车,鲜少有能睡着的时候;除了上次被侥幸升上的头等舱。
当然我不会抱着幻想这次还能升舱,所以早早的就开始思考到底带什么书上飞机。
原本想着带恶人谷上之前热推的《故园风雨后》(Brideshead Revisited),书都借好了,还借的大字儿版;后来一想,这么闷骚的书,我在飞机上肯定看不下去,这书得午后照着太阳吹着风看,不然一准给憋死。
于是把它从书单上叉掉。
后来又考虑看《纯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决定还是叉掉。
互联网时代以后人浮躁很多,很难看下大部头——或许也不是互联网的错,是人年纪大了。真正是开头十页看下来没人挂掉没人上床,我就帕斯了。所以我很能理解丹布朗怎么红起来的,他的书都跟《达芬奇密码》一样,一开头先死人,然后前一半左右每章要离奇的死上一个人,不抓住你心思不算完。我当年看《达芬奇密码》,在书店里翻开了,到书店关门的时候愣是没放下来,只好买下回家继续看。
嗯,继续说飞机上的书单。
这最近最火的书,当然莫过于《小团圆》。
我很惭愧的说,然而,生为文艺女青年(我死也不承认我现在是女中年),我其实从来没有迷恋过张爱。初中时候看《倾城之恋》一点儿也不倾倒,以至于多年以后坛子里人说范柳原我还傻乎乎的上去问,谁啊?别的类似于曹七巧一类的,我更加不倾倒了,都什么人物啊,少年的我想,太不洁了。
张爱的小说,真正打动过我的是《半生缘》,那本书我真是一见倾心,第一遍看就记得那个戒指上缠的红线,觉得十分缠绵。
总之,我当然不配自称张爱迷,对那个年代的八卦也完全一无所知。在大家为《小团圆》如痴如狂的考证的功夫,我如堕云中,昏头昏脑,一个一个的人名跳出来,坛子上大家都心领神会的围观,我心里叫一个迷茫。
今儿在赌徒的客厅看了两篇八卦张爱,终于确定了这次要带上飞机的书。
不,不是《小团圆》——不过估计还真会打出来带上以防万一。
要带的,还是《半生缘》,再有两三本张爱的中篇,大约就够十二个小时了。
中国签证也很难拿
敲定回国的事儿以后,定了机票,紧接着就该给安宝儿办签证了。——很遗憾,虽然安宝儿是俩在中国土生土长至今还拿着中国护照的人所生,然而咱们祖国已经不承认安宝儿是中国国籍人士,他这类人,用使馆网站上的话来说,叫做在美国出生的具有中国血统的儿童。哎。
总之,安宝儿回国,按外国人处理,就得中规中矩办中国签证去。
于是他娘我,兢兢业业从网上打了表格,填好,亲自操刀给安宝儿照了签证照,又复印了我俩的护照绿卡,安宝儿的出生证等等。
话说呢,那表格还真不好填,姓名住址email不算,还要中国的邀请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按顺序说明在中国要去的城市。我看到这一条都有点儿发呆,什么?那我万一中间呆着想去计划外的城市玩儿,安宝儿是不是要原地留下呢?
而且奇怪的是,使馆和领事馆的网站居然很不一样,使馆(华盛顿总馆)说父母双方一人的证件复印件即可;领事馆(旧金山)却说需要双方证件的复印件。本来我说我一人带着安宝儿去就可以了,反正我白天也没什么事儿;贵人逢到儿子就精神振奋,自己也说要去,于是从会中跑出来,下午一点多全家往三藩杀去。
安宝儿自然是初上车亢奋,中间沉睡,下车就醒。
我们,准确的说贵人,把车停在离使馆还有五分钟左右路程的地方,卸了安宝儿装上小车,就熟门熟路(他上次来换过护照)往使馆走。我推着小车跟后面,旧金山的路啊,那叫一个波澜起伏走得我气喘吁吁。
入门照例检查随行包,倒也没怎么为难我们,随便看了看就放行了,然后拿签证的号。
贵人拿到的是299号,我一抬头看大屏幕:才叫到230号,顿时喉头一甜眼前一黑。
没办法,也只好原地坐下等着。
地方不大,基本坐满了人,大部分还是熟悉的中国面孔;当然也坐了不少老外——泼墨笑我,说你在美国呆那么多年了,还管人家叫老外。我振振有词的说,在领事馆里面,就相当于在祖国的土地上,叫老外是正确的。
先开始我陪着安宝儿,后来我看贵人一个人悠哉悠哉很生气,就把安宝儿扔给他了,然后还背包出去晃了一圈。
领事馆离Geary街很近,附近有个尖顶教堂。昨天是晴天,而且暖和,空气温凉透明,天碧蓝的,树依然也还绿着,有那么一点点北京仲春初秋的感觉。我一个人,背着久已不背的双肩书包在路上走了一会儿,这么些年的时光,像是一场梦一样。
晃了十几分钟,怕领事馆关门了,不得不绕回去,重新安检进门。
进门的时候那个守卫跟另一守卫开玩笑,翻着我的包说,哎,你看,她给你带尿布来了。
回到等待大厅的时候大约叫到的是250多号,反正还有得等,我就拿了两本杂志,貌似安宝儿之前闹了一下,因为贵人已经把他从车里弄出来抱在怀里了。贵人不知道是不是生气我把安宝儿扔给了他,十分漠然的抱着他儿子在大厅里这边那边的探看,也不搭理我。
我心里好笑,遂低头看杂志,也不去搭理他们父子。我拿的杂志不好看,一本是专门说海外学子回国的,一本是文化交流——基本说的是考古发现,惨的是都是英文杂志,而且是很明显的中文翻译过来的英文杂志,读起来又枯燥又无趣。我读了一会儿,就放弃了;倒是附近几个签证窗口传来的对话,远比杂志要有趣。
最近的一个窗口是一个女的像是南美一带血统的人。我注意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跟签证官(哈!)对话了一阵儿了,签证官问她,到中国要去哪儿啊,她说先去北京,然后西安,再然后去××(最后这个城市没听清楚);然后貌似签证官又问了停留时间还是什么,她就说,她打算北京呆一阵儿以后再随性走走,没定好要去哪儿云云。签证官再问,那你有邀请函吗,她说我没有,我只是去中国旅游,不认识什么人。我这一听,哟,要黄。赶紧竖起耳朵继续听,貌似签证官很快就把她拒了。她于是说了很长一串儿,太快了没听清,大意就是说这个政策不合理还是什么的。签证官在窗子里严肃的说,DON’T QUESTION OUR POLICY。这个人又喃喃的说我能不能拿回××××(这个词儿也没听清,不知道是签证费还是什么),签证官继续说,NO。这位申请人只好悻悻的卷起东西走了,一边走一边愤愤的说,NONSENSE, NONSENSE。
她走了,我又转头看另外一个窗口的老外,这是男的,白人,貌似在申请跟商务有关的签证。他一本一本的往外掏材料,说,你看,这是我跟我合伙人在北京开的公司的证明,这是我们租用的XX办公室,这是他的邀请信,一边说一边解释行业,我看了看窗口上他的号,是283号。
他旁边的窗是个中国人,听起来是来申请去香港的证件的,很明显缺了一个材料,他不停跟窗口里的人说,帮帮忙帮帮忙,我下次来领的时候一定全部带齐,我定了××时间的机票,来不及了,等等。大约里面的人是答应了,他一边收拾一边点头道谢,飞快的走了。
这个时候,隔壁的窗子,开始叫299号——也就是我们安宝儿的号。
贵人正抱着安宝儿在附近逡巡(顺便说一声,大厅里不时回荡安宝儿乍惊乍喜的欢呼声,好在不是我在抱),他赶紧回头叫我,说到了到了,快点儿。我推着小车拿着文件过去了,一个信封打开,一叠东西递进去,那人翻了翻申请表和复印件,看到我没签字,说怎么填表不签字啊。我赶紧拿过来签了,又问,那他自己的签名怎么办呐?那人头也没抬,说你给他签了吧。我于是又签了一遍自己的名儿。
前后一分钟左右,安宝儿跟窗口的台上还没坐热呢,人就扔一条儿出来,说周五取。我拿了信用卡,还傻乎乎的问,哪里付钱啊?里面人说,来取件的时候付钱。
我们于是又走了。走之前我回头看了一眼那个283号,他还在那儿猫着腰,就着比他矮很多的窗口,在滔滔不绝的解释他的公司属性;但愿他能顺利拿到中国签证吧,嘿嘿。
而我们,再有俩礼拜,我们就回去了。
伤人的都是真话
本来想写周末排除万难看的奥斯卡的,不过觉得还得再酝酿酝酿,先来个娱乐性的吧。真没想到我这儿原来还是时不常有人看的,谢谢大家了。
1.
怀孕生安宝儿以后,终于得到了以前孜孜以求的大胸(哔~),嗯,当然,随之而来的还有大了不止一个尺寸的腰腹臀腿。由于各个方面的共同涨大,大胸也不那么吸引人了。我某天对着镜子照了照,伤心的说,“哎,胸大也不好,就像个中年妇女(其实,我想说的是,其他地方都不跟着大就好了)。”我娘在旁边听见了,笑了一下,说,“怎么,你不是妇女,以为自己还是个少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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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想起Friends里面有一集,Monica一家经济困难,向终于富起来的Joey借钱。为了照顾Chandler的自尊心,Monica让Joey 别告诉Chandler。结果Chandler居然也借上了,一来二去的,Joey露了馅儿,只好骗Chandler说Monica借钱是为了隆胸(咩哈哈哈~~~)。Chandler委婉的通过称赞Monica各方面比例完美想暗示她别隆胸,Monica却以为Chandler指的是生孩子引起的身材变化,遂与Rachel讨论起来,Rachel说,不仅你的胸会变大,你的手会变大,你的脚会变大,blahblahblah,(哽咽),It’s truly an amazing time.
可是你看,没人后悔,而且还无数的人前仆后继的往上赶。
2.
跟《香》聊天,她称赞安宝儿英俊。我这个当妈的,就喜滋滋的收下了。
然后《香》继续说,“安宝儿继承了你的脸型,男孩儿这个脸型好看,大气。”我汗了一下,臊眉搭眼的说,安宝儿的脸可比我小多了。《香》继续,“我说的是脸型,dear,脸型!”
然后又说,“你们俩再生个女儿,脸型像贵人就好看了,女孩子小鹅蛋脸多俏。”
哎,合着我们家俩儿,男的长了女的脸型,女的长了男的脸型。泪汪汪~
周六
周六大早上,7点多安宝儿照例醒了,在小床上吆喝几声,我把他弄大床上奶着,一边继续睡了。再一睁眼,扭头一看钟:十点半!!!左右两边俩男生都睡得呼呼的,把我夹中间。我思考一下,大声吆喝着把两个人都弄起来了。
然后各自洗澡吃饭,乱糟糟一团一阵儿,我查了查天气预报今天没雨,着急忙慌的收拾了一家人往Shoreline公园去。
虽然没雨,却也不是晴天。一路上天阴阴的,加上贵人车子后面是Privacy Glass,安宝儿难能的不透过挡阳网看外面,伸着头往外张望,一会儿又转过来,含情脉脉的冲我笑一笑。然而车到底太颠簸,他左右转头的,一时又一笑,终于还是支持不住,眼睛勉力半睁半闭了一会儿看着我,很快就睡过去了。
不一会儿到了公园,我们把他卸下来装上小车;害怕下雨,又把遮雨盖雨伞以及用来铺地的大毯子一大堆带上。贵人便推着这负重累累的小车,沿着湖边小路走着。
到了草地边贵人又觉得草还是湿,终究还是没卸下安宝儿让他上草地,遂找了个有椅子的山坡,铺上棉毯子,把安宝儿抱出来看远山。
我上一次来这儿的时候,是去年的9月28,生安宝儿的前一天,当时还是晚秋,傍晚时分天空橘红的,还有最后一抹太阳的艳色洒在水面上。
今天就不一样了,天空甚至周遭的空气都带着欲雨的灰,好在草地是绿的山坡也是绿的,多多少少也算有点儿户外的景色。
我们正抱着安宝儿摆弄姿势的跟他合影呢,路那边来了一对儿年轻情侣。
女孩子长得有那么点儿像郭晶晶,从眉毛到粉到嘴唇,一丝不苟的化着妆,背着一棋盘格的Neverfull,头发蓬松松的,穿着垂到大腿的淡灰长毛衣,毛衣边角漏着一牙儿彩色的裙边,然后裸着腿穿一双笨重深褐色磨皮长靴,愈发显得露出来那截腿雪白纤细。他旁边的人比她高半个脑袋,牛仔裤长T恤,两个人手紧紧搂着对方的腰,连体人一样的走路。
我推贵人让他看。此刻安宝儿正变着方儿的在贵人怀里扭来扭去,不知道他到底是要站起来,还是要滑下去,总之左右为难。贵人跟他双手互搏的功夫,顺着我的目光看那对情侣,貌似很明白我的意思一般,笑了笑。
我想起蚕昨儿给我看那篇酒吧泵奶的文章来了,感叹的引用道,哎,这就是求偶阶段的开初啊,多么美好多么温暖多么浪漫。
贵人继续笑。
我又瞅瞅贵人:他一脸胡碴儿,也不知道梳头没梳,外套上沾着我儿方才抹上去的口水若干片,一朵儿一朵儿盛开的湿花印儿。手头没有镜子,我也不用瞅自己,头发是半年没剪了,好在今天早上刚洗,用帽子盖住了可怕的蓬乱。毛衣长裤都是衣橱里为数不多能塞下我目前庞大身躯的款式,鞋虽然是新的,也抹不掉额头上那“落魄”两个大字儿。
我继续长叹一声,咱们这,就属于求偶阶段的最后了,结果也有了,大家都放弃了。
说完我都绷不住,大笑起来。
我们仨跟这长凳上坐了一小会儿,看了看远山,再看了看天空,再看看近处的树和山坡,安宝儿小朋友就开始流清鼻涕了。我赶紧把他放回小车上,盖上小毯子,又一路推他回停车场。
快到停车场的时候,又见到那对儿情侣了,两个人从另一条道绕过来,还跟刚才一样,保持着连体人的姿势慢慢的走着,互相也没说话,很有一点儿尽在不言中的感觉。
不过我也没空细看了,着急忙慌的又把我儿从小车上换到大车上,完了收小车收毯子放包一气呵成,两人又回大车里往家撤。
贵人发动车子的时候我继续发表感想,说一会儿要再见到他俩,开着一小小敞篷车跟咱们这CR-V对着来,我就服了。
不过终于还是没见着他们,我们就上了101高速。
安宝儿小朋友继续发扬着上车睡觉的优良美德,迅速的闭眼了。我正看窗外呢,贵人就下了高速,说走错路了,绕了点儿远路回家。
我原本想畅想一下跟贵人刚开始拉拉手阶段的时候他跟雪城那儿迷路迷了一天我被迫窝在他的破别克里充当活收音机的往事,不过看看安宝儿昏睡的小样儿,我还是换了个话题,跟贵人讨论了一下他iPod里那首电视剧主题歌顺便敲打一下他那点儿审美。
快到家的时候,见到夹道的桃花,一排淡粉色在这样阴灰的天里染出一点点暖来。贵人问,这什么花?我给他问得疑惑了,想了想才说,应该是桃花吧。
恍然间,又是一春。
分秒不差
昨天miss了一个邮包。邮递员留个条儿,让我自己去邮局取。
我一大早起来就开始筹划到底什么时间去取呢,鉴于老美不能留宝宝在家的规则(他让我留我也不敢留啊),贵人的上班时间,我走哪儿得把安宝儿带哪儿。
早起他吃米糊喝奶搞了一小时,我想不然推他出门散步到邮局吧;不想东折腾西折腾就到了一点,然后再吃奶睡下。平常这一觉,他要睡到3点左右,我想正好,我赶紧午饭上网,一会儿他醒了就带他去邮局。
邮局离我家不过开车3分钟走路40分钟的道,怎么着时间都够了,还能赶得及让他回来睡下午的第二觉。
然而今天奇怪,安宝儿居然一觉睡到4点都还没有动静,我每隔半个小时check他一下,每次我开门他晃晃脑袋换个方向睡,还是不起。我在叫醒他和不叫醒他两项中间天人交战了一会儿,还是觉得再等等。
到邮局网上一查,开门到5点,我想,还有时间呢,再看看吧。这一等又等过了半小时,4点半了他小人家还是不动。我也死心了,这当口起,还得给他穿衣服上小推车,怎么也悬乎了。
4点45,终于,他在小床上吆喝了一声,我在旁边的大床上听到他这声儿一弹而起,想,还来得及,赶紧。
于是先到他床边跟他打个招呼,小人儿抬抬头,迷迷蒙蒙的冲我一笑,等我惯常的过去抱他腻他一会儿。我不搭理他,笑一下踩着风火轮一般冲到衣橱里换衣服,出来把他从小床里抱出来,也不换衣服了,风驰电掣的给他披个棉披风,小推车也不坐了,直接抱我怀里;然后拿包,穿鞋(有双一套就进的鞋,是多么重要啊!),拿钥匙,出门。
小家伙给我这一通闪电般的行动搞懵了:怎么,平常起床换尿布亲亲玩玩那一套呢?
不过貌似他很快就醒过味儿来,以前很少让他在人怀里上上下下,他立即摆脱了刚睡醒的状态,身子扭成麻花糖一样在我身上东张西望的看,还伴随呼嗤呼嗤的喘气声儿和衣呀依呀的赞叹声。
我冲到地下停车场,把他放座椅上固定了,打火倒车出车库,连车库门都没等及全打开就冲了出去,当时是下午4点53分。
路上仅有的一个红灯都叫我精神紧张,车蹭啊蹭的,紧跟上前一辆车,生怕被这个红灯拉下。
到了邮局门口,熄火的时候看了看时间,4点58。
我背上包抱出安宝儿,他还跟那儿对着镜子研究自己,嗖的又被我披上棉披风抱出来,几步冲进邮局。
就在我身后,一个平头小伙子跟着进来,把门从里锁上了。
邮局里有三个人,一下子就轮到了我,倒是我抱着一个扭啊扭拼命往各个方向伸脑袋的麦芽糖,费了老劲才从包里把取包单拿出来,幸好不用签字,拿了就走。柜台的大娘还问,几岁了?我看看安宝儿,不能吧?笑笑回答说,才4个多月。她说,噢,几个月的小孩不是都是软软的抱不起来的吗?他那么机灵了。我点头,嗯,现在的小孩都这样了。
我调整手上所有负重走出去,平头小伙儿又帮我把门从里面打开让我出来,出得门来看到远处一辆车嗖的停下,里面冲出一人儿举着大包要往里冲,我一边放安宝儿一边在心里放声长笑道,哈哈,你来晚了,明日请早吧。
(完)
又,添一句三提馒头的,回来的路上看到夹道的桃花开了,迷梦一样粉红的一排,让我很是心惊,原来不知不觉中,春天要来了。
买鞋的极短篇
话说,怀孕期间,我在蚕的介绍下,上了Clarks的船。
当时反正不能穿高跟鞋,三个月余的时候买了一双他们家Indigo的金棕色芭蕾平底,买的时候稍稍偏大,好在软皮初时收紧,随后慢慢放松,居然随着我的脚的不断涨大而变大,一路跟我紧密相伴。该鞋十分软和十分轻巧,毫无Clarks的笨重感;跟我所有的孕妇装含半正式的裙装居然都很搭:可休闲可正统,上可陪着我上纽约第五大道走七个小时,参加贵人表姐的水边婚礼,下可上公园爬半山,任劳任怨,出得××进得××,堪称完美伴侣模范。
然而,随着我告别怀孕时代,浮肿的脚慢慢收回原形,我发现我不管穿多么厚的袜子,这双鞋依然一抬脚就吧嗒掉下来,因此旧爱再美,也逃不了被抛弃的命运。
我打开鞋柜找我更早以前的旧爱,发现他们虽然终于在一年以后跟我的脚又贴合起来,然而跟我如今的心境,不再合宜了。
其实我对新欢的要求既具体又简单,第一当然要任劳任怨,能允许我抱着15磅+的重量十分轻松的走来奔去;第二皮相当然也要好,具体表现在得有2寸+的高度,配小黑裙宽筒裤都不能寒碜;第三要能召之即来呼之即去,具体的说就是不需弯腰抬手一套就进,脱的时候一甩就掉。
嗯,笼统的说,就是拿出挑男人的态度,来挑鞋吧!
为了不让大家误解,我必须澄清的是,当年我年少无知,在挑男人的时间没有制定合适的标准,两眼一抹黑,糊里糊涂的挑了,以上三条一条也没满足上。可惜男人不像鞋那么好退,我将将就就委委屈屈的过着。
因此每逢买鞋,我就咬牙切齿,一定要痛下决心避免买,啊,不,挑男人时候犯的错误,制定标准,按章办事,绝不妥协。
于是,趁着gigi2同学告诉我金玻璃家卖白菜的当儿,我带着安宝儿往我们家最近的Mall出发了。那Mall是个Outlet Mall,Clarks的店没有,Marshalls倒是有一家。要说呢,寻找新欢的最初,我其实也没打算他非得是Clarks不行的。
于是我进了Marshalls,先给安宝儿淘了件Calvin Klein,才转到鞋铺,放眼望去,琳琅满目的鞋不少。我目标明确的,冲Casual去了,迎面扑过来的,就是Clarks的Clogs,这鞋,我是认识的。
若干个月前,我跟嘟嘟的相簿里寻摸,赫然有一张,天真可爱的小妞儿把脚探进一双大头男人鞋的照片,十分趣致(照片请见49座),我跟蚕夸照片可爱,她实时交待说,嗯,那是我的鞋。我当时,暗地里擦了一把冷汗,好悬没上来就问嘟嘟穿的是不是爸爸的鞋。
话题扯回来,穿梭回Marshals的鞋铺。我看到这熟悉的Clogs,心里咯噔一下,取下来现试了试。
当时我的脚上,穿的是若干年前买的一双九西低帮高跟靴(其实,大部分时候,我是一个很节俭的人),靴跟足有三寸半还有余,一脱下这个套上Clarks的Clogs,那脚底软得,就跟要化了一样。
我换上两只,推着安宝儿照镜子,几步路,就跟踩在软棉被上,那舒坦劲儿,就别提了。可我一到镜子面前,把这鞋前后一照,立即清醒过来:跟有没有2寸以上还另说,那型儿,跟我心中的模范爱人,差的距离那是Clive Owen和,厄 ,…..,马景涛啊。
我立即,马上,赶紧的把鞋脱了,光着脚走回去穿上自己的靴子,火烧火燎的离开了Clarks的展示台。
然而一见×过误终身,我摸了这双鞋,满架的鞋摸起来都硬梆梆,连想试的欲望都没有。勉强看到一双BCBG样子招人,咬牙穿上,倒是满足了我文献里的第二第三条,跟有三寸半还余,也是一套就进一甩就脱,可是啊可是,那鞋子,穿上走了两步我就恨不得痛哭,硬不算,还东西各方向割脚。用Monica的话来说,Whoever made these shoes, HATE people.
我脚不从心的,又绕回了原来的Clarks货架,一步又一步,那Clogs冲我微笑招手,我心里不住给自己鼓劲儿,说,你要坚持住啊,你不能向蚕靠拢啊,人就是这么堕落下去的啊!
于是我咬牙目不斜视的走过去,毅然离开Marshals,去别处绕圈。
然而一圈绕下来,安宝儿睡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居然还没到家,貌似还在一架一架的鞋中间穿行,顿时不耐烦的放声大哭起来,我不得已,只好讪讪回家了。
回来跟蚕宝合计,两个人凑Clarks的网站上看了半会儿,Dress Casual的鞋他们家也不是没有,2寸以上的跟也是有的,就是左看右看,那皮相,简单的说,老!
然而我也没辙,想来想去想不出更心水的牌子,跟所有挑男人的人一样,我最后,决定进行适当的妥协。三条要求我左右筛选,终于还是决定把第二条标准适当放宽,2寸以上就好,皮相就,凑合凑合过吧。
周一总统日休息,我拉上全家去Valley Fair,痛下决心今天一定要把鞋买了。
到了Valley Fair,我熟门熟路的,就摸上了Clarks的专卖店,店门口挂着大牌,上书我极其喜爱的四个大字母, S-A-L-E.
我于是兴高采烈的冲进去了,而我生命中重要男人的2/3,一个闭眼躺着进去了,一个唉声叹气的跟在后面找个边角坐下了开始看爱疯。
店里的年轻小姑娘非常热情,看我在架上左看右摸,赶紧迎上来问我有没有喜欢的。我大手一挥,把架上那些,标着打折(请大家注意,我是,只看打折鞋的人!!),跟2寸以上,可以一套就进的,通通指了一遍。
然后,一摞合适尺寸的秀女们装盒里被抬了上来。我试了一双又一双,这当口,那个躺着进店的,醒了!
这次他醒了正好,我选秀还真少不了他。
我于是单手抱着他,穿鞋,走路,乍醒的安宝儿于是在我怀里,坐下,起来,晃动。店里的灯光是明亮的黄,又有明亮的镜子若干,他瞬时清醒过来,剧烈的手舞足蹈起来。
就在这艰难的现实模拟下,在我对外貌的妥协下,在小姐热情的解说今日Sale Item买一第二件50% off的情形下,我扩招了。
于是,最后敲定了两双,一双黑的一双灰褐色,黑的没我的码,还需订购然后7-10日送上门去;灰褐那双,我当机立断,付了钱就穿在脚上,大步流星的窜出去了。
最后广告时间,这次在Clarks店里寻摸,赶上的sale,两双连税91刀(原价100+100),十分划算。有心水Clarks的姑娘们,赶紧看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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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爱的照片
Indigo Peony (Brown Metallic)
新欢之一
Clarks Radiant in Artisan Collection (Taupe)
新欢之二
Indigo Bewitch (Black)
送别
还有一周过年,为了不让我爸一个人孤单的在家过年,我妈还是按原定计划,今天回去了。原本想着我能带着安宝儿跟她一起回国,对安宝儿去留问题有一半发言权的贵人出面阻止了我这个企图。于是,今天在旧金山机场,就成了我们一家三口,送我妈回去。
虽然这去去来来的已经搞过很多趟,可我们每次都没有吸取教训,到了最后几天,忙得翻天。周末出去给我爸买礼物。然后最后几天日以继夜的把安宝儿的录像编辑刻盘以便给我妈带回去看;还有这四个月来给安宝儿拍的所有照片,哗啦哗啦的,很多很多张DVD就这么刻出去。一忙起来,就顾不上安宝儿;从昨天起安宝儿就有些落单,我妈忙着整行李,我忙着弄录像照片,贵人还跟着我妈学交接刷奶瓶洗衣服等等。好在安宝儿实在脾气好,除了闹吃闹睡的时候,大部分时间自己在小床上玩儿得还算高兴。
到今早起来我给他喂完早上那顿奶,想着让我妈多跟他玩玩儿,就没再哄他睡,直接抱了出来。结果这一早上他都不太高兴,以前又笑又说话的,忽然安静下来,8点多我们吃早饭的时候,总算我把他弄睡了。然后拿行李去机场,一路上自然也睡着。
今天国航check-in的地方出乎意外的人少,我妈一下子就办完手续,我们于是在旧金山机场里就坐着。这种等待别离来临的时候格外伤感,我好几次要流眼泪都忍住了,好在多了个安宝儿。他今天也许是没睡好也许是有点儿预感外婆要走了,一点儿不像平时见到新奇地方那样兴奋难当,反而情绪颇坏,一直挣扎着要人抱着走来走去才行。我们又去厕所给他换了尿布,又抱着他说会儿话,终于还是到了必须送我妈进安检的时候。
我们从座位上站起来,然后把安宝儿放回Carseat里架上小车。安宝儿最近已经在这个infant carseat的上限,新买的椅子又还没来,于是每次扣上他都成了艰难的任务。半天把她扣好以后,我们一边推着,几步就到了安检口。我又想把安宝儿抱出来让我妈再抱抱,我妈阻止了,说放回去太难,就左右两边亲了亲安宝儿算数。安宝儿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小哭了一声,然后又回到之前那种不太精神默默的表情。我差点儿没忍住眼泪,好在我妈坚强,拿了行李就进去了。
我们一直站在外面看我妈排队,我到后来还是把安宝儿从carseat弄出来,让贵人抱在手里,挥舞他的小手。
队伍很短,我妈一边排一会儿一边跟我们挥手;旁边不断有人来送别,有一对年轻爱侣就在隔离线边上深深的亲吻了很长时间;有一个大约是儿子来送母亲,跟检查的人说我不会进去,我就跟我妈排排队。最后那个人居然还让他进去了,搞得我很懊恼,早知道我也这么干;儿女送父母的确实不少,隔断线这边那边的,都不断有人在抹眼泪,说着我能听懂或不能听懂的语言。
最后的时刻总要来临,我妈终于排到队的最前面,交了登记卡,然后进了安检口。
也许本来就是为了送别的方便,旧金山机场的安检口隔的是玻璃墙。我接过安宝儿抱在胸前,一直看着我妈排队,脱外套装箱子,然后过安全门。过了安全门以后,我隐隐约约看着我妈的行李似乎被人打开了,然而人来人往的,我怎么也看不清,就让贵人看。他张半天,告诉我我妈已经往登机口走了。我们只好又把安宝儿放回carseat,贵人推着小车,我抹着眼泪跟在后面走了。
去停车场的路要经过旧金山机场漫长的玻璃通道上,贵人说,奇怪,怎么来的时候玻璃在右边,回去还在右边。后来到了停车场门口,才意识到方才的奇怪是有原因的,我们走错了口。于是又原路折回,穿过国际航班的接站口往机场的另一边去。
安宝儿就在我们这一通乱走中睡着了;我穿过接站口的时候,看到有人从里面出来,就问贵人,你9月是不是在这儿接我妈。他说是;然后我们又讨论了一下,我妈出错口可能走的是什么路。
我妈这次来的时间并不比从前几次更长,也就是九月中到一月中的四个月;然而因为这四个月里我全天的在家,跟她说的话那时一箩筐一箩筐的。前些天我们推着安宝儿出去大草坪晒太阳还说起,当时她刚来的时侯也陪着大肚子的我散步,回想起来仿佛只是一瞬间。
其实何止这一瞬间。
因为我的生产,我妈也跟我说起很多当年的事情:从前我刚出生时候的困难,还有,甚至更早的时候,当她还是个孩子,下了课去食堂打饭吃。
我记得我问她,现在想起那个时候,是不是觉得只是不久之前的事儿。她摇头,说对当时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了。
我想想我的儿时,幼儿园的打闹,小学时候爬墙折花的往事,确实,也非常非常模糊了。可是总觉得这一生其实也才开始,这一切都不过像一场梦,怎么就快马加鞭的,做了安宝儿的母亲。
回到家还没进停车场我的电话就响了,是我妈告诉我她已经登机了。我问她人多不多,她说可多呢,看起来都满了。又说刚才过安检的时候,我给她调的一小瓶护手霜给查出来了,所以还在那儿等了好久。我很是懊丧,说是阿我就觉得你没走,可是问贵人他又说你走了。我妈说人太多了,看不着的,也就是贵人高点儿,她能看到他的头,还跟他招了招手,但当时他大约在弄安宝儿的carseat,也没看见。
然后又说了几句,就挂了。贵人回去上班,我推着安宝儿回家,一推开门,冷冷清清。
安宝儿倒是醒过来了,一反早上的沉闷不快,忽然变得很兴奋,又说又笑手舞足蹈。
我解了衣服喂他,一边喂一边哭着抹眼泪;安宝儿甚是惊奇,一直笑得眼眉弯弯的,一边还“哎~”“哎~”的对我叫。我一低头看他,他就更加喜笑颜开。我只好含着眼泪也对他笑,说,你看,外婆走了,以后白天只有妈妈跟你了。
小朋友并不知道,照例吃完了又拉,清理完他我又吃午饭,打开冰箱,我妈还给我准备了两三天的饭菜。
我又只好一边哭一边热饭;安宝儿则被放在摇摇椅上看我吃饭。等我快吃完的时候,他终于困了,挣扎着要从摇摇椅上出来。我解开他,抱在怀里吃完了最后几口饭,然后把他哄睡了。
一天过了一大半,对于安宝儿,是他下午长觉的开始,对于我,是难得的一点闲暇的开始。
外面的天呢,只是一霎,便已黑下去了。
See you when I see you
已经是12月的11号,在北京,该是12日。今年的最后一个12日,下一个12日,就是安安的周年祭。
几天前上msn碰上番茄,名字上挂着让人生无常,一问下来才知,他大学里一个铁哥儿们,耶鲁的博士后,前些天去世了。毫无先兆,年轻轻一个小伙子,就这么在屋里忽然去世了。
我再度想起安安来。
11个月过去,当时乍听消息的震惊,也被时间消化了。这一年,怀孕,生子,新做了安宝儿的母亲,恍恍惚惚的,日子嗖嗖的过去。
我把安宝儿的出生通知了所有的亲朋好友,又把安宝儿的照片一一发给人看。可我总想知道,安安这个鬼精灵,若是知道,会说什么。
我终于可以在想起她的时候不再流泪。我甚至可以稍稍愉快的回想与她的当年:曾经彻夜不停说过的荤话笑话正经话,曾经饿着肚子在西直门绕着圈找煎饼果子,曾经坐在刚拿驾照第三天的她的车上,手忙脚乱的翻着地图,还有,车窗两边流过的长安街夜景:奥迪A6的表盘灯是不同寻常的通红,长安街一路的灯火是不同寻常的透亮。
那几乎是电影里或者小说里才有的场景,即使黑屏以后,眼前依然还是灿烂的亮,流连不去。
爱过失去,胜于从未爱过。
这该是我最后一篇纪念安安的文字,那些过往从前,也许终于会在岁月里慢慢消磨慢慢蒙尘,直到我们终于会面的那一天:她也许还是27岁的样子,我如果足够幸运,也许是个祖母模样花白头发的妇人。然后我们才再畅想从前。
这世界一定有另外的一边,所有失散的朋友亲人,届时也一定都会再见。
在那之前,我也许还有很长的路。
安安,祝你永远幸福快乐。
见时再见。
关于烤箱烤红薯的实践报告
送给跟我一样缺乏烤红薯经验但是又迷恋吃烤红薯的人们。
话说我昨天进了趟三藩,在新中国城里买了几个紫心红薯,兴致勃勃地准备今天吃。
今儿一大早起来我就惦记上这几个红薯了,虽然外面是华氏90度的天气,艳阳高照,也不能阻止我想吃它们的馋心。
我记得从前火焰教导我说200度烤一小时,低温防止焦了。我还十分聪明的,把红薯切了小块儿,模仿着以前BBQ时分人家包锡箔纸的劲儿,撕了锡箔纸一块儿一块儿的把红薯包了起来。
考虑到一个小时以后就能吃上香甜的紫心红薯了,我连早饭都没有吃,就摸了一个桃出来洗洗吃了,打算留着肚子一会儿吃红薯。
然后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兴致勃勃地去把红薯摸出来。挑了一个最小块儿的,手忙脚乱的剥开锡箔纸……咦,怎么还是坚硬坚硬的,一点儿香气都没有?
我依然不信邪,认为是品种不足够好,所以不香的缘故,于是上嘴咬了一口,硬的!生的!一点儿也没有记忆里的香甜柔软。
我顿时抓狂了——早起饿了整整一个小时,等待的就是这一刻啊。这遭遇,简直就跟满心欢喜地去看选美,结果发现进错了场的效果一样。
我于是抓住msn上的人开始轮番问过去。
可我msn上的大家都是事业丰收的姑娘们,我等着红薯这当口,人家都忙着,名字上都亮着小红灯;我常年的厨房顾问火焰同学不在线;百事通蚕同学也不在线。
我揪住在线的人们一个一个问过去,好半天,回答一个一个的来了:都不知道怎么烤。
这困难没有打倒饥饿难耐的我,我赶紧上了摆渡,关键字“烤箱烤红薯”嘛,果然返回很多结果。
中间就有人说250度半个小时的,我一边看一边在那个id头上打大叉,同志您试过吗,250度半个小时?
又有一个人说,微波炉就可以,拳头大的红薯高火8分钟。
我拿我那小块儿红薯比划了一下,比我的拳头小,我于是自作主张,减成5分钟,心里想,不错不错,才5分钟,不行再上3分钟也不用等很久。
然后微波炉开始嗡嗡的转起来了,我回到书房里继续读各家建议怎么做红薯。
半张网页没读完,忽然听到我们家火警器惊天动地的响起来,我冲进厅里,整个厅里烟雾缭绕,充斥着焦气。我隔着半个厅都能看到微波炉在它自己灯光的映照下,烟雾腾腾。
我赶紧冲过去关了微波炉,然后用百米冲刺的速度打开了家里所有的门窗,狂按火警器的开关。
半晌,世界清静下来;但是,那股环绕不去的焦臭,是久久不能散去啊。
而那个比我拳头小的红薯…当仁不让的,成了一块儿焦炭。
这时候,方才msn上亮着“忙”的小红灯的《香》和WhiteIris回话了,两人都给我确认了一点,温度要高,应该是375甚至400度到450度上半小时到一小时;如果微波炉的话…应该2分钟一次,停了以后等一会儿,然后再2分钟。
我经历方才的实践,微波炉是不敢上了;反正已经饿了一个多小时,再饿个半小时一小时的,也不是什么问题。
我于是继续把刚才剥掉锡箔纸(预备一个一个放微波炉的)的红薯重新包上,用上425度的高温,定时50分钟。
40分钟过去的时候,我就知道成功了,屋里污浊的焦臭里,开始弥漫一种熟悉的香。
我不等烤箱关闭,就先弄了一个小块儿的出来,用筷子一戳,果然,软了。
于是,在午饭时分,我终于吃上了,深紫心儿的烤红薯。
并且又(1,我为什么说又……)再度明白了,火焰同学久远以前教导我的时候,使用的是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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