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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不是你

半夜里昏昏沉沉的,把又一春又看了一遍,看完了,哭得稀里糊涂,面巾纸都堆在床头柜上高高一堆。
然后便要睡,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飘来飘去都是衍之, 万箭穿心。
那些迷小侯爷的(例如小蓝等,哼!)有福了,到头来马小东居然最爱是他,那么一个粗糙人,先是一句“我的符卿书在北疆,几时能回来? ”,再来一句“十年两个月零四天,一弹指之间。我从还魂到如今的十六七年,也只在这一望里头。 ”。看得我这个再看不上小侯爷的人,也掉下眼泪来。
说是4P,最后这两人倒奈何桥上相逢一笑去了;而衍之,我的衍之,飘飘摇摇随了佛缘。

说到底我比马小东运气。我看到衍之的第一眼,就爱上他。到后来,十六年,折腾来折腾去,我从未分过半点心给另外的人,也少了油锅里煎熬的折腾。
其宣的媚与美,小侯爷的执着与热烈,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爱的,也只有衍之一个人而已。
衍之这人,乍一看像是没有心,爱里该有的占有伤痛激烈他都没有,其宣尚且说一句“我的屋里不说旁人”,小侯爷也会叫唤“只要你是我的就好”;衍之却只冷冷淡淡一句“今生怕是不能了。”,越如此,越看得我心刀剐一样疼。
到最后呢,激烈的小侯爷愣是奈何桥上站上十年,换来日月清天魂灵相认;又美又媚的其宣风和日暖的睡在爱人怀里;而衍之,我们的衍之,临闭眼之前却说,“要么我还要琢磨,是不是把烧的灰分两半,一半同瓶子埋一处,再把后院的那个梯子烧了,与另一半一道装在酒坛子里埋了。”。
那样的句子说出来,说得我一阵冷一阵热,大哭一场。
衍之他自己呢?虽然是终究并头终老,他心里想的什么,他琢磨的马小东心里想的什么。
真是招人又酸又疼。
他那双眼睛,可是真看透了世间情爱成空,还是反正求不得索性放手。这十数年里,他在什么时候念佛经结佛缘,他灯下一遍一遍念佛经的时候心里可在想什么念什么,我都不能深想,越想了深去越是伤痛不堪。
人生短短几十年,一望到头,本不该看透,来一趟就是要纵情人生喜怒哀乐的,就该是被人捧着念着想着不放松的。想当初他初入府的烈性,练得胡大夫成一世神医。最后却是这云淡风清的神情天高海阔便就别过的心。
衍之为什么回来,衍之为什么留下,我真正不甘。
纵然有那边厢奈何桥上守十年的执着,我的眼泪也只能留给衍之,留给他赔出的一辈子。
千山万水,海阔天空,衍之啊衍之,你怎么能在这里。
至于马小东,只一句话:多情伤人尤甚,不若从来无情。

E
2006.10.05

世界上最甜蜜的求婚词

QAF第五季的DVD终于出了,我赶紧从Netflix定了来,慢慢的看。——虽然我道听途说了结果以后,曾经发誓说不再看了的。
制作依然精良,剪接,灯光,配乐,都堪与电影媲美。
然后,终于,到了第11集,Babeylon大火以后,Brain终于对Justin说了我爱你,不止如此,他还向他求了婚。
我可爱的Justin啊,他那么了解Brian,当即就回绝了。
然后呢,然后Brian就用行动再求一次了。
这真正是我听过最浪漫,最动人,最甜蜜的求婚词,我把这一段反复看了好几遍。一边看一边不由自主的微笑。
浪子回头,这是写过一千遍一万遍的陈旧戏码,为什么我们还爱看还看听还始终相信?
因为,那真的甜蜜,真的让人心醉神迷。
看完这一集我就关了电视。
就在这儿结束吧,我的QAF,我看到这儿就好。
嘲笑我老吧,嘲笑我喜好花好月圆天下筵席永恒不散,因为,我就是这么相信的。

E
200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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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F Season Five Episode Eleven : One Good Reason
……

J: Wooo
B: Wait will you see the tennis court, and the pool, and the stables……
J: Stables, who lives here?
B: We do.
J: What?
B: I bought it.
J: You bought this house?
(inside the house)
B: You said that your small, but charm-less studio would have to do until your country manor came along
B: I hope this would be what you dreamt of
J: And more, But I told you…
B: ……that you won’t marry me. Well, who could blame you. I am, without doubt, the worst candidate for marriage alive. But conversely, that’s also the reason that I am the best cancdidate.
J: And how’s that
B: Because as strongly as I am opposed to the idea, now that I am behind it. I am as fervently and passionately committed.
J: Uh-huh, and what changed your mind?
B: I found one good reason to do it
J: what’s that one good reason?
B: To prove to the person that I love how much I love him. That I would give him anything, I would do anything, I would be anything to make him happy.
J: You are fucking unbelievable
B: It’s true. I am.
J: You bought this… You bought this palace?
B. It’s for my prince…….And I also selling the loft and the club.
J: Without even knowing what my answer would be?
B: I am taking a chance on love.
J: Then you meant it.
B: I’ve never meant anything more.

……

重逢(Before Sunrise与Before Sunset)

一直很想写写这两部电影,Before Sunrise和Before Sunset,两个人,两次相逢,两段短短的时间,中间,间隔九年。
故事与生活一致,同样的一班制作人马和演员,九年后再度重来,把九年前拉下的分离拾起,让这个两个人,再来一遍。
这两部电影我看的顺序非常奇怪,先看了九年之后的Before Sunset,过了很久,才又看了Before Sunrise,看完以后马上又把Before Sunset看了一遍。
时间仿佛一个圆,兜兜转转的,从结尾开始,到开头,又再回到结尾。
或者那也是不算是结尾,生活兀自漫长,还有很多可能,还有很多无法预料的重逢。

还是让我从头说起。
单就Before Sunrise来说,其实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爱情故事:两个年轻人,在欧洲的火车上相逢,然后交谈,然后倾心,然后男孩子约着女孩子在维也纳下车。两人就在维也纳度过了14个小时,黎明时分,两人在车站分开,相约着再过数月,在威尼斯再见。
这部电影在1995拍摄,男主角Jesse由25岁的伊森霍克扮演,女主角Celine由26岁的朱丽迪普雷扮演。朱丽迪普雷彼时长发,皮肤粉红柔嫩,整个人犹如波提切利笔下的维纳斯,新鲜而柔美。伊森霍克当时还是个小混混的模样——奇怪,好看的男孩子大多年轻的时候逃不掉小混混的感觉——,在火车上搭讪的那段话,让人又是微笑又是替他害羞。
如果没有后来的Before Sunset,这部片子也就是一部普通的青春爱情片,一见钟情,一夜旖旎,又在风光优美的维也纳。年轻的,温暖的,柔和的,暧昧的,飞扬的,甜蜜的,浪漫的,所有你能想到的美好词语,你都能用来形容这部电影。
结尾部分有个大约一两秒钟的镜头:清晨时分,朱丽迪普雷站在一家乐器店外面,在晨曦中向伊森霍克微笑。金色的阳光投在她的面容上,她的金发束在两边,那一刻,是一张完美的图画。她年轻、美好,每一个细节,都闪闪发光。
是,这个故事就有那么简单,每一分钟,都顺其自然的发展到下一分钟,简单流畅。
无论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你会相信这两个人:欧洲的风情让人迷惑,年轻美丽的两个人儿,更让人迷惑。

2004年,这个故事,这两个人,才再度与我们重逢。
演员依然是伊森霍克和朱丽迪普雷,他们在那一年,分别34岁、35岁。电影里的这两个人,与生活中的他们一起,老了九岁。
依然是短暂的相逢,只是,Jesse不再是那个小混混般坐火车游欧洲一无所有的年轻人,他成了小有名气的作家,到巴黎来签售他的新书。在书店里回答记者与读者的时候,Celine来了。
像所有的久别重逢一样,Jesse看到Celine那一瞬间,有一刹的失神。
然后记者会结束了,Jesse要赶飞机,却执意在赶飞机之前,要与Celine在巴黎转转,喝杯咖啡,聊聊天。这一次相逢,没有十四个小时,只有飞机起飞前的这二十多分钟。
成长让时间变得急促而珍贵,再也不能从容而闲适。
最开始的时候两人都端着,说着彼此的生活与工作,说着不相关的世界环境与其他,都一式一样的你好我好,一式一样的轻轻试探。Celine不断提醒Jesse他那马上要起飞的飞机,而Jesse不断找机会拖延两人的再度分离。
两人都在若有似无地撒着谎,她问他后来有没有去威尼斯他说没去;她貌似不经意的说我们当时根本没有做爱你怎么能在书里这么写。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两人也渐渐摘下一切安好的成人面具。
伪装在时间的催促下分崩离析。
他说他一直想她,说在纽约的时候结婚当天的车上,都在车窗外看到她的身影。然后她说,我那个时候,就住在那儿附近;
她说她那么多年交了那么些男朋友,依然不由自主会把他们拿来跟他比较,她说为什么我们要相信一个人一生只能有这么一个,与你灵魂交通的对象。而这个人,怎么会居然出现了又错过了;
他说我写这本书就是为了要找到你;
她说,你的这本书让我发现原来我曾经有过这么年轻的时刻这么美好的过去,你这本书让我恼怒,原来我的记忆没有欺骗我,原来我现在的生活居然一团糟!
在塞纳河的游船上,他说,我们怎么能没有交换电话号码;
她说,因为我们年轻而愚蠢,她说我们年轻的时候总以为世界上有许多人可以跟我们灵犀相通,然而成长以后我们发现这样的人实际上凤毛麟角。
……
一个小时里,两个人能说多少话,这两人就说了多少话。
谎言,真话,试探,退缩;句子与句子之间几乎没有停顿,他们走着,风景无意识的变幻着,谁也不在意。
他本不是为了看巴黎,他只是为了与她再次相逢相处;她本也不是带他看巴黎,所有的力气都用在克制自己不流泪。
而我在看着的时候,几乎落泪。
分离让时间凝固,对于他们来说,彼此依然还是那个在维也纳车站分别的年轻人,期待重逢,期待相爱,期待未来悠长美好。
只是,岁月呼啸而过,他有了抬头纹,她没了少时娇嫩。
更沮丧的是,从前向往过并以为一定会得到的种种,并没有如期到来。
她说,我23岁的时候做了一个噩梦,以为自己32岁了,然后醒来,发现自己仍然23岁,如释重负;然而这次我在生活中惊醒,我真的32岁了。
湖光山色,晨曦落日,一样的风景,年轻时候看来,风情万种;成长以后看去,满目疮痍。

我第一次看Before Sunset,以为这是个旧爱重逢的故事。
是啊,谁没有想过与从前深爱的被命运无奈分开的人,再度相逢?
流行歌里也要一遍一遍的唱:如果有一天,我们再见面,时间会不会,倒退一点……
然而看完了Before Sunrise,再看一遍Before Sunset,流泪之余,突然醒悟,这岂止是旧爱重逢,分明是与青春重逢,与过往重逢。
这个人,在他们生命中,才不只是一个一夜缠绵的旧情人,她/他甚至是那个时候的风,那个时候的阳光,那个时候的空气,那个时候金光闪闪的清晨,还有那个时候肆无忌惮充满憧憬的青春。

谁想回到从前?
谁能回到从前?
花好月圆,倘或重来,难道真能如记忆中婉婉动人?
倘或紧握,难道真能天长地久永恒不变?
她说,回忆是一件美好的东西,如果不须与过往纠缠。(Memories are wonderful things, if you don’t have to deal with the past.)

最后,他到了她的公寓,巴黎的小角落里的小房间,有音乐,有床,有茶,有书。
成人的世界,安逸而稳定,即使,再怎么破碎再怎么不甘。
她说,亲爱的,你要误飞机了。
他伸展身躯,意味深长的笑,我知道……

岁月漫长,还有很多很多的未来供我们再来回忆痛悔此刻;
而在此刻,且让我们忘记未来。

E
2006.07.13

永恒浪漫主义 (欲望城市与老友记与愿望与优雅与其他)

最早想写这个,是因为欲望城市。最后一集里,Carrie要离开纽约,四个女人一起吃饭。Carrie刚刚对着Big大大发挥了一场,到了吃饭的地方,她如平常一样,倒了短短的一段苦水,然后举起酒杯,要告别,她说“Today I have a thought, what if, we never met…….”
那一瞬间画面上四个女人,都红了眼睛,当然,也还有窝在沙发上的我。
然后前段日子翻出Friends来看,Chandler要与Monica同居,走之前想为Joey打理好,出尽百宝要把钱给Joey又不伤他的自尊。Joey最后愤而发言“I am not going to miss you paying for my stuff. What I am going to miss, is YOU.”那场面里,两个人相视而笑,然后自然而然的深深拥抱。Friends大结局的时候,NBC做了一个剪辑,里面把这两人的所有拥抱剪在一起。你们知道这十年里,总共有多少的拥抱吗?那几分钟,就看到画面上两人从青年到中年,从清瘦到憔悴,一次又一次,笑着,抱住对方轻轻拍击后背。
再然后,是看前不久才终结的Will&Grace。坦白说,那个大结局是我看过有史以来最烂的大结局,简直比最差的肥皂剧还要差上三分。然后Grace在里面说,I guess people walk into your life, and they walk out。那时候我正在漫不经心的吃饭,这一句话,把米饭噎在我喉咙里,上下不得。
永恒浪漫主义,不仅仅在男与女之间的情爱,不仅仅在海枯石烂此情不渝。除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爱的浪漫主义,还有,那些人,他们没有契约没有婚书,只有情谊,让他们一直一直,站在彼此身边。
无论贫穷富有,无论疾病健康,无论顺境逆境,直到,命运把他们分离。
重看Friends总让我又哭又笑,我扪心自问,如果我有身边有Joey这样每天带一个不同的女人回来的朋友,或者Monica这样不让我在房间吃饼干的控制狂朋友,或者Rachel这样会在我跟我男朋友分手第一天就跟他睡的朋友,或者Phoebe这样的,或者Ross这样的,或者Chandler这样的(你别说我还真挑不出Chandler什么错来)。
我能跟他们中的谁十年不离不弃,我能不能绝对不评判他们的生活态度,一直在他们身边,当大雨倾盆的时候…… (I’ll be there for you  / When the rain starts to pour)
Sex and the City里有一集,Carrie与已婚的Big纠缠不清,被Charlotte迎面撞上。记得Charlotte说的是什么末,她说,I cannot believe you will do this to ME. If somebody slept with my husband what will you do? Carrie说,I will KILL her。
朋友,是感同身受,即使这世上并不真有感同身受。
这些漫长的电视剧,让我深深感觉美国娱乐界的温情。五年,十年,故事里这些人的情侣来了又走,有被伤害的,有伤害别人的。不走的,是朋友。
甚至最近迷上的电视剧House M.D.,House这样嘴毒如放刀的男人,编剧也给他安排了一个老好Wilson,相伴左右,设计他戒药瘾,提醒他身边的女人不要伤害他。
朋友,如同的爱人,真的爱,会让我们只看到彼此的软弱,而看不到坚强。
Will&Grace的大结局让我失望了,然而,这个大结局,在那个二十年之后出来以前,其实有那么一瞬间,可以悲伤合理的结束,就在Will和Grace相互约着再会的时间,却发现再也约不到的时候。
缘分对于他们俩,曾经那么完美那么巧,他们都以为这段感情是上天注定,他们都以为彼此是对方生活里的那个人,永远不会走开。然而,人来了,人,或者也会走出去吧。

只是希望这一天,来得再晚一点,再晚一点。
晚到,永远永远,不要到来。

永恒浪漫主义,因为永恒,所以浪漫。

E

2006.06.22

某年某月某一天——写给金刚和我挚爱的PJ

金刚这电影,要先从Peter Jackson说起。
还在Lord of Rings三部曲享誉全球的时候,我看过PJ的一个采访。他彼时还是那个胖胖的霍比人的样子,毛发旺盛,一副乐呵呵的笑容。他说起金刚,说自己年幼时看金刚看得目驰神迷,便立下决心从此以后要进入电影行业。他接着说,只希望将来有一天,也有人会说,我是因为看到LOTR系列,因此想要从事电影工作,如此而已。
我彼时是没看过金刚的,只依稀知道有个巨型猩猩(ape)闯入纽约城的场景,还是跟妈妈在LA的Universal Studio参观过的。那是个四下俱黑的短短长廊,我们乘坐在观光火车里,灯光音响在黑暗的地方格外惊心动魄,我记得那有类人面容的巨大黑色怪兽,嘴似乎一张一合,观光火车还配合着震动摇晃。虽然明知道是假的,还是不少人惊声尖叫,平添些恐怖气氛。
后来听小蓝说PJ原是恐怖片出身,又联想到LOTR里Aragorn,Legolas和Gimmli进山洞的万众骷髅情形,我倒自以为理解了PJ对电影里一些令人惊颤场面的喜好。
我想每个电影人进入这个行业的最初目的都是不同,也因为这些不同,他们个人对电影的阐述也各不相同。这一点犹以导演为甚,他的整个电影理念,会贯彻他的所有作品。所以无论风格题材如何变幻,总会偶尔有些似曾相识的旧情形。
例如吴宇森镜头里永恒的白鸽和教堂;李安镜头里看似无意的静物;Sydney Pollack镜头里悠远浪漫的长景和动荡模糊的近景(The Way We Were, Out of Africa, Sabrina1995, The Interpreter),Clint Eastwood的灰暗与残酷。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连观者如我们都看出来的东西,敏感如他们自己不会没有意识到。然而植根在深处的东西是很难改变的,就像我不能想象李安镜头下的喋血双雄,我也同样不能想象Clint Eastwood镜头下的走出非洲。同样一个故事,在不同的导演执行下,会是完全不同的气质。
歌者非歌,是导演本身,而不是情节,让电影或煽情或冷酷或柔软或坚硬。
仍然说回PJ,上次看到谁写过,说PJ心里其实是个浪漫的人,所以才有Legolas历经劫难纹丝不乱的金发,也才有Ann在丛林里数度生死挣扎而仍然保有的干净清新的脸。
我不能再同意了。
我没看过旧版金刚,因此也无从比较情节。然而PJ这一版的金刚,与其说是怪兽爱美人闯纽约的恐怖剧,不若说是感性的他,对从前种种的回忆。
三个小时的片子,有那么多的似曾相识:歌舞剧台上的彩妆众人的往复腾跃;纽约城里小摊上的苹果;破旧的船舱里摇晃的灯罩;慢格的打字动作和飘摇破碎的画外音;狂风破浪里破旧的船;甲板上夕阳中男女主角的谈情说爱;史前恐龙的悠然齐聚;印第安那琼斯似的旧式服装旧式人;飘摇的挂藤上来回荡着的扫射;帝国大厦的剪影;还有,Ann与金刚在纽约再会时那一层飘摇的浓雾……
三个小时的故事,其实只用短短几行就能写完;然而PJ用了漫长的胶片,用自己的眼睛,复制了从前无数经典,无论情节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这个长长的故事,为场景服务,为PJ温柔的怀念服务。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熟识:仿佛从前,某年某月某一天里,在另一个地点,另一个银幕下,与另外的一群人,同样对着这些场景长吁短叹过。
所以不必纠缠那船是否能运下金刚,也不必纠缠丛林里时而出现时而隐没的怪物;甚至不必纠缠金刚究竟是不是爱着Ann,Ann是不是爱着金刚。
故事是个说不圆的故事;人物是说不圆的人物;只有PJ,是完整合理的,让我不得不颔首而笑的。
他是对的,也只有他,能这样拍金刚:不仅仅是美女与野兽,不仅仅是纽约的大破坏,不仅仅是丛林之神,不仅仅是朝阳落日;更是PJ从影之前之后,在他心里印记过的无数场景。
也是这许多年,我在各式各样的屏幕上与心境下,看过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伤,恐惧牵念,美丑忧怖……
片末的纽约的街头,美人一身白衣,仿佛自卡萨布兰卡的片尾走来:那曾经是一段伟大友谊的开始,一部伟大电影满含暗示的结束。
在这里,却是一个结束的开始,从Ann自浓雾中慢慢走到金刚身边以后,电影正式进入收尾部分:观者如我,几乎可以清晰看见这一段看似宁静的美轮美奂下,集结的暗涛汹涌。

无人处悬崖上的夕阳,与繁华都市里至高厦的朝阳;是一个呼应,也是一个温柔的手势:并不若结局的苍凉悲伤,这个都市,在天边一片温暖热闹中醒来;众人齐聚看过金刚以后,又喧闹的散去。
尘世的淡漠,与世外桃源的淡漠,事出两因:一是因为人多而喧杂,一是因为荒无人烟。
恍如电影和娱乐圈的两个时代:如今的层出不穷,和从前的稀缺珍贵。
一晃已是七十二年(1933-2005),便是伊时落地的婴儿,如今若幸而在世,也已经是鬓发如霜眉目浑浊。
只有银幕上的所有是永恒的在:依然有方外的落日闹市的朝阳,有史前的恐龙,有三十年代的英雄主义,有美女野兽的情深:有阴森恐怖,也有温暖多情。
一切如故,栩栩如新。

Ann最后对着纽约城中冉冉朝阳,轻轻说“真美!”
而我流着眼泪,在心里说,“谢谢!”
余生已晚,我已经不能说,这个人,这一幕,让我投身电影行业;然而我依旧能感谢,这近百年来,无数与PJ一样,深深爱着电影,并把它带给我们的电影人。
因为他们,我得以在平凡的生活里,终于体会我终生不可望及的人生。

让我借Kate Winslet给American express做的广告(http://www.mylifemycard.com/commercials/spot8/index.html),来结尾

“At 17 I went to prison for murder (Heavenly Creatures)
By 19 I was penniless and heartbroken (Sense and Sensibility)
I almost drown at 20 (Titanic)
My mind started to go at 24(??);
Then I have my memories erased at 28(Eternal Sunshine of a spotless mind);
And by 29, I was in Neverland (Finding Neverland)”

My real life doesn’t have any drama
But movies are my forever Neverland.

E
2006.02.20

电影对对看之断背山与蓝宇

本来这两部电影实在不应该放在一起写的,凡逢对出现,似乎总该有个你高我低,我次我好;然而这次没有。这两部电影,我一样的喜欢。
当然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共同点不过是都是同性恋题材,都是其中一人死去的悲剧,而且,两部电影,都自小说改编。
不同的是,李安利用了禁忌,而关锦鹏回避了禁忌。
这是直人拍同性恋题材和弯人拍同性恋题材的最本质区别:一个说,“他们”;一个说,“我们”。
李安的故事说:虽然爱情战胜一切包括时间性别,然而世俗究竟不能容;而关锦鹏要温暖柔和得多,他几乎是拗着劲儿要讲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有相遇有相爱,有争吵有和好,有生别有死离。他说,我们也只是普通人,我们有普通人的感情也渴望普通人的生活。
李安的理性与冷静,和关锦鹏的感性与煽情,在这两部电影体现得淋漓尽致。
两个导演,一个是讲故事的人,一个,是局中人。
这两本小说我都在看电影之前看过,从篇幅来说,断背山比北京故事短太多,大约因为如此,李安几乎是一字不差的把小说里的每一句话都呈现到了屏幕上,没有剪接没有蒙太奇也没有特技,甚至没有渲染和烘托。
这个故事,如果换一个人来拍,能比现在煽情十倍,甚至小说本身都比电影煽情十倍,然而李安没有在这上面多加发挥。他始终平静,从头到尾维持了一个旁观者的态度:讲述,而不是倾诉。
所以李安的《断背山》,虽然是他的,却没有他个人的感情。即使整个故事延绵二十年,即使Jack渴望失望绝望,Ennis对抗自己挣扎苦痛,李安,始终只在镜头的另一边看着。断背山,只是Jack和Ennis的,不是他的。
而关锦鹏不同,他的蓝宇,寄托了他殷切的个人愿望,他太渴望自己的性向得到认同,所在面对这个故事的时候,始终不能抽离。
为了这个,他淡化了北京故事里很多尖锐的矛盾,把林静平这个人物以及捍东家里的反对缩减到最小程度,甚至不惜改掉原作中蓝宇瞒着捍东卖掉北欧救他的情节,改成让捍东一出狱就明白所有,给了故事里两人不曾有过的一段厮守。虽然最后的悲剧不可避免,然而蓝宇的悲剧却在于命运,是情深寿夭,而不是世人不容。从开头到结尾,关锦鹏只是想拍一个爱情故事。所以他索性连故事的题目都改掉,不再叫北京故事,而叫蓝宇。那不仅是蓝宇和捍东的故事,也是关锦鹏自己的故事。
也因为这个原因,蓝宇,最后并没有拍出北京故事的冷洌苦涩。相反,即使最后是个悲剧,关锦鹏也力图在这个悲剧上,涂上温情脉脉的颜色。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说的大约也就是关锦鹏的感性。喜欢的人,自然很喜欢;而不喜欢的人,则很不喜欢。
不同的人,对自己的镜头有不同的态度;同样的,不同的观众,对银幕上的种种也有不同的期望。
是的,蓝宇是一个恶俗的故事,说到底不过是一个有钱人看上了出来卖的男孩子然后两人坠入爱河。抹去它的时代地点,这几乎可以说是男男版的麻雀变凤凰。迄今为止我没有在大屏幕上看过蓝宇,每一次,都是挤在电脑前面,在周围嘈杂的环境里,拼命分辨着对白。然而总有那么些镜头会让我哭:那条捍东为蓝宇围上的白围巾,重逢的时候蓝宇说“你胖了”的时候,一家人围炉吃火锅的时候蓝宇看捍东的那一瞬,还有,最后的最后,不断闪过的蓝色建筑挡板。
这与其说是关锦鹏在讲北京故事,不如说是他感受下的两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片断:他所期待的,或者说,他为他那个群体所期待的,温暖的片断。
惟其温暖,到失去的时候,才愈加让人痛惜。

说回断背山,Jack和Ennis之间的悲剧其实不在于命运,纯粹是性格悲剧。不难想象,如果Jack没有死, Ennis与他会一直持续这种似有若无的关系(且不说这样二十年如一日的间或相见是否真的会发生)。他后来的苦痛,当然大半是因为失去了Jack之后才发现他的深情而一切早已不可挽回,可是,仔细想想,何尝又不是因为自己的无能为力。
所以他从来不能说完那句I swear,不仅是因为Jack从来不让他发誓,也因为,他自己并不知道要发什么誓。
然而如果一切重来,会不会不同呢,我很怀疑。
Ennis这样一个身无长物且自小对两个男人之间的情事深有阴影的男人;和Jack这样,天真倔强甚至有点儿不屈不挠的男孩子,无论怎么看,都不可能有一个光明温暖的结局。
便是二十年中,Ennis倘或真的跟Jack去了墨西哥,他的性格里自我折磨与软弱的那一部分,也会把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彻底消耗殆尽。
所以电影里的二十年,未必是不幸;而Jack想象中的二十年,即使得到,也未必是幸运。
Annie Proulx在小说的结尾写:
There was some open space between what he knew and what he tried to believe, but nothing could be done about it, and if you can’t fix it you’ve got to stand it.
这是Ennis这个人的绝佳写照,他不去思考生活,他只能生活着生活。
李安挑了一个极适合他的本子,他不需要投注感情,他只要把每一个细节从字里行间折射到大屏幕上,然后,走开。
他的故事,是冷的。所以最终破碎的时候,我与其说是悲恸,不如说是松了一口气。

两个导演,两个故事,两种温度。
与我而言,并无上下。
有时候,我渴望流泪;有时候,我爱看一场,并不属于我的烟花。

E

2006.01.04

重聚惟有书——读沈胜衣之《重聚惟有书》

好久不上后花园,今天上去看到沈胜衣的一篇《重聚惟有书》,看得心有戚戚,一口气回了极长的贴。那么多年,原也看了不少书。那些文字那些故事,随往事一起渐渐沉淀,成了从前岁月的一抹印照,不能忘,不会忘。
2005年最后一个工作日,整个公司里静悄悄的,居然只来了不到十个人,于是我慢慢的把沈先生这篇,一口气从头看到尾。看完以后怔怔的,那么多熟悉的名字,熟悉的句子,仿佛也是我的旧日时光重聚。

从纳兰说起吧。大学刚入学的时候,在海淀一个小小书店买到一本纳兰词笺,深蓝的布封面,暗金的字,里面是中等字号竖排本,夹着小字的注。那时候爱不释手,没事儿就翻几篇来看看。毕业以后在北京留了一年,大部分书都运回家了,唯独这本留着,然而出国前还是留下了,留在当时的bf家里,原希望他将来给我带过来。然而终究分离了,和我的书一起,不知去向。之后再没找到那一本,人生究竟不如初见。

散文也曾经是挚爱,年轻一点儿的时候,最有平和心境,看字并不一定需要刀光剑影生离死别,散文里淡淡的清愁最得我心。那篇《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是买来的一本秦淮散文集里的,同一个题目,俞平伯和朱自清各写一篇。现如今好些都忘却了,连同多年前初见秦淮风情的失落与怅然,然而总记得俞平伯的那一句“佩弦,诸君,我记得这就是在南京四日的酣嬉,将分手时的前夜。”,不管什么时候回想起来都是微醺。

至于《洗澡》,看得太早,那时候根本不能理解人物背后的错种复杂,只看不上那几个人,只觉得所有的人都冷冰冰得让人哆嗦,姚宓与彦成的爱情,我不觉感动,倒觉得两人都假兮兮的,尤其姚宓那所谓我不破坏你们的伪装高尚,更让我气得哆嗦。当然我也并不同情杜丽琳,通篇看下来没一个喜欢的人物,到得末尾大家互相洗自己洗的时候,更是恶心。到底是没经过那个时代,没有共鸣不说,还觉得隔离。所以特别不能理解老美这边爱看中国大烟枪小脚绣花鞋美姨太,不明白的东西,怎么会爱。只很多年以后,有一天不知道哪里看到那句“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突然想起这本书来。也许便是沈先生这句话,“哪怕当初爱得并不深并不长,终究还是有些亲切”,到底是流逝的时光,自己曾经一个字一个字看下来的过往。

荆棘鸟是大学一入学便看的,仿佛。是一个旧同学推荐的书,拿回来夜以继日的看,看完了荡气回肠,还让当时宿舍里字儿写得最好的老大,把那些我喜欢的句子抄下来,做成书签。那时候还没有爱过,当然是喜欢这种竭尽全力的爱情,哪怕跟随而来的是全部的生命,也要唱一首上帝也会动容的歌。如今想起来,真是有点儿酸呢,呵呵

勃朗特姐妹与飘,却是看得早了,大约初中高中时代的读物。那时候没有言情看,简爱与呼啸山庄,还有飘,便是我的言情。看完了书不足,还把电影拿来一遍一遍的看,还记得李梓的声音,也还记得那段“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死了而希茨克里夫还活着”的长篇独白,更记得费雯丽一身白裙,远远的跑过来:都那么倔强那么让人动容,到如今依然历历如新。

《傅雷家书》大约是我们那一代人的共同读物。我看的那本,是父亲的藏书,只要一毛七便得一本。去年父亲来的时候,我嘱他买一本带来,价钱已经翻了十倍不止。当然还翻来覆去的看过他的《世界美术名作二十讲》,三联不停的出新版本,我就不停的买,从最早的小开无配图版,一直买到铜版印刷版,居然每一版都没拉下。他不是我的音乐启蒙人,但影响是毋庸置疑的。我飘洋过海带过来的书里,便有当初一读再读的《约翰克里斯朵夫》,他说“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没有卑下的时候……”十余年后我方得知月亮的背面,但感情是都给出去了,当然不会收回。

我是没看过萨特的,不过,却看了波夫娃。看得是那本极晦涩的《第二性》。那时候看书是完全不挑拣的,也没有买回来不看放书柜的习惯——如今却常这么干了,呵呵——看完了不知所云,倒是对前言介绍里她与萨特终生的情侣关系甚是好奇。却到底没有找他们的传记来看,也许之后飞快的被别的什么吸引去了,但老是忘不了这俩人:那么不同,没有占有,只有自由与平等——这样的生活,难道不寂寞。我到底是一介凡人呢,没有闪光的精神,支撑我一个人走完那么长的路。

苏俄什么的看得少了,尤其大学里是不耐烦看了,倒是中学勉强看了几篇,被拗口的名字吓住,发誓再不碰了。我这回贴越写越长,怕是把沈先生也看烦了。所以浮生六记与武侠言情,且放下改天再说吧。

重聚惟有书,这满屏的名字与感慨,便是十数年簌簌时光。字与字之间,又是一年。

谢谢沈先生美文。
E

2005.12.30

十年(再续)

4.风继续吹
每逢重看旧片,张国荣的片子必是首选,这次也不例外。
本来是要借英雄本色的,但是没找到,然后看到纵横四海,欢天喜地的借回来了,录在我的随身视频上,留到飞机上看。
从旧金山飞DC是一段很长的路,几乎能在飞机上做一个完整的梦,看一本缠绵悱恻的书。
而这一次我只要回到过去,看江洋大盗,看兄弟情长。
吴宇森的大部分电影里,女主角都是个摆设,属于少了不破坏故事,多了也不见得特别添彩的类型,从喋血双雄里的叶倩文,到变脸里的Joan Allen。纵横四海里的钟楚红也属于这一类,除了跳舞偷钥匙那段,在我看来,她在整个片子里的戏份都可以全部剪掉,而不妨碍发展。
当然女主角还是要有的。
我已经忘了第一次看纵横四海是什么时候,大约是在高中,大约是在大学。总之是跟很多人一起看的,也不是电影,不过是黑了灯的屋子,一堆人围着小屏幕。
脑袋靠着脑袋,眼睛齐刷刷的盯着唯一的一点儿亮光。
两人去偷半裸女油画的那会儿,举着红酒杯子穿过红外线。
那还远远在凯瑟琳泽塔琼斯穿着紧身衣穿越红毛线网之前,两个身穿黑衣的英俊男人,举着红酒杯,惬意如闲庭漫步,顺利安全偷走油画。
然后激变突起,天人永隔。
张国荣带着伤在阴雨绵绵的机场找到钟楚红,硬揽着她上了飞机。
然后便是一段两人的日子,少了的第三个人,仿佛永恒的在,在她闭眼的时候,在他独自行动的时候。
配的音乐是风继续吹:

……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
心里极渴望希望留下伴着你
过去多少快乐记忆
何妨与你一起去追
要将忧郁苦痛洗去
柔情蜜意我愿记取
……

那该是1991年吧,张国荣是时年轻骄傲,眉宇之间仍然是踌躇满志的模样,距离他在高楼之上飞身而下,还有十余年。
时间对有些人的容颜特别仁慈,张国荣便是其中一个。
到他去世的那一年,他的容颜都没有大变,始终是那样的眉眼,甚至,那样的神情。
发哥后来到好莱坞发展了,红姑嫁得良人闭门不出了。
而他,走了又回来,仍然是十余年前的样貌。
要如何的天真坚持的心态,才能年复一年的对抗岁月。
要怎样不舍不弃,才能十年如一日,有闪亮的眼睛,温柔的眉眼。
回到DC,跟湾区是完全不一样的样貌:空气冰凉,路上偶尔有薄薄的积雪。
这里是冬天。
我走回家的路上,夜晚的风锋利的刮着我的脸。
风总是继续吹着的,即使在海洋的另一边。
即使在十余年之后。
即使,故事不再,老歌不再。
他也,不在。
E

2005.12.20

十年(续)

3.王祖贤

在加州的图书馆里看到大量旧港片,我们欢欣鼓舞,赶紧借。
从图书馆回来的路上,我翻着拿回来的港片,大喊一声,啊,你借错了,你怎么借的是倩女幽魂三啊?!
家猪目不转睛的看着前面的路开车,说“没错啊,这里面有王祖贤的。”
我仍然以为他搞错,拍着窗说,“可是这里面没有张国荣啊,张国荣没有出演三。”
他笑,“有王祖贤就行了。”
我狂昏,车里的朋友狂笑。
回来吃完晚饭就开始看,王祖贤年轻的时候真是水灵灵一把青葱,端得是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要眼神有眼神;眉目如画,无一不媚:活生生便是女鬼一个,而且是妖艳清纯并有,不可抗拒的女鬼一个。
电影里有一幕,王祖贤香肩半露,缠着梁朝伟问,“我美不美?我美不美?”
同看的朋友感叹,“是个男人都顶不住阿~”
我遂踢家猪一脚,“哎,如果换到你身上,你顶得住不?”
家猪沉默不语,我再接再厉继续问。旁边的朋友发话了,“别问了,如果不答是就肯定在撒谎了。”
我转过头来继续看,梁朝伟到底定力不同凡响,居然顶住,嘴中念念有词。
空负了王祖贤如花美眷。
不知怎么的,想起前年看的杨凡的《游园惊梦》来了。王祖贤多年不见,那次在里面演个洋派女子,做着年轻教师,跟温婉贤良的宫泽理惠和年轻英俊的吴彦祖各配了一对儿。那部电影最大的嚎头在吴彦祖的洗澡片断上,杨凡给了他长达一分钟的戏,足够小吴慢条斯理的擦完全身,也足够无意闯入的王祖贤心如鹿撞,更足够无数看客口干舌燥。
那次看完最大的感慨是王祖贤居然也老了,跟小吴站在一起,不似情侣却像是母子。看客如我不觉吸引感动,倒觉得难堪。
伊依旧是浓眉大眼,长腿蜂腰,可是,她眉眼间有些东西没有了。
便少掉的这些许,折去她的风华。
《倩女幽魂三道道道》发行于1992年,而《游园惊梦》发行于2001年末。
只得十年,
便洗掉了她昔时风情万种,媚色红颜。
美人迟暮,英雄末路,两件一样叫人感慨万千。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
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E

2005.12.14

十年

1. 沧海桑田

今天婚后第一次回办公室,办公室的人见面就先恭喜,然后一个人问我,how do you feel,我笑, I feel married。
下午茶时间,说起夏威夷之行,以及婚姻种种,组中男子又有高论,说,marriage is supposed to feel liberating. It frees you from insecurity, it binds two people together to face……. together. Till the end of the days…….我这时新拟寇(版权请交晒猫,出门往西,2000英里,谢谢)脾气发作,半笑不笑的说,en, I wonder how divorce happened…….说道divorce,我索性说起最近渐渐听到有朋友开始离婚,有几对我颇以为会天长地久的,现在居然也要离了。我半是感慨半是玩笑的说,以后牧师的话统统应该改写,把until death parts us(直到死亡把我们分离),统统改成, until divorce parts us(直到离婚把我们分离)。同事看我半秒,无可奈何的说,你应该去写书。
不是说我新婚不幸,也绝没有对牧师任何不尊敬的地方。只是说我虽然大学女生脾气不少,很多时候其实也是很新拟寇的。
我婚前一直以为我跟着牧师一句一句念的时候肯定是会按捺不住哈哈大笑的,不说别的,单说我名字的英语发音和家猪的,就够我笑一阵了。实际上并不如此,到了海滩上,牧师一翻开本子来,我们两人自然就严肃起来,真的看着对方眼睛一句一句说下来,半点不觉得肉麻或者好笑。中间有一句话,牧师说了一秒,家猪依然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没接上去。直到牧师微微示意,他才如梦方醒说下去。这个小事件,整个蜜月期间都被我拿来说笑,自诩当天一定极美,以至他目不转睛神魂颠倒。
回来在msn上碰上很久不见的一个同学。这个姑娘,从小学开始跟我同班,然后初中,高中,整整十一年。我们从来不算最亲密,但因为这十数年的机缘巧合,我跟无数当年形影不离的朋友疏远了,唯独跟她,始终保持了联系,而且渐渐成为我仍然有密切联系的唯一小学初中高中旧同学。
时间是这样奇怪的一样东西,因为我们这十数年共同的记忆,我们彼时的点头之交,一路维持了下来。我们会说起当年种种,老师、同学、校舍。那些名字,那些事、那些地方,不需注释不需说明,因为,那十一年,我们在同一个地方,与同一群人一起度过。
msn上她照例恭喜,然后我们说起旧时同学。她秋天伊始便海归了,回到故乡,跟同学见了一轮。我才知道留在故乡的同学原来那么多,那么多人已经做了父母,还有从前班上最美的那个瓷娃娃一般的姑娘,竟然跟绝不起眼的XXX成了一对儿。
算算高中毕业到现在,到明年,正好十年。

2. 《三岔口》

《三岔口》出了那么久,我直到今天晚上才看完。在加州看了前30分钟,然后关掉睡觉了,今天晚上吃完饭,一鼓作气看完了。
小郭那段十年的念念不忘,明明假得要死。可是当曾志伟说“你就当她还活着,你们分了手”;而小郭说,“你去找她出来,我跟她分手”的时候,我的鼻子还是忍不住一酸,大学女生脾气发作,眼泪汪汪起来。
而那段刹车戏就更不必说了,摆明了骗眼泪的桥段,我还是义无反顾跟着捧场,泪眼模糊,鼻子发酸,紧紧抱着自己的手臂,看他从车里倒栽下来,车轮在他身后千钧一发的停下。而他挣扎着站起来,手脚仿佛都不属于自己,摸索着看他女友的照片,放在衣兜里,颤栗着坐在卡车前栏上,不住发抖;然后又掏出照片看,背靠着卡车走几步,身体神经仿佛都抽离,整个人抖如谷糠。
画面是安静的,繁华的街道,围观的人群,在卡车刹车的那一瞬就被断掉了声音。
只有音乐,
只有音乐。
整部不知所云的电影,神经兮兮莫名其妙的杀与被杀,枪战与钢丝,甚至小吴和小郭的急速狂奔,在我看来,统统顶不上这两幕,小郭的一句话,和这雾气蒙蒙的一分多钟。
假吗,当然假。
不要说十年,便是如此念念不忘十个月,也堪称长情。
可这假,在小郭十年后微微憔悴的容颜上,和他歇斯底里几近疯狂的神情上,我居然,相信。
11月初一个大学时代的好朋友来DC开神经会议,在我家住了一个晚上又一个白天,说起饮料,她笑说,我知道你只喝百事,因为郭富城。
我脸一红,八百年前的旧事,她都还记得。
上世纪末郭富城曾经是百事的代言人之一,那会儿北京百事有个什么活动,集够瓶盖XX个,可换有他头像的黑色T恤一件,XX个,海报一张;XX个,CD一张。因为活动仅止夏天,我发动了我所有的亲朋好友给我喝百事可乐,那一阵子连信里都夹有瓶盖儿。
总算让我在夏天结束前把海报、T恤和CD统统拿到。
98年我亲眼见了小郭一面,是在学校的百年校庆晚会上。
那是个微微下着雨的晚上,舞台搭在五四广场上,我们自己扛着凳子挤进人群里,尽可能的往舞台靠。
那天晚上来了很多明星,小郭是压轴的,之前还有田震等等当时还算比较红的歌手。
小郭在那晚算不上受欢迎,他的普通话说得不标准,迷他的歌他的人的,也不多。比起那晚的田震,小郭那几首歌有点儿冷场。
我现在还记得我当时的焦急,全身上下腾腾的热。
后来班里在学生会做事的人还说,啊你喜欢郭富城啊,那你下午该来的:那天下午下雨,原定的走台除了他,一个人也没来。他一个人冒着雨,在台上演练了十几分钟到半个小时之久,我的同学说,那会儿你要跟他合影签名,都没问题啊。
当时听了心里真是欢喜,觉得自己喜欢的人,果然没错。
那一场以后,追他的热情,慢慢就淡下去了,太多事情,太多人,太少时间;热情,终于也被省了下来。
这一次在《三岔口》,才又见。
居然仍然是十数年前那样的眼睛,睁得那么大那么无辜。
他说,“你找她出来,我跟她分手”;
他说,“我找了你十年”。
影片末尾毫无新意的是下着瓢泼大雨的夜,郑伊健翻着白眼吐着舌头,该是濒死的神情我却是漠不关心,李心洁也仿似痛苦的说,“我也等了你十年。”
然而两人拥抱的一瞬间,李心洁飞快推开他,冲到郑伊健身边又是亲吻又是哭泣。
她所谓的十年痛苦,与他的青春无关,与他的爱恋无关,与他的等待无关。
与他无关。
十年过去,找不出人,也不得不分手。
总是要跟从前说再见,找到也好,找不到也好。
不见了的人,放下最好。

E

2005.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