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王蒙《张洁—极限写作与无边的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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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洁的三卷本《无字》的开始,作者写到长篇小说的女主人公吴为要写一部小说,“她为这部小说差不多准备了一辈子,可是就在她要动手写的时候,她疯了”。这样的描写是凄厉和令人战栗的。是的,这是一部充满了疯狂的激情和决绝的书,是作者的力作,是作者全身心的投入,是一部豁出去了的书,是一部坦白得不能再坦白,真诚得不能再真诚,大胆得不能再大胆的书。我称其为极限写作,就像横渡渤海湾与英吉利海峡是极限运动一样。
  这是一部“字字血,声声泪,激起我仇恨满腔”的书,这是一部“痛说血泪家史”的书———虽然其内容与小常宝或李铁梅大异其趣,仍然使人想到了解放后诉苦教育的心理与文学模式。写完这部书,作者的愤懑与恶声算是到位了。
  有许多作家包括年轻时极其激进壮烈的作家,进入老年之后,呈现出一种恬淡,一种超脱,一种与生活与环境与亲人乃至仇敌的适度和解,一种更多是反省与自慰的回顾,一种无法排解的对于往日的怀恋。当然也有至死“一个也不宽恕”的,比如鲁迅,比如张洁,甚至是老而弥仇,老而弥怨,老而弥坚。作为朋友,也许我宁愿建议她更心平气和一些。作为一个同行,我为她的不和解而感到困惑,因为她面对的一切毕竟与鲁迅面对过的不同,其不宽恕也不具备鲁迅的不宽恕的内涵与意义。但是我又想,如果人人彬彬含蓄,笑不露齿,还有张洁吗?不平则鸣,愤怒出诗人,太心平气和了,成仙成佛得道通达了,还能有这样一部书令你谈论,令你激动,令你不安,令你如芒刺在背、如坐针毡乃至令你疯狂吗?从文学史与阅读的角度,有这样一部书好还是在摇篮里就把它平息好呢?那还用问?
  我相信作者在写这部书时候的坦白与真诚,包括对自我的无情拷问。但是我仍然不能不感觉到作者对书中的女主人公母女的钻牛角尖式的怜爱,以及她为这一对母女与周围的人的“一零”关系,即善良者与险恶的世情直至亲情的对比关系的痛心疾首。整个作品是建造在吴为的感受、怨恨与飘忽的———有时候是天才的、有时候是不那么成熟的(对不起)“思考”上的。我有时候胡思乱想,如果书中另外一些人物也有写作能力,如果他们各写一部小说呢?那将会是怎样的文本?不会是只有一个文本的。而写作者其实是拥有某种话语权利的特权一族,而对待话语权也像对待一切权利一样,是不是应该谨慎于负责于这种权利的运用?怎么样把话语权利变成一种民主的、与他人平等的、有所自律的权利运用而不变成一种一面之词的苦情呢?
  然而,这里悖论又产生了,一个作家,他或她能提供的只是一个、一种或某一类文本,谁能面面俱到?谁能包容万物?“片面的深刻”云云,现在变成了一个时髦的褒词儿。不是有的作家正因了缺少片面或缺少偏激或不够疯狂而受到另类炮手的责难吗?不是这里也可以看到“矫枉必须过正”的伟大命题的光辉吗?说到疯狂,也许我们还应该提到陀思妥耶夫斯基,他的魅力,不正是存在于他的癫痫的已发作与欲发作之中吗?不幸的或是幸运的是,陀写的是革命前的俄国,所有的疯狂就变得无比正义和师出有名。鲁迅的时代也具有这种革命前夜的特点,这也是国家不幸诗家幸吧。
  究竟是应该无所不写还是有所不写?如果是行为,那么无所不为显然不是褒义的,而有所不为是一个人的节操与原则的表现。写作,这是一种行为抑或仅仅是前行为?如果无所不写,还有没有隐私与尊严,文德和文格之类的考虑?或者,一部小说和一部揭发材料之间的区别应该怎么样界定?而如果有所不写,隐私与尊严乃至文德文格云云会不会成为一种徒劳地为“无边的现实主义”(这是法国文学评论家加洛蒂于一九六三年所著的一本书的题目。这里仅是从字面上借用此词,不尽符合原意。)划定疆界与修造堤防的蠢事,乃至成为逃避与钳制、粉饰与媚俗的口实?
  比如那位丈夫面对妻子的裸体而评论比自己小二十岁的妻子的衰老,使妻子感到如同是广岛的原子弹轰炸。我相信这会是女主人公的真实感受。那个(被描写为)顶级男人的说法对于一个敏感的女人太不礼貌了。这里的描写与议论堪称警惕、敏锐、针尖对麦芒即给予了无情反击。谁能想得到从《森林里来的孩子》与《爱是不能忘记的》发展到了这一步!人类的爱情却原来就是这样脆弱和骗人!但把一句无礼的夫妻废话喻之为用原子弹炸广岛,那死难的几十万日本平民能承认其可比性吗?
  然后妻子不再与丈夫做爱了,OK,那确实是他们两口子的事。丈夫谈到他与前妻离婚是因为前妻不让他操了。这个说法第一不雅,第二带有两口子床上说笑乃至被窝里调笑性质,带有各国都有的荤笑话即dirty joke性质,再上纲,还有几千年男性中心造成的男子的性主动性霸权意识。其实英语中fuck这个动词既可以说男人怎么怎么了女人,也可以说是女人怎么怎么了男人。这个动词是相互的动作而不是单方面施暴。从中能得出女主人公之被娶乃仅仅是为了让操的必然结论来吗?如果只是找一个让操的女人,用费那么大劲吗?如果说在爱情与婚姻中女为了男付出过许多,那么男为了女,就没有付出过什么吗?得出自己受到奇耻大辱的结论,与其说是分析的结果,倒更像是早已不共戴天的诛心。对这种驳论的非逻辑性,曾经生活在连年运动的社会环境下的我们这一代人,是怎样的不觉陌生哟。
  从中得出“两块老肉”的愤激话语,惨烈则惨烈矣,却超出了某些人类尊严与格调的界限,而涉嫌乖戾啦。
  然而,正因为是两口子之间的事,就无法用逻辑来论证,甚至难以用尊严和格调控制。所有的逻辑,所有的文字,包括最真诚最痛苦最雄辩最俏皮的文字,在这里都是无力的。所以这部小说命名为“无字”,这样的命名不是偶然的。用无边的字来表达无字,难矣哉!然而在成功的与不那么成功的文字书写后面,我们感到了作者的比一切有理有力与无理无力的文字更动人的淌血的破碎的心。

  但我辈又不能忘怀那些从小受到的教育和自幼珍视的价值。如果已经活了大半辈子,难道没有留下什么值得确实为之一活的体验?如果你爱过一个人,哪怕是最后上了当,可以不可以珍藏一点有关他或她的记忆?“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徐志摩诗)即使爱情的乌托邦破灭了,记忆的诗篇会存留下来。生命、人类、地球和宇宙里,总有一点点东西值得眷恋、值得爱惜,如梦如烟,仍然牵心挂肚,先期凋谢,仍然温暖心头。在我们撕碎一个偶像的时候,其实也撕碎了自己,但总不要把对生命和世界的珍重也撕碎了啊。这就是孟子说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吧。
  尤其是夫妻之间情人之间前夫前妻以及家人之间与各种不尴不尬、弗洛伊德的人际之间,这类狗扯羊肠子的鸟事,往往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打是疼,骂是爱,愿打愿挨,互动互映,难解难分,谁当真欺负了谁?谁乐于受谁的欺负?(在男女间也许欺负是一个绝妙好词。)清官难断,煽情何苦?其中一个成功常常就是两个成功,一个破灭自然是两个破灭。他或她的身上有着你照耀与投影的一切,能不能对某些价值再手下留情些?爱过了也恨过了,到底意难平,也还不妨解脱与尊重一点。至清无鱼,至察无徒,从上身到下体全放到X光下,情人眼里,也出不来西施。爱欲生烦恼,烦恼生嗔怨,此恨人人有,相煎何太急!落了个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还有美好的文字写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的石头上。呜呼,哀哉,曹雪芹毕竟不是笑笑生,林黛玉、薛宝钗与贾宝玉毕竟不是潘金莲、李瓶儿与西门庆啊。
  我也很欣赏陈寅恪的说法,他说去国如同再醮,不宜多说前夫的好话,更不可再说前夫的坏话。说得妙极。
  好的是,此书总算没有囿于男男女女、床上床下的恩怨情仇,因为女主人公吴为努力去从社会、历史、政治、人生沧桑的各个方面去分析去追根溯源那些令她失望已极的男人,力图从一切方面找原因,找理解的钥匙,从历史的动荡与扭曲来分析那些本来应该可爱的男人的变形与冷酷。她入木三分地层层解剖着胡秉辰与顾秋水,甚至连包天剑这样的旧军人将领也写得活现。此书一唱三叹,高屋建瓴,且叙且议,气势恢宏,特别是第二卷,颇有可圈可点之处。写到了东北军、张学良、抗日、二方面军、四方面军与党的地下工作。写到了军事、政治、党务与社会变迁,写到了北京、西安、东北、上海与延安,颇有力透纸背与令人拍案叫绝的高论与俏皮及黑色幽默———当然也有皮毛之见与信口开河。反正没有什么人要求这本书成为党史读本。这方面的书写令人肃然起敬,给人面貌一新之感,而作者的纤细的笔触也变得雄浑如椽起来。一个人有了一定阅历见闻,又敏锐而且善写,这确实极其宝贵,她或他一定能为后人提供一点历史的证词,镌刻在读者心上。女主人公也许应该感谢她所极其不满的那父亲与后来的丈夫吧,正是他们引起了她对这些大事的兴趣,使她接触了也多少了解了这一百年来至少是几十年来中国发生的大事,使她的飘忽的、时而天才时而天真的头脑得到了不仅在私人事情上而且在国家大事上一试身手的机会。只是她几乎是幸灾乐祸地总结性地想着顾与胡的殊途同归,这么冰雪聪明的人儿,怎么就想不到她也在或将要或可能与他们做某种程度的殊途同归呢?为什么她能犀利穿透地俯瞰书中的一些人,却不能俯瞰另一些人特别是女主人公自身呢?
  我还要说,只强调势不两立与只强调殊途同归,只强调换了人间与只强调竹篮打水直至全是“一盘臭棋”,是不是有同样简单、廉价的地方呢?
  对于贫贱母女百事哀的描写,太依依了吧?那个世道下,过这种苦日子的实在不是少数,比如《一江春水向东流》所表现过的。本文作者童年也度过了许多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日子。这确实不能完全归咎于某个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以后,回忆起过去是平静地微笑好还是无限委屈痛苦好?人是不是总应该心存感激和心存畏惧呢?书中的一些人后来有一段不是挺好的吗?她在爱情上也并不总是失败的记录。有多少不一定比自己差的人却没有赶上好时候,有多少人未尽其才未尽其情。爱过了也恨过了,骂出来了也哭出来了,难道这不是幸福?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相当充分地直至夸张地喜怒哀乐的机遇。任何一个人的成就里都包含着众人的关心与爱护,都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帮忙:所以还是心存感激之意为好。哪怕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老思想,也比老那么怨毒好。而畏惧呢,畏人,畏天,畏道,才能对自己有所约束。绝对地嘛也不畏,其实是红卫兵的口号。
  故事者旧事也,坐在电脑屏幕前回首既往,当然会纤毫毕现,如醉如痴,沉湎激烈,夸张表述———所以叫作家嘛。窃以为秋天是收获和成熟的季节,在秋日灿烂的夕阳与白云下回忆春天和盛夏,不必再得一次早春的流行感冒与夏天的中暑和急性肠胃炎,而不妨有所超越,有所静思,有所沉淀,有所不同,加点免疫功能。一面卑微着委琐着苦苦地期盼着等待着像是感情的乞儿,一面怨恨着不平着挑剔着汗毛倒竖地警惕着逃亡着像是感情上的苦主,而同时又是自恋着相思着梦游般地追求着感情上的lady and gentleman。在一个粗粝化革命化大众化的背景下追求一种自身也不甚了了甚至也压根儿做不到的贵族化、皮相的西洋化与布尔乔亚化,吃饭的时候点个蜡呀什么的,吴为又成了爱情的空想家、浪漫派。小姐心胸娘子军命,心比天高身在泥地,掉到了自产自销自怨的怪圈里,越挣扎越陷得深,越挣扎越是把一切曾经美好的东西化成渣滓污水,这确实是写出了一种悲喜剧一种性格一种典型一种大时代的小女人的内心,对于文学的画廊是一个新贡献新丰富,其中确也有不少值得吟味与思考之处。因为在吴为的情史背后,是中国人民近一二百年来甚至几千年来背离封建追求幸福的哀史。

 从卓文君到崔莺莺,从陈妙常到杜十娘,中国女人到底有几个人得到过爱情尤其是懂得了爱情?太惨了!然后从阿Q的革命到钱秀才的英语,从莎菲的悲哀到虎妞的违背父命的自由恋爱,从蘩漪的发疯到沈凤喜的发疯再到吴为的癫狂,从鸣凤的投水到陈白露的安眠药到小东西的悬梁,从刘巧儿团圆到杨香草终于离开了小女婿,从知青的“孽种”到“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以及从欧阳予倩到魏明伦的潘金莲再评价,从封建的仍然长命百岁到现代性本身的不足恃(现在批判现代性是很时髦的喽)……都反映了中国男女告别封建追求现代性这一进程的悲壮、愤激,有时候深刻有时候肤浅、有时候血腥有时候轻薄、有时候伟大有时候渺小、有时候英雄主义有时候丑态毕露的可叹可悲可惜可笑与可歌可泣。从这个意义上说,吴为的唐突与碰壁、聪敏异常与意气用事的私人故事仍然联结着历史的大内容大变迁,具有不可替代的典型意义。
  但是问题在于,就不能与吴为这样的性格拉开一点距离吗?就不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做万千思索,然后大提升、大悲悯、大沉思、大拷问、大理解、大宽恕与大赦免,迷途知返,泪尽而喜,道一声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春花秋叶俱往矣,从此入光明境,得清明理,抒澄明情,做分明事而再不斤斤孜孜、痴痴恨恨、嘀嘀咕咕,像驴拉磨似的在一间黑暗的小土屋里转圈子,就是说,可以进入一个新的阔大与高瞻的境界啦,天才的已经起飞多多的文友!
  还有因怕抓到把柄与之离婚才干脆离开他———这等于干脆造成事实上的离婚。怕看到走形才躲着他———这不离奇吗?我们对于婚姻的祝词是白头到老,从黑发到白头,这不就是祝携手直到走了形吗?真正的爱情不但是一道走形而且还一道进骨灰罐。巴金的文章里表示愿意死后把自己的骨灰与萧珊的骨灰混合起来,装到一个罐里,这样的描写是何等地温暖着读者的心。
  然而,即使你再挑上一车两车毛病,你无法否认这部书的不凡与独特,这部书的力量、这部书的值得一读的价值。它像火一样的灼烫,像冰一样的冷麻,像刀一样的尖刻,像蛇一样的纠缠。它孤注一掷,落地有声。它使你读了它就忍不住掺和进去,哪怕变成一根搅屎棍去搅和。它是一部用生命书写的,通体透明、惊世骇俗、傻气四溢的书。是一具按也按不住,补也补不齐,捂也捂不严,磨也磨不圆的精灵。置放在那里它又蹦又闹又哭又叫,你拿它没有办法。与那些轻薄的、油滑的、迎合市场趣味与牛皮烘烘的书籍相比,这样的极限写作的书还是太少了。哪怕它是一部捉襟见肘乃至破绽百出的书,却比许多游刃有余无懈可击的书更能掀动读者灵魂里的风浪。哪怕它是一部带有粗野、任性和矫情的书,它也比许多雅致温柔的书更见红见泪见人生。这样的书如无定向飞镖如达姆弹(炸子儿)如辣椒加了烈酒。哪怕它的语言与知识时有硬伤,然而这是一部有着自己的独特语言风格的书。我读着它,想起了印度作家说的话。他们说,他们也用英语写作,但是不是一般的大不列颠式或美式英语,而是印度英语。泰戈尔就是用这样的英语赢得了诺贝尔奖的。张洁的语言七抡八砍,鬼斧神工,妙趣灵气,自成一体,真让你没了脾气。
  不论作者为这部书已经和可能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它已经刺破青天锷略残地浴血也浴骂地立到了那里。或者我们日后将会发现,在二OO二年,这本书的出现,是本年度文学阅读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2002年6月 

情何以堪读《无字》

情何以堪读《无字》

最早开始找《无字》看的时候,受到了蚕的劝阻,她说:别看了,一个女人一生的怨恨都在这里面了;还是保留对张洁的美好印象吧。
我偃旗息鼓一阵。
搬到湾区以后,可获得的中文阅读较之从前无异于大海之于小洼。我终于还是没有抵挡住诱惑,从圣荷西图书馆里借来了《无字》。
张洁的《无字》。
跟我年纪相仿的文学女中青年们,多多少少都读过一点儿张洁吧,《从森林来的孩子》,《爱,是不能忘记的》,《祖母绿》,《沉重的翅膀》;她文字里的坚强温暖,柔情蜜意,无数次感动过我。
因为图书馆对中文书的管理到底有些缺失,三本《无字》,我只借来第三本。
不太厚的一本书,我断断续续的看了两个礼拜。最后看完是在上周日的上午,看完以后坐立不安,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又从另一个房间走回来。仿佛有一把火在我胃里烧着,让我全身从皮肤到内里,又热又焦。
爬上网给跟我一起看张洁的朋友们纷纷发email,写了一长篇,却又不知道自己的主题是什么,删了又删,最终只余下几句,草草发出去。
我又困惑又张皇:这是张洁吗?这还是张洁吗?这还是那个感动过我无数无数个夜晚的张洁吗?
伟大的摆渡为我找来王蒙发在《读书》上的书评《张洁—极限写作与无边的现实主义》,我看了又看,几乎流出眼泪来。
王蒙一定也爱张洁,不然不能写出这样字字在理,句句有爱的文章来。
过了两天,收到我email的朋友回信了,说《无字》还没来得及看,只看了介绍,只简简单单给了我一句“《爱,是不能忘记的》是在建构理想的爱情,而《无字》据说是在解构爱情。”
我迟疑又迟疑,不知道该劝她看,还是该劝她不看。
让我引用王蒙的句子吧,我不能比他说得更好。
“我相信作者在写这部书时候的坦白与真诚,包括对自我的无情拷问。但是我仍然不能不感觉到作者对书中的女主人公母女的钻牛角尖式的怜爱,以及她为这一对母女与周围的人的“一零”关系,即善良者与险恶的世情直至亲情的对比关系的痛心疾首。整个作品是建造在吴为的感受、怨恨与飘忽的———有时候是天才的、有时候是不那么成熟的(对不起)’思考’上的。我有时候胡思乱想,如果书中另外一些人物也有写作能力,如果他们各写一部小说呢?那将会是怎样的文本?”
可是他的另一句也说得很好:
“不平则鸣,愤怒出诗人,太心平气和了,成仙成佛得道通达了,还能有这样一部书令你谈论,令你激动,令你不安,令你如芒刺在背、如坐针毡乃至令你疯狂吗?”
如此便是两难。
我固然承认这是一本(仅从我看的三分之一而言就可以下这个结论)让人火烧火燎的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爱,是不能忘记的》甚至《祖母绿》更让我印象弥深。
然而我不能接受这样一本书出自张洁:我曾经那么爱她的豁达沉着,爱她的如诗如画。
“祖母绿,无穷思爱。”
这句话让我至今念念不忘。
我依然可以从细节处看出从前的张洁:胡秉辰在争取离婚期间给吴为寄剪报,折剪报时想,倘若折的能正好塞进信封,便意味着离婚一切顺利;不然就波折多多。结果真的一折就装进信封,他高兴了整整一天。
这样唯物主义变唯心的小情节,看得我微微回暖。可是,哎,不,马上我就挨了一耳光:原来这位默默期待离婚顺利的胡秉辰,除了对吴为柔情蜜意,还在轻轻抚摸杜莉亚的盲肠手术伤疤。
爱过吗?
一定很深很深的爱过吧,不然怎么会恨得这样深。恨不得每一个字都是一个子弹,从书页里飞出来狠狠的给这负心人一下,处处见血。
几十万字,满篇血泪,吴为怨自己恨自己;更怨更恨她生命中这些男人。
当年曾经那样竭尽全力的爱过,最终碎成一地玻璃;不,甚至没有玻璃的晶莹,最终成的,是一地难堪的鸡毛。
我一边看《无字》,一边冷汗淋淋。
之所以一本薄薄的书看了那么久,也是因为文字里不加掩饰的愤恨,让我不得不休息一阵,再重整旗鼓接着看。
哦,不,也许不应该把这本耗尽张洁一生心血的书那么简单的归结为对男女之爱的看透和绝望;这书不仅仅是关于这一家三代女人(可我只看到了吴为一代)与她们生命中男人的爱恨纠缠,让我看着更恨的,是她笔下的这些男女情爱之外。
让我失望难过的不是张洁的文字——即使很恨她依然有她的水准,也不是她的情节构架,甚至不是她明明白白的在小说里把自己的生活借尸还魂。
让我难过的,是即便灵动如她,也不能超脱自己。
曾与朋友聊天说起彼此共同在追看的小说连载,不免感叹,女性写手,长于文字情境:或旁征博引,或细节繁复,优美动人至画境;然而十之七八,无论是否临摹自己的生活或借笔下故事抒发心声,都不免陷入自怜自爱,终究失之小气。
而张洁之《无字》,自怜之外,甚至又添戾气;早年的温暖温柔只隐隐一现,字里行间,只见她愤恨无限。
小说正文的最后一句话,甚至明明白白的写着,“对这个世界,还有比这种仇恨更深的仇恨吗?”
张洁数年的著作里,我偏偏漏看一本《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当年不知道在忙什么,只在书店里匆匆忙忙翻过几页,印象里那是她写给她去世的母亲,一腔深情,满腹悔恨。那个时候已经隐约可见她对自己枕边人的不满,字字血声声泪,通篇都隐着一句“我不该”。
那或者是座桥梁,从过去的她,到今天的她。
而我遗漏了这座桥梁,只得张皇失措的在这边,怀念彼岸从前,对此岸扼腕叹息。
然而如王蒙所言,如此我不得不把自己陷入一个悖论:那么,谁说博爱的温暖的,便是好的;尖锐的痛恨的,便是次一等的呢。
王蒙把鲁迅往年的不原谅与张洁的老而弥仇相提并论,我想了又想,终究还是觉得不妥。不妥在哪儿,却也说不出来。
不仅仅是张洁的不原谅欠缺先生的时代意义吧,我想。更多的,是她的不原谅夹杂了太多对自己过往的不甘心:竭尽全力几十年爱过的一场,最后如同一场笑话。
也许我终究是狷介的,受不得如此赤裸裸幻化自我人生的指责讥讽甚至文字鞭笞前枕边人。
也或者正是我这点儿较真儿,我不能跳脱这个思维于高处看《无字》。我克制不了我卑劣的好奇心,每看一段,不禁琢磨:这里面有多少是真的,有多少是她亲身经历的怨,有多少是她由之发挥的恨?
我不得不想,故事的另一面,是什么?
《无字》此名也事出有因,岂止是因为她无边的字;不更是由那大名鼎鼎的无字碑幻化而来:此生功过,由后人评说。
然而碑可无字,这几十万字怎可无字。有谁看了全篇,能真正超脱局外的看待墨荷叶莲子(俺没看上这两人)和吴为?
我们所看所感,难道不是吴为的——或者干脆直说了吧,张洁的——所爱所感?
看《Before Sunset》的时候,男主角说,“Isn’t everything autobiographical?”
文字一途,中西相通,古今相同。
如此说来,这般写来写去,究竟我也不知道我自己的意难平在哪儿。
我想,我只是想念过去的她。
然而不曾穿过她的鞋子,我怎好说,保留从前爱时的美好?
无奈之下,只得重温一遍《祖母绿》。
知道所有曲折以后再来看张洁,可以在她所有的故事里看到吴为,看到胡秉辰,看到白帆。是啊,《祖母绿》里的左葳不就是年轻英俊版的胡秉辰;卢北河难道不是一个温和版的白帆;未婚生子温和体贴的曾令儿,不就是吴为。
只是,这个年轻的吴为,更温和,更超脱。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那是一个饱经忧患,或者死而复生的人才会有的安详和成熟。”
我在她自己的文字里,看到我在找的那些话。
她说,“除了他之外,世界上还有许多值得去爱的东西。”;
她说,“九死而不悔”;
她说,“我将他们自己,再奉献给他们。”
她说,“无穷思爱……”

《无字》的后记是一首短短的诗:
“我不过是个朝圣的人,
来到圣殿,
献上圣香,
然后转身离去。
却不是从来时的路返回原处,
而是继续前行,
并且原谅了自己。”
我依然爱她,哪怕就为她最后这一句“原谅了自己”。
我期待她的下一本小说:不是终生等着的钟雨,也不是花了二十余年与自己挣扎的曾令儿,更不是吴为;应该是个新的女子了吧,更广大,更美好。

E
2007。02。19
“临表涕零,不知所云”

恭祝大家新春愉快,万事如意!

若是北京时间,应该是2月17日凌晨4点了吧,已经是大年三十。
老E我给大家拜年了:)
就借我这小小地盘,祝大家金猪年一切如意:想发财的财源滚滚,想升官的加官进爵,爱学习的学业有成,想成名的扬名四海,想找伴儿的立马碰上自己的灵魂伴侣,想生娃的顺利抱个金猪宝宝!
过年好!

E
2007。02。16
北京时间农历除夕
于加州圣何夕

浪子心声(待续)

周末找朋友来家里吃饭,吃完了饭开始唱K。
都是上个世纪的人,掏出来是新科技的DVD,放出来却是老得不能再老的歌。一张碟里连着放邓丽君梅艳芳陈百强张国荣黄家驹,贵妃感叹一声,“这些人都死了啊…..”
我不说话。
《似是故人来》用的是芳姑最后的演唱会,整个人瘦得薄薄的,头发染白,面容却依然坚毅。
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到后来人走了,贵妃送出去,我一个人在家继续看着。换到罗大佑的演唱会,是在香港,唱的是《浪子心声》,他却没有唱,只在高高的台上弹吉他,整支歌全部由台下听众合唱出来。
人比海里沙,毋用多牵挂。
君可见漫天落霞,名利息间似雾化。
已经是那么老,那么老的歌了;那个时候的男声,还以悠扬婉转见长,一波三折,款款深情。
我每逢听歌或者看老的电视剧的时候,总是深刻的觉出与贵妃的代沟。他说,这是我大学时候的歌/电视剧啊,我便说,啊,是我初中时候的了。八卦的想一下,杨某回忆过去的时候,要到哪一年翁某才能有共鸣呢。不过在科学的世界里,漫长的几十年只是匆匆一瞬间,或者他们之间的时代差距,还不若我跟贵妃之间的阔大。
一日听到最近的流行歌,我听一会儿,实在接受不来,吵吵闹闹的便要去关。贵妃批评我说,你听不下流行歌的时候,说明你已经老了,你已经跟不上这个时代。我啼笑皆非,倒想起小学的时候听小虎队,我妈确实甚多不满;只好把要摁关的手收回来,悻悻安静下来。
所以我平常多数听古典,起码我听贝多芬不会被人认为是上百岁的人;若一不小心放出许冠杰,只怕就有人上来问,太婆年岁几何?十分难堪。
依我说天天做面膜做瑜伽根本没有用,你想假扮大学校园里的青青大学生,可以,开口唱一句来听听。

雨后的天边有彩虹

下午正昏昏欲睡时分,贵妃打来电话,说道,快出来看,天边有彩虹。
我跑到阳台,没看到,只觉得外面还淅淅沥沥的下着呢,贵妃说,是啊是啊,我们这儿也下,但是也出太阳,所以有彩虹了。你去看看吧,在南边。
南边是哪边?
我着急忙慌的换了衣服冲出去,果然在院子里看到,阴沉沉的云上,半轮彩虹。

 
雨后的天边有彩虹

My Moth Orchid

江湖再战

不知道有没有人关心我家的水仙,如果有,也许注意到我已经很久没有提到它了。
不是水仙失宠了,而是不幸发生了。
在前不久我给开花的水仙们喜滋滋的拍了几张照后,它们又支撑了一天。那天正是花开正盛的时候,我听信不知道谁的传说,预备给它晒点儿太阳,于是把整盆水仙移到窗台上,还特地打开窗帘,预备让它们晒半个上午。
我才进屋里,悲剧就发生了。
我听到哗啦啦一阵碎玉般的声音,心叫不好,猛地冲到厅里。
迟了,一切都已经迟了:我跟贵妃观察了那么多天的,好不容易抽了好多儿骨朵儿,开了好多花儿的水仙,从半个人高的窗台摔了下来,盆子还在窗台上,水仙却带着用来压它的半盆子玻璃棋子儿一起到了地上。
我还抱着半点儿希望,把花扶起来,却见大部分叶子和花枝儿都冲中间折断了。
我赶紧把它抱回厨房,泡上水。然而折了的枝与叶子中就都是折了,这病怏怏的水仙在我跟贵妃的关注下又勉强撑了一天,终于还是撒手仙去了。
正是红到极时便成灰。
贵妃跟我打算赶紧再弄一头新的水仙养起来,以抚平悲痛。跟狸狸说的鱼的故事里似的,我们俩也是那种正房挂了,赶紧娶两房姨太太安慰受伤的心的人物。
不料时间逼近新年,超市里居然再也没有水仙卖。
为了找水仙,我还找到了一家专门卖花的花房。我急冲冲进去问有没有水仙卖,卖花的人神秘兮兮的说,“我们中国人,都觉得水仙风水不好,所以我也不卖。”
我狐疑的打量那个花店的主人,感觉十分诡异,据我所知,喜欢在农历新年里在家养水仙的,也只有中国人吧?
我在那店里不到五分钟时间,店主把这句话重复五遍之多,看着我仿佛是看走入迷途的羔羊,拼命想把我从悬崖上拉回来。
我最后悻悻撤退,又拉着贵妃走了附近所有的中国店,都空手而归。
慢慢的,我们终于适应了早起没有水仙花可看的日子。
看,再大的悲痛,也能被时间抚平。

昨天晚上请贵妃的同事来家里吃饭。门一开,他们捧进一盆兰花。
兰花啊,同志们!那可是我在花店里只敢远观的花种啊!!!
我跟贵妃对视一眼,贵妃沉痛的开口,说起我们的水仙往事。哎,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呢,一有机会,还是出来隐隐作痛。
等他同事一走,我们俩又开始对着研究这兰花。一研究,突然想起,啊,别在包装纸上的饲养说明,居然给贵妃扔垃圾桶里了。于是两人分头翻垃圾桶(!),总算是把那张破纸头翻出来,起头第一句话就非常具有鼓励性:Phalaenopsis, the Moth Orchid are the perfect orchid for beginners.
BEGINNERS!那不就是我们嘛!
于是漏夜装盆,铺土,细心的擦叶子,浇一点点水,看到说明上说不能直接照日光但需要过滤过的强光,赶紧还把窗帘下下来;又把温度调高再调高,到适应这棵宝贝的生长室温(75-80度)。
今天一早见阳光可以,贵妃赶紧提醒我,快拍照吧,给它拍照。
我绕着盆子转了一圈,发现昨天的一个小小花苞,今天已经微微的张开了,那么是不是说明,至少,是活下来呢?
上帝保佑!

二十四节气之芒种(小说)

之芒种
螳螂生 鶰始鸣 反舌无声

云雷对珞珈是一见钟情。
很久以后云雷想起,那天是芒种。
是个晚上,云雷在西直门附近预备搭乘运通106,在人民医院附近过马路的时分,身边五六个人嘻嘻闹闹的,有人不住大声笑。
云雷自然而然的转头看去,这时分正好有车开过,车灯扫过一片雪亮,站在路边的珞珈便在这车灯中闪亮现了一下,又自隐去。
那一瞬间于云雷而言,犹如晴空闪电,自己正被劈中的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黑暗了,云雷的眼睛里只残留了珞珈的身影。
天公作美,珞珈也是要搭乘运通106的。
这于云雷而言其实一点儿也不重要,那个夜晚他愿意陪珞珈走遍整个北京城。
两人站在运通106的站台下,云雷不住转头看珞珈,越看越是心神荡漾,却不知道怎么搭讪。
要怎么开头,才能不像登徒子?问她时间?问她路线?还是,直接上去问她姓甚名谁请她准许自己握她的手?
这时代所有年轻女孩子都充满了警惕,云雷总不能上去就表衷肠,“这位女孩,我对你一见钟情,请你做我女友?”
就这么焦急等待的时分,运通106来了,明黄的车身,雪亮的前灯把珞珈又扫了一遍。
云雷在旁边看着珞珈的身影又一次从黑暗中生动地浮现,又再沉入黑暗去,心中竟是欢喜得隐隐发痛。
两人就这么在公车上坐了一路,云雷坐在珞珈的斜后面,一遍一遍的用目光抚摸她;用力之大,眼眶里竟然微微的湿了。
老天爷那天真的很开眼,珞珈不仅跟云雷同路,而且终点一致。
原来两人竟是校友。
云雷看到珞珈站起身准备下车的时候,心都欢喜得要炸掉,还要佯自镇定的跟她前后下车。
下车的时候珞珈疑惑的回头,想是云雷一路的注视到底还是让她不舒坦了。然而回头看到云雷,一脸忠厚老实甚至有些木讷的神情,珞珈放下心来。
云雷跟着珞珈进了校门,心知再不抓紧机会只怕这个夜晚就算白费,鼓足勇气走上去叫住珞珈,“同学。”
珞珈停住,回头看他。
云雷心里翻来覆去无数个对白,实在不知道哪一句好,竟自停住。
珞珈看他不语,掉头就走。
云雷赶紧追上去,“同学!”
珞珈不耐,在前面快步走起来;云雷也赶紧加快脚步跟上,一时情急,倒也不及细挑,在后面呼喊着问,“同学,请问你是哪一级的?”
珞珈站住,愤怒的看他,“你干什么?”
云雷情急之下倒有机智,马上答道,“你别误会,我也是这学校里的。”他一边说一边主动掏了学生证出来递到珞珈面前。珞珈一把拨开他的手,云雷接着说,“我是心理系xx级的,因为要毕业了需要做论文,想找几个被试做实验。 ”
珞珈一脸怀疑,“那你到三角地贴个海报不就好了。”
云雷把头点得似鸡啄米,“是,是,我是要贴的,这不是正好在106上碰到你,我这试题跟公共汽车有关的,心想正好嘛。”
珞珈露出更加怀疑的目光,“你是心理系的,但是实验跟公共汽车有关?”
云雷一头的汗,继续编下去,“啊,是,是我自己设计的题目,想看看……那个……常乘公共交通的人的……啊,常乘……公共汽车……对……那个性格有没有明显影响。”
珞珈上下打量云雷,云雷心里不住给自己鼓气,硬是把这个不着谱的实验给说完了。
珞珈此刻已经认定云雷是登徒子,谅他在校园里也不敢如何,倒是冷静下来。她克制心中暴怒,故意做了个文质彬彬的模样,“原来是心理系的师兄,请问兄台怎么称呼?”
云雷猛地拨云见日,心中狂喜,赶紧颔首做了个抱拳状,“不敢当不敢当,在下云雷。”
珞珈听来认为他有意戏弄,更加生气,转到脸上倒是一笑,“这下可巧,鄙人云重,可称兄台一声妹也。”
云雷见她笑了,心中欢喜,嘴上便轻薄起来,顿足道,“你这人好不解风情,这当口,不是应该说你行不改姓坐不改名,张丹枫是也。”
珞珈眼珠一转,继续顿首,“不敢不敢,在下一不喜着白衣,二不喜吹笛,实在不敢掠美。”
云雷倒没了辄,想了想说,“那我委屈一下也罢,就权且复姓澹台吧。”
珞珈大笑,半天直不起腰来。云雷看着她笑,心情舒畅。
珞珈笑了半天,看云雷一直在旁边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倒不好意思起来,最后终于说,“好了好了,不跟你闹了,我叫珞珈。”
云雷诚恳地说,“我真的叫云雷,云朵的云,雷雨的雷。”
珞珈瞠目结舌。
云雷再度掏出学生证,递到珞珈眼前,“真的,你看,我是心理系xx级,我真的没有骗你。”
珞珈这次接过来看了看,半天笑起来,“云雷……你爸妈看来真的不是武侠爱好者。”
云雷这一生第一次为自己的名字谢谢父母,嘴上继续说,“是啊是啊,不然至少该给我取名云重,也跟我性别比较符合。”*
两人经此一役,便是认识了。
珞珈其实个性外向活泼,如此警惕,实在是因为陌生人搭讪,又是夜间,委实让人不得不目光炯炯的审视。
云雷那夜死皮赖脸,终于套出珞珈的系别年级,十分欣喜;又一路跟着珞珈到了她宿舍楼下,看着她进了楼才依依不舍的回去。
之后他就常常报道,早出晚归,在珞珈的宿舍楼下迎接清晨,送走夜晚。
不出三周珞珈的室友们都开始纷纷取笑,珞珈十分难堪。她们尚没有在这学校里混出老皮老脸,不及见识男生们的死缠烂打手段;乍见云雷如此无赖风趣,又是好笑又是惊诧。
好在云雷并未使出送花跑早操的烂段数,不过时时日日围着珞珈,舌灿莲花,十分自然。
看到珞珈因为自己说的话笑得前仰后合,于云雷是巨大奖赏。他沾沾自喜想,“我能让她笑,这有多么好。”
一日午饭完毕,珞珈出了食堂,找了个地方坐下;云雷并不坐,只站在旁边,俯视珞珈。
珞珈给他看得无奈,挥挥手示意他也坐。云雷不动,笑着说,“我给你挡太阳,大夏天的,别晒坏了你。”
珞珈看看自己,果然是笼在云雷阴影之中,她看云雷,“你要干吗?天天绕着我转不烦吗?直说了吧?”
云雷见机不可失,赶紧上前俯身拉住珞珈;珞珈挣开;云雷做苦脸状,“我要什么你不是很清楚,又来问我做什么。”
珞珈哼一声,“总要等你说出来我才能拒绝你,不然平白让你说我孔雀开屏,不是很无趣。”
云雷叹气,“我这不是怕你拒绝所以干脆不说啊。”
珞珈斜眼看他,“你倒聪明。”
云雷赶紧自我吹捧,“是,那是,你到我们系打听打听,我年年都考第一名,肯定是今年的优秀毕业生,优秀论文~~”
珞珈对云雷这一套已经很熟悉,无可奈何,最后只好说,“你去死!”
云雷嬉皮笑脸,“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珞珈放弃抵抗,站起身来意欲走开。云雷一把拉住她,难得的文艺腔起来,他看着珞珈说,“珞珈,珞珈,我……喜欢你。”
珞珈摇头,“我知道啊。但是我一定要喜欢你吗?”
云雷点头,“当然,你不喜欢我的话,怎么叫两情相悦啊?”
珞珈实在气极,倒笑起来,一边转身就走;想想又想撂句狠话,回过头来。云雷站在后面期待的看着她,背后的阳光把云雷勾出一个金光闪闪的轮廓;他的表情无比的严肃,眉眼在逆光里模模糊糊的,让珞珈心中一动。
这一幕仿佛在什么地方出现过,熟悉得竟象从她心底抽取出来:从阳光到阴影,从云雷的眉目到身边人经过时的自行车铃声,一切都细致得栩栩如生。
是哪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相逢好处无一言。
珞珈十分茫然,呆了很久,终于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云雷留在原地,一直看着珞珈到路的尽头,又拐了个弯。夏天的银杏树郁郁葱葱,阳光下看,绿得要滴出来。
珞珈走到转角站住,回过头来看云雷;云雷如梦方醒,赶紧追了上去,拉住珞珈的手。
这次珞珈没有甩开。
很久以后,云雷都记得珞珈的背影和她转头的瞬间;背景里的一片绿荫把短短的片刻衬得如同电影里的画面,美好得不像真的。
到两人拍婚纱照的时候,云雷对摄影师千求万请,硬是一车拉到校园里在林荫道下拍了他和珞珈无数合影。
珞珈不肯招摇,是以两人都是便装。
拍完照回来两人坐在影楼的车里,一起看外面的车来车往,人群熙攘。
云雷问珞珈,“你不问我为什么非要到那儿去拍一套?”
珞珈笑起来,“你这张嘴,我不问你也要啰嗦到我老死,我还是省省力气。”
云雷也笑,“如果能在你身边啰嗦到老死,那有多好。”
珞珈难得没有跟云雷斗起来,非常感慨的叹口气,接着说,“嗯,那多好。”
前面的摄影师和助手齐齐回头,“拜托小夫妻不要那么肉麻,我们还想平安开回家去。”
一车人俱哈哈大笑,十分热闹。
车开过运通106的车站,一辆公车慢慢悠悠的从站台离开,云雷转回头去看它,突然贴着珞珈耳朵说,“珞珈你知道我其实在运通106站台上瞄上你”
珞珈躲开,“对,你说过了,一百遍,不,一万遍。”
云雷补充,“我昨天才知道,原来我们遇见那天是芒种。”
珞珈挑挑眉,询问的看云雷。
云雷解释说,“是个农历节气,据说是一年里最忙的季节,要收要种要播。”
珞珈取笑,“所以你那么着急忙慌,死皮赖脸?”
云雷点头,“是啊是啊,不然赶不及,这一生的收成就毁了。”
珞珈笑也不是,气也不是,表情走马灯一样在脸上变换。
芒种之日,有芒之麦需收;有芒之稻可种。
时机一纵即逝,当然要快快抓紧。
云雷珍惜的看着身边珞珈的眉眼,从心底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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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这一段需要一点点武侠小说背景知识,因为太基础了,就不详细说了,若是没有看懂的同学,嗯嗯,你们一定是没有看过梁羽生先生的《萍踪侠影》,我强烈推荐去看一下哈,个人认为算梁老的精品,非常短,一天不吃不喝就能看完。
那本书的大致人物关系是酱:云重云蕾是兄妹,张丹枫云蕾(嘿嘿,话说云蕾出场是女扮男装,所以张丹枫一直管她叫小兄弟)是一对儿;美女澹台镜明本来暗恋张丹枫;云重对澹台镜明一见钟情后来两人也成了一对儿;所以云雷同学说自己复姓澹台的时候,实际上稍稍占了珞珈一点儿便宜。
俺这篇稿子事先给三个人看过,两个一看就懂,一个完全没看懂。这个没看懂的铜子儿说,谈个恋爱真不容易,还要通武侠天文地理……,同鞋们啊,武侠小说,难道不应该是我们的中学必修课本嘛,哎呀呀~~~

谁能回到从前

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很奇怪,突然回到大学宿舍里,好像是放假回来,大家都在打开行李,宿舍里乱哄哄的。跟老五凑着吃从家带回来的小吃,老六在下铺叫叫嚷嚷的。
一切都很像真的,宿舍的窄逼,铁架床的吱吱声,老五叫我小名的时候,娇滴滴的音色。
可是,啊,可是,即使在梦中我也记得过了那么多年,因为老大,带着女儿回来。
我们都围上去看她的小女儿,小妞儿跟她爸长得一模一样,十分趣致;还在小姑娘哭起来的时候,手忙脚乱的给老大帮忙。
早上醒来觉得十分惶惑,原来在梦里,也不能回到从前。
我总是很怀念大学里的日子,其实大学里有啥呢:六个人住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上床需要爬上去;因为铺太矮,不能在床上站着;宿舍正对着水房,门上的气窗正在走廊的灯下,晚上熄灯以后总是十分喧闹;一年级没有修门槛之前宿舍里还经常发大水,因为挨近水房和厕所,我们打扫卫生的时候都不能细想水从哪儿来;洗澡需要出楼走五分钟,冬天从澡堂回来,头发都已经结冰;没有洗衣机,也没有热水,冬天洗衣服骨头仿佛都冻僵了……
可是,纵然我可以说出当时一千种一万种的不好,我还是制止不了自己的怀念。
感情总是超越理性,在夜晚跑来复原从前;然而理智也不甘下风,硬是在这个复原里,加上现实的痕迹。
大多数时候我觉得我并不十分怀念十几岁的日子,那时候虽然肆意,却不能自己做主,需要每天上课每天写作业;唯一的好处是真的年轻,一点儿也不怕犯错,因为总觉得有好多岁月可以修改可以弥补。——啊,这个好处岂不是已经绰绰有余。
哎,可是啊,今天回头看,总是忍不住想,如果,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一定不…….,一定要……。
可惜那时候太过肆意,就是我能带着如今的智慧(如果有的话?)回到过去,只怕还是要犯一样的错误做一样的错事。
真是的,好像青春就是用来浪费,和将来惋惜用的。

白驹过隙

很喜欢中文,觉得生成中国人真好,能有机会理解这门语言和它背后的故事。对我而言,中文是世界上最美丽最奇妙的语言。
很多词,在还不明白意思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有时候只是单单喜欢它写出来的样子,例如缥缈,例如朦胧,例如沙漠,例如永远;有些呢,是喜欢它说出来的声音,例如琳琅,例如环佩,例如悠远,例如苍茫。
大约两三岁的时候,爸妈教我背唐诗。我那时候什么都还不懂,不过这样生吞硬背的,也在三岁左右记下了五十多首,其中包括,(笑),“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那个时候最喜欢的,是《凉州词》。我三岁的时候当然不能真的懂那首诗里的苍凉,只是单纯的觉得起首第一句的词都很动听;所以每次爸爸让我背诗,我总是抢先背这一首;到今天听那个时候的录音,背到这一首的时候,总是特别大声些,高兴些。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什么时候开始,突然知道这居然是首悲伤的诗呢。
前几天跟小海聊天,我惊诧于吴菜不仅已经会走路,还已经会说话,会自己打扮自己;我依稀仿佛,还记得不久之前,小海才把吴菜的B超照片给我看,兴致勃勃地说,我觉得她是天下最美丽的孩子,有十个手指,健康的胳膊和腿,和一切一切。我碰上故人,总不免要炫耀一下自己的记忆力,我说我记得小海在后花园的第一个精华贴,也记得她拿到小花以后的反应,还记得她若干年前在论坛上吐的口水的内容。小海果然被我打动,感动的说“如果某人有你一半用心就好”;又兼之说起我在后花园里的过去,说我单身那阵子,高兴的人管人叫bf;一不高兴了,就改叫男同学;我一想,啊,是,是有这么段过去,大约“答应”“常在”的,就是那个时候被叫起来的?最后小海进一步感叹,“如果咱俩结婚,都不用磨合。”
我下线以后还想了好久,曾经以往,过去从前。
已经过了那么那么久了吗?
高中一年级的时候,语文老师有个变态的爱好,喜欢让我们背成语词典:一个月背两个字母,第一个月,就背到了“B”。我别的没有,少年时代的记性是一等一的好,高中考历史最低考的99分,盖因历史书从中间任何一页翻起,我都能顺溜的背下去。
白驹过隙,是那个时候背过的,意指白色的骏马,从很窄的缝隙跑过的时间,比喻的是时间过得飞快。
我那时候不能懂得,只为了考试,赶紧赶紧地记下来。
然后有一天,突然的想起来,眼眶里就微微的热了。
所以你看,中文是多么的美:这一个词,有动有静,有颜色有声音,有情境有画面,然而,只用了四个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