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中文,觉得生成中国人真好,能有机会理解这门语言和它背后的故事。对我而言,中文是世界上最美丽最奇妙的语言。
很多词,在还不明白意思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有时候只是单单喜欢它写出来的样子,例如缥缈,例如朦胧,例如沙漠,例如永远;有些呢,是喜欢它说出来的声音,例如琳琅,例如环佩,例如悠远,例如苍茫。
大约两三岁的时候,爸妈教我背唐诗。我那时候什么都还不懂,不过这样生吞硬背的,也在三岁左右记下了五十多首,其中包括,(笑),“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那个时候最喜欢的,是《凉州词》。我三岁的时候当然不能真的懂那首诗里的苍凉,只是单纯的觉得起首第一句的词都很动听;所以每次爸爸让我背诗,我总是抢先背这一首;到今天听那个时候的录音,背到这一首的时候,总是特别大声些,高兴些。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什么时候开始,突然知道这居然是首悲伤的诗呢。
前几天跟小海聊天,我惊诧于吴菜不仅已经会走路,还已经会说话,会自己打扮自己;我依稀仿佛,还记得不久之前,小海才把吴菜的B超照片给我看,兴致勃勃地说,我觉得她是天下最美丽的孩子,有十个手指,健康的胳膊和腿,和一切一切。我碰上故人,总不免要炫耀一下自己的记忆力,我说我记得小海在后花园的第一个精华贴,也记得她拿到小花以后的反应,还记得她若干年前在论坛上吐的口水的内容。小海果然被我打动,感动的说“如果某人有你一半用心就好”;又兼之说起我在后花园里的过去,说我单身那阵子,高兴的人管人叫bf;一不高兴了,就改叫男同学;我一想,啊,是,是有这么段过去,大约“答应”“常在”的,就是那个时候被叫起来的?最后小海进一步感叹,“如果咱俩结婚,都不用磨合。”
我下线以后还想了好久,曾经以往,过去从前。
已经过了那么那么久了吗?
高中一年级的时候,语文老师有个变态的爱好,喜欢让我们背成语词典:一个月背两个字母,第一个月,就背到了“B”。我别的没有,少年时代的记性是一等一的好,高中考历史最低考的99分,盖因历史书从中间任何一页翻起,我都能顺溜的背下去。
白驹过隙,是那个时候背过的,意指白色的骏马,从很窄的缝隙跑过的时间,比喻的是时间过得飞快。
我那时候不能懂得,只为了考试,赶紧赶紧地记下来。
然后有一天,突然的想起来,眼眶里就微微的热了。
所以你看,中文是多么的美:这一个词,有动有静,有颜色有声音,有情境有画面,然而,只用了四个字而已。
白驹过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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