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字》而发的,再一点杂感

放下《无字》以后,这几天总在想起Jun很久以前写的那篇《安徒生故居》。那是2002年的事儿了,我还在读书,浑浑噩噩的。读到她发在后花园里这篇小小的短文,对我来说,是标志性的。我得说,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认真分离过艺术家,和艺术品本身。如Jun如说,我一厢情愿的把美好的人格赋予我喜欢的艺术家,认为他们是美的,好的,可仰头观望的。
我后来无数次回想起Jun在回帖里说的话:

真实的人生远比故事更加匪夷所思。正常健康无忧无虑的人多半创造不出像样的艺术作品。痛苦之花最美丽。读者书迷一厢情愿的希望好作家有完美的人格,可是人就是人,软弱虚伪,千疮百孔。

睫毛有一个习惯,她看网上的小说,倘或作者有了什么她不喜欢的举止,她便立即不看了,无论情节有多好,文字有多漂亮。久而久之,我也颇受了她的影响,很多连载,倒省下了天天追的难受。
然而追根究底,还是因为网上连载的这些小说,艺术力量到底有限,看也可,不看,也罢;总归还是没有好到可以让我们忽略一切小节喜欢的程度吧。
即使知道了安徒生的一生,我还是得说我实在是喜欢他的,从小到大;如果将来有了孩子,一定也要给孩子讲拇指姑娘小意达的花夜莺和丑小鸭,等等等等。
亦舒所谓的“爱得不够”,何止适用于男女之情。
有时候不免在想,以文字为工具的艺术家们,实在比其他的艺术家,更要接近读者,也更多地揭露了自己的内心;长篇大论的小说,不同于诗歌散文形式上抽象游离的优美,它容作者本身在文字里创造了一个世界,人物与时代,爱情与战争,也许是理想化的他们自己,也许,就是他们自己;也许是理想化的时代,也许,就是他们生活的时代。
而且小说家的时代性,比音乐家画家甚至诗人都更要清晰。千年以后我们依然可以为壁画上的飞天的灵动感动,可以为西斯庭上斑驳的人物震撼,可以为贝多芬莫扎特流泪,也可以为一句“葡萄美酒夜光杯”默然;这些艺术品的力量,可以超越它们所处的时代,超越它们最初被创造的时候的目的,甚至超越它们被献于的人群和最初被赋予的意义。
我们在听莫扎特的时候,有几个人真的认识那些最早应该接受这些套曲的夫人们?可这不妨碍我们欣赏,甚至,把我们自己当时的感情赋予与我们其实毫不相关的音乐。
艺术品的另一半,其实在接受者手中完成。
而故事却难了,如果不熟悉故事里的时代,有很多作品与生活背景,于人物甚至人物的感情,大约就不得不力量倍减吧。
《红楼梦》于中国人的力量,再怎么翻译,也很难由非中文母语的人理解吧,我想。
去年我在DC看《茶馆》的话剧,满座都是熟悉的黑眼睛黑头发,十分亲切。我身边零零落落的坐了几对非中国人,上半场一结束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我偶尔看看舞台上方的字幕,时不时说个“Foreigner”如何如何,心想不知道他们心有何感。回去的路上在车上倒是遇到了一对俄国夫妇,研究戏剧的,不仅坚持完了全场,还颇有见解。等车的时候他们问了些问题,我惊讶之下,不免提问,方知他们来之前已经把中国近代史那段时间的大致事件,吃了个透。
所以一直以为小说的力量,不仅受语言的限制,甚至大受时代的限制。
最近看到的关于《简爱》是贫穷女教师版的言情的论点,觉得很可爱。对不对呢,其实颇有道理,勃朗特所在的时代里简爱或许让人耳目一新;然而现今言情流窜的网络上,这样自尊自立样貌平凡置雇主的爱慕于不顾的女主角们,也不算太少了。
当然《简爱》的文字,到底还是不一般的。也是因为勃朗特姐妹(当然还有永恒的狄更斯),我对英国,一直有一个固定的烟雨迷蒙阴沉沉的印象。
是以真正能被很多年淘下来的作品,除了情节,除了时代,多少,还有有点儿不一般的东西,才能叫艺术吧?
无论张洁今天如何,也无论十数年她以什么心情动笔,我始终记得《祖母绿》的那句开头“黄昏像一块硕大无朋的海绵,将白昼的炎光,慢慢地吮吸渐尽。”
于当年十多岁的我,只是这一句,就已经折服。
爱一个人比爱一件东西一部电影要更难,盖因人总在不停的变,而雕塑电影音乐画作,一旦完成,基本上是不会再变了。
把《无字》的读后感发了后花园以后,颇有些回帖,让我想了很久。把愤怒发泄出来不再掩盖,于张洁本人来说,也许是一种自由的放松,自在的发挥。于她所完成的作品呢?
把作品与作家本身剥离来看,如果张洁是要写一封给她朋友的信,如《无字》这样的写法,甚至更过分的写法,我也不会诧异。毕竟我们从朋友那里需要得到的是安慰是体贴是拥抱是同情是爱;但是作为作品来创作,我个人以为,总需要为自己的文字负责。再有就是《无字》里纵然有依然灵动的语言,塑造的人物实在太过平面——我还是得坦诚我只看了第三本呀,人只好不坏,或者只坏不好;无论如何,不能算成功的人物塑造。
大仲马和雨果,同样写故事,同样声名显赫,两人是否能相提并论,就不免见仁见智了。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也并不该只是说说押韵的一句话。
或者我终究是个比较老派的人,我始终相信,也崇尚,美好的东西,是美的。道德的标准一直随着时代在变,然而我始终相信,有一些美德,无论时代怎么变,总是在那里的。
作为女人,我理解张洁的愤怒和不甘;但作为读者,我不。
有人觉得王蒙的评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甚至流于假大空与虚伪。也许是:也许他面对同样的遭遇,不仅不能做得更好,反而做得更糟,也许他不仅不能像他说的那样记得美好反而比张洁更加记恨。但这并不妨碍我相信,并且支持他说的话。
王蒙能不能做到,张洁能不能做到,还有芸芸众生里有多少人能做到,并不是判断一件事情正确与否的原则。
一件事情,并不是因为它易为,是以被称赞;相反,一件事情,是因为难为,所以稀有而美好。
去年蚕曾经写过一篇萝蕤的小传,结尾写了一些感想:
能否避开动荡不堪的大时代,不以个人意愿为转移。但是,珍视和保有把握个人力量的能力,这是可以选择的。所谓“君子不忧不惧”。
我当时就有很多感慨,今天回头一看,觉得可以用来结这篇杂感:
这是个什么都快都公开都自由的年代,从前广为传颂的很多品质,现在都几乎被称为笑谈。每个人都争着为自己委屈,每个人都争着在大众面前——认识也罢不认识也罢——争个是非黑白,我几乎都要忘记曾经有一些人,曾经用另一种方式生活。
芳馨如兰。
一个人的际遇是不能自己选择,然而用怎样的态度生活,却是可以自己掌握的。无论时间怎么变,我敬仰萝蕤这样的女子。

E

2007.03.04

  1. 我得说,我喜欢我妹特的这一颗水晶心。喜欢这篇。

    大心 at March 5, 2007 05:11 P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小E还记得我写的玩意儿,好感动。

    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过咱们书迷喜欢啥啥作家,也不是因为他们人品高尚一尘不染心灵纯洁无私伟大--至少我自己不是的--当然也不会特地喜欢萎琐肮脏恶心丑恶的调调。除了文笔优美让人感动(在这方面你比较敏感或许是因为你还欣赏音乐,有"串"的审美细胞)以外,作者打动读者/观众的武器就是引起他们又大又深的共鸣,让读者观众觉得"挖,简直说到我心坎儿里了哎,简直是直接对我说的悄悄话。怎么一个远方的陌生人能这么跟我相通涅?"这就赢得了读者的心。

    你自己心灵美,所以看见了喜欢的作家的月亮背后黑的一面,觉得难受,太正常了。不过你自己也说了,这一部"自暴其短"的小说也不能抹杀你曾经那么爱过的旧作,对吧?就好象一对恋人到最后不爱了分手了,也不能否定过去的好日子。

    至于简 爱是琼瑶翻版的说法,那是啥都不动的小破孩说的吧?打个比方,你也可以说莱特兄弟有什么厉害的,他们的破滑翔机太简陋差劲,比波音767可差远了。现代言情小说不都是师承那几本经典嘛:简爱,呼啸山庄,傲慢与偏见。连Daphne DuMorier 都说Rebecca是"抄袭"简爱的。第一个把美女比做鲜花的是天才,到了第百万个学舌的,当然不那么了不起了。而现代的小孩儿倒回去看,把第一个天才当成了第一百万个学舌的,那才笑死人呢。再有一个区别:琼瑶啥啥的女主角勾搭上大款老板,马上乐呵呵地伸手拿钱了;而简爱等到自己得到了一笔遗产(那年月女人要发财也就这一条路),觉得自己真能跟对方平等了,才回到爱人身边。她回去的时候并不知道罗夫人已经死了,我猜想她的打算是现在她有钱了,社会地位平等了,她是做好了打算做没名份的情妇--只不过她现在不用他来养活。

    Jun at March 6, 2007 10:58 P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谢谢大心,你对我真好~~~
    Jun不要太谦虚,你写得那么好,我怎么可能不记得。

    jesuiselysee at March 11, 2007 04:18 AM comment | | Delete | Conc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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