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千山万水 - Page 3

回来了

飞机上稍微整理了下照片,先拿给海报汇报,明天开始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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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香周末

周日去的是纳帕山谷,美国著名的葡萄酒酿酒山谷。田园风光自是风景如画,不过我对酒一无所知,心心念念记的还是去年去的时候品尝的一种post harvest的甜品葡萄酒,这次专程又转到那个酿酒园去买了回来。
归途中经过一个农场,万圣节将至,农场里摆的满地南瓜,还用稻草堆了碉堡和迷宫,甚是有趣;农场片还是一片灿烂的向日葵园,落日余辉中一片金黄,犹如诗画。我们在这个地方逗留少许,爬了稻草堆的碉堡,买了南瓜,钻到向日葵花丛中拍照,还就着落日,拍了不少人像。——这个偶然遇到的小农场,竟比专门从网上寻来的几个酿酒园,还要有趣得多。
良辰美景,也许并不在目的地,而在途中吧。

下面这张照片毫无特色,田园风光自然是有的,但是也未免平淡的烂大街。之所以还是拍了,乃因贵妃一句话,伊这个IT狂人,下了车四处一张望,兴奋的说,“你快来看,这里好像Windows的开机画面……”。我头一次听人这么形容蓝天绿山,便是平淡无奇的景色,也不免出奇起来;是以拍照以资纪念。

Windows Desktop

向日葵与向日葵园中的野花,虽然没有新意,也不免为当时几乎完美的光线与阴影引得频频按快门。(拍出来一看,咦,也很象Windows里面的屏保照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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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摄影爱好者与地理系学生手记篇,之二)

在外出行,再不能赖床。饶是我跟贵妃那么爱睡觉,前一天又累得七荤八素,第二天我们还是不到九点就起床了。B&B提供早餐,而且是丰富得出奇的自助餐,我吃了一盘又一盘,把所有的点心肉类水果都挨个吃了一遍,然后摸着滚圆的肚子出门了。
前一天晚上我们已经研究了地图,自然是从离我们这儿比较近的冰川点(Glacier Point)开始,然后下来去看看新娘的面纱瀑布(Bridal‘s Veil),最后绕道优胜美地谷(Yosemite Valley)把景点挨个看看。我们都不是登山爱好者,所以压根儿也没排什么景点登山节目,也就是打算走马观花的跟着游客们把这些在地图上标着记号的点瞄一瞄。
吃得太饱上冰川点的坏处在于容易晕车:上山的路七弯八曲,我光是看贵妃开车已经看得头昏眼花几欲呕吐,早上起得早;海拔一路不断增高,在车中耳朵都已经开始嗡嗡作响;阳光强烈,从车前窗侧窗毫不留情的照进来,更是照得我昏昏欲睡。等我们好不容易上到冰川点至高的时候,我疲倦得几乎躺下就可以睡着。好在车停了,开出门去正是一片空旷,清风拂面,又是居高临下。对着观景台正是山脊。
这是我第一次实地见到古代冰川地貌,山脊间锋芒凌厉,正对着视线可以清晰的分辨出刃脊和槽谷间——清晰得让人闭上眼睛就可以想像到几百万年前冰块如何夹着洪流从高处哄然而下;居高而下看到的,便是最低处的冰床,成半圆状展开,与我们常见的扇形冲击平原形状较有差别。站在风里,与这些经历数百万年冰川侵蚀而成的地貌面对面是一件让人惊奇的事儿。这甚至与美与壮观无关,我当时想到的,是十年前我们上的地貌课以及暑假里在山西大同盆地的地貌实习。——这些年来,每次见到略微典型的地貌,我都不由自主的会想到从前,仿佛一转身就会听到指导老师给我们指点江山:玄武岩,火山浮石,河漫滩,第四纪黄土,褶皱,深切河谷(这个在北京),。。。,这些名词的真正定义因为久远不用早已被我扔到记忆不及的地方,只是它们的名字始终伴随着当时的艳阳溪流绿树岩石 ,深深烙在记忆里。甚至当时随着我们每一脚踏下去纷纷而飞的蝗虫(大同是年闹蝗灾),大同县里五毛钱一局的台球,被全班女生传阅的琼瑶小说《金盏花》,我都没有忘记。
还是说回冰川点,这是我们那一天到达的致高点,树木稀疏,岩石裸露,天蓝得几乎透明,略有微风。从这边远眺过去,可以清楚的看到对面两带瀑布。我自然是捧着相机从各个角度各个高度拍了又拍,我妈拿着摄像机和我爸给她买的小傻瓜相机东拍西照;然后大家又各自或者排列组合着与景物合影。旅行中有很多这样的时刻:我们不能静坐着欣赏,正因为是游客,所以我们看了仍然不足,还希望把看到的留住,带回家去,连同当时的感慨与回忆,风的声音与天的蔚蓝。
如此便消磨了无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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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摄影爱好者与地理系学生手记篇,之一)

(本篇请与图片篇结合着看,之前贴过的图就不再贴了)

去风光胜地回来,看照片的时候就一个感觉:失望。不是照片拍得不好,其实都没什么大毛病,用光颜色取景,都不过不失;可要命就要命在这不过不失,不少照片象是翻拍的哪张明信片,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或者,还是我技术有所不逮的缘故。从前学摄影的时候,老师们说起西藏新疆,都感叹说,是个人在那儿都能拍出叫人呼吸停止的照片。一个字,美!
但这些地方,大约都是我这样摄影水平一般的,摄影爱好者的噩梦。不是拍得不美,而是每一个角度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树每一座山每一道水,都已经被前人拍过千万遍,再无新意可言。这样的美景里,单反和傻瓜并没有区别,甚至虚了的图片,也自有虚掉的意境。没有不美的照片,只有不够独特的照片。
太浩湖一带景致胜在湖光山色。湖极大极深,颜色幽蓝,暗得得像谁心里的一汪眼泪;远处则是山,若是冬天前来,该是可以看到雪山尖儿的。我们头一天抵达是傍晚,沿着湖往南开,刚开出去的时候还是阳光灿烂,我们方才在一个湖边石滩稍稍逗留了一阵,太阳就迅速的坠落下去。一路上弯弯曲曲的上山下山,看着日光越来越晦暗,湖光山色在暮色里也逐渐成为深浅的暗影,我们在某一个山顶停下来的时候,还有余晖在山的尖顶上,温暖的橙黄。湖水在这片山下有心形的一圈,晦暗的日光下愈发显得蓝得深而忧郁。我在这个地方看到一棵树桩,被拦腰砍断的时候,应该也是它的高龄了,可以清楚的看到一圈一圈细细的年轮,和中心锯齿状的裂纹。我们离开这里天从之前的蔚蓝变得浅而暗,再然后就彻底的黑了。
途中一个扎营处,密密麻麻搭了不少帐篷:各种颜色各种样式各种大小;还有不少人在帐篷或者房车前点了篝火,车一掠而过的时分,还可以看到那些人脸被篝火映的光亮的一片。虽然人、帐篷和房车都不少,四下却出奇的并不喧闹。
安静,这是那个傍晚太浩湖给我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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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准备篇)

我与贵妃的性格、爱好与生活习惯都南辕北辙,为数不多的几个共同点里,就包括对出游的态度。我大学时代实习受够了餐风露宿爬山涉水的苦,因此对于大部分野味十足的旅游,都兴趣缺缺;不要说在外搭营,但凡是住处床不够软单子不够干净热水不够充裕,我都觉得完全失去旅游兴趣;好在贵妃与我在这点上完全契合,故而每每计划旅行,彼此都很放心对方的定旅馆定路线。
这次的出行全属临时兴起,最早的计划只是趁着劳动节放假一天前往太浩湖(Lake Tahoe)看看风景,正在看旅馆的时候,某晚贵妃说起预备度假数日。我一听,择日不如撞日,赶紧上网查了查附近的森林公园,发现著名的优胜美地(Yosemite)也还算在可以开车抵达的距离范围,再一查旅馆,天可怜见,居然还能定上公园里的Bed&Breakfast Wawona Hotel里的两间房,顿时喜心翻倒,便跟贵妃一起顺着劳动节又请假3天,度个从太浩湖到优胜美地的短假。定下了假期,才又去看太浩湖的住处,好在那里胜在冬天滑雪,夏天倒也不十分难定,最后定到奥林匹克谷里的公寓式酒店,因为是三人出行,便订了个Loft,上下两层,两间浴室,还含有厨房。
我一向有化简为繁的本领,这次又是开车出行,第一天又是住的公寓式酒店,行李可着劲的准备:Jun推荐的露德清SPF55的防晒霜带了两管,常用的防过敏洋柑橘花水和薰衣草花水也拿两个小瓶子分装了两瓶,连平常用的精油都带了两瓶过去,一瓶茶树油防虫,另一瓶熏衣草预备万一住处不够舒适滴在枕头上帮助入眠;差点儿没打算把枕头被子一起打包带走。好在之前定制度假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自己的麻烦劲儿,特别空出一天来准备行李,也还算绰绰有余。
而我妈在这方面比我有过之无不及,药箱无法取舍,索性整个带去,水果分门别类的在塑料盒里装好,还有削水果的刀,茶水饮料,铺在地上用的毯子。最后到了出发那天,我们装行李都装了十分钟,林林总总的塞了满满一车后厢。
临出发的前一天,Discovery上正好放了一段关于优胜美地的介绍,旁白说,这个公园有一个罗德岛大小。看的时候只有一个虚的概念,真到了那个公园里,才知道这个面积意味着什么。
后话略去,这趟出行,是我来了加州以后我们第一次长途开车旅行,自从上次写了《天梯》以后(以及经历达达对我的教育以后),我对自己的懒惰进行了深刻忏悔,这次主动请缨与贵妃分担开车。开出家门的第一段路便是由我掌方向盘的;出去的路十分熟悉,是我每周上小提琴课的必经之路,我一路开着一路与贵妃和坐在后座的妈妈指点江山;稍后又开到我不久以前曾经面试的一个公司,我又指给他们观看。
就这样我们开出了湾区地界。

出行(图片篇)

游记还没动笔,继续照片凑数吧。

Tree

On the road

Yosem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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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归来

出去度假了,下午刚回到家,还来不及处理全部的照片,随便找了几张处理了一下先放上来。
游记,和其他的照片随后附上:)

Lake Tahoe

St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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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菜鸟游LA(第二天)

一年以后再来回忆去年的LA游记,真是件让人羞耻的事。
但我是个坚决不留坑的品德良好的挖坑人(目光诚恳),并且为了让后来人能前仆后继的在LA玩好吃好,我决定不顾面子问题,把这篇游记写完。
现在,让我们穿越一下,回到去年的7月的国庆长假。为了跟历史朝代配合默契,本篇里就暂时不使用贵妃这个称号,继续跟一年前一样,使用家猪,请读者们注意。(我是个多么有时间意识的穿越人啊)

在LA的第二天我跟家猪在极度的疲倦中醒来。这次我打算一定要在旅馆吃了早饭再走,遂兴致勃勃地洗漱完毕,开门预备出去。
才一开门,便看到有张纸条在门缝下躺着。
我捡起来一看,哗啦,巨大的黑字,清清楚楚地说,由于发现厨房的紧急卫生问题,暂停这几天的早午晚餐供应。我摸摸额头,一头冷汗:真是的,幸好前一天没有在餐厅吃早饭啊,不然谁知道这今天发生的卫生问题会不会穿越到昨天啊。
幸好前一天晚上吃的脑满肠肥,还足够支撑我们一段儿相当的时间。
我们遂一边退房,一边又向DaDa电话咨询关于LA的中餐馆的地理位置。DaDa指向清楚:很好找的,就是xx高速上xx出口(我现在已经彻底忘记了,请LA地头蛇们出来补充)。
于是我跟家猪振奋精神,收拾了细软上车,我且害怕到时候还是不方便走,把车里导航系统上的中餐馆图标打开,预备在高速上招子放亮仔细查看。
事实证明DaDa的路指得很好,我们按着她说的方向,稍稍的穿过LA城里,很顺利的就到了中餐馆密集的地区。当时车上的导航系统地图上,那是密密麻麻的一片深蓝色刀叉标志(中餐馆的图标),其密集程度,基本上连地图都看不清楚了。
鉴于DaDa没有给我们推荐任何一家餐馆(她老人家的原话是:到了那儿随便一家都不错,你们挑一家就行了),我们两个人,就蒙头在大街上来回开了一圈,挑了一个看起来还比较顺眼的小广场进去了,又在小广场上挑了一家看起来比较顺眼的川菜馆进去了,施施然坐了下来。
那天我们点了一道重庆辣子鸡,一道水煮鱼片,一个含夫妻肺片的冷拼盘,大约还有一个素菜。
LA真不愧是中餐天堂,上来的菜式不仅色香味美,而且居然十分十分便宜,每道菜不过4、5刀。
(以下省略关于菜式的描述若干字)
我跟家猪吃得志得意满,满头冒汗。最后结账之前,我小心翼翼的问家猪,你说,咱们是不是再点几个菜下午带回家吃?
家猪大手一挥,临走之前再来吃晚饭,吃完再点带回去的菜,那样还新鲜点儿。
我放心了,开开心心的上了车,奔好莱坞去。
事实证明,上述决定是非常错误,非常失败,非常不靠谱的。劝告大家旅行人,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啊。
话说我们皮肤发亮嘴唇鲜红(吃辣吃出来的)的上了车,直奔好莱坞星光大道去。
那地方倒好找,就是停车的地方不那么好找。我们把车停在大约半个迈以外,沿着星光大道往中国剧院走去。
一路上果然是星光灿灿,满地红色的砖上写满了名字。
那是我第二次到LA,家猪却是第一次。两人一边走,一边辨认地砖上的名字;路两旁的小卖部自然是琳琅满目的在卖旅游纪念品,10刀4、5件写着“我来到了好莱坞”的t恤,小饰品,不一而足。
之前说过,LA的7月,真是能把人活活烤死。我为了怕热,穿了件肩背敞露的粉红小吊带,也还是烤得发昏。
这么一路走过去,间或的在小店里避避阳,总算是慢慢走到了中国大剧院门口。
远远的就看到不少人穿着各种电影服饰在那一带晃悠,等着人与他们合影:白雪公主和王子,超人和怪物史来客,蜘蛛侠和魔戒诸人,玛丽莲梦露和卓别林。
真是关公战秦琼,一片热闹喧哗。
我拿了相机在手上,想偷偷拍他们几张,却被玛丽莲梦露发现了,热情地招呼我们过去合影。
我跟家猪闪躲不过,扭扭捏捏的到他们身边去了。卓别林严肃地说,我们这个合影是要收小费的,你们不介意吧?
我介意也没有用吧,都被你们拉过来了。
我跟家猪每人各与他们合影一张,然后贵妃发派小费。玛丽莲梦露离开之前对家猪把我的容貌身材统统夸赞了一通,听得我十分飘飘然。
嗯,来自玛丽莲梦露的夸赞,只需要五刀,真是太便宜了!
我们反正开了这闸门,索性把那街上看着比较喜欢的人物都拉来合影了一番,跟白雪公主和王子合影的时候,王子还非常慷慨的把他的佩剑给了我一把拿在手上照相,威风十足。
一通合影下来,下一个节目自然是开始在中国大剧院门口找名人手印。
我前一次来是与妈妈一起跟的旅游团,来去匆匆,糊里糊涂的只找了找玛丽莲梦露的手印就撤退了。
这一次我决定把所有的手印都看一遍,遂跟家猪两下分散,把中国大剧院前面那么一点点地方,一块砖一块砖的看了个遍:秀兰邓波儿的小手小脚;玛丽莲梦露和另一个不知道谁的”Forever Blonde”,还有盖博,吴宇森,加里戈兰特,汤姆汉克斯……
等我们全部看完,走到阴处,才觉得眼前一阵一阵的发黑,金光乱闪。
稍稍缓过一阵我们便到柯达大剧院里瞎转了一会儿,那里面却没什么特别。电视上红地毯时分的繁华,少了衣鬓香影,也不过就是个有个大影院的大商场。
商场里跟一般商场的货色也差不多,就震撼程度来说,还不如歪唧唧海滩上的店面。
我绕了几圈,很快失去兴趣。
这个时候已经是半下午时分,我跟家猪在刚才的艳阳下这么晒了半会儿,又加上前一天的疲倦,基本上已经是个恹恹的状态,彼此都生了撤退回家的心。
如此我们又踩着满街的星光回到了停车的地方。
可恨的当时两个人都不太饿,合计了一下,家猪说听说Pasadena的中餐也不错,不如先开出去再到那儿吃。
我想想很有道理,便上了车。
不料由于这两天积晒下我太累了,上了车就披上毯子睡着了。
少了我这两只发亮的招子,家猪轻而易举的就忘记了在Pasadena停下来吃晚饭的话。两人几乎是马不停蹄的,一路从5号公路开了回去。
快到家的时候我们从5号路上换下来,从乡间路上预备上101。路上依然挂着来时看到的卖樱桃的牌子,店面却都关门了。
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去时路上堵车的地方,一条窄小的单车道,两边有高高的树:回来的时刻,车却稀少得叫人稀罕。
(完)

旅(之 婚礼)

同事T是个浪漫的人。
他与他的女友R从前在同一处工作,都系非营利公益组织出身。后来T离开非营利组织来到我们公司,身边的大部分朋友依然都来自非营利组织,生活中把和平理念贯彻得很透彻:他与R两人都是无车族,信奉公共交通系统,住在特殊设计能源最优化环境最优化的公寓里(整栋公寓楼根据采光朝向各不相同,马桶和洗衣机都是节水型,铺竹地板,etc.);R日常工作非常繁忙,经常全国飞来飞去,为广大饥饿群众谋福利。
有次大家聊天,有人说到个人在生活中坚持于大地球而言并无大变化,T说,“True, maybe it won’t make a big difference, but you are living on your faith.”,旁听的我,印象弥深。我好逸徒劳贪图享受,不能在生活中全程贯彻这些理念,唯一能做到的,不过是家里少买一辆车,日常生活尽量不开车,运用公共交通而已。
他三十岁生日时,我们在一个小小爱尔兰酒吧小酌,他喝得醉醺醺把他求婚的细节一遍一遍地说,我们一边附和一边看R又窘又羞涩的在旁微笑;我临搬离DC正好遇上万圣节,他还约我到他家吃R亲手做的Donuts,看查理布朗,刻南瓜灯。我结婚之前,以及搬离DC地区之前都十分彷徨恐慌,T三番五次与我长聊,一边聊一边感叹我真是个悲观的人;又兼之鼓励有加,我无论什么时候想起,都记得那些个傍晚,他坐在我对面的情形:既温暖又亲切。
有次聊天我问起他如何追求R,他说,啊,当然事先我已经知道她对我颇有好感了;然后便约她某日晚饭,然后带她去看U2(她最喜欢的乐团)的演出,再然后,开车至Delware海边看日出(离DC地区约2小时车程);我听着,一边笑一边心里羡慕的心情排山倒海。
他求婚的经历我从前说过了,不再赘言。
总之,T是个会生活的男人;R呢,是全身心投入到为世界摆脱饥饿的公益人士。
他们的婚礼定在今年5月中,地点选在圣路易斯,是R的家乡。
我与贵妃提前一天飞到圣路易斯。定的酒店床太软,我一个晚上翻来覆去睡得很不好;以为自己是早早的醒了,其实因为两个小时的时差,我挣扎着起床的时候,已经中午。
我们紧赶慢赶的,一路瞪大眼睛看路标,总算准点儿赶到他们的婚礼场所。
他们的婚礼在室外,地方不大,一片草地上放了几排白椅子,跟一般的室外婚礼大约也差不多,用花在最前面布置了小小的花门。
比较别致的是音乐,这俩一定是电影音乐的爱好者,我们入席时候的音乐用的是星战的Yoda主题,漫长的等待期间,放的基本是巴赫(T是巴赫的忠实爱好者),Arioso,Air on the G String(非常自豪地说,是我推荐的,经典婚礼音乐吧~),勃兰登堡的选段,还有一首非常嬉皮的I will meet you in St., St. Louis(大约是这个名儿)。
入席的时间很长,我们的椅子上统统没有名字,大家随便坐着,前面空一些,后面挤一些。神父一身白衣站在花门下面,我们都四下张望。然后T西装革履的,跟他的伴郎们走过来,也在花门下面站好。
R的入场音乐是她朋友的小号演奏,那位姑娘技艺并不娴熟,吹得有些颤抖,像是被风吹的水面,水波一阵强一阵弱;天空碧蓝如洗,艳阳高照,我们转头,看到R穿着镶紫边的新娘礼服,在她父母的陪伴下,缓步前来。
他们的婚礼非常有个人特色,我虽很少参加正式的美式婚礼,却也知道他们典礼上许多桥断必为他们自己独创:牧师的说话,有漫长的一段,关于世界和平,大意为,我们俩虽能顺利相爱成眷属,然而必须时刻铭记世界上很多人相爱却不得不分离(我的同人女旁白是,1,这个难道是为弯人们不能结婚鸣不平吗?);我们虽然生活安稳幸福,却不能忘这世上无数人吃不饱穿不暖,受到无数不公平待遇,etc. etc.;新娘甫一站定,便给了座下所有宾客数分钟相互致意,互道“World Peace”(真的!我跟贵妃跟周围所有人握手致意,然后点头道,“世界和平世界和平”);两人且把戒指传到座下一圈,让所有宾客赋予祝福,两枚戒指是用一条紫色的缎带松松系好,从外观看,沿袭的是T为R设计的订婚戒指的路子:密密的一圈永恒结浮雕;每位与席者都领了一本小本子,典礼中数次有我们的参与,一起唱歌,一起念词儿,有那么点儿像教会礼拜活动……
当然大部分段落还是循规蹈矩:两人相互致辞,交换戒指(到交换戒指的时候,戒指正好在我们中间转了一圈,从右边第一排传到了左边第一排),新郎亲吻新娘,点蜡烛,牧师宣布礼成。
那天之后的节目基本就是吃,礼成以后我们便四下散去,新郎新娘被摄影师领着四处拍照,我们零零落落坐着吃些零食。T和R的典礼不远处有个大湖,阳光下波光粼粼,看得久了,晃得眼晕,像在梦里。
在然后便是晚餐,在草地边搭着的白棚里,让我想起老早老早以前看的电影四婚一葬。R一定是喜欢紫色,餐桌上的餐巾用的都是紫蓝的,每个位子放了小小一枚信封,装了向日葵的种子。向日葵是婚礼当天的主题花:R的捧花,四周装饰的花,统统都以金灿灿的向日葵为中心。信封上简单的几行字:“来自我们婚礼的太阳花,……当这些种子发芽开花,愿它让我们想起,是爱让我们相连”(Sunflowers from our wedding…… As these seeds grow and bloom, let them serve as a reminder of the love that connects us all.)
伴郎的讲话自然是往搞笑的路子上走,可劲儿的糟蹋T捧高R,可又总以R得到T的爱是世间最幸福的事儿结尾,听得我们笑得泪光闪闪。
伴娘的讲话呢,一个比一个煽情:第一个是R从前的朋友,因为工作缘故曾经远赴莫桑比克半年,R前去探望三月,与她一起在莫桑比克捱苦。这位伴娘,用了很多的时间,形容R在莫桑比克艰苦条件下的勇敢乐观,然后说,我相信,R的勇敢乐观,会让她一生幸福,T你是天下最幸运的男人;第二个是R的姐妹,上来就说,我说不长,因为我会哭。然后说起她与T在DC的第一次会面,R去机场接她的路上遇上车祸,路上给T打了个电话,波折了一通还是顺利把她接回家里。两人一进家门,正在说话,T推门而入,把R拥在怀里。这位伴娘说,那个时刻我知道,R已经找到了她生命中的人。
R的妹妹没说错,这么短短一段话,她几度哽咽,我也不停擦眼泪(后来到厕所一看,因为忘记用防水的睫毛膏,那天变成了大熊猫!我一回旅馆就把那支睫毛膏扔掉了~~~当然,这是后话哈),转回头看桌上,所有女客都在轻轻擦拭眼角。
T和R也短短的各说一段,T怀念他过世的父亲未能与R见面,又感谢母亲与哥哥在前一日波士顿大风暴中毅然登机前来(据说颠簸到全程空姐不能起立给乘客发酒水);R则感谢T的爱与支持。
言辞动人,气氛更是催人泪下。
再来的经典片段便是新娘与新郎婚后的第一支舞,新娘与她父亲的舞,新郎与他母亲的舞。
R与她父亲的舞,曲子非常之俏皮,她的大裙摆别了上去,表情生动轻盈;而T与他母亲的舞,选的是“You raise me up.”,T的母亲比他矮不少,两人共舞的时候,他母亲仰着头看他,他则低头俯视。
You raise me up, so I can stand on mountains;You raise me up, to walk on stormy seas;
I am strong, when I am on your shoulders;You raise me up: To more than I can be.
我想起很久以前,一次下班以后与T在我办公室聊天。他说起他父亲的去世,他在DC接到消息,由他室友连夜驱车7、8小时北上至波士顿;他说之后很久,他母亲都道真想直接开车至海中。我清楚地记得,那天的夕阳很灿烂,从我背后的大面玻璃窗透进来,斜斜的铺满地面,他抬着头,手指按着眼角轻轻地擦。
之后便是大家一起跳舞,他们的场子并不豪华,音乐也杂七杂八,很多我都不知道,我与贵妃都不擅长跳舞,很长时间都坐在座上看场下的人嬉笑对舞。
那天还有一支舞,特别献给R的祖父祖母,这一年,他们结婚六十周年。
还有一片蛋糕,献给我们桌上R的大学同学,因她这天生日;
还有一段献辞,给场下一对夫妻,因若干年前的这天,是他们的婚礼。
每一天,都是不一般的一天:对我们身边每一个人,每一对夫妻,生命里都有值得纪念的细小点滴。
圣路易斯入夜以后空气沁凉,我与贵妃跳了短短的一支舞,是我熟悉的,很老很老的一首不知名的曲子,唱歌的人有沙哑低沉的男声。那之后我们便站在场中看周围的人,有很多年轻夫妇带了孩子,男孩儿西装革履领带皮鞋,女孩儿个个都穿着朦胧的纱裙,相互搭着跳舞,大的抱着小的跳,小的追着更小的跳;十分趣致。
到夜深,我们方才离去。白棚中依然音乐不停,灯火透亮,在黑夜里看来闪闪发光;像传说中永远有人跳舞的宫殿。
我们带走了向日葵花籽。
薄薄的纸信封,在手上轻飘飘的没有重量;是《花仙子》里每一集结束时候李嘉文给小蓓造访过的住户们的礼物。
向日葵的花语是:爱慕、光辉、忠诚。
我相信T与R一定相爱一生,相携白头。

旅(之 偷得浮生……)

离开圣路易斯是周一,机票定在下午,为了离开之前,还能再看圣路易斯几眼。
然而真到了那一天,却又觉得还不如早早就离开,剩余的半天,真不知道该做什么好。
便选了从旅馆去机场路上的一个公园,Forest Park,从地图上看,是颇大的一个,集中了圣路易斯的动物园,美术馆,还有若干休闲设施。
我们开车先绕着这大公园转了一圈,虽然是周一,动物园里依然人群熙攘,车沿着路边停出半里路去,猛看一眼停车场似乎也塞得满满当当。
于是放弃了逛动物园的计划(话说我到底几岁啊…逛完了植物园又想逛动物园….),绕公园一圈见到有租船的地方,索性停了车进行小学生春游式的活动:两个人,租了一条桨划小船,绕湖一周。
那天的圣路易斯阳光灿烂,贵妃一边租船一边叹气说,这么大热天,晒也晒死了。我很明智的穿了长袖衣长裤戴着帽子,又赶在下水之前往贵妃脸上和胳膊上抹了抹防晒霜(在此郑重推荐露得清的防晒霜)。
在租船的岸边看着湖很小,到了水上划开以后才发现这湖一径的漫延出去,每一个转弯都连到下一个小湖里:就这样我们一个又一个转弯的,从水面上远远看了看圣路易斯的美术馆,还有高尔夫球场,直到时间吃紧,才赶紧又划回去。
我的飞机比贵妃的要早一个小时起飞,因为航班不同,分在机场的两端。
这是我们第三次从同一个机场出发,飞往不同的地方:从前的两次一次在底特律,另一次在休斯敦。
类似这样的场合总是格外感伤些,大约因为机场迎来送往,总是个叫人感伤的地方。
贵妃陪着我到了机场的另一边,过安检的时候机场人员拿着他的机票,预备提醒他他走错了门,我赶紧折回去解释:“他是来陪我的。”
同样的事儿,在休斯敦贵妃也干过;碰上安检人员人家也是笑笑而过,十分温和。
等飞机的时候两人百无聊赖,我嘱咐贵妃回家要干的事儿(后果大家也都知道了),等着等着就开始上飞机了。
我这趟要在夏洛特转机。
年来我因为转机去过的大机场不少,夏洛特却还是第一次——大约实在也不算是特别大的缘故吧。
飞机抵达夏洛特的时候已经是夜晚,甫一抵达我就见到下一班飞机被推迟了一个小时:这于我而言,早已是家常便饭,如今只要航空公司不取消我的航班又不遭遇紧急迫降,我都要额手称庆。
下一班飞机在另一个terminal,时间十分充裕,我便背着包慢慢走过去。
每个稍有规模的机场,都充斥了各种快餐店,书店,杂货店,大一点儿的机场还有服装店,化妆品店;夏洛特机场也不例外。
我并不太饿,便找了一家TCBY预备吃些优果乳酪;到了面前,点了草莓蓝莓黑莓的混合乳酪杯,却被告知,我所要的水果,统统都没有了。
我呆了一下,也不十分失望,便要走;被柜台里的人叫住,那姑娘十分殷勤地说,“你点个普通的优果乳酪吧,原味和一些基本的topping还是有的。”
我便照她说的,点了一小杯原味,加了碎花生的topping——看起来也很美味,我欢欢喜喜的便掏钱包,柜台里的姑娘赶紧说,“这个免费,送给你的。”
我捧着这免费的优果杯,又慢慢的往我的登机口走。
大部分机场,不同terminal之间的通道,都十分乏味:空旷阔大,一条或若干条平行的输入道贯穿整个空间,大家都面目平板的在上面拖着行李走,或者扶着行李靠着扶手,冷冷淡淡。偶尔有些机场好些:底特律机场翻修以后做了个室内喷泉;芝加哥比较毒辣,terminal之间数十分钟的路程,全要靠脚走,路上也只有些能看不能吃也称不上特别有艺术性的雕塑或者挂画儿……
哎,跑题了,总归有一天我要总结总结我去过的这些机场,现在还是回到夏洛特的机场。
说了半天,是要说,夏洛特的机场,是我迄今为止见到的所有机场里,最浪漫的一个。
跟所有的机场一样,这个通道也铺了一条自动滑行道,铺在靠边的落地玻璃窗边,并不叫人注意;靠着滑行道,间歇的种着树(活的!),树与树之间,三三两两的放着白色的木摇椅。
对着木摇椅,通道的中间部分,还有人在弹钢琴(三角钢琴!)。
一时间我以为我空间错乱,走到了哪个花园或者哪个酒店的大堂里。
真要感谢我的航班延误,让我有时间在这树下摇摇晃晃的坐了一个小时,看往来的行人,听对面叮叮咚咚的琴声。
背后是偌大的落地玻璃墙——只有机场里有这样高啊高得看不到顶的空间,让人又失落又迷茫——,玻璃墙外就是跑道,各种颜色的灯光透过玻璃墙,是天然的灯光点缀,我在摇椅上晃啊晃的,给这种气氛给晃晕了:钢琴声细细碎碎的,不知道是不是弹琴的人故意,挑的都是高音很多曲子,流水一般的脆亮;还有走道光鲜如水面,映着彩色的灯,斑斑驳驳。
这儿不是我的起点,也不是我的终点;不过是旅程中最短最短的一瞬:却最像旅行本身,来往的都是陌生人,这一刻,我们却一起分享灯光音乐,良辰美景。

(p.s.我并没有带相机在身边,好在常在有自带的摄像头,这照片,便是常在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