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咫尺(小说,20-上)

20

郡拾

小叶最终还是没有去住程明灏的那个屋子,好在我一个哥儿们给他找到一个不错的地儿,跟他老早以前住的地儿类似,就是没什么家具,小叶也不太介意,看了看说挺好,便定了搬家的时间。
我跟关晋他们问要不要帮忙借个大车什么的,小叶也说不用了,没什么东西要搬,就是些衣服、书和图纸工具,他自己也能搬。关晋他们见小叶推托也就算了,到小叶搬家那天我想了想,还是找了个由头出门决定去看看。
小叶这新找的地儿不大,也就是个简单的一室一厅,好在干净方便,倒也适合他一个男孩子单独住。
我到的时候他正一个人蹲在地上拆箱子,大门敞开着,一叠一叠的书在旁边围着,把他圈在中心。
我敲敲门框,他抬头看到我马上站了起来,脚边的一摞书随着他起身哗啦啦的倒下来,在地上铺成一片。
他低头看了一眼,迈开腿跨过那叠书向我走过来,一边拍着手上的灰一边说,“师哥怎么来了,我不是说我自己能行嘛”
我站在原地看着小叶走过来,他背后正好有扇窗,光线明亮,在他整个影子上镶了一道边,我看着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跳了一下, 回过神来才慢慢说,“我知道,我就是来看看你这儿收拾得怎么样,也认个门儿。”
他站定在我面前,腼腆的笑了笑,“我这儿这会儿连杯水都没有,我收拾完这些书还打算到附近买点儿简单的家具什么的呢。”
我笑笑,靠在门边点了支烟,“好,那我等你收拾完带你出去,顺便吃个饭什么的,你这儿也没法吃饭吧?”
小叶抬头看我,摸摸头说,“那我们现在就走吧,这书回来收拾也一样。”
我也没说什么,带着他出去吃了顿饭,又去附近买了些简单的日用品,便带着回去了。
出门的时候是半下午,回到他那儿天已经黑了,可窗外还有微弱的光:北京的夏天,似乎夜晚怎么也不会完全到来。
小叶摸索着开了门,方才还亮堂堂的窗户,这会儿只微弱的亮着模糊的光。我们就着这点儿光进了屋,小叶顺着门摸过去,半天才开了灯。
大约是灯泡瓦数不高,整个屋里看起来发着昏暗的黄,小叶正好站在灯下面,灯光下扯出一道黑黑的影子,十分落魄。
我低头从刚才买回的东西了找了一圈,翻出新买的灯泡来,一边往灯那边走一边示意小叶关灯,他莫名奇妙的看向我,我抬手扬了扬灯泡说,“换一个瓦数高的吧,这也太暗了。”
小叶给我搬来张凳子,等我站上去才摁灭了灯。我闭了一下眼,从明到暗的转换给眼睛里留下一道发白的亮片,等我摸索着把灯泡换下来,屋顶上不知道什么地方的灰飘了下来落到我眼睛里,我一手拿着旧灯泡一手捂着眼睛下来。
小叶过来扶我,一边着急的扒我的眼睛,嘴里说,“我来我来,我来给你吹一下。”
我原要提醒他把灯先开亮的,然而泪眼模糊的看到他凑过来,我又什么都不说了。他把我扯到窗边,嘴里说,“现在开灯怕刺激着你的眼睛”,一边轻轻的拨开我的眼睛试探的吹了吹。
我闭了一下眼,他又再吹了一下,才问道,“好些了吗?”
我抬手擦了擦,眼睛里的异物感已经没有了,却依然保留着他方才吹进风来微凉的感觉。
小叶的手依然留在我的肩膀上,眼睛近得就在我嘴边,我轻轻拨开他的手点头说,“嗯,好了,去试试那个新灯泡。”
他转头在墙边摸,嘴里说着,“那个租房子给我的人说这边好像也有个开关可以控制那个灯。”正说着他像是摸到了,啪的一声把灯开亮。
整个屋里顿时光明大作,新买的灯泡灯光雪亮,把小叶的轮廓照得清清楚楚,头发密密碎碎的在额头上有点儿乱,眼睛黑漆漆,映着雪亮的灯,我甚至可以在他的眼睛里看到我自己。
他站在窗边对我笑了一下,不知道怎么的,我忽然再也忍不住了,上前两步猛地抱住他,重重的吻在他的嘴唇上。

张治勤

秦琳怀孕的消息真是用烟花爆炸来形容都不足以表达我和小若的喜悦。我还能勉强压抑,小若从知道消息的第一天起简直就是一刻不停的围着秦琳转悠,给我的电话也是一天繁密过一天:询问我会不会回去晚饭有没有应酬有没有空陪秦琳检查,一边根据我的日程调整他的安排。
秦琳回来开玩笑说她绝对是天下最受重视的孕妇,根本还没到检查的时候就已经把未来检查的陪同人员都定下了,吃什么玩什么看什么统统不用操心,小若这些天根本是一堆一堆的往家里搬。
某个晚上小若吃完了饭赖在我们这边,振振有辞的跟秦琳说,“姐,我给你打听过了,咖啡和茶什么的,每天只能喝不超过三杯,最好别喝,”一边转过头来看我,“张哥,你得监督着她,她以前没喝咖啡一天就跟没开始似的。”
我看着秦琳笑笑,补充一句说,“你看,小若都说了,你总得听吧?”
秦琳伸个懒腰,小若赶紧站到她身后去,“姐我给你揉揉肩。”秦琳吓得半个哈欠没打完缩了回去,扭头把小若上上下下的看了一通,嘴里说,“小若你别吓我,你上次给我揉肩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小若笑笑,绕回沙发上坐着,接着滔滔不绝的大发宏论说,“啊,对,还有那个什么,你喜欢的精油泡澡,也不能泡了啊。”
我实在听不下去,一拍桌子站起来道,“我说小若,你要再这么对着我老婆喋喋不休我就怀疑你有什么企图了啊。”
秦琳在那边给我大声鼓掌,一边哈哈笑着说,“多谢多谢,你再不管我就过不下去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谁直接给我一刀得了。”
这下我跟小若倒一致了,两人异口同声地喝了一声,“瞎说。”
秦琳缩了下身子,随手拿了本杂志出来哗啦啦大声的翻。我跟小若对视一眼,我起身到厨房去给秦琳拿吃的,眼睛瞥见小若小心翼翼的凑过去拿掉秦琳手上的杂志满脸赔笑。
我出来的时候秦琳已经跟小若好好的坐着说话了,秦琳似乎是问了句什么,小若脸色有点儿不好看,半天说,“我也不知道,没搬明灏那儿,好像是自己找了个地方。我跟他没什么联系了。”
秦琳抬头跟我对视一眼,笑笑把话岔开了。
晚上小若走了我跟秦琳靠床上瞎聊,秦琳忽然问我,“哎,你妹那边偃旗息鼓了?”
我搂住她说,“是啊,那一顿饭吃了谁还能看不出来小若对她没意思啊。我就担心她怀疑上小若的取向来着。”
秦琳哼了一声,没再说话。
又过了半会儿,我都以为她已经睡着了,秦琳忽然说,“我觉得明灏挺好,为什么不是他。”
我无可奈何的说,“你就少操点儿心吧,小若的事儿他自己心里有数。再说明灏这么有本事,他真有这心,小若还跑得了。”
秦琳沉默一会儿,说道,“也是。”

———————我是有话要说的分界线—————————

握拳啊,我写了九万字!九万字!终于写道小叶和郡拾亲上了…….老泪纵横,我容易嘛我。
现在公布配对,嗯嗯,喜欢明灏和小若的人,你们有福了,他们俩才是最幸福的一对儿啊,咩哈哈哈~~~~~~~
我最近蹲的一个坑,作者弃坑逃跑了….我悲愤之余,决定从自己做起,绝不坑人,争取在猪年之前把这个坑完结了。(这个保证….着重点在“争取”)

咫尺(小说,19-下)

终于在走之前写完19了,真不容易啊,擦汗。。。
我今儿一数,咫尺已经上九万字了,真是我写得最长(时间)也最长(字数)的故事啊,哇哈哈~~~

--------我是19最后一部分开始的分割线-----------

秦琳

张末宁跟着小若和程明灝前后脚的到了他家。那边一敲门,我便示意治勤开门,小姑娘显见打扮了一番,娉娉婷婷的站门口,先娇滴滴的叫了声“哥”,然后挨个跟屋里的人招呼了一遍才进门。
程明灝看到张末宁的时候一副使劲儿压着笑意的表情,眼睛看着小若一脸的幸灾乐祸;叶文看到张末宁倒是满心欢喜的模样,热情的迎上去。小若介绍叶文说是他的室友,我和治勤对视一眼 :这一向来我便象那夜晚等着楼上的人扔第二只拖鞋的人,那一声响没听到,提心吊胆的怎么也睡不安宁。这下子预料中的结局按部就班的发生了,我固然替小若难过,可心里总归是松了口气。
这顿饭吃得并不愉快,当然也并不难过——多亏有了程明灝。
一顿饭从开始排座位就叫人头痛,张末宁自然是要挨着治勤和小若:小若身边占掉一个位置另一边的空位却叫人好不为难。叶文态度模糊的观望,小若也有些迟疑的看着我,我在旁正要插进去解围,程明灝却不着声色的端着锅从厨房那边过来,笑着说,“我可饿狠了,等不及主人安排。”一边转身对我说,“秦琳姐,我听小若说起您千百万遍,不介意我今儿坐你旁边验证一下他那些云里雾里的话吧?”我当然装腔作势的谦虚了两句,他便顺着坐下来,一边招呼叶文小若说,“哎,你们不坐啊?”,两人只得跟着坐下。
张末宁饭桌上不断对着治勤小动作,想是小姑娘到底不好意思开口,催着治勤给她说。我看在眼里,似笑非笑的来回望治勤和小若。
程明灝仿佛什么都没注意到, 一边吃一边跟我小声说笑, 言语谦和客气:天南海北生动有趣,声音不高不低,足够我以外的人听到,却也不喧哗。治勤赶紧抓住一个程明灝说旅游景点的机会加入,两人遂热火朝天的说起来,民生感受,民风景致,竟是十分风雅有趣。
张末宁见她哥帮不上忙,只好自己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小若搭讪,小若也答得有一句没一句,只顾埋头吃似的;叶文倒比小若还热情些,跟着张末宁的话说笑。我来回的看小若,他一直不太说话,一边听一边漠不关心地点头,半会儿站起来说去厨房拿点儿东西。等他回来的时候叶文和张末宁正说本新近上市的书说得热烈,小若便拍拍叶文道,“不如你坐过去,你们俩说话也省劲儿些。”
一刹那叶文和张末宁都有些尴尬,程明灝恰到好处的哈哈笑一声,对叶文说道,“正好,我正要质问小若他今早上买的玩意儿都是些什么。”,一边自然的拍拍叶文侧身空出的半边凳子,示意小若赶紧坐。
叶文一见小若要坐,赶紧换到小若原先的座位上。小若坐下的片刻,我看到程明灝伸手拍了拍他的手背,小若低头看了看,笑笑不说话。
之后小若就一直很沉默,目光在空中无目的的飘。程明灝并不搭理他,依然跟治勤说着之前的话题,半晌程明灝忽然跟我说,“秦琳姐,不如我跟你换个位置?我跟张哥也省点儿喊劲?”
我心里暗暗赞叹,跟他换了位坐到小若身边。小若苦笑着看向我,我握住他的手,在他耳朵边说,“别难过,我都知道。”
一顿饭吃了大半个下午小半个晚上,夜晚结束的时候张末宁很显然已经明白小若对她并无绮念。她倒也不怎么沮丧,跟我们大家依次道别,最早离开了。程明灝在她之后也走了,小若送到门口,两人不知道小声说了什么,程明灝一笑,拍拍小若的肩膀摇了摇头,转身甩了甩手,留下我们四个人面面相对。
治勤看了我一眼,似是询问我是不是也该走了,我略过他的暗示,自己往沙发上坐了下来。
小若从门边回来,自自然然往我身边一坐,治勤看来暗地里是叹了口气,也找了个位置远远的坐着。
我抬头看看叶文,小家伙有点儿手脚不知放哪儿的难堪,满脸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的表情。倒是小若先说话,跟他说,“你明天不是还要去明灝的房子那儿看看?不然你先休息好了,或者把你房间的东西收拾收拾,别周末走的时候忙乱。我跟我姐说说话。”
我瞥了一眼钟,夜晚这才刚开始,还休息上了。叶文当然马上接了这个台阶,礼貌的跟我们每个人道了晚安就到客房里去了。
我看向小若,他有点儿想笑的模样,却又没笑出来,嘴在脸上扯了个不上不下的角度便僵住了。我靠过去,小若往我身边软软的一倒,我用力搂着他;他忽然抬头看向治勤,痞兮兮的说,“张哥,借你老婆的肩膀用一下啊。”。治勤很应景的哼了一声,小若便把脸用力的按向我肩膀,久久没有抬起来。
我越过他的肩膀看向治勤,他也是一脸无可奈何,看他的眼睛我知道我自己定是满脸痛惜。
我轻轻拍拍小若的肩膀,凑在他耳朵边说,“不然到姐那儿住几天?我们陪着你?”
小若抬起头来,我有些吃惊他的脸上并没有眼泪,倒有满脸的倔强。他这会儿终于笑起来,虽然笑得有点儿勉强,到底也是笑了,说道,“干嘛啊,哪儿至于。叶文周末就搬走了。这是我家,我不住这儿住哪儿去。”
我摸摸他的头,头发硬硬的扎我的手,他看向我说,“哎,我还以为你肯定会说,我早告诉过你呢。”
我淡淡说道,“这也没什么不好,总好过你总尝不到心心念念的想;这回试也试过了,撞了南墙也没什么遗憾。”
他苦笑起来,用力搓了搓自己的脸,叹一口气说,“哎,也许吧。”
我微笑的看向他,“干嘛,颓废了?不知道该干嘛了?”
小若揉揉鼻子,低着头不说话。
我敲敲他说,“你要那么闲,要不要先预习下怎么做个好舅舅?”
治勤在那边刷的站起来,惊疑不定的看向我,我冲他点头,“我今天早上测的,本来打算去医院确定了再跟你们说,不过刚才没管住嘴,就溜出来了。”
小若惊呆了,然后整个人蹦起来扑上去跟治勤抱成一团,又哭又笑。

咫尺(小说,19-中)

我惭愧的对大家说,本周因为终于搞到Alient Shooter 第二代的完全版,大部分闲暇时间都在跟外星人浴血奋战了。今天晚上去小肥羊吃火锅,回来紧赶慢赶,除了最重要的火锅戏没写出来,19的大部分。。。。。。都算完成了(擦汗…..),所以,也。。。算说话算话吧。。。

------我还是说本周更新就更新只是没有更新完全的分割线------

秦若

周末只是一忽儿就来了。
我跟叶文说了我姐他们要来吃饭的事儿,又顺带提了提张末宁也要来。叶文听了很感兴趣,甚至颇有些喜笑颜开的模样,看着我说,“好,好,吃火锅好。”
我心里叹口气,想起前一天晚上他说他已经在外面找房子,并且得到郡拾他们的帮助,说是应该不久就能搬走。我听了他的话心中五味陈杂,说十分难过虽然不至于,失望酸涩倒是比较恰当的形容。也许我一开始就不该报期望,实在说我也是沾了趁虚而入的便宜。
周六早上我早早醒了开车出去买吃火锅的用具和佐料——我几乎从未在家开火,厨房用品自是有限。离开的时候叶文还在睡着,整个人背对着我,把被子裹得很紧。——从某一夜开始他便嘀咕着说天气太凉自己新翻出来一床被子卷着睡;我自然配合的与他分睡床的两边,楚河汉界壁垒分明。
一大早开着车在外面漫无目的的瞎转,想到也许下一周叶文就会搬走,思来想去,竟有些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我想我已经尽力。我们彼此有过最接近的时刻:那时候整个北京都覆盖在白雪中,盖着成千上万回不了家回不到家的人。我以为那是开始,现在想起来,那也许已经是我们之间的最高潮。
我瞎开一气开到了家乐福,里面照例是人潮涌动。我挤在人群里,周围暖洋洋的。等我半天挑好火锅餐具、佐料和肉食蔬菜,已是中午时分。我想着姐大约很快就得过来,急急忙忙的往收款台去。正挤着往前走,肩膀被人狠狠的扳了一下,我手在购物车上没抓牢,整个站立不稳往后倒。好在人群拥挤,我倒也没真倒下去大出洋相:后面有个人伸出手来握住我的车把手,另一只手又在我肩膀上扶了一把。
我稳住身子回过头去,明灝微微笑着站在我后面。
我长久未见到明灝,这会儿碰上,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手已经伸上去往他身上招呼了两下。他似笑非笑的闪了闪,抬下巴示意我跟上前面的队。我笑起来,让他推着我的车,自己却绕到他身边去絮絮叨叨。
他也不搭理我,一边看着我车里的东西,一边笑道,“怎么突然想起在家里吃火锅?都有谁啊?”
我无奈,“我姐和我姐夫他们呗,说从来没跟我家吃过饭。好在姐夫体贴,主动提要吃火锅,要真要我下厨做菜我就傻眼了。”
明灝闷笑一声,一边翻着我车里的东西一边道,“你这是要请十几号人啊?恨不得买了半只羊半只牛半只猪回去。”
我灵机一动,推推明灝说,“不然你也去吧?中午有安排没?”
明灝看我一眼,有点儿纳闷的模样,半会儿戏谑地说,“哟,这就让我见你姐你姐夫,不太好吧?”
我猛然想起来叶文还跟我家住着,迟疑了一阵,慢慢说,“我姐我姐夫倒没什么,只不过我家里住了个人,你看了别吃一惊就好。”
明灝哼一声,淡淡的说,“我什么没见过,你还能让我吃惊。不就是把个直小孩硬掰弯了放家里。”
我揉揉鼻子,慢慢摇头说,“不是,不是。哎,一言难尽。”
明灝扳过我的肩膀,看着我的眼睛说,“有什么一言难尽,我一句话给你说完:你以为你掰弯了他,结果人家根本没弯是不?现在琢磨着往外搬了不是?”
我给明灝一榔头打得发昏,看着他说不出话来,半天才结结巴巴的问,“我说,你也太活神仙了吧?”
明灝还没答话,前面柜台已经在招呼我们,我们只好忙着付款结帐。
出来明灝显然已经不愿再顺着这个话题往下说,一路帮我推着车子往外走。我半晌反应过来,问他,“哎,我说,你到家乐福干嘛呢?怎么空着手?”
明灝看看到了外面,点了支烟,扫我一眼,“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
我给他呛了一口,也懒得搭理,接过车往我停车的地方推,一边回头招呼说,“我说,你到底去不去我那儿吃?过了这村儿没这店儿啊。”
他笑笑,摇摇手,“今天算了,改天吧。”,一边扔了烟便要往相反方向走。
这一遭我给他犟出脾气来,扔下车跟上他,跟他肩膀上拍一把恶狠狠的说,“你横什么啊,我今儿还非让你去不可。”一边便揪住他往回走。
一路上我逼着他装车,又瞪着他上了我的车,才气鼓鼓的往家开。明灝显然是拿我没办法,一路上看着我一副要笑不笑的表情。
到家的时候是我姐来开的门,明灝跟我拎着几大包往里进,我嘴里急急忙忙的要介绍。到了厅中间,叶文一边从明灝手里接东西,一边尴尬的笑着招呼,“程先生,又见面了。”
明灝把手里的东西转到叶文手里,直起腰来看我一眼,又转回去冲着叶文点点头,淡淡道,“是啊,又见面了,世界真小。”

咫尺(小说,19-上)

因为跟七七报告了本周更新,所以虽然少,也拿出来献一下。周日…理论上算礼拜七…应该还是本周吧。
下周(就是说下周日之前)一定补完19。
鞠躬下场,鸣谢七七不辞劳苦的刷新本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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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郡拾

叶文给我打电话说起找住处的时候,我一时不知道心里什么想法。约了他吃饭,他倒是很爽快地就应下来。下了班我跟林芳说了一声,便去接上小叶。一路慢慢开着,北京的交通到了下班时候熙熙攘攘的,车一走一停的,蜗牛都还比这路上的车有劲。
叶文一直不说话,我一边开着一边斜眼看他。他比从前多了些高深莫测的表情,一直半歪着头看窗外贴着我们而过的自行车和行人。我犹豫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开头跟他问他和秦若的事儿:两人是分了?还是从来没好上过?秦若侵犯他了所以小家伙要往外搬?还是秦若有了什么想法所以让他搬出去?
无数个念头在心里走马灯一样的过,每个问题浮上来的时候都被我的理智嗤笑着否决了,如此这般一路,我们居然一言不发的到了餐馆。
林芳早已经在等着,还有关晋和老卫,林芳身边居然还坐了个女孩子,模样清清秀秀的,很安静。
叶文看到这么多人似乎吃了一惊,抬头迟疑的看了看我;我也稍稍吃了一惊,本来只是林芳听了我的电话坚持要过来,说是多一个人或者多一个办法,没想到她一家伙叫了那么些人。
不过到如今我当然只好若无其事的过去挨个招呼,到林芳身边那个姑娘的时候她委婉的笑了笑,“这是我今儿客户那边的执行秘书,程丹灏,我方才有点儿不舒服,她看着担心,跟着出租车过来的。路上正好说起她哥哥年内买了房子装修好了要搬,旧的公寓又剩了两三个月可以转租,我想着万一着紧正好可以让小叶先到那儿将就两天,便叫上她一块儿了。”
我赶紧笑了笑,凑上去感谢这姑娘,一边拉小叶坐过去。林芳冲我使了个眼色,我只好放下小叶坐到她身边去。那边厢小叶坐在程丹灏身边,点了点头,就沉默下来。方才路上我看到的他那种高深莫测的表情,在屋里看着愈发明显了。我有点儿无可奈何,被林芳拽着又不好大动,只好招呼着点菜上汤什么的。
大家都很默契的不问小叶为什么要搬,几个人说来说去,都只说熟人里可以问问。我因为这两天才接的小叶电话,一时半会儿也真还没找到什么靠谱的;除了按招贴广告上的找去,眼下看来最适合的也就是林芳带来的这姑娘哥哥的房子。小叶吃了顿饭说了会儿话,脸色也放松多了。我们给零敲碎打的问了问她哥哥那房子,地方是个高尚地方,怕只怕小叶租不起。
林芳大约也想到了这个,委婉的问了问这位小程。小姑娘想了想,道,“我也只是听我哥说起,他具体要怎么租我也不知道。反正能租出去肯定总比放空好,租给熟人也比租给陌生人好。 不然叶文可以再找一个人合租?”
我心想,担心什么放空,北京这世道,只有人找不大房子,哪有房子找不到人;这才一顿饭就成了熟人,套近乎也套得叫人无话可说。
叶文倒很自然,对程丹灏道了谢,又要去了她哥哥的电话。程丹灏倒是热情,一边给叶文写一边就掏出自己的手机说,“我现在就给我哥说。顺便让他接我,你要一会儿有空,正好叫他带你去看看房子。”
小叶隔着桌子看了我一眼,我正想着要怎么说,林芳开口了,“正好,赶早不如赶巧,小叶你就跟过去看看。”
我有些迟疑,毕竟是我把小叶接过来的,把他半路扔下也不是个事儿。正想呢,小叶自己说话了,“也好也好,林芳姐不舒服,师哥你赶紧还是一块儿回去休息休息吧。”
我问他,“那你怎么回去?”
小叶笑笑,仿佛是这个晚上头一次云开雾散的表情,爽朗的说,“我怎么不能回去,满街上都是出租车啊。”
那边程丹灏捂着听筒飞快的抬头补了一句,“没事儿,我让我哥送他,没问题的。”
我们散了以后我跟林芳陪着小叶他们一块儿在门口等了会儿,程丹灏的哥哥一会儿就来了,开了俩陆虎,个子高高很稳重大气的一个人,总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
他下来跟我招呼了一下,又拍拍他妹,他妹在那儿紧着介绍叶文给他。他凝神看了叶文一会儿,非常温和的笑了笑,向叶文伸出手去,慢慢说道,“你好你好,我是丹丹的哥哥,程明灏,明亮的明,灏是水景页的灏。”
叶文似乎有些困惑的样子,看着程明灏半晌呆呆的想事儿似的。我心里暗暗着急,这小家伙什么时候不发愣现在突然愣起来了;林芳在旁边笑着补了一句道好风雅的名字。叶文听到林芳的声音才如梦方醒似的,赶紧也伸手去握住程明灏,一边说道,“程先生咱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程明灏笑笑,示意他妹妹上车,又紧着招呼叶文进车,淡淡地说道,“叫我程明灏就好了。大约我长着大众脸吧,挺多人头一次见我都觉得面熟。”

咫尺(小说,18-下)

关晋

郡拾要做爹的消息,让我和老卫都嫉妒到眼绿。我们明着暗着的敲了他无数次,还伙同公司里所有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职员们一起要他请客。郡拾人逢喜事精神爽,来者不拒,这么着跟我们吃吃喝喝好多顿。
最后终于把林芳给惊动了,笑语晏晏的跟我们一块儿吃了一顿,先是谴责自己因为身体不适不及亲自与我们报喜,又说郡拾这些日子忙着照顾她不及照顾公司还望我们体谅;言语里零敲碎打的,我们闻弦歌知雅意,总算把这段日子跟郡拾吃大户的行为给戒了。
这人要有了鸿运,那是门板也挡不住。这段日子也是我们公司里开张以来的鼎盛期,上次去客户的酒会里认识些人,中的小的活儿来了不少,大家都忙得红光满面。我跟老卫在外面跑着找承包商,又顺便拉了些合同工到公司里来,公司里顿时热热闹闹起来。
周五照常是郡拾陪林芳做检查的日子,正好我们找来一承包商来公司里交合约草本,我便留下来坐镇。东耽搁西耽搁的,就到了中午。
我琢磨着时间也差不多了,正要出去吃午饭,却看到叶文来了。
自从上次酒会一别,我就没再见过这小家伙,这下子看到他,还挺高兴,赶紧把他招呼进来了。
叶文精神还凑合,还是原来那副客客气气的模样。
我问他是来找郡拾的吧,他说也不是,只是上午跑个企业,路过顺便来看看。
我倒了杯水给他,正要问问他最近怎么样了,郡拾进来了。
郡拾远远的就看到了小叶,整张脸就给点亮了似的,满面笑容。我还以为,人这些天已经到了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极限,再不能更高兴了呢;合着人喜悦的层次可以不断升高。
小叶也马上就看到了郡拾,放下水杯站了起来,非常礼貌。郡拾远远的冲他一笑,一边张开了双手快步走过来,过来的劲儿像是要给叶文一个拥抱,到了跟前却变了方向,只在叶文肩膀上用力的拍了拍,笑声宏亮。
叶文有点儿不好意思似的,微微笑着看向郡拾,一边儿在郡拾的示意下坐下来。
郡拾转过来问了我几句上午来的承包商的事儿,我三两句交待了一下,顺手把合约草本递过去。郡拾草草翻了翻,叶文赶紧又站起来说,“那你们忙好了,我没什么事儿,就顺便过来转转。”
郡拾赶紧把合约草本放下,拉住叶文的胳膊,转向我说,“我没事儿我没事儿,这个下午再看也一样。关晋你吃饭了没,不如咱们一块儿吃饭去?”
我其实是跟着下面的人一块儿吃了定的盒饭的,不过一上午憋公司里也闷够了,便收拾了会跟着他们出去了。
郡拾就近找了家贵州菜馆子,一进去整个屋子雾腾腾的,一桌一桌的都摆着个汽锅。
我们找张桌子坐下来,我想起来顺口问了句郡拾上午林芳的检查。他笑,“好得不得了,是个丫头。”一边说一边招手叫服务员。
叶文大概是完全不知道这回事儿,大梦初醒般的不断恭喜郡拾,一边还很不好意思的说自己完全不知情,连个贺礼都没带真不好意思云云。
郡拾浑不在意,伸手在叶文肩膀上拍,一边说,“小孩子家的,做什么怎么客气,跟你师哥什么时候那么拘束了。”
郡拾兴致高昂,整顿饭就听他一个人这般大呼小叫;我们不断贺喜,叶文这小孩儿也跟着以茶代酒的敬,说得又是尊敬又是羡慕。
我跟旁边看着,叶文一直笑,手伸着放桌面上,一会儿合起来,一会儿张开,时不时抬眼望郡拾一眼,又很快地收回目光。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有点儿心神不宁。

叶文

我从郡师哥那儿回来,心里跟炸了一雷似的,整个下午耳边都轰隆隆的响。
到秦若进门的时刻,我还呆呆的坐着。他走过来扯我,笑吟吟的问今晚上吃什么。我反应不过来,看他半天,不知道为什么脱口而出说的是下午听来的郡师哥要做爸爸的消息。
秦若看看我的神情,叹一口气坐下,摸摸我的头,嘴里喃喃的说,“小叶。”
我茫然的看他,慢慢的说,“秦若,你说,每个人,都得有个家有个孩子的,是不是?我也,希望自己有这么一天的。你也是,是不是?”
他默默地看向我。
我定定的看着秦若的嘴,我期待他张口对我说“是”,然后我就可以把我一直想的,慢慢说给他听;可他一直一直,都没有说话。
我想起从前卿卿还在的时候跟我说过的话,说咱们将来是不是也会像郡师哥和林芳姐似的,一直那么好。我知道我自己是这么想的;我也期望我将来,是郡师哥现在的模样:事业有成,家庭圆满。
秦若坐下来,摸了根烟在手上捏着,我看着他打燃了火机,把烟凑在火苗上慢慢的烧。半天他把火机熄灭,顺手又把烟掐灭在旁边的烟灰缸里,看着我说,“不,小叶,我是同志,我早就告诉过你。我从来没想过要跟女孩子在一起,孩子,也许会收养,也许不会。”
我口干舌燥,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笑了笑,过来拍拍我的头,凑着我坐下来。我下意识的往旁边避了避,他却抓住我的手没让我动,嘴凑在我的耳朵边,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问我说,“你其实,一直就打算着有一天是一天,没了,正和心意吧。”
我坐着,半天才扭过头去。秦若的脸近在眼前,黑漆漆的瞳仁里可以看到我自己。已经是傍晚时候,他的脸颊上密密的一片胡碴儿冒着头,看起来脸色发青。
我低下头没有说话。
他说的没错,我从来没以为过我跟秦若之间有什么以后,不过是有一天算一天罢了;即使我不走,他迟早也是要走的,两个男人之间,有什么必要打算长远。
秦若叹口气,站起来,在客厅里绕了一阵,又坐下来。这次,他远远的坐在沙发另一端,把手里的打火机抛来抛去的玩儿。
客厅里的沉默叫人窒息,我正不知道要怎么打破,却听秦若说,“也好,其实哪有人一开始就计划长远的,大多数人不也就是过一天是一天,一天一天过下去,也是一辈子。”
我一惊,抬起头来。
我们对视良久,最后秦若站起来,手插口袋里默不作声地走了。我发觉自己脖子僵硬,半会儿才意识到,我方才居然一直瞪着秦若慢慢摇头。
有的人一天一天过下去能过一辈子;而有的人,一天一天过下去,也只是一天一天。
我没有说出来的话,不知道秦若看懂了没有。

张治勤

爸妈一直明里暗里的催我把小若约出来跟张末宁见一见,我心知他们这么热情多半是因为张末宁这小丫头自己也默许了的缘故。也难怪,秦若一表人才举止有礼,她小姑娘家芳心暗许也不是什么奇事儿,就可怜我明知缘故却总在扮坏人,一推再推推得两老怒气冲冲。
后来我实在抗不住,只好给秦若打电话,索性把话挑明了说,看他自己什么打算。毕竟我不能帮他出柜,这么一直拖下去也不是事儿。
小若倒是爽快,听我把前因后果一说,电话那边就笑起来,淡淡说,“没关系,我自己来说吧。下回若是有什么你让张末宁直接找我,到我家也行到我公司也行,谢谢姐夫了。”
我心中一动,这仿佛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叫我姐夫,正想调侃他两句,他却话锋一转,问起秦琳来。我猛然意识到小若已经有一两周没来过,心下一沉。我这边意识得晚,秦琳心里却肯定早有计量。这么些天从来没听她在家里说起,多半也是觉得她心里担心的事儿成了真吧。
心中虽然绕了一阵,当然话还是不能到嘴边。我随便说了几句秦琳的这一两周的事儿,快挂电话的时候,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想起来我们还没去过你那儿,不如这周末我跟秦琳往你那儿吃饭去?天冷得很,吃火锅吧?你们男孩子也好做。”
秦若哈哈笑了两声,道,“好罢,你连你妹妹一起叫上吧。”
我心思不定,放下电话就给秦琳打过去,跟她说周末约了往小若那儿吃火锅,顺便也把张末宁的事儿给说了。
秦琳听了半天不说话,过会儿叹口气说,“这事儿你怎么不先问过我?”
我心道,要问了你你还能不出面帮小若打发?这样你便在我家成了恶人,那可怎么是好。心里虽然如此想,嘴上当然不会这么说,我慢慢道,“小若也是大人,这事儿他跟张末宁亲自说最好。谁知道他愿意不愿意我家里知道他的事儿呢。”
秦琳嗯了一声,最后说,“好吧,那我一会儿再给小若电话。”
我放下电话出门,便看到叶文正从楼梯转角往下走。我快走几步赶上他,若无其事的打了个招呼,一边跟着他下楼。
叶文手里抱着一叠图纸,一直低头看着楼梯,十分沉默。我没话找话说了一会儿,正琢磨着要不要说我们周末去吃火锅的事儿,却已经到了一楼。
叶文冲我点点头,道,“向秦琳姐问好。”我甫一抬头,便看到郡拾靠在车边,远远的跟叶文招了招手。

咫尺(小说,18-上)

18.

秦琳

我与治勤蜜月其实并不长,回来以后却各自被公司单位拎着四脚离地的忙。小若还是隔三岔五得来我们这儿见一面,吃个饭;可是总是太匆忙,说不了几句就走了。
治勤的爸妈自从婚礼上见了小若,无端端便想把他的妹妹说给小若,说反正也是一家人,亲上加亲岂不是好。
那张末宁倒确实是个好姑娘,年轻干练爽利,婚礼上我见她穿梭来去,不知道背地里帮我们处理多少我们没看到的紧急变故。可是,别说小若不喜欢女孩子,就算他喜欢女孩子,我还能给他安排设计?
可我心中腹诽是腹诽,明面里当然不好说出来。
要命的是小姑娘对父母居然言听计从,说是学校那边现在只留下实习的事儿,这在北京也可以干,竟然真在北京找了个大酒店呆下来,还就找的我们婚礼的那家酒店。
我接过治勤爸妈几次电话,嘴里虚来实去的打太极,可是实在架不住老人家说只是一家人坐坐吃个饭,千求万请的把小若也弄去了。
我们这边三个人心中忐忑,人家张末宁却不,跟着父母哥哥撒娇谈笑,对我跟小若又招呼得落落大方,处处可人。
我坐立不安,对着满桌子的菜食不下咽:治勤父母的这个主意,我当然没跟小若提起过,想着我跟治勤两个人总能压下来。这一趟鸿门宴,虽然治勤父母没有明着表现出来,这下面的心思,凭小若怎么能看不出来。
好不容易吃完这顿饭,我的公婆们又发话了,“宁宁一会儿不跟我们回家,要去酒店一趟,秦琳你弟弟是不是在那附近住着?能不能顺便带我们宁宁一段儿?”
我捏着手心,一手掌的汗。治勤在旁边说,“哪用得上小若,我带宁宁过去不就好了。我正好要过去取些我们结婚时候拉那儿的东西。”
婆婆很明显的白了治勤一眼,治勤佯装不见,用不高不低的声音跟我说,“你让小若绕一下送你回去?”
我还没点头呢,小若却发话了,“别了,不如张哥你还是跟我姐走得了,我送张末宁过去好了。你拉下什么我给你取,周末我反正得去你们那儿,再给你们送过去得了。过了那么久,也差不了这一天两天的功夫”
治勤犹豫一下,看看我,我则看看小若;他给了我一个安抚的笑,站起来到张末宁身边。
我无可奈何,这顿饭,便这么散了。
过了两天就是周末,小若果然来了。
我一下午就跟治勤两人叫了菜,收拾了收拾。小若按门铃的时候,我正在屋里,治勤去开的门。
等我从屋里走出来,看到叶文站在小若身边:两人穿着几乎一色一样的淡色衬衣,一样笔挺英俊。
叶文看到我,十分羞涩的笑了笑,点点头招呼我说,“秦琳姐”。
治勤飞快的转头看了我一眼,又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来。我站在原地,看到小若伸手拉住叶文,仿佛是重重的握了握。
我想我只愣住了不过一秒,就赶紧迎上去把他们引到桌旁坐下。
吃饭的时候正赶上央视的不知道什么晚会,热热闹闹的,倒也省了我们不少尴尬;四个人围绕着晚会,各抒己见,俨然也是亲密的一家人。
晚饭后治勤叫住叶文,佯似说起单位里的事儿,我便拉上小若收拾。
小若乖乖的跟在厨房里给我递这递那的打下手,半天才收拾完。我又搬出之前准备好的水果盘,要往客厅里搬,小若接过来,看看我。
我笑起来,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脑袋,什么都没说,在他前面走进了客厅。
叶文和治勤并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的,似乎在看图纸;听到响动他抬起头来,冲我和小若一笑。
那之后小若几乎每次来我们这儿都带着叶文,一直到快过元旦。我问叶文要不要在我们这儿一起过年,叶文却说,家是在北京的,要回家去跟爸妈一块儿。
我听到这话下意识的看了小若一眼,他正靠在窗边抽烟,一只手夹着烟搁在窗外;像是要下雪的天气,一片阴沉沉的。

林芳

一月里我去项红那儿做了个彻查,确定了预产期是在九月初。
回来跟郡拾一说,他兴高采烈,“九月好啊,若是个女儿就叫久悦,永久喜悦。”他一边说,一边满面憧憬。
我取笑他,“现在哪儿能知道是男孩儿女孩儿啊,要是个男孩儿你叫他九月,看人上了小学恨死你。”
郡拾想了想,无声的笑起来。
我窝在窗边的沙发里,从我这儿看过去,郡拾正迎着光坐着。他笑的时候,眼角散开一片细细的笑纹,阳光在他眼睛里耀出一片亮光;俨然还是十多年前,我们同学时候的模样。
有时候真不敢相信,那么多年,居然一眨眼就过去了。
我的早孕反应很强烈,每天都很疲倦,肌肉酸痛,又总觉得冷,虽然没有传闻里说的日日孕吐,可是每天都没有胃口,勉强吃下去的又总感觉在胃里不住翻腾。
郡拾让我跟单位说说,能不能停薪留职个一年半年。我听了啼笑皆非,转头问他,如果他麾下有姑娘生孩子要求停薪留职一年半年,他能不能答应。
郡拾抿嘴,不再说话了。
我盯着他看半晌,知道他心里还有半句话没说出来,不过他能憋住这半句叫我辞职在家的话,我也足够感激了。
我怀孕的事儿还没有跟单位报备:我准备捂到不能再捂,再说出来,不然平白被人看低半尺,或者万一不幸有什么糟糕的发展,白白给众人看了一场空欢喜,岂不是难堪。
郡拾听了我的所思所想,一脸匪夷所思不可置信,就差没指着我的脑袋说“女人你神经病”。
我知道我心中有些别扭,也知道我为什么别扭;我甚至怀疑郡拾也知道我为什么患得患失。
两个人并枕睡了十年,若还不能从皮到骨的相互了解,未免可悲。

咫尺(小说,17)

NC-17,非常慎入~
限制级片断,感谢蝎子再度友情捉刀!

17.

范卿卿

我在入冬的时候离开北京。
这一年的雪来得特别晚,直到我离开,北京依然日日艳阳高照。我总希望在离开之前遇到一场雪,却怎么也没有等到。
叶文一直没有搬走,租金一直与我合交着,交到我搬走的前一天;但他的人却不在这儿住了,我一日一日的收拾着行李,有时候一直收拾到深夜。
从前以往,都在一夜一夜的收拾里,被我埋到各个箱子的深处;或者一团一团的,被我打包丢弃。
叶文偶尔下午回来,问问我的进程,也搭手帮忙;只是,并不怎么说话。那样的夜晚,我们就在灯光里默默的对着收拾行李,也并不是不像一对相濡以沫的情人。
无论多晚,叶文最后总要离开。
我从来没有问过他这段日子住在哪儿;他也从来不提我马上就要离去的事。我们守着最后的一点默契,仿佛彼此只是暂别。
东西收拾好以后,我请了几天假回了一趟家,把暂时不用的东西一并带了回去。爸妈自然都很高兴,团团转着的恭喜;偶尔问起叶文,也给我搪塞过去了。
在家呆完这几天,我带着爸妈殷勤的期待和嘱咐,又飞回了北京。不料到了北京机场,却看到叶文等在门口,对我微微一笑。
我原地愣住,不知所措的看着他。他走过来接过我的行李,笑笑说,“伯母给我打了电话了,说你今天回来,让我接你一下。”
一瞬间我胸如撞石,站在原地泪就下来了。出口处人来人往的,不时有人别过头来看我,顺带也奇怪的打量叶文几眼。
叶文并不说话,站在身边安静的看着我。我抽抽噎噎的示意他先走,他便拖着行李往外,我跟在后面。
空气是冰凉干燥的,北京灿烂的阳光从楼外洒进来,我泪眼婆娑的看向叶文的背影,知道离别已经不可避免的来临。
那一路,我们都默默不语。我想起大四那年寒假归来他从机场把我接回来,我一路上甜蜜蜜的心思,竟已经像上一世的事情。
那一天回到家,我屋里从前属于叶文的东西,已经全部搬走。
叶文帮我把行李安置好,在厅里坐下来,抬头冲我笑笑,说,“你过几天就走了吧?”
我无语的点点头,一时间千言万语涌上来,不知道先说哪一句。
叶文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声音沉得几乎听不见,“我就不去送你了,卿卿,先祝你一路平安。”
我依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坐不下去,也移动不了。
叶文站起身来,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轻轻拥了我一下。
我顿时泪如泉涌,用尽力气回抱住他,喃喃说道,“叶文,你别走,我不去了,我哪儿也不去,我们明天就去结婚。”
叶文笑了,拨开我的手,把房门钥匙从他的钥匙圈上取下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铜的钥匙碰在玻璃面上,清脆的一声响。
然后他走了。
我离开北京的那一天依然是晴天,从登机口的玻璃窗往外看,阳光把737的机身照得明晃晃的,耀眼得让人不能逼视。
这个冬天的北京,在我的记忆里,没有一片雪花;可我不久从新闻里听说,稍后不久北京就下了一场大雪,把整个城市,变成了一个偌大的停车场。
那已经是我不知道的日子:风晴雨雪,从飞机起飞的那一刻,一切都不再与我相关。

郡拾

我不知道从哪儿辗转听来了小叶和范卿卿又掰了的消息,倒解释了这孩子在张治勤婚礼上的颠倒。
这些天忙忙乱乱的,林芳不知道怎么搞,忽然也冒出不少事儿让我跟着她;虽然一直想着要找叶文来安慰安慰,却一直没腾出空来。
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床上,听着林芳在身边轻轻的呼吸声;看着天花板上一片晕乎乎的黑,心里却清楚明白的知道:也不是真的腾不出空,更多的,是故意用这忙乱来抵挡我想要见他的迫切。
张治勤婚礼那一夜,小叶的落魄失意,活生生的是在我心里泼了一瓶硫酸,我整颗心都被蚀得一塌糊涂;那夜若不是林芳一直在旁边拉着圆场,我只怕马上就要过去把他拉到怀里,问问究竟。
回来以后的那个夜晚,林芳一直窝在我怀里,低声地回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从前读书的往事,实习与工作,还有我们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婚礼。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胳膊上能感到林芳脸颊上的眼泪,又冷又湿。
真不敢相信,这十多年居然一眨眼就过去了。
再见到小叶的时候便是在客户的酒会上了,明明白白的像是跟秦若混在了一起。他依然是从前谦和勤勉的孩子样,可是与秦若举手投足之间,自然而然的带着暧昧依赖。
我眼前猛地炸开了。这些日子过去,秦若与那个高个儿男孩夜里在停车场拉拉扯扯的情形在我记忆里有些淡了;这一下灯光酒杯之间,小叶与秦若两人倒是把那一幕刷的又带我面前演了一遍。
我找了个由头让关晋卫宁的伴儿林芳先送了回去,又让关晋卫宁盯着我们最近瞄上的人使劲儿,才从人群中把小叶单独揪了出来。
小家伙看到我眉开眼笑,倒是比张治勤婚礼那天脸色好看多了。
我叹口气,示意他跟我到外面抽根烟。他四下看了看,跟着我走了。
我才一站定,烟还没点着,就问他,“你跟秦若怎么回事儿?你明知道他是……”我吞下了后面半句话,目光灼灼的看着他。
小叶被我的单刀直入打懵了,原地愣住了,然后才嗫嚅道,“啊,我……我跟卿卿分开了,在秦若家客房住着。”
我有点儿不耐烦,一根烟在手里使劲的捏,半天盯着他说,“你……你跟他……”
叶文不说话,低头看着脚下,轻轻的咳了几声。
我用力咬着牙才克制住自己伸手捏他下巴的冲动,手里的烟已经被我捏碎了,掉下一片烟丝。
我把烟扔掉,拍拍手又拿出根新的烟来,这次马上就点上了,在嘴上吸了一会儿。
小叶抬起头来,眼珠子黑漆漆的,嘴紧紧的抿着;一脸倔强的脾气。
我没来由的生气,压制了一下,极力平静的说,“你明知道秦若他是喜欢男人的,非要跟他淌这浑水做什么。人家那是在那里面出不来,你这就是睁着眼睛往里跳,是存心跟自己过不去吗?”
小叶轻轻嗯了一声。
我更加怒火万丈,用力拍拍他的肩膀,“不就是跟范卿卿掰了嘛,男子汉大丈夫,跟个女孩子身上栽跟头就自暴自弃了?住人家家里去做什么,明天就周五了,我带你找房子去,你这周末就搬出来,别跟着秦若瞎混。”
小叶看我,轻声说,“不了,我明天跟秦若约好了一块儿吃饭。”
我用力把烟头往地下一扔,踩成一片黑灰,然后说,“约好了怎么了,约好了也可以改,我明儿过去接你,我帮你跟他说。”
小叶笑笑,没说不,也没说好。
第二天我硬是从牙缝里挤出点时间来,提前下了班跑小叶单位去接人了。他办公室里的人说,叶文中午跑客户那儿去了,估计得快下班了才能回来,也有可能就直接下班了。
我一口气没顺过来,出来就给小叶拨电话,却怎么拨怎么占线;我愈发恼火,愤愤地把电话揣怀里,一边点了支烟平息情绪。才刚点燃了烟,电话响了,我二话不说接起来,一句“叶文”差点儿冲口而出。
是林芳,话语里有掩饰不住的喜气,她说, “郡拾,你要做爹了。”
我捏紧手心的电话,想了又想,终于还是给小叶发了个短信,跟他说我今天不过来了,改天再找他。
那天很阴很阴,半下午的仿佛黄昏,我离开小叶他们单位的门口,空气中已经俨然有飞沙走石之势。

叶文

秦若过来接我的时候,天已经完全的暗了下来,灰蒙蒙的黑糊糊的一片,已经是夜晚的天色。秦若的车挨着路边靠着,一下一下的闪着紧急灯;天色太暗了,我看不清楚他的脸,只能看到红色的灯,一亮一灭的,远远看着都觉着急促。
我慌慌张张的跑上车,秦若正皱着眉听广播,广播里说,一会儿会下雪。他转过头来看看我,飞快的握了一下我的手,没等我反应过来又收了回去,熄了紧急灯,点了火。
我们的车才开出一小会儿,雪就下下来了:空中飘飘洒洒的,并不太大。路上的车显著的慢了下来,原本已经极堵的路面愈发没法动了。
秦若当机立断,就近找了地方停车,把我拉出车里,为我整整衣领说,“我们搭地铁回去?不过要走挺长一段了。”
我点头,反正是周末,我也没什么事儿;最近心里乱乱的,走走也好。
如此我们旁观了北京这一场史无前例的交通大瘫痪:车一辆一辆的,怎么也动弹不得;雪密密麻麻的下,越下越大,渐渐的漫天都是飘飞的白絮。我们这么冒着雪走了一路,总算到了地铁里。
地铁里也早涌满了人,大约不少是我们这般弃车而逃的。我们几乎是被推着上的车,前后左右塞满了人,真跟沙丁鱼罐头似的。
我跟秦若面对面地站着,整个人被挤到他的怀里。他微微的笑,费劲的张开手,先是往上伸了伸,大约是想抓住头顶的悬杆;可是晃了两下,手却转了一下,落在我的肩上。
我顿时觉得脸上发烫,小心翼翼的四处看了看:发现大家都被挤得面无人色,根本没人注意;才放下心来,跟秦若的眼睛对上,轻轻笑了笑。
地铁开得晃晃当当的,把我愈发往秦若的怀里抛去。我见实在不可能站稳,索性就靠在秦若身上。他并不比我高很多,这样站着,他的嘴唇,正靠着我的耳朵,温湿的呼吸,一下一下的,贴着我脸颊。
这一段地铁无比漫长,仿佛绕着北京城走了一圈又一圈,怎么也走不到头。等我们终于从地铁里挤出来,我就跟被人从头到脚打了一顿似的,全身酸痛。
出了地铁站离秦若的家还有漫长的一段路;行人很多,大都低头小心翼翼的走着路。
我们并肩走着,脚下一层薄薄的冰,影影绰绰的可以看到我们自己,还有秦若手上燃着的烟,一点晃动的红光。
我们沉默了整整一支烟的功夫,秦若去扔烟头的时候,回来明显的滑了一下。我伸手握住他,然后捏住他的掌心。
他似乎愣了愣,然后冲着我笑了,翻握住我的手腕。
后来的路我们就一直这么走着,秦若的拇指正扣在我的手腕上,轻轻摩挲。车道上依然有笛声此起彼伏,还有人叫骂的声音,打电话给家人报平安的声音,吵吵嚷嚷的,似乎在从另一个世界传来,遥远而模糊。
快到秦若家的时候,我们看到路中间一辆破旧的公共汽车,被一群人围着,大家都费劲的喊着号子,一二三的推着。秦若似乎玩兴大起,拽着我就往车那儿跑。
才一起步,我们就摔倒了。俩人莫名其妙的躺在了冰面上,手还紧紧拉着,对着天空哈哈大笑。
折磨我好多天的阴霾,在这雪地里,忽然云开雾散了。
我就着秦若的手站起来,猛的抱住他。他完全没有停顿,也反手抱住我;一边抱着,一边一下一下的,咬我的耳朵。
路上的人依然低头赶自己的路,这样的大风雪天,没人注意我们这俩疯子。
我们之后蹭啊蹭的,总算蹭到那公车边,跟无数乘客一起,使劲把那大破车一步一步的往前退。秦若一直紧挨着我,大雪天的,我依然能感到他身上散发的热,烧得我半边身子都热腾腾的。
我们费了半天的劲,跟大家一起把车推到下一个路口,公车司机便招呼大家上车。秦若在车边看着与我们并肩推车的人鱼贯而上,边嘻嘻哈哈的跟人插科打诨。有人招呼他上车,他笑了,“不上了,哥儿们不坐车,就住这儿,今儿高兴,跟你们学雷锋来了。”
车上诸人笑笑闹闹的,我与秦若站在原地,看着车慢吞吞的,混入车流中,一步一步的挪远了。
秦若回过头来,定定的看着我;什么也不说。我抿了抿嘴,伸手握住他,快步的跟他往他家走。
整栋楼都静悄悄的,电梯的门才一关上,秦若就把我摁在墙上,狠狠的吻了下来。
回到他家,我们都没想到开灯。秦若一路握着我的手到了他的卧室,第一次,我没有留在客房。
漆黑中我依然能看到他的眼睛,映着窗外的雪光,深深地看住我。半晌他贴上来,手伸向我的皮带,轻轻在我耳边说,“我们做吧。”
我脑子嗡的一声就空白了,后来秦若说,我那时候傻愣愣的看了他好久;他说他爱的就是我那副白痴的样子,纯净得像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和纯净这两个字沾边;但我记得秦若那看似光滑的下巴在我脸上磨蹭的感觉:跟块砂板似的,尤其是他给我口交的时候,总是蹭着我大腿内侧,分不清是疼还是痒。
整个过程我都很被动:被动的被他抚摸,被他吻,被他口交,被他翻过来,反趴在床上。
我记得秦若的呼吸很沉重,手指上沾的东西和雪落在脸上的感觉一样冰凉;我也记得他进来的时候那种撕裂的痛感,似乎整个人活生生的被劈成两半。。
我记得他在我耳边轻声抚慰,还记得我一口就咬住了他杵在我嘴边的胳膊。
那牙印在他胳膊上留了很久,秦若说,这就叫刻骨铭心。
即使是深冬的夜,我们依然一身汗湿。有那么一会儿,秦若伏在我上面,汗水顺着他的眼睫毛流下来,一直滴到我的嘴里。
有点儿咸;也有点儿苦。
外面的车声人声,一直到凌晨三四点才慢慢寂静下来。再然后,清晨的微光,慢慢的涂上窗框。
我后来知道,那个晚上,整个城市都不曾入睡;很多人,在飘雪的北京街头走了整整一夜。

咫尺(小说,16-下)

秦若

婚礼是个让人迷惑的场所,我看到我英明神武的姐姐,在那一天忽然变得传统而毫无主意,只注重粉均匀不均匀,头纱有没有摆正;一向颇有主张的张哥,那天也是跟个牵线木偶没什么两样,司仪让他站哪儿他就站哪儿,让他拿什么就拿什么, 我在旁看得心中滑稽,若不是实在害怕我姐的威严,我只怕是要大声笑出声来。
满屋子的焰火味儿扎得我眼睛疼,可我还得绷着脸,默默背诵司仪的话,按部就班的来。
“不能咧嘴大笑,也不能不笑;不能走快了,也不能走慢;不要扯着新娘,但也不能放松。”
我看我也够傻的。
一个晚上过得跟飞一样快,偌大的一个花厅,好像怎么绕也绕不完;我所有的力气都用出去了:不知道是用来控制自己不要大笑,还是控制自己不要大哭。
总之半个晚上过去,我觉着筋疲力尽,看我姐和张哥还依然微微笑着跟宾客们道别,我都怀疑两人是糊了一张笑脸在皮肤上。
整个过程里,我还分了半边心在看叶文。
他从一来就有些恹恹的,神不守舍,一直一直的喝酒,不管什么时候我转过去看他,他手里都有一支半空的酒杯。
我简直有点儿啼笑皆非:要不是太了解他,我还以为他爱上我姐了呢。看他一脸醉相,活脱脱就是个“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的模范样本。
就是当年Simon结婚,我也比他镇定有礼。
后来大晚上的,他也醉糊涂了;非要拽着我说自己无处可去要跟我回去。
他旁边那姑娘大概跟我说了说,意思仿佛是范卿卿似乎又有个什么事儿所以叶文如此这般了。我心里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这两人,到底有多年轻啊,还真能折腾。
最后我没办法,只好拖着他上我家。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半夜,酒店大堂依然亮堂堂的,我把他半拖半抱的,总算弄上我的车里。
好在我白天来得早,没把车停地下,就挨着入门处的露天停车处放的。
叶文安安静静的,任由我使劲往车里塞,虽然是深夜,街上依然车来车往。街上不是传来车呼啸而过的声音,车灯一道一道的扫过来,停车场里一阵明亮,一阵黑暗。
我点火之前下意识的张望了一下酒店的职工停车场,明灏的那辆路虎还搁那儿,正停灯光下,暖暖的一团颜色。
路上我一边开,一边给明灏电话:响了好多声,他才接起来,声音十分疲倦。我嘻嘻哈哈的问他有没有来参观我姐盛大的婚礼。他低声笑笑,说看着了,又夸我十分好看;我得意洋洋了一阵,还等他接着夸呢,他却不再说话了。我们就这么握着电话沉默相对半天,过会儿他就说有事儿,要挂了。
我疑疑惑惑的,听着手机里的嘟嘟声;神不守舍的半天,好歹安全开到家里。
叶文的酒德是我见过最好的了,不声不响,让他靠着走就走,让他躺下就躺;可这么大个人儿,再指挥如意也把我累坏了。等我把他平放在我家客房里,已经用完了我所有的劲儿。
我喘着气靠在墙上,没力气挪开身子和眼睛。客房的窗帘没拉,外面亮堂堂的光从窗户直照进来,正对着叶文的眼睛。他移了一下,也没什么声儿,只伸手掩住了半边脸。
我心中一动,忽然口干舌燥:我意识到这是我与叶文说开以后,第一次独处。
虽然,他并不清醒。
那之后的半个夜晚我一直睡不着,大半夜的,我在房间里把从前Simon结婚时候的照片翻出来细细看了一遍:那是蒙特利尔的夏天,我记得;艳阳万里,Simon的眼睛在阳光下看,几乎是透明的。
我想起这次回去,他对我说的,“你不试,怎么知道我一定不会爱你?”
一个晚上,也不知道是寐过去了还是没有;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儿是高中时候Simon教我搭讪女孩用的法语,一边教一边哈哈大笑,整个人在雪地里看着闪闪发光;一会儿又是叶文,暮色里站在我的身边,把名片在手上一边弹着抿嘴笑;再一会儿似乎我又到了青海湖边,湖水上金光万丈。
然后我惊醒过来:原来眼里的一片灿烂不是湖边的日出,不过是天亮了。
我到客房去看了看叶文:这小子睡了一个晚上居然姿势都没改,一直用手臂遮着他的半张脸。
窗外透过来的光,早就转了方向。
我把他的手拿下来,一个晚上,他的脸上被手臂压住深深的一道红。我伸出手去,轻轻靠住他的脸颊。

关晋

秦琳婚礼不久我们又收到请柬,上次的那个客户学洋样儿,开工之前集合所有人来个酒会;说是项目相关的商家政府统统来个会面,也算是个开工的彩头。
我们各自西装革履地去了,郡拾带着林芳,我跟老卫随便叫了俩公司里的小姑娘。
酒会就在秦琳婚礼的那个酒店,这次包下酒店里所有的花厅统统打通,所有人都有模有样的拿着半杯要满不满的香槟,衣鬓香影,颇有些气氛。
这种场合最是拉关系的好时候,我们跟郡拾林芳各自分开,碰上熟面孔便上去哈哈哈,遇上生面孔便赶紧递名片又花天胡地的吹自己。
中间歇下来我跟老卫开玩笑,说旧上海滩的交际花,也不过如此吧。老卫十分鄙视,从鼻子里哧一口气说,“你也配。”
正笑呢,看到老卫抬头招呼了一声,我跟着看过去:见到叶文拨开人群走过来,秦若衣着简单的跟在他旁边。
叶文像过去一样,十分斯文有礼,与老卫有问有答;秦若在旁也不说话,只拿着酒杯四下张望,非常闲适温和。
我问秦若怎么来了,他们公司莫不是也要分这一块肉。他笑得别有深意,看得我心中不住打鼓。半晌他说,不,他们公司跟这档事儿不沾边,他只是陪叶文来的。
我听了,先是松口气,然后不知道怎么的,又咯噔一下。
正聊着呢,郡拾他们也过来了。
郡拾先招呼了小叶,闲聊几句又转向秦若,跟我问了一模一样的问题。
秦若正端着酒杯喝,叶文就顺着答了,说秦若是跟他来的。
郡拾仿佛没反应过来,很明显的楞了一下;林芳就在旁边笑开了,问起秦琳的婚礼和蜜月来。
秦若彬彬有礼的细细回答,又感谢我们之前的到场。
这下话题一转,我们都不好意思顺着方才的生意经接着问了。
没说多久我们又都四散开来,我跟郡拾走了几步。他想起个什么似的,原地站住回过头去,我便也停住,顺着他的眼光看。
叶文和秦若两人,没在人群里;我隐隐约约的看着秦若贴着叶文的耳朵说了句话,然后便离开了大堂。
郡拾往小叶的方向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表情犹豫;正好我逮住我们的客户,赶紧拉上郡拾吹开了。
后来过去很久,再想起那天,才恍然大悟:一切隐没的线索,从那一天起,慢慢显现。
命运与生活;所有种种,期待的,不过都是这样一个转折。

双木成林(小说,十七路公车+晚安+每一天+樱桃)

还是BL,大家慎入吧。
贴给追《咫尺》的诸位看。《双木成林》是我以前写的一个短篇系列,所以也没啥坑不坑的说法,这里面的人物,在《咫尺》里也出现了,也算我出外旅行之前,给大家消磨时光的小番外吧。
至少,这俩儿是幸福的。

双木成林

十七路公车

林鑫和林末第一次见面,是在17路公车的站牌下。
那年林鑫的父母因为工作调动到B城,林鑫也跟着转到家附近的一所小学。
周一的时候他母亲给他整好小书包,又给他背在背上,牵着他的手到了车站,指着站牌说,“鑫鑫,妈妈今天有工作,不能送你到学校了,你自己去上学好吗?”
林鑫人小心大,咬着牙悲壮的点点头,主动松开了母亲的手。他母亲指着站牌说,“等会儿17路车来了,你就上去,坐4站就到了,知道了吗?”
林鑫挺起小胸脯,用力用手心儿拍了拍,说“知道了,妈妈去上班吧,鑫鑫自己会去的。”林鑫的母亲蹲下来在他的小脸蛋上亲一下,依依不舍的要走,在旁边一直看着的林末说话了,“阿姨这个弟弟是要去天桃学校吧,我也是那个学校的,我带他去好了。”
林鑫的母亲看看林末,一个穿着天蓝色校服的男孩子,浓眉大眼。
林末那年已经是个初中生了,而且他生得结实高大,看起来倒有小大人的样子。
林鑫母亲放心了,站起来拍拍林末的肩膀,说“谢谢你啊,小伙子,那我家鑫鑫就拜托你了。”说完轻轻点了点头,然后拉一下林鑫说,“鑫鑫快谢谢哥哥。”
林鑫从小听话,这会儿一点儿也不迟疑的仰起头冲着林末笑了一下,响亮地说了一句“谢谢哥哥,我叫林鑫,是天桃小学三年级四班的学生。”
林末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赶紧跟着说,“我叫林末,是天桃初中部二年级四班的。”
林鑫母亲在一边笑起来,“啊,那么巧啊,也是双木林吗?”
林末点头,一边过去站在林鑫身边说,“阿姨放心吧,我一定把鑫鑫送到他教室去。”
正说着公车来了,林末一边跟林鑫母亲道别一边拉着林鑫的手跟着人群走,林鑫一边走着一边还别过头来跟母亲挥手,大声喊着“妈妈再见。”
林鑫母亲一边挥着手一边嘱咐林鑫说“鑫鑫听哥哥的话,放学妈妈去学校接你。”
因为是大清早,公车的人并不太多,林鑫和林末很快上了车,坐在车尾,两人都转头把脸贴在玻璃窗上,依然冲着林鑫母亲挥手。
公车吭哧一下慢慢开走了,林鑫母亲看着那两个小脑袋越来越远,低下头微微笑一下,骑上自行车走了。
那一年林鑫九岁,林末十三岁。
没多久林鑫和林末就混得烂熟,如果不是林末在这间学校里小有名气,大概会有不少人认为林鑫是林末的亲弟弟。
毕竟,若果不是亲兄弟,谁会每天牵着手把人送到班里,课间操吃点心的时候还时不常来看一下,晚上放学还来管接——林鑫的母亲在最初的一两周从林末手里接过林鑫数次以后,就放心的把送林鑫回家的任务,也交给了林末。
实在是林鑫的母亲上班的地方太远,他父亲因为跑新闻长年在外。而林末又是天桃学校里闪闪发亮的一颗小明星:入校门的玻璃橱窗上就贴着他的大头照片,下面巨大的一行黑色楷体:林末,初中二年四班,优秀班干部,升旗手,还有密密麻麻一行小字写着他历年的奖项。
当家长的都希望孩子交个成绩优异的朋友,林末的优秀,让林鑫的母亲彻底的把林鑫交给了他。
林鑫却资质平平,成绩一直不上不下,唯一出众的是画得一手漂亮的画,没多久就在美术课上崭露头角。此后逢年过节学校评展,必定有林鑫的画。
林鑫五年级的时候林末初中毕业了,以本市中考第五名的成绩考上了离天桃学校有五六站路的高中。那年暑假天桃学校在校门口放了好长一串鞭炮,还贴了大大的红榜,林末的名字也在红榜上面,是从上面数下来第三个。
秋天开学的时候林鑫看到林末穿着新的校服站在17路车站牌下等他。十五岁的林末俨然是个小帅哥,长身玉立,淡绿的校服在他身上无比熨贴。
林鑫小跑几步过去拉住林末的手,兴高采烈的说,“林末哥你今天上高中了呢。”
林末笑,“是啊,不跟你一个学校了,你以后要自己回家了啊。”
林鑫正待说什么,车已经来了。两人小跑上了车。
三站以后林鑫小步跳下车,且跑且回头的冲学校里去了。林末一个人坐在后排看着林鑫跑远,摸摸身边的座位,还是温热的。
那天以后林鑫和林末每天的相处时间就剩下17路车站牌下等车的一会儿和车上的这三站。
三站路并不长,经常不够林鑫说完前一天学校里发生的事儿。
每次车在天桃学校吭哧一声停下来,林鑫就很不尽兴的停下来,噘着嘴慢慢走下去。然后站在路牙上等车开走了,冲着坐在车里的林末招招手,才一晃一晃的进学校。
成长的时间里,三站路是太短的一段,两人都听不完对方的故事,就被迫要分离。
再三年林末考了大学。他依然优异,很顺利地就考上Q大建筑。而林鑫那一年还在初三。
林末大学以后就不再坐公车,林鑫也因为搬了家,离学校近起来。父母给他买了辆漂亮的山地车,他之后就每天骑自行车上学。
一年以后他也升了高中。他没有林末的优异,即使是美术大赛的加分全部算上,他也只上了一所普通的高中,并不是,林末从前的母校。
他依然每天骑自行车上学,很快,就有了新的结伴上学的伙伴。
高中里男孩子都开始摆酷学拽,一个赛一个的拿大,叫人哥哥什么的事儿,林鑫是彻底不会做,也不记得做过了。
林末像17路车一样,渐渐从他生活消弭无迹。
等林鑫熬高考的那年,夏天特别的热。新闻上不时报道说,有考生在考场上晕倒云云。林鑫千辛万苦考完三天,感觉自己都掉了一层皮。
他摇摇晃晃的背着书包出了考场,在那所学校的大门前靠了一会儿,看到无数的家长迎着走出来的学生走过去。他笑笑,扒拉扒拉头发去找自行车:他的父母在这个关键时候并没有守在他身边,反而双双出差去了。林鑫也不在意,他反正也不要考重点,他已经报了美院,文化分只要不太难看,凭他之前拿过的奖,应该问题不大。
林鑫推着车随着人流走出来,迎面开过来一辆公车,上面一个熟悉的数字:17。他才恍然想起来,原来他们学校的考场,是林末从前的母校。
他回头看看这所本市数一数二的重点,想想里面的桌椅,深觉也不过如此。
然而刚刚考完试的轻松和喜悦时总要发泄的,林鑫蹬上自行车,猛踩几脚跟上方才的公车,一路飞快的踩着踏板一路哼着小曲。
就这样他一路跟到他和林末第一次见面的车站那儿。
林鑫不知道为什么就下了车。扶着车子在站牌下站了一会儿,17路车放下了人,又慢悠悠的开远了。
林鑫抬眼望过去:车尾的座位只坐了一个人,背对着玻璃窗,仿佛穿着件白的衣服,不甚清晰。
他模模糊糊的想起从前自己站在路牙上看着17路车开走的情形,居然一晃已经过了那么多年。
他想,林末呢,林末到哪里去了?

林末这个时候大学已经毕业了。
他直接保了本校的研究生,他的同学里出国的居多,他却懒得折腾;加上他做毕业论文的导师颇有名气,又喜欢他,跟他的研对林末而言,可比出国熬着要好多了。
事实也对也不对。一个有名的导师罩着,当然论文的时候选题开题没人敢为难,而且出去做横向课题的时候,地方的人也会无微不至的照顾。然而硬币总有两面,一个有名的导师,当然项目是铺天盖地的来。林末他们从本科论文时期,就跟着这老板山南水北的跑,暑假寒假都不得休息,一群人倘若不是吃得好住得好,估计早就纷纷下马了。
这年暑假他老板拿了个香港的项目,钦点了几个平常最爱的学生带去了,林末也在其中。
本来大家都一团兴奋,以为是看花花世界去。然而到了香港七天一行人居然几乎没出过楼,都没日没夜的赶图纸了。到第七天上,所有的人都濒临疯狂,抬起头来互相看看彼此黑黑的眼圈,愤而扔笔大叫了一阵。
老板看他们实在辛苦,于是答应放他们半天休息。
林末跟着师兄师姐到中环去逛商场。他一个大男孩子,也没什么可买的。同行的女孩子里也没有他想讨好的,走着走着就走散了,无意进了一间小小的画廊。
那画廊正在展前一阵子大陆一个画展的作品。林末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阵,很快乏味了,琢磨着回去睡觉。到了门口看到同行的师兄师姐兴致勃勃地拎着大大的购物袋冲他这边走过来,他立即缩了回去,专心致志的对着面前的画看了一下。
那幅画是少年组的一等奖,名牌上写写小小的一个名字:“林鑫”。
林末一阵恍惚,想起很多年前17路车站牌下那个用力拍着胸膛的小男孩,他想,哎呀,居然已经这么多年了啊。鑫鑫,鑫鑫,你好吗?

高中时代最后一个夏天过得飞一样的快。林鑫最后整理好行装到美院报道的时候,还在感叹曰难怪说时间如白驹过隙啊,自己觉还没睡几场就开学了。
然而怨归怨,林鑫这么多年依然还是个乖孩子。他自己扛着行李去了学校,没让父母多费一份心。
美院这年要扩建图书馆,设计由各个大学里投标;最后中标的是林末的老板。林末秋天伊始便是这老头儿的新晋研究生,他老板当然也就带着他去了。
项目先是甲方乙方开会,地点就挑在美院旧馆里。第一天的会议最冗长乏味,互相吹捧,互相提要求。林末在会议室里笔直的坐了半个上午,佯似认真的写会议记录。快中午的时候,他开始扭来扭去;旁边的师兄告诉他要上厕所就自己去,话音刚落林末就扔下笔溜出去了。
美院旧馆的厕所布局很怪:一层是女生,一层是男生;而且两层的厕所完全不在一个地方。
林末他们开会这层碰巧是女生层,他只得抓了个人问了又东拐西绕的找到上一层的男生厕所。
等他神清气爽的跑出来,看看周围,他立即意识到,他冲得太急,以至于不记得回去的路。
好在是午饭时分,已经有学生稀稀落落的走出来。
林末抓住一人问XX会议室,那人停下来,想了一想,又从书包里掏了张平面图仔细的看。
林末在一边急得跳脚,伸手去抓那张图,一边说,“我来看吧,我比较熟图纸。”
那人抬头看他一眼,林末因为抢图正好跟他的眼睛对上。两人静一会儿,林末先大笑起来,指着林鑫喊,“鑫鑫?”
图书馆是个安静地方,林末这一声一出来,整个走廊里的人都停了一下脚,疑惑的回头看了看。林鑫站在原地,感觉自己从头到脚都蒸熟了似的冒热气,他小声说,“林末你别叫那么响啊。”
林末却不依了,“哟,小家伙你从前叫我哥的,怎么现在不叫了。”
林鑫不搭理他了,把平面图抢过来看了看,指着前面的楼梯说,“你从前面下楼,然后左转再左转,右边第三间。”
林末才想起楼下还有个会来,他一边小声笑着说,“你们学校图书馆这啥破设计”一边从身上掏了根笔。
林鑫不理他,把图收好了就要走。林末一把抓过他的手,在他手心飞快写了个号码,说“鑫鑫你打电话给我,哥下午请你吃饭。”
林鑫一下没缩回来,皱着眉抱怨“你写我手上干嘛,我包里有本子。”说话间林末已经写完了,把笔塞他手里然后自己也张开手,“你赶紧把你的电话也给我写写。”
林鑫故意一笔一划慢慢的写。林末只觉得自己手心儿跟有小虫爬一样,又刺又痒,缩也缩不得,笑也不敢大声笑。看到林鑫写到最后一个字赶紧飞快抽出手来,便见那圆珠笔从他手心到手腕,长长划出一道,发着幽幽的蓝。
林末挂着下面的会,拍拍林鑫的肩膀就走了。倒是林鑫,拿着林末的笔在原地还呆呆的站了一阵子。
中午林鑫刚吃完饭要去洗饭盒的时候,看到手上的号码了,赶紧从包里翻了本子出来抄上。他在本子上写了“林末”两个字儿,然后自己轻轻念一下,忍不住笑起来。
正笑着林末的电话就响了,他在那边咋咋呼呼的问林鑫下午干嘛。林鑫看看课表,说一直要上课到六点。林末在那边模模糊糊的念了句“啊对了你才大一呢。”然后就说自己下午开完会就得跟着老板回去了,怕是等不及林鑫了。
林鑫也不恼,很自然的说好啊那就改天吧。
这一改就改掉大半个学期。
林末再见到林鑫,已经是第二年的冬天了。
林末那天刚好跟师兄师姐们出去看工地,照例吃了一顿才回来。
那甲方也不小气,大冬天的带着他们一干人吃的药膳,什么枸杞羊肉汤啊,百合花生炖猪脚啊,五花八门的补汤吃得一伙人头上冒汽儿。吃完饭大伙儿都热得不行,谢绝了甲方的车送,一队几个人顶着雪花敞着怀就往回走。
这路上正好经过17路公车的车站。
林末远远的就看到林鑫站在那儿等车。倒不是说林鑫有多高多壮多显眼,实在是大雪天里,也就他一人孤零零的站在那儿,背了个大包。
林末三步并两步跑过去,热情洋溢的从后面抱住林鑫,大喊一声“鑫鑫!”
林鑫吓一哆嗦,差点儿一跤坐倒。好在林末就在他身后,才挡住他下滑的身子。
这会儿功夫林末的师兄师姐也都来到跟前了,他师姐已经升直搏,向来倚老卖老,上来指着林鑫就说,“好漂亮的小孩儿,那么唇红齿白的,跟画报上的少年哪吒一样。”说话间就要动手上来捏林鑫的脸蛋儿。
林鑫红了脸,原地站着说,“我十八岁了。”
一群人哄笑起来,都看着林末,林末一边放开林鑫一边挡开他师姐的手,说“是真的,这家伙我从小看到大,都没怎么变模样。”
林末改站到林鑫边上,勾着他脖子问“鑫鑫怎么没给我打电话,哥都说请你吃饭了,你还不希罕这一顿?”
林鑫有点儿不好意思,“你也没给我打过啊。”
林末看看车牌问,“你这等车呢?”林鑫点头,“周末回家。”
林末想想这周末他好像没什么事儿,便跟师兄师姐们招招手说,“我先不回学校了,送鑫鑫回家去。”
林鑫推他,“不用不用,我又不是小学生。”林末却笑,“没事儿,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回头下午饿了哥正好请你吃饭,补上上回那顿。”
他师兄师姐们也不搭理,就走。他师姐走出几步又回头冲着林鑫招手“小哪吒再见啊~”
林鑫也招手,却不知道怎么称呼,便简单的说了句再见。
林末在他身边看着,心想师姐这话倒确实是贴切,看这小家伙皮肤冻得粉红,可不就是少年哪吒的可爱劲儿。
那以后林鑫和林末来往就密切多了。每次林末到美院开会,都得上林鑫宿舍一趟,只要那天下午林鑫没课,林末就带着他到工地晃;如果不是林鑫一再推辞,林末还非得把林鑫带到吃饭的场去。
而林鑫也没少跑林末他们实验室。时常是周末回家之前,先往林末那拐一圈,先蹭着吃了晚饭,再让林末占着点儿公款打车把他送回去。
林末他们实验室里管钱的是他那师姐,看林鑫就跟看小孩儿似的,每次来都瓜果糖水的招呼,所以林末送林鑫的的钱,她从来眼也不眨的就报掉了。她说得好,“大黑天儿的小哪吒回家多折腾,打个车也没几个钱,反正林末也得回去。”
这么一来林鑫就更爱跑林末那儿。林末呢,千辛万苦才逼得林鑫重新叫了声“林末哥”,自然是毫不松懈的继续哥的责任起来了。
这样一晃便是三年,林末又到了毕业的时候。
他反复琢磨,实在是不想继续在学校里耗下去了;出国呢,又觉得既辛苦又没劲。好在老板够硬,他这些年也够优秀,于是混了设计院下面的大公司,自己得意洋洋的开始挣钱了。
林鑫还在学校里熬着,大三是最好的年头,课少了,又还没到毕业大军压阵的时候。所以林末鼓动他出来一块儿住的时候,林鑫几乎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林末这人爱享受,所以虽然挣得不少,花得也不少。具体就体现在他这新租的房子上,透亮宽敞的一室一厅,家具热水器什么的都配了半齐。
林末这屋子对林鑫来说好在离他学校近,而且也在17路公车的线上,回家也方便。虽然自己没个独立的卧室吧,怎么也比学校里六个人挤一屋一层楼挤几个厕所强多了。
林鑫搬去那天下午林末不在,林鑫就自己跑客厅沙发上躺着睡。翻来覆去睡不着,就顺手抽了本书。
那是本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林鑫一翻就翻到折了页的地方,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d;
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
By chance 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d;
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st;
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er’st in his shade,
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
而你是更可爱,更沉静
总有狂风吹落五月的花蕾,那些小而美好的
仿佛这一季光景,短暂如寄

忽尔,天神之眼灼伤你我
忽尔,他的黄金之面,被乌云遮蔽
每一种美,终将失去美而凋落
而这不息的循环,于偶然,是必然

而长夏永恒,你的风韵不会消逝
死神的影子无法随你的足印趋前
呵,亲爱的
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存
只要世间的人,呼吸不止,有眼可视
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

这莫名其妙的英文看得林鑫一头雾水,果然就昏昏沉沉睡过去了。
林末回家的时候林鑫还没醒,那本书早就掉到地上,林末捡起来,看看沙发上林鑫张着嘴的傻样子,头发乱七八糟的搭在额头上。
林末想起他师姐一直以来对林鑫外貌的评价,轻轻笑了一下,第一次没有恶作剧的念头,把书收了,自己到了房间里。
林鑫在翌年夏天顺利毕业,彼时林末已经过了社会新鲜人的劲儿。一年的社会生活,加上之前林末在研究生三年的摸爬滚打,林末俨然已经是个成功人士的模样。
林鑫毕业典礼的前几天,他跟林末说了一声,说是爸妈要来一起跟他照相,问林末有没有空一起去。林末听了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林鑫在旁边等得不耐烦便扑上去在他面前晃手掌。
林末就着林鑫扑过来的势头一下子抱住林鑫又按在旁边的沙发上,上上下下的挠他的痒,直到林鑫又哭又笑的求了半天饶才放手。林末一松手林鑫就弹起来缩到沙发的另一边,警惕的看着林末,却也还记得自己方才的事儿,又追着问了一句说“林末你到底去不去啊?我毕业呢,还有学士服穿。”
林末没答他,反而问林鑫“你上研以后要住哪儿?”。林鑫之前早告诉他说自己已经报送本校油画系的研究生了,他说自己反正胸无大志,报送的这个导师好,要混得好最好能留校当老师。林鑫当时还补了一句,“还是学校里好,你看你一天到晚那应酬的劲儿,午夜了才能见到你。”
林鑫不知怎么的,突然有意要气林末,便把当时的话原封不动的搬出来说“我住学校,还是学校里好,反正我一天到晚在这儿也见不到你,闷死了。”
林末有一瞬间的怅然若失,却很快抹去,他站起来把外套脱了,又顺手拧开厅里的灯,又一边说着“啧啧,你这小孩真不知我苦心,不是我每天在外面摸爬滚打,你想着在这儿吃想喝辣呢。”
林鑫待要反驳一句,却还是挂着自己的毕业典礼,不依不饶得扑上去揪林末的衣角问,“哎你别岔开话题啊,你到底去不去啊。”
林末笑着回过头抱他,顺手把他的头发揉得满头满脸,“我也不知道,那天要下工地,如果顺利来得及我就去,不然就没办法了。”
林鑫闻言有点儿不高兴,就着缩在沙发里,也不说话也不动。林末听他静了折回头来看,看见林鑫一脸委屈的模样,哈哈笑着说“哎,鑫鑫你不是吧,不就是个毕业典礼。你还真把它当回事儿了?”
林鑫顿时愤愤,拍了一下沙发扯着嗓子说“可那是我的毕业典礼!”他一边说一边把“我”字儿咬得很重。其实林鑫本来也没把这毕业典礼当回事儿,班里的人大都有一搭没一搭,尤其自己毕业以后根本还要在学校里再呆三年,所谓什么照相学士服的,也就是走个形式。可是林末这一拒绝他却火开了,明明自己不当回事儿,可他就是不容林末也不把它当回事儿。
林末看了他一下,走过来拉他“好了好了,别委屈了,走,我请你出去吃饭去。庆祝鑫鑫毕业,好不好?”
林鑫一把甩开他的手,把头扭开。林末过去扳他脑袋,粗声粗气的说“别犯拧,我争取去还不行吗?走,快吃饭去。”
林鑫这才起身穿衣服,一边穿一边问“你今天居然没吃饭就回来了?”
林末拿起方才脱下来的外套,心里暗暗骂了自己一声。他当然是吃了饭回来的;然而方才形势,不知道怎么下台,只好用请吃饭的老一套。
两人去的也是平常去惯了的馆子,刚坐下便有人过来招呼说“呀,大林小林,今天吃什么啊?”
林末翻一下眼皮,这馆子在居住小区边上,做的是熟客生意。他们俩进出多了,而且林鑫长得讨喜,这上下所有人都爱招呼他们。本来爱招呼也是好事儿,可是林鑫嘴快,一下子把两人名字交待出去,这下好,馆子里上下的人张口都称呼他们“大林小林”,林末想,还大林小林,我还舒克贝塔呢,整一个儿童乐园。
林鑫也不客气,菜单也不待看,张嘴就报了五六个菜名,林末在一边听着,只暗暗叫苦。他此刻根本什么也吃不下,林鑫却按照两人平常的食量点,只怕未来两三天都得吃剩菜。
好在林鑫毕业在望兴奋不已,对林末几乎不动筷的异常完全没在意,一边吃一边叽叽喳喳的说着学校里诸般琐事。
林鑫他们这个班里有大半人要去欧洲,小半人里一半读研,另一半则早已寻了出路。林鑫当时也不是没有去欧洲的机会,他母亲一早问过他要不要家里帮申请一下。林鑫家境不坏,父母人脉也广,加上自己自幼颇有天赋,拿几份像样的推荐信申请学校,还是很有戏的。然而林鑫当时想也没想就回绝了母亲,他嘴上说懒得出去吃苦,父母还一个劲儿说都是被林末带坏的。然而林鑫毕竟是家里唯一的孩子,父母问问也就算了,自己的心头肉,还是留在眼睛能看到的地方为好,所以他家里也没特别鼓励他。林鑫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儿,他琢磨自己若是一走,天长地远,怕是再也见不到林末了。
跟林末失散数年重聚,才发现没有他的日子,和有他的,原来完全不一样。林鑫自己想,之前没有林末的生活,就像,就像油画之前打底的炭画草稿,轮廓是有的,深浅层次都是有的,可是,就是个未完成品;有了林末,才有了之后层层叠叠的油彩,生活,才有声有色。
这些话林鑫当然没跟林末说过,他怕林末说他酸,更怕林末听了以后犯拽。

正式的毕业典礼之前先是散伙饭。
林鑫他们班里的散伙饭吃得比别的院系都晚,到了毕业典礼前一天晚上才定了地方通知大家去。林鑫跟林末电话了一下,说自己可能会很晚回,甚至可能不回了。毕竟散伙饭之后,大家就差不多算正式各奔东西了。按照别的院系的经验,那一天能神志清醒地走出饭馆的,绝对是屈指可数。这一顿饭好算总结四年恩怨的饭,根本不是为了吃,大半人上来就是为了醉。
前路茫茫,多少人这一顿饭以后,便是此生不再见。情侣也好,挚友也好,敌人也好,这一顿饭的时刻,大家都是临行的路人。
林末听了林鑫说晚上可能不回来就急了,在电话那边几乎咆哮着说,“你给我说个地方,多醉我都把你扛回来。你明天就毕业典礼,今天晚上你闹什么闹。”
林鑫那边正好有人在催,他于是飞快的说了地方就挂了电话,根本没顾上林末在那边心急火燎的问地址电话。
那晚上的散伙饭果真很疯狂,林鑫他们班里一伙人浩浩荡荡杀进定好的包厢里,服务小姐正要拿菜单,班长挥挥手,“不用看了,前三页每样来一道,然后,”他点点人头,“四箱啤酒。”说完豪迈的一挥手,“今天我们谁也不许竖着出去。”
服务小姐这段日子看吃散伙饭也看得平常,眼睛都没眨就出去了。
菜一道一道的上,还没换过一轮,啤酒就已经下去一箱。桌上女生里已经有人开始掉眼泪,从前好过又散的情侣,好过又交恶的朋友,这个时候纷纷相互敬酒。林鑫也开始有点醉眼迷蒙,开始还能认出上来一起喝酒的人,后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来者无论男女,上来一个人就干一杯。
好在啤酒这东西上得快下得也快,林鑫跑了几趟厕所以后回来,又勉强清醒了不少。
他推门进去的时候正看到班长跟他从前的一个室友在喝。这俩人大一伊始就形影不离,直到大三班长交了女友,两人就奇迹般的不再来往。他那室友甚至换了一个宿舍,后来一年多都独来独往。
这俩人,林鑫知道,毕业以后都已经联系了欧洲的学校。
班长的室友联系得早些,通知书也拿到得早,是在伦敦,并算不上很有名的学校;然而不到一个月以后班长的通知书也到了,居然也是那个学校。林鑫记得当时班里大家都纷纷掉眼镜,班长家境殷实,获奖既多且广,传闻是可以去巴黎艺术学院的人才,居然最后落那么个地方去了。
班长拿到通知书那天还请班里所有人吃饭庆祝,虽然吃饭的人心里都暗暗觉得以他的能力,去这个学校根本应该大哭一场而不是强颜欢笑的庆祝。不过林鑫倒记得,那天班长是真的高兴,说话时候的笑容是完全不能掩饰的真心喜悦。
不过那天,他那室友并没有到场。
这么一想林鑫倒依稀记起来,似乎这么久这是第一次看班长又跟这个男孩在一起并肩低语,上一次,该是一年多以前的事儿了。他特地看了那两人一眼,班长看起来居然依旧神情清明,完全没有半点儿醉相;那男孩倒仿佛是有点儿醉了,也不说话,只一个劲儿握着杯子往嘴里倒,根本没注意他那杯子已经空了。
林鑫正要绕过他们,已经被班中其他人发现拉走了。上来又是铺天盖地的酒。他一忽儿就忘了这俩人。
散场的时候已经过了午夜,他们是被饭馆的老板赶出来的——人家已经打烊一个多小时了。
二十几号人勾肩搭背的走出来,林鑫踉踉跄跄的又跑厕所。正要进门的时候却听见有人在里面说话,居然是班长的声音,清清楚楚地说“XX,我喜欢你,是真的,我爱你。你相信我。”
林鑫在门口给冷风一吹给醒了,一时间也不敢推门,自己憋得在门口乱转。
好容易门从里面被推开了,看到班长扶着他那室友出来,两人脸都通红,像是醉了的样子。他们抬眼看了林鑫一下。林鑫靠着墙不知道该说什么,班长却好像下了什么决心,看着他笑了一会儿,然后拉了那男孩一下,凑过去吻在他的唇上。
只一刻闪电的功夫,林鑫觉得自己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憋的,都快尿裤子了。他于是急急忙忙的冲进厕所去,再出来那两人已经走了。
林鑫磨磨蹭蹭的到了门口,方才七颠八倒的一群人已经走掉一半。他东张西望的看了一会儿,打算到谁的宿舍里凑合一晚上,却被人从背后狠狠揽住,还拍着他的脑袋喊了一声“鑫鑫,鑫鑫!”
林鑫脑袋上挨了那么一下更昏了,挣扎着回过头去,正看到林末的脸。
林末连拖带抗的,把林鑫架上车,又给他系上安全带,然后绕过车子准备进驾驶座。
林鑫摸摸安全带的铁扣,上面有一点点暖,好像是方才林末手上的温度。他喃喃地说了一句“林末哥,我喜欢你……”然后头一歪,睡了过去。
林末正在这会儿开了驾驶座的车门坐进来,侧头看了看林鑫昏睡的面容,不由自主地笑了笑,拍拍他的脸,发动了车子。

晚安

第二天林鑫是被头疼整醒的,大清早的,他翻过身,全身就跟给卡车碾过一样,碎碎的疼,头就更不用说了,就跟有谁在太阳上狠狠敲,敲得他不得不睁开眼睛呻吟一声。
睁开眼他才发现自己睡在林末床上。林末还没醒的样子,面向他,眉毛眼睛都放松着。林鑫伸头过去凑着看,才一动,林末就猛地睁开眼睛,吓得他往后一闪,咚的掉到地上。
林末哈哈大笑起来,一边伸头看他。
林鑫宿醉初醒,很迷糊。他从地上茫然的坐起来,还愣愣的看着林末。
林末继续大笑一边伸出手去把林鑫拉回床上,一边还问着“鑫鑫还活着不?”
林鑫先是莫名其妙的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显然对林末的问题完全没有理解。
林末看林鑫的傻样子实在憋不住,几乎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边伸出手来揉林鑫的脑袋一边说“鑫鑫快醒醒吧,今天是你的毕业典礼。”
林鑫用了几乎五分钟才反应过来,推开林末就手忙脚乱的起床。一起来又被床上乱七八糟的被子绊住,以头朝下的姿势往地上栽去。好在林末眼明手快,一把拉住林鑫的手腕。
这下大头着地是不会了,然而下坠的力量仍然牵着,林鑫还是斜斜的跪倒在地上。
他捂着膝盖大叫一声,仿佛是一下子清醒了,跌跌撞撞的冲进浴室。十五分钟以后,林鑫出来已经恢复了清爽笔挺。
林末已经在厅里烤好了面包盛好了牛奶,他示意林鑫坐下来吃;然后自己也洗澡换衣服,嘴里叼了块剩下的面包两人就一起出门。
林末在校门口放下林鑫的时候林鑫还可怜巴巴的抓着门说“林末哥我们毕业典礼下午三点啊,我爸妈四点来帮我拍照……”
林末看他的可怜劲儿本想伸手捏一下林鑫的鼻子,电光石火间换了主意转了个弯在他头顶上揉一揉,说,“好,我尽量争取。”
然而林末那天却是忙疯了。他们大早上收到消防局来的审批意见,之前的一个工程因为总图上在安排停车位时把消防登高面给忽略了,这阵子临近交图,突然让消防局给堵死,必须一天之内补全所有登高场所。全组人马只好修改总平面,地块里的车行道、绿化、诸多指标全部要重新计算。所有人一整天都一心扑在补救上,焦头烂额。
等这补救活儿告一段落,已经是下午六点多。
夏天的六点多依然还是阳光普照的时刻。林末急急忙忙跟组里人说了一声,卷上图纸就走。一出门就碰上B城可怕的堵车。
他一路上心急火燎的给林鑫拨了好几个电话,都无人接听。
他一步一挨到林鑫的学校,又满头大汗的找了半天车位。等他冲进校园里,暮色已经微微降下,学校里楼与树的暗影投在地上,隐约有些狰狞。
林末在校园里漫无目的的走了一会儿,没碰上林鑫,只见到满校园里都是穿着学士服的孩子和家长,三三两两的走着,想是已经拍完照散去。
平日喧闹的校园因为这些人,颇有了些曲终人散的寂寥。
林末乱转一阵不得要领,只得到林鑫宿舍等着。
毕业生宿舍总是兵荒马乱,林鑫宿舍里只有一个人。他也是要留校读研的,叫舒宁,在宿舍里住林鑫的下铺。舒宁一边脱着学士服一边跟林末说话。过了一阵他走了,让林末看着门。
林末一直等到天完全黑下来林鑫才和他的父母进来。
林鑫一见他眼睛先亮了一下,然后稍稍抱怨说“林末哥你怎么照相的时候都不来。”,却也不怎么生气的样子。
林末松一口气,先跟林鑫父母问了好,又邀请他们一起吃饭去。林鑫却说他和父母早吃过了,说完又跟林末说这几天晚上都要住宿舍,因为没几天大家都要散伙了,今天跟舍友们说好了大家都要一直住到清楼。
林末又跟林鑫父母闲聊了一阵,不得不先走。林鑫主动站起来说送他,林鑫的父母则留在林鑫宿舍里帮他清东西。
林鑫跟着林末默默的在楼梯上走。男生的宿舍楼里所有的大门都敞着,有人稀稀落落的唱着歌,大约是因为东西搬空了,歌声很空旷。
林鑫看起来很累,一直不说话。
送到楼门口以后林末拍拍林鑫的脑袋说“鑫鑫回去吧,你什么时候回去我那儿住啊?”
林鑫想了想,“清楼以后可能要先回家了,放暑假嘛~快开学再找你。”
林末听了一惊,却又觉得自己惊得毫无来由。只得从怀里掏出包装好的盒子给林鑫,这是他前些天就买好的给林鑫的毕业礼物。
林鑫接过来抬头冲林末一笑,摆摆手,“林末哥快回去吧,你还没吃饭吧。”
林末走了,过了一阵转回头,发现林鑫还在楼门口,看他回头又冲他摆了摆手。他于是一路走着一路回头,林鑫总是看到他回头就冲他摆摆手,直到他回过头去再也看不到林鑫。
校园里的路灯突然亮了起来,在空气中投出一圈一圈温柔的光晕。
林末回到自己车上,打着了火顺手看了看手机,才发现林鑫给他发了一条短消息。看时间大约就是送了自己以后发的。只有短短的几个字:
“晚安,林末哥。”

每一天

林鑫的父母陪着他过了毕业典礼那天不久,又双双出差去了。
林鑫几乎是一个人度过了整个七月:毕业典礼完以后他就没有再去找过林末——七月的北京已经热得不可开交,林鑫一到夏天就缩减行动,躲在屋子里。
林末每两天给他打一次电话,时间从早上到中午到晚上不等:开始总是要叫他出去吃饭或者要带他出去玩儿,但林鑫懒得跑;就连林末说管来回打空调车的费用他都不想动。
林末想来也是太忙,两边隔得太远,大热天的跑半个城吃个饭确实也劳累得很。
后来林末索性也不提这话茬儿了,林鑫说得好,“又不是我以后就不去你那儿了,你给我省着钱等天气凉,我吃死你。”
清楼以后林鑫是宿舍里最后一个搬走的。其实他本来也没什么东西留在宿舍里,不过是一套卧具还有些画具和几套衣服。一个大纸箱就抱走了。
他搬出来那天还忘了先告诉林末,等当天晚上林末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才想起来说。林末在那边替他懊恼:“怎么搬宿舍这么大的事儿也不跟我说 ,我今天其实正好在你们那个区有个工地看,你早说了我过去帮你把手,顺便拍拍照什么的。”
林鑫不屑:“我又不是搬不动,等如果哪天我要从你那儿搬出来你再给我帮把手好了。再说照片都拍了不少了,那地方,我闭着眼睛就能画出来,拍什么拍!”
林末在那边高高低低的说了几声。彼端很吵闹,想来是在吃饭的地方,听起来有很多人。林鑫正想起要说什么那边突然有人叫林末。林末于是让林鑫等着跟那人说了几句,因为太闹,林鑫完全听不到,只能勉强辨认出林末的声音。
等林末转回来林鑫已经忘了自己要说什么,两人随便闲扯了几句就互道晚安了。
林鑫洗完澡要上床睡觉的时候才想起来,他本来要跟林末说他跟舒宁他们约好了过两天去承德。
林鑫迷迷糊糊睡去前还想,没关系,明天再说好了。
不料第二天一大早就被舒宁电话吵醒了。原来他跟原本计划一起去的几个人路上碰见了班长和班长的密友,两人很快就要出发去伦敦了。他们问能不能一起去,而且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提前一天去,因为他们还安排了稍后一起去黄山玩儿。
舒宁想反正也放假了没什么火烧眉毛的事儿,索性就挨个问过去。大家都被北京的夏天折磨得不行,都想着早一天出发早一天好。
林鑫只好跟风,赶紧收拾了几件衣服就到车站汇合去了。
一行七八个男孩子,浩浩荡荡的挤上车,又浩浩荡荡的杀到了承德。一下车林鑫就舒爽的叹口气,承德不愧是盛名远播的避暑胜地,空气沁凉温柔。他一边享受着一边想要给林末通知一声;可手机还没掏出来,急性子的舒宁就一个劲儿的催,说要先找落脚的地方。
一队人呼啦啦的找了地方,放下东西,买了地图就要去搭车去避暑山庄。
路上等车的时候林鑫想,这会儿可以打电话了。
然而手机一摸没摸着,再摸还是没摸着。他吓出一身冷汗来。赶紧拉住舒宁问,“咱们出门以后你看我打过电话吗?”
舒宁莫名其妙,想也没想就说“没有啊,你一到站我们就看见你了,还没来得及打电话呢。小样儿大夏天穿那么花哨,整一个流动的调色板,吓死人。”
林鑫愤愤地抱怨一声,“都是你催,我的衣服都还没来得及洗,本来想今天晚上整理的。衣橱里只剩这件我爸夏威夷买回来的了。”
他说完长出口气,“我手机估计拉家里了,你的借我一下。”他琢磨着还是通知林末一声,他们打算在承德呆个两三天,别林末找不着他着急。
等拿到舒宁的手机林鑫才傻眼了,他不记得林末的电话……
林末的号码是他给林鑫存在林鑫的手机里的,虽然每次电话林鑫都瞄一眼,但那11位数毫无逻辑加上林鑫向来对数字缺乏天分,那么久了他也不知道林末的号码,只知道快捷键2是手机,快捷键3是办公室,快捷键4是林末家里。
他呆了一会儿,想,算了,不打就不打,也就两三天。
三天后林鑫一身臭汗精疲力尽的爬回自己家,发现家门口上别着纸条。
打开门一看,手机果然乖乖的躺在门边的小桌上,大约是因为没电了,已经自己关掉。
他先拧开空调,给手机接上电,然后叉开腿躺倒在木地板上打开门口别着的纸条儿。白纸上几个洋洋洒洒的大字儿,没有落款:
“心心跑哪儿去了,回来给哥打电话。”
林鑫看着闷笑:林末老说他的名字取得麻烦——“缺钱也不能要那么多金啊,以前写考卷儿岂不是老吃亏,别人都写完第一面儿你还跟那儿填名字。”
他躺了一会儿,凉快下来正要爬起来给林末打电话,电话就先响了。他先瞄了一眼来电,自己心里默默记了一下;又歪头听了听铃声:那是他最近从一首老掉牙的歌里截下来的,林末还没听过:

“每一天,想你一遍,
又一遍,
再一遍。”

樱桃

林末接到林鑫电话的时候,正从京郊往城内赶。电话铃惊天动地的在车厢里响着,林末一边接一边嘴角上扬着。林鑫说自己才从承德回来,全身累散架了;林末赶紧说,“那别说那么多了,你好好家里休息着,我从这边回去要经过你家,我接上你咱俩吃饭去吧。”林鑫躺在地板上四下看看,想起父母好像是出差去了,便有气没力的应了一声。
林末挂了电话止不住的笑,油门放松了些,便看到路边一个巨大的牌子,上面手写着歪歪斜斜的几个字“樱桃,前方500米”。
林鑫听到外面敲门的时候,已经在地板上昏昏沉沉的快睡过去了。他挣扎着爬起来开了门,看到林末在外面,就软了巴几顺着门往下滑,一家伙坐地上,然后可怜巴巴的说“林末哥,我累坏了,不想动了。今儿不吃饭了成吗?”
林末看过去,林鑫家厅中间一个潮潮的人形儿,旁边还躺着自己挂在林鑫门口的那张纸条。他笑起来,拍拍林鑫的脑袋说,“小家伙,这怎么行,这会儿你不觉得,真不吃饭晚上你就知道苦了。”一边说一边伸手要拉林鑫起来,林鑫硬坐在地上,动也不动,就抬着头看林末。
林末给他看得没办法,弯下腰去把手伸进林鑫手臂下,把他一把架起来靠自己胳膊上,边拖边抱的把林鑫弄下楼又弄上车。
等林末回到自己位子点上火,林鑫头一歪靠着车窗,眼睛又闭上了。
林末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伸手抹了抹林鑫一头一脸的汗,关上窗子开强冷气,又伸手从后座拿了张薄薄的被子给林鑫蒙上,才一脚油门走了。
林末一直开到自己家楼下才搞醒林鑫,林鑫迷迷糊糊的给弄起来了,居然神志还清楚,含糊的问了一句“是哪家馆子啊?”
林末给弄得哭笑不得,赶紧下了车跑另一边把林鑫又半抱上,嘴里念着“鑫鑫咱们到家了,你再坚持一会儿,啊?”
林鑫也算醒过来了,推开林末自己上了楼梯,一进屋又要往地上躺。林末一把揪住他就往浴室里推,一边推一边给他解衣服,“鑫鑫你赶紧洗个热水澡,洗完咱们就有饭吃了,洗完你就不累了。”
林鑫还要抵抗,林末早把他上衣拨下来,又开了温水花洒,把林鑫一把推进去,淋得他一头一脸。
林末合上玻璃门,在外面敲敲“你好好洗洗啊,哎呀呀,刚才那身汗味儿,熏得我车子里跟什么似的。”
林鑫在里面听到又羞又气,脱下裤子就往门上砸。衣物合着水碰到门上,重重的一声。
而林末早哈哈笑着走远了。
林鑫在温水下冲了二十多分钟,总算神清气爽。他抱着毛巾走出来,看到林末早就把换洗的衣服给他放外面了。
他探头探脑的到厅里一看,林末已经摆好了一小桌。林鑫走过去嗅嗅,假装失望的说“哎,原来是大林小林馆子的啊。”
林末在一边笑,那家馆子惯常管他们叫大林小林,后来林鑫索性就管那馆子叫大林小林了;他接过林鑫手里的毛巾给他擦头,一边说“想带你吃好的呢,你小子累成一摊泥了,我就只好趁你洗澡去买了点儿。”他擦完顺手在林鑫鼻子上点了点,“你先吃点儿饭菜,我买了新鲜的樱桃,回头咱们吃。”
林鑫伸手摸摸自己的鼻子,觉得被林末点过的地方,热热的,麻麻的。他看着林末在自己对面坐下来,敲着筷子说,“看什么看啊,看了能到你肚子里去?快吃!”
林鑫洗了一个澡,精神起来,一边吃一边眉飞色舞地说着承德这承德那儿,过了好半天两人才吃完。
林鑫吃完摸着肚子往沙发上一坐,林末从厨房里拿着一碗樱桃就出来了。
樱桃红得发暗,一颗一颗饱满无暇,还带着青绿的把儿。林鑫伸手拿了一颗,突然鬼头鬼脑的笑了笑,对林末说“林末哥,你知道吗,我听同学说,能用舌头把这樱桃把儿打个结儿的人,都是……”他脸红了一下,想了一会儿词儿才接着说“都是嘴上功夫厉害的人。”
林末把碗放在茶几上,哈哈笑起来,“原话说的是能打结儿的嘴,接吻比较厉害吧?”
林鑫一下子从头到脚的冒起热气儿,话也不敢说了,赶紧把樱桃往嘴里一塞,假装专心致志的吃起来。不料一下子吃得太急,樱桃核跟着肉一起下去,呛在林末喉咙里,上下不得。他又咳又喘,把一边的林末也吓坏了,赶紧上去抱住他往上抛,两下子,才见林鑫扑的一声把樱桃核吐出来。
林鑫既惊且羞,眼睛都红了。林末也不放开他,就着抱他的架势坐在他旁边,拍拍他脑袋说,“鑫鑫,你吓死我了。”
林鑫也不说话,整个人缩起来,伸手又去拿樱桃吃。这下子吃得小心,先把核吐出来,才仔仔细细的嚼起来。
林末提心吊胆的看着林鑫好好的又吃了好些樱桃,才放下心来。
看了一会儿,林末突然想起什么,神秘的一笑,伸手也拿了一颗樱桃,拍拍林鑫示意他看。
林鑫不解的转过头来,就见林末把樱桃把儿含在嘴里,不到一秒钟功夫,拿出来,已经歪歪斜斜的,打了一个结儿。

咫尺(小说,16-上)

16.

林芳

张治勤和秦琳的婚礼很盛大,偌大的一个酒店花厅,坐了洋洋上百人。我们被安排在不远不近的桌子上——这跟开会似的,大约代表我们跟他们的关系不是最亲也不是最疏远。
花厅里用香槟色玫瑰花缠了心型的拱门,在花厅正中心砌出一个走道来;桌上的香槟的标签都印着张治勤和秦琳的英文名字,每个位置上都放了雪白的小小名牌,名牌边上还放着个小孩儿拳头大小的仿水晶镇纸,里面用激光打着他们的名字和婚礼日期,还有一双握着的手的全息像。
我把这水晶镇纸握手里:沉甸甸的,冰凉的,晶莹剔透的;真没想到,这些年来,婚礼事业已经发展得如此豪华。
我想起我跟郡拾的婚礼,数十个人的几桌酒菜,吵吵闹闹的一个晚上,竟已经过去十年。
我转头去看郡拾,他正跟关晋卫宁一块儿,跟我们桌上另一个官中同行套近乎。
桌上还有林末,算是我们这一行里年轻一代的个中翘楚。他带着个眉目如画的男孩子来的,两人交头接耳的说话,间或对着笑一笑。我无意中看到他握着这个男孩子的手,放在自己腿上,态度自然。
不知道为什么,男孩子间这种亲昵让我有些坐如针毡。我伸手握住郡拾,他有些不解,转头过来笑了笑;我还没说话,却见他抬头向我身后扬了扬眉。
我拧过头去看,叶文正从外面走进来,一个身着旗袍的小姑娘正给他引路,看方向,是要往很前面的桌子去。他看上去有点儿疲倦,神不守舍,很明显并没有看到郡拾的招呼。
我按住郡拾,凑过去笑道,“看看人家这婚礼豪华得,真是吓人。你还记得咱们的婚礼吗?”
郡拾回过神来,回握住我的手,笑笑答道,“当然记得,在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饭馆。”
我摸摸自己的脸颊,叹口气道,“真是的,十多年了。”
郡拾探过头来,摸摸我的脸颊,轻轻凑在我耳边说,“还跟小姑娘一样。”
我笑起来,转过头轻轻擦了擦眼角。
正在这个时候,整个花厅的灯猛地黑了下来,然后有细微的哔啵声从门边传来。我与所有人一样,都转过身去看入门出,两列漂亮的小姑娘,每人手里举着一支小小燃放着烟花,鱼贯而入。
那一小丛一小丛五彩雪亮的花,在一片漆黑中格外灿烂耀眼。烟花的大小一定是经过设计,我想;每排小姑娘走到花厅最前端的时候,烟花就在她们手上熄灭了;花厅再度陷入黑暗中。
不几秒,音乐就起来了,然后灯光从门口往前面依次晕染着亮起来,我看到秦琳一身雪白,在秦若的伴随下走进来;竟是像是她带着柔光走进来。
饶是我这般年纪,和这些年的见识,碰上这般良辰美景,也不得不感叹一声。
无论将来会有怎样的风浪,我知道,这一夜,他们是幸福,是相信天长地久两情不渝的。
我伸手握住郡拾,微光中我看到他转头看向我,眼睛里都是温柔的笑意。

叶文

秦若姐姐的这场婚礼,真是我参加过的婚礼里,最最隆重的一趟儿。
我赶巧被安排到最前面的桌子,跟秦若他们的桌子几乎是挨着,大半桌上都是不认识的人,却有一张熟面孔:姜凝。
她见到我先笑了笑,大约是我注意到了我是一人前来,并没有过来搭讪。
我看到她却是心中一沉,上一次卿卿离开,在她家住过相当长时间,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卿卿才走的日子里,有些个夜晚,我也想过要到姜凝家求她回来;到底被自尊心拉住,没有前往。
后来卿卿去而复返,我固然狂喜,也隐隐觉察到一切不能重来。这个时候再见到姜凝,简直像个昭示:生命中不属于我的,无论如何都留不住;跟我是否渴望、是否努力,都没有关系。
我觉得有些心灰意懒。
离开席大约还有一小段时间,大家都在小声交谈。我这桌上没什么我认识的人,我便四下张望,见到远一些的桌子上郡师哥、林芳姐和关晋老卫还有林末林鑫他们坐在一桌上。我有些奇怪自己没跟他们排在一桌,便要过去跟他们打招呼;却看到林芳姐凑过去跟郡师哥说了句什么,两人相顾一笑,十分温柔甜蜜的模样,旁边的人仿佛都不存在了。
我看到这情形,心中一酸,想起我与卿卿的从前,终于还是没站起来。
就这一会儿工夫,大堂里突然全黑下来;然后前门打开了,有很多人拿着烟花走进来。
黑暗里那些烟花很刺眼,扎得我眼睛生疼;空气里因为这些烟花有些许火药味儿,我摸摸鼻子,却在脸颊上摸到眼泪:大约是眼睛被这烟花刺激到了。
后来的过程很长,我都记不太清楚了,就记得秦若跟着他姐一桌一桌的敬酒,然后不时地回到我们这桌来问我是不是还好。
我觉得奇怪,我挺好的呀,他干嘛老来问我。
中间郡师哥也来我这桌儿一次,也是我问我是不是还好。我抬头看郡师哥,他看起来很担心,手放在我的肩膀上,暖暖的。我还没说话呢,就看到林芳姐也过来了,看起来也很担心,给我递过来一杯水;水烫极了,我接过来的时候差点儿把杯子打碎。
我用力对他们笑了笑,便见到林芳姐拉着郡师哥走了,郡师哥临走前在我头上用力按了按。
林末林鑫大约是快散席的时候才看到我。他们两人一块儿过来跟我招呼,林末还跟学校里似的态度豪爽,过来就大声呼喝的拍我。我给他一掌差点儿拍桌上去,半天才拨开他的手。
林鑫凑过来看我,关心地问我怎么了。
今天怎么回事儿,我脸上是写着“我不好”吗?
他们俩陪我坐了一会儿,说起韩老手下其他人的动向什么的。林末看我恹恹的,不一会儿就叫着林鑫走了。我清楚看到,他跟林鑫的手,握在一起。
这世道,没有人孤单,只除了我。
看到他们走了,姜凝坐过来,低声问我要不要叫卿卿过来接我一下。
我觉得我是笑了,因为我说我很好,不用卿卿过来,她忙着准备去加拿大的事儿呢;可是姜凝却递给我一张纸巾。
我把纸巾在手里展开,这大约是张头儿他们特别定做的纸巾,上面用淡淡的橙色印了一行花体字儿,我看了半天,才看出来是那句经典的婚礼辞
“For better or for worse, for richer, for poorer,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to love and to cherish; from this day forward until death do us part.”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居然是哭了。
宴会已经到了尾声,四下零零落落。有人走过来问了姜凝一句什么,姜凝叹口气,没说话。
我用力抹了一把脸,抬起头来:来人是秦若。
我笑起来,问他婚礼是不是结束了。他点头,说张头儿和他姐已经回酒店去了,明天早上的飞机去蜜月,他在这儿交代一下收拾残局。
我靠向椅子,模模糊糊的说,“那我在这儿再歇一会儿,你收拾完了再叫我吧,我们一块儿走。”
秦若不说话,看向姜凝,姜凝笑了笑,“我不是跟他一起来的,我只是卿卿的朋友。”
秦若似乎是皱了皱眉,小声问了姜凝句什么,姜凝也低声回了一句话。
我什么也听不清楚,索性闭目养神。过会儿有人过来拍拍我,我睁开眼,发现是姜凝。她居高临下的看着我,轻声说,“那我先走了,那位秦先生说会负责送你回去。”
我点点头。
再过一会儿,秦若过来了,拉扯我一下,问我道,“自己还能走吧?”
我点头,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他低声笑道,“小子酒品还不错,要是敢在我姐婚礼上闹起来,我把你劈了。”
我哼了一声,没说话。他继续问我,“送你回哪儿啊?”
我转头看向秦若,醉眼朦胧中,也能看出他皱着眉头,似乎是疲倦,又似乎是不耐烦的模样。
我把心一横,靠过去说,“我没地方去,带我去你家吧。”
无论谁都可以,别让我一个人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