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认死理并且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具体表现从小到大不一而足,这次就列举一个关于烤鸡的例子。
我从小嘴馋手懒,香艳一点儿的说法是十指不沾阳春水(那话是这么说吗?),大学之前吃我妈做的,大学以后吃食堂大师傅做的,大学毕业出国以后,咣当,大事不好,我没得吃了。
当学生的两年是真的穷,一点闲钱都没有,只好自己上阵煎炒煮,虽然我没真的爱上过我做的那些菜,我也好歹熬过了那两年。而且,在那两年里,我发现了,烤鸡。
大家都见过超市里的烤鸡吧,绳子扎一扎,放在烤箱里转啊转,烤得金黄香喷喷的放在柜台里,而且,每只只要5-6刀!!!!!!
那个香啊,只要走到它方圆数米的范围鼻子就自觉自动的开始全火力工作。
虽然只要5刀,也是不少的钱,我和我当时的roommate(我们俩的钱是合着花的,一起做饭买东西,直到我们两人分别有了自己的bf)商量来商量去,决定还是买一只来吃,忘了是个什么日子,还算是个类似庆祝的活动的。
我们于是在烤鸡的浓香中挑了好久,总算挑了一只看起来又金黄又流油又大的回去。
结果,不知道这里有几个人吃过啊,那真叫一个难吃啊,简单的说跟嚼木屑无异,真的,只不过是浇了一点儿柠檬汁的木屑。
虽然是木屑,那也是要钱的木屑。那时候我们才来美国没多久,买东西都要折人民币的,这一算,一磅多的木屑也得几十人民币。我们只好勉为其难的,继续吃木屑。
好不容易,总算把那木屑干掉了。吃完那木屑以后,我们痛下决心,再也不花冤枉钱,再也不买木屑。
但是就像我早先说的,我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这次木屑给我的伤疤与其说是难吃,不如说是几十块钱买木屑的伤疤。所以等我在美国又呆了一段时间,不再换算美元和人民币的时候,我把伤疤的疼彻底的忘掉了。
又一次走过烤鸡柜台,那次我跟我妈在一块儿,我们俩都被香味深深吸引了。我的鼻子耸了又耸,两人对望一下,决定买一只。
事实证明,木屑仍然是木屑,即使我忘了木屑的疼,它依然大无畏的一如既往得做着木屑。
那次运气比较好的是,我妈在这儿。我得充满崇拜的说 ,我妈向来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俺不是夸张,洛洛可以作证,是吧,洛洛? ),我们吃了一顿的木屑以后,她奋起改革,把木屑撕成木屑条儿,加上豆豉,尖椒,大约还有些什么调料,硬是把木屑变成一盘美味。
那是我读书期间吃的最后一次烤鸡。
后来工作了,总算有余钱了。华盛顿也算个大地方,好的中国餐馆也不算少。我的厨艺在这样优越的外界环境下,以飞流直下三千尺的速度退步,从开始还能做蒸茄子,发展到最近的菜都成了西兰花炒牛肉片——根本是take out餐馆里没人吃的菜。
在这样的前提下,上周末,我去Costco买菜,再度,悲惨的,被那里香喷喷的烤鸡引诱了。
这次我没有完全忘了疼,我站在柜台边一边吸着香味,一边沉痛的想,可是,这个烤鸡不好吃啊。
然而香味的诱惑实在实在是太大太大了,我站的时间越长,意志就越薄弱,终于我的伤疤在浓郁的烤鸡中痊愈了。我一边还想,没关系,我去买点儿辣椒,最坏的情况就是跟我妈似的,炒个辣椒烤鸡,也很好吃啊。
于是买了。
原定的购物计划是买完了菜再去退上周买了过敏的洗面奶的,但那一阵一阵的香味勾得我想,哎呀,那么热的天(周日很热啊),烤鸡放车里会坏的。于是还是急急忙忙的回了家,翻了把小刀出来,当机立断的把鸡腿和鸡翅切下来, 吃了。
大约是Costco的厨师技术更高明些,又或者是刚出炉的缘故,香气还在,肉也还幼嫩,那鸡腿和鸡翅居然不难吃。
我几下子吃完了,意犹未尽,又把另一边的鸡翅吃了,才擦擦手上的油,出去退洗面奶了。
好在我还记得过去的沉痛教训,路过韩国店的时候,还是绕进去买了一点儿尖椒。
那只鸡从第二天开始就不好吃了,又或者是鸡胸脯肉本来就不好吃不过是我一开始绕开了这块儿。
于是我学我妈的模样,把鸡肉一条一条割下来,跟尖椒豆豉一起炒。可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我炒的就是不好吃,怎么也不好吃。
仍然是木屑,只不过是有辣味的木屑
浪费粮食是极其恶劣的习惯,所以我只好咬着牙,吃了三天带辣味的木屑。到今天,天可怜见,终于只剩下另一只鸡腿,和鸡架子一副。
我连热也懒得热,干脆就把鸡腿割下来吃了,最后,把鸡架子加水加盐,煮了一锅鸡汤。
鸡汤,很好喝。为了这个鸡汤,我想,我在不远的将来,说不定还会再来一次。
烤鸡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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