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琐男事件里就说过,我经常忘记戴戒指。今次终于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晚上跟贵妃出去吃饭,去的是我们经常去的一家上海小馆子。所谓经常,就是说基本上每周至少去一次,里面所有的Waitors咱都认识的那种。
吃完饭,已经很晚了,小馆子里只剩下寥寥两桌。Waitor过来收钱,一边给我们打包一边跟我聊天。这Waitor也是一神人,我们常去的那一片Plaza,几个餐馆换着吃,他还几个餐馆换着干。我们从东北菜吃到面点吃到上海菜,他就从东北馆子干到面点馆干到上海馆子,总之真是哪儿都能碰上。最后他都怀疑我们是跟着他换餐馆了。总之呢,说这么多,是说咱们跟这人,还算比较熟了,基本上见面能笑谈几句的程度。
然后话说他一边给我们打着包,一边指着贵妃问我,“你们俩是同事吧?”
我给他问楞了,上下看自己一眼。反问他,“你看我们象同事?”
他指我的包,“你们俩都拿着包嘛,象是下班过来。”
我笑笑,没答话。
那waitor开始试探:“男女朋友?”
我继续笑,指贵妃说,“你问他吧。”
Waitor继续发挥,指着贵妃的手说,“你看,他是戴着戒指的,你都不戴戒指。我这也不知道能猜什么啊。”
我指点他,“你要再说下去,估计小费没有了。”
Waitor赶紧收声闪人,贵妃询问,“要给多少小费?”
我想了想,还是按规矩给了15%。
然后走出来,我问贵妃,“你说他为啥猜我们是同事?可见我们很不象夫妻。”如此发挥一路,贵妃不胜其扰,怒道,“你跟他较什么劲啊。”
我回来与火焰一说,火焰发言曰,“可见你还是太端庄了。”
我仔细一想,真的,吃饭时两人各坐一边,点菜各点一道,大部分时候互相不说话,埋头苦吃,吃完交钱闪人,实在不能怪人家猜我们是同事啊。
可不就是象俩刚从办公室里奔出来,饥肠辘辘的,精疲力尽的,穷凶恶极的,备受剥削的,关系冷漠的,同事。
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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