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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包

最不被(直)男人理解的女人爱好,肯定包括女人对包的感情。
今年感恩节正好跟我们的结婚五周年在同一天,我给贵人买了一盒巧克力,是若干年前,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也是巧克力)的牌子。贵人,噢,礼物没有按日奉上。
于是今天去店里现挑。
我本来在LV网站上看了今年新出的那个Idylle新款加肩背带的Speedy30,不过跑到店里一看,没货。小姐说的是,全美只有8个,分别在佛罗里达,纽约,和宾州,问要不要帮我定。
我想着我下周二就该回国了,等定的话,带回国肯定赶不及。而且不见实物,也不是很想定,再说了,卖得那么火,大约重复率很高,还是算了。
于是出到mall里随便逛,问他爹说,那你要给我买什么啊?他爹答得很不错,说,你喜欢什么就给你买什么。
于是又跑Tiffany店里看了看,又随便进来几家店,实在也没看到什么特别想要的。
这些日子好像购物欲有些下降,昨天兰蔻网站全站八折,我愣是没看到什么想买的。倒是给安宝儿新买的Baby Jogger的跑步小推车,附件一个一个下单,都没多想。
做妈以后果然是生活重心改变了末。
最后又转回Neiman Marcus,正赶上他们家门口摆了个台子表演《胡桃夹子》的片段,我便叫他爹带着安宝儿在外面看着,我进去转转。
一转,就看到巴黎世家那个城市机车包。
蚕以前帮她闺蜜买,提过这个包好几次,我也看过好几次,一直没看到什么特别心仪的颜色款式。今年城市包十周年,Neiman Marcus有三个店里专有的颜色,磨砂皮金属色的黑褐粉,我当时网上看过,对粉色很心仪,比较别致,但是难配衣服;褐色最好,金属光泽很漂亮,也好配;黑色的包我太多,也就算了。但是一直看一直没有下定决心。
谁知今天就那么巧,赶上人家presale,正好剩下我想要的那个大city金属褐色,只这一个打折,差不多折掉3成的价钱。一想因为是NM独有的颜色,撞车比例应该就比较低,至于国内的A货,估计也不会做到这些个颜色(吧?)。
我看得很满意,拿在手上都不敢放下,怕别人拿走;果然中间就有两个女孩子来问还有没有sale的,我很是紧张。赶紧把他爹叫进来了,结果小姐还说,这是presale,今天不能取货,只能留下名字周三取货。我说我周三要飞机走了,我可以给你们看机票。好说歹说,总算让我把它今天买走了。
喜滋滋的回来,路上他爹问,这是你的第几个包了?我回想一下,说名牌包我也不多了,一个Gucci的竹节,一个LV的Hampstead,还有一个就这,像Botkier和Longchamp那种,不能算吧。
贵人不语,回来我问,是不是动真格给我买了,又心疼了?不高兴了?
这次人答得不错,说,说你高兴了,我就高兴了。
恩,加一分。

NM家网站上的图,只有包,没有鞋。

安慰剂大总结 (1)

好久没有来写了,也不知道都有谁还在看。倒是每天通知我有留言,但是,都是垃圾留言。
奇怪,自从我发了那篇关于NPR上关于灾难片的影评以后,垃圾留言们就排山倒海的来了。所以说,不能引用网站吗?
总之,一切都太迟了阿太迟了。
总看到别人在自己的博上总结用过的护肤品和彩妆什么的,自己老也想写一篇。当然我完全不是专家,也不怎么敢把自己的皮肤当试验田,但也委实用过不少,总结一下,存个档用。
我向来不是个长情的人,坊间留言说一种护肤品用三瓶效用过了就要换(已经被蚕批判过了,我也很同意她的批判。批判主要句式是,三瓶,多大的三瓶?这个数字怎么量化出来的?——生物学专家说话就是不同凡响震耳欲聋阿),我手下过去的护肤品,用过三瓶的,不过两三种。很多时候一瓶还没用完就忙不迭的想要换掉,真是要咬牙坚持才能到瓶底呢。
这往往也不是因为不好,不过就是因为厌了,而已。
小K说,护肤品什么的,不过对自己的安慰剂罢了,是以为题。

先说说我手下过过三瓶的:

1,La Mer面霜
正式的名字是cream de la mer,貌似有个中文名字叫海洋之星还是什么。
我当年得知,是看到某个八卦杂志上说friends里面三位女星的面霜,说道Jennifer Aniston,便举了这个,八卦杂志上列的单价是1盎司上百美元,还蛮惊人的价钱。
我找上这个,是05年从夏威夷结婚回来,那时候皮肤被严重的晒伤,脸颊两边发红脱皮,经久不退。我跑到macy‘s试了一两种啥啥doctor的产品,都不灵光,走过La Mer专柜,想起他家宣传的太空烧伤故事来,遂买了一瓶回家。
别的抗衰老什么的我没有发言权,但是La Mer面霜对付过敏皮肤,确实很灵光。首先抹上去没有刺痛感(没错,那阵子我连摸面霜都有刺痛感),三四天后红疹居然就开始下去了。
虽然看起来单价很贵,但这面霜其实非常耐用,以我的大圆盘脸,一瓶两盎司的面霜都可以用5个多月,平均下来,也不算贵。
三藩机场的免税商店还有这个卖,比外面商店里便宜个二十刀左右,我后来每每经过,都买一瓶。一直用到大约07还是08年,才换面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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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dle

在网上众多的忽悠下,新买了一个Kindle。
一拿到就开始大规模的下书,拿着到处走。
前几天出去加油见缝插针的重看了《鸳鸯刀》;这些天呢,忙着重温卫斯理。
最早看卫斯理,是小学五年级吧,在我们那儿的少儿图书馆,借来了香港出版的竖排本卫斯理,有《眼睛》、《蜂云》,大约还有《丛林之神》和其他若干,《眼睛》和《蜂云》两本,真正是让我几个夜晚不能安眠,想起来就头皮发麻。那时候看的一些书至今想起来依然不寒而栗,因之也对倪匡的想象力十分佩服。
那个暑假看完了图书馆里所有能借来的卫斯理,还摸到一本后来被禁掉的书,叫《昙花梦》。情节是忘得七七八八了,感觉是事关特务的言情?
如今想来,真是惊奇于我们那儿少儿图书馆的藏书资源。
再看倪匡已经是入了大学,北大附近有的是各种小书店,卖的当然是盗版,几块钱一本,合订了好多故事。我买了若干本卫斯理系列合订本,哗啦啦乱七八糟的看了不少。但是倪匡后期的故事,跟他妹子亦舒似的,水平有极大下降;前面铺垫得又多又长,最后就赖给外星人,连个解释都欠奉就草草结尾,真叫人失望。
再后来就是到了系里上机,互联网为我打开了网上阅读新天地,感谢亦凡书库,我几乎看完了卫斯理全集。
这一晃,又十年了。
在Kindle上看故事,底面是淡淡的灰,字不大不小,并不是深黑色,而是比页面更深的一种灰度。从我们做地图的经验来看,底面的灰度大约是低于10%的灰,字的灰则达到了80%-90%(忽然想到,1,不就是我这个博追求的style嘛)。对比并没有白底黑字那么鲜明,读起来似乎连故事都柔和了。可以一目很多行的看完一页,然后哗啦暗一下带我进入下一页。Kindle说的是他们的目标是让读者忘记device,沉浸于故事。
忘记device不容易,这一明一灭间分明是技术在呼喊;倒也真是要感谢这又小又轻的device,我可以拿着上百本书满地走,想看什么看什么,随手捞起来就能往下看;下次接上也不用找。
不过二十年,看书的方式就经历那么多的变化。
我儿长大以后,这世界会是什么模样呢。

1。包
蚕在看包,拉上我跟大心提建议。我俩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啪啪啪啪的一大通。
中间大心提到了Longchamp,说这个包轻又好带,她都有俩,建议蚕也来一个。我旁说,我不喜欢Longchamp,两头那个翘起来的,太不好看。我又扯住蚕推荐我的心水Botkier,还有我新近瞄上的Gucci的Sukey,象金色的黄,软而美型。一路说说说的,大心又啪的摔出Loewe,连照片的奉上了。我跟去一看,哇,Calle真的完全符合我心,大,软,背带够粗。大心配上的照片里,居然还有一个不知道谁定制的Calle,上面的缩写跟我姓名缩写一模一样,真是倾倒。
于是大半夜的不睡,上网找Calle,找了一圈才悻悻的发现,好嘛,Loewe美国根本没有卖。
今儿早起带安宝儿去医院看他的咳嗽,医生听一通,看耳朵看喉咙,老生常谈的说,就是病毒,没有药可吃,多喝水,用加湿器,自己会好的。
出来以后我想着医院离商场不远了,索性跑到Nordstrom转了一圈,一进门就看到Longchamp那传奇Le Pliage挂那儿。各种颜色大小,挂一架子。
我过去把包里的东西倒腾出来往里放试背,安宝儿的水杯,衣服,尿布包,湿纸巾,玩具零食小画书,然后我的墨镜和钱包。一边掏一边再度感叹我这个Botkier真是深藏不露,然而Le Pliage更加表现卓越。东西装完了,跟肩上一背,依然没啥重量似的。倒是空余的那个Botkier,仍有不少重。
中间我一边掏东西,安宝儿看见了他的小袋儿装水果泥,吵着要,我就顺手打开给了他。
试完包低头一看,好嘛,今早新换的外套,满满的给挤了一袖子,嘴边脸蛋儿上,都涂了一层。
我只好手忙脚乱的把纸巾掏出来,擦脸擦衣袖,又迅速的把刚掏的东西哗啦拉的重新往我的包里塞。
Nordstrom挂的颜色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不是深蓝就是大红,看着就一个雪青色比较合我心意。但也下不了决心,转了转又走了。
外面吃完饭把安宝儿带回来,他迅速睡了,我又到Longchamp网站上去看。
这下发现人家可以定制自己的Le Pliage,自己选包的大小颜色组合背带长短,还可以在包上写字。
倒叫我想起从前看Friends秘密圣诞老人那一集,Chandler要跟人换成Rachel,因为他已经买好了刻上R.G.(Rachel Green)的包。
长话短说,总之这个特别定制是最后这根羽毛,加上大心之前对着蚕说的轻飘飘两句话,把我彻底击倒。
挑了雪白的底色——帆布包还不买雪白等什么时候买?——,雪青的中间边,然后刻上自己的名字,再加一行Be Happy,一路刷刷交钱,从法国运这个包过来,运费足有50美元,购买两个半“我不是塑料袋儿”,如果还能买到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