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自己泡的一个SK贴了盗墓笔记出来。有些忘了前面,遂回头翻了翻第五集结尾,正好看到他们从沙漠里出来,胖子高唱《梦驼铃》,“攀登高峰望故乡,黄沙万里长。何处传来驼铃声,声声敲心坎。”
胖子这个人,是盗墓笔记里我最喜欢的一个,小天真和闷油瓶当然也有他们的可爱(嘿,嘿嘿,嘿嘿嘿),但是胖子身上,有一种我很迷恋的豪爽气和九条命般的顽强,不神秘,不卖弄,虽然世俗,但又义气;说是利字当头,又从来不会丢弃同行的人,哪怕需要搏命;幽默胡搞,又潇洒豁达,时不常冒出一两句我看了会潸然泪下的话。
很久以后我意识到,之所以一直注意胖子的戏,是因为他让我觉得亲切。故事虽然是个扯得天花乱坠的故事,可是胖子这个人,我是熟悉的,似乎伸手就可以摸到他,张眼就可以看到他。
十年前北大小南门外有一个唱卡拉OK的破地方————当然,那条街上有很多很多的破地方都很难忘————,好像是叫麦乐迪还是什么,我记不清楚了。我们班里组织过一次去那里玩儿,里面黑呼呼的,唱歌的人唱,吃东西的人吃,抽烟的人抽,乌烟瘴气。
我惯例带着相机随便拍照片,拍了一张,他倚在沙发里抽烟,烟雾后面是他的脸,周围是黑的,烟雾中脸却是清楚的,眼睛是亮的。那张照片我夹在书里很久,最终还是给了照片里的人。
盗墓笔记里的瓶邪,让人萌得挠墙。刚看完盗墓五的时候,我抓心挠肺的找同人看,看过一个短篇,大意好像是其实瓶邪若干年前就认识,只是两人都忘记了(跟第5里面小哥儿失去记忆的段子搭得不错),盗墓的开篇就是这个故事的结尾,在一切都被忘记都已远去的时候,命运的齿轮又转啊转的,把两人扯到一起。
然后我又去找了一篇很多人推的同人来看,题目很唯美,叫《烟花刹那》,看起来是个小姑娘(哦,或者说少女吧)写的,故事倒也罢了,遣词造句却是极尽煽情。
我是写不出这样美的句子了,不过看到它们,依然还是会流眼泪。
那些从前,那些故往,已经太远,远得似一场迷梦。惟有写过的字,偶尔浮现的片段,让我记得。
人得到的最珍贵馈赠是忘记,得到过的最大伤害,却也是忘记。
为什么写日记,是为了不忘,也是为了忘记。
为什么写故事,是为了梦想,也是为了丢弃梦想。
起点已经很远,终点依然不见,中间的这段路,是不是最艰苦,最漫长。
摘录一下这个姑娘写出来的美丽前言,我会记得,我曾经为它们哭过。
《瓶邪同人-烟花刹那》by狐离
总有那么一些东西,谁都无法准确地捕捉或描绘,比如说,记忆。那是江心飘荡的水草,博物馆里的陈列柜,坚硬冰凉,不可触及,只容得下独自一人伫足,就好像其实礁石有最柔软的怀抱,你们谁也不知道。
也许你曾遇见过一个人,是他让你经历了爱恨,尝过了悲欢,让你变得更加的柔软或者坚强,让你看见了这个世界的一些温暖和丑恶,只不过你已经忘记了。
也许你曾看见过一架盛极的荼蘼,在某一个子夜,月似流水花如雪,让你在刹那间对“宿命”这个厚重的词有所体会,只不过你已经忘记了。
也许你曾走入过一个庭院,院里有梧桐细雨,有时寒烟漠漠,有时大雪飘临。你在那里做过一个关于“浮生”的梦,只不过你,也已经忘记了。
……
对我来说,《烟花》就是这样一个梦,
是帮助我完成所有妄念和遗憾的另一个人生,
也许,也已经是我对于爱所能抱有的最大幻想。谢谢翻开这本书的你们,
你们和《烟花》一起,
陪着狐狸从十七岁走到了十八岁、十九岁。我会永远记得,
你们的等待,
是最贵重的礼物。
0 Comments.